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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定

武汉规定专题栏目,提供与武汉规定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武汉规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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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春节货车限行规定

2023-01-20,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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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期间武汉货车限行规定

一、便利货车在城区道路内通行

除武汉长江隧道和武汉长江公铁隧道全日禁止通行外,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享有小型客车同等通行权;

1月21日(除夕)至2月5日(正月十五),允许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除长江大桥、长江二桥、江汉桥及三环内隧道外的城区道路;

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全天、1月28日(正月初七)至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00—9:00、17:00—19:00除外),允许本埠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除桥梁、隧道、快速路、高架桥及严管区域外的城区道路。

二、开通外埠货车通行码办理快捷通道

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每日23:00—次日6:00)允许外埠货车通行一环线至三环线之间(含三环线)的原禁止通行区域;

对于白天时段确有通行需求的外埠货车,交管部门开通货车通行码办理快捷通道,市民可通过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或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临时通行码。交管部门24小时内完成审核。

办理渠道:

1、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

2、武汉交警微信平台-V用户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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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桥限行规定2024年最新规则

2024-02-02,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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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4除夕至元宵 武汉中型及以下载客汽车不限行

武汉江汉桥限行规定

一、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除外)

限行时间

每日7时至22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限行规则

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二、货车等车辆

限行时间

全日禁止通行

限行规则

江汉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

三、特别说明

1、出租车不受单双日限制通行。

4、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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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产前假的规定

2023-08-24,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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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产前假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的产假产前假假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二)正常分娩的,享受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湖北产假相关规定

01、产假天数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妇女产假的期限应当自批准休假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02、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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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规定

2024-03-07,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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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节放假属法定半天节假日

2019年7月29日,人社部官网发布《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标准提到,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

妇女节(3月8日)为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农民丰收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来源: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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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动自行车上牌规定2023

2023-10-26,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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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动自行车上牌最新规定

2022年6月13日,武汉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进入试运行阶段。“电子行驶证”上线后,武汉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也得到优化,6月16日起,凡购置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在试点的雅迪万国登记服务点及全市15个辖区车管窗口(17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均可通过优化流程办理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版)及车牌。后续,该优化措施将在全市推广,实行一站式办理牌证。

一、上牌条件

1、按照《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政府令308号)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取得3C认证证书。

备注:网购电动车也要符合上述规定。

二、上牌流程

1、15个辖区大队办证点最新流程如下:

预录入-查验-受理-缴费-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电子版)

原流程:需打印纸质版行驶证,打印登记照片,照片裁剪,证芯过塑,收存纸质资料等环节费时费力;

优化后流程:车主缴费后即可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版),领牌后可直接骑车回家。

2、试点经销商登记服务点最新流程如下:

预录入-预登记-查验-非管科远程资料审核-互联网端缴费-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电子版)

(图源:武汉交警)

原流程:车主购买车辆后,需要车辆信息预录入,对车辆进行查验,再录入车主信息,资料上传等,然后车主可领取号牌和一份纸质行驶证的凭证(有效期为15天),车主此时回家等待经销商将资料送往非管科,进行资料审核,再公安网进行缴费,打印纸质行驶证,打印登记照片后,方可拿到行驶证,然后再通知车主来拿行驶证,车主需要来回跑两趟,费时费力;

优化后流程:车主购买车辆之前,经销商提前将需要售出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车辆信息预录入,再对车辆进行预查验,此时车主购买车辆后,只需要录入车主信息及资料上传就可以了,然后非管科远程审核通过后,车主直接现场再互联网端进行缴费,并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版),此时业务已经办理完成,领牌后可直接骑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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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养犬有什么规定?

