邢台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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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公租房哪些人可以申请

自2023年5月29日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配租。更多具体人群准入条件见正文。

2023-11-03,全文共 2509 字

+ 加入清单

一、事项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对象条件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

1.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且在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的家庭。

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单亲家庭、年满30周岁的单身家庭;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

2.申请家庭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

3.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附属配套用房)。

4.申请前五年内没有转让过住房;或虽转让过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符合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不含附属配套用房)。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城市低保边缘家庭

1.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且在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的家庭。

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单亲家庭、年满30周岁的单身家庭;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

2.申请家庭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

3.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附属配套用房)。

4.申请前五年内没有转让过住房;或虽转让过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符合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不含附属配套用房)。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且在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的家庭。

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单亲家庭、年满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家庭;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区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308元的1.5倍(即60462元/人)以下。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收入应在市区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308元的1倍(即40308元/人)以下。

3.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附属配套用房)。

4.申请前五年内没有转让过住房;或虽转让过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符合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不含附属配套用房)。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青年人(新就业职工)

1.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全日制大中专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满五年的新就业人员。

3.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且在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4.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满一年且未离职或自行从事经营活动满一年且当前未停止经营。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在本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并取得居住证;或在中心城区内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当前未停止缴纳;或在本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且从事经营活动满一年且当前未停止经营。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1.已享受过集资建房、领取政府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住房的。

2.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的自有住房被拆迁不满5年,其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已获得补偿安置的。

3.兴建、购买商业用房的。

4.在本市中心城区有住宅建设用地的。

5.通过借住房屋的方式已解决住房问题的。

6.2人户(含)以上家庭租住公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15平方米(含)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含)的,1人户租住公有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含)以上的。

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和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拥有生活用机动车(非经营性乘用汽车)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青年人(新就业职工)、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拥有超过一辆生活用机动车(非经营性乘用汽车)的。

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的。

9.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档收费学校的。

10.申请人在邢台市中心城区外有稳定工作的。

11.离异未满一年的。

12.未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父母在市中心城区的房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申请人父母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

(2)申请人父母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

(3)申请人父母的房产总建筑面积除以申请人父母及与其同住子女(是指单身且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子女)的总人数大于等于30平方米。

(七)其他情形

已经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符合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准入条件的同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还应该在市政府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之下(2023年按市区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308元的1.5倍以下,即60462元/人以下;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收入标准:2023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308元的1倍以下,即40308元/人以下)。

三、申请内容

自2023年5月29日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仅面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配租。

前期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符合《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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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租房补贴

二、适用范围

邢台市区(信都区、襄都区、开发区、邢东新区、任泽区、南和区)

三、适用对象及条件

对2023年1月1日后到邢台市区民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在邢台市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双一流”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邢台市区未购房且未享受任何住房优惠政策的,可享受租房补贴。补贴发放期间需在邢台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点击查看文件:【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购(租)房补贴发放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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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5月29日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仅面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配租。

前期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符合《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青年人(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

1.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全日制大中专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满五年的新就业人员。

3.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且在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4.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满一年且未离职或自行从事经营活动满一年且当前未停止经营。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1.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在本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并取得居住证;或在中心城区内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当前未停止缴纳;或在本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且从事经营活动满一年且当前未停止经营。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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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新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只能按规定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能申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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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户籍可以邢台报名教师资格考试吗?

答:符合以下身份条件的即可以在邢台报名教资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省。

(三)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当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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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租房补贴

二、申报时间和办理流程

(一)申报时间

每月1-10日受理(节假日除外),原则上每年发放四次,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

(二)办理流程

1.受理。2023年1月1日后,凡符合购(租)房补贴条件回邢来邢就业创业人才,由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将申报材料和申请表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对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受理、审核。需复核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材料的申请对象,由市住建局函告市人社局。人社局负责在收到复核函后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反馈结果,经复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详细原因或其他情况以书面形式函告市住建局。

2.公示。经审核后,由市住建局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对象信息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异议不成立的,在公示期满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市财政局。审核未通过的注明原因,告知相关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3.拨付。符合条件的明细报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拨款至市住建局。申请单位统一填列“邢台市财政补贴资金专用拨款凭证”后,市住建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单位(自主创业者)由单位发放给补贴对象。

注意事项

对本人及配偶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能再享受人才租房补贴优惠政策;入住人才公寓或承租公租房的必须在领取租房补贴之前先行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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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租房补贴

二、申报提交材料

1.《邢台市鼓励人才回邢来邢就业创业购(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

点击下载:《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购(租)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对于2001年(含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的申报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双一流”大学及学科以教育部认可名单为准。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劳动合同;

5.社保缴纳证明;

6.个人住房证明;

