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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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和平医院二价HPV疫苗最新到苗(更新中)

接种HPV疫苗能有效刺激人体免疫系统产生抗体,预防HPV感染,降低HPV导致的宫颈癌和癌前病变的发生风险,因此尽早接种HPV疫苗,是预防宫颈癌最有效的方式。

2023-10-10,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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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和平医院国产二价HPV疫苗

在中国,平均每3分钟就会检查出1例感染病例,每5分钟就有1名女性因宫颈癌离世。由于宫颈癌前期症状表现不明显,一旦发现可能就是晚期,给个人、家庭、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为响应“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进口二价HPV疫苗优惠接种:三针进口二价宫颈癌疫苗原价1800元,优惠期间减免一针费用,1220元即可享受全程三针接种,优惠额度580元。

疫苗名称:"希瑞适"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

生产企业:英国葛兰素史克集团

接种对象:9-45周岁女性

接种程序:0-1-6月接种

预约流程:

本次二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成人预定-选择2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定”中查询预约记录。

本次预约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2日,约完即止。

接种时间:

2023年10月13日上午8:00-11:30分,下午2:30-5:30分。

2023年10月14日上午8:00-11:30分。

接种地点: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层预防接种门诊(玉河街62号)

咨询电话:0351-2769221

数量有限,先约先得,以山西疾控动态的预约信息为准!

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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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和平医院二价HPV疫苗最新到苗(更新中)

2023-11-03,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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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进口二价HPV疫苗优惠接种:三针进口二价宫颈癌疫苗原价1800元,优惠期间减免一针费用,1220元即可享受全程三针接种,优惠额度580元。

疫苗名称:

"希瑞适"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

生产企业:

英国葛兰素史克集团

接种对象:9-45周岁女性

接种程序:0-1-6月接种

预约流程

本次二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

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成人预定-选择2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定”中查询预约记录。

本次预约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4、5日,约完即止。

接种时间:2023年11月6日下午2:30-5:30分; 2023年11月7日下午2:30-5:30分。

接种地点: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层预防接种门诊(玉河街62号)

咨询电话:0351-2769221

数量有限,先约先得,以山西疾控动态的预约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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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迎泽区中医医院九价hpv预约最新通知(更新中)

2023-11-14,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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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迎泽区中医医院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预约公告

现将我中心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实行网上预约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对象

限9岁至45岁女性预约,预约成功到现场接种时应具备以下两种条件。

(一)有效身份证信息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预约成功凭证信息

须持本人手机登录“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在线展示预约成功信息,且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请注意: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权益,手机截屏信息不得作为预约成功凭证使用!

二、接种程序

九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推荐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

首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至少1个月,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至少3个月,3剂应在1年内完成(女性生理期可以接种)。

三、接种禁忌

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接种;备孕期不建议接种。14天以内接种过新冠、流感等其它疫苗者缓种。

四、收费标准

九价HPV疫苗13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3954元。

五、预约时间及数量

本次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8:00-24:00,共预约九价HPV疫苗384人,约完为止。

六、操作流程

本次九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

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成人预定-选择9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定”中查询预约记录;预约结束后,预约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疾控动态”和本接种单位公示,敬请关注。

七、接种须知

本次预约接种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和11月23日上午8:15-11:00.

接种地点:太原市迎泽区中医医院三楼防保科(双塔北路95号)

咨询电话:0351-5624545

八、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一台设备只能预约一次,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相信“代抢、代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通过非正规途径预约造成的无法接种、信息泄露等利益损失由本人承担。

2.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日内致电告知我们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3.本期预约接种满额后网络通道即刻关闭,即使取消预约,该名额也无法由其他人再次预约,请谨慎操作。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4.本次预约名额有限,很难满足所有市民的需求,预约开始后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打开缓慢、迅速预约完等情况,请大家予以理解!后续将与相关企业协商,加大疫苗供应力度,并第一时间发布预约公告,请未预约成功的市民继续关注、耐心等待。

5.市民如遇到操作技术问题,可通过“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预防接种服务智能客服在线解答或致电400-8252000。如遇具体接种事宜,请及时咨询本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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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HPV九价疫苗最新到苗接种通知(更新中)

2024-06-07,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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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九价hpv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6月9日9:30-15:30预约,约完为止。具体预约门诊和时间安排如下——

绑定指南:点击查看

接种须知——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接种日期到预约的接种门诊进行接种,逾期未种则此次预约作废。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照各接种门诊具体通知

注意事项——

1、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2、预约成功的接种名额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预约成功者请在预约接种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预约成功的手机到指定接种单位接种疫苗。

3、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天内向所约接种门诊致电(联系方式详见各门诊公告)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4、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要相信“代抢、代预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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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九价hpv疫苗预约最新消息

2024-04-18,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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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预约公告

现将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实行网上预约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对象

限9岁至45岁女性预约,预约成功到现场接种时应具备以下两种条件。

(一)有效身份证信息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预约成功凭证信息

须持本人手机登录“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在线展示预约成功信息,且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请注意: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权益,手机截屏信息不得作为预约成功凭证使用!

