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市便民服务

0

2023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40人)

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0人(备案制),涉及15个岗位。

2023-12-11,全文共 4589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奎东农场分院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0人(备案制),涉及15个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25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年满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公开招聘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免笔试条件

报考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分院的临床医师(儿科、外科、妇产科)岗位的人员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第七师门户网(http://www.nq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连接入口:http://btdqszyy.zhaopin.com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0:00至12月25日18:0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指定报名网站(http://btdqszyy.zhaopin.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0:00至12月25日18: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http://btdqszyy.zhaopin.com)点击右上角【我的报名】,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或改报其他职位。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原则为1:3,特殊需要岗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核定。

2.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于12月29日上午12:00在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板块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3.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29日16:00-20: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对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缴费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0:00至12月25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12月25日20:00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成功与否以缴费确认为准。笔试岗位报名、考试费用共计55元,免笔试岗位报名费1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缴费确认后即可打印《报名表》,考生于2024年1月9日至12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

笔试科目:临床专业、中医学专业、护士学专业、检验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针灸推拿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财会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中医、预防医学专业、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每个专业一套综合试卷(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15%左右;医学专业知识占85%左右,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按临床、中医学、检验、财会、公共事业管理等大类分别命题。主要参考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内容,重点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

笔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兵团奎屯中医院(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

(六)面试资格复审

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1.面试时间: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4.成绩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十)递补

面试合格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用人单位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牵头组织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

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第七师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四)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卫生健康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2-3906059 0992-6687517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工作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2-3251069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629、85503

附件:1.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目录

更多相似推荐

2024新疆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5565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74人,其中医师岗位99人、护理岗位50人、技师岗位25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硕士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医疗岗位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医技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护理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专升本)。

(八)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不超过25周岁指1998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不超过30周岁指1993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九)应聘者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本科学历人员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其中护理专业本科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300分及以上,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应达到300分及以上。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 “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月27日10︰30—3月3日18︰30

缴费时间:2月27日10︰30—3月4日10︰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rsks.com.cn/ncms/index.shtml)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2. 相关费用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合计8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可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

(二)笔试

1.考试科目和类别

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含6个子类,分为公共卫生管理类、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和药剂类。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考试要求

笔试具体要求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示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研究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及时发布。

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自治区人民医院发布的公告,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

5.特别说明: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请各位考生诚信报考,严格按照该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考,如考生与报考岗位不符,取消该考生笔试成绩,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1. 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3.

资格审查要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现场审核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规培合格证书、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原件;

(6)《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5)原件,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现住址(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面试

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及试工。

1.第一环节(集中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自治区人民医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第二环节(试工)

应聘人员须参加为期10个工作日的试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试工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试工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试工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总成绩=集中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总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 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 体检要求

体检应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自治区人民医院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

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八)公示

通过自治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自治区人民医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

本次分类考试招聘公告、网络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发布。

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xjrmyy.com)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1-8560087。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www.xjrmyy.com)进行公告。

(四)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www.xjrmyy.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联系电话: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缴费咨询电话:95070

纪检监督电话:0991-8562626

政策咨询电话:0991-8560087

附件列表:

1.附件1: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3.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4.附件4: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5.附件5: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政审考察表.xls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5798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七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30人,涉及158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80人,医疗卫生类21人,综合管理类129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在服务期内的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报考。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度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链接入口:https://btqishi.zhaopin.com/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0日10:00至6月13日14:0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指定报名网站(https://btqishi.zhaopin.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30日10:00至6月13日18: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https://btqishi.zhaopin.com/)点击右上角【查看报名状态】,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或改报其他职位。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于6月14日上午12:00在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人事信息板块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3.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4日16:00-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对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缴费时间

2024年5月30日10:00至6月13日2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6月13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成功与否以缴费确认为准。笔试岗位报名、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免笔试岗位报名费1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缴费确认后即可打印《报名表》,考生于2024年7月1日至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

