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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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供暖收费标准(附优惠条件+交纳时间)

依据邢台市物价局文件规定,居民用热价格为18元/㎡(建筑面积),非居民用热价格为30元/㎡(建筑面积)。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交纳采暖费。更多优惠条件等相关信息见正文。

2023-10-20,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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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采暖费收费标准

居民用热价格为18元/㎡(建筑面积);

非居民用热价格为30元/㎡(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邢台市各区县暖气费收费标准2023

注:用热价格因地区不同而导致收费标准有差异的,实际请参考当地收费标准。

优惠条件

低保用户交纳采暖费可享受优惠。满足低保优惠条件的用户待第四季度年审后,持低保证原件到客服中心大厅办理优惠。

客服中心营业地址:信都区守敬北路49号

电话:0319-5995119

营业时间:8:30-12:00;13:30-17:30

更多具体优惠活动信息>>>点击查看

交纳时间

由于供热前交费比较集中,为不影响按时用热,建议提前计划,合理安排时间,于2023年11月15日前交纳采暖费。

注:如当年不用热,请于10月15日前办理停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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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供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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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广宗县2024年中考学考报名通知(时间+地点+条件)

2024-03-06,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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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30日。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在我县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考生,在学籍地学校按应届生报名 。

2.在我县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本县考生对待 。

3.具有我县户籍在外地(学籍和就读学校均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回我县按社会考生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表(或学籍卡片)。

4.具有我县户籍和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政策规定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我县按社会考生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此类考生参加中考后只能报考职业类高中和中专、高职类学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3+

4本科学校和招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学校。

5.已取得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校学籍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6.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 。

7.按照国家、省严格控制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的要求,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四侨考生”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冀政侨字[2016]1号)、《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公办发[2018]97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冀应急[2019]30号)和《邢台市教育局 邢台军分区政治处

邢台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邢政[2023]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对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实行加分(

或降分录取)照顾 。

(1)烈士子女照顾20分。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军人(警察)的子女,照顾10分。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

5

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

5

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伤残军人的子女,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其他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10分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以上所规定的“录取分值”参照军人子女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最低分数确定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照顾条件的,只择其最高的一种,照顾分数不能累加 。

二、初中学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20 日(4月7日-13日采集考生基本信息,4月14日-20日补充完善考生信息)。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1.在我县初中学校就读,具有初中二年级学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初中学考采用客户端、远程网报名,由报名点学校负责采集、完善并上传考生信息。

三、有关说明

(一)2024年中考、初中学考报名均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没有办理身份证的考生不能报名。

(二)2024年中考社会考生报名点设在广宗县礼貌街西段路南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一楼108室,咨询电话0319-7218827。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广宗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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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邢台高中寒假时间(附开学时间)

2024-01-11,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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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邢台高中寒假时间(附开学时间):普通高中学校于2024年2月2日(腊月二十三)正式放寒假。2024年2月26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其中明确要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等。寒假是机构开展集中住宿艺考培训期,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落实好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及时掌握辖区内学生参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要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行为;要严查严禁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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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任泽区志愿者招募公告(条件+时间+岗位)

2024-01-04,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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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者条件

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较高,热爱公益事业,能吃苦耐劳,喜欢图书馆工作,责任心强,仪表端庄。

二、服务时间

图书馆正常开放时间内,尤其是双休日和节假日。

三、工作内容:

协助工作人员整理上架图书和报刊,辅导读者使用自助借还机、自助办证机等图书馆服务设备,维持读者秩序,督导文明阅读,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服务引导等。

四、招募名额及岗位

限招20名,优先录取报名时间较早者。志愿者主要从事读者服务工作,根据需要安排到本馆各窗口部门或开展读者活动的场地进行服务。志愿岗位分配方式按照志愿者意愿、报名先后、部室需求由区图书馆综合决定。

五、报名方式:

符合招募条件者可自愿报名,填写相关申请表,履行服务承诺,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即可成为任泽区图书馆志愿者。

六、优惠待遇:

1、凡是参加志愿服务满30天的志愿者,任泽区图书馆都予以开具社会实践证明。

2、根据志愿者的服务表现,评选出优秀志愿者,并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

3、志愿者享有图书馆借阅优惠政策。

4、获得图书馆各种活动、讲座、培训的参与权。

报名地点:任泽区图书馆

报名电话:0319-7600181 132500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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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人才购(租)房补贴政策(条件+材料+补贴标准+流程)

