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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货车

武汉货车专题栏目,提供与武汉货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武汉货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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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货车限行政策最新2023年

2023-10-13,全文共 3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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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交管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 武公交规〔2023〕64号》

载货汽车在武汉市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除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桥梁、隧道外,三环线内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

三、下列区域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每日9:00—16:00、20:00—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二)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三)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四、除本《通告》第一、二、三条规定的区域、道路外,下列区域每日7:00—22: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9:00—16:00、19:00—22:00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二)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线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珞喻东路至喻家湖路)——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绿道入口)——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二环线广场北路路口)——二环线(广场北路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三)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列名道路及合围区域。

(四)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五)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九通路)——九通路(东吴大道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九通路至张柏公路)——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九通路、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六)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七)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八)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九)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五、设置城市货车通道,便利物流运输,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硚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的,允许通行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汉黄路、幸福街、园博园东路、园博大道、金色环路、金色一路、书城路、珞狮路(地面层)、文荟街、文秀街、文治街、文昌路、柳园路、雄楚大道(地面层)、白沙洲大道(地面层)、武金堤大道、江国路、白沙路、烽胜路、烽火路、白沙一路、白沙二路、光霞路、楚祥大道、光霞路。

六、金山大道(环湖路至九通路)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新能源载货汽车除外)。

七、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八、沌口路(车城南路至江城大道)、万家湖路(万家湖二路至东荆河路)、东荆北路(沌口路至东荆河路)、东荆二路(东荆北路至沌口一路)、东荆一路(东荆北路至万家湖路)、沌口一路(东荆河路至东荆二路)每日6:30—8:30、16:00—21: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九、东风大道高架桥和车谷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车谷大道(硃山湖南路至通顺大道)、云峰大道(凤亭二路至车谷大道)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一、全日禁止老旧柴油货车(初次登记日期在2014年1月1日前的柴油货车,已加装排气控制装置及特殊保障需求的车辆除外)在本市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十二、驾驶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喷涂放大号牌,保持车辆号牌和放大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二)在本市货车禁限行区域内载运渣土、混凝土时,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

(三)严禁超高、超载、超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十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载运危险化学品,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得超载、超限、超速。

(二)本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通行三环线(不含)区域内道路。

(三)外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止通行三环线(含)及区域内道路。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每日0时至6时禁止通行本市高速公路。

(五)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通行码。

(六)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按照公安部有关要求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七)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执行。

(八)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包括符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技术标准的罐式车辆(简称槽罐车)和其他车辆。

十四、本通告所列桥梁、隧道、道路和区域全日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载货汽车通行。

十五、本通告所列桥梁、隧道全日禁止专项作业车通行(在当前桥梁、隧道开展应急抢险任务的除外)。

十六、本通告中的二环线是指包含二环线高架、地面层以及匝道在内的所有道路;三环线是指包含三环线高架、地面层以及匝道在内的所有道路;载货汽车是指除多用途货车外的所有载货汽车。

十七、除因施工、大型活动等单独发布的通告仍保留外,《关于进一步明确载货汽车在我市道路通行规定的通告》(武公交规〔2022〕75号)废止,以本通告为准。

十八、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九、本通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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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货车限行规定是怎样的(本地车+外地车)

2022-12-23,全文共 2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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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皮卡车(多用途货车

以下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1、武汉长江隧道和武汉长江公铁隧道全日禁止通行。

(图源:武汉交警,下同)

2、多用途货车通行管理享有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通行不受载货汽车管理限制;且工作日7:00至22:00,需按单双号通行规则通行长江大桥、江汉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受单双号通行限制。

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具体定义: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 GA802-2019)机动车结构分类, “多用途货车” 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 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 5 人( 含驾驶人)、 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 2100mm、 货箱栏板( 货厢) 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 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 3500kg 的载货汽车。

二、载货汽车(除多用途货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外的所有载货汽车)

以下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1、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桥梁、隧道、道路和区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1)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下列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城市核心区、古城保护区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① 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② 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③ 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3)除通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桥梁隧道(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外,三环线内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本埠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

