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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天健和瑞府人才房户型图2023

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间配售房源共2184套,其中:两房户型1368套,三房户型816套(含45套无障碍住房),房源户型图见正文。

2023-11-10,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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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间配售房源共2184套,其中:两房户型1368套,三房户型816套(含45套无障碍住房),房源户型图见正文。

和瑞府基本信息

户型图

房源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东曦路128号

开发建设单位

深圳市深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配售均价

28984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含装修)。

户型、数量

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间配售房源位于1栋A、B、C、D、E、F座,共2184套,其中:两房户型1368套,建筑面积约69平方米;三房户型816套(含45套无障碍住房),建筑面积约89平方米。

2023年光明区天健和瑞府人才房认购申请指南

申请面积标准

(一)高层次人才及高精尖缺人才(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4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住房。

(二)3人家庭可认购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住房(认购三房户型住房的为第四队列)。

(三)2人家庭、单身居民可认购两房户型住房。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

45套无障碍住房仅面向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或老年人(年满60周岁及以上,判定时点为认购截止日)的认购申请家庭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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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全文共 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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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和瑞府人才

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东曦路128号。

室内为精装交付,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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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天健和瑞府人才房什么时候交房

2023-11-10,全文共 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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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和瑞府人才

房源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东曦路128号

开发建设单位

深圳市深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预计交付时间

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精装交付,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交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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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光明区天健和瑞府人才房认购合格名单公示

2023-11-24,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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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购申请家庭资格审核结果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资格审核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5870户,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87户。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变更及异议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变更相关信息;网上提交认购申请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婚姻发生变化属于离婚情形的,申请人及原配偶须共同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办理婚姻信息变更。

认购家庭如对被取消认购申请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购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重要提示

(一)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住房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公示名单

(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公示期内认购申请家庭提交的资格审核结果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

(三)业务咨询电话: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业务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业务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点此前往查看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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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光明区天健和瑞府人才房认购申请指南

2023-11-08,全文共 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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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瑞府基本情况及配售价格

房源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东曦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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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润珑苑人才房使用率多少

2024-05-10,全文共 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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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润珑苑人才房二房三房实用率都是约为73%。

两房建筑面积约69㎡,套内面积约51㎡,实用率约73%;

三房建筑面积约89㎡,套内面积约66㎡,实用率约73%。

深圳润珑苑人才房户型图(两房+三房)

线上线下看房后可以更直观的了解房源户型大小:

1、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可以通过网上VR看房了解市内情况,点此进入在线看房入口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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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润珑苑人才房精装范围

2024-04-12,全文共 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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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范围

根据润珑苑售房说明书内容得知,光明润珑苑人才房精装范围为:住宅的首层大厅及各层电梯厅,不包含户型室内。

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措施,标准层层3.0米。

住房交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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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润珑苑人才房现场看房预约入口

2024-04-12,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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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润珑苑人才现场看房预约入口

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如需现场看房,可【点此获取现场看房预约二维码】进入“润珑苑预约看房活动”提交预约申请,或微信搜索“华润置地深圳公司 ”公众号,菜单栏点击“润珑苑”,选择“预约看房”提交预约看房申请。

润珑苑看房现场,看房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东明大道松白路口附近(润宏城·润珑苑)

(一)乘坐地铁+公交+步行

1.地铁凤凰城地铁站D出口-凤凰城地铁站公交站(M337路;光明假日专线1号线)-万丰工业区站-步行约713米到润宏城·润珑苑看房现场

(二)乘坐公交(请密切留意最新公共交通信息)

1.您的位置-东明大道松白路口站(M256路)-步行约121米到润宏城·润珑苑看房现场

2.您的位置-万丰工业园区北公交站(250路 ;256路;光明假日专线1号线;)-步行约317米到润宏城·润珑苑看房现场

3.您的位置-万丰工业园区公交站(325路 ;882路;M216路;M217路;M250路;M337路;M410;M495;光明假日专线1号线;)-步行约340米到润宏城·润珑苑看房现场

2024深圳润珑苑人才房房源概况+认购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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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红木古镇联合光明区人民医院义诊活动时间地点

2024-03-01,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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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红木古镇联合光明人民医院3月3日下午(周日)16:00-18:00在红木古镇戏台旁边举办义诊活动

光明红木古镇联合光明区人民医院义诊活动

惠民义诊

时间:3月3日下午(周日)16:00-18:00

地点:红木古镇戏台旁边

义诊内容(项目):耳鼻咽喉/疼痛相关疾病(耳朵、鼻子、咽喉不适,睡眠打鼾,反复头晕,儿童腺样体肥大,肩颈、腰椎疼痛)