2023-10-25,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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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养犬有什么规定

武汉养犬有以下规定,比如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本市行政区域机关、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禁止养犬......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

根据武汉市《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一)本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限制养犬。

(二)本市行政区域机关、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禁止养犬。

限养区内个人养犬,每户只准养一只,但禁止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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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货车限行规定是怎样的(本地车+外地车)

2022-12-23,全文共 2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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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皮卡车(多用途货车

以下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1、武汉长江隧道和武汉长江公铁隧道全日禁止通行。

(图源:武汉交警,下同)

2、多用途货车通行管理享有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通行不受载货汽车管理限制;且工作日7:00至22:00,需按单双号通行规则通行长江大桥、江汉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受单双号通行限制。

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具体定义: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 GA802-2019)机动车结构分类, “多用途货车” 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 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 5 人( 含驾驶人)、 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 2100mm、 货箱栏板( 货厢) 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 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 3500kg 的载货汽车。

二、载货汽车(除多用途货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外的所有载货汽车)

以下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1、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桥梁、隧道、道路和区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1)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下列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城市核心区、古城保护区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① 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② 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③ 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3)除通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桥梁隧道(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外,三环线内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本埠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

2、下列区域每日7:00—22:00禁止本埠载货汽车通行(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本埠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11:00—14:00允许本埠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1)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2)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线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瑜东路)——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珞瑜东路至喻家湖路)——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绿道入口)——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二环线广场北路路口)——二环线(广场北路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3)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列名道路及合围区域。

(4)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5)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6)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7)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8)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9)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3、除上述规定外,外埠载货汽车通行需遵循如下规定:

(1)一环线及以内区域全日禁止通行;

(2)一环线至三环线之间区域(含三环线)每日6:00—23:00禁止通行。

(3)下列区域、道路,每日7:00—22:00禁止通行。

① 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② 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③ 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④ 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⑤ 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注:外埠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区域通行的,可提前在武汉市交管局官网、公众服务号等网上快捷通道(无需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申请电子通行码,申请通过后,可凭通行码在规定区域、时间通行。

4、金山大道(环湖路至九通路)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但允许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5、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6、沌口路(车城南路至江城大道)、万家湖路(万家湖二路至东荆河路)、东荆北路(沌口路至东荆河路)、东荆二路(东荆北路至沌口一路)、东荆一路(东荆北路至万家湖路)、沌口一路(东荆河路至东荆二路)每日6:30—8:30、16:00—21: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7、东风大道高架桥和车谷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8、车谷大道(硃山湖南路至通顺大道)、云峰大道(凤亭二路至车谷大道)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9、通告所列桥梁、隧道、道路和区域全日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载货汽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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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养狗违反规定有什么处罚?

2023-10-25,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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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养狗违反规定有什么处罚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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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桥限行规定2023

2023-10-07,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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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桥限行规定2023

江汉桥按照单日1、3、5、7通行,双日0、2、4、6、8通行,限号时间是7:00-22:00,节假日及双休除外。

武汉隧道限行规定

1、长江隧道:

通行时间:每日凌晨5时至次日凌晨1时。

限行规则:

长江隧道通行时间内禁止行人和下列车辆通行:

(1)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车辆;

(2)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板车、手推车等非机动车;

(3)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货车和轮式、履带式专用机械;

(4)超过长江隧道限载量(即20吨)、限高度(即3.8米)、限宽度(即3米)标准的车辆;

(5)影响长江隧道内通行安全的其他车辆。

非通行时间内,除长江隧道运营单位养护维修和保洁车辆外,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车辆不得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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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规定

2024-04-18,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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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

一、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在抵押期间买卖过户,同时买方需要以该房屋申请抵押贷款的,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贷款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后,可以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事项(存量房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原抵押权注销登记),完成二手房“带押过户”。

二、指导操作流程

(一)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的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申报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

(二)贷款审批。买方向买方贷款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卖方向卖方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和“带押过户”,签订抵押贷款、提前还款、资金管控方式等相关协议,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审批通过。

(三)不动产登记。买卖双方及双方贷款银行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事项(存量房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原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及时向双方贷款银行及公积金管理部门推送登记信息。

(四)办理结算。贷款银行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推送的登记信息后,按照协议约定,及时从资金管控相关账户中划扣卖方所欠债务,结清卖方贷款,剩余部分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

三、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

(一)买卖双方及双方贷款银行提供的合并登记申请材料:

(1)二手房“带押过户”申请书,买卖双方、银行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银行授权委托书;

(2)存量房买卖合同、主债权合同以及抵押合同,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不动产的材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关于注销原抵押权的材料。

(二)系统共享材料无需重复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信息系统共享获取的信息或者材料,申请人可以不再重复提交,不能获取的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不动产登记机构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流程。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据买卖双方及双方贷款银行的需求,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的登记模式,实现多个登记“一窗申请、一次办结”,鼓励和支持“三合一”登记模式(存量房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二手房“带押过户”信贷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相关工作。在保障金融安全的同时,积极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的业务模式,不断优化信贷流程,将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与申请新贷款、还清原贷款等信贷流程有机融合起来,加强内控、审批、发放、管理等内部流程的衔接,优化程序,进一步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的贷款审批和放款效率。加强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以及不同银行之间金融信贷业务的沟通交流,使买卖双方在同一贷款银行之间的二手房“带押过户”提质增效,不同贷款银行之间的二手房“带押过户”渠道畅通。探索通过资金托管、公证提存或者担保等方式进行资金管控,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三)房管部门发挥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桥梁作用。进一步优化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申报流程,引导和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积极向交易双方宣传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及相关便民利民举措,协助买卖双方及贷款银行准备好申请材料,减轻双方交易负担,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高效顺利落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二手房“带押过户”在支持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支持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为买卖双方和贷款银行缩短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和资金安全风险,提供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信贷服务。

(二)强化指导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房产交易主管部门、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公积金主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相关工作的指导,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做好相关工作衔接与配合,促进信贷流程与不动产登记流程进一步融合,共同解决二手房“带押过户”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难问题。

(三)确保政策落地。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推介和宣传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参与和享受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带来的不动产登记和金融服务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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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流产假期规定

2023-08-24,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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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流产假期规定

1、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3、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流产也可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

具体发放津贴天数:

正常分娩按128天计发;

难产的,增加15天,按143天计发;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30天计发;

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按45天计发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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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儿童票怎么买?(附收费标准+年龄优惠规定)

2023-08-02,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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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儿童票怎么买?(附收费标准+年龄优惠规定

随同成年人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购买全价票。

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

注意:儿童优惠票的乘车日期、车次及席别应与同行成年人所持车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年人车票的到站。

其他相关答疑

(1)儿童优惠票是所有席位都半价吗?

儿童优惠票可享受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的优惠,儿童优惠票票价按相应客票和附加票公布票价的50%计算。

(2)免费乘车儿童有座位吗?

免费乘车的儿童没有席位,如单独使用席位时应购买儿童优惠票。

(3)儿童优惠票如何补票?

列车和到站发现应购买儿童优惠票而未买票的儿童,补收儿童优惠票票款,发现应购买全价票而购买儿童优惠票乘车的未成年人,补收儿童优惠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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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新规定

2024-03-07,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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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属于“法定的半天节假日”。如果在当天照常工作,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当天单位工作忙,走不开,那么上班算加班吗?加班费怎么算?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此外,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是不计入工资总额的。

除了妇女节还有一些节日是部分公民放假,其中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到28周岁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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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货车限行规定是怎样的(本地车+外地车)

2023-12-29,全文共 3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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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货车限行规定怎样的(本地车+外地车)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 武公交规〔2023〕64号》,载货汽车在我市道路通行的规定如下:

一、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除以上规定的桥梁、隧道外,三环线内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

三、下列区域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每日9:00—16:00、20:00—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二)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三)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四、除本《通告》第一、二、三条规定的区域、道路外,下列区域每日7:00—22: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9:00—16:00、19:00—22:00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二)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线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珞喻东路至喻家湖路)——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绿道入口)——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二环线广场北路路口)——二环线(广场北路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三)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列名道路及合围区域。