二、接种程序

九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推荐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

首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至少1个月,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至少3个月,3剂应在1年内完成(女性生理期可以接种)。近日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九价HPV疫苗9-14岁女性人群中增加2剂免疫程序,该年龄段女性可选择0、6-12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2剂次。

三、接种禁忌

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接种;备孕期不建议接种。14天以内接种过新冠、流感等其它疫苗者缓种。

四、收费标准:

九价HPV疫苗13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3954元。

五、预约时间及数量

本次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30-15:30,共预约九价HPV疫苗31人,约完为止。

六、操作流程

本次九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

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成人预定-选择9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定”中查询预约记录;预约结束后,预约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疾控动态”和本接种单位公示,敬请关注。

七、接种须知

本次预约接种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接种地点: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徐沟镇西门外民乐街101号)

咨询电话:0351-2971930

八、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一台设备只能预约一次,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相信“代抢、代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通过非正规途径预约造成的无法接种、信息泄露等利益损失由本人承担。

2.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日内致电告知我们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3.本期预约接种满额后网络通道即刻关闭,即使取消预约,该名额也无法由其他人再次预约,请谨慎操作。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4.本次预约名额有限,很难满足所有市民的需求,预约开始后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打开缓慢、迅速预约完等情况,请大家予以理解!为提高预约效率,建议市民可提前关注公众号,在预防接种服务中按照指南提前做好受种者绑定操作。后续将与相关企业协商,加大疫苗供应力度,并第一时间发布预约公告,请未预约成功的市民继续关注、耐心等待。

5.市民如遇到操作技术问题,可通过“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预防接种服务智能客服在线解答或致电400-8252000。如遇具体接种事宜,请及时咨询本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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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HPV九价疫苗最新到苗接种通知(更新中)

2024-04-17,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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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九价hpv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30-15:30预约,约完为止。具体预约门诊和时间安排如下——

绑定指南:点击查看

接种须知——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接种日期到预约的接种门诊进行接种,逾期未种则此次预约作废。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照各接种门诊具体通知

注意事项——

1、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2、预约成功的接种名额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预约成功者请在预约接种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预约成功的手机到指定接种单位接种疫苗。

3、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天内向所约接种门诊致电(联系方式详见各门诊公告)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4、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要相信“代抢、代预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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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滨河东西路限行最新通知(更新中)

2024-02-06,全文共 2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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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关于对滨河东、西路高峰期实施机动车流量调控的通告

最新消息:新春佳节将至,为方便市民出行,2024年2月9日(除夕)至2月25日(正月十六),太原市取消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早晚高峰期机动车交通流量调控措施。2月26日(周一)恢复。

为引导机动车错峰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均衡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高峰期实施机动车交通流量调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2024年1月1日起,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调控方式

(一)蓝牌机动车(含非晋A号牌车辆)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绿牌)、晋A号牌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依法适时调整滨河东、西路主线及沿线出入口、连接线的调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到2026年12月31日止。

实施交通流量调控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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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滨河东西路(本市车)

太原市交警支队于2020年9月21日(周一)起,恢复原滨河东西路高峰期调流措施,即:滨河东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路段,工作日高峰期(7:00-9:00、17:30-19:30),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外地车(非晋A牌照)上述路段高峰期禁行。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工作日7:0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调控方式

(一)晋A号牌机动车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非晋A号牌机动车

在上述调控时段及调控路段禁止通行。

(三)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晋A号牌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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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滨河东西路(非晋A市车)

一、背景

2018年12月31日,太原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高峰期实施机动车流量调控的通告》。流量调控措施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交通组织,提升了滨河东路、滨河西路的通行效率。同时,通告中也明确指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

近期,太原交警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针对社会各界对“放宽外地车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高峰期流量调控措施”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高峰期流量调控措施”进行专门调研论证,并征求法制等部门意见,决定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涉及非晋A号牌机动车的流量调控措施进行调整。

二、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三、调控时段

2021年7月1日起,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调控方式

1、按号牌尾号限行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2、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五、需要注意事项

1、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3、非晋A号牌机动车初次违反本通告流量调控规定的,给予警告处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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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太原多家医院门诊出诊安排(更新中)

2024-02-02,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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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白求恩医院2024年春节门诊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为不影响您春节期间就诊计划,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春节期间门诊安排”为您提前奉上。望广大患者朋友周知,合理安排就诊时间。