交通指引

公交出行

多条线路抵“光明红木小镇”站

地铁出行

6号线“红花山”站A出口

步行至景区仅5分钟

自驾出行

3分钟抵龙大高速公明楼村入口

5分钟抵南光高速公明下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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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光明区积分入学政策调整最新消息

2024-05-31,全文共 1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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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详见正文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公布《〈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情况》的通告

一、《积分办法》第三条修订

修订为: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需按学区填报,民办学校学区为光明区范围。第一志愿信息计算的学位类别和积分,将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家长填报材料完成后,招生系统根据第一志愿信息自动计算适龄儿童、少年的初步学位类别和积分,最终学位类别、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

二、《积分办法》第四条修订

修订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遵循“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招生系统先将所有学生按照学位类型顺序和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即,首先从排第一位的学生开始筛选录取,检索该学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有空余学位,则录取到该学校;其次检索排第二位的学生,按其志愿顺序检索,录取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志愿学校;依次类推,检索每个学生的第一、第二志愿,当第一志愿学校已经录取满,检索第二志愿学校。如果检索学生两个志愿后,志愿学校学位均已录取满,参与下一批次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录取。

同分录取优先顺序: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如下顺序确定录取名单:(1)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2)志愿顺序相同时,深户以父母其中一方入深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以户口簿显示的入深户时间为准);非深圳户籍以父母其中一方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如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长相同,优先录取父母一方在光明区居住时间长的(以居住信息登记为准)。(3)如以上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录取。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进行录取。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果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进行录取。

(三)民办学校补充录取。资料审核合格,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联系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由相应学校报区教育局补充录取。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公布《〈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修订情况》的通告

《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第三条修订为:

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以下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1.深户的按父母其中一方入深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以户口簿显示的入深户时间为准)。

2.非深圳户籍以父母其中一方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如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长相同,优先录取父母一方在光明区居住时间长的(以居住信息登记为准)。

3.如以上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当小区配套公办园第八类和第九类、非小区配套公办园第九类深圳户籍幼儿与非深圳户籍幼儿同分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深圳户籍幼儿,如深圳户籍幼儿同分,参照第一种优先录取方式;非深圳户籍幼儿同分,参照第二种优先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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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选聘3名一般专干

2024-05-31,全文共 2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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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一般专干。安全生产岗1人、事故调查岗1人、值班岗1人。

一、选聘职位、人数及范围

选聘职位及人数:安全生产岗1人、事故调查岗1人、值班岗1人;年龄:35周岁以下,需应急值班值守,具体要求详见《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7日,报名时间截至6月17日17:00。

2.报名资料

①《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提交电子文档)(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学历验证报告;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3.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ajjbgs@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姓名+XX岗一般专干”;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2879,联系人:彭小姐。

(二)资格审查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针对此次选聘成立遴选委员会,由遴

选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预评),主要审查应

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

程度,审核中如有需要会与应聘者本人进行沟通。由遴选委

员会最终决定进入笔试的人选,我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31日;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由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选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内容为行测和公文写作,报考者凭报名表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9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不予递补。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专干职位表

2.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专干报名表

3.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1.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专干职位表.xlsx

附件2.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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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龙舟赛时间2024

2024-05-31,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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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舟竞渡,光明争先”2024年光明区社区龙舟赛将于6月举办,具体时间详见正文。

“龙舟竞渡,光明争先”2024年光明区社区龙舟赛

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9:00-12:00

地点:茅洲河光明段,搜索导航“南光绿境”前往即可

门票:不需要门票,可直接前往比赛现场沿岸观赛

由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光明、公明、新湖、凤凰、玉塘、马田六个街道办协办,赛事为光明区首届社区龙舟赛,以社区为单位报名参加,各街道社区队伍将在茅洲河光明段开展500米直道竞速比赛,亮点十足。

光明科学城赛艇挑战赛

暂定于2024年6月举办,赛事由光明区人民政府主办,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承办,2023年首届举办即吸引了17个科研院所、高校单位共24支队伍参赛,还邀请了牛津、剑桥校友,港澳高校校友,以及松山湖科学城队参赛,赛事旨在以赛艇为桥,以赛事为媒,打造高品质交流的平台。赛事期间推出了市民赛艇体验、随手拍、抖音互动等系列丰富的配套活动,市民反响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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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招聘一般专干10名

2024-05-31,全文共 3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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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湖街道公开招2024年第二批一般专干公告来啦!本次共招辅助管理(执法)岗10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辅助管理(执法)岗10名。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31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填报;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

5.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日09:00至6月7日17: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1)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报名网站:https://zhaopin.gmczrl.com/Kno1d

(2)报名资料纸质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

(3)联系人:黄先生;0755-88210971,巫小姐;电话:0755-88212938。

(温馨提示: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报考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3);

(3)任职回避个人承诺书(附件4);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验证证明;

