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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小学

咸阳中小学专题栏目,提供与咸阳中小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咸阳中小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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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咸阳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03-08,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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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24年3月9日。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一. 考试时间

二. 成绩查询

1. 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4月12日开始。

2.

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三. 注意事项

1.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2.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3.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4.

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5.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点击查看:咸阳教资从报名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需要经过哪些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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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咸阳上半年中小学教资报考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2024-01-05,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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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 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5日18∶00。

>>报名入口:点此进入

注: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2.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7日24∶00。

3. 报名费用: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4. 打印准考证号时间:2024年3月4日>>点击查看:2024咸阳中小学教资报名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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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条件

2023-05-22,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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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招生入学对象群体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咸阳市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咸阳市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适龄学生。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以县为主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三、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在本县市区内,按划分的学区范围招生。

(二)县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区内招不满的,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批准计划可以跨县域招生。

(三)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

四、入学方式

(一)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秦都、渭城两区实行网上登记报名;其他县市根据实际确定登记方式,鼓励使用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实行网上登记报名。

(二)民办学校采取报名方式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报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相关信息:

2023年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点击查看

咸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流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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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要求有哪些?

2024-01-04,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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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空缺岗位数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一.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1月24日前完成。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申报入口:点此进入

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承诺相关佐证材料真实、准确。

3. 逐级审核公示(2024年3月7日前完成)

二. 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任职资格时间、聘任时间、参评论文、获奖项目、业绩成果等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1.

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县市区、各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评价标准,制定赋分细则,但不能低于省市级标准。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重点评价教师专业知识运用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教师履职尽责情况评价,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等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评审课题评价标准设置过渡期。

2.

进一步科学界定范围。要严格根据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三定方案”和具体岗位职责,明确申报人职称评审类型。要严格按照考核认定办法适用范围审核申报乡村高级、中级教师考核认定人员,确保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点击查看: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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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咸阳中小学教资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吗

2024-01-05,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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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一. 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5日18∶00。

>>报名入口:点此进入

注: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2.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7日24∶00。

3. 报名费用: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4. 打印准考证号时间:2024年3月4日

二. 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1)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

(2)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一)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1. 信息审核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6日18∶00。

2. 审核注意事项

(1)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仅审核考生填报的项目是否规范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

(2)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正确的信息,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点击查看:2024咸阳上半年中小学教资报名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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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上半年中小学教资报考程序2024

2024-01-05,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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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1.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5日18∶00。

>>报名入口:点此进入

(1)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

(2)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二.报名须知

1. 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2.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3.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西安外国语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名。

4.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学校属地任选一地报考。

5. 由于各市(区)城区考位有限,考试将统一安排在辖区内的区县标准化考点进行。

6.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8.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9.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点击查看:2024咸阳上半年中小学教资报考(时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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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咸阳上半年中小学教资成绩查询安排是怎样的?

2024-03-08,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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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查询

1. 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4月12日开始。

2.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二. 注意事项

1.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2.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3.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4.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点击查看:咸阳教资从报名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需要经过哪些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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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咸阳中小学教资报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4-01-05,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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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名须知

1. 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2.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3.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西安外国语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名。

4.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学校属地任选一地报考。

5. 由于各市(区)城区考位有限,考试将统一安排在辖区内的区县标准化考点进行。

6.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8.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9.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点击查看:2024咸阳上半年中小学教资报考(时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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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考核认定范围有哪些?

2024-01-04,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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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在职在岗并领取乡镇工作补贴或乡村生活补助的公办教师。乡村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可参照执行。调入我市县域内乡镇及以下乡村中小学工作不满3年的教师不在考核认定范围

一. 岗位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空缺岗位数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二. 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任职资格时间、聘任时间、参评论文、获奖项目、业绩成果等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1.

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县市区、各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评价标准,制定赋分细则,但不能低于省市级标准。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重点评价教师专业知识运用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教师履职尽责情况评价,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等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评审课题评价标准设置过渡期。

2.

