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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09,全文共 3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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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兵团第十二农业农村局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各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兵团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平台

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下同)。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0日。

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6日。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0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如实填写《兵团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正面证件彩色一寸照片。《报名表》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发送至邮箱(nyj3663132@163.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要求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至兵团第十二师党委党校行政楼521室(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紫藤西街兵团第十二师党委党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本人近期(半年内)与《报名表》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

3.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资格审查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兵团第十二师党委党校行政楼521室(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紫藤西街兵团第十二师党委党校)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文字表达、三农类知识等技能。

2.笔试时间

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10:30-12:30(北京时间)。

3.笔试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党委党校。

4.笔试方式

现场闭卷方式

5.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满分为1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三)面试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

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有相关工作经历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入围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2.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安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十二师政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员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九、岗位待遇

聘用编外工作人员所需经费由兵团第十二师发农业农村局予以统筹保障。1.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确定;2.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3.工作地点为十二师党委党校。

十、招聘有关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十二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本《公告》由兵团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663132。

附件:1.兵团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兵团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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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医科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5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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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4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4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附件1)。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0日18:00。

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新疆医科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招聘岗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展,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xjmu.edu.cn,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浏览器,系统操作方法见附件5)进行注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按照提示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新疆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该表“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情况,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情况,并加盖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并附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PDF格式)、《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PDF格式)(由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位证明扫描件(PDF格式,明确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PDF格式)。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599857620(万老师)。

(3)专业参照目录: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须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

(4)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三)考核方式

1.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岗位代码为B001开头的岗位。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2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及试讲成绩(含专业技能考核)占70%,试工成绩占30%。

2.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岗位代码为B003开头的岗位。

考试环节分为:笔试、面试、试工3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工成绩占30%。

(四)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岗位代码为B003开头的岗位)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数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2.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岗位代码为B001开头的岗位)、面试(岗位代码为B003开头的岗位)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试工人员经确认放弃试工资格的,不再递补。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总成绩计算方法

(1)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岗位代码为B001开头的岗位)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30%

(2)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岗位代码为B003开头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40%+面试×30%+试工×30%

报考以上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提前公布体检相关事项。

2.体检要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个人档案报考察部门审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线索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方式

人事处:0991-2110072(任老师)

基础医学院:0991-2110319(崔老师)

护理学院:0991-2110345(貊老师)

医学工程技术学院:0991-2110398(乌老师)

临床医学部:0991-2110806(高老师)

全科医学学院:13070436656(苍老师)

人文学院:0991-2110391(胥老师)

公共体育教研部:0991-2110421(周老师)

学生处:0991-2110128(张老师)

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下载)

2.新疆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下载)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4.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下载)

5.应聘系统操作手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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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喀什地区普通话考试报名公告

2023-09-12,全文共 2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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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考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喀什地区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方式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式进行。

二、报名范围

各县市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社会人员(不限岗位、职业、户籍)。

三、测试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06〕50号)要求,测试报名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

四、测试工作安排

地县(市)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社会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4日11:00,报满截止,9月15日10:30-14:00,16:00-19:30进行现场确认缴费,报满截止。

(一)网上报名方法:

第一步:注册报名系统。报名前须注册用户,建议使用谷歌或搜狗浏览器,注册并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index)。注册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上传照片必须为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第二步:选择考点。“报名入口”选择“新疆”考区,认真阅读“报名介绍”后,选择考试城市/机构下面的“喀什市”,选择测试站及相应的测试地点、时间(此次测试在喀什地区13个普测点进行,请考生认真查看测试地点、日期再进行选择),点击“下一步”,按提示完成报名。

第三步:阅读报名须知。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妥善保存。须在“报名须知”规定的相应时间段内完成报名、缴费、培训、测试等各个环节,逾期不候。

(二)报名照片要求: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人像着装必须为深色,五官轮廓清晰,照片像素390×567Px,jpg格式,电子版照片文件名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大小不能超过1兆。报名信息、照片不符合标准的(非本人照片或红底、蓝底照片),取消报名资格。

(三)测试及现场确认缴费地点

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所示的时间为准

测试、现场确认缴费地点:

1.喀什地区教师培训中心测试地点:喀什地区教师培训中心(色满路494号原喀什师范学校)。测试时间9月25日、26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喀什地区教师培训中心大门口。咨询电话:0998-2305181

2.喀什市测试地点:喀什市青少年校外教育综合实践基地。测试时间9月28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喀什市教师进修学校(喀什市亚贝希路15号)。咨询电话:0998-2530939。

3.疏附县测试点:疏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测试时间9月28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疏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咨询电话:17354839898。