山西省中医院2024年春节假日门诊安排及出诊信息

2024年春节期间,我院门诊安排如下:

2月10日(初一)——2月17日(初八)休息,其中,2月12日(正月初三、周一)上午门诊,下午休息;2月4日(周日)、2月18日(周日)全天照常门诊。

特此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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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汇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价HPV疫苗最新到苗

2024-01-08,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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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中心四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实行网上预约事项公告如下:

预约对象

限9岁至45岁女性预约,预约成功到现场接种时应具备以下两种条件。

(一)有效身份证信息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预约成功凭证信息

须持本人手机登录“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在线展示预约成功信息,且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

★请注意: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权益,手机截屏信息不得作为预约成功凭证使用!

接种程序

四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

推荐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

首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至少1个月,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至少3个月,3剂应在1年内完成(女性生理期可以接种)。

接种禁忌

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

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

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接种;

备孕期不建议接种;

14天以内接种过新冠、流感等其它疫苗者缓种。

收费标准

四价HPV疫苗8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2454元。

预约时间及数量

本次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8:00-24:00,共预约四价HPV疫苗83人,约完为止。

操作流程

本次四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

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成人预定-选择4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

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定”中查询预约记录;预约结束后,预约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疾控动态”和本接种单位公示,敬请关注。

接种须知

本次预约接种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8:00-11:30

接种地点:汇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丰路66号)

咨询电话:6635026

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一台设备只能预约一次,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相信“代抢、代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通过非正规途径预约造成的无法接种、信息泄露等利益损失由本人承担。

2.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日内致电告知我们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3.本期预约接种满额后网络通道即刻关闭,即使取消预约,该名额也无法由其他人再次预约,请谨慎操作。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4.本次预约名额有限,很难满足所有市民的需求,预约开始后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打开缓慢、迅速预约完等情况,请大家予以理解!为提高预约效率,建议市民可提前关注公众号,在预防接种服务中按照指南提前做好受种者绑定操作。后续将与相关企业协商,加大疫苗供应力度,并第一时间发布预约公告,请未预约成功的市民继续关注、耐心等待。

5.市民如遇到操作技术问题,可通过“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预防接种服务智能客服在线解答或致电400-8252000。如遇具体接种事宜,请及时咨询本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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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价HPV最新到苗

2024-01-08,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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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预约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现将我中心四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实行网上预约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对象

限9岁至45岁女性预约,预约成功到现场接种时应具备以下两种条件。

(一)有效身份证信息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预约成功凭证信息

须持本人手机登录“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在线展示预约成功信息,且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请注意: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权益,手机截屏信息不得作为预约成功凭证使用!

二、接种程序

四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推荐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 有特殊情况者3剂应在1年内完成(女性生理期可以接种)。

三、接种禁忌

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接种;备孕期不建议接种。14天以内接种过新冠、流感等其它疫苗者缓种。

四、收费标准:

四价HPV疫苗8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2454元。

五、预约时间及数量

本次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8:00-24:00,共预约四价HPV疫苗76人,约完为止。

六、操作流程

本次四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

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成人预定-选择4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定”中查询预约记录;预约结束后,预约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疾控动态”和本接种单位公示,敬请关注。

七、接种须知

本次预约接种时间为:

2024年1月15日下午14:30-17:001月16日下午14:30-17:00

接种地点: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层预防接种门诊(玉河街62号)

咨询电话:0351-2769221

八、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一台设备只能预约一次,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相信“代抢、代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通过非正规途径预约造成的无法接种、信息泄露等利益损失由本人承担。

2.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日内致电告知我们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顺延接种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3.本期预约接种满额后网络通道即刻关闭,无法取消预约,请谨慎操作。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4.本次预约名额有限,很难满足所有市民的需求,预约开始后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打开缓慢、迅速预约完等情况,请大家予以理解!后续将与相关企业协商,加大疫苗供应力度,并第一时间发布预约公告,请未预约成功的市民继续关注、耐心等待。

5.市民如遇到操作技术问题,可通过“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预防接种服务智能客服在线解答或致电400-8252000。如遇具体接种事宜,请及时咨询本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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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医院HPV最新到苗通知(更新中)

2024-01-02,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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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预约对象

因疫苗数量有限,现阶段仅限未接种过HPV疫苗的9岁至45岁女性预约,即首针。预约成功到现场接种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预约成功凭证。

02.接种程序

九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推荐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女性生理期可以接种); 3剂应在1年内完成。

03.接种禁忌

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接种;备孕期不建议接种。14天以内接种过其它疫苗者缓种。

04.收费标准

九价HPV疫苗13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3954元。

05.预约时间及数量

本次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8:00-24:00,小店区人民医院防保科共预约九价HPV疫苗624人,约完为止。