(四)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五)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九通路)——九通路(东吴大道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九通路至张柏公路)——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九通路、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六)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七)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八)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九)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五、设置城市货车通道,便利物流运输,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硚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的,允许通行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汉黄路、幸福街、园博园东路、园博大道、金色环路、金色一路、书城路、珞狮路(地面层)、文荟街、文秀街、文治街、文昌路、柳园路、雄楚大道(地面层)、白沙洲大道(地面层)、武金堤大道、江国路、白沙路、烽胜路、烽火路、白沙一路、白沙二路、光霞路、楚祥大道、光霞路。

六、金山大道(环湖路至九通路)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新能源载货汽车除外)。

七、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八、沌口路(车城南路至江城大道)、万家湖路(万家湖二路至东荆河路)、东荆北路(沌口路至东荆河路)、东荆二路(东荆北路至沌口一路)、东荆一路(东荆北路至万家湖路)、沌口一路(东荆河路至东荆二路)每日6:30—8:30、16:00—21: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九、东风大道高架桥和车谷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车谷大道(硃山湖南路至通顺大道)、云峰大道(凤亭二路至车谷大道)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一、全日禁止老旧柴油货车(初次登记日期在2014年1月1日前的柴油货车,已加装排气控制装置及特殊保障需求的车辆除外)在本市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部分货运车辆通行严管区域放宽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武汉市将从11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货车通行限制,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武公交规[2023]64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放宽部分货运车辆通行严管区域的限制。《通告》规定,每日9:00—16:00、20:00—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三个货车严管片区,可通行时间达17个小时,具体见下图。

二、放宽部分货运车辆在有关区域和道路的通行时长。《通告》规定,延长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可通行时间,除每日早晚高峰(7:00—9:00、16:00—19:00)外,允许以上类型车辆通行二环线内等过去白天限货区域(见下图),可通行时间19个小时,较以往多7个小时。

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珞狮路以东区域

武汉火车站片区

临江大道及周边区域

东西湖吴家山片区

东湖高新九峰山片区

江夏纸坊片区

黄陂中心城区

青山工人村片区

三、设置专门城市货运通道,便利物流运输。《通告》规定,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硚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市场的,可24小时通行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汉黄路、幸福街、园博园东路、园博大道、金色环路、金色一路、书城路、珞狮路(地面层)、文荟街、文秀街、文治街、文昌路、柳园路、雄楚大道(地面层)、白沙洲大道(地面层)、武金堤大道、江国路、白沙路、烽胜路、烽火路、白沙一路、白沙二路、光霞路、楚祥大道、光霞路等货车专用通道(见下图)。

四、除危化品运输货车外,不再区分本埠与外埠货车。《通告》删除了原外埠货车的管理措施,外埠货车通行规则与本埠相同。

五、《通告》进一步严格了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通行管理,明确了相关车辆在武汉市的通行规则和要求,具体见通告第十二、十三条。

六、除特别标注的外,《通告》关于“三环线以内”的表述,不含三环线。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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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汽车年检时间规定

2023-08-03,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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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汽车年检时间规定

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年审业务。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例如,小张的机动车年检时间是11月20日,那么按照规定,他在9月1日后任意一个工作日都可以去办年检业务。

注意:行驶证副页如果签注满了,也需要换证,而且最好在车辆年检前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行驶证出现以下情况就需要换证。其中副页面签注满了也属于需要换领的情况。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如果拿着一个副页签注已满的行驶证去上线检测(根据2018年“放管服”政策,6年免检车辆无需签注行驶证),那么检测站的工作人员会提醒你先去办理行驶证换证,再进行上线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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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机动车年检规定

2023-10-23,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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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机动车年检规定

一、年检时机

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年审日期,车主可以从行驶证副本上得知)

二、年检周期

依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22〕295号)规定的不同车辆类型年检周期:

(1)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 、非营运大型轿车、摩托车:10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其中第6年、第10年需上线检验,第2年、第4年、第8年直接申领免检标志。10年以上每年上线检验一次。

(2)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5)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6) 专用校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7) 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一次。

三、相关政策: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免予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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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隧道限行规定(时间+路段)

2022-11-21,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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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江隧道

通行时间:每日凌晨5时至次日凌晨1时。

限行规则:

1、长江隧道通行时间内禁止行人和下列车辆通行:

(1)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车辆;

(2)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板车、手推车等非机动车;

(3)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货车和轮式、履带式专用机械;

(4)超过长江隧道限载量(即20吨)、限高度(即3.8米)、限宽度(即3米)标准的车辆;

(5)影响长江隧道内通行安全的其他车辆。

2、非通行时间内,除长江隧道运营单位养护维修和保洁车辆外,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车辆不得通行。

二、水果湖隧道:

限行规则:只准许9座(不含)以下客车通行,其它交通管制措施不变。

三、东湖隧道:

通行时间:每日5时至次日1时允许通行。

限行规则:

1、东湖隧道通行时间内,隧道内准许9座(不含)以下、高度不超过3米客车通行,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禁止通行。

2、每日1时至5时东湖隧道全封闭维护管理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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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七长江大桥合乘专用车道指南(时间+规定+作用)

2020-09-07,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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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长江大桥双向8车道通行,其中最右侧车道为公交专用道。现状有4条公交线路途经,分别为551路、555路、717路、725路,公交专用道利用率不高。

合乘专用车道通行规则

时间规定

“合乘专用车道”的管制时段为工作日7:00-9:00及16:00-19:00,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均可通行

;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该车道。

允许通行车辆

二七长江大桥在合乘专用车道管制时段内只允许公共汽车、特种车辆(校车、旅游客车、通勤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等)、载客两人及以上(含驾驶人)小型客车专用行驶,其他车辆不得驶入。

在管制时间外时,社会车辆可以通行,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该车道。

二七长江大桥合乘专用车道作用

二七长江大桥试点运行合乘专用车道,目的在于让多乘员客车共享道路资源,进一步提升早晚高峰的道路使用效率,引导市民集约出行,请市民按照规定通行,服从现场民警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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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车上牌选号规定

2023-12-22,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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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车上牌选号规定

现在选号可以通过互联网和自助机选号,如果想要保留原机动车号牌,那么在受理时也要一并申请。

(一)互联网选号:

1、取得《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后,个人车主手机下载APP“交管12123”或电脑登录互联网“湖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为互联网个人用户;单位车主到各区交通大队车管窗口,注册为互联网单位用户;

2、登录“湖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新车选择“新车选号”页面;市内过户二手车选择“二手车转移选号”页面;外地转入二手车选择“二手车转入选号”页面;新能源车更换新能源号牌的选择“新能源车换号”页面,并根据提示填写信息;

3、选择“随机选号”或“自编选号”方式,并预选号码;需要注意的是,每位车主都有5次互联网随机选号或50次自编号牌号码的机会,中途可退出或重新进入系统,但24小时内必须完成选号,否则用户将无法通过互联网完成号牌预选,此时用户需前往车管所窗口进行号牌选择。

4、车辆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确认号码;

5、在线下缴纳工本费,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

6、选择号牌领取方式(可自提或通过邮政快递)。

注意:若通过互联网方式选定号牌后放弃,将会被纳入黑名单,2年内不能在互联网上办理任何业务!

(二)自选机选号:

1、在上牌点选一台自助选号机,扫描“流水号”条形码;

2、自助选号机电脑屏幕上将随机滚动号码信息,按“停止滚动”按钮,屏幕显示随机50个号牌号码;

3、选择心仪的号码并按“确定”按钮,否则系统将在180秒倒计时结束后,系统会自动默认是选号页面50个号牌中的第一个号码,号牌号码一旦选取完毕后,就无法重新选号了。(互联网选号在90秒左右,不同的选号方式会有不同提示。)

4、缴纳工本费,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

5、选择号牌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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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购车补贴最新规定(2024年)

2023-12-29,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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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购车补贴最新规定2024年)

一、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二、“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

湖北全省将统一发放两亿元“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消费者在省内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的乘用车,就可以获得申领汽车消费券的资格。

6万元≤购车发票金额

1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

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每辆车可申领5000元消费券

点击查看活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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