4.疏勒县测试点:疏勒县齐鲁疏勒第二中学。测试时间9月28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疏勒县齐鲁疏勒第二中学大门口。咨询电话:0998-6571526

5.伽师县测试地点:伽师县巴仁镇中学(第三中学)。测试时间9月27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伽师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县一中旁)。咨询电话:0998-6739764

6.岳普湖县测试地点:岳普湖县第四中学。测试时间9月28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岳普湖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咨询电话:0998-6822279

7.英吉沙县测试地点:英吉沙县育才中学。测试时间9月28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英吉沙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998-3780770,19146532124。

8.麦盖提县测试地点:麦盖提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南网社区旁)。测试时间9月28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麦盖提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咨询电话:0998-7842204

9.莎车县测试地点:莎车县高级技工学校。测试时间9月28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莎车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咨询电话:0998-8512185

10.泽普县测试地点:泽普县第三小学。测试时间9月28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泽普县教育局大门右边。咨询电话:0998-8245393

11.叶城县测试地点:叶城县第八中学。测试时间9月25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叶城教育局办公楼对面一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998-5797987。

12.巴楚县测试地点:巴楚县第一中学。测试时间9月28日。

现场确认缴费地点:巴楚县教育局警务站旁绿色天地超市内。咨询电话:0998-6227197

五、相关要求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按规定时间到达相关测试点规定的现场确认缴费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现场确认缴费及测试时,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排队有序入场、离场,避免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须于测试日提前2天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得在规定时间之前下载打印,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准考证下载打印地址:http://bm.cltt.org/#/index。网页请用谷歌或搜狗浏览器打开。

3.测试当天,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测试。考生按照准考证所示的报到时间到达测试点进行信息核对、考前培训、现场信息采集等,原则上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测试资格。

4.此次网上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因委托他人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由考生自己承担。

5.测试成绩一般于参加测试后30至4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公布。测试成绩、电子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纸质版等级证书发放时间不确定,请考生与参加测试的测试点联系,按测试点要求及时领取。

6.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为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观念,增强诚信考试的自觉性,严格遵守测试纪律,坚决杜绝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法规,违反测试规定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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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和田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2023-12-14,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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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范围

面向和田市管辖范围内的公职人员及和田市的常住人口。

二、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三、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15日,报满名额自动截止报名。

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打开https://bm.cltt.org/网址,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要求:电子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白色背景无美颜正面免冠清晰证件照(公安、武警、医护、消防等人员要求非职业装照)像素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能超过1M,白底证件照

】照片上传成功后,打开在线报名页面---选择测试站---点击“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点击“测试时间”---核实测试地址(和田市第十二小学测试点)---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名。

五、测试费用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12月18-20日到和田市第十二小学现场缴费(本人现金缴费,缴费时间为10:00-14:00;15:30-17:00。下午因每日费用必须上缴财政,留时间去银行,望谅解)。缴费时同时交《报名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将不安排考试。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06〕50号),考生测试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

六、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23年12月27日—29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测试地点:和田市第十二小学(德润教育园区)。

打印准考证:考生于测试前2天,自行打印准考证登录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选择“打印准考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新疆”,点击“确定”,最后点击“打印准考证”。

(二)相关要求

1.考点不设立物品存放处,请勿带包、手机等电子产品、贵重物品,考点不负责寄存上述物品,如有携带自行保存在考点外。

2.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即测试时间)提前60分钟到达测试点候测室报到,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点(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过期及身份证消磁的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签字笔、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等物品。

3.考试的公职人员请穿着便衣参加考试。

4.考生作弊或替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严正声明:和田市此次报名均为网上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对任何第三方的违法欺诈行为,和田市教育局普通话测试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报名点联系。

联 系 人:热老师

联系电话:0903—2512771(报名、缴费期间);

0903—2047774(考试期间)

附件1:和田地区2023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表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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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纳斯景区交通管制公告(1月16日发布)

2024-01-17,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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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喀纳斯景区沿山积雪道路已贯通,但沿途积雪量大,易发生推山雪,尚不具备双向单车通行条件,目前仍处于清雪除险阶段,为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实行全线双向交通管制,具体解除时间将及时公布,请持续关注喀纳斯景区公安局官方抖音账号“喀纳斯警事”、喀纳景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

1、S232线0公里至72公里(喀纳斯至喀纳斯公安检查站);

2、X852线0公里至49.8公里(禾木村至禾木岔路口);

3、白喀路段91至104.5公里(喀纳斯至那仁岔路口);

温馨提示:交通管制期间,喀纳斯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及时掌握喀纳斯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驾驶途中如需救援请拨打110报警,喀纳斯景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竭诚提供各类帮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喀纳斯景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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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农业科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附岗位表)