笔试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汉语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管理类岗位使用A类试题,教育教师类岗位使用D类试题,医疗卫生类使用E类试题。

笔试时间:综合管理类2024年7月6日,教育教师类、医疗卫生类2024年7月7日。

具体安排为:

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2:30-14:00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

(六)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师市人社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信息在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人事信息板块公布。

资格审查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有本人手写签名的《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6.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携带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院校出具盖学院章的大学成绩单。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七)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教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医疗卫生类岗位采取半结构化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仅面向退役军人的岗位单另划定笔试分数线)。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十)递补

面试合格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用人单位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到岗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以报到之日起算。

(十四)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2-3902001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工作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2-3906059

报名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85882、85629、85010或0991-3754737

附件:1.2024年度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x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新疆兵团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

2024-05-13,全文共 3104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职位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商务局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专员1名;

2. 第十二师商务局产业投融资专员1名;

3. 草湖项目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规划专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50岁);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7. 具有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专业、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兵团2024年度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报名首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8.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0:30至6月10日19:00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兵团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应聘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聘任机关指定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邮箱和电话详见《职位表》)。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扫描件,近5年来作为负责人、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课题、案例、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明资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于考试(考核)测评阶段(面谈前)查验。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开展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0:30至6月20日19:00。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应聘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应聘或者聘任资格。

(三)考试(考核)测评

职位招聘名额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1:5比例的职位,采取考试测评方式进行,等于或不足1:5比例的职位,采取考核测评方式进行。

1. 考试测评。分为履历分析、笔试和面谈三个环节,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履历分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和实践成果等要素进行综合量化分析,满分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聘任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以及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谈。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谈人选根据应聘人员履历分析和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不足5人的,该职位参加笔试人选全部进入面谈。

(4)考试测评总成绩。考试测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履历分析25%、笔试25%、面谈50%的权重计算。

2.

考核测评。分为履历分析和面谈两个环节。履历分析和面谈的内容、组织方式与考试测评相同。考核测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履历分析40%、面谈60%的权重计算。

考试(考核)测评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兵团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考核)测评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四)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测评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参加面谈人数只有1人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招聘职位。

(五)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测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因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职位空缺的,可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聘任职位。

(七)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四、薪酬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各职位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聘任机关与应聘人员协商一致后通过聘任合同约定。税前年平均薪酬参考标准详见《职位表》,年薪包含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各占50%。基础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具体发放标准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按合同约定标准的基础上加发20%绩效年薪;考核结果为称职的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不发放,同时,解除聘任合同。

聘任制公务员按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聘任制公务员可纳入本地人才引进计划,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五、日常管理

聘任制公务员主要依据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其职责任务、聘期目标、考核、薪酬待遇等通过聘任合同约定。

1个聘任期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的聘任制公务员,经批准,可以续聘一次。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按相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六、咨询监督

有关报名、考试测评等事项,应聘人员可以具体咨询《职位表》上的联系电话。

兵团党委组织部和聘任机关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将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凡在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兵团党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991—2890477

附件:

1. 兵团2024年度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2. 兵团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招聘公告(附岗位表)

2024-04-15,全文共 4317 字

+ 加入清单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中心地带,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是自治区首批命名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拥有2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其中内分泌科、妇科是新疆医科大学重点支撑学科,中医科是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药学部是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肾病科是自治区血液透析培训基地。心血管病介入术、普外科微创手术、骨科关节置换术、糖尿病足介入术、血液透析治疗、消化内镜检查和镜下治疗、妇科海扶刀等特色技术在疆内处于先进水平。

医院是第一批国家级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是新疆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曾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十佳标兵单位、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连续20余年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4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下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xydwfy.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岗位所公布的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九)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附件1)。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24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规培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并于2024年4月24日19:30前提交完成。

4.报名材料:

(1)考察表。本人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原工作单位区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本人承诺栏:需应聘者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名。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考察审核意见不用填写。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资格、职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5.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附件4),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须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上发布。

(三)考核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试工2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