(6)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上述(1)(2)(3)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

4.纳入备选库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名人员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招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街道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审,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不通过。审核通过的,于2024年6月14日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初审不合格则不予通知。

2.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1)(2)(3)项资料收原件,(4)(5)(6)(7)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对上述材料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所报职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3.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料不全或是图片不清晰致信息难以确认的,统一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开展,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街道按招聘职位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职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及附件“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三)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根据需要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根据需要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一般专干职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4.任职回避个人承诺书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一般专干职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doc

附件3: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任职回避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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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光明区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时间+材料+志愿+积分)

2024-05-30,全文共 19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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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

2024光明区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一、新生入学流程(5月下旬启动)示意

二、招生对象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今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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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务教育学位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6月12日(星期三)下午5:30;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6月13日(星期四)下午5:30。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种方式: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精选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小一/初一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小一/初一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需按学区填报,民办学校学区为光明区范围。(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二)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13日至6月20日;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14日至6月20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同时组织人员对家庭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家庭未实际居住的,初审不通过。

(三)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6月21日至7月14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四)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截至7月18日)

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7月18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五)学位安排及录取

7月下旬,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四、学位申请证件资料及要求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户口簿。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前],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4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二)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父母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具有深圳户籍。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提供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网上报名时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前],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4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在学区内实际居住且在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2023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3.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即2023年5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适龄儿童为台湾户籍

1.儿童出生证明、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提供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溜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前],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4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待、优惠人员的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

1.根据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提供相应的学位申请材料;

2.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特别提醒

1.“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式: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精选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在“其他服务”栏选择下载;“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得方式:在“i深圳”APP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不动产”,点击搜索结果中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2.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报告》,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报告,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3.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光明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光明大街与柑山路交界处,联系电话:27405749)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4.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凭深圳市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或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只接受光明户籍申请)申请就读。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视障、听障适龄儿童、少年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型适龄儿童、少年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流程参见《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入学指引》。

五、录取方法

(一)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信息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按第一志愿信息自动计算适龄儿童、少年的初步类别和积分,最终学位类别和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遵循“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1.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招生系统先将所有学生按照学位类型顺序和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即,首先从排第一位的学生开始筛选录取,检索该学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有空余学位,则录取到该学校;其次检索排第二位的学生,按其志愿顺序检索,录取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志愿学校;依次类推,检索每个学生的第一、第二志愿,当第一志愿学校已经录取满,检索第二志愿学校。如果检索学生两个志愿后,志愿学校学位均已录取满,参与下一批次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录取。

同分录取优先顺序: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如下顺序确定录取名单:(1)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2)志愿顺序相同时,深户以父母其中一方入深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以户口簿显示的入深户时间为准);非深圳户籍以父母其中一方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间?的优先录取,如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长相同,优先录取父母一方在光明区居住时间长的(以居住信息登记为准)。(3)如以上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录取。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进行录取。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果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进行录取。

3.民办学校补充录取。资料审核合格,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联系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由相应学校报区教育局补充录取。

具体积分项目和标准参见《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六、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1.光明区2024年有多少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答:2024年光明区有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光明区明达小学(暂定名)、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暂定名)、光明区科韵学校(暂定名)、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光明区玉塘学校(暂定名)、光明区合水口实验学校(暂定名)等7所新学校投入使用。光明区明达小学(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公明中学办学;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中科理工附高办学;光明区科韵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办学;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外国语学校办学;光明区玉塘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办学。此外,还有光明区公明中学和光明区长育学校增设小学部,启动小学一年级招生。

2.积分办法所述“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怎么理解?

答:“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具体操作如下:

全区报名学生按一类至八类的顺序进行排序,同一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所有学生的排位。

确定排位顺序后,从排位第一的学生开始录取。录取时,首先看该生的第一志愿学校,如该志愿学校有空余学位,则被该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无空余学位,再看该生的第二志愿,如第二志愿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第二志愿学校均已无空余学位,则只能参与下一批次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录满,则取消该程序),及民办学校志愿(第三志愿)录取,该学生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结束。排位第一的学生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开始录取排位第二的学生,依次类推。

例如:小林是二类90分的学生,他在全区所有学生中按照类别和积分排序,排在第2000名。他报考的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为B学校。完成前面1999名学生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后,开始录取小林。小林第一志愿A学校招生计划200个,前面1999人中,已经录取了200人,小林不能被A录取。第二志愿的B学校还未录满招生计划,小林被B学校录取。

3.我的小孩已在家乡读过一年级,能在光明区再次申请新生一年级学位吗?

答:不能。义务教育不实行留级政策。全国范围内已经就读小学并已取得学籍的,不得再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就读资格,请适龄儿童回到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如确需在光明就读的,请申请对应年级的插班学位。

4.商务公寓能用于申请学位吗?