2024-02-28,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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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科学院创建于1955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主要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农业与农业科技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研究及科技服务等工作。全院现有17个研究所、10个试验场站。全院人员编制1054名,在职职工931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7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2名,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38名,自治区优秀专家51人次。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33人,自治区现代农业(含林果)产业技术体系106人。建有国家级平台50个、自治区级平台26个,拥有实验室1.22万平方米、科研用地1.5万亩。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科研创新、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2月27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2月27日(含)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三、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与院所学科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引进对象及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等相关待遇按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根据高层次人才情况,经过综合评估,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具体标准按照《新疆农业科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组建科研团队,配备科研助手,聘期内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

(二)优秀人才。引进紧缺、急需学科专业,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或已经引进并在科技创新中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具体标准按照《新疆农业科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聘期内根据评估情况可以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

五、加入我们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4年全年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科研人员均可投递简历。博士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可随时申报,意向人员先行投递《申报书》,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将电话通知。

(一)登录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82.246.53:9999/)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PDF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我院将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及时予以回复,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

(二)联系电话:0991-4502037(宋老师、帕老师)

附件:

1.新疆农业科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新疆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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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4-01-31,全文共 2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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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2.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3.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二)招聘对象

1.高层次领军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2.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3.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近5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学术成果,能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青年优秀人才。具有博士学位且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5.团队英才。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三、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

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30-4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3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免税),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连续两年发放住房补贴,同时可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

3.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25-35万元(免税),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连续两年发放住房补贴;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

4.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

(三)团队建设

为每位博士配备校内合作专家,到校后视条件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四)项目申报

指导引进人才申报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并视人才实际情况予以进一步支持。引进博士视申报情况最高可获得一次性生活补贴20万,连续三年每年最高30万,总计110万的资金支持。成功获批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专家学者,学校一事一议视情况进行配套。

(五)配偶工作

配偶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可采取同工同酬形式与大学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六)子女就学

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建有幼儿园、附属中学,可妥善解决子女就学需求。

加入我们

公告2024年全年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均可投递简历。博士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可随时申报,意向人员先行网上报名,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将电话通知。

为保证人才信息能够不遗漏的传递给我们,建议采取以下两种报名途径并用的方式:

(一)线上报送

1.登陆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218.195.237.47/hr80)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单位,按照提示上传各类扫描件。

2.应聘者注册后详细填写信息,其中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发表论文情况、课题项目情况、本人学术贡献及代表性成果说明、发明专利、获奖及获得资格、著述、授课情况、未来规划、直系亲属情况、其他条件或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

3.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8582230。

4.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任务和待遇,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见《新疆大学人才引进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1)。

(二)电邮报送

1.登录新疆大学主页(www.xju.edu.cn)。

2.在“通知公告”栏目中选择“新疆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3.仔细阅读,并下载《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4.填写《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注明“博士应聘-应聘部门-专业-姓名”。

(三)简要流程

收到简历后,教学科研单位会第一时间组织面试、试讲,认定初步符合要求后,报大学职能处室认定审核后提交大学人才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绿色通道直接入编制引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党委组织(人事)部 许苏铭扬 冯清华

电 话:0991-8585997

E-mail:xdrsk@xju.edu.cn,xjdxrsk@163.com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邮政编码:830046

附件:

1.新疆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2.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3.新疆大学人才引进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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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元旦新疆博物馆开馆公告

2023-12-29,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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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观众朋友们:

2024年元旦”假期即将到来,为了满足广大观众的假日文化需求,新疆博物馆元旦假期期间开放时间为12月30日至1月1日(含周一)正常开放。开馆时间为10:30,停止检票时间17:30,闭馆时间为18:00。

佳节将至,新疆博物馆祝您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新疆博物馆

2023年12月29日

拓展消息:

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581号

时间 | 每周二至周日10:30—18:00(每日17:30停止入馆)

票价 | 免费(需携带二代身份证)

咨询电话 | 0991-4552826

交通 | 可乘坐公交7路、51路、68路、912路、305路等到达新疆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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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2,全文共 4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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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生态环境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兵团污染源监控中心)8名、兵团辐射环境监督站3名、兵团生态环境第三监测站1名、兵团生态环境第五监测站1名。涉及9个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7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及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和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http://sthjj.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报名系统(https://shengtaihjj.zhaopin.com,

下同)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24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25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25日24:00。

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11月26日10:00至17:00。

(二)笔试时间、方式

1.笔试日期:预计2023年12月3日(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线下(现场)笔试。