1.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相关要求及成绩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闱试工人员成绩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试工具体组织形式、时间、相关要求及成绩等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40%+试工×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根据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经新疆医科大学审批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91-7598464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29、0991-2110072、0991-7598416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应聘者需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91-7598464。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考察表(下载)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下载)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兵团第十一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70人

2024-04-10,全文共 6239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人

才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0人,涉及60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22名,医疗卫生类16名,综合管理类32名。(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3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日以后出生);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限在疆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的,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的须满8个月以上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以上服务期的须满16个月以上方能报考(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日);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兵团第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以下岗位报考人员免笔试(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师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官方平台。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招聘程序主要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10:00至4月12日18: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十一师政务网查询《兵团第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报名网站: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考生承诺书(附件4)。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考生未按要求如实提供以上报考材料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3日10:00至4月12日18:00。

1.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免笔试岗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系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取得笔试、面试资格。

(三)笔试缴费

网上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3日10:00至4月13日中午14:00。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4月13日中午1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笔试报名、考试费用共计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2.笔试缴费只支持电脑端链接打开,然后用手机微信扫码缴费;请勿将缴费二维码截图保存再转发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无法参加正式笔试环节,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免笔试人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某岗位招聘计划数较多,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4月13日上午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新疆生产建设十一师政务网(www.btdsys.gov.cn)和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3.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3日10:00-17:00,登录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时间

本次考试分为模拟笔试和正式笔试,时间安排如下:

(1)模拟笔试

模拟笔试时间:2024年4月19日10:00-18:00(考生自行安排)

(2)正式笔试

正式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10:00-13:30

5.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汉语试卷),试卷满分为200分。

6. 笔试形式

本次笔试采取“在线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开始后还未登录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③本次笔试13:30统一收卷,考生不可提前交卷。

(3)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师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照不同类型岗位分别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准备笔记本电脑或带有摄像头及语音设备的台式电脑。

7.笔试安排

本次笔试分为模拟笔试和正式笔试,相关安排如下:

(1)模拟笔试相关安排

考前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的方式给考生发送笔试通知,考生需将笔试通知内的电子准考证链接粘贴到电脑谷歌浏览器地址栏先进行模拟考试(模拟练习),考生通过电子准考证上的“模拟练习”按钮可以进行模拟考试、考试设备测试(如电子准考证上的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考务咨询电话)。测试过程中请确保考试界面左上角实时摄像人物处于居中位置,如摄像区域未出现自己的画面,请检查浏览器“设置-隐私设置和安全性-摄像头”功能是否开启,如未开启,请考生勾选开启摄像头功能;如果仍未出现画面,请及时更换电脑设备。正式考试时,电脑考试界面左上角实时摄像区域未显示考生上半身画面,则成绩无效。

2.手机微信扫描“手机监控”

考生用手机微信扫描电脑笔试系统界面的“手机监控”,进入手机监控界面,勾选“允许访问麦克风和摄像头”,将手机摆放至规定位置。

3.若考生没有参加模拟考试,导致考试当天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正式笔试相关安排

(一)正式考试前,考生打开短信或邮件里的准考证链接,将准考证里的正式笔试链接粘贴到谷歌或360极速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身份证号登录正式考试,拍照进行个人身份核验,用手机微信扫描电脑笔试系统界面的二维码进入手机监控,电脑和手机核验通过后认真阅读《笔试须知及承诺》,等待正式考试开始。如登录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考务咨询电话。此步骤可参照:《线上考试操作流程》(https://kdocs.cn/l/cobw3f8UDuPa)。

(二)考试过程中请将电脑和手机的摄像头、麦克风功能打开,提前测试好考试中需要的各项设备和功能是否正常。

(五)面试

暂定现场结构化面试,根据实际需求,备选使用线上结构化面试。

教师类岗位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免笔试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因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十一师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6686422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8.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师人社局工作人员,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9.本《公告》由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668649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转85538、85054

附件:

1. 2024年度兵团第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考生承诺书

5.笔试须知及违纪行为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新疆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75人