2023-11-22,全文共 2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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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购(租)房补贴

二、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邢台市区(信都区、襄都区、开发区、邢东新区、任泽区、南和区)。

三、购房补贴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对2023年1月1日后到邢台市区民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在邢台市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双一流”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邢台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补贴。补贴发放期间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博士研究生按30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第1年15万元,第2年10万元,第3年5万元);硕士研究生按10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第1年6万元,之后每年2万元);本科生按5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第1年3万元,之后每年1万元)。补贴发放期间必须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如申请人在补贴发放期间,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或将所购房屋转让,则后续补贴停止发放。

(三)申报需提交材料

1.《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购(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

点击下载:《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购(租)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对于2001年(含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的申报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双一流”大学及学科以教育部认可名单为准。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劳动合同;

5.社保缴纳证明;

6.本人及家庭成员首次购房证明、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发票;

7.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提供完税证明;

8.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不动产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对本人及配偶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能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入住人才公寓或承租公租房的必须在领取购房补贴之前先行腾退;享受租房补贴政策期三年内新购住房,按照购房政策补贴金额核减已享受租房补贴金额,给予购房补贴。

四、租房补贴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对2023年1月1日后到邢台市区民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在邢台市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双一流”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邢台市区未购房且未享受任何住房优惠政策的,可享受租房补贴。补贴发放期间需在邢台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博士研究生按2000元/月标准给予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按1500元/月标准给予租房补贴,本科生1000元/月标准给予租房补贴,共发放36个月。个人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购房并申请购房补贴的,自第一年购房补贴发放当月停发租房补贴。若因工作调动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等原因不再符合租房补贴领取条件的,则自不符合条件第二个月起停发补贴。

(三)申报提交材料

1.《邢台市鼓励人才回邢来邢就业创业购(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

点击下载:《邢台市回邢来邢人才购(租)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对于2001年(含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的申报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双一流”大学及学科以教育部认可名单为准。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劳动合同;

5.社保缴纳证明;

6.个人住房证明;

7.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对本人及配偶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能再享受人才租房补贴优惠政策;入住人才公寓或承租公租房的必须在领取租房补贴之前先行腾退。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流程

(一)申报时间

上述补贴的申报时间为每月1-10日受理(节假日除外),原则上每年发放四次,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

(二)办理流程

1.受理。2023年1月1日后,凡符合购(租)房补贴条件回邢来邢就业创业人才,由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将申报材料和申请表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对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受理、审核。需复核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材料的申请对象,由市住建局函告市人社局。人社局负责在收到复核函后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反馈结果,经复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详细原因或其他情况以书面形式函告市住建局。

2.公示。经审核后,由市住建局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对象信息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异议不成立的,在公示期满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市财政局。审核未通过的注明原因,告知相关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3.拨付。符合条件的明细报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拨款至市住建局。申请单位统一填列“邢台市财政补贴资金专用拨款凭证”后,市住建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单位(自主创业者)由单位发放给补贴对象。

六、其他规定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已发放引进人才购(租)房补贴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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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供暖时间(附24小时电话)

2023-11-10,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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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供暖最新消息: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邢台市主城区市政供热管网,即日起提前启动今冬供热工作,11月10日起逐步升温,11月15日零时达标供热。

在供热期间,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

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热线:

邢襄热力集团服务电话:5995119

旭阳安能热力有限公司服务电话:3217111

金昊热力开发有限公司服务电话:2632345

市主城区供热管理部门24小时投诉电话:

市供热办:2290018,微信号:xtsgrb(邢台市供热办,公众号:邢台供热管理。

信都区供热办:2050516(白天),2626505(全天)

襄都区供热办:3231811(白天),3231809(夜间及节假日)

经开区供热办:8752596(白天),8752008(全天)

高新区供热办:38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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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单位向热用户提供供热服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供热前应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试运行等工作,并提前在供热范围内进行公告;

(二)在供热期间向热用户提供安全、稳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

(三)不能因部分热用户欠缴热费,停止向相邻热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以及擅自停止供热;

(四)建立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消除,发现热用户设施存在隐患的,应书面告知并及时帮助消除;

(五)建立热用户室温检测制度,定期对热用户室温进行检测,测温记录由双方签字认可;

(六)应当建立供热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在供热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服务;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投诉,应当及时处理。

邢台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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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2023-11-10,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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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供热温度标准

根据《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章二十二条规定,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计量收费的用户,不受上述供热温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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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供热温度设定在18℃?

