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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信息

乌鲁木齐信息专题栏目,提供与乌鲁木齐信息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乌鲁木齐信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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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家乡游新疆机票特惠活动时间(附航班信息)

2023-12-05,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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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票须知

1、特惠机票适用人群为身份证号码开头为“65”的乘机人,或者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地户口本的乘机人(仅限12岁以下儿童购票)。

2、旅行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销售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3、售票渠道为携程 同程 微信 956028

4、特别注意:特惠机票不收取机建费用,但仍会收取燃油费。

二、优惠航班信息

三、购票流程

拓展消息:自2023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5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90元燃油附加费。相较于调整前分别降低了10元和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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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停服务公告

2024-05-28,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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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人员、各参保单位和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版本升级工作的要求,我局计划对新疆医保信息平台进行停机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2024年5月31日0时至2024年6月2日22时

二、暂停服务范围

就医购药刷卡结算(包括门诊、住院和药店购药)、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新疆医保公共服务平台(PC端和移动端)、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等相关服务。

三、停机期间办事指南

请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有关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合理安排就医购药和业务办理时间,各定点医药机构和各级医保部门做好解释工作,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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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2023-12-08,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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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自治区社保信息系统升级维护工作,自治区社保中心定于2023年12月21日零时至2024年1月2日零时对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新疆智慧人社APP)进行停机维护。停机期间全区所有社保业务暂停办理。为保障参保人、参保单位的社保权益,现告知如下:

一、在本年度内需完成的社保业务,请在停机维护前完成。

二、在本年度内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请在停机前申报缴费并完成缴纳。

因本次系统停机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参保单位谅解!

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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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核验码可以查出什么信息

2023-12-05,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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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或权利人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安居广厦”线上平台或乌鲁木齐市房产大厦线下业务窗口提交房源核验资料,房管部门核验并提供二维码。房源核验内容包括不动产的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核验权利人信息是否与不动产登记簿信息一致;核实不动产是否存在租赁合同备案、抵押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文件登记(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认定、对附有违法建筑的认定等)、查封登记、居住权登记等。

中介机构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对房源信息发布时应载明乌鲁木齐市房管部门审核生成的房源核验码及房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并标注该平台或机构的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已出售(租)或取消委托、委托到期的房源信息,应当及时从各类渠道撤除。同时,互联网信息平台将建立平台准入制度,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应限制或取消其房源发布权限。乌鲁木齐将通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加大违规惩罚力度等方式规范互联网发布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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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鲁木齐马拉松赛事相关信息澄清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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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们注意到网络上关于2024乌鲁木齐马拉松赛事的信息传播存在诸多不实之处,为避免广大参赛选手及公众受到误导,现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澄清公告

一、关于赛事信息发布

有关2024年乌鲁木齐马拉松赛事的所有正式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赛事路线、赛事规模以及赛事项目等,均已通过赛事官方网站【https://www.urumqimarathon.com/】、官方公众号【乌鲁木齐马拉松】、合作媒体对外公布。请广大参赛选手及公众务必以官方及官方合作媒体为准,切勿轻信其他非官方及合作媒体输出的消息,以免受到误导,乌鲁木齐马拉松组委会将不予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关于报名渠道及优惠

目前乌鲁木齐马拉松官方已推出50人成团9折的报名优惠活动,请广大选手通过官方及官方媒体渠道了解详情并参与。此外,网络上传播的优惠折扣报名信息并非组委会授权行为,若选手通过非官方渠道报名,因此错失赛事参赛资格,后续产生的任何问题,均与组委会无关,乌鲁木齐马拉松组委会将难以介入处理,希望各位参赛选手通过官方及官方合作媒体渠道了解更多赛事资讯。

三、退费政策与报名费用处理

据乌鲁木齐马拉松竞赛规程,选手一经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并缴费,在组委会公布非中签名单以前,除降雪、大雨、强风、雷暴、龙卷风、赛道周围建筑物起火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赛事无法正常的进行情况外,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费,请所有参赛选手理性选择参赛项目。对于未中签的选手,报名费用将在抽签仪式后按照既定流程进行退回。

我们呼吁广大参赛选手及公众保持理性判断,不轻信、不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赛事信息,以免受到不必要的误导和损失。同时,也请大家积极关注官方及合作媒体渠道发布的最新赛事动态,共同为2024年乌鲁木齐马拉松赛事的顺利举行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以上澄清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乌鲁木齐马拉松组委会所有。)

乌鲁木齐马拉松赛事组委会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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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火车站设立乘降点(附车次信息)