2024-03-20,全文共 5206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75人,其中医师岗位36人、药师岗位8人,护理岗位20人、技师岗位11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

(八)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3年3月18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18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3月18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3月18日(含)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指1973年3月18日(含)以后出生。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3月19日10︰30—3月24日24︰00

缴费时间:3月20日10︰30—3月25日24︰00

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4月1日-5日期间,进入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4月6日,详见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公告通知。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操作(仅护理岗)、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recruit-info?recruitId=29516&orgId=11467平台报名和缴费,具体操作参考详见《考生网上报名事项及操作说明》(附件2)。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条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扫描件,须保证图片清晰完整,根据系统提示直接缴费,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成功。本次网上报名后不进行资格审查,待笔试通过入围面试前,统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用人单位。专业条件请查阅参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5、6)。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95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可与应聘单位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操作(仅护理岗)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其中护理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50%+操作成绩×50%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采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围比例的岗位,入围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围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在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特别说明: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前不进行详细的资格审核,请各位考生诚信报考,严格按照该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考,如考生与报考岗位不符,取消该考生笔试成绩,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

(三)资格审查

1.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2.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人事科。

3.资格审查要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现场审核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医师资格证书、护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表》(附件6)原件;

(5)《考察表》(附件7)原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或现住址(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面试

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组织实施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其中:护理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成绩×50%)]×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2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

(七)考察

1.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人事科负责审定。

(八)公示

通过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参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笔试、操作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均在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1-6296603。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四)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联系电话: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85-0991(10:30-14:00,15:00-19:30)

纪检监督电话:0991-6296605

政策咨询电话:0991-6296603

附件(点击可下载):

1.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2.点此下载附件2网上操作指南

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5.研究生专业目录(2018年)

6.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7.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考察表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中国农业银行兵团分行春季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275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需求 (314人)

1.客户经理岗。主要为我行培养和储备零售、对公金融营销服务,以及财富管理、投行资管、国际金融、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专业人才。

2.综合业务岗。主要为我行培养和储备综合营销、业务运营、信息科技、财务会计、风险控制、法律合规等专业或管理型人才。

3.信息科技岗。主要参与我行各类业务系统的软件开发、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录用人员入职后直接安排在分行信息科技部门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

主要面向境内外院校2023年、2024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其中,境内院校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境外院校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部分岗位可招收毕业三年以内(即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24年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描述。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学习适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部分岗位需具备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

5.符合监管机构关于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国农业银行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应聘条件和具体要求见中国农业银行招聘网站(https://career.abchina.com.cn)职位详情。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2.笔试

3.面试

4.体检

5.签约录用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等安排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农业银行招聘网站(https://career.abchina.com.cn)或“中国农业银行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注册、填写简历、选择职位并投报简历。每名应聘者最多可在我行投报一个本部与一个非本部岗位。

2.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3月31日

3.宣讲会安排

我行将赴疆内外高校举办2024年招聘宣讲会,届时会有现场面试安排,表现优异者直接纳入笔试范围,欢迎广大青年才俊踊跃参加。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坚持诚信原则,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各项招聘安排以中国农业银行招聘网站(https://career.abchina.com.cn)及“中国农业银行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应聘者持续关注。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我行将通过农行招聘网站站内信和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笔面试人员后续流程的具体时间和形式。应聘者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务必及时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更新,以确保通信畅通。

5.职位投报成功后再编辑“个人中心”—“我的简历”的内容,将不会同步更新已投报完成的简历信息。如需修改,请在“我的投递”中取消申请后重新投报。

6.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我行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7.咨询方式:xjbtnhhr@qq.com(只接受咨询,不接收简历)。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3人)

2024-03-14,全文共 5203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35个岗位共计73人。其中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2个岗位57人,招聘工作由学院自主组织实施,具体公告详见学院通知。