进一步科学界定范围。要严格根据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三定方案”和具体岗位职责,明确申报人职称评审类型。要严格按照考核认定办法适用范围审核申报乡村高级、中级教师考核认定人员,确保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三. 学科设置

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学科定为:语文、数学、外语(包括日语、俄语、德语等)、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劳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艺术、心理健康、五大领域、特殊教育、少先队活动(仅限少先队课专职教师)。

>>点击查看:2023年度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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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2023年秦都区中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2024-03-07,全文共 2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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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地县区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秦都区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1.公办学校:按照公布的学区招收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

2.民转公学校:丝路花城小学、秦阳学校、陕科大附中按照公布的学区招生。陕科大附中初中部优先招收学区内的学生,空余学位面向秦都辖区招生。

3.民办学校:秦都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秦都辖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咸阳市审批的秦都区民办学校以秦都辖区招生为主,未招满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批准计划可跨县域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在秦都辖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

四、入学方式

1.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实行网上登记报名。

2.民转公学校:丝路花城小学、秦阳学校和陕科大附中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实行网上登记报名。陕科大附中初中部空余数额采取报名方式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其空余数额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其空余数额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民办学校:采取报名方式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其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报名地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

4.特殊群体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招生程序及资格条件

(一)公办学校

1.资格审查。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审材料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参与公办学校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7月17日--7月20日

(2)资格审核地点: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

(3)资格条件及资审资料:

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均在学区内,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今年能居住的固定住所(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

资格审查时至少提供以下资料: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等相关证明,确系无房户的提供无房证明;③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来秦都区投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区工作、居住。户籍在原秦渭两区(含已划转至西咸新区)的居民子女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资格审查时至少提供以下资料: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辖区用工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到我区就读的流出证明;⑤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特殊群体子女:由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进行审查。

(4)领取报名条:资格审查合格的,家长领取所属学区公办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2.网上登记。7月21日--7月24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登记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再作修改。每人只能报所属的学区公办学校。

3.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7日--7月29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学校登记报名的暂不发放)。

4.统筹安排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8月1日--8月3日,未被电脑随机录取且符合秦都辖区入学资格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5.报到注册。8月30日--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二)民办学校及陕科大附中初中部

1.资格审查。欲到民办学校或陕科大附中初中部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审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已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查并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的,不能参与民办学校资格审查。

(1)网上预约时间: 7月10日 -- 7月16日

(2)资格审查时间: 7月17日 -- 7月20日

(3)资格审查地点:

小学:彩虹第四小学(彩虹一路与秦月路交叉口东北角)

初中:渭滨学校(西兴高速路口)

(4)资格审查条件及资审资料:

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秦都区内。

资格审查时至少提供以下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②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来秦都区投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区工作、居住。

资格审查时至少提供以下资料: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来我区就读的流出证明;⑤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特殊群体子女:由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进行审查。

(5)领取报名条:资格审查合格的,家长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2.网上报名。7月21日--7月24日,凭网上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登记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再作修改。每人限报1所学校。

3.公布报名信息。7月26日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报名情况。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陕科大附中初中部报名情况。

4.电脑随机录取。7月31日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若陕科大附中初中部报名人数超过空余数额,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民办学校负责人及学生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现场公布录取结果。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1日--8月3日,各民办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6.报到注册。8月30日--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029-33372838

监督电话:029-3337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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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2024-01-04,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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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任职资格时间、聘任时间、参评论文、获奖项目、业绩成果等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1.

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县市区、各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评价标准,制定赋分细则,但不能低于省市级标准。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重点评价教师专业知识运用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教师履职尽责情况评价,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等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评审课题评价标准设置过渡期。

2.