2、下列区域每日7:00—22:00禁止本埠载货汽车通行(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本埠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11:00—14:00允许本埠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1)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2)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线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瑜东路)——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珞瑜东路至喻家湖路)——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绿道入口)——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二环线广场北路路口)——二环线(广场北路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3)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列名道路及合围区域。

(4)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5)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6)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7)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8)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9)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3、除上述规定外,外埠载货汽车通行需遵循如下规定:

(1)一环线及以内区域全日禁止通行;

(2)一环线至三环线之间区域(含三环线)每日6:00—23:00禁止通行。

(3)下列区域、道路,每日7:00—22:00禁止通行。

① 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② 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③ 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④ 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⑤ 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注:外埠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区域通行的,可提前在武汉市交管局官网、公众服务号等网上快捷通道(无需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申请电子通行码,申请通过后,可凭通行码在规定区域、时间通行。

4、金山大道(环湖路至九通路)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但允许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5、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6、沌口路(车城南路至江城大道)、万家湖路(万家湖二路至东荆河路)、东荆北路(沌口路至东荆河路)、东荆二路(东荆北路至沌口一路)、东荆一路(东荆北路至万家湖路)、沌口一路(东荆河路至东荆二路)每日6:30—8:30、16:00—21: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7、东风大道高架桥和车谷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8、车谷大道(硃山湖南路至通顺大道)、云峰大道(凤亭二路至车谷大道)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9、通告所列桥梁、隧道、道路和区域全日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载货汽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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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货车哪些道路限行?(附路段+限行时间)

2023-10-13,全文共 2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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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 武公交规〔2023〕64号》,载货汽车在我市道路通行的规定如下:

一、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除以上规定的桥梁、隧道外,三环线内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

三、下列区域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每日9:00—16:00、20:00—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二)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三)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四、除本《通告》第一、二、三条规定的区域、道路外,下列区域每日7:00—22: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9:00—16:00、19:00—22:00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二)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线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珞喻东路至喻家湖路)——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绿道入口)——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二环线广场北路路口)——二环线(广场北路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三)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列名道路及合围区域。

(四)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五)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九通路)——九通路(东吴大道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九通路至张柏公路)——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九通路、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六)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七)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八)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九)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五、设置城市货车通道,便利物流运输,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硚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的,允许通行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汉黄路、幸福街、园博园东路、园博大道、金色环路、金色一路、书城路、珞狮路(地面层)、文荟街、文秀街、文治街、文昌路、柳园路、雄楚大道(地面层)、白沙洲大道(地面层)、武金堤大道、江国路、白沙路、烽胜路、烽火路、白沙一路、白沙二路、光霞路、楚祥大道、光霞路。

六、金山大道(环湖路至九通路)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新能源载货汽车除外)。

七、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八、沌口路(车城南路至江城大道)、万家湖路(万家湖二路至东荆河路)、东荆北路(沌口路至东荆河路)、东荆二路(东荆北路至沌口一路)、东荆一路(东荆北路至万家湖路)、沌口一路(东荆河路至东荆二路)每日6:30—8:30、16:00—21: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九、东风大道高架桥和车谷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车谷大道(硃山湖南路至通顺大道)、云峰大道(凤亭二路至车谷大道)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一、全日禁止老旧柴油货车(初次登记日期在2014年1月1日前的柴油货车,已加装排气控制装置及特殊保障需求的车辆除外)在本市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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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货车限行规定是怎样的(本地车+外地车)

2023-12-29,全文共 3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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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货车限行规定怎样的(本地车+外地车)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 武公交规〔2023〕64号》,载货汽车在我市道路通行的规定如下:

一、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除以上规定的桥梁、隧道外,三环线内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

三、下列区域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每日9:00—16:00、20:00—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二)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三)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四、除本《通告》第一、二、三条规定的区域、道路外,下列区域每日7:00—22: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9:00—16:00、19:00—22:00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二)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线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珞喻东路至喻家湖路)——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绿道入口)——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二环线广场北路路口)——二环线(广场北路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三)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列名道路及合围区域。