3.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方式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岗位改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查询《岗位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确认

报名及笔试费用共计95元。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11月25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报名失败。

5.笔试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11月26日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7.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6日10:00-17:00登录智联招聘系统报名网站(https://shengtaihjj.zhaopin.com)进行岗位改报。其他缴费成功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8.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考生于11月30日至12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存。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2.笔试时间

预计2023年12月3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10:00—11:40 职业能力测试

12:00—14: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

乌鲁木齐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方式

线下(现场)笔试。

5.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人事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也可登录系统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需按规定时间再次完善。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

(四)面试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查询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在与考生签订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和委托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坚持政治标准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确保政治合格、思想过硬。考察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兵团生态环境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信息、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进行复审,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生态环境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0217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93。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054/85629

附件:1.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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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住房公积金第十三师管理部搬迁公告

2023-12-28,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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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根据师市统一安排,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十三师管理部将于近日搬迁至十三师新星市市民(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

二、自2023年12月28日起原办公地点: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十三师行政服务大厅停止办理公积金业务。

三、自2024年1月2日起新办公地点: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四馆北市民(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市民可乘坐红星三路十三师新星市终点站下车。

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十三师管理部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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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乌鲁木齐市图书馆志愿者报名公告(附入口)

2023-12-01,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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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募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乌鲁木齐市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图书馆,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愿意利用业余时间无偿服务于社会。

3. 年龄在18~45周岁。

4.志愿者12月服务总时长不低于20小时,每天不低于4小时。

二、志愿者服务项目

1.图书馆基础业务服务工作

主要包括:图书上架、整理;图书借阅管理;参考咨询与读者服务工作。

2. 公益性文化服务工作

主要包括:阅读推广活动、策划组织、微信平台宣传;讲座服务;城市书房、分馆及流通站管理;图书馆延时、错时开放服务;志愿服务项目策划与组织;社会教育及研学活动组织策划等。志愿服务时间为周二-周日,统一安排岗位和服务时间

三、志愿者奖励

1.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长核定积分,积分可兑换图书馆文创周边,服务不少于20小时的志愿者出具时长证明;

2.在志愿服务期间参加图书整理、阅读推广活动等业务培训、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服务培训等活动。

3.图书馆将综合服务时长及服务绩效,对志愿服务进行星级认证;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评比表彰,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四、报名入口

手机可直接扫描“新疆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平台”移动端二维码。(加载缓慢时,请耐心等待哦~)

点此查看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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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秋季安宁渠镇第一中心幼儿园招生公告(附报名入口)

2023-04-18,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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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开展安宁渠镇第一中心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结合我园实际情况,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将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开展,时间计划定于2023年5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人数和范围

(一)招收小班幼儿50名(额满为止)。

(二)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备注:请各位家长按照招生年龄范围进行报名,如在报名过程中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招生范围:安宁渠村、华海新里城小区(包含一期、二期)、安馨社区、安泰社区。

二、招生条件

(一)乌鲁木齐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为安宁渠村、华海新里城小区(包含一期、二期)、安馨社区、安泰社区。)。

(二)非乌鲁木齐市户籍(限农业户籍):居住证地址为安宁渠村、华海新里城小区(包含一期、二期)、安馨社区、安泰社区。常住适龄儿童。

幼儿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招生区域内连续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且幼儿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乌鲁木齐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必须含养老金);以上两项条件必须是父母一方或监护人一方同时满足。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活动、家长可自行按时接送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

招生简章公示为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9日。

2023年5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启二维码图标,可开始网上报名,额满后招生系统自动关闭。

四、网络报名事项

本简章公示期间,请家长认真阅读,提前熟悉流程,确保顺利完成报名。

(一)报名流程(共三步):家长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报名——幼儿园在线审核——通知结果。

第一步:扫码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需扫描报名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照片一定要清晰,否则无法识别)。现在二维码是关闭状态。

开启后需要填写的信息内容:幼儿姓名、性别、族别、出生日期、幼儿身份证号、监护人姓名(父或母只填一方即可)、联系电话(父或母只填一方即可)、户口类别、户口性质。

需要上传的内容:幼儿本人户口页(原件照片)、户口本首页(原件照片)、社保缴纳证明(流动户籍子女上传)、居住证(流动户籍子女上传)。

第二步:在线审核,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第三步:通知结果,对于符合入园条件且报名成功的幼儿,当天24时前,幼儿园会电话联系家长,完成进一步通知。

五、报名须知及监督电话

(一)本着诚信的道德准则,维护幼儿园报名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和所传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入园,