06.操作流程

本次九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

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绑定本人信息(成人)-接种预约-选择9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约单”中查询预约记录;预约结束后,预约成功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公示,敬请关注。

具体预约流程参考:点击查看

07.接种须知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医院防保科:

本次预约接种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

周一至周五全天接种,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节假日不接种

接种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医院防保科 (小店区昌盛西街44号)

咨询电话:7175505

08.注意事项

1.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2.预约成功的接种名额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预约成功者请在预约接种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预约成功的手机到指定接种单位接种疫苗;预约成功的疫苗种类不得调换,如调换则须重新预约。

3.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预约时间接种首针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4.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要相信“代抢、代预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如发现通过非正规途径“预约”的,我院有权拒绝为其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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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交车停运最新消息(更新中)

2023-12-16,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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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太原公交降雪停运线路汇总(截止12月16日10时)

降雪及高速公路封闭影响,为保障乘客安全,截止12月16日10时,太原公交恢复及继续停运线路如下。

恢复运营县际和城际线路:

904路、906路、910路、912路。

临时停运线路:

314路、322路、323路、329路、330路、333路、410路、843路、857路、905路、908路、911路、915路、917路、919路、920支路、921路、天龙山景区观光1号线、S19路。

随着降雪暂停,市政道路及国道暗冰消融,停运及缩线公交线路会根据道路情况随时动态调整,建议乘客乘车乘车前拨打太原公交集团热线:0351-7249876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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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滨河东西路限行最新通知(更新中)

2023-12-05,全文共 2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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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关于对滨河东、西路高峰期实施机动车流量调控的通告

为引导机动车错峰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均衡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高峰期实施机动车交通流量调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2024年1月1日起,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调控方式

(一)蓝牌机动车(含非晋A号牌车辆)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绿牌)、晋A号牌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依法适时调整滨河东、西路主线及沿线出入口、连接线的调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到2026年12月31日止。

实施交通流量调控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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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滨河东西路(本市车)

太原市交警支队于2020年9月21日(周一)起,恢复原滨河东西路高峰期调流措施,即:滨河东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路段,工作日高峰期(7:00-9:00、17:30-19:30),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外地车(非晋A牌照)上述路段高峰期禁行。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工作日7:0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调控方式

(一)晋A号牌机动车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非晋A号牌机动车

在上述调控时段及调控路段禁止通行。

(三)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晋A号牌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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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滨河东西路(非晋A市车)

一、背景

2018年12月31日,太原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高峰期实施机动车流量调控的通告》。流量调控措施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交通组织,提升了滨河东路、滨河西路的通行效率。同时,通告中也明确指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

近期,太原交警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针对社会各界对“放宽外地车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高峰期流量调控措施”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高峰期流量调控措施”进行专门调研论证,并征求法制等部门意见,决定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涉及非晋A号牌机动车的流量调控措施进行调整。

二、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三、调控时段

2021年7月1日起,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调控方式

1、按号牌尾号限行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2、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五、需要注意事项

1、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3、非晋A号牌机动车初次违反本通告流量调控规定的,给予警告处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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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九价hpv疫苗预约时间(更新中)

2023-11-14,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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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预约公告

现将我院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实行网上预约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对象

限9岁至45岁女性预约,预约成功到现场接种时应具备以下两种条件: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预约成功凭证信息

须持本人手机登录“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在线展示预约成功信息,且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请注意: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权益,手机截屏信息不得作为预约成功凭证使用!

二、接种程序

九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推荐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 首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至少1个月,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至少3个月,3剂应在1年内完成(女性生理期可以接种)。

三、接种禁忌

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接种;备孕期不建议接种。14天以内接种过新冠、流感等其它疫苗者缓种。

四、收费标准

九价HPV疫苗13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3954元。

五、预约时间及数量

本次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8:00-24:00,共预约九价HPV疫苗487人,约完为止。

六、操作流程

本次九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

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成人预定-选择9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定”中查询预约记录;预约结束后,预约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疾控动态”和本接种单位公示,敬请关注。

七、接种须知

本次预约接种时间为:

2023年11月28日,11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接种地点:

太原市万柏林区众纺路2号

咨询电话:

0351—6815930

0351—6695500转8134

八、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一台设备只能预约一次,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相信“代抢、代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通过非正规途径预约造成的无法接种、信息泄露等利益损失由本人承担。

2.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日内致电告知我们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3.本期预约接种满额后网络通道即刻关闭,即使取消预约,该名额也无法由其他人再次预约,请谨慎操作。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4.本次预约名额有限,很难满足所有市民的需求,预约开始后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打开缓慢、迅速预约完等情况,请大家予以理解!后续将与相关企业协商,加大疫苗供应力度,并第一时间发布预约公告,请未预约成功的市民继续关注、耐心等待。

5.市民如遇到操作技术问题,可通过“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预防接种服务智能客服在线解答或致电400-8252000。如遇具体接种事宜,请及时咨询本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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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坝陵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价疫苗预约(更新中)

2023-11-13,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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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陵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预约公告

现将我中心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实行网上预约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对象

限9岁至45岁女性预约,预约成功到现场接种时应具备以下两种条件。

(一)有效身份证信息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预约成功凭证信息

须持本人手机登录“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在线展示预约成功信息,且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请注意: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权益,手机截屏信息不得作为预约成功凭证使用!

