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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铁路杭甬路调价公告

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杭深铁路杭甬段上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

2024-05-07,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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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铁路甬路调价公告

杭甬调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高铁运营品质、满足旅客不同出行需求,按照《价格法》《铁路法》《中央定价目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杭深铁路杭甬段上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市场状况,区分季节、日期、时段、席别等因素,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有升有降、差异化的折扣浮动策略。各站间执行票价将以公布票价为上限、5.5折为下限(如杭州东站至宁波站的二等座最低票价为47元,较现票价低约34%),实行多档次、灵活折扣的浮动票价体系,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我公司将持续改进乘车条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真诚欢迎广大旅客选择乘坐高铁动车组列车出行。

本线段的各类票价尾数最低保留至元,不足元的部分原则上按四舍五入处理。儿童、学生、残疾军人、伤残警察等优待票优惠幅度及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公布票价表附后。

杭甬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日

注: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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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铁路杭长线路调价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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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铁路杭长线路调价公告

杭长调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高铁运营品质、满足旅客不同出行需求,按照《价格法》《铁路法》《中央定价目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沪昆高铁杭长段上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市场状况,区分季节、日期、时段、席别等因素,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有升有降、差异化的折扣浮动策略。各站间执行票价将以公布票价为上限、5.5折为下限(如杭州东站至长沙南站的二等座最低票价为267元,较现票价低约34%),实行多档次、灵活折扣的浮动票价体系,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我公司将持续改进乘车条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真诚欢迎广大旅客选择乘坐高铁动车组列车出行。

本线段各类票价尾数最低保留至元,不足元的部分原则上按四舍五入处理。儿童、学生、残疾军人、伤残警察等优待票优惠幅度及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公布票价表附后。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江西有限责任公司、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日

注: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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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铁路沪杭线路调价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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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铁路沪杭线路调价公告

沪杭调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高铁运营品质、满足旅客不同出行需求,按照《价格法》《铁路法》《中央定价目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沪昆高铁沪杭段上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市场状况,区分季节、日期、时段、席别等因素,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有升有降、差异化的折扣浮动策略。各站间执行票价将以公布票价为上限、5.5折为下限(如上海虹桥站至杭州东站的二等座最低票价为48元,较现票价低约34%),实行多档次、灵活折扣的浮动票价体系,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我公司将持续改进乘车条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真诚欢迎广大旅客选择乘坐高铁动车组列车出行。

本线段的各类票价尾数最低保留至元,不足元的部分原则上按四舍五入处理。儿童、学生、残疾军人、伤残警察等优待票优惠幅度及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公布票价表附后。

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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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铁路武广线路调价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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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铁路武广线路调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高铁运营品质、满足旅客不同出行需求,按照《价格法》《铁路法》《中央定价目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京广高铁武广段上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市场状况,区分季节、日期、时段、席别等因素,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有升有降、差异化的折扣浮动策略。各站间执行票价将以公布票价为上限、5.5折为下限(如武汉站至广州南站的二等座最低票价为304元,较现票价低约34%),实行多档次、灵活折扣的浮动票价体系,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我公司将持续改进乘车条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真诚欢迎广大旅客选择乘坐高铁动车组列车出行。

本线段的各类票价尾数最低保留至元,不足元的部分原则上按四舍五入处理。儿童、学生、残疾军人、伤残警察等优待票优惠幅度及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公布票价表附后。

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日

注: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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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铁路四条线路6月15日起调价

2024-05-07,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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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铁路四条线路6月15日起调价