进一步科学界定范围。要严格根据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三定方案”和具体岗位职责,明确申报人职称评审类型。要严格按照考核认定办法适用范围审核申报乡村高级、中级教师考核认定人员,确保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二. 学科设置

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学科定为:语文、数学、外语(包括日语、俄语、德语等)、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劳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艺术、心理健康、五大领域、特殊教育、少先队活动(仅限少先队课专职教师)。

三. 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近5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以申报规定年限要求为准。

>>点击查看:2023年度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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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2023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

2023-09-19,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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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咸阳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依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现将我市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国家和省市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押金、保证金以及不执行退费规定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附件:咸阳市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一览表

图源:咸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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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咸阳上半年中小学教资报名条件有哪些?

2024-01-05,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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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点击查看:咸阳上半年中小学教资报考程序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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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逐级审核什么时候完成

2024-01-04,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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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逐级审核公示(2024年3月7日前完成)

(1)用人单位、县级部门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加强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

(2)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对参评人员的参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审核合格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集中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2024年2月7日前完成)

(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通过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辖区内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市区人社局汇总审核通过人员;市级有关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所属申报人员的材料,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提交主管部门汇总。(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

(4)汇总部门出具审核通过人员《评审推荐函》,通过系统导出《咸阳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以JPG格式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位置,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推送至市人社局。同时,以正式文件向市人社局报送申报和审核情况。(2024年3月7日前完成)

二. 评审(考核认定)范围

1. 评审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考核认定范围:我市在职在岗并领取乡镇工作补贴或乡村生活补助的公办教师。乡村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可参照执行。调入我市县域内乡镇及以下乡村中小学工作不满3年的教师不在考核认定范围。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含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者;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者;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者;

(5)2020—2022年度因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被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不得重新申报;

(6)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点击查看:2023年度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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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

2024-01-04,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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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考核认定)范围

1. 评审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考核认定范围:我市在职在岗并领取乡镇工作补贴或乡村生活补助的公办教师。乡村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可参照执行。调入我市县域内乡镇及以下乡村中小学工作不满3年的教师不在考核认定范围。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含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者;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者;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者;

(5)2020—2022年度因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被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不得重新申报;

(6)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点击查看:2023年度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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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2023-09-17,全文共 2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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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要求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2号)的安排,现将陕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上一轮注册期满(注册有效期至2023年度)的在职在岗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进教师;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注册范围内教师以及各市(区)、县新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每年秋季开展定期注册工作,我省定期注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教师个人网上申报阶段(9月20日-10月7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纳入注册范围的学校,组织本校参加本次定期注册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任教学校。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遗失或信息错误需要更正的,须在县(区)教育局注册初审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办。

(二)现场确认阶段(10月8日-10月29日)。

学校对本校教师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连同各类统计表集中统一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确认点审核。确认点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材料是否齐全,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合格材料在网上给出确认意见;不合格材料要求补全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再次确认,确认完成后将合格材料上报注册初审机构。

三、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或各市教育局批准的依法举办民办学校中小学教师;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十项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上年度考核合格;

5.新入职教师须试用期满,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二)定期注册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十项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

四、注册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后最近受理期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网上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属地原则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三)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按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及时参与新一轮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四)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所在学校(单位)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所在学校(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所在学校(单位)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合格证明;

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有关情况解除或改正的补充证明。

(五)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注册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初审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模块中给出注册结论。

(六)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给出注册结论和有效期并加盖公章。

五、特殊问题的处理

(一)对“一人多证”“科证不一”等情形的人员,首次注册按下列办法执行。

1.对于“一人多证”,即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选取与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进行注册;

2.对于“科证不一”,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首次注册可持该证书进行注册;

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可持该证书进行注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注册时应给予暂缓注册结论,已经注册的按“暂缓注册”处理。

1.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3.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首次注册时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因特殊情况经相关教育部门许可逾期未申请注册的。

