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便民服务

0

天津最低

天津最低专题栏目,提供与天津最低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天津最低问题。

分享

浏览

7914

文章

478

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多少?

2021-06-24,全文共 460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多少?

天津市2021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2050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限高保低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天津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我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因此,职工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9730元。

相关问题:

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缴存首月的缴存基数如何核定?

答:新招用的职工从到单位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自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以缴存首月录用或调入单位的全月应发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2020年1月至12月新招用或调入的职工,在2021年7月进行缴存额调整时,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招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20年12月在招用或调入单位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新招用和新调入的职工,在2021年7月进行缴存额调整时,调整时缴存基数不再重新核定,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缴存基数。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2-07-21,全文共 213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同样适用。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是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按月计算的,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是按小时计算的,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成考超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会被录取吗?

2023-11-22,全文共 520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成考超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会被录取吗?

答: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才有录取资格,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招生院校录取的最低分数,考生成绩超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不代表就一定被招生院校录取。考生能否被录取,还要看其成绩是否达到志愿报考的院校及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

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招生学校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审核录取。

对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市高招办全部投档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其中,

专升本依次按照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计算机基础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高起本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史地(理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高起专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基础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由招生学校审核退档。

按照《2023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艺术类高起本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分为顺序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两个阶段,在两个批次顺序志愿录取完成后,市高招办将通过招考资讯网向考生公布招生院校余缺计划,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根据余缺计划填报征集志愿。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消息

2023-07-26,全文共 377 字

+ 加入清单

2023天津最低工资标准

最新消息:2021年4月30日天津公布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50元调整为218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0.8元调整为22.6元。

通知原文如下: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50元调整为218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0.8元调整为22.6元。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2021年4月29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

2024-05-17,全文共 270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5月17日发布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根据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政策来源: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356310/index.html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最高)

2023-08-11,全文共 543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最高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4751元和23757元。

天津其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及有关标准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751元至23757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4751元。

(2)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4751元。

(3)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4751元。

(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4751元。

(5)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社局,链接: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08/t20230811_6375614.html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最低工资不包含哪些项目?

2022-07-21,全文共 236 字

+ 加入清单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项目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项目以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是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两种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按月计算的,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是按小时计算的,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天津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最高)

2024-01-17,全文共 257 字

+ 加入清单

2023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最低标准:

4751元

最高标准:

23757元

该基数应用范围:

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

执行时间:

从2023年8月21日起执行。

天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按行业风险缴0.2%、0.4%、0.7%、0.9%、1.1%、1.3%、1.6%、1.9%,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基本医疗保险:公司缴10%(含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1%),个人缴2%。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多少

2023-11-22,全文共 626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多少

最低控制分数线:

注意事项:

市高招办提示考生,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才有录取资格,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招生院校录取的最低分数,考生成绩超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不代表就一定被招生院校录取。考生能否被录取,还要看其成绩是否达到志愿报考的院校及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

招生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招生学校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审核录取。

对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市高招办全部投档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其中,专升本依次按照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计算机基础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史地(理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专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基础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由招生学校审核退档。

按照《2023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艺术类高起本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分为顺序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两个阶段,在两个批次顺序志愿录取完成后,市高招办将通过招考资讯网向考生公布招生院校余缺计划,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根据余缺计划填报征集志愿。

12月14日至15日专升本批次院校、高起专批次院校征集志愿。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考资讯,切勿错过填报征集志愿的机会。我市成人高校录取工作将于12月上旬开始,预计12月下旬结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