答:根据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2.2.2.3条所述: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商务公寓当做其他住房,实际居住满一年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5.新购商品房已有购房合同,但2024年申请学位时没有实际入住,请问能否用此房申请光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位?

答:新购商品房业主凭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前],视作实际入住,可为子女申请学位;学位申请时,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进行积分,购房合同不作为积分依据。

6.适龄儿童为学区内光明户籍,监护人居住在学区内自有产权房,但户口本上登记的落户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申请学区内的学校,能算是第一类学位类型吗?

答:不算。学位类型第一类必须满足儿童户籍、房屋产权(监护人>50%)、实际居住“三统一”,如不满足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一致则不属于第一类,视为第二类。

7.我在学区拥有一套未实际居住的自有产权房,能用此房产申请学区内的学校吗?

答:不能。在学位申请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须在学区内实际居住,未实际居住的房产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8.家长居住无产权房,无法办理《房屋?赁凭证》,能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答:居住在无产权房内的群众无法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满一年(2023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不积分。

9.我和小孩与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能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房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答:儿童、少年及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实际居住满一年(于2023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登记)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分类等同其他住房。

10.光明区学位申请可选择多少个志愿?如何填报?

答: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参考往年学校录取积分线,在填报志愿时考虑志愿学校梯度,选择填报合适的志愿学校,增加录取几率。

11.适龄儿童录取后,还需做什么?

答:当适龄儿童被学校录取,还必须留意相关学校通知或注意事项,如报到注册时间等。如不按时报到注册,学校不保留学位。

12.可以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直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吗?

答:可以。可在第一志愿直接选择民办学校,录取后可享受学位补贴。

13.光明区学区学位申请房锁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为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申报学校,从2017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家长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房屋是否被锁定,租户适龄儿童申请学位,需取得业主(房东)同意,并与业主(房东)做好相关约定。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查询)。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申请学位,最终通过审核、录取、注册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

14.租房家庭租用房东(业主)住房用于学位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租房家庭子女申请学位,除了提供符合学位申请所需的《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信息外,还需在报名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确保使用该房屋申请学位事项已取得房东(业主)同意。

15.如果有学生转学了,原申请的房产是否就解锁了?

答: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新的学校和原学校不在同一学区,其使用房产的业主可向区教育局申请解除锁定。

16.深圳户籍儿童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还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17.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除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还需提交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18.小学毕业生需跨区就读该如何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答:需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学生,根据拟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网上申请学位、交验学位申请材料等。

19.儿童出生证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与户口本不符,有影响吗?

答:如果儿童出生证的日期或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合,但是儿童户口与父或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不受影响;如儿童户口与父或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20.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租赁材料?可以用我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2020年开始,光明区采取统一核验居住登记信息的方式核查申请人所居住的房屋是否在学区内,无须再办理租赁材料,请家长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工作。但根据光明区积分入学办法,能够提供相应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与区住建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可加分。不能用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

21.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用于学位申请的住房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所以商铺用途的租赁合同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22.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父母一方须在本市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交记录且为正常缴?状态,2023年5月(含5月)起到资料审核期间连续不中断。如是多年前用15位老身份证号码办理的社保,需到就业的单位或公司申请将社保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更新为18位。

23.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还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不需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明确: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2022年开始,深圳市取消入学核验计划生育信息。

24.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

25.可以跨学区申请公办学校吗?可以向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不得跨学区申请公办学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学区,对照自己的居住地来申请对应学校的学位,不得在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现在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没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各学校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进行建设和装备,按照生均标准拨款,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各学校之间日益趋向均衡,没有必要择校。

26.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对应学区的学校。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按学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等原因,学校学区也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

27.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不是由教育部门审核。由学校负责初步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一致,由教育部门汇总信息,按职责分工将各项信息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社保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凭证、社保卡等。全部信息资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就读资格。任何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网络系统都会显示“不合格”,无法录取。

28.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学位申请按统一时间进行,程序复杂,申请信息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多个部门审核,涉及部门和人员众多,时间长,工作量大。逾期申请的,一是网络系统关闭无法受理,二是无法进行正常审核,影响正常工作进程,影响正常开学。因此,逾期无法受理补申请。请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29.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安排学位,不接纳其在光明区所有公民办学校申请学位。伪造证件的,报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30.年龄不够或积分不够的学生能够通过交择校费或找关系上公办学校吗?