(三)暂缓注册者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暂缓注册期间,原则上不应聘用在教育教学岗位,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暂缓注册期限限定为一年,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需在受理季及时申请注册,注册后重新上岗。期满后仍未达到注册条件的予以解聘或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十项行为准则》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4.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请申请人按照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作单位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申请,特殊问题请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或通过“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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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咸阳中小学及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12-17,全文共 1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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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24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1.中小学、高中放假时间:

(1)中小学放假时间:2024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星期五)。

(2)高中阶段:2024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星期五)起放寒假。

(3)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寒假2024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六)结束, 2月25日(星期日)报到,2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幼儿园放假安排

(1)幼儿园参照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在家长自愿原则前提下,可为假期幼儿无人看管、确有入园需求的家庭提供入园服务。

(2)各县市区及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不得擅自调整放假和收假时间。

二. 认真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

1. 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 各校要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做好教师的绩效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籍档案完善工作。

3.

要组织好期末复习工作,严格执行中小学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科学命制试题,严格考务管理,加强质量分析,明确改进措施,为下学期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三. 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1.

各校要加强各学科寒假作业的统筹管理,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要给学生布置体育假期作业,督促、指导学生每天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户外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2.

指导家长落实近视防控措施,加强手机等电子设备使用的管控,保护学生视力健康。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补课提供场所。

3.

要加强教育宣传,使家长明确国家“双减”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刚性要求,寒假期间不送子女参加学科类培训。

4.

各县市区要加强随机督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辖区内学科类培训行为。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抗压受挫能力。

5.

引导学生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区志愿服务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积极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做文明交通出行、厉行勤俭节约、实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和引领者,度过一个文明、快乐、有意义的寒假。

四. 切实强化安全管理

1. 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2.

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书信、家访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假期学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学生传染病、交通、防火、防滑等安全教育和防护,要教育学生遵守相关规定,不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假期安全。

3.

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工作,消除各种隐患,确保校园安全。要认真做好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逐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4. 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畅通信息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快速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五. 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1.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提早安排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后勤保障,确保课本及时到校。

2. 收假前,要对教室、宿舍、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彻底打扫校园环境卫生,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

>>点击查看:2024年咸阳春节放假时间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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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条件)

2024-01-04,全文共 3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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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1月24日前完成。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申报入口:点此进入

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承诺相关佐证材料真实、准确。

3. 逐级审核公示(2024年3月7日前完成)

(1)用人单位、县级部门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加强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

(2)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对参评人员的参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审核合格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集中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2024年2月7日前完成)

(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通过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辖区内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市区人社局汇总审核通过人员;市级有关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所属申报人员的材料,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提交主管部门汇总。(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

(4)汇总部门出具审核通过人员《评审推荐函》,通过系统导出《咸阳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以JPG格式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位置,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推送至市人社局。同时,以正式文件向市人社局报送申报和审核情况。(2024年3月7日前完成)

二. 评审(考核认定)范围

1. 评审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

考核认定范围:我市在职在岗并领取乡镇工作补贴或乡村生活补助的公办教师。乡村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可参照执行。调入我市县域内乡镇及以下乡村中小学工作不满3年的教师不在考核认定范围。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含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者;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者;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者;

(5)2020—2022年度因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被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不得重新申报;

(6)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 岗位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空缺岗位数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四. 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任职资格时间、聘任时间、参评论文、获奖项目、业绩成果等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1. 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县市区、各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评价标准,制定赋分细则,但不能低于省市级标准。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重点评价教师专业知识运用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教师履职尽责情况评价,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等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评审课题评价标准设置过渡期。

2. 进一步科学界定范围。要严格根据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三定方案”和具体岗位职责,明确申报人职称评审类型。要严格按照考核认定办法适用范围审核申报乡村高级、中级教师考核认定人员,确保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五. 学科设置

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学科定为:语文、数学、外语(包括日语、俄语、德语等)、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劳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艺术、心理健康、五大领域、特殊教育、少先队活动(仅限少先队课专职教师)。