二、接种程序

九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推荐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

首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至少1个月,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至少3个月,3剂应在1年内完成(女性生理期可以接种)。

三、接种禁忌

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接种;备孕期不建议接种。14天以内接种过新冠、流感等其它疫苗者缓种。

四、收费标准

九价HPV疫苗13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3954元。

五、预约时间及数量

本次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8:00-24:00,共预约九价HPV疫苗537人,约完为止。

六、操作流程

本次九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

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成人预定-选择9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定”中查询预约记录;预约结束后,预约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疾控动态”和本接种单位公示,敬请关注。

七、接种须知

本次预约接种时间为:

2023年11月22、23、24日下午15:00~17:30

接种地点:坝陵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杏花岭区小东门街新开南巷12号)

咨询电话:0351-3282460

八、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一台设备只能预约一次,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相信“代抢、代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通过非正规途径预约造成的无法接种、信息泄露等利益损失由本人承担。

2.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日内致电告知我们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3.本期预约接种满额后网络通道即刻关闭,即使取消预约,该名额也无法由其他人再次预约,请谨慎操作。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4.本次预约名额有限,很难满足所有市民的需求,预约开始后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打开缓慢、迅速预约完等情况,请大家予以理解!后续将与相关企业协商,加大疫苗供应力度,并第一时间发布预约公告,请未预约成功的市民继续关注、耐心等待。

5.市民如遇到操作技术问题,可通过“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预防接种服务智能客服在线解答或致电400-8252000。如遇具体接种事宜,请及时咨询本门诊。

坝陵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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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太原供暖最新通知汇总(更新中)

2023-10-27,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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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二热力供暖缴费通知(2023-2024)

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热用户报停通知

受理报停地点及时间

1.太原市长风西街与千峰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山西晋联八层

2.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15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4:30(周六日不休息)

2.万科蓝山换热站二层(和平南路“义井北”公交站牌路西)

南屯苑南兴路大客户中心站二楼

2.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30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4:30(周六日不休息)

3.微信或支付宝办理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15日

温馨提示:

1.中秋、国庆期间(9.29—10.6)公司内部整理用户报停信息,对外不办公。

2.报停期间,需要变更用户信息的用户请错峰办理,谢谢配合!

服务热线:0351---6091699

太原市城北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事宜的通知

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18点止,逾期我公司不再受理报停业务。未按规定时限及条件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收取全额采暖费。

客服热线:0351-6163023

交费咨询热线:0351-2863088

报停、低保受理等咨询热线:0351-2863021

太原兴阳热力有限公司阳曲县城供热

1、报停办理时间及条件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30日,逾期我公司不再受理报停业务。未按规定时限及条件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收取全额采暖费。(含公建单位用户)

未缴清历年采暖费的报停申请不予受理。

2、报停办理地点

地址:太原热力用户服务大厅(阳曲县新安东街德和盛嘉园1幢2号临街商铺)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新希望、上林苑小区因位于综改区,将在小区现场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暖事宜

1、办理报停的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停业务。

2、自本采暖期开始,实现对户收费且拥有9位数供热用户卡号的非串联用户,可以在线上申请办理报停、复供业务。

3、线下申请报停的流程及地点:(1)由太原热力集团对户收费的,用户在工作日可到指定地点(后附明细)填写暂停供热申请单;(2)由物业公司或用户单位代收代缴采暖费的,用户到所在物业公司或用户单位填写暂停供热申请单。

4、线上办理报停流程:关注“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入“供热服务”-“业务办理”可按提示进行在线报停和在线复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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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最新信息(小升初每年更新)

2023-07-21,全文共 2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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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2023年民办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三、报名时间

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四、报名办法

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初中”。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五、录取办法

(一)直升入学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二)注册入学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学校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录取结果审核

1.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2.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3年太原市自愿选择××××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属地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3.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4.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县(市、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做好县域内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监督。认真做好县域内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不得委托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反规定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三)强化舆论引导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民办初中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及家长了解招生政策,理性选报民办学校。各民办初中学校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对社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坚持诚信招生,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做到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工作,自觉维护招生秩序。

(五)强化责任追究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市、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行严肃的追责问责。

2023年太原市民办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表

1. 6月底,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

7月5日前,县(市、区)教育局出台本地区初中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3. 7月8日,县(市、区)公布初中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4. 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5. 7月17日—7月18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6. 7月22日—7月23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与校对数据比对不符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7.

