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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申请办理指南

2023-02-06,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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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单位备案。

1、在我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含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境外企业常驻我省代表机构;

2、在我省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除外);

3、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设立在我省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

4、在我省登记的公益二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

(二)具备以下条件,并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可以申请人员备案。

1、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工作人员(含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车辆的司机);

2、备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合伙人等(证照上注明人员,不受社保缴纳限制);

以上企业单位登记注册须满3个月,人员户籍不限。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先进行单位和人员的登记备案,然后再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出入境证件。

单位备案材料:

1、填写完整的《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

2、已登记满3个月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司法鉴定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费来源为差额拨款属公益二类,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属经营类)复印件,交验原件;

3、单位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

4、持有省公安厅交管局出具的《广东省公安厅粤港澳机动车辆及驾驶人批准通知书》的单位提交本单位的证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5、提交经办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工作人员备案材料:

1、填写完整的《商务备案人员名单》;

2、居民身份证;

3、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备案人员是离退休后被返聘的,须提交离退休证明以及工资所得纳税单;备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合伙人等(证照上注明人员),不受社保缴纳限制。办理流程

备案人员因业务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可到单位注册地或者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商务签注:

(一)网上预约: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预受理”,根据单位注册地或者登记地选择办证地,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

(二)到接待大厅办证: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资料,到接待大厅前台办理出入境证件。除了预约时提示的资料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填写并盖章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省户籍人员不需提交居住证;

受理流程:

1、填写完整(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时还须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2、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3、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符合港澳商务签注代办情形的,须由备案的单位办证员代办。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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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申请办理指南

2023-02-06,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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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

2、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申请对象

1、韶关市户籍人员;

2、非本市户籍的广东省户籍居民(现役军人除外,其中广东省户籍的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在工作地和户籍地办理);

3、持有韶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

4、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必须在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材料

1.提交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时须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属于申请对象第3点的申请人,还需提交韶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 相应材料: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培训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或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还须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香港证件的函》。

(2)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3)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延期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4)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澳门证件的函》。

办理就业延期的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流程

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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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申请办理指南

2023-02-06,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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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1.内地居民 (其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须在户籍地、登记备案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2.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旅游签注的内地居民;

3.已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内地户口已注销)。申请条件

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申请材料

1.提交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

2.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须提交经广东省公安厅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规格48X33mm)及照片回执。 (相片基本要求:不得对人像特征(伤疤、痣、发型等)作技术处理,申请人头发不得遮挡眼睛,不得化浓妆等)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关无法判断的,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通行证、补采指纹。

注:1.广东省户籍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网上申请、自助设备跨地市申请港澳旅游签注的,免交居住证;

2. 非广东省户籍居民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如申请个人旅游签注还须提交韶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否则只能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如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可直接在自助设备上“立等可取”。申请流程

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办理时限

广东省户籍居民办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

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的办证时限为: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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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办理粤通卡后装etc应用指南

2023-12-09,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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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办理粤通卡后装etc一览

一、办理条件

1、车辆/牌未安装ETC;

2、车辆出厂或购置时未预装ETC;

3、车辆为客车/一型货车。

二、所需材料

1、申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车辆行驶证;

3、车主证件 (车主与申办人不一致时提供);

4、符合签约条件的银行卡。

三、后装etc申办

1、打开粤通卡ETC小程序或粤通卡APP,选择“ETC办理”或“新办记账卡”;

2、选择待办理的车辆类型,选择“自行申办ETC设备”,阅读办理指引后点击“开始办理”;

3、输入车牌号码、选择客货类型和车牌颜色,阅读并勾选《粤通卡用户协议》;

4、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并确认信息。

5、车主与申办人不一致的还需上传车主有效证件:个人为身份证,单位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必传)和授权委托书 (非必传);

注:车主与申办人一致时无需上传,可忽略此步骤。

6、选择领取方式“邮寄”,并填写您的收件地址,订单审核通过后,产品将通过快递方式寄至您的手中;

注:如选择“现场自提”需要您前往粤通卡网点办理,因此请认准“邮寄”。

7、选择签约银行,填写申办人银行卡卡号完成签约并提交订单,等待后台审核发货。

注:签约界面以实际为准。

四、后装etc激活

1、收到产品后,登录粤通卡ETC小程序或粤通卡APP,点击“ETC激活”或“进度查询”,确认收货后自助激活;