7.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对本人及配偶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能再享受人才租房补贴优惠政策;入住人才公寓或承租公租房的必须在领取租房补贴之前先行腾退。

三、申报时间

每月1-10日受理(节假日除外),原则上每年发放四次,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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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租房补贴

二、租房补贴适用对象及条件

对2023年1月1日后到邢台市区民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在邢台市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双一流”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邢台市区未购房且未享受任何住房优惠政策的,可享受租房补贴。补贴发放期间需在邢台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注意事项

对本人及配偶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能再享受人才租房补贴优惠政策;入住人才公寓或承租公租房的必须在领取租房补贴之前先行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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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适用对象及条件

2023年1月1日后到邢台市区民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在邢台市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双一流”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邢台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补贴。补贴发放期间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注意事项

对本人及配偶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能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入住人才公寓或承租公租房的必须在领取购房补贴之前先行腾退;享受租房补贴政策期三年内新购住房,按照购房政策补贴金额核减已享受租房补贴金额,给予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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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流程

1、微信搜索“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点击底部菜单栏“公租房”,点击“轮后申请”;

3、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4、按照页面指引,填写带“*”号的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提交”。

以上图源: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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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保租房怎么申请

2023-11-15,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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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5月29日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仅面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配租。前期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符合《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市中心城区新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只能按规定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能申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共146套,分别为:

(一)福太家园小区10套,位于泉南大街北侧、兴达路西侧,面积46.58-55.18㎡。

(二)华年里小区136套,位于开元路东侧、红星街南侧,面积46.21-56.37㎡。

点击查看:具体房源信息详见《2023年邢台市区拟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信息》

申请途径

1、青年人(新就业职工)、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通过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中“保租房”菜单栏申请。

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按照页面指引依次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资格证号码”“意向小区”,点击“确定提交”。

注:资格证号为S开头的青年人申请家庭在申请期内请向市住房保障中心(信都区中华大街88号市住建局二层)提供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签订时间满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自主经营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进行资格认定。未进行认定的视为无效报名。

以上图源: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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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保租房怎么申请(附步骤)

2023-11-15,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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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申请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4日

三、申请对象

(1)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对象为已取得《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新市民、青年人,包括前期已取得《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外来务工家庭(资格证号为W开头的家庭);

(2)符合青年人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资格证号为S开头的部分家庭);

(3)2023年5月29日新准入条件印发后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新市民、青年人家庭(资格证号为B开头的家庭)。

注意事项:已取得《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不符合青年人条件的)不在本次分配范围内。

四、房源数量及小区名称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共146套,分别为:

(一)福太家园小区10套,位于泉南大街北侧、兴达路西侧,面积46.58-55.18㎡。

(二)华年里小区136套,位于开元路东侧、红星街南侧,面积46.21-56.37㎡。

>>>点击查看具体小区楼房号及楼层数等信息

五、租金标准

根据《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公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1)福太家园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11.1元/㎡/月;

(2)华年里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10.6元/㎡/月。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考虑层次、朝向,统一按照此标准执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计算方法:月租金金额=承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

六、分配方式及方法

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电脑公开摇号方式分配。

七、申请流程

(一)申请

1.网络申请。申请家庭通过【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保租房”,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家庭提交资料前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报名无效的,不参加分配。

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按照页面指引依次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资格证号码”“意向小区”,点击“确定提交”。

注:资格证号为S开头的青年人申请家庭在申请期内请向市住房保障中心(信都区中华大街88号市住建局二层)提供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签订时间满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自主经营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进行资格认定。未进行认定的视为无效报名。

以上图源: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现场申请。不方便通过网络申请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信都区中华大街88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层)递交书面申请。

资格证号为S开头的青年人申请家庭在申请期内请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供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签订时间满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自主经营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进行资格认定。未进行认定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名单通过联审联查方式审核申请家庭是否符合资格。

(三)公开摇号。采用电脑公开摇号方式,由工作人员将参加摇号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房源导入摇号软件,由现场监督人员启动摇号系统,摇出分配结果。

(四)结果公示。摇号结束后,将摇号结果在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邢台日报、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申请配租家庭发放《邢台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放弃配租房源的家庭,需填写放弃配租承诺书,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签订合同。确定配租的保障家庭持《邢台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申请人身份证至邢台市房投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邢台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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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保租房申请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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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自2023年11月15日起,市区开始受理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4日。

二、配租对象

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对象为已取得《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新市民、青年人,包括前期已取得《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外来务工家庭(资格证号为W开头的家庭)、符合青年人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资格证号为S开头的部分家庭)以及2023年5月29日新准入条件印发后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新市民、青年人家庭(资格证号为B开头的家庭)。

已取得《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不符合青年人条件的)不在本次分配范围内。

三、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共146套,分别为:

(一)福太家园小区10套,位于泉南大街北侧、兴达路西侧,面积46.58-55.18m2。

(二)华年里小区136套,位于开元路东侧、红星街南侧,面积46.21-56.37m2。

点击查看:具体房源信息详见《2023年邢台市区拟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信息》

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

根据《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公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福太家园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11.1元/㎡/月;华年里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10.6元/㎡/月。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考虑层次、朝向,统一按照此标准执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计算方法:月租金金额=承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

五、分配方式及方法

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电脑公开摇号方式分配。

六、分配原则

实行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公开、房源公开、配租对象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监督的“六公开、一监督”原则。

七、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2名、中心城区范围内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代表4名、局机关纪委人员1名。

八、分配流程

(一)申请

1.网络申请。申请家庭通过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保租房”,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家庭提交资料前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报名无效的,不参加分配。

2.现场申请。不方便通过网络申请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信都区中华大街88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层)递交书面申请。

资格证号为S开头的青年人申请家庭在申请期内请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供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签订时间满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自主经营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进行资格认定。未进行认定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名单通过联审联查方式审核申请家庭是否符合资格。

(三)公开摇号。采用电脑公开摇号方式,由工作人员将参加摇号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房源导入摇号软件,由现场监督人员启动摇号系统,摇出分配结果。

(四)结果公示。摇号结束后,将摇号结果在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邢台日报、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申请配租家庭发放《邢台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放弃配租房源的家庭,需填写放弃配租承诺书,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签订合同。确定配租的保障家庭持《邢台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申请人身份证至邢台市房投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邢台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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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离异能申请公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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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1.已享受过集资建房、领取政府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住房的。

2.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的自有住房被拆迁不满5年,其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已获得补偿安置的。

3.兴建、购买商业用房的。

4.在本市中心城区有住宅建设用地的。

5.通过借住房屋的方式已解决住房问题的。

6.2人户(含)以上家庭租住公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15平方米(含)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含)的,1人户租住公有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含)以上的。

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和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拥有生活用机动车(非经营性乘用汽车)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青年人(新就业职工)、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拥有超过一辆生活用机动车(非经营性乘用汽车)的。

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的。

9.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档收费学校的。

10.申请人在邢台市中心城区外有稳定工作的。

11.离异未满一年的。

12.未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父母在市中心城区的房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申请人父母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

(2)申请人父母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

(3)申请人父母的房产总建筑面积除以申请人父母及与其同住子女(是指单身且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子女)的总人数大于等于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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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公租房”、“冀时办”APP申请住房保障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需要上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离异的申请人,需要上传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原件。

二、通过线下方式到办事处(乡、镇政府)申请住房保障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承诺书,离异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邢台公租房政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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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公租房怎么申请(公租房APP)

2023-11-04,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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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受理审核流程

(一)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公租房”App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二)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受理申请。经初审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原因,驳回申请。

(三)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住建厅公租房联审联查平台对户籍、居住证、车辆、婚姻、低保、低保边缘、不动产登记、社保缴纳、工商注册、房屋交易、个税缴纳等信息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申请家庭进行认定。认为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在市级媒体及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证。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分别通过“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提出审核意见。

(四)发证:对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全市统一编号的《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

通过“公租房”APP方式申请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其它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公租房”APP使用指南

通过“公租房”APP,申请人可在线提交住房保障资格申请、查看申请进度及详细信息、查询政策法规、查看公示公告、下载表格模板、查询业务办理指南。

一、下载安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公租房”APP。华为、苹果手机用户也可通过各自应用市场搜索“公租房”,下载安装使用。

二、注册登录

安装成功后,点击左上角定位至邢台市。已经注册的直接登录,忘记密码的点击“忘记密码”重置密码。未注册账号的,点击右下角“我的”注册账号,密码8-10位,同时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

三、实名认证

已实名认证的,点击“资格申请”填报信息。未实名认证的点击“我的”,“立即实名认证”,按提示输入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返回首页点击“资格申请”进行申请。

四、申请信息填报

点击“资格申请”,进入信息填报界面,请参照申请地和保障家庭类型说明,从上往下填选信息,并进行确认。

请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和承诺书,点击“下一步”填选主申请人信息,户籍地为豫让桥办事处和祝村镇的申请家庭,户籍地请选择襄都区。

“是否低收入”选项,申请家庭为外来务工人员或不满30周岁人员的,选择“否”。选择“是”的,申请人需要开具低收入证明,认定部门填写户籍地所在区民政局。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上角“暂存”,点击“下一步”添加家庭成员信息。