武广线路调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高铁运营品质、满足旅客不同出行需求,按照《价格法》《铁路法》《中央定价目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京广高铁武广段上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市场状况,区分季节、日期、时段、席别等因素,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有升有降、差异化的折扣浮动策略。各站间执行票价将以公布票价为上限、5.5折为下限(如武汉站至广州南站的二等座最低票价为304元,较现票价低约34%),实行多档次、灵活折扣的浮动票价体系,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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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杭调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高铁运营品质、满足旅客不同出行需求,按照《价格法》《铁路法》《中央定价目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沪昆高铁沪杭段上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市场状况,区分季节、日期、时段、席别等因素,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有升有降、差异化的折扣浮动策略。各站间执行票价将以公布票价为上限、5.5折为下限(如上海虹桥站至杭州东站的二等座最低票价为48元,较现票价低约34%),实行多档次、灵活折扣的浮动票价体系,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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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长调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高铁运营品质、满足旅客不同出行需求,按照《价格法》《铁路法》《中央定价目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沪昆高铁杭长段上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市场状况,区分季节、日期、时段、席别等因素,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有升有降、差异化的折扣浮动策略。各站间执行票价将以公布票价为上限、5.5折为下限(如杭州东站至长沙南站的二等座最低票价为267元,较现票价低约34%),实行多档次、灵活折扣的浮动票价体系,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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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调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高铁运营品质、满足旅客不同出行需求,按照《价格法》《铁路法》《中央定价目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杭深铁路杭甬段上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市场状况,区分季节、日期、时段、席别等因素,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有升有降、差异化的折扣浮动策略。各站间执行票价将以公布票价为上限、5.5折为下限(如杭州东站至宁波站的二等座最低票价为47元,较现票价低约34%),实行多档次、灵活折扣的浮动票价体系,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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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关于东丽区禁渔期制度的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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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关于东丽区禁渔期制度公告

东丽区

禁渔区

海河、金钟河等主要河流的干、支流。

禁渔期

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禁止作业类型

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为什么要禁渔?

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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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关于宁河区禁渔期制度的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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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关于宁河禁渔期制度公告

为维护渔业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及《天津市2024年海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宁河区禁渔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4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二、禁渔范围

流经我区全域范围内的蓟运河、潮白新河、永定新河、还乡新河、北京排污河、卫星河、西关引河、曾口河、津唐运河、青龙湾故道、小新河故道、还乡河故道、青排渠、青污渠、小新河、大杨圈、埋珠圈等主要河流的干、支流。

三、禁止类型

禁渔期间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区农业农村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渔政监督举报电话

022-69267990

特此公告

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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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5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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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2024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用人渠道,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实施的背景下,由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引进全国名校北京十一学校,共同合作创办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幼儿园,已于2023年9月开学。学校全面对接北京十一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和最新的课程实践成果。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详见附件:《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岗位5和岗位7具有5年及以上或10年及以上相关学科工作经验者,年龄可分别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和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本公告及附件《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 报考学历

(1)考生须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2024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2. 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对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等。

3. 职业资格

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报到前取得,报到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精神病史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情况报考此次招聘被聘用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10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北辰教育资源网:http://www.bchedu.cn进行查询。

六、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5月21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5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14:00-16:00

(二)笔试

笔试时间: 2024年6月1日9:00-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2024年6月1日9:0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

教师岗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形式、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的具体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后空白处签字);

2.本人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网查询截图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相关学历及学位相关材料,2024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考生承诺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报到前取得,报到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6.其他未尽事宜,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查看资格复审相关通知。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后在报名网站通知,届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过期将不予办理缴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形式、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的具体通知。

(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时间为13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8分钟,结构化面谈时间为5分钟。

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的具体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最终人选。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期15天。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我区将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于报到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七、分配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所属的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情况等不可抗因素,致上述招聘事项需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未尽事宜,以招聘学校负责为准。

咨询电话:022-26866521

监督电话:022-26810452

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附件:《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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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5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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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满足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原则

单位名称: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

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静海院区)、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盘山景区(蓟州院区)

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市残疾退役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医疗和供养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疗养服务工作;承担市退役军人局安排的其他人员收治任务;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医疗服务;完成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7个岗位,计划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等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不允许以辅修专业报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 月16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9、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间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于2024年5 月10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wj.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7: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5月23日14:00-17: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

(二)资格审查

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4年5月22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试卷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闭卷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30日9:00-6月1日9:30

笔试时间:6月1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月13日,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有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依次递补后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于6月17日(如出现递补情况,则递补人员于6月20日)到招聘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6)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14号(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静海院区)。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024年6月27日9:00至6月28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考务单位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面试题本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印制。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200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4年7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公开招聘成绩在招聘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规守纪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自愿放弃或不予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对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存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依实际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

十、特别提示

招聘岗位中,专技岗1、2、3、6、7工作地点位于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静海院区,专技岗4、5工作地点位于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蓟州院区。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程序,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存在与应聘人员按规定需回避而未执行回避政策的,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相关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22-689212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监督部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电话:022-8368556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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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5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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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的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19日以后出生。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5月19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注意事项:

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技术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1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s://www.tjrc.com.cn/

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址:https://tjjhggjy.renyibao.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16:00至2024年5月24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9日16:00至2024年5月26日16: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静海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报考医务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等。

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等。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2024年6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4年6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双面打印并本人签字,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2024年6月25日在报名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网站进行。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和办理减免考务费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6:00。

面试时间:2024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2024年7月1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予以发布。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关于递补

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一个环节,即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递补情况的岗位,到体检、考察环节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以此类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942650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2.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5.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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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发行公告(520)

2024-05-14,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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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发行公告520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4年5月20日发行2024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8枚,其中金质纪念币3枚,银质纪念币4枚,金银双金属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吉祥”文字造型,衬以中国传统吉祥纹饰,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5克圆形金质“一岁一礼”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装饰风车造型,并刊“一岁一礼”字样及面额。

100克圆形银质“一岁一礼”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蝴蝶结、云、星、线条等装饰组合图案,并刊“一岁一礼”字样及面额。

5克如意形金质“生生不息”纪念币背面图案为银杏果、银杏叶等装饰组合图案,并刊“生生不息”字样及面额。

30克如意形银质“生生不息”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海豚、海浪、珊瑚、海星等装饰组合图案,并刊“生生不息”字样及面额。

5克金3克银心形双金属“心心相印”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心形装饰组合图案,并刊“心心相印”字样及面额。

30克心形银质“心心相印”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天鹅、心形、花等装饰组合图案,并刊“心心相印”字样及面额。

3克圆形金质“十全十美”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装饰花瓶造型,并刊“十全十美”字样及面额。

15克圆形银质“十全十美”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装饰凤凰造型,并刊“十全十美”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及发行量

5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克,直径20毫米,面额8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5000枚。

10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00克,直径60毫米,面额3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5克如意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克,外接矩形18毫米×24毫米,面额8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30克如意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30克,外接矩形36毫米×47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5克金3克银心形双金属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克、纯银3克,外接正方形边长27毫米,面额8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30克心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30克,外接正方形边长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50000枚。

3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3克,直径18毫米,面额5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15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5克,直径33毫米,面额5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40000枚。

三、铸造单位及销售渠道

该套纪念币由沈阳造币有限公司、上海造币有限公司和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销。

销售渠道详见中国金币网(www.chngc.net/qd)或“中国金币”微信公众号(chinagoldcoin_cgci)。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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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5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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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24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317名、会计19名、保健医2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天津籍退役军人。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1.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2.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报到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学信网查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温馨提示: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6.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报考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面向天津籍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天津市河东区在编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2024年5月7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6:00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6:00至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须于2024年5月12日—5月18日9:00-11:30、14:0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师岗位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会计岗位为《会计基础知识》、保健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基本职业素养;《会计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所从事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9:00至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6月4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需提供退役证书。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会计、保健医岗位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河东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4150712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4120353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十一、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在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附件: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xls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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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4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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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24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校医)10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要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届时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天津市户口(包括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被辞退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24年5月7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9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规范,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6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占比90%,教育综合知识占比1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考试无考试大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截至7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或正在认证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材料,如:党员证明、专业方向证书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选岗

在总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召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选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对于在面试之后的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网站,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计划表.xls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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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津静市域郊铁路建设最新消息

2024-04-17,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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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津静市域铁路建设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首开段工程于2021年2月启动建设,目前主体结构已全部完成,正在开展铺轨、设备安装、车站内部装修等相关工作。其中铺轨已完成88%,接触网线缆架设完成16%;团泊西站已完成84%,国际医学城站已完成83%;10列电客车已全部到段并开始动车调试;110kv主变电站已实现送电,预计今年10月份正式开通运营。

列车长什么样?