2024-01-19,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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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玛纳斯县火车站设立了乘降点,这些车次可乘坐。

具体车次信息为:

由乌鲁木齐至霍尔果斯互发车次

K9789次

23:48到达玛纳斯站、23:50发车

K9790次

5:51到达玛纳斯站、5:53发车

乌鲁木齐至阿拉山口互发车次

5801次

0:15到达玛纳斯站、0:17发车

5802次

4:01到达玛纳斯站、4:03发车

在玛纳斯县火车站停靠,可上车补票。

拓展消息:玛纳斯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最西端,天山山脉北坡中段、准噶尔盆地西南缘、玛纳斯河东岸。东以干河子为界与呼图壁县相邻,西与石河子市、塔城地区沙湾县隔玛纳斯河相望,南以天山分水线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分界,北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同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相接,总面积11067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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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喀什马拉松参赛信息查询入口

2023-11-07,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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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信息查询:点击查询

领物时间地点

时间调整为两天

11月10日(周五)11:00~21:00

11月11日(周六)11:00~23:00

地点:喀什人民广场

领物流程

注意

1、小号码布用于赛事当天存包,请妥善保管;

2、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计时芯片贴于号码布背后,请勿折叠和撕扯,以免影响计时成绩;迷你跑不计时,没有计时芯片;

3.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赛事当天提供物资存取处,欢乐跑项目不设物资存取窗口。

其他事项

1、请选手合理安排领取时间,过时未领取视为放弃参赛资格,赛事当天不提供参赛包领取;

2、参赛包赛前不提供邮寄,因故无法参赛的选手,可在赛后联系组委会申领除号码布以外参赛物品的邮寄服务,邮费需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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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辖区道路交通管制信息

2023-12-13,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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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2月12日21时00分,托克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省道S103线54公里—31公里(黑山—托里乡)因降雪天气,不具备通行条件,为确保安全,托克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黑山中队前往托里乡方向实施交通管制,对所有车辆进行劝返。

2、2023年12月12日22时30分,G30连霍高速公路小草湖三十里风区阵风达到10级以上,不具备通行条件,托克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小草湖中队往进疆方向(吐鲁番至乌鲁木齐)对高抛货车,厢式货车、大型客车实行交通管制。

3、2023年12月12日22时30分,因G30连霍高速公路三十里风区风力较大,所有车辆已不具备通行条件,高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在G30连霍高速吐峪沟服务区,吐鲁番匝道收费站,大河沿匝道收费站和吐鲁番老收费站对前往乌鲁木齐方向的高抛货车,厢式货车、大型客车实行单向交通管制。

4、2023年12月12日23时00分,省道S241线木善公路木垒辖区路段因道路积雪结冰,不具备通行条件,目前车辆已无法正常通行,鄯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当日,在木鄯公路(S241线)95公里处实施交通管制,对所有车辆进行劝导。(双向管制,木垒交警也对此道路进行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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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初中入学信息填错了怎么办

2023-12-07,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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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家长(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信息错误造成学生无法在学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公办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的,教育行政部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另行分配。

最后,广大家长如需咨询小升初招生政策相关事宜,可以拨打以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

米东区教育局:0991—3301489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教育局:0991—377307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教育局:0991—3825577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0991—3325113

天山区教育局:0991—8857720,0991—8888244

沙依巴克区教育局:0991—4512689

水磨沟区教育局:0991—4625143

达坂城区教育局:0991—5919327

乌鲁木齐县教育局:0991—5923075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0991—295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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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韩国签证地点信息一览

2024-03-21,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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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外交部申请

○ 所有签证一律通过北京签证申请中心申请(个人或使馆指定代办社)

签证申请中心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5层。

咨询电话 : 400-813-3666 。

- 遇有人道主义事由或紧急情况、外交事由等,可凭‘个人情况说明书’(表格在使馆网站的领事/签证业务-表格样式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本人亲自递交申请

○ 通过代办机构申请:各代办机构受理范围内的签证

- 请参考韩国驻华领事馆网站的领事/签证业务-大使馆指定的签证代办机构名单

※ 代办机构根据代办总件数、距离、交通费、其他使领馆的手续费,自主决定代办费

○ 代理申请的范围

※ 以下情况,须出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

- 直系亲属仅限(申请人父母,配偶的父母,申请人,配偶,子女)共同申请相同资格时可1人代表申请。

- 未满18周岁及满65周岁以上申请人可由直系亲属代理申请。

签证代办机构及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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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官网