后果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二)1名适龄幼儿只能报名成功1次。如需为双胞胎幼儿报名,请在报名系统中的“个人特殊情况说明”栏中备注为“双胞胎”(报名时只填报一名幼儿信息即可)。

(三)报名内容提交后不能修改,请提交前认真核对所填资料。

(四)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在当天24时前如果联系不上家长,视为自动放弃入园报名资格。

(五)安宁渠镇第一中心幼儿园位于安宁渠镇安宁渠村五队南14巷21号。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991-3933753 13659957495 13565988793

(六)招生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纪检科电话:3673780

区教育局幼教办电话:3635085 3670995

提示: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附:报名二维码及信息登记表内容

温馨提示:安宁渠镇第一中心幼儿园,2023年秋季新生网上报名是唯一招生方式,免费报名(报名成功后,幼儿将于2023年9月入园),请勿轻信他人许诺和谣言。

二维码将于报名当日开启,扫码后将显示如下画面:

温馨提示:请家长参照以下提示,提前拍摄清晰的照片,供网上报名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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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库尔勒市hpv四/九价预约公告

2023-11-21,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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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九价预约消息:点击查看

2023年11月8日九价预约消息:点击查看

2023年11月1日九价预约消息:点击查看

2023年10月25日九价预约消息:点击查看

2023年10月18日九价预约消息:点击查看

2023年9月21日九价预约消息:点击查看

2023年9月13日九价预约消息:点击查看

2023年7月20日九价预约消息:点击查看

2023年5月31日四价预约消息:点击查看

2023年5月24日-25日预约消息:点击查看

1、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疫苗流转,预约成功者请于当天的工作时间和次日的工作时间前来接种疫苗。接种疫苗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开处方并缴费,不接受提前缴费,缴费同时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过期作废(二、三剂次疫苗费用于接种第一剂次时一并缴纳,后期按时接种即可)。接种地址:库尔勒市疾控中心接种门诊(铁克其派出所旁)。

2、预约仅限接种者本人预约和接种,转让无效,(过时未接种需重新预约仅三次机会)。

3、接种疫苗前,请认真阅读知情告知书,了解本次疫苗接种的相关注意事项。

4、接种疫苗前,请认真阅读知情告知书,了解本次疫苗接种的相关注意事项。

5、对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如患有感冒、发热、腹泻等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如癫痫、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控制不佳者不能接种,妊娠期、哺乳期妇女不宜接种,备孕期妇女不建议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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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4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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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克州人才强州战略,实施“帕米尔英才”引才计划,加快聚集优秀人才,助力克州高质量发展,克州决定面向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69人。

一、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克州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已取得或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满足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四)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曾被甲方单独解聘的;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优惠政策

克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

(一)编制情况:引进人才到岗后,使用自治区事业单位编制,一律进编。

(二)生活补贴:按照“帕米尔英才”引进计划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阿图什市、州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均持续发放5年。

阿克陶县、乌恰县、阿合奇县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600元,均持续发放5年。

(三)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克州范围内购房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住房安置补贴30万元、20万元、5万元。

(四)住房保障: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毕业)或夫妻双方都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申请入住人员家庭(已婚的包括本人、配偶、子女;未婚的包括本人、父母)在我州无合适自有住房,且未在我州享受过其他住房补贴。

(五)培养支持政策:鼓励引进人才根据《克州“帕米尔英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申报项目,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资助经费。

(六)首次进疆交通费报销:引进人才上岗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引进人才首次进疆交通费用。

(七)人才聘用:引进人才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均实行全员聘用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聘用关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三年服务期,本科毕业生五年服务期。

(八)工资待遇:凡到我州来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九)户籍问题: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自愿要求落户在克州的,可办理本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允许随时办理迁移手续,不愿落户的户口可以不迁。

(十)实行配偶优先安置政策:原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按调动政策办理;原企业职工或无业的,积极协调州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十一)子女无忧就学:对引进人才子女在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入园)的,按法定监护人意愿统筹安排。

(十二)其他优惠政策:每年为引进人才提供州内三甲医院免费体检1次、专家预约诊疗等便捷服务;全州景区向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免费开放。

三、引进对象

面向部分高校应、历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等引进。

四、引进岗位

详见《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五、引才线路及时间

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具体路线,通过站点覆盖区域内高校,现定路线为:

(一)第一站点(新疆大学):2024年5月13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大学。

(二)第二站点(山东大学):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

(三)第三站点(重庆大学):2024年5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重庆市重庆大学。

(四)第四站点(郑州大学):2024年5月1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大学。

(五)第五站点(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5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安交通大学。