电动客车采用了高强度铝合金车体的B2型列车,单节车辆长约20米、宽2.8米、高3.8米。车辆外观造型采用前卫的设计风格,造型棱线起伏转折丰富,硬朗充满力量感。车辆内饰采用参数化的图形设计方式,将充满韵律变化的几何图形与造型完美结合,现代感极强。顶部照明采用通长灯带与门区环形灯结合的方式,前照灯与车头造型棱线随形设计,整车造型表现出极高的工业美感与现代感。

(图源:津云)

专项配置

✔车厢端部设置无线充电和USB充电装置,可以提供手机充电服务。

✔车门顶部设置了43英寸大屏LCD动态电子地图,动态更新展示车厢拥挤度、预计到站时间、站台扶梯、站厅出入口及对应的商业等信息,全方位提升乘客出行的舒适度。

建设意义

津静市域(郊)铁路是连接津城核心区与静海城区之间的重要线路,能实现外围新城、对外枢纽和城市中心的快速通达,有效引领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及静海区经济社会跑出“加速度”,是天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支撑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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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西青区公租房登记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1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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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西青区租房登记公告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定于2024年5月13日至17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登记房源

本次推出存量零散房源项目8个,共计1136套。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二、登记

(一)登记范围

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8:00点至17日18:00点,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采用天津住房保障APP和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进行登记均可

https://zb.tjzfbz.com.cn/reg

(三)项目咨询方式

每日上午9:00点至11:30点,下午1:30点至4:00点,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各项目经营单位咨询房源的具体情况,联系电话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请况》(附件)。

三、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可在网上撤销登记,并重新选择项目网上登记。

(四)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摇号

2024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摇号工作。

(一)摇号代表产生方式

1、根据项目可登记房源数量确定摇号代表,最多不超过20人。

2、登记结束后,收到短信确认或电话通知确认的登记家庭,即为摇号代表参加现场摇号。

(二)摇号组别

按照优先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残疾类”的对应“优先组”家庭;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其他类”对应“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家庭类别为“非租房补贴类”对应“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

(三)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五、公布摇号结果

摇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s://www.tjxq.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msxx/bzxzf/)

摇号结果,登记家庭可查询入围结果。

六、复核

登记摇号结束后,区住建委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可进行后续配租;复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七、入住

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

(一)项目名称:佳和康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285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20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265套。咨询电话:23751875、23751877

(二)项目名称:佳和荣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426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28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398套。咨询电话:23751875、23751877

(三)项目名称:龙顺园,月租金标准15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6套,其中:一居室房源6套,两居室房源0套。咨询电话:18920622562

(四)项目名称:佳和贤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249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34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215套。咨询电话:58061895

(五)项目名称:佳和惠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02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16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86套。咨询电话:58061895

(六)项目名称:朗庭园,月租金标准21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21套,其中:一居室房源9套,两居室房源12套。咨询电话:85451660

(七)项目名称:恒惠馨园,月租金标准21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40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24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16套。咨询电话:15712247809。

(八)项目名称:福悦里,月租金标准15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7套,其中:一居室房源4套,两居室房源3套。咨询电话:1571224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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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北辰区公租房登记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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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北辰区租房登记公告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定于2024年5月13日至17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登记房源

本次推出存量零散房源项目9个,共计457套。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二、登记

(一)登记范围

1.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8:00点至5月17日18:00点,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本次登记采用天津住房保障APP或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https://zb.tjzfbz.com.cn/reg

具体操作流程:登录该网站点击右下角进入流程指引,详见公租房网上登记教程,进行相关操作。

(三)项目咨询方式: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各项目经营单位咨询房源情况,联系电话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三、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可在网上撤销登记,并重新选择项目网上登记。

(四)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摇号

2024年5月31日完成摇号。

(一)摇号代表产生方式

(二)1.经营单位根据项目可登记房源数量确定摇号代表,最多不超过20人。

2.登记结束后,登记家庭凭登记信息参加抽签活动,抽中的登记家庭即为摇号代表参加现场摇号。

3.抽签具体事宜:

(1)辰兴家园、辰庆家园、辰悦家园、盛盈家园定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9:30点至11:00点,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辰兴家园4号楼公租房管理中心

(2)盛福园、盛安园、盛泰园、盛康园定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00,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新景道盛福园22号楼底商

(3)秋怡家园定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00,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秋怡家园21号楼1楼公租房管理中心

(二)摇号组别

按照优先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残疾类”的对应“优先组”家庭;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其他类” 对应“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家庭类别为“非租房补贴类” 对应“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