答:不能。申请义务教育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就读资格由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审核,积分、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公开接受监督,网络系统具有很多自动排斥功能,比如不受理年龄不够的学生报名,不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格按照类别和积分录取,没有任何弹性。所以,不要听信缴费或找关系就可以上学的传言,以免上当受骗。

31.适龄残疾儿童如何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答: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普通学生平等对待;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或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只接受光明户籍申请)申请就读。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视障、听障适龄儿童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智障等其他类型适龄儿童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流程参见《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入学指引》。

32.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网上报名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答:深圳中学光明科城学校网上报名分两个端口:(1)“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一)”面向长圳保障性住房一期(凤凰英荟城)、二期(安居鸣鹿苑)招生。监护人非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承租人不能申请。(2)“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二)”面向甲子塘、塘尾、塘家三个社区(除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外)招生。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承租人不能申请。

七、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教育集团

隶属情况

小学一年级

初中一年级

备注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深圳市光明区

百花实验学校

350

300

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

270

300

深圳市光明区

东周小学

光明区东周小学(集团)

10

500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小学

225

深圳市光明区

华夏中学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12

600

深圳市光明区

修远小学

180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集团)

270

深圳市光明区

光明中学

光明区光明中学(集团)

16

800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

350

300

10

深圳市光明区

光明小学

光明区光明中学(集团)

400

11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集团)

180

180

12

深圳市光明区

公明中学

光明区公明中学(集团)

180

20

1000

13

深圳市光明区明达小学

(暂定名)

90

2024-2025学年借址公明中学

14

深圳市光明区

李松蓢学校

300

300

15

深圳市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

240

320

该校由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承办,外国语特色办学,小班化教学。

16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二小学

14

700

17

深圳市光明区

宝滨小学

中科实验教育集团

180

18

深圳市光明区东宝纪念小学

250

19

光明区科韵学校(暂定名)

200

2024-2025学年借址深小曙光校区

20

深圳市光明区楼村小学

300

21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350

300

22

光明区楼村

第二学校

(暂定名)

90

100

2024-2025学年借址中科理工附高

23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

(集团)

12

540

12

540

24

深圳市光明区

外国语学校

光明区外国语学校(集团)

450

400

25

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

180

200

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外国语学校

26

深圳中学光明

科学城学校(一)

360

12

540

面向长圳保障性住房一期(凤凰英荟城)、二期(安居鸣鹿苑)招生

27

深圳中学光明

科学城学校(二)

270

270

面向甲子塘、塘尾、塘家三个社区(除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外)招生

28

深圳市光明区

凤凰城实验

学校

350

300

29

深圳市光明区

实验学校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12

540

10

500

30

深圳市光明区

田寮小学

250

31

深圳技术大学附属学校(光明)

12

600

32

深圳市光明区

玉律学校

400

300

33

深圳市光明区

长圳学校

350

300

34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

350

300

35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同心小学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360

36

深圳市光明区

尚美小学

225

37

深圳市光明区

长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180

10

500

38

光明区玉塘学校(暂定名)

90

200

2024-2025学年借址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39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

315

40

深圳市光明区

红花山小学

200

41

深圳市光明区

第二中学

450

42

光明区合水口

实验学校

(暂定名)

180

200

43

深圳市光明区

理创实验学校

300

300

44

深圳市光明区

秋硕小学

200

45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350

46

深圳市光明区

马田小学

300

47

深圳市光明区

科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180

200

48

深圳市光明区

高级中学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10

500

49

深圳市光明区

龙豪小学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270

50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培英文武实?学校

400

150

51

深圳市光明区

公明中英文学校

11

396

144

52

深圳市光明区

尔雅学校

16

608

180

53

深圳市光明区

春蕾学校

250

100

54

深圳市光明区培英文武实验学校

11

550

250

55

深圳市光明区

清一小学

252

56

深圳市光明区

英才学校

350

100

57

深圳市光明区

荔林学校

210

60

58

深圳市光明区

博华学校

14

630

100

59

深圳市光明区

民众学校

450

150

60

深圳市光明区

诚铭学校

14

504

144

61

深圳市光明区

精华学校

16

656

111

说明:各学校必须按核定的规模和计划进行招生。

八、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及咨询电话

(一)光明区公办初中学区及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教育集团

隶属情况

学校地址

学区

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

光明区光明中学(集团)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碧园路2号

光明社区、东周社区、翠湖社区、碧眼社区、迳口社区、新羌社区、圳美社区、云谷社区

88219636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中学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华夏路北侧、商会大厦西北侧

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翠湖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

27108290

深圳实验

光明学校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集团)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博闻路2号

光明区所有社区

61166768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光侨大道2591号

光明社区、凤凰社区、东周社区、碧眼社区、迳口社区、翠湖社区、东坑社区

23691660

深圳市光明区百花实验学校

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白花一路100号

白花社区、凤凰社区、碧眼社区

27406547

光明区荔园

学校(暂定名)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荔狮路与文翠街交汇处东北侧

翠湖社区、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碧眼社区、迳口社区、科韵社区、荔湖社区、楼村社区