2023-10-11,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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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通了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面向各地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提供跨地区职称信息核验查询服务。大家可通过https://www.12333.gov.cn/网页、手机12333客户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登录使用。

例如,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可通过访问菜单栏“证书查询”—“职称查询”进入职称查询平台。平台入口:点击进入

今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将根据各职称评审机构归集信息情况,动态更新职称评审信息,分批次扩大查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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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规范互联网发布房源信息

2023-12-05,全文共 3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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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8号)、《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互联网发布房源信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房源信息发布主体管理

(一)主体登记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互联网信息平台企业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机构经营范围应当注明“房地产经纪”,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经营范围应当注明“住房租赁”,并在经营场所、网站首页、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二)机构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如实填报市场主体登记、从业人员信息,并领取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专属信息编码(二维码),委托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机构备案情况及从业人员信用情况。同时要以规范格式向房管部门签订信用承诺,房管部门将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履约践诺情况统一纳入行业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开。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在门店或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

(三)从业人员管理。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当持有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业协会颁发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实名在经营场所、网站等渠道上发布房源信息,并标注所属机构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四)房源信息审核。互联网信息平台受理房源信息发布委托前,应当履行必要的审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验证申请人提供房源核验码(二维码)的真实性、明码标价、同一平台上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机构重复发布等。发布房源信息时,应严格执行同步展示房源核验码(二维码)和房源核验编号的要求,不得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发布房源信息。

(五)互联网信息监测。互联网信息平台企业应履行核查责任,加强实名制管理,要求申请发布房源信息的平台用户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性信息,平台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定期核验、更新。对发布的房源信息要进行定期巡查,对违规和不实房源信息及时下架删除,建立虚假房源信息投诉举报机制,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在每套房源信息页面醒目位置公布虚假房源信息举报电话和举报链接,设置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管理平台链接,便于购房人(承租人)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六)平台准入机制。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建立平台准入制度,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应限制或取消其房源发布权限。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被列入房管部门信用管理平台“黑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平台不得为其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二、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

(一)经纪机构业务承接。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与委托人建立委托关系,签订纸质或电子委托协议,并查看委托出售(租)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二)房源信息核验流程。权利人或权利人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安居广厦”线上平台或乌鲁木齐市房产大厦线下业务窗口提交房源核验资料,房管部门核验并赋码。房源核验申请资料包括:权利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租)房屋的书面委托、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身份证明。房源核验内容如下:

1.不动产的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核验权利人信息是否与不动产登记簿信息一致;

2.核实不动产是否存在租赁合同备案、抵押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文件登记(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认定、对附有违法建筑的认定等)、查封登记、居住权登记等信息。

房源核验完成后,权利人或权利人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通过“安居广厦”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通知消息的方式获得核验结果。房源核验未通过或权利人/权利人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核验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结果复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房源信息发布程序。权利人在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互联网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进行房源核验。房源信息发布时应载明乌鲁木齐市房管部门审核生成的房源核验码及房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并标注该平台或机构的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房源发布内容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内容不得出现夸张、夸大描述,房源要保证真实且符合交易条件,同一房源信息在不同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内容要保持一致,发布的房源信息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房源核验码(二维码)、小区名称、建筑面积、房屋用途、产权情况、抵押状态、租赁备案情况、拟售(租)价格、房屋现状实景照片、受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经办经纪人等,当房源信息发生变化时,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权利人应当及时更新。

(五)房源信息撤除规定。房源信息发布后,若出现挂牌房源已出售(租)、权利人委托期满或取消委托、权利人申报事项基本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存量房合同备案信息不一致等情形,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当事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已发布的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市场监管联动和违法线索通报协查机制,完善行业信用和失信惩戒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惩戒机制,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监管,规范房地产互联网信息平台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行为,依法查处违规中介、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发布房源信息、制造市场恐慌、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二)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在日常联合执法过程中,将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市房管局负责组织经纪机构对发布内容开展全面自查,下架违规房源信息,对存在违规发布行为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罚,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处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假违法广告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查处;市委网信办负责督促房地产互联网信息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平台功能,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审核管理房源信息,规范各机构及从业人员线上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

(三)加大违规行为惩罚力度。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房源信息发布“红黑榜”,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向社会公示。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取消网上签约资格、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对屡次发布虚假、违法违规房源信息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惩戒,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网络环境。

四、本通知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同时设置3个月过渡期,各互联网信息平台负责督促权利人或权利人委托的经纪机构对已上架的房源进行房源核验并补充房源核验码(二维码),在2024年1月20日前清理下架所有没有房源核验码(二维码)的房源信息。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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