推荐阅读:2024上半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57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各类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3月以后出生。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3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上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招聘条件或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情况等,除有明确要求外,均截止到2024年3月13日。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教育服务网(http://www.xjbtedu.cn/)、兵团教育局政务网(http://btjyj.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三才智能招考平台为指定报名网站,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s://bm.xjsancai.com/web/#/index/11432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10:00至3月28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4日10:00至3月29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14日10:00至3月29日22:00。

(二)考试时间、方式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

笔试方式:采取线下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线下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招聘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进行。招聘研究生学历或高级及以上职称岗位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面试、资格复审、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此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4年上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签字扫描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3月29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共两科。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只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4.开考比例。笔试及免笔试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公布,考生可重新选择报考岗位,如考生不再报考,予以退费。

(二)资格审查及复审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和复审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三才智能招考平台网站专题页面查询网上报名审核结果。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岗和教育教师岗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客观性试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性试题)两科,分2套试卷,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其中,教育教师岗位《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占比40%。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共计2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注: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需参加笔试。

(四)面试

1.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综合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师岗位面试设置说课、答辩两个环节,说课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职业态度等,答辩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期间同时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招聘单位可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采取委托考生所在地三甲及以上医院的方式体检,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其中,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教育局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991—2896283 2899186

八、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教育服务网、兵团教育局政务网及三才智能招考平台网站专题页面。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及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由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由招聘单位发布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报考者要及时关注指定信息发布平台,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公告》由兵团教育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兵团一中 杨欢 0991—8884339

兵团二中 赵成冬 0991—2630704

兵团三中 张舒 0991—8850267

兵团教育服务保障中心 李婷 0991—8883936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马军邦 0993—727616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 吴老师 18199681368

王老师 18599434315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9:30)

附件:

1.2024年上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上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5.考生诚信承诺书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兵团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2285 字

+ 加入清单

一、医院简介

兵团医院成立于1954年10月,目前已发展成为兵团设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应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8.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开放床位901张,现有医院员工1170人。医院是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塔里木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培基地,有16个专业基地。承担着兵团、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担负着兵团及全疆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和兵团民兵应急救护任务。

医院现有16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国家级医学中心,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医学中心,10个省级质量控制中心,6个兵团(省级)培训基地。自2005年至今,共有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等17家医院对口支援兵团医院,先后派出援疆专家共计180人,涉及近30个专业。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政治品格优秀,职业操守良好,身体健康,为人正派;

4.长期从事临床、公共卫生、医技、预防、药学、中医、康复、护理、科研一线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成绩突出;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引进岗位范围、数量及岗位要求

四、待遇保障

(一)医学领军人才

给予100万元科研资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给予每人30万元科研资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

(三)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

给予每人10万元科研资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

以上三类岗位科研资助金最高可提取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原则上一次性发放,作为政府奖金、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支持经费在一个支持周期内(三年),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四)医院首席专家

1.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100万元(按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3.提供购房补贴100万元等。

(五)医院领军专家

1.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8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3.提供购房补贴50万元等。

(六)医院博士人才

A类博士:1.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8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3.提供购房补贴50万元;4.博士津贴每月5000元。

B类博士:1.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6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3.提供购房补贴40万元,第一,二年各发放10%,第三,四年各发放20%,第五年发放40%;4.博士津贴每月5000元。

C类博士:1.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4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3.提供购房补贴30万元;4.博士津贴每月5000元。

(一)、(二)、(三)类岗位如符合其他三类岗位要求,可同时享受相关待遇。

五、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应聘人员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二)报名,相关佐证材料及附件打包发送至邮箱btyyrsk8564@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有效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附件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检

按照面试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

兵团医院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兵团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7580591

七、其他

本《公告》由兵团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兵团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991-7580565

附件:1.兵团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2.兵团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二维码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新疆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2024-02-28,全文共 479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月27日10︰30—3月3日18︰30

缴费时间:2月27日10︰30—3月4日10︰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报名官网:点击报名

注:

报名时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推荐阅读:2024新疆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下载2024

2024-02-28,全文共 830 字

+ 加入清单

岗位表(部分)