23691660

23691635

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

光明区外国语学校(集团)

凤凰街道凤凰社区丰成路16号

凤凰社区、塘家社区、白花社区、碧眼社区、塘尾社区、光明社区

23199964

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

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与科林路交汇处西南角

凤凰社区、塘家社区、白花社区、碧眼社区、光明社区

61166769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城实验

学校

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裕路东侧,同观路南侧

塘家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尾社区、东坑社区、凤凰社区

23405149

10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凤凰街道塘尾社区东升路90-92号

塘尾社区、东坑社区、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

29893326

11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

现状位于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东长路与同观路(在建)交汇处东南侧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一):长圳保障性住房一期(凤凰英荟城)、二期(安居鸣鹿苑);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二):甲子塘、塘尾、塘家三个社区(除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外)。

88656303

12

深圳市光明区长圳学校

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圳路42号

玉律社区、红星社区、田寮社区、长圳社区、玉塘社区

27179323

13

深圳市光明区长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玉塘街道玉塘社区光侨路(主干道)与长祥路(次干道)交汇处西南角(光侨雅苑西门对面)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家社区

88656621

14

深圳市光明区玉律学校

玉塘街道玉律社区三区168号

玉律社区、红星社区、田寮社区、长圳社区、玉塘社区

27172473转8092

15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

勤诚达学校

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松路520号

玉律社区、红星社区、田寮社区、长圳社区、玉塘社区

27169702

16

深圳技术大学附属学校

(光明)

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与年田路交汇处西北角

玉律社区、红星社区、田寮社区、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甲子塘社区

88656917

17

光明区玉塘

学校(暂定名)

玉塘街道玉塘社区悦群路(支路)与长松路(支路)交汇处东北角

玉塘社区、长圳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尾社区、田寮社区

66883228

18

深圳市光明区

高级中学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马田街道新庄社区新围路5号

光明区所有社区

27120425

19

深圳市光明区第二中学

马田街道禾湾社区松白路4491号

公明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

23247313

20

深圳市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

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振兴路南侧,龟山公园东侧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23191237

21

深圳市光明区科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公明西环大道与科裕五路(规划路)交汇处西北侧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88659702

22

光明区合水口实验学校

(暂定名)

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泥围新村文阁路西侧

合水口社区、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禾湾社区、公明社区、下村社区

27731734

23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学

光明区公明中学(集团)

公明街道公明社区振明路60号

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上村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下村社区、西田社区、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公明社区、李松蓢社区

27738825

24

深圳市光明区李松蓢学校

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志康路90号

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

23192828

25

深圳市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

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金蓢路与志康路交汇处西北角

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

88695506

26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三月风广场对面、公常公路南侧

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上村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

23428082

27

中山大学深圳

附属学校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集团)

新湖街道云谷社区圳美大道666号

圳美社区、云谷社区、新羌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翠湖社区、迳口社区

23263995

28

光明区楼村

第二学校

(暂定名)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楼南三路(规划支路)和楼南五路(规划支路)交汇处西南角

楼村社区、科韵社区、荔湖社区、上村社区、南庄社区、新庄社区、东周社区

27731707

29

光明区科韵

学校(暂定名)

新湖街道科韵社区光明大街与狮山三街(规划)交汇处西北角

科韵社区、楼村社区、东周社区、翠湖社区、迳口社区、云谷社区、圳美社区、荔湖社区

18124769850

(移动座机)

备注:光明区高级中学、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初中部为全寄宿制;光明区科韵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办学;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中科理工附高办学;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外国语学校办学;光明区玉塘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办学。

(二)光明区公办小学学区及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

教育集团

隶属情况

学校地址

学区

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

光明区光明中学(集团)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光明教育路315号(原碧园路4号)

光明社区、碧眼社区、翠湖社区、迳口社区、东周社区

27434287

深圳市光明区东周小学

光明区东周小学(集团)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华夏路52号

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翠湖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

27406804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

星河小学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东周一街208号

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翠湖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

88656810+813

19860456160

(移动座机)

深圳市光明区修远小学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光明大街399号

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翠湖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

88656923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集团)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东周路与光明南街交叉口东南侧

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翠湖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

13612996461

(移动座机)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

凤凰学校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光侨大道2591号

凤凰社区、光明社区、东周社区、碧眼社区、迳口社区、翠湖社区、东坑社区

23691660

深圳实验

光明学校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集团)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博闻路2号

光明社区、东周社区、东坑社区

61166768

深圳市光明区百花实验学校

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白花一路100号

白花社区、碧眼社区、凤凰社区

27406547

深圳市光明区荔园学校

(暂定名)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荔狮路与文翠街交汇处东北侧

翠湖社区、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碧眼社区、迳口社区、科韵社区、荔湖社区、楼村社区

