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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本次面试全国统一时间为5月11日-12日,5月11日为工作日,面试时间均由系统随机编排,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及所报考区的考试时间安排谨慎报考。

2024-04-11,全文共 2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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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

温馨提醒:

1.本次面试全国统一时间为5月11日-12日,5月11日为工作日,面试时间均由系统随机编排,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及所报考区的考试时间安排谨慎报考。一经报名成功,不接受调整考区、时间及退费等申请。

2.“浙工大”考区为我省唯一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专设考点。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12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信息输入

1.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

2.未参加过2024年上半年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时还需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

3. 本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4月12日上午10:00至14日中午12:00。

4.

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报考这些科目的人员,报名时应选择“浙工大”考区。

5.

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1)4月14日中午12:00至4月16日8:3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4月14日中午12:00网报功能关闭后,报考者不得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做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审核的依据。

(2)4月16日8:3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

2.二次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4月16日8:3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通过教师资格报名材料上传平台线上传相关材料复审。(具体操作请关注4月15日16:00后温州市教育考试院(www.wzksy.cn)将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审核未通过考生上传材料资格审核说明》)

二次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内容

时间

注意事项

线上上传材料时间

4月16日8:30-17:00

特别说明,提交材料后未经复审反馈前是无法重复提交,请谨慎提交

查询材料审核反馈

4月17日8:30-15:00

l1、反馈结果显示“已通过”,请在4月17日晚24时前登录教资报名网站缴费
l2、反馈结果显示“不符报考条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温州市教育考试院(057788638090,88638081,88630090)
l3、反馈结果仍显示“需要补充材料”,请在4月17日16:00点前重新登录补充材料并提交

关闭上传材料审核平台

4月17日17:00

逾期未进行线上材料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所有在4月14日12:00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16日上午8:30仍显示“待审核”无须取消报名重报,仍觉得自己符合报名条件,可通过网上提交材料方式复审)可于4月16日8:30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并联系温州教育考试院(057788638090、88638081、88630090),4月14日12:00后取消报名重报考生一律需要网上提交材料审核。逾期未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须在4月17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80元(浙价费〔2016〕176号)。

(四)其他事项

报考资格及其他未尽事项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浙江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为准(网址: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8a11f2fd8e969503018e9748bdf60001.html)

(五)咨询电话

0577-88638090、88638081、8863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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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面试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12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面试报名时间+入口NTCE - 中国教育考试网 (neea.edu.cn)

4月12日上午10:00至14日中午12:00

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1)4月14日中午12:00至4月16日8:3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4月16日8:3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

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须在4月17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名费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80元(浙价费〔2016〕176号)

详细内容:温州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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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官方入口

2024-04-10,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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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布时间

2024年4月12日10时

二、查询方式

1.中国教育考试网

网址:http://ntce.neea.edu.cn/ntce/

2.中国教育考试网百度小程序

使用百度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3.中国教育考试网支付宝小程序

使用支付宝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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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岗位表+报名流程+面向对象)

2024-03-26,全文共 5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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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瓯海区4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含面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2名,面向公安机关辅警招聘1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4名)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温州市瓯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1703、1704岗位为执法类岗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招聘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员若不符合参公条件,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计划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招聘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报名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入口:http://qssy.zjks.com

报名时间:3月25日9时—3月2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3月25日9时—3月28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图源: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4月1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网上缴费结束前,到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三)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8倍,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的人员于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1:3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4时30分。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4年4月27日

上午0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其中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名单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4)。

4.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面向司法雇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法院出具的司法雇员在岗情况证明原件(附件5)和省高院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出具的辅警在岗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附件6)原件和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星级荣誉评定、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25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瓯海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3月22日止。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3月18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3月20日17:00前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四)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测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海区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

(十一)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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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温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二次审核时间及材料提交

2024-01-09,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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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温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二次审核时间材料提交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月16日8:0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通过教师资格报名材料上传平台线上传相关材料复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审核未通过考生上传材料资格审核说明将在1月15日17:00前发布在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wzksy.cn)

线上上传材料时间:1月16日8:00-1月17日12:00(特别说明,提交材料后未经复审反馈前是无法重复提交,请谨慎提交)

教师资格报名材料上传平台查询材料审核反馈时间:1月17日下午13:00-15:00

(1)反馈结果显示“已通过”,请在截止时间内登录教资报名网站缴费

(2)反馈结果显示“不符报考条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温州市教育考试院(057788638063,88638081,88630090)

(3)反馈结果仍显示“需要补充材料”,请在1月17日下午16:00前重新登录补充材料并提交

(4)最终关闭教师资格报名材料上传时间为1月17日下午17:00

二次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

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3)学历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及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的师范专业专科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③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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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省报名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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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将于11月8日10:00开始。

