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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规则适用范围

2023-10-24,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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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制度规则

一.适用范围

1. 对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2. 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3.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职称评价工作,适用该办法。

二. 完善评价机制

1. (1)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

(2)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注:初级、中级、副高级考试依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评审坚持同行评议,综合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形式。

2.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各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申报渠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可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在内地就业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

3.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倾斜机制,引导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对在促进就业、服务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其在海外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经历和贡献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4.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能力、业绩和贡献。

5.促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和使用相结合,实现职称评价与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做到因事设岗、按岗择人、人岗相适。用人单位要将职称评价结果作为人员聘用、考核、晋升和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据。加强聘后管理,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考核制度。

6.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创新和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和手段,促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拓展知识技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

>>点击查看:咸阳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规则(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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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职称评价规则是什么?

2023-10-24,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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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完善评价机制

1. (1)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

(2)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注:初级、中级、副高级考试依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评审坚持同行评议,综合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形式。

2.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各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申报渠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可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在内地就业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

3.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倾斜机制,引导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对在促进就业、服务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其在海外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经历和贡献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4.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能力、业绩和贡献。

5.促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和使用相结合,实现职称评价与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做到因事设岗、按岗择人、人岗相适。用人单位要将职称评价结果作为人员聘用、考核、晋升和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据。加强聘后管理,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考核制度。

6.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创新和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和手段,促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拓展知识技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

>>点击查看:咸阳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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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派遣制招聘(时间+岗位)

2023-10-12,全文共 1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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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咸新区产业集聚发展及秦创原总窗口建设需要,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委托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日17点截止;

2.报名入口:点此进入

3.报名方式:

(1)电脑端登录报名网址在线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单个身份证号只能单次报名,保存后无法进行修改,请仔细核对填写内容后进行保存);

(2)保存后请下载并打印《陕西省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派遣制员工招聘报名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

1.招聘岗位及要求:点此查看

注:以上岗位招录人员录用后由陕西省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派至新区相关单位(部门)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01日以后出生);

4.文化条件: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能力素质:热爱社会服务工作,具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以及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

7.根据工作需求,能够服从安排及岗位调整;

8.应聘人员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所报岗位任职条件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陕西省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派遣制岗位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情形如下: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以学信网记载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规定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录用。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8日9: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创原人才大市场1层大厅(导航可搜索“秦创原人才大市场”,交通方式详见附件);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用现场资格审查方式;

4.资格审查提交相关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②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个人征信报告;

④其他可证明工作经验材料;

⑤本人签字确认的《陕西省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派遣制员工招聘报名表》。

资格审查未到场及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及试用期期间。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工作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综合考察

1.调查项目:有无犯罪记录;

2.个人信息真实性、履职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

3.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应聘者经各环节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试用期2个月,与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薪资待遇:入职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个人学历及实际工作经历情况执行西咸新区本级派遣制员工薪酬福利标准;

3.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辅导活动,请勿上当受骗;

4.报名咨询电话:029-33253252/33231737/33221739。

>>点击查看:西咸新区秦创原人才大市场交通路线

>>点击查看:2023咸阳招聘信息一览表(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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