23691660

23691635

10

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

光明区外国语学校(集团)

凤凰街道凤凰社区丰成路16号

塘家社区、凤凰社区、白花社区、碧眼社区、塘尾社区、光明社区

23199964

11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城学校

(暂定名)

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与科林路交汇处西南角

凤凰社区、塘家社区、白花社区、碧眼社区、光明社区

61166769

12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城实验

学校

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裕路东侧,同观路南侧

塘家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尾社区、东坑社区、凤凰社区

23405149

13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凤凰街道塘尾社区东升路90-92号

塘尾社区、东坑社区、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

29893326

14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

现状位于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东长路与同观路(在建)交汇处东南侧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一):长圳保障性住房一期(凤凰英荟城)、二期(安居鸣鹿苑);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二):甲子塘、塘尾、塘家三个社区(除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外)。

88656303

15

深圳市光明区长圳学校

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圳路42号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田寮社区、红星社区、玉律社区

27179323

16

深圳市光明区长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玉塘街道玉塘社区光侨路(主干道)与长祥路(次干道)交汇处西南角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家社区

88656621

17

深圳市光明区玉律学校

玉塘街道玉律社区三区168号

玉律社区、红星社区、田寮社区、长圳社区、玉塘社区

27171350

18

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

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文明路66号

田寮社区

27161008

27196778

19

光明区玉塘

学校(暂定名)

玉塘街道玉塘社区悦群路(支路)与长松路(支路)交汇处东北角

玉塘社区、长圳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尾社区、田寮社区

66883228

20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

勤诚达学校

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松路520号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田寮社区、玉律社区、红星社区

27408106

21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同心小学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玉塘街道玉塘社区,东长路与光侨路交汇处西北侧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家社区

29893326

22

深圳市光明区尚美小学

玉塘街道长圳社区,东长路与长圳路交汇处东南侧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家社区

88659527

23

深圳市光明区秋硕小学

马田街道石家社区振兴路北侧

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

88210562

88210669

24

深圳市光明区龙豪小学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合建一路(规划路)与将石工业区路交叉口西北侧

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塘尾社区

88656507

25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马田街道石家社区芳园路198号

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公明社区

61181004

26

深圳市光明区红花山小学

马田街道禾湾社区金安东一路200号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23249192

27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小学

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福前路128号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23246052

28

深圳市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

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振兴路南侧,龟山公园东侧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23191237

29

深圳市光明区科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公明西环大道与科裕五路(规划路)交汇处西北侧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88659702

30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

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柏溪路60号

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公明社区

23248262

27108311

31

光明区合水口实验学校

(暂定名)

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泥围新村文阁路西侧

合水口社区、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禾湾社区、公明社区、下村社区

27731734

32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二小学

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思源路16号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公明社区

27101071

33

深圳市光明区东宝纪念小学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下村路40号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公明社区

27123658转806

34

深圳市光明区宝滨小学

中科实验教育集团

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波光二路88号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公明社区

88656663

35

光明区明达

小学(暂定名)

公明街道振明路90号(借址公明中学)

公明社区、上村社区、下村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南庄社区、新庄社区

27735991

36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学

光明区公明中学(集团)

公明街道公明社区振明路60号

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上村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下村社区、西田社区、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公明社区、李松蓢社区

27738825

37

深圳市光明区李松蓢学校

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志康路90号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

23192828

38

深圳市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

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金蓢路与志康路交汇处西北角

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上村社区、下村社区

88695506

39

深圳市光明区楼村小学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公常路853号

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新羌社区、圳美社区、云谷社区

29858639

40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集团)

新湖街道云谷社区圳美大道666号

圳美社区、云谷社区、新羌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翠湖社区、迳口社区

23263995

41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三月风广场对面、公常公路南侧

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上村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

23428082

42

深圳市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暂定名)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楼南三路(规划支路)和楼南五路(规划支路)交汇处西南角

楼村社区、科韵社区、荔湖社区、上村社区、南庄社区、新庄社区、东周社区

27731707

备注:光明区明达小学(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公明中学办学;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中科理工附高办学;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外国语学校办学;光明区玉塘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办学。

(三)光明区民办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

序号

民办学校

学校地址

联系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

公明中英文学校

公明街道上村社区别墅路6号

27132388

深圳市光明区

民众学校

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公明滨河东路176号

29890916

29890913

深圳市光明区

博华学校

马田街道石围社区明湖路13号

23468950

23468951

深圳市光明区

荔林学校

马田街道将石社区石围油麻岗工业区大道38号

29858449

深圳市光明区

春蕾学校

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思源路11号

27734928

深圳市光明区

英才学校

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马山头二路18号

29886396

深圳市光明区

精华学校

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盛路69号

27174988

27174138

深圳市光明区

培英文武实验学校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北环路第六工业区8号

21389998

深圳市光明区

凤凰培英文武实验学校

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塘学路179号

23406452

10

深圳市光明区

诚铭学校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光侨北路26号

29752525

11

深圳市光明区

尔雅学校

公明街道上村社区第五联队工业区

88891186

12

深圳市光明区

清一小学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

23404978

23190679

说明:民办学校招生片区为光明区范围,不得招收非光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四)有关证件办理单位咨询电话