(六)第六站点(石河子大学):2024年5月22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

(七)第七站点(塔里木大学):2024年5月22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

六、引进程序

此次引进人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4年5月10日至5月22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各站点指定时间内)或线上报名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https://kezhou.zhaopin.com),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校出具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5月24日10:00至19:00未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以线上改报岗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需提供材料:《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应聘人员下载及打印)、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学校出具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岗位其他要求等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以上证件及材料全部发邮箱及现场提交(现场原件审查,收取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2024年5月10日至23日,线上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由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发布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并与应聘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

(三)考核。考核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采取线上考核,详细时间及考核方式电话或短信、微信通知,考核包括面试及专业加试(部分岗位),面试总分100分,专业加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核结果现场向考生公布并进行确认。加试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实际确定,如有加试岗位按以下公式计算成绩,没有加试的岗位不纳入计算。招聘小组根据总成绩(面试考核及加试成绩结果),按岗位排名择优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主考官打分+四名考官打分)/5;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2。

(四)体检。2024年6月6日至6月10日期间,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为《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由体检人员申请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电子版及原件发给用人单位联系人。体检标准详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考察。2024年6月11日至30日,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体检合格人员填报《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附件5),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包括调动档案),考察组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内容: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因考察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kz.gov.cn/)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2024年7月8日至10日拟聘人员到报考单位报到上岗,逾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本科毕业生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上传或递交材料必须与原件一致,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隐瞒精神病史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经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后取消聘用资格。提供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因电话错误联系不上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kz.gov.cn/)另行发布的通知为准。咨询电话为上班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

政策咨询电话:0908-4222969

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882

监督电话:0908-4222210

附件:1.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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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27,全文共 3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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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自主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涉及38个岗位,计划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79人(师市直属医院62人、团场医院17人)。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度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年满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本次公开招聘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面向在疆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的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方能报考。面向兵团连队(社区)“两委”成员的岗位须任满一届。工作年限及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以下岗位报考人员可免笔试(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1.师市直属医院招聘执业医师和医学类本科生的岗位;

2.团场医院招聘本科生的岗位,团场医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类专科生的岗位,人员到岗后需签订在团场服务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报名(2023年10月26日-11月8日)

1.报名方式

按照《岗位表》要求,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btyyhr@163.com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奖项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2)《2023年度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粘贴彩色一寸照片并手写签字;

(3)其他业绩证明材料(例如:专业表彰、手术记录、专科资质等)。

2.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2023年10月26日-11月8日)

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结合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该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依据相关通知要求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

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管理类岗岗位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共2科,笔试时间为90分钟/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免笔试岗位不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暂定于11月中旬举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面试时间: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免笔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统一组织在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进行。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行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编制备案制人员同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待遇一致。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名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相关内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6—3181570

监督电话:0906—3370079

附件:

1.2023年度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3年度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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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09-12,全文共 4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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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23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

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乌鲁木齐市2023

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一)具有乌鲁木齐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乌鲁木齐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三)乌鲁木齐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在乌鲁木齐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乌鲁木齐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新疆的港澳台居民;在新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任教科目的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新疆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须含在学期间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鉴定,成绩均合格),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不一致的人员或毕业生成绩中没有教育实习实践环节者,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

2.新疆普通高等学校 2022 届及 2023

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认定;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4.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具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 年 9 月 13 日 10:00—9 月 25 日

17:00,符合上述认定条件人员可在此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重要提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为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为户口或居住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在校生可选择学校所属的区县教育局)。

(二)体检时间

2023 年 9 月 13 日—10 月 11 日(工作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往以下两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

1.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北门院区

地址: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北门院区成人部三楼体检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 1 号)咨询电话:0991-2303513。

乘车路线:104 路、33 路区间、306 路、902 路、60 路、104 路、917 路、59 路、8 路、30 路、501 路、地铁 1

号线北门站下车(由 B、C 出口出站)、BRT71 号线,北门站下车。体检当日 9:30

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体检表,在医院成人门诊部一楼办理就诊卡并充值,乘坐电梯至 3楼大厅进行体检。

2.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 526 号)金辰大厦 3 楼健康体检科。咨询电话:3824015。

乘车路线:18

路、52 路、43 路、56 路、304 路、5301 路、536A 路、203 路,康尔佳超市下车即到。体检当日 9:30

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体检表,直接乘坐扶梯至 3 楼健康体检科,扫码充值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

2023 年 10 月 8 日 10:00—10 月 13 日 18:00,符合

2023年下半年乌鲁木齐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按认定机构分批次前往新医路 102 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2 楼 201

室,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认定材料,具体时间安排为:

1.2023 年 10 月 8 日 10:00—9 日 18:00。沙依巴克区教育局、水磨沟区教育局、米东区教育局申请人提交材料;