冬季,如果室内温度长时间过高,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引起体温升高、血管舒张、脉搏加快、心率加速,人就会神疲力乏、头晕脑涨、思维迟钝、记忆力差。同时,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人体难以适应,容易患伤风感冒。如果室内温度过低,则会使人体代谢功能下降,脉搏、呼吸减慢,皮下血管收缩,皮肤过度紧张,呼吸道粘膜的抵抗力减弱,容易诱发呼吸道疾病。因此,科学家们把人对“冷耐受”的下限温度和“热耐受”的上限温度,分别定为11℃和32℃。

据研究表明,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

当室温超过22°C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排放。相比较温度过低而言温度过高对身体的危害更大。综合环境、建筑、末端等各种因素,室温超过18℃以后,每增加一度,能耗增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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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各热力公司供暖起止时间汇总(不断更新)

2023-11-10,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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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最新消息: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邢台市主城区市政供热管网,即日起提前启动今冬供热工作,11月10日起逐步升温,11月15日零时达标供热。

(一)南和建投热力

供暖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4年3月15日(如遇特殊情况,按当地政府文件执行)

(二)清河县/新河县绿源地热

供暖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三)沙河节能热力

供暖时间:采暖期一般为121天,从当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四)平乡城岳腾热力

供暖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如有提前或延期供热以政府通知为准,热力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五)临城阳鑫供热

供热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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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各热力公司供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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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什么时候供暖(时间+范围)

2023-11-10,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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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最新消息: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邢台市主城区市政供热管网,即日起提前启动今冬供热工作,11月10日起逐步升温,11月15日零时达标供热。

从邢襄热力和旭阳安能两家热力公司了解到,两家热力企业根据气温变化可随时供热。

(一)南和建投热力

供暖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4年3月15日(如遇特殊情况,按当地政府文件执行)

(二)清河县/新河县绿源地热

供暖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三)沙河节能热力

供暖时间:采暖期一般为121天,从当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四)平乡城岳腾热力

供暖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如有提前或延期供热以政府通知为准,热力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五)临城阳鑫供热

供热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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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威县供暖费优惠政策

2023-10-31,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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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热公司

威县泰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暖费优惠活动

针对使用数字人民币建行钱包支付取暖费,可在建行领取满21减20建行生活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建行所有)。

三、建行网点及营业厅地址

1、建设银行中华大街营业厅:邢台市威县洺州镇中华大街信和商厦

2、北外大街营业厅: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北外大街517号

四、咨询电话

0319-6028882、0319-602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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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威县泰阳供热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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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南和暖气费交费优惠结束时间(附优惠比例)

2023-10-31,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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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力公司名称

建投热力河北清洁供热南和分公司

二、采暖费优惠活动时间

10月1日——10月31日,全额交纳2023-2024年度采暖费热用户均可享受不同程度优惠。

三、供暖及交费时间、地址

1、供暖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4年3月15日(如遇特殊情况,按当地政府文件执行)。

2、交费时间: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15日。(注:优惠时间为10月1日——10月31日)

3、办理停供时间:供热开始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申请。

4、交费地址:建设大街中段掌上明珠对面供热服务收费大厅。

5、微信公众平台线上24小时均可交费。

现金: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00

微信、支付宝扫码: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点击查看南和县供暖缴费指南

四、优惠比例及用热价格

1、10月1日—10月15日,微信公众平台交费,优惠1%。

2、10月16日—10月31日,微信公众平台交费,优惠0.5%。

3、11月1日开始,恢复正常收费,不再优惠。

4、用热价格:

居民— 18 元 /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下 同 )