(三)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五、公布摇号结果

摇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北辰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公布摇号结果,登记家庭可查询入围结果。(具体网址https://www.tjbc.gov.cn/zwgk/zfxxgk/xxgk_wbj/zjyq_xxgk_zjw/xxgk_fdzdgk_zjw/xxgk_zdmsxx_zjw/

具体操作流程:北辰政务网→北辰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栏内查

六、复核

登记摇号结束后,区住建委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

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可进行后续配租;复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七、入住

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特此公告

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

一、辰悦家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23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8套,两个居住空间115套。咨询电话:58127635。

二、辰兴家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02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4套,两个居住空间88套。咨询电话:58123351。

三、辰庆家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81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8套,两个居住空间73套。咨询电话:58123558。

四、盛盈家园(月租金标准21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5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套,两个居住空间4套。咨询电话:26270978。

五、盛康园(月租金标准12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61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3套,两个居住空间48套。咨询电话:86835955。

六、盛安园(月租金标准12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9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8套,两个居住空间11套。咨询电话:86835955。

七、盛泰园(月租金标准12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22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4套,两个居住空间18套。咨询电话:58714343。

八、盛福园(月租金标准12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32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3套,两个居住空间19套。咨询电话:58123606。

九、秋怡家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 可登记房源12套,其中:一居室6套,两居室6套。咨询电话:2680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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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东丽区公租房登记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2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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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东丽区租房登记公告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定于2024年5月13日至17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登记房源

本次推出存量零散房源项目11个,共计624套。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二、登记

(一)登记范围

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8:00点至5月17日18:00点,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本次登记采用天津市住房保障APP或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https://zb.tjzfbz.com.cn/reg

(三)项目咨询方式

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各项目经营单位咨询房源情况,联系电话及办公时间详见《公租房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三、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可在网上撤销登记,并重新选择项目网上登记。

(四)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为残疾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摇号

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摇号。

(一)摇号代表产生方式

1、根据项目可登记房源数量确定摇号代表,最多不超过20人。

2、登记结束后,收到短信确认通知的登记家庭,即为摇号代表参加现场摇号(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

(二)摇号组别

按照优先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

(三)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五、公布摇号结果

(https://www.tjdl.gov.cn/gongkai/zfxxgkzl/zfgbm/dlqzjw/gknr/zdmsxx/)

摇号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摇号结果,登记家庭可查询入围结果。

六、复核

登记摇号结束后,区住建委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可进行后续配租;复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七、入住

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特此公告

公租房坐落东丽区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

(一)项目名称华丰家园,月租金标准12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5套,其中:一居室0套,两居室5套。咨询电话:84891258

(二)项目名称天欣花园,月租金标准12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8套,其中:一居室房源4套,两居室4套。咨询电话:84891558

(三)项目名称惠泽嘉园,月租金标准20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02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10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92套。咨询电话:18812572579

(四)项目名称惠泽沁园,月租金标准20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96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6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90套。咨询电话:18812572579

(五)项目名称康泽家园,月租金标准20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64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9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55套。咨询电话:18812572580

(六)项目名称康泽雅园,月租金标准20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25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7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18套。咨询电话:18812572580

(七)项目名称茂泽雅园,月租金标准20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48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9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139套。咨询电话:15722033913

(八)项目名称茂泽怡园,月租金标准20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49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源11套,两个居住空间房源138套。咨询电话:15722033913

(九)项目名称秋悦家园,月租金标准17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7套,其中:一居室房源5套,两居室房源12套。咨询电话:24630378

(十)项目名称秋丽家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9套,其中:一居室房源2套,两居室房源7套。咨询电话:84709969

(十一)项目名称好美嘉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套,其中:一居室房源0套,两居室房源1套。咨询电话:2496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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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津南区公租房登记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1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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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津南区租房登记公告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将于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登记房源

本次推出存量零散房源4个项目,共362套。具体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

二、登记

(一)登记范围

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符合条件通知单》上标注大寺新家园项目字样的家庭和其他家庭均可选择登记存量零散房源。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3日8:00至5月17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本次登记采用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和天津住房保障app两种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https://zb.tjzfbz.com.cn/reg

具体操作流程:登录该网站点击右下角进入流程指引,详见公租房网上登记教程,进行相关操作。

(三)咨询时间、地点及电话:

每日接受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

1、双港新家园(民盛园)