2.2023 年 10 月 10 日 10:00—11 日 18:00。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新市区教育局、乌鲁木齐县教育局申请人提交材料;

3.2023 年 10 月 12 日 10:00—13 日 18:00。天山区教育局、头屯河区教育局、达坂城区教育局申请人提交材料;

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指定日期提交材料的,可视个人实际情况,在提交材料时间范围内(2023年10月8日10:00—10 月 13 日

18:00)自选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证书领取

2023 年 11 月 6 日 10:00—11 月 10 日

18:00,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认定状态通过的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前往新医路 102 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 2 楼 201

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

2.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并按要求签署《个人承诺书》,上传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3.申请人在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时,须确保正确无误,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外语”仅限于:报名系统内没有的小语种学科。如报英语学科,须选择“英语”,而不得选择“外语”)。

4.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后,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号。申请人须按照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院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认真填报认定所在地、认定机构与确认点等相关信息。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5.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复印件)。如验证不通过,则按以下步骤操作,且在现场确认时出具原件:

(1)“普通话证书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2)“学历学籍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3)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分批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要服从确认点工作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实名认证通过,无需提交)。

2.本市户口簿或本市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1)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2)驻新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疆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3)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不能通过系统比对或取得港澳台学历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申请人(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须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

份。

(2)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1)新疆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含在学期间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格复印件各 1

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2)新疆普通高等学校 2022 届及 2023

届师范类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合格单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3)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认定报名系统核验,无需提供;

(4)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认定报名系统核验,无需提供。6.体检表原件(见附件

1、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 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网上报名序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重要提示:

1.以上材料须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右上角注明“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级别(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学科”、“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2.以上申请材料以官方网站核验为准,无法核验的材料视为不合格。申请人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日期现场确认的申请人,此次认定不予通过。

(二)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申请人,此次认定不予通过。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991-4362086、0991-4333983;

咨询邮箱:xjjszg123@163.com;

咨询时间:上午 10:30-13:00,下午 15:30-18:00。

附件: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

附件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其他学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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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附原文)

2023-10-23,全文共 6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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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1日18:00至11月2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报考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11月5日18:00至6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11月6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5.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6.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12月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4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将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4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分批次组织实施。首批招考岗位计划,与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一起发布,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于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不需要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安排进行。

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各再发布一次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相应文职人员岗位。

五、特别提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原文链接: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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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停服务公告

2024-05-28,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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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人员、各参保单位和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版本升级工作的要求,我局计划对新疆医保信息平台进行停机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2024年5月31日0时至2024年6月2日22时

二、暂停服务范围

就医购药刷卡结算(包括门诊、住院和药店购药)、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新疆医保公共服务平台(PC端和移动端)、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等相关服务。

三、停机期间办事指南

请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有关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合理安排就医购药和业务办理时间,各定点医药机构和各级医保部门做好解释工作,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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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新疆面向部分高校选调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4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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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自治区2024年度面向部分高校选调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计划及对象条件

(一)选调招聘计划及对象

1.定向选调。选调计划405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自治区区级机关(单位)主要面向部分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高校范围详见附件1);是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获得国家级、国家励志、省级奖学金等条件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地(州、市)及以下机关(单位)、园区平台主要面向部分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

2.事业单位招聘。招聘计划1233名。自治区区级事业单位主要面向各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地(州、市)及以下事业单位主要面向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3.国有企业招聘。招聘计划2144名(包括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主要面向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志愿建设边疆,服务各族人民。

5.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体为,定向选调中报考地(州、市)及以上职位应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国有企业招聘中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专业人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年龄条件予以适当把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首日。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招聘:

1.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

二、选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①报名时间:3月2日10︰30—20日18︰30

②报名方式:

报考者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选调招聘职(岗)位表》(附件2、附件3及附件4),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职(岗)位报考。每名报考者可同时选择一个定向选调职位、一个事业单位岗位及多个国有企业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招聘报名系统(https://xjrcyj2024.hersingdat.com)或扫描二维码填报(附件5),根据职(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按照选调招聘职(岗)位所列资格条件,实时对报考者填报信息进行自动初核。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时限内重新选择职(岗)位进行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资格审查

3月2日—19日,选调招聘单位实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及时登录选调招聘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3月20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个人意愿和资格条件,可改报其他选调招聘职(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考试(考核)前登录选调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定向选调报考者在选调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报名推荐表》(附件6),报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在考察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1.定向选调

(1)笔试

①时间:3月24日

②地点: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和乌鲁木齐统一组织,考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③科目:设《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④笔试要求:报考者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⑤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由定向选调机关(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选如期参加面试。笔试缺考者不能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2)面试