(四)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五)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九通路)——九通路(东吴大道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九通路至张柏公路)——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九通路、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六)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七)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八)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九)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五、设置城市货车通道,便利物流运输,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硚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的,允许通行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汉黄路、幸福街、园博园东路、园博大道、金色环路、金色一路、书城路、珞狮路(地面层)、文荟街、文秀街、文治街、文昌路、柳园路、雄楚大道(地面层)、白沙洲大道(地面层)、武金堤大道、江国路、白沙路、烽胜路、烽火路、白沙一路、白沙二路、光霞路、楚祥大道、光霞路。

六、金山大道(环湖路至九通路)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新能源载货汽车除外)。

七、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八、沌口路(车城南路至江城大道)、万家湖路(万家湖二路至东荆河路)、东荆北路(沌口路至东荆河路)、东荆二路(东荆北路至沌口一路)、东荆一路(东荆北路至万家湖路)、沌口一路(东荆河路至东荆二路)每日6:30—8:30、16:00—21: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九、东风大道高架桥和车谷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车谷大道(硃山湖南路至通顺大道)、云峰大道(凤亭二路至车谷大道)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一、全日禁止老旧柴油货车(初次登记日期在2014年1月1日前的柴油货车,已加装排气控制装置及特殊保障需求的车辆除外)在本市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部分货运车辆通行严管区域放宽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武汉市将从11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货车通行限制,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武公交规[2023]64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放宽部分货运车辆通行严管区域的限制。《通告》规定,每日9:00—16:00、20:00—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三个货车严管片区,可通行时间达17个小时,具体见下图。

二、放宽部分货运车辆在有关区域和道路的通行时长。《通告》规定,延长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可通行时间,除每日早晚高峰(7:00—9:00、16:00—19:00)外,允许以上类型车辆通行二环线内等过去白天限货区域(见下图),可通行时间19个小时,较以往多7个小时。

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珞狮路以东区域

武汉火车站片区

临江大道及周边区域

东西湖吴家山片区

东湖高新九峰山片区

江夏纸坊片区

黄陂中心城区

青山工人村片区

三、设置专门城市货运通道,便利物流运输。《通告》规定,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硚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市场的,可24小时通行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汉黄路、幸福街、园博园东路、园博大道、金色环路、金色一路、书城路、珞狮路(地面层)、文荟街、文秀街、文治街、文昌路、柳园路、雄楚大道(地面层)、白沙洲大道(地面层)、武金堤大道、江国路、白沙路、烽胜路、烽火路、白沙一路、白沙二路、光霞路、楚祥大道、光霞路等货车专用通道(见下图)。

四、除危化品运输货车外,不再区分本埠与外埠货车。《通告》删除了原外埠货车的管理措施,外埠货车通行规则与本埠相同。

五、《通告》进一步严格了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通行管理,明确了相关车辆在武汉市的通行规则和要求,具体见通告第十二、十三条。

六、除特别标注的外,《通告》关于“三环线以内”的表述,不含三环线。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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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货车哪些道路限行?(附路段+限行时间)

2023-12-29,全文共 3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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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货车限行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 武公交规〔2023〕64号》,载货汽车在我市道路通行的规定如下:

一、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除以上规定的桥梁、隧道外,三环线内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

三、下列区域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每日9:00—16:00、20:00—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二)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三)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四、除本《通告》第一、二、三条规定的区域、道路外,下列区域每日7:00—22: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9:00—16:00、19:00—22:00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二)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线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珞喻东路至喻家湖路)——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绿道入口)——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二环线广场北路路口)——二环线(广场北路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三)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列名道路及合围区域。

(四)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五)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九通路)——九通路(东吴大道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九通路至张柏公路)——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九通路、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六)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七)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八)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九)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五、设置城市货车通道,便利物流运输,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硚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的,允许通行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汉黄路、幸福街、园博园东路、园博大道、金色环路、金色一路、书城路、珞狮路(地面层)、文荟街、文秀街、文治街、文昌路、柳园路、雄楚大道(地面层)、白沙洲大道(地面层)、武金堤大道、江国路、白沙路、烽胜路、烽火路、白沙一路、白沙二路、光霞路、楚祥大道、光霞路。

