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关于恢复沈阳市失业保险金原比例的通知
2023-12-14,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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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市执行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到2022年12月31日期满。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2023年1
月1日起恢复我市失业保险金原比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2020年疫情初期,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6号)要求,我市决定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上调至9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上调至95%。
2022年,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要求,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因该阶段性政策执行期满,我市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15号)要求,即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
2024-03-26,全文共 418 字
+ 加入清单2024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4年领取条件:
领取对象: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在不同用人单位)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在不同用人单位)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登记不作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前置条件。
2024年领取标准: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23.5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9元。
2.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94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476元。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2024-03-26,全文共 899 字
+ 加入清单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例如,2024年沈阳最新工资标准如下: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1910元。
2.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1640元。
因此,2024年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10元*85%=1623.5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10元*90%=1719元。
2.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40元*85%=1394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40元*90%=1476元。
>>>沈阳最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在不同用人单位)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登记不作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前置条件。领取材料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领取流程
线下申领:失业人员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区市县失业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经审核确认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次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线上申领:通过线上渠道经实名认证成功后,按照提示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领取地点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沈阳失业保险金支付宝端申领流程一览
2023-12-14,全文共 513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失业保险金支付宝端申领流程一览
1、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并搜索“掌上12333”,点击小程序并进入该小程序;
2、点击“登录/注册”,未注册的需要先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
3、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4、按照提示填写相应材料,点击底部“提交”即可。
咨询电话: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31096625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43636-317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219521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6226471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5711300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9810795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25037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085626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5831308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509040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883312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103705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346779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64689583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8615052
2024年沈阳失业保险缴费满十年能领多少钱?
2024-05-06,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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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失业保险缴费满十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如下: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100元*90%=1890元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00元*90%=1710元
沈阳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材料
2023-12-14,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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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补助对象: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在不同用人单位)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助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在不同用人单位)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登记不作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前置条件。
领取材料:
1.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申报→办结
沈阳失业保险金补助标准(最新)
2023-12-14,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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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要求,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因该阶段性政策执行期满,2023年开始,沈阳市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15号)要求,执行以下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例如,2023年沈阳最新工资标准如下: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1910元。
2.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1640元。
因此,2023年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10元*85%=1623.5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10元*90%=1719元。
2.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1640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40元*85%=1394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40元*90%=1476元。
>>>沈阳最新工资标准
沈阳失业金申请咨询电话号码是多少?
2023-12-19,全文共 669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失业金申请咨询电话号码是多少?
沈阳失业金申请咨询电话号码: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31096625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43636-317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219521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6226471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5711300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9810795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25037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085626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5831308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509040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883312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103705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346779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64689583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8615052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以下情形,应及时停发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的、有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领金期间死亡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其遗属可按规定申请丧葬抚恤待遇。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4-03-29,全文共 244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是多少?
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2023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补助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企业参保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人员或失业人员,在取得证书一年以内可领取技能补贴。
办理流程大致为:由企业或本人到参保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经过审核、公示等环节后发放补贴。
沈阳市失业保险金交几个月可以领取?
2024-03-26,全文共 583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市失业保险金交几个月可以领取?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在不同用人单位)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例如,2024年沈阳最新工资标准如下: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1910元。
2.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1640元。
因此,2024年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10元*85%=1623.5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10元*90%=1719元。
2.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3.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40元*85%=1394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40元*90%=1476元。
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咨询电话汇总一览
2023-11-15,全文共 395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咨询电话汇总一览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31096625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43636-317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219521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6226471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5711300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9810795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25037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085626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5831308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509040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883312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103705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346779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64689583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8615052
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在哪里申请?附地址
2023-11-15,全文共 534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在哪里申请?
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地点: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12)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浑南区创新天地H座8楼)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东309室)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二楼)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辽中区滨水新城蒲水路28号辽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康平县迎宾路101号)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一号 )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
沈阳失业保险金在微信上怎么申领?
2023-12-14,全文共 526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失业保险金在微信上怎么申领?
沈阳失业保险金微信端申领指南:
1、打开微信,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并搜索“掌上12333”,点击小程序并进入该小程序;
2、点击“登录/注册”,未注册的需要先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
3、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4、按照提示填写相应材料,点击底部“提交”即可。
咨询电话: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31096625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43636-317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219521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6226471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5711300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9810795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25037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085626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5831308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509040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883312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103705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346779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64689583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8615052
沈阳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2024-05-06,全文共 481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100元*85%=1785元;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00元*85%=1615元。
2022年,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要求,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因该阶段性政策执行期满,2023年开始,沈阳市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15号)要求,执行以下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沈阳失业保险金网上领取流程(附图)
2023-12-19,全文共 676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失业保险金网上领取流程
沈阳失业保险金微信端申领流程:
1、打开微信,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并搜索“掌上12333”,点击小程序并进入该小程序;
2、点击“登录/注册”,未注册的需要先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
3、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4、按照提示填写相应材料,点击底部“提交”即可。
沈阳失业保险金支付宝端申领流程:
1、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并搜索“掌上12333”,点击小程序并进入该小程序;
2、点击“登录/注册”,未注册的需要先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
3、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4、按照提示填写相应材料,点击底部“提交”即可。
沈阳失业保险金咨询电话: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31096625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43636-317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219521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6226471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5711300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9810795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25037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085626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5831308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509040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883312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103705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346779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64689583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8615052
沈阳失业保险金申请地点及电话汇总
2023-12-14,全文共 867 字
+ 加入清单沈阳失业保险金申请地点及电话汇总
受理部门及地址: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12)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浑南区创新天地H座8楼)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东309室)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二楼)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辽中区滨水新城蒲水路28号辽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康平县迎宾路101号)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一号 )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31096625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43636-317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219521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6226471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5711300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9810795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25037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085626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5831308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509040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883312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103705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346779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64689583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8615052
沈阳失业保险金手机上怎么领?
2023-12-14,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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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失业保险金微信端申领流程一览:
1、打开微信,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并搜索“掌上12333”,点击小程序并进入该小程序;
2、点击“登录/注册”,未注册的需要先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
3、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4、按照提示填写相应材料,点击底部“提交”即可。
沈阳失业保险金支付宝端申领流程一览:
1、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并搜索“掌上12333”,点击小程序并进入该小程序;
2、点击“登录/注册”,未注册的需要先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
3、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4、按照提示填写相应材料,点击底部“提交”即可。
2023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2023-11-29,全文共 301 字
+ 加入清单2023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2023沈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且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3次。
申请条件:
按政策规定需要在证书下达一年以内到审核证书查询网站: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系统(http://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可以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如果可以查到证书信息,就说明在领取补贴范围内。
沈阳失业金去哪里办理领取?
2023-12-19,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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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失业金申领地点:
沈阳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到相应受理部门申请失业保险金。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12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浑南区创新天地H座8楼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东309室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二楼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辽中区滨水新城蒲水路28号辽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康平县迎宾路101号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一号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