非 居 民—机关团体收费 23 元 /平方米

经 营 单 位 25 元 / 平方米

(如遇价格调整,按南和区政府制定的最新价格执行)。

五、优惠范围

1.在网且无欠费情况的居民热用户。

2.欠费居民热用户须补齐欠费后,方可享受此次优惠。

3.本年度新建、扩建的新建建筑,由开发商(或建设单位)与供热公司结算,采暖费不予优惠。

4.办理停止供热业务用户不享受采暖费优惠。

5.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建用户不享受此优惠。

六、客服电话

0319-5529196、5528783、552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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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市热力缴费优惠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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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邢台巨鹿县高考社会考生报名指南(时间+条件+材料)

2023-10-28,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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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114号)规定,现就巨鹿县社会考生2024年高考报名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巨鹿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地址:巨鹿县教育局三楼311室

三 、报名条件

(一)统考报名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历;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对口升学报名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师范、职业高中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高中阶段转入职教类专业学习的学生,至毕业时必须具有一年半以上职教专业学籍;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报名材料

(一)在外省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所在地的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材料;

4、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原件及复印件;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所在学校出具);

6、优惠加分证明资料(仅申请有关资格的考生提供)。

(二)应届中专、中技、职高毕业生须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考生页上应有学校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所在学校出具);

6、优惠加分证明资料(仅申请有关资格的考生提供)。

(三)往届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生须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

5、优惠加分证明资料(仅申请有关资格的考生提供)。

(四)退役士兵须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年高考报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表》(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盖章);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

6、申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加分的需有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介绍信。

(五)其他考生须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中毕业证(自初中毕业至2024年7月须满三年及以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或就业单位出具);

5、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辍学的考生须出具学籍表和辍学证明,自入学之日起到2024年9月满三年(仅对辍学的考生有此要求);

6、优惠加分证明资料(仅申请有关资格的考生提供)。

五、报名要求

1、要求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

2、报名所需材料齐全,材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之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采集照片、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等事宜。

六、报名咨询电话

0319-4326064

0319-4326050

附件: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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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各热力公司暖气费收费标准一览

2023-10-23,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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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襄热力、旭阳安能热力、金昊热力

居民用热价格为18元/㎡(建筑面积);

非居民用热价格为30元/㎡(建筑面积);

(二)南宫节能热力

执行南政字[2022]188号文件

居民:20元/建筑㎡•采暖季;

非居民:27元/建筑㎡•采暖季。

(三)沙河节能热力

采暖费的收取按照沙发改当年出具的价格批复文件执行

收费标准:居民为17.5元/平米,公建为22元/平米,商业为25元/平米。

(四)内丘安泰热力

现行热费价格:居民:20元/㎡•采暖季;

非居民:34元/㎡•采暖季,均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五)南和县建投热力

居民:18元/平方米( 建 筑 面 积 下 同 )

非居民:机关团体收费 23元/平方米

经营单位25元/平方米

(六)临城建投热力

采暖费暂执行现行价格:

居民:20.6元/㎡;

非居民:26.5元/㎡

(七)临西县福皓热力

居民收费标准18月/平方米,非居民和公建收费标准23元/平方米。

(八)临城县阳鑫供热

居民用暖:按建筑面积结算:20.6元/平方米;

非居民用暖:按建筑面积结算:26.5元/平方米。

(九)清河县绿源地热能

1、居民供热价格19.8元/平方米,在城区集中供热范围内低保户的用热价格,每户在50平方米以内(含50平方米)14.8元/平方米,超过50平方米部分按19.8元/平方米。

2、非居民供暖价格(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29.7元/㎡。(邢台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征收类别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类。我县制定方案价格类别参照邢台执行,不再做其他分类。)

3、养老机构以及其他文件有规定的按居民价格执行的其他非居民用户按居民价格标准收取。

4、供热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5、因特殊供热方式或用户对供热有特殊要求的,由供热、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十)新河县绿源地热能

1、居民供热价格:18元/平方米;

2、非居民供暖价格:22元/平方米。

注:用热价格因地区不同而导致收费标准有差异的,实际请参考当地收费标准。

(十一)威县崇羌热力

居民19元/㎡;

非居民27元/㎡;

按建筑面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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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邢台威县崇羌热力暖气费缴费流程(附收费标准)

2023-10-23,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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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力公司信息

河北崇羌热力有限公司

二、收费标准

依据“威政发(2020)39号”文件执行,

居民19元/㎡;

非居民27元/㎡;