六、金山大道(环湖路至九通路)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新能源载货汽车除外)。

七、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八、沌口路(车城南路至江城大道)、万家湖路(万家湖二路至东荆河路)、东荆北路(沌口路至东荆河路)、东荆二路(东荆北路至沌口一路)、东荆一路(东荆北路至万家湖路)、沌口一路(东荆河路至东荆二路)每日6:30—8:30、16:00—21: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九、东风大道高架桥和车谷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车谷大道(硃山湖南路至通顺大道)、云峰大道(凤亭二路至车谷大道)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一、全日禁止老旧柴油货车(初次登记日期在2014年1月1日前的柴油货车,已加装排气控制装置及特殊保障需求的车辆除外)在本市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部分货运车辆通行严管区域放宽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武汉市将从11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货车通行限制,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武公交规[2023]64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放宽部分货运车辆通行严管区域的限制。《通告》规定,每日9:00—16:00、20:00—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三个货车严管片区,可通行时间达17个小时,具体见下图。

二、放宽部分货运车辆在有关区域和道路的通行时长。《通告》规定,延长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可通行时间,除每日早晚高峰(7:00—9:00、16:00—19:00)外,允许以上类型车辆通行二环线内等过去白天限货区域(见下图),可通行时间19个小时,较以往多7个小时。

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珞狮路以东区域

武汉火车站片区

临江大道及周边区域

东西湖吴家山片区

东湖高新九峰山片区

江夏纸坊片区

黄陂中心城区

青山工人村片区

三、设置专门城市货运通道,便利物流运输。《通告》规定,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硚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市场的,可24小时通行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汉黄路、幸福街、园博园东路、园博大道、金色环路、金色一路、书城路、珞狮路(地面层)、文荟街、文秀街、文治街、文昌路、柳园路、雄楚大道(地面层)、白沙洲大道(地面层)、武金堤大道、江国路、白沙路、烽胜路、烽火路、白沙一路、白沙二路、光霞路、楚祥大道、光霞路等货车专用通道(见下图)。

四、除危化品运输货车外,不再区分本埠与外埠货车。《通告》删除了原外埠货车的管理措施,外埠货车通行规则与本埠相同。

五、《通告》进一步严格了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通行管理,明确了相关车辆在武汉市的通行规则和要求,具体见通告第十二、十三条。

六、除特别标注的外,《通告》关于“三环线以内”的表述,不含三环线。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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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大桥货车可以通行吗?

2023-10-13,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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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大桥货车可以通行吗?

长江大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

武汉长江大桥限行规则

一、限行时间

每日7时至22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二、限行规则

1、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除外):

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2、出租车:

出租车不受单双日限制通行。

3、货车等车辆:

长江大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

4、非机动车:

准许自行车在长江大桥人行道内推行;

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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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春节货车限行规定

2023-01-20,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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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期间武汉货车限行规定

一、便利货车在城区道路内通行

除武汉长江隧道和武汉长江公铁隧道全日禁止通行外,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享有小型客车同等通行权;

1月21日(除夕)至2月5日(正月十五),允许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除长江大桥、长江二桥、江汉桥及三环内隧道外的城区道路;

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全天、1月28日(正月初七)至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00—9:00、17:00—19:00除外),允许本埠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除桥梁、隧道、快速路、高架桥及严管区域外的城区道路。

二、开通外埠货车通行码办理快捷通道

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每日23:00—次日6:00)允许外埠货车通行一环线至三环线之间(含三环线)的原禁止通行区域;

对于白天时段确有通行需求的外埠货车,交管部门开通货车通行码办理快捷通道,市民可通过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或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临时通行码。交管部门24小时内完成审核。

办理渠道:

1、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

2、武汉交警微信平台-V用户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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