点击“添加家庭成员信息”,首先添加申请人本人信息,完成后再次点击“添加家庭成员信息”,依次添加配偶、子女信息。未婚不满30周岁的申请人需要添加父母双方信息。持有城镇低保证或特困供养证的申请家庭,“是否低保”和“是否供养人员”可以相应的选择“是”,其他人员都选“否”。添加完成后,点击右上角“暂存”,保存后继续填报家庭住房信息。

点击“添加家庭住房信息”,家庭住房情况分自有住房、租住私房和租住公房三类,申请家庭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选。未婚不满30周岁的申请人,必须如实添加父母双方的自有住房情况,父母没有自有住房的,选择自有住房和父母姓名后,房屋地址均填写“无”。家庭住房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报“家庭财产信息”。

未婚不满30周岁的申请人只需添加自己的“车辆”和“公司注册股权”信息。其他申请家庭,每位家庭成员都需要添加“车辆”和“公司注册股权”信息。点击“添加家庭成员财产信息”,选择所有人姓名,财产类别选择“车辆”,有车的如实填写,无车的数量填写“0”,保存后再次点击“添加家庭成员财产信息”,继续添加该家庭成员的公司注册股权信息,没有的,数量填写“0”。

点击“下一步”上传收件资料,点击上传框,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离异的申请家庭,在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处上传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照片。上传资料完成后,点击“提交”,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的,点击“确定提交”。

点击“我的”,“我的申请”,再点击显示数据的界面,查看办理进度和提交申请信息的详情。

以上图源:公租房APP

法律责任

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在申请时骗取城镇住房保障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并向社会公布。因隐瞒、虚报或者变造、伪造有关信息等行为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自资格被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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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公租房没有工作能申请吗

2023-11-04,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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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申请邢台租房

自2023年5月29日起,邢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仅面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配租。如申请人家庭属于上述类型的,并通过民政部门认定的,可申请住房保障。

前期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符合《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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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材料

(一)通过“冀时办”、“公租房”APP方式申请的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其它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二)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方式申请的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

3.承诺书;

4.其它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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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2023-11-04,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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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

二、申请材料

(一)通过“冀时办”、“公租房”APP方式申请的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其它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二)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方式申请的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

3.承诺书;

4.其它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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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住房保障适用范围

1.襄都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南长街街道办事处、西大街街道办事处、西门里街道办事处、泉东街道办事处、大梁庄乡、东郭村镇、晏家屯镇。

2.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钢铁路街道办事处、泉西街道办事处、团结路街道办事处、张宽街道办事处、章村街道办事处、中华大街街道办事处、中兴路街道办事处、李村镇、南大郭镇、会宁镇、南石门镇。

3.开发区:火炬街道办事处、留村街道办事处、王快镇、沙河城镇、东汪镇。

4.邢东新区:豫让桥街道办事处、祝村镇。

保障对象条件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

2.城市低保边缘家庭

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4.青年人(新就业职工)

5.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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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公租房申请时间及地点

2023-11-04,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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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时间

租房轮候线上报名系统正在升级维护,预计11月20日完成。

三、申请地点

邢台住建局二楼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12号窗口(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88号)

办公电话:0319-22522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3:30-17:30

位置指引:市一中、科技大厦电脑城、中华社区、中华小区、520队、五四街口、八一路口、拥军街东口、金泉社区、中华街口、省煤研所、育才小学、育才学校、市一中、税务局、桥西检察院。

附近公交车:32路、106路、11路、22路、24路、18路、19路、26路、2路、33路、40路、12路、37路、23路、15路、30路、31路等。

更多公交线路可点击>>>掌上公交查询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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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4050补贴可以申请几年?

2023-10-17,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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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县(市、区)结合本地情况确定补贴标准,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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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流程是什么?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照本人申请、基层服务平台核实公示、户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入《河北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

2、可以向哪些服务部门申请?

各县(市、区)人社局、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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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邢台任泽区大学生补助?

2022-07-12,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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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邢台任泽区大学生补助申请条件

1.参加2022年河北省高考;

2.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3.具有任泽区户籍;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含社会考生)。

困难类型

1.原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

7.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8.防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

附:考生对救助申请条件如有疑问,可拨打任泽区学校及区部门咨询电话:

0319-7527853(任泽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319-7609817(任泽区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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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邢台的可以申请补办婚姻登记证吗?

2022-06-28,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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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办理婚姻登记证补领,需要满足一方户口所在地为邢台市。具体条件如下。

邢台市婚姻登记证补领条件

1.办理人群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补领婚姻登记证:

①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前,在省内的乡镇(街道)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

②在河北省内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但婚姻登记证上无身份证号码或非现用身份证号码及使用军人证件号码的当事人;

③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当事人。

2.办理条件

只要一方户口所在地为邢台市或原婚姻登记证在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均可在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附:2022年8月1日起,邢台市将实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市内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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