按建筑面积收取。

三、缴费流程

(一)线上公众号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用户号及用户姓名点击查询→核对未交费订单点击创建订单选择微信支付即可。

图源:河北崇羌热力有限公司

(二)线下网点

电子阀门用户缴费流程:

电子阀门热用户需持用户缴费卡到建行网点或热力公司南门西侧自助缴费柜员机处缴费,缴费成功需写卡成功后方可自行刷开本户电子阀门。

建行网点地址:

(1)邢台威县城内中华大街财政局北侧

电话:0319-6162286;95533

邮编:054700

(2)邢台市威县北外大街517号

电话:95533

邮编:054700

河北崇羌热力公司地址:威县爱国路北侧

电话:0319-6028880

注意事项

1、不清楚自家用户号的热用户可到建行各网点或热力公司缴费处查询。

2、城市低保户需携带五证原件(民政局、镇一级证明信(盖章)、户口本、身份证、房产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供热办批示认可交于河北崇羌热力有限公司认证,缴纳取暖费。

3、如您需要发票请到热力公司预约开票(开票信息只能是系统登记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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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临西县福皓热力供暖注水范围(附试水时间)

2023-10-23,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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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热公司信息

福皓热电

二、供暖注水范围

临西县城区范围,具体小区名称见下图

图源:福皓热电

三、收费标准

居民收费标准18月/平方米;

非居民和公建收费标准23元/平方米。

温馨提示

1、注水期间建议居民家中要留人照看,如果工作或外出日期久不能在家照看的,可以先关闭进、回水阀门再外出。日常工作不能长期在家的,应提前检查暖气设施,及早排除隐患,回家后注意检查暖气设施有无漏水现象。

2、热用户须注意检查暖气设施是否存在泄漏隐患,提前预防,提前修缮,提高警惕,防止漏水事件发生。提醒热用户注水试压期间不要随意改动暖气设施。户内采暖设施属于业主自行维护范畴,因私自改动暖气设施造成漏水、暖气不热、室温不达标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责任自负。所以一旦发生漏水造成财产损失的,供热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正在装修的用户,更应及时检查管道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3、若发现小区庭院管网、楼道立管、家中采暖设施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请及时处理或拨打热力服务热线0319-8579009(试水及供暖期热线电话24小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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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邢台国考报名指南(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笔试时间+体检)

2023-10-15,全文共 17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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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4.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5.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果符合有关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6. 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了哪些倾斜措施?

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中央机关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可以单独或者综合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 《招考简章》中提出的学历要求应当如何理解?

答:对于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招考简章》中仅允许本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职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8.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9. 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答: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答: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2. 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答: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3. 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为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14. 报考者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15.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

答:除2024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4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

二、关于报名

16. 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答:报考者每次只能报考1个职位,在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不可再次报考原职位。

17.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答: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纸质《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一般在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

18. 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答:社会在职人员一般不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关于资格审查

19. 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一般应当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21.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和专题网站查询。

四、关于笔试

22. 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

答:笔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情况请向承担笔试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查询。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23. 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4.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金融监管财经类职位、金融监管综合类职位、金融监管法律类职位、金融监管财会类职位、金融监管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5.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证监财金类职位、证监会计类职位、证监法律类职位、证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6.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7. 如何选择考试地点?

答: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其中,对于8个非通用语职位、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将统一安排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参加考试。

28. 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答: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确定合格分数线。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分别划定。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五、关于面试

29.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30. 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24年3月底前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

31. 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答: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分值比重及有关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详情可查看《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32. 为何有些职位需要组织调剂?

答:个别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可以在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33. 体检应当在哪些机构进行?

答: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应当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4.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5.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者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6.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答: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核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7. 哪些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答: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省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录用标准的,不得录用,如有需要,招录机关可以顺延递补后续考生进行考察。

38. 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39.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吗?

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关于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40. 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1.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42.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3.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4. 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5.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6.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7.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答: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48.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答: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9. 报考者应当如何备考?

