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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四期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告

2024-01-03,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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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示

为了进一步推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西咸一体化进程,加快关中城市群协同发展,发挥西安市辐射带动作用,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型城市和支撑城市北跨发展,西安市开展新一期建设规划,《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长安大学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特进行此次项目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4~2029年)

规划主要内容:本次建设规划包含六个项目,分别为3号线二期、7号线一期、11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6号线二期、21号线一期。以上为第四期建设规划的初步方案,建设规划的最终方案以后期批复为准。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建设大厦A座

联 系 人:尚工

联系电话:029-89835539

三、建设单位(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委托单位: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26号

联 系 人:喻工

联系电话:029-8961508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安大学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

邮 编:710054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9-82334883

电子邮件:dthjyxpj@126.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下载附件: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至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本次仅征求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此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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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四期规划公众意见征求收集通告

2024-01-03,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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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该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4~2029年)

规划主要内容:本次建设规划包含六个项目,分别为3号线二期、7号线一期、11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6号线二期、21号线一期。以上为第四期建设规划的初步方案,建设规划的最终方案以后期批复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该事项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利益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对当地居民自身利益的影响;

(3)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5)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咨询机构反馈,表达对该规划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对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研究和分析。

2.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10天。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咨询机构名称: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西影路2号

邮编:710043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9-82365902

电子邮箱:52612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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