点此下载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汇总表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硕士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医疗岗位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医技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护理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专升本)。

(八)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不超过25周岁指1998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不超过30周岁指1993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九)应聘者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本科学历人员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其中护理专业本科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300分及以上,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应达到300分及以上。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 “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推荐阅读:2024新疆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24-01-09,全文共 3275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岗位采取“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20个岗位51人,均为编制外人员。本次招聘工作地点均为第二师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一)招聘对象

本科学历及以上:面向社会招聘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1988年1月5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4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btc.edu.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6日10:00至1月16日19: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或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6-2985596。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3800096631@qq.com邮箱中:

(1)报名表以及承诺书的Word版和有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7日10:00至2024年1月17日19:00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2.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在公布面试成绩时予以通知。

2.成绩公布

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统一安排考生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须开展吸毒、癫痫、精神病史等项目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院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审批聘用

对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学院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

五、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6-2985522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提交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如报名提交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985596

附件:1.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批次招聘公告

2023-12-20,全文共 3369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26个岗位48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工作地点均为第二师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一)招聘对象

硕士及以上学历:面向社会招聘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历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1987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btc.edu.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00至12月27日19: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或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6-2985596。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3800096631@qq.com(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2023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字后扫描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9日10:00至12月28日12:00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具体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1.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12月29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2024年1月6日至7日

具体地点以及形式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

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统一安排考生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的方式进行,体检须开展吸毒、癫痫、精神病史等项目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院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公示

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聘用

对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学院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院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6-2985522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提交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如报名提交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985596

附件:1.2023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3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2023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5.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下半年兵团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5568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2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30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30日后出生)。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7.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受到公务员管理部门辞退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glj.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三才智能招考平台为指定报名网站,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s://bm.xjsancai.com/web/#/index/11422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10:00至12月25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3日10:00至12月2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3日10:00至12月27日17:00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2024年1月6日

笔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2024年1月13日

采取线下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查询《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

(2)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MHK成绩达4级证书;

(3)岗位中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交费证明或单位开具的证明);

(4)岗位中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需上传职称证明材料;

(5)考生承诺书(考生须在报名表页面下载考生承诺书模板后打印签字,签字完成后上传扫描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者可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者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问题的,后果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三才智能招考平台(网址:https://bm.xjsancai.com/web/#/index/1142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附件2并手写签字《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

4.报名流程

具体报名流程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5《考生网上报名事项及操作说明》。

5.注意事项

(1)考生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虚构内容。考生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名流程要求报名,考生的报名账号,只限考生本人使用,严禁将用户名、用户密码泄露或者转借给他人。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和复审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三才智能招考平台网站专题页面查询网上报名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7.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12月27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逾期未成功缴费者不予安排笔试。

8.岗位取消或核减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兵团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通过原渠道予以退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客观性试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性试题)两科,分2套试卷,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共计2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后,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等情况,将在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承诺制。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兵团应急管理局统一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兵团应急管理局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1.兵团应急管理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兵团应急管理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

3.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七、监督

兵团应急管理局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358519

八、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承诺,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子邮箱正确,电话、电子邮箱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本《公告》由兵团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吴老师0991-2358613;史老师0991-2358225

技术咨询电话:邵老师17699731818;王老师18599434315

(咨询时间:10:00—19:30)

附件:1.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xlsx

2.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xlsx

3.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4.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5.点此下载操作说明.docx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兵团国有企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3-12-11,全文共 483 字

+ 加入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兵团战略,新疆兵团党委组织部和新疆兵团国资委组织有招聘需求的兵团国有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2024年度招聘引才活动。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届应届毕业生。

(二)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团结协作意识,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信息

本次招聘岗位365个,招聘人数2400人(详见附表)。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不采取统一报名方式,具体招聘方式及程序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及招聘对象设置,应聘者根据招聘单位所留联系方式咨询具体招聘流程。

四、监督

新疆兵团国资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取消报考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6344;0991—2896376(传真)