答: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这些能力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50.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12370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日8:00—18: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推荐使用谷歌、IE、360、火狐浏览器访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如使用IE浏览器,请选择IE8及以上版本;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浏览。

2.请考生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

3.《招考公告》公布的网站中,下载的文件类型有:*.rar、*.zip、*.doc、*.xls、*.xlsx。*.rar文件用WinRAR打开;*.zip文件用WinZIP打开;*.doc文件用Word打开;*.xls、*.xlsx文件用Excel打开。(注:“*”代表文件名称)

如在专题网站下载的招考简章出现无法打开的情况,请将浏览器更换为谷歌或360极速模式后再次下载。如出现下载的招考简章文件名为乱码的情况,请文件名中的乱码修改为英文字母,“zip”前面的“_”修改为“.”,即可正常解压文件打开。

4.考生登录网站,必须完成“考生注册”“完善个人信息”“职位填报”等操作并点击“职位提交”按钮后,才能将信息提交至招录机关审核。

5.为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6.报名截止后,考生将不能进行注册,无法补充、修改或删除任何个人信息(含考试地点),也无法进行职位填报和修改(含改报、职位恢复和退订)操作。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前,按招录机关要求修改或补充完所需信息后,再进行一次职位提交操作,否则招录机关将无法看到考生信息。

7.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考生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二、考生注册

1.如何注册新用户?

通过首页的“个人中心”或“考生报名入口”注册新用户。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点击“我同意”后进行注册。考生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弹出注册成功提示,完成注册。

2.注册时如何填写姓名?

姓名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并且与身份证件一致。

3.注册时如何设置密码?

密码为8—30位的组合,必须包括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4.忘记密码怎么办?

可以凭借注册邮箱和账户安全问题找回,请确保注册邮箱准确有效;或者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5.保存注册信息时,没有弹出注册成功提示,怎么办?

有可能考生所在地区网速比较慢,建议考生避开报名高峰时段进行报名。

6.保存注册信息时,提示注册信息有误,怎么办?

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信息,如电话号码、密码、邮箱等未按要求填写,会有红框标注提示。出现注册信息有误的提示后,请考生查找红框标注的信息,按照红框旁的要求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7.注册后不能登录怎么办?

有可能是考生上次登录时没有点“退出”按钮正常退出,请考生先打开浏览器清除缓存,关闭浏览器重新打开网站登录;也有可能是网速慢或密码输入错误,请考生重新登录。

8.往年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的注册信息(如账号、密码等)今年能否使用?

不能用。

9.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怎么办?

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如果个人未注册但在注册时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请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三、个人信息填写

1.如何填写个人信息?

注册完成首次登录后,页面弹出完善个人信息对话框,点击“完善个人信息”,进入“考生基本信息”页面,填写个人信息;也可以在“报考职位”页面中,点击“完善个人信息”按钮,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弹出是否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确认页面信息填写无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基本信息”页面中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考生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能超过限定的字符数,考试地点是考生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2.如何填写备注?

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请在此处说明;如没有,请填无,不能不填写内容。

四、职位填报

1.如何进行职位填报?

建议考生提前在首页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招考简章》,查看所有职位。

职位填报过程包括“我要报考”和“职位提交”两步:

(1)点击“个人中心”的“职位查询”按钮,按筛选条件进行职位选择后,点击职位列表最后的“职位说明”按钮,进入职位详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后点击“我要报考”按钮。

(2)在“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点击“职位提交”按钮,完成职位填报。

2.报名信息提交后,网页显示的报名信息没有更新怎么办?

(1)请点浏览器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常规”页“浏览历史记录”栏中点[设置];

(3)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每次访问网页时”选项;

(4)点[确定]-[确定]。

3.如何使用职位收藏功能?

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职位查询”或“报考职位”中的“职位填报”后,点击所选职位的“职位说明”,点击“职位收藏”按钮,此后可在“职位收藏”页面中快速找到该职位,按照职位填报流程完成报名。

五、资格审查状态查看

1.如何查看资格审查状态?

登录专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查看资格审查状态。

2.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怎么办?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请考生向招录机关咨询。在此之前请不要进行退订职位或改报操作,也不要修改任何信息。

3.资格审查状态为什么一直显示“待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需要一个过程,请考生向招录机关咨询。

4.为什么“报考职位”页面中有职位信息,但没有资格审查状态?