序号

部门名称

证件名称

相关单位

咨询电话

光明

公安分局

《深圳特区

居住证》

公明派出所

27730730

新湖派出所

27116900

马田派出所

23243284

玉塘派出所

27191851

光明派出所

27403679

南凤派出所

23191465

房地产权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光明登记所

12345-3

区住房和

建设局

《租赁凭证》

区住房和建设局

29427785

公明网格中心

27162333

光明网格中心

29099190

新湖网格中心

88212991

凤凰网格中心

23190438

玉塘网格中心

23405548

马田网格中心

23696095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公租房: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

23696009

安居房: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3913373

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卡》《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深圳社保光明分局

12333

公证处

亲属关系公证书

深圳市公证处光明服务窗口

83053935

(五)光明区教育局信息发布方式

1.光明区政府在线。具体为“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家长可上网站及时了解招生政策。

2.光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深圳光明教育。

3.学位申请咨询电话:0755-88211352,0755-88211307,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除以上渠道,以区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有关信息,均不能作为有效信息,请家长提高信息辨别能力,勿轻信、勿传播虚假信息,保障光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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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招聘2名一般类岗位专干

2024-05-30,全文共 2717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科技创新局公开招聘2名一般岗位专干。2024年6月1日上午9:00至6月7日下午5:00期间报名。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日上午9:00至6月7日下午5: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表》电子版(word版本及签字版,表内需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excel版本,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任职回避承诺书(签字版,附件4);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签字版,附件5);

(8)求职简历;

(9)体现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签字版请提交照片或者扫描件,本次招聘人员需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kcj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如GMKC20240601+张三)。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0479,联系人:黄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为自主命题,本次笔试采用线上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如考试形式发生变动,届时将以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报考人员。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75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员需于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本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未如期报到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入职。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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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招聘辅助管理岗6名

2024-05-24,全文共 2462 字

+ 加入清单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招聘一般专干(2024年第一批)公告来啦!2024年6月7日17:00截止报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2024年第一批)》(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7日17: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所需资料

1.《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4.学历、学位验证PDF格式(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手印加签名(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手印加签名(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

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zhaopin.gmczrl.com/wlZVN),填写报考信息。

(特殊说明:本次招聘与《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公告(2024年第一批)》笔面试时间为同一天,请各报名人员慎重考虑,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名)

光明区委组织部报名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755-2106789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4.报考人员须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公告发布之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6.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7.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由光明区委组织部综合笔试实际划定。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光明区委组织部划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2024年第一批).xlsx

2.工作人员报名表.doc3.无违法犯罪承诺书.doc

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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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组织员7名

2024-05-24,全文共 2639 字

+ 加入清单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组织员(2024年第一批)公告来啦!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4日至6月7日17: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资料

(1)《党建组织员报名表》电子版及PDF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2);

(2)本人身份证PDF扫描件(正反面请扫描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材料(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PDF格式);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PDF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PDF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4);

(7)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PDF格式)。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zhaopin.gmczrl.com/zHJck),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上传到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特殊说明:本次招聘与《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般专干的公告(2024年第一批)》的笔试时间为同一天,请各报名人员慎重考虑,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沈小姐、杨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1212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技术支持:0755-23195993,联系人:曾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由招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招录人数。

2.本次招聘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确保报考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须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公告发布之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5.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光明区委组织部划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按招录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报名资料纸质件、相关证件原件及体检报告一并报光明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到区委组织部指定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职级晋升按照光明区党建组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职位表.xls

2.党建组织员报名表.doc

3.无违法犯罪承诺书.doc

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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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光明区先进模范人物保租房申请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101 字

+ 加入清单

向在光明区就业的“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百佳团支部书记、深圳青年五四青年奖章、光明科学城工匠、光明区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模范人物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2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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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招聘一般专干4名

2024-05-23,全文共 2568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6:00。资格初审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光明建筑工务署2024年5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二、岗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5月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表);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劳动合同等。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zhaopin.gmczrl.com/EaAvR),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879,联系人:姚工。

报名系统电话:0755-23195993,联系人:曾工。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结合面试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笔试

笔试为自主命题,笔试形式、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通信畅通。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将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附件1: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5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xls

附件2: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5月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5: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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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引进入户高效办流程图解

2024-05-23,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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