六. 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近5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以申报规定年限要求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转换评审。申请转换评审的,需提供转换前的相应资格证书并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三)全日制研究生认定及评审

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工作满2年、无二级教师职称资格、满足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者,研究生学历专业如与任教学科一致,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推荐,可认定一级教师职称;研究生学历专业如与任教学科不一致,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推荐,可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评审。

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按原规定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一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晋升一级教师职称。已认定二级教师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不得再次申请认定一级教师职称。

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晋升(考核认定)一级教师职称时,学校须对其任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一级教师岗位情况推荐认定或评审一级教师职称,认定或评审一级教师均免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

(四)评审政策倾斜

1.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

2.县及县以下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考核认定)时,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

3.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驻村脱贫攻坚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第六项要求执行。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4.获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及思政课教学标兵、教学骨干、“‘五个一’专业发展行动综合优秀个人奖”者(含教研员),在业绩成果同等或相当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审。

(五)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和社会需求,潜心研究、攻坚克难,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对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要求执行。

(六)初级职称评审

市直各学校(单位)申报初级职称评审需提供纸质材料,于2024年3月29日前报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县市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社局。

(七)证书办理

本次评审通过人员可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证书管理系统自行打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积极拓宽非公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渠道。非公办中小学教师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由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审工作程序逐级上报。

(九)诚信机制要求

申报人诚实守信是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的有力保障。各申报人、申报学校(单位)对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职称、继续教育、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必须进行诚信承诺和审核。

八. 评审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指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职称评审工作任务。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根据文件规定开展工作,切实把好岗位关、公示关、审查关,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原则,认真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切实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服务,确保稳定。各用人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职称评审(考核认定)工作,指导参评教师开展申报。各县市区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主动回应基层学校、教师个人的咨询,认真研究和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九. 收费标准

按照陕价费调发〔2001〕67号、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每人100元,具体缴费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29-33210252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9-33328093

资料报送: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029-33555988

(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5号劳动大楼西四楼)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9—85211087、029—82210159

>>附件1-15

>>附件16

>>点击查看:2023年度咸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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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咸阳中小学教资打印准考证号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01-05,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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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准考证号时间2024年3月4日。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等个人信息,避免考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责任自负。

一. 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1)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

(2)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一)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1. 信息审核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6日18∶00。

2. 审核注意事项

(1)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仅审核考生填报的项目是否规范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

(2)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正确的信息,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点击查看:2024咸阳上半年中小学教资报名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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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小学入学流程是什么

2023-05-22,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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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小学入学流程可分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入学招生程序。

(一)公办学校

1.核定招生计划。6月15日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核定各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2.划分学区。6月25日前,各县市区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优化调整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确保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全覆盖、无盲区。市直学校纳入所在区统一管理。

3.公布学区。6月30日前,各县市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辖区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4.资格审查。7月17日至7月20日,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区对应公办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具体资格审查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参与公办学校资格审查。实行网上登记的学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5.网上登记。7月21日至7月24日,学生及家长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每人只能报所属的学区公办学校。

6.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7日至7月29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学校登记报名的暂不发放)。

7.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8月1日至8月3日,各县市区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二)民办学校

1.申报招生计划。各县市区确定辖区内具备义务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并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机制等因素编制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5人。6月15日前,各县市区将属地今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上报市教育局。

2.公布招生资格学校及招生计划。6月30日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3.资格审查。7月17日至7月20日,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或流入地县市区设立的审核点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具体资格审查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查并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的,不能参与民办学校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的,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条。

4.网上报名。7月21日至7月24日,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网上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5.公布登记报名信息。7月26日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报名情况;向县市区反馈在民办学校报名的学生信息。

6.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31日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7.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日至8月3日,各民办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8.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但未按时报到注册而空余出的学位作废,不再补录。

相关信息:

咸阳市教育局网站【

各县区咨询投诉电话:【

咸阳中小学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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