未按要求进行“职位提交”操作,重点检查是否点击“职位提交”按钮。

5.如何查看某职位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

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定时更新,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通过“职位收藏”页面查看。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职位查询”后,点击需查看职位的“职位说明”,点击下方“收藏职位”按钮,点击确定后,即可在“个人中心”的“职位收藏”页面中查看所选职位的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

(2)通过“报考职位”页面查看。若已报考职位,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在个人中心的 “报考职位”页面中查看所选职位的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

六、信息修改

1.如何退订职位?

职位未提交前,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报考职位”后,点击“退订该职位”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弹出退订职位成功提示,完成职位退订。

职位提交后,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报考职位”后,点击“撤回修改”按钮,点击“退订该职位”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弹出退订职位成功提示,完成职位退订。

需要注意的是,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后,无法退订职位。

2.如何修改个人信息?

职位未提交前,点击“个人中心”左上角“修改个人信息”按钮后可进行修改。

职位提交后,资格审查状态为“待审核”的,需先点击“报考职位”页面的“撤回修改”,再点击“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直接点击“补充资料”按钮即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需先退订该职位才可修改个人信息,一旦退订,将无法再次报考审核不通过的职位;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的,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如何改报职位?

职位未提交前,需退订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

职位提交后,资格审查状态为“待审核”的,需先点击“撤回修改”,再点击“退订该职位”,之后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如需报考原职位点击“报考职位”页面的“重新提交”按钮,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先点击“退订该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需先点击“退订该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但不可再次报考审核不通过的职位;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的,不可改报职位。

七、信息安全注意事项

1.为防止信息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访问专题网站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点击浏览器菜单中[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5)请在登录完成相关操作后,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

2.每台电脑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且避免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建议每位考生报名完毕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或关机重启电脑)后,下一位考生再重新打开浏览器开始报名。

3.每次访问专题网站时,请直接输入http://bm.scs.gov.cn/kl2024进入,避免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假的“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12370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日8:00—18:0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8日8:00后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注册密码登录专题网站考生报名入口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二、什么是“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

“照片处理工具”是对报考人员所需上传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的专用照片处理软件。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源照片要求: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照片处理工具”可于2023年10月26日后下载使用。请报考人员提前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下载使用方法: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点击下载”->按要求处理照片并保存。

三、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一般采取网上确认的形式。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24:00,在此期间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进行报名确认。

各地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在专题网站查询。

无法办理网上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到考试机构现场确认。

四、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1. 报名确认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流程为:“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阅读报名确认须知”->“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

(1)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即可登录。

(2)阅读报名确认须知

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查看《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查看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确认注意事项》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上传照片

阅读报名确认须知完成后,跳转至“上传照片”页面。仔细阅读“照片要求”及“有关说明”内容。选择“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输入验证码,点击“上传照片”,审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4)选择考点城市

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同时考虑实际需要,本次笔试拟在200余个城市设置考点(具体名单可在报名确认时查询)。照片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选择考点城市”页面,只有一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会自动选中,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多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城市后,需点击“保存”按钮方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如果选择的考点城市显示“该考点城市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

(5)确认信息

考点城市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确认信息页面。报考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信息确认操作。

(6)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缴费页面。报考人员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支付”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框,点击“是,我要缴费”按钮,生成订单,并跳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操作。支付完成后,自动跳转回报名确认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以下报考人员还需要按当地考试机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①符合减免考试费用要求且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

②其他经当地考试机构确认需现场办理的人员。

这些报考人员应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拨打咨询电话,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注: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的页面左下方点击“常见问题”,查看有关政策问题、考务问题、技术问题解答。

2. 网上报名确认应注意哪些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前,须仔细阅读首页《重要提示》相关内容,并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时间截止前,需按要求进行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操作。网上报名确认截止后,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未确认,无法参加考试。

(4)为便于顺利完成报名确认,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开通首日及结束日等高峰时段。

(5)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登录操作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3. 网上报名确认流程的状态标识

(1)未完成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灰色”,表示该步骤还未完成。

(2)正在进行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红色”,表示该步骤为正在进行状态。

(3)已完成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表示该步骤为已完成。

(4)不可修改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且标有红色“—”符号,表示该步骤已完成且不可修改。

4. 常见问题

(1)报考人员照片已经上传成功,能否修改?

在报名确认时间段内,未缴费报考人员的照片可以修改,已缴费报考人员不可修改。

(2)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出现“文件流丢失”,如何解决?