附件:兵团国有企业招聘岗位表

展开阅读全文

兵团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公告

2023-12-11,全文共 1985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未就业毕业生),在基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信息发布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570个,招聘人数950人(详见附表)。

(二)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及《兵团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发布后,报考人员可在校园招聘会现场咨询工作人员,也可通过拨打《岗位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招聘单位主要通过“面试/面谈+考察”方式开展招聘工作(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增加面试环节,教师等专业岗位增加试讲、专业测试等环节)。

(二)招聘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组织实施。

1.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相关高校官网查询招聘岗位及条件信息,下载《兵团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等以下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对应的接收邮箱:

①《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院校出具的大学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③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2)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面谈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谈环节。

报考人员要留意短信通知或拨打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查询是否取得面试/面谈资格。

3.面试/面谈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谈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

按照面试/面谈(面试以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结果,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5.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6.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面谈结果、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所在院校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7.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8.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6676(兼传真)

附件:1.兵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兵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展开阅读全文

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急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3-12-11,全文共 3532 字

+ 加入清单

一、红星医院简介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1945年10月创建于革命圣地延安,前身是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第九分院,建院已有78年的历史,1950年1月随军入疆驻扎哈密。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哈密区域一所规模较大、设备较全、技术较好,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谈+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红星医院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急紧缺人才14人(备案制,银龄专家除外),涉及6个岗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可适当放宽条件。银龄专家指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医专业退休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本次公开招聘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急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http://www.btnsss.gov.cn/)和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 HR@hmhxyy.com邮箱。

2.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具体报考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2)《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彩色一寸照片并手写签字;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谈环节。

(三)面谈资格复审

红星医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资格证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谈资格审查,确定面谈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五)面谈时间、地点、方式

1.面谈时间:以正式面谈通知为准。

2.面谈地点:以正式面谈通知为准。

3.面谈方式:面谈采取半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

(六)体检

面谈成绩满分100分,根据面谈结果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未达到面谈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考生签订诚信承诺的前提下,采取委托体检的方式进行,并将体检报告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作为对招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递补

在公示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视情况依次依规递补后续考生。

(九)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谈、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星医院公众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红星医院招聘人员待遇按照《红星医院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第十三师新星市卫生健康委、第十三师红星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2-2264328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工作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233374

附件: 1.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急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

2.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考材料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兵团种子管理总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9,全文共 2968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种子管理总站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出生日期在1982年11月28日-2005年11月28日之间;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二)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公示、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如需要咨询,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3年度兵团种子管理总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598711341@qq.com。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资格审查

兵团种子管理总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三)公示

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将进行电话通知确认,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可进行网上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兵团种子管理总站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

兵团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0939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3857104

附件:

1.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度兵团种子管理总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

3.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2,全文共 4872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生态环境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兵团污染源监控中心)8名、兵团辐射环境监督站3名、兵团生态环境第三监测站1名、兵团生态环境第五监测站1名。涉及9个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7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及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和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http://sthjj.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报名系统(https://shengtaihjj.zhaopin.com,

下同)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24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25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25日24:00。

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11月26日10:00至17:00。

(二)笔试时间、方式

1.笔试日期:预计2023年12月3日(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线下(现场)笔试。

3.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方式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岗位改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查询《岗位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确认

报名及笔试费用共计95元。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11月25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报名失败。

5.笔试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11月26日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7.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6日10:00-17:00登录智联招聘系统报名网站(https://shengtaihjj.zhaopin.com)进行岗位改报。其他缴费成功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8.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考生于11月30日至12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存。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2.笔试时间

预计2023年12月3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10:00—11:40 职业能力测试

12:00—14: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

乌鲁木齐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方式

线下(现场)笔试。

5.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人事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也可登录系统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需按规定时间再次完善。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

(四)面试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查询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在与考生签订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和委托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坚持政治标准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确保政治合格、思想过硬。考察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兵团生态环境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信息、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进行复审,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生态环境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0217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93。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054/85629

附件:1.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