此次面试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报、考试报名等事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并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考。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附件: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省报名公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省报名公告

序号

报名公告

1

北京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

天津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3

河北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4

山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5

内蒙古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6

辽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7

吉林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8

黑龙江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9

上海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0

江苏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1

浙江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2

安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3

福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4

江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5

山东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6

河南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7

湖北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8

湖南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9

广东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

广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1

海南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2

重庆2023年下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3

四川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4

贵州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5

云南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6

西藏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7

陕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8

甘肃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9

青海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30

宁夏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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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注:网站将及时补充未提供网页链接的省份报名公告,请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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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1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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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大”考区为我省唯一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专设考点。

温州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至10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

未参加过2023年上半年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时还需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

本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1月8日至11日上午8:30。

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报考这些科目的人员,报名时应选择“浙工大”考区。

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二)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

(1)11月11日8:30至11月13日8:3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11月13日8:30网报功能关闭后,报考者不得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做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审核的依据。

(2)11月13日8:3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

二次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1月13日8:3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通过教师资格报名材料上传平台线上传相关材料复审。(具体操作请关注11月12日16:00后温州市教育考试院(www.wzksy.cn)发布的《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审核未通过考生上传材料资格审核说明》)

二次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所有在11月11日8:30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13日上午8:30仍显示“待审核”无须取消报名重报,仍觉得自己符合报名条件,可通过网上提交材料方式复审)可于11月13日8:30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并联系温州教育考试院(057788638063、88638081、88630090),11日8:30后取消报名重报考生一律需要网上提交材料审核。逾期未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须在11月14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80元(浙价费〔2016〕176号)。

四、其他事项

报考资格及其他未尽事项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为准。(网址: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8a11f1538b829a4c018b83b078d10003.html)

咨询电话:0577-88638063、88638081、8863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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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龙湾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05-29,全文共 4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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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龙湾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

附件1: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温州龙湾区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市龙湾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人员编制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招聘单位和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6日。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的附件栏为非必填项,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须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的“考生来源”栏选择“政府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选项,并在附件栏上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如实填报,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6日9:00—6月11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6月1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人。请考生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3日17:00前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安防路人防大楼508室,下同),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6日—6月30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2.考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两个科目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

3.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分《岗位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7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

(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30%)两部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以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3张;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考附件4)。

证件(证明或说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或说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列为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龙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若教育部对延期毕业出台相关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之日起,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告知事项及其他

(一)整个招聘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6月6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人员及委托培养人员不得报考(继续深造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除外);

4.龙湾区卫健系统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0.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1.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七)本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28日起至6月5日止共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八)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85503050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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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港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16,全文共 3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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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龙港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及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龙港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温州市教育局申报认定,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报认定。

二、申请对象

户籍在龙港或居住地在龙港(须在龙港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提出认定申请。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不得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六)符合认定条件的,服役地在龙港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20日(逾期无法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可自愿选择证书领取方式,若选择邮寄,邮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网报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沟通咨询为了方便联系,龙港市认定对象须加入龙港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钉钉群(钉钉群号:69120011883),咨询电话:0577-59911872。

(三)电子材料提交与审核为方便群众,减少人员聚集,2024年上半年龙港市教师资格认定为网上核验,不开设现场确认。

1.电子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日。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及时提交电子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申请人将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编辑至同一个文档内(word或pdf格式),文档名称为“报名号(网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任教学科+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lgjsrd@163.com,电子材料清单及样本详见附件2。确认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照片(正反面);

(2)户口簿(户主第一页跟本人页)或居住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原件照片或电子居住证;

(3)学历证书原件照片(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可延迟到体检前提交,到期未提交的,不得参加体检,本次申请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直接认定人员与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无需提交);

(6)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需提交证书原件照片;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通过“浙里办”APP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建议在网报成功后去申请;申请用途可写“参加2024年上0半年龙港市教师资格认定”);

(8)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档案号+申请学科+姓名”,在参加体检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9)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档案还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在网报时,凡是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验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由受理机构另行通知。

2.电子材料审核:2024年6月7日-6月21日,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审核。

资料提交有误的,联系申请人修改或补正。(四)体检体检时间暂定为7月,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及分批次名单待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申请人按照分批体检时间前往龙港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龙翔路295号(停车场内),随带体检表格(请按资格认定类型下载对应的体检表,自行打印),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体检表》见本《通告》附件3至附件4,要求打印在单页A4纸上,粘贴与网报上传相一致的一寸照片,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五项内容及受检者确认签字,其它栏目空白。