8月1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8. 8月2日—8月3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9. 8月4日—8月5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10. 8月7日,给需跨县(市、区)统筹安排学生发确认信息,登录系统进行二次确认。

11. 8月8日—8月13日,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及外地学籍返公办就读学生等。

12. 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13. 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14. 8月28日,开展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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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娄烦县小学招生入学最新通知(每年更新)

2023-07-08,全文共 5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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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小学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3〕4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适龄儿童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普惠原则

全县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易地搬迁子女全部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指导,各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计划、交通状况等因素,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各小学招生区域,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民同招原则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报名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向县教体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23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三、所需材料

(一)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县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县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四、学区划分

(一)乡镇小学对应学区划分

居住在农村的适龄儿童入读对应中心校所辖农村小学或教学点。

(二)县直小学对应学区划分

实验小学:永盛路—洪山五巷以东,利民路以西片区;鸿业小区、阳光水岸东小区;河家庄村、新良庄村(含后黑山村)、姚罗村。

第二实验小学:永盛路—洪山五巷以西片区;丽泽苑;金茂小区、龙兴小区、阳光水岸西小区;安逸小区;娄家庄村(含白道坡村)、童子崖村。

第四实验小学:利民路以东片区。

君宇实验学校小学部:御景苑、采煤沉陷区(非交易户)、大夫庄村(在底户)。

尖山学校小学部:尖山矿区、苇院坪村、西会村、河家兰村。

五、入学办法

(一)严格执行班额规定

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今年小学实施小班化教学,严禁超班额、超计划招生,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0人。

(二)“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按实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小学或教学点(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继续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县户籍“人户分离”(即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将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在招生计划轨制和班容量限额内进行补缺和分流,满额为止。

1.娄烦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库区移民、矿区移民、采煤沉陷区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村的适龄儿童,具有移民安置房屋有效证明(村委、乡镇政府、移民开发局或乡村振兴局共同出具的分房证明、缴款收据等,户主与适龄儿童为直系亲属),按移民安置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2.旧城改造区域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按照旧城改造前的房产(房屋征拆补偿证明)登记入学。

3.在县城购买商品房定居的适龄儿童,以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件)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文本或网签协议和足额缴费凭据(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为依据,按定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4.通过个人间交易购房定居县城的适龄儿童,以公证单位签字盖章的购房契约、契税、购房付款凭据、水电暖的缴费票据(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为依据,按定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5.租房暂居县城的适龄儿童确需在县城小学入学的,须提供租房协议、房租金条据和水暖电缴费票据(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以及入学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县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及县城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不得择校。

以上五类适龄儿童,如审核资料过程中发现其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孩子入学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暂居农村小学或教学点范围的直接入读对应小学或教学点;暂居县城的,根据县城学校的学位情况,就近安置,不得择校。

2.户籍地属于太原市其他县区,暂居本县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学校入学的,暂居农村小学或教学点范围的直接入读对应小学或教学点;暂居县城的,根据县城学校的学位情况,就近安置,不得择校。

(五)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做到对本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底清数明,落实“一人一案”政策,并纳入学籍管理。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则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或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各校要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

(六)烈士子女、高层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监护人工作或服役单位出具的证明后,县教体局可根据优抚对象子女就读意愿进行安置。

(七)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程序

民办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且不得招收审批管辖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体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六、入学流程

(一)入学报名

1.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进行: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APP和“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即可进行入学登记。信息登记必须真实,并与送审资料一致,如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填报虚假信息或不进行网上入学登记,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在全县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工作期间,各学校要安排招生人员,在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报名登记。

(二)资料审核

1.7月17日—28日,县教体局和学校对学生入学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各中心校、尖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资料审核。县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与实验小学、实验二小、第四实验学校、君宇实验学校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核组”,对需要现场审核资料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审核。

(三)通知入学

8月5日,适龄儿童家长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各小学按照统一要求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均衡编班

8月26日上午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均衡编班时,各学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编班结束后,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工作。

七、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从严执行“十项严禁”。各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从严规范学籍管理。县教体局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期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

(三)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县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教体局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推动娄烦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主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监管全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各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是招生入学的主体,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相关矛盾、问题,确保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实施。