2、阅读安装说明,参照说明内的步骤将电子标签粘贴在指定位置并确保牢固,

3、将卡片插入电子标签并开启手机及电子标签的蓝牙,点击“开始连接”,激活成功可正常使用。

注:打开标签蓝牙的方法:使用标签的蓝牙开关开启或连续插卡两次激活蓝牙。

五、注意事项

1、激活ETC的时候请务必按照指引操作,先将标签安装牢固,再进行激活的操作;如果激活后再安装,标签会是失效的状态,将无法通行高速。

2、在安装激活成功以前,标签显示“标签失效”“车牌不符”的字样为正常显示,正常激活即可。

3、您可以在“ETC激活”或“进度查询”查看订单的审核情况,若“审核失败”可以修改资料重新提交审核,也可以取消订单。

4、绑定扣费的银行账户所有人需与申办人一致。

5、电子标签需铁牌固封后安装,不能是临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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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居住证办理指南

2023-10-31,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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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申领条件

1.居住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市当前居住时间已满半年,可以申办居住证。

2.未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的,需先办理居住登记,从登记之日起计算在本市当前居住时间满半年后申领居住证。

3.已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或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以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4.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5.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居住已满半年的,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对缴纳社保满半年的,需核实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材料;对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需核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还需核实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对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需核实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满半年的材料。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执。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5.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办理渠道

居住地派出所或“粤省事”小程序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办证费用

首次办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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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职工学历提升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流程)

2023-10-31,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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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总工会“求学圆梦行动”职工学历提升补贴开始申请啦!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在申报期间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即可获得抽签机会,中签后将获得1000元补贴直接到账微信钱包。

申报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通过参加在职学习(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2021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以毕业证书编号核查信息为准)获得高等教育大专、本科毕业证书的一线职工。申请职工所学专业符合单位工作和发展需要,经各级工会审核通过。

2. 补贴发放对象为企事业单位中的一线职工,且必须是广东省工会会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以发文申报截止时间计算)

3. 申请人所属工会已在“粤工惠”平台完成组织登记,且申请人已成为“粤工惠”平台的实名认证会员。

申报时间&申报通道

申报时间

10月30日-11月10日

申报通道

粤工惠小程序

申报流程

第一步 个人申报

10月30日-11月1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使用本人实名认证微信,通过“粤工惠”平台或“广东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入“学历补贴”服务,完成登录后按照页面提示提交相关信息。

第二步 系统初审

系统验证申请人是否已在“粤工惠”平台实名注册,是否申领过广东省总工会“求学圆梦行动”学历补贴,学历信息是否符合申领条件。校核通过后,则进入各级工会审核。

第三步 各级工会审核

通过系统初审后,将以所在单位工会→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厅局)工会→省总工会的顺序进行审核。

第四步 系统抽签

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0000人时,省总工会将以抽签的形式确认发放名单,邀请公证机构对抽签仪式进行现场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第五步 结果公示&补贴发放

届时,省总工会将拟补贴名单在广东省总工会官方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省总工会根据审定结果,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申领所使用微信的微信钱包。

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大家安排好时间错峰申报,如有其他疑问,可留言或致电服务热线020-12351。(9:00-12:00

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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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2023-10-12,全文共 2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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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缴存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并选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然后选择办理点进行办理,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办件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审批的通知,并告知理由。

点击这里进入办理入口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现场取号,叫号系统引导至对应窗口申请办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登记收件:综合窗口收件,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形式性审查,材料齐全的登记收件,材料不齐的,现场告知,补齐资料。

3.受理审核:业务科室对申请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制作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经审查,材料符合审批要求的,受理机关制作受理通知书给予申请人。

4.获取办件结果:经受理机关审查审批通过后,出具办件结果,并告知申请人领取结果。

点击这里查看办理材料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1、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曲江办事处窗口

办理地点:曲江区马坝镇沿堤三路江畔花园一期八栋6号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曲江办事处1-2窗口

办公电话:0751-667047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32路、307路、308路、309路、314路到江畔花园下车,往西走200米到江畔一期8栋6号商铺

2、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仁化办事处窗口

办理地点:仁化县丹霞大道2号宝马花园AB栋5号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仁办事处1-2窗口

办公电话:0751-635823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可乘坐1路、3路、5路、7路车到电信站下车,电信大楼对面下桥沿滨江路方向直走50米宝马花园二楼2,仁化路线:从城口、长江、扶溪、闻韶、黄坑、周田、大桥方向的到电信大楼公交站下车,电信大楼对面下桥沿滨江路方向直走50米宝马花园二楼3,从董塘、凡口方向在广电大楼总站下车上大桥靠右边走过大桥,电信大楼对面下桥沿滨江路方向直走50米宝马花园二楼