①时间:3月26日

②地点: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和乌鲁木齐统一组织,考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③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④面试要求:面试人选须按定向选调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

(3)考试总成绩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者进入下一环节。

2.事业单位招聘

3月21日—4月10日,事业单位招聘由用人单位自主采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试工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3.国有企业招聘

3月21日—4月10日,国有企业招聘由招聘企业自主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招聘企业通知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选调招聘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1.定向选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事业单位招聘。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要求,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国有企业招聘。根据岗位要求,由招聘企业研究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环节。

(四)考察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标准,结合选调招聘职(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五)公示

对各环节全部合格的拟录(聘)用人员,在所在高校及有关选调招聘单位官网等进行公示。

(六)录(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聘)用的,拟录(聘)用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组织关系等资料到岗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待查核清楚后再视情办理。

选调招聘各环节出现职(岗)位空缺的,可在本职(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定向选调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递补人选。

符合条件的录(聘)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引进政策支持。

三、工作监督

(一)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中组发〔2020〕10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参加选调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者之间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或报考者进行严肃查处,若有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四、注意事项

本公告中所列定向选调相关政策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所列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所列国有企业招聘由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选调招聘职(岗)位相关问题咨询由选调招聘单位负责解答。若国家在选调招聘各环节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招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设置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选调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自治区公务员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政策咨询电话:0991—12333(各选调招聘机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定向选调监督平台:

http://www.xj12380.gov.cn

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监督平台:

https://xjrcyj2024.hersingdat.com/?view=feedback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高校范围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选调招聘职(岗)位表(定向选调)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选调招聘职(岗)位表(事业单位)

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选调招聘职(岗)位表(国有企业)

附件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选调招聘报名系统二维码

附件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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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新疆辖区发行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1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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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新疆辖区龙年贺岁币贺岁钞余量兑换分配数量

为便于公众了解2024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纪念钞预约兑换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面额、规格、材质及发行数量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图案见附件1。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公众防伪特征见附件2。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10元,直径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新疆辖区发行数量135万枚,各地、州、市分配数量见表1。2024年贺岁纪念钞面额20元,票面长145毫米,宽70

毫米,采用塑料材质,新疆辖区发行数量112万张,各地、州、市分配数量见表2。

表1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新疆辖区分配数量

(单位:枚)

表2 2024年贺岁纪念钞新疆辖区分配数量

(单位:张)

二、承办预约兑换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统称承办银行)共同承担新疆辖区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的预约兑换工作,承办银行将在其官方网站公布预约兑换网点和每个网点的可预约兑换数量等信息。

三、预约安排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线上预约期为2024年1月3日22时至1月4日24时,2024年贺岁纪念钞线上预约期为2024年1月3日22时30分至1月4日24时。公众可通过登陆各承办银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线上预约业务。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张。

四、预约核实期安排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核实期均为1月7日至1月8日。预约核实期内,未通过核查的公众可持预约登记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撤销重复预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26号(附件3)。

五、兑换安排

承办银行于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办理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业务。公众可按照约定时间,持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约定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兑换业务。逾期或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兑换的,按作废处理。未兑换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并影响下一次普通纪念币兑换,请预约成功的公众按时办理兑换。

六、余量兑换安排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兑换期结束后,新疆辖区将于1月19日至1月25日分两阶段开展余量兑换工作,其中第一阶段1月19日至1月22日为公众个人兑换期;第二阶段1月23日至1月25日为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并行期同时接收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申请,优先办理个人兑换。

新疆辖区采取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后兑换的方式开展本次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的余量兑换工作,并遵循“先到先得,兑完为止”的兑换原则。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个人办理余量兑换的兑换限额与预约兑换要求一致。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每家单位团体兑换限额为500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每家单位团体兑换限额为500张。

七、身份证件要求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单位团体办理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兑换需向承办银行网点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兑换时无需出示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及相关兑换手续与《新疆辖区2023年贺岁币等五种普通纪念币余量兑换工作公告》中单位团体兑换要求一致。

八、温馨提示

预约时,请公众如实填写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兑换时,承办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将认真核对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预约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完全一致,若不完全一致将会影响兑换。请公众核对清楚预约枚数与兑换枚数是否一致,避免差错。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3〕第21号)执行。

九、监督举报电话及预约记录查询地址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分行普通纪念币发行监督举报电话及预约记录查询地址见附件4。

附件:1.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图案.pdf

2.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公众防伪特征.pdf

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26号.doc

4.普通纪念币发行监督举报电话及预约记录查询地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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