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若出现“文件流丢失”的提示信息,请检查使用的浏览器是否为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和版本,使用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及版本即可解决。

(3)网上支付成功,但系统显示还未完成缴费,如何解决?

该问题是由于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无法返回报名确认系统。若银行卡确实扣款,请记录支付订单号,联系当地考试机构进行支付记录核对,无需重复缴费。

(4)使用支付宝时,点击“支付”进入支付宝系统出现“错误代码 ILLEGAL_EXTERFACE”,无法进行支付,如何解决?

该问题是电脑安装软件环境造成的,报考人员可更换其他电脑登录系统进行支付。

(5)点击“支付”按钮,无法跳转至支付平台,如何解决?

首先检查电脑是否安装并开启360安全卫士、360杀毒、腾讯电脑管家或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如已开启,请临时退出,重试支付操作。

如还未解决,该情况可能是由于IE浏览器安全设置造成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IE浏览器菜单栏->工具选项下“Internet选项”->隐私选项卡中将倒数第二个复选框“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取消勾选,最后点击“确定”。

(6)推荐浏览器使用版本。

推荐在1280*1024分辨率下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9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系统。

五、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六、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仔细阅读《准考证打印须知》,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显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即可完成准考证打印。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七、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请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 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3.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5.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6.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7. 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

8. 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9.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对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10. 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1. 如对试卷、答题卡等有疑义,请现场提出,以便及时、妥善处置。

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八、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九、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2024年1月,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专题网站上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十、如何获得笔试成绩单?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报考人员确实需要的,可在2024年2月28日前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8:30—17:00

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66、0531-66680723、0531-66680779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每日8:00—20:00;11月19日至11月26日,每日8:00—20:0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66、84237866、84237802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8:30—17:00

报考人员也可通过点击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首页的“在线咨询”图标咨询相关考务或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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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邢台威县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时间+流程

2024-03-07,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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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现就2024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及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以下简称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时间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分别为1-6月份认证一次,7-12月份认证一次。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每年1-12月份,且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一个认证期内可以多次认证,最新认证成功,认证周期自动顺延。待遇领取人员要自觉形成定期、多次自助认证的习惯。在认证有效期到期前及时完成认证,递延有效期,避免影响您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三、认证方式

方式一:河北人社 APP登录手机应用市场(软件商店)搜索“河北人社”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河北人社”。

方式二:易人社APP登录手机应用市场(软件商店)搜索“易人社系统”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易人社系统”(仅限安卓手机)。

四、温馨提示

1.以上两种认证方式任选其一即可,一台手机可完成多人、多险种认证。

2.对逾期未完成认证人员,系统将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完成认证后,再予以补发。

3.县、乡两级社保机构经办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村协办员要做好认证宣传,确保资格认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4.对于涉嫌欺诈、虚报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缴违规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服务电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6156981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及工伤保险1-4级伤残待遇领取人员认证:6156989 6158030望相互转告,及时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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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信都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业务调整(时间+地点)

2024-03-07,全文共 255 字

+ 加入清单

信都区关于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业务受理方式的通知

信都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信都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业务经公开招标,2024年1月1日起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承办。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报销工作,方便参保群众“一件事一次办”,自2024年3月5日起,全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报销业务线上线下受理方式如下:

受理电话:0319-3688819(工作时间);95518(24小时)

受理地址:

信都区泉北大街1001号行政服务大厅医保局28号窗口

邢台市信都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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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2024-03-06,全文共 238 字

+ 加入清单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什么

答:以参保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作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

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低于限额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补贴标准为:母婴原因终止妊娠的,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50元;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800元;怀孕6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3000元;孕情、环情检查70元;门诊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50元;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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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是什么?

2024-03-06,全文共 382 字

+ 加入清单

邢台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什么

答: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低于限额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

补贴标准为:母婴原因终止妊娠的,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50元;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800元;怀孕6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3000元;孕情、环情检查70元;门诊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50元;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申报人(本人或者他人)在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并完成注册登录,在小程序首页“业务办理”栏内点击“生育津贴申报”模块,按照每一步操作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以下有关资料:本人身份证件照片(正、反面),医院收费票据(可上传电子发票),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出院记录原件。个人申报操作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系统显示“已提交申报,等待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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