(二)实行招生计划管理。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校组织新生入学工作的刚性要求和底线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要严格按照省市颁布的班额标准执行,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同时,要做好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及各类优抚对象的招生入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三)不断完善招生服务。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需现场审核资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县教体局将通过电视台、公众号、微信群发布公告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县教体局及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学校要主动承担起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晰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政策,阳光招生运作,落实责任追究。凡属本学区内发生的有关招生矛盾和入学问题,要立足于自我消化,主动、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要严守工作底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和杜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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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小升初最新招生政策(每年更新)

2023-07-08,全文共 8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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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3〕4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就近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入学制度。全县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入学”“多校划片入学”和“学区对口入学”方式进行,保障适龄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扎实推进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或者变相采取面试、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跨县区在公办学校之间择校。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2年起,逐步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严格坚持学区覆盖辖区原则。教科局以4月份进行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审核为依据,对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安排学生就学,确保每一位小学毕业生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三)严格坚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严格落实《关于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清教科字〔2017〕135号)文件精神,落实好“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的方针,教科局以4月份小学毕业生信息审核数据为依据,准确掌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情况,统筹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按照并教基〔2023〕4号文件精神,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县入学招生统一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五)坚持班额限制管理的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执行班额限制管理制度,要认真落实好《清徐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清教科字〔2016〕138号)文件精神,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初中每班50人标准进行,杜绝产生大班额。

(六)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建立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八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举报公开,加强教科局、学校、家庭的相互沟通,全面阳光招生。

二、工作职责

(一)基教股

1.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出台我县小升初入学实施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按时向社会公示,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组织实施全县小学毕业生入学资格审核。

3.根据招生办法和计划按序分配公办学校学位。

4.组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布派位结果,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公办学位。

5.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入学资格验证,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6.组织本县户籍外返小学毕业生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审核和安排入学事宜。

(二)各学区

成立由学区校长、教学副校长、学籍管理人员组成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组”,负责按照县教科局要求审核升入本地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的学籍、户籍等相关信息。

(三)各初中学校

1.接收局统筹安排的新生入学,组织做好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2.对入本校就读学生信息进行公示,组织做好均衡分班相关工作。

3.落实好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精准摸排所有新生流向,做好学籍接续工作,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在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及时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去向或情况。

三、工作流程

(一)学籍信息审核

基教股按照小升初毕业生学籍审核工作安排要求,4月份对全县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信息进行审核。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二)生源摸底及方案制定

7月初,对已审核小学毕业生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完成全县小学毕业生(含残疾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摸底和生源分布情况分析工作,同步制定小升初实施办法。

(三)片区划分与计划公布

在生源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实际,按照“尊重历史、注重衔接、就近入学、合理划分”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交通状况,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学校合理划分学区范围,报市教育局备案。7月上旬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

7月10日8:00—14日18:00,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跨县(市、区)域就读申请、外地学籍(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小学毕业生选择回公办学校就读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8月1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8月上旬,完成公办初中入学生源预分配工作。

8月中旬,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及外地学籍返公办就读学生等工作。

(五)入学报名公布招生花名

各初中学校8月22日做好报名登记接待工作,并于23日上午12:00前将各校的实际报名人数情况报告局基教股。

(六)衔接教育

8月26日,各学校做好新生中小学衔接教育工作。

(七)均衡编班

8月28日为全县初中新生均衡编班日(上午9:00),我县所有初中(公、民办)都要具体实施好此项工作。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届时,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 者及家长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各学校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注册学籍

开学后,9月25日前,各学校要及时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完成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四、入学具体办法

县教科局依据学生户籍、住址、学籍等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一)农村小学(含金川小学)毕业生依据户籍和学籍,按照“学区对口”的原则,直升入本乡镇对口初中就读。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单校划片,直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三)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片区、户籍、学籍审核结果统筹分配入学。

(四)县城区域初中就读学生安排学位顺序:

根据“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户籍、购房条件、进城务工等类型顺序逐次安排入学,待学位计划满足后,剩余部分适龄少年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位有空缺的学校。安排顺序依次如下:

1.本县户房一致: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户口本居住地址和划片范围,一次性全部安排到对应学区初中入学(户口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本县户房分离: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

提交(监护人或直系亲属)购房手续(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等)后,按购房时间依次安排学位。

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二手房的需提交购房协议、现购买人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的理由和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教科局优先安排完购房手续齐全的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二手房现购买人名义最早的凭证按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物业统一收费的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3.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四证”齐全和在我县购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按居住证办理时间和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四证”指: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在本县满6个月的《居住证》(2023年1月30日前办理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或6个月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3年1月30日前办理的)(社会保险等手续是否齐全将直接关系到学生中考能否享受定向生政策),小学毕业证或原毕业学校学籍证明。

4.在我县购房的本市外县(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在提交购房手续(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后按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搭户(户主为非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落户时间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不得择校。