3、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光孝路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1至7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1-123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8路、12路、13路、35路到市妇幼保健院下车,往回走100米后左转直行20米。

4、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昌办事处窗口

办理地点:乐昌市公主下路68号乐昌市财政局四楼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昌办事处1-2窗口

办公电话:0751-557011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火车线路:可乘火车至乐昌站下车后,乘出租车或摩托车约2公里到乐昌市财政局大楼。 2.高铁线路:可从高铁乐昌东站下车后,搭乘公交车至乐昌体育馆下车, 乘出租车或摩托车约0.5公里到乐昌市财政局大楼。

5、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丰办事处驻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丰办事处窗口(63号、64号)

办公电话:0751-228598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新丰县城内乘坐公交1、2号线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再往前步行50米。

6、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雄办事处窗口

办理地点:南雄市三影塔广场54号楼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雄办事处1-2窗口

办公电话:0751-388019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公共汽车在市政府站下车,往大成街前走50米到建设银行路口往成康路直行100米到三影塔广场54号

7、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乳源办事处驻乳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32号乳源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1-2窗口

办公电话:0751-5360915、5360917、53636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3号北环线公交车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下车

8、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兴办事处驻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1—333931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县内公交车4号线,总甫方向,博物馆下车,往回走经过十字路口后直行,步行约300米即到

9、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芙蓉园24栋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区综合服务窗口15、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1-88778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选择5、17、35、38等公交线路在芙蓉新区芙蓉园站下车,向右直走200米进大门左侧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10、翁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办事窗口

办理地点: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办事窗口

办公电话:0751-28236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县城内公交1路班线(兰博馆--氮肥厂)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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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已故缴存人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2023-10-12,全文共 2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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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并选择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然后选择办理点进行办理,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办件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审批的通知,并告知理由。

点击这里进入办理入口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现场取号,叫号系统引导至对应窗口申请办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登记收件:综合窗口收件,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形式性审查,材料齐全的登记收件,材料不齐的,现场告知,补齐资料。

3、受理审核:业务科室对申请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制作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经审查,材料符合审批要求的,受理机关制作受理通知书给予申请人。

4、获取办件结果:经受理机关审查审批通过后,出具办件结果,并告知申请人领取结果。

办理材料

点击这里查看办理材料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1、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曲江办事处窗口

办理地点:曲江区马坝镇沿堤三路江畔花园一期八栋6号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曲江办事处1-2窗口

办公电话:0751-667047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32路、307路、308路、309路、314路到江畔花园下车,往西走200米到江畔一期8栋6号商铺

2、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仁化办事处窗口

办理地点:仁化县丹霞大道2号宝马花园AB栋5号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仁办事处1-2窗口

办公电话:0751-635823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可乘坐1路、3路、5路、7路车到电信站下车,电信大楼对面下桥沿滨江路方向直走50米宝马花园二楼2,仁化路线:从城口、长江、扶溪、闻韶、黄坑、周田、大桥方向的到电信大楼公交站下车,电信大楼对面下桥沿滨江路方向直走50米宝马花园二楼3,从董塘、凡口方向在广电大楼总站下车上大桥靠右边走过大桥,电信大楼对面下桥沿滨江路方向直走50米宝马花园二楼

3、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光孝路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1至7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1-123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8路、12路、13路、35路到市妇幼保健院下车,往回走100米后左转直行20米。

4、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昌办事处窗口

办理地点:乐昌市公主下路68号乐昌市财政局四楼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昌办事处1-2窗口

办公电话:0751-557011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火车线路:可乘火车至乐昌站下车后,乘出租车或摩托车约2公里到乐昌市财政局大楼。

2.高铁线路:可从高铁乐昌东站下车后,搭乘公交车至乐昌体育馆下车, 乘出租车或摩托车约0.5公里到乐昌市财政局大楼。

5、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丰办事处驻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丰办事处窗口(63号、64号)

办公电话:0751-228598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新丰县城内乘坐公交1、2号线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再往前步行50米。

6、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雄办事处窗口

办理地点:南雄市三影塔广场54号楼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雄办事处1-2窗口

办公电话:0751-388019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公共汽车在市政府站下车,往大成街前走50米到建设银行路口往成康路直行100米到三影塔广场54号