地址:双港新家园民盛园24号楼二楼会议室

电话:15722299730

2、渌水道公租房(泓安园、泓沪园、泓青园)

地址:泓安园8号楼112公租房管理中心

电话:28155535(泓沪园、泓青园)

电话:28189629(泓安园)

三、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申请人可在登记网址上或天津住房保障app上进行撤销手

续,撤销登记可直接重新进行自助登记。撤销登记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8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四)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摇号

2024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摇号工作。

(一)摇号代表产生方式

1、根据项目可登记房源数量确定摇号代表,最多不超过20人。

2、登记结束后,登记家庭可凭登记信息参加摇号代表抽签。抽签结束后收到短信确认或电话通知确认的登记家庭,即为摇号代表参加现场摇号。

3、抽签具体安排:

(1)民盛园抽签时间定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30—10:30,过时不再接受抽签,抽签地址:双港新家园民盛园24号楼二楼会议室。

(2)泓安园、泓沪园、泓青园抽签时间定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2:30开始,抽签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泓安园8号楼205室公租房管理中心。

(二)摇号组别。按照优先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

(三)摇号方式。采用计算机程序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五、公布摇号结果

摇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上公布摇号结果,登记家庭可查询入围结果。

https://www.tjjn.gov.cn/zwgk/zfxxgkqzf/hz/fdzdgknr0/zdmsxx0/bzxzf0/

六、复核

登记摇号结束后,区住建委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可进行后续配租;复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七、入住

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特此公告。

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

坐落津南区项目房源

1、民盛园(高层房屋月租金标准13元/建筑平方米,多层房屋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70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1套,二个居住空间59套。

2、泓安园(高层房屋月租金标准26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11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3套,二个居住空间98套。

3、泓沪园(高层房屋月租金标准26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96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20套,二个居住空间76套。

4、泓青园(高层房屋月租金标准26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85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1套,二个居住空间7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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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南开区公租房登记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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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南开区租房登记公告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定于2024年04月15日至19日启动南开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登记房源

本次推出存量零散房源项目2个,共计26套。详见《南开区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

二、登记

(一)登记范围

持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2024年04月15日8:00点至04月19日18:00点,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本次登记采用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https://zb.tjzfbz.com.cn/reg

登记流程:点击查看

(三)项目咨询方式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各项目经营单位咨询房源情况,联系电话详见《南开区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

三、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可在网上撤销登记(附件1,并重新选择项目网上登记。

(四) 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摇号

2024年04月30日前完成摇号。

(一)摇号代表产生方式

1.根据项目可登记房源数量确定摇号代表,最多不超过10人。

2.登记结束后,系统随机抽取摇号代表,抽中的登记家庭即为摇号代表参加现场摇号观摩。

(二)摇号组别

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优先组、租房补贴其他组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

(三)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五、公布摇号结果

摇号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https://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zf/hz1/fdzdgknr1/zdmsxx1/bzxzf1/)公布摇号结果,登记家庭可查询入围结果。

六、复核

登记摇号结束后,区住建委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可进行后续配租;复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七、入住

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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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4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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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14日16:30;

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4月12日—15日,每天8:30—11:30,14:00—16: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24:00;

考试时间:2024年5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02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2024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03报名及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考区(须与笔试报名时所选考区一致),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现场审核。网上报名后,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报名时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拥有天津市户籍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本人页)。特别提示: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2.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津籍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3.在津的港澳台居民

①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4.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考生本人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本人页)或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6.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参加笔试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本人页)或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特别提示: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提供的笔试成绩单(截图或打印版)。

7.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参加笔试的未毕业(在籍)考生

不需进行现场确认,由学校进行在线学籍比对。

特别提示:考生须持规定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报名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网上缴费。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

(四)准考证打印。2024年5月6日—12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04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2)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3)执行。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参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4)执行。

05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4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06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07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6月14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通过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08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输入。)

09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10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面试报名注册事宜。

1.2023年下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考生,需重新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须通过短信验证。

2.2024年上半年笔试合格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四)报考类别要求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能自动判别笔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报名。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本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分考区报名,全市统一编排考点、考场”方式进行。根据报考科目,全市共设置天津师范大学等9个高校考点。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

1.考生现场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

2.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3.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

4.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大纲(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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