6.集体户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有房产手续的按房产地址安排入学;无房产手续的,提交集体户首页信息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集体户地址依据落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7.本县户籍在外县(区)小学毕业学生,凭户籍、房产手续、公办学校交换申请表、小学毕业证等,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不得择校。

8.非太原市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在“四证”齐全的情况下,按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序逐次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9.本县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需提供《居民户

口簿》、租房协议与社区居住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2022年6月30日以前办理的),根据县城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县教科局按照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及在县城居住的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0.证件不全的其他各类适龄少年,待安排完上述情况学生后,由教科局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1.购买2017年以来新建设的未承建小学、幼儿园或未缴纳教育设施异地建设资金楼盘的住户适龄儿童,不能安排进入楼盘所在地片区对口学校。

(五)有我县小学正式学籍的太原市其他九县(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确因父母在我县务工或经商等实际,回户籍所在地不方便就学的,要严格执行市局跨县区就学的规定,证件审核合格后,按其实际居住地址,依照“相对就近”原则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在中考升学时能否与我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按照当年的市、县教育部门有关招生文件执行)。

(六)分配在学位紧缺热点初中的学生,因交通、居住等家庭实际原因,其监护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到学位相对宽余的初中。

(七)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科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因公、民办学校同时招生,原对口片区初中如无空余学位,县教科局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就学,不得择校。

(八)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就近分配到公办初中。要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按照清教科字〔2016〕49号文件精神,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科局分配的残疾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九)留守少年、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和家庭遭遇特殊变故等特殊情况的适龄少年,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教科局按照其实际境遇,统筹安排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十)正在开发且未竣工或未交工入住的小区不列入今年入学划片保障范围。

(十一)涉及县拆迁安置户子女入学的按已有政策进行入学安置。

(十二)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在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十三)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选择在县域范围内公办初中就读的可以优先安排。

五、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省市级文件精神,我县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我县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我县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根据省市要求,我县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清徐县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县小学就读且有本县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四)报名办法:

2023年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1.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2.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3.电脑端: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初中”。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五)规范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不做虚假宣传,要规范招生。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由家长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3.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县教科局统一组织。

4.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

5.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6.民办初中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3年太原市自愿选择××××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县教科局审核。

7.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有本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县教科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本县小学毕业生,由县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8.任何未经教科局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9.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反规定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按照规定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违规“掐尖”招生备案,变相借读等行为发生。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录取学校双方责任。

六、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强化政治意识

县教科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可虚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时间,确保2023年小升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本实施办法,组织好小升初新生入学各项工作,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阳光招生。在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入学的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和标准班额均衡编班。各初中学校在入学报到期间应建立咨询接待服务,选派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严格监控所分配学生入校报到情况,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不能让一个学生辍学。

(四)从严规范学籍管理

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各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在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教科局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初中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五)坚决做好控辍保学

全县教育系统要积极争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村委会、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全面贯彻落实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徐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19〕32号)文件精神,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联保联防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控好源头,不让一个适龄少年失学、辍学。落实和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通知书加入控辍保学法律规定和追责说明,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义务教育落实到位。适龄少年确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监护人要带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教育部门申请备案。无正当理由造成失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守工作底线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借机乱收费;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生;严禁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学生入学;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变相实验班、重点班。

(七)强化执纪问责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县招生纪律要求。要根据招生条件,严格审核,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乱招生现象发生。县直学校的招生要严格执行县教科局规定,不得随意接收未经教科局审核准许的非本区域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本校就读。各学校要落实《清徐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清教科字〔2016〕138号)要求,全县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超过50人。严禁任何形式的“择班”现象,凡未参加均衡编班的学生或不按编班结果就读的学生,均不得享受中考定向生待遇。对招生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操作或借机敛财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县教科局小升初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 询 电 话:0351—5722804

监督举报电话:0351—5722241

附件

清徐县2023年小升初工作时间表

一、7月5日前:出台招生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7月8日:公布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7月10日—8月13日:组织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1.7月10日8:00—14日18:00,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跨县(市、区)域就读申请、外地学籍(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小学毕业生选择回公办学校就读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2.7月17日—7月18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3.7月22日—7月23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与校对数据比对不符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4.8月1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5.8月2日—8月3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6.8月4日—8月5日,县教科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7.8月7日—8月13日,县教科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及外地学籍返公办就读学生等。

四、8月20日:教科局公布公办初中预分配学生花名。

五、8月23日:各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做好初一新生报到统计工作(毕业于乡村小学、户籍为县城户口的学生家长、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家长、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到教科局公示栏和县城初中查看孩子分配情况)。

六、8月26日:各初中组织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七、8月28日:全县初中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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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HPV疫苗到苗最新信息

2024-06-07,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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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日内致电告知我们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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