幼儿园认定对象要在体检表上勾选已婚或未婚情况。申请人在体检表右上方写上“档案号+申请学科+姓名”(档案号由市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编制,电子资料审核结束后发布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及钉钉群内)。

申请人须将2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相一致),背面写上“档案号+资格类型+姓名”,于体检当天交给市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

(五)认定通过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通知公告”对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告(认定机构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证书制作完成后,现场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选择快递送达的,由工作人员统一邮寄,邮费到付)。

五、网络公示

经评审通过网络公示一周后,认定人员可登录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六、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电子版认定材料报送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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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岗位表+流程)

2024-03-26,全文共 5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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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瓯海区4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含面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2名,面向公安机关辅警招聘1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附件文末下载)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温州市瓯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1703、1704岗位为执法类岗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招聘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员若不符合参公条件,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计划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招聘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报名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3月25日9时—3月2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3月25日9时—3月28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4月1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网上缴费结束前,到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三)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8倍,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的人员于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1:3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4时30分。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4年4月27日

上午0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其中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名单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4)。

4.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面向司法雇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法院出具的司法雇员在岗情况证明原件(附件5)和省高院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出具的辅警在岗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附件6)原件和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星级荣誉评定、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25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瓯海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3月22日止。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3月18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3月20日17:00前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四)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测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海区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

(十一)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附件5:司法雇员在岗情况证明.docx

附件6:辅警在岗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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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入口+报名流程

2024-03-26,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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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入口http://qssy.zjks.com

报名时间:3月28日9时-4月1日16时

资格初审时间:3月28日9时-4月2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202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时间+流程+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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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2024-03-26,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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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3月28日9时-4月1日16时

报名入口:http://qssy.zjks.com

图源: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3月28日9时-4月2日16时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缴费时间:4月3日9时-4月6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3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8909017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202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间+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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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入口

2024-03-01,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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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须知

1.在本市初中就读(以电子学籍为准)的应届初三学生须凭准考证号及报名点(学校)提供的初始密码登录该系统(https://zk.wzer.net/),首次登录时,须修改密码并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

2.本市户籍在市域外就读的应届初三学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省内户籍在本市初中毕业的往届生,点击页面中“预报名”链接(见下图中红色框处),进行注册报名。

3.如考生遗忘密码,请联系报名点(学校)进行重置。

4.考生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时,须认真思考并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保存。

5.该系统还具有考生中考分数查询、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等功能,届时考生通过登录该系统进行相关查询或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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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2023年12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时间

2024-01-15,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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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1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3年12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4年1月10日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在温州市参加此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1月11日至1月20日期间内,向温州市考试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因考生提供的信息差错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成绩核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包括是否考生本人信息,是否有漏评、漏登、漏统。考区在温州的考生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填写登记。经成绩复核,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将在1月26日前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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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02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指南

2024-01-12,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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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指南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缴费方式(考位有限,先报先得)。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时至18日16时,报名人员需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网页(https://pets.neea.edu.cn)“在线报名”,随后完成报名(含注册、报名信息录入及缴费)。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须完成缴费,否则报考失效。完成缴费后,概不退费。

2.收费标准

每个级别报名费为130元/人(笔试70元/人,口试60元/人)(浙价费〔1999〕455号、浙财综〔1999〕122号)。

3.注意事项

已登记过报名信息的报名人员应在指定考点(报名点)报名,其他报名人员可任选社会考点(报名点)报名。

报名人员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考试时所持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一致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可选考不同的级别;可以分项(笔试、口试)报名,也可以同时报考两项,但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的考试,不允许跨级别报考,不允许重复报考,否则将按照违规处理。

报名系统于1月10日9时起开放报名人员个人信息采集功能,报名人员可提前注册通行证账号(应使用本人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做好报名准备。

报名人员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再变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报名信息错报、漏报和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咨询

在报名期间如遇其它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工作日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

2、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及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二、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听力残疾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5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2.考生可自3月20日9时起使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生若需申请发票,需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4月3日17时前)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4.中国教育考试网公布成绩后,考生可登录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分数的任何疑问,应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5.自2021年3月考试起,电子版证书已替代原有的纸质版证书。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证书,该电子版证书等同于以往发放的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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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4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入口+官网

2024-01-12,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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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网页(https://pets.neea.edu.cn)“在线报名”,随后完成报名(含注册、报名信息录入及缴费)。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已在全部开考省份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考生请参照以下操作流程进行报名。

第一步:注册通行账号

说明:

1、注册时考生须如实填写电子邮箱和手机号。

2、同考次,一个通行证账号只能绑定一个考生的报考信息。

第二步:考生报考

图源:中国教育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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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温州市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2024-01-12,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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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4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注意如下:

1.即日起,报名系统开通“考生注册”功能,报名人员可提前注册通行证账号(应使用本人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常用手机号码),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考试时所持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一致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报名前应准备好电子照片。报考者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合格证书,应为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扩展名为“jpg”,照片文件大小为20-200KB。

2.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见报名网页的“大纲教材”栏目,成绩合格及获证条件等其它问题见“常见问题解答”栏目。

本次继续暂停三级Linux应用与开发技术、四级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两个科目考试。2021年下半年已通过四级Linux考试的考生,成绩保留。

3.同次考试,每个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报考,不允许跨省或跨考点报考;每个考生最多可报三个科目(考点开考科目不足3个,按实际选报),且不允许重复报考同一科目,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

各考点开考的级别科目、考位数量和场次安排有所不同,报名人员应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报考。

报名过程中,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系统的各项提示和省、考点报名通告中的信息,按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缴费前,应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确认单中的各项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在报名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须完成缴费,否则报名失效;一旦完成缴费,报名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无法修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和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自负,不予退费。

4.3月18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至少于考前3天打印准考证,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均以准考证上为准。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及准考证备注栏考点的考生入场要求,严格遵照各项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若需开具发票,需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3月28日17时前)向考点或考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5.考试成绩约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及证书信息。自2023年9月起,使用NCRE电子证书替代纸质版合格证书,不再制作和下发纸质版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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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官网入口

2024-01-12,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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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4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入口如下:

报名安排:

网上报名、缴费(先报先得,额满即止)。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页(https://ncre.neea.edu.cn)“在线报名”,随后选择“浙江省”进行报名(含注册、报名信息录入和缴费)。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须完成缴费,否则报考失效。完成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130元/人·科(浙价费〔1999〕455号浙财综〔1999〕122号)。

报名流程见系统提示。

注意事项:

1.即日起,报名系统开通“考生注册”功能,报名人员可提前注册通行证账号(应使用本人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常用手机号码),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考试时所持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一致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报名前应准备好电子照片。报考者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合格证书,应为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扩展名为“jpg”,照片文件大小为20-200KB。

2.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见报名网页的“大纲教材”栏目,成绩合格及获证条件等其它问题见“常见问题解答”栏目。

本次继续暂停三级Linux应用与开发技术、四级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两个科目考试。2021年下半年已通过四级Linux考试的考生,成绩保留。

3.同次考试,每个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报考,不允许跨省或跨考点报考;每个考生最多可报三个科目(考点开考科目不足3个,按实际选报),且不允许重复报考同一科目,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

各考点开考的级别科目、考位数量和场次安排有所不同,报名人员应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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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02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2024-01-09,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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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024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时间入口

报名入口:https://pets.neea.edu.cn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缴费方式(考位有限,先报先得)。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时至18日16时,报名人员需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网页“在线报名”,随后完成报名(含注册、报名信息录入及缴费)。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须完成缴费,否则报考失效。完成缴费后,概不退费。

报名人员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考试时所持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一致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有关考务规定,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级别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请还没有办理身份证件或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类别证件如有遗失也请考生及早去有关部门补办,以免耽误考试。

报名人员可选考不同的级别;报考者可以分项(笔试、口试)报名,也可以同时报考两项,但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的考试,不允许跨级别报考,不允许重复报考,否则将按照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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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2024-01-09,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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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2024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3-14日进行,现将温州市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提醒

(一)考生应按自己所在县(市、区)选择注册县区,原“温州市区”考区不再接受新生注册,在温州市区的考生可选择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进行注册。

(二)设考区的县区考生在本县区参加考试,未设考区的4个县区考生对应考区如下:

1、洞头区考生对应考区为龙湾区;

2、文成县考生对应考区为平阳县;

3、泰顺县和龙港市考生对应考区为苍南县。

(三)如考生想在准考证对应考区以外的县区参加考试,可在登录界面“地市/县区”中自行选择目标县区登录,届时将会新生成该县区的准考证号,并分配至该县区参加考试。

二、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建议到照相馆拍摄正式证件照电子版上传,照片如不符合报名指南规定,注册将无法通过审核),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4年1月8日8:30-1月10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2024年1月12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续考生直接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4年1月8日8:30-1月12日16:30前完成报考。

三、流程

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4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考生报名指南》、《2024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续考生报名指南》。

四、相关提醒

1.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其他部分停考专业或已变更主考院校专业的报考条件请关注报考简章。

2.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的手机号,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1)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的手机号,须自行补填或修改;(2)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4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续考生报名指南》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3.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

4.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如下:

5.

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

附件:

2024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考生报名指南

2024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续考生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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