7、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乳源办事处驻乳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32号乳源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1-2窗口

办公电话:0751-5360915、5360917、53636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3号北环线公交车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下车

8、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兴办事处驻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1—333931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县内公交车4号线,总甫方向,博物馆下车,往回走经过十字路口后直行,步行约300米即到

9、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芙蓉园24栋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区综合服务窗口15、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1-88778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选择5、17、35、38等公交线路在芙蓉新区芙蓉园站下车,向右直走200米进大门左侧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10、翁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办事窗口

办理地点: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办事窗口

办公电话:0751-28236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县城内公交1路班线(兰博馆--氮肥厂)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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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11,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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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

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经办单位:

县(市、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

0751-852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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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07,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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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

参加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乡低保家庭学员。

适用条件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条件的。

补贴标准

每人每次500元。

补贴申领

劳动者在系统申报培训补贴时一并填报相应信息。参加承训单位组织免费培训的,其生活费补贴由承训单位代为申请,补贴直接发放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指定本人银行账户)。

系统应进行即时比对,对在申领培训补贴时同时符合生活费补贴申领条件予以告知,对告知符合生活费补贴申领条件后未申请该项补贴,视为放弃此项补贴申领。

申领须知

生活费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同一劳动者一年内只可享受一次生活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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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07,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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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就业的劳动者(含在粤就业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劳动者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劳动者应具有广东省户籍,或者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广东省进行失业登记。

适用条件

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

补贴标准

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劳动者获得当地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最高上浮30%,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补贴申领

劳动者在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上(https://ggfw.hrss.gd.gov.cn/),向户籍地、参保地或者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适用本项目。

申请时限

申领期限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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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灵活就业医保办理指南

2023-10-07,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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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灵活就业医保办理指南

根据《韶关市基本医疗实施办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本人申报缴费工资总额的5%缴纳,或参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标准按本人申报缴费工资总额的7.5%缴纳。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可在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当年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一次性缴纳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或参照单位职工缴费标准按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5%一次性缴纳。

灵活就业参加医保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当年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一次性缴纳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或参照单位职工缴费标准按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5%一次性缴纳。

2023年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累计不得少于23年,从2024年起,最低缴费年限每年增加1年,直至男职工达到30年,女职工达到25年。

医保个人帐户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申报缴费工资总额5%缴纳的,不设置个人账户。参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标准按7.5%缴纳的,以缴费工资总额的2%划入本人个人账户。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划入:

1.参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标准缴纳的,(1)按7.5%缴纳的年限达到当年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按2021年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划入本人个人账户;(2)按7.5%缴纳的年限满10年,但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按1.4%划入本人个人账户;(3)按7.5%缴纳的年限不满10年的,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2.按本人申报缴费工资总额5%缴纳的,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参保缴费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进入“粤税通”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

或直接搜索“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点击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

线下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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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变更姓名办理指南

2023-09-20,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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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属于更改姓名的正常理由范围内

所需材料

变更姓名

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属于未成年人的,需提供本人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亲生父母书面同意书及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事流程

材料备齐后,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事窗口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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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

2023-09-20,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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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及本市、县人才引进政策,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市、县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我市先进水平以上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和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转移产业和重点企业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获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人才;

(四)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人才。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点击所需办理事项后的“在线申办”,通过身份认证平台验证后,上传提交相关事项所需材料的电子版。

2.后台预审: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在后台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电子版后,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以及材料填写是否准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预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电话通知申办人不予受理。

3.后台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提交符合要求的,业务部门受理人员正式予以受理。

4.后台审核: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5.发证:业务部门审核人员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通过邮寄递交申办事项材料的纸质版,验证通过后邮寄相关证明文件或电子证照反馈。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

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 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限期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入户申请书。需声明在我市有无房产、有无单位、以及现住所住址。

3.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4.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5.相关人才认证材料。

6.有父母、配偶、子女随迁且亲属关系在户口簿中不能清晰反映的,另需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有效凭据或有权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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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招工招干落户办理指南

2023-09-20,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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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国家机关录用、调动公务员;本地企业、事业单位招收、聘用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符合本市、县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点击所需办理事项后的“在线申办”,通过身份认证平台验证后,上传提交相关事项所需材料的电子版。

2.后台预审: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在后台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电子版后,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以及材料填写是否准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预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电话通知申办人不予受理。

3.后台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提交符合要求的,业务部门受理人员正式予以受理。

4.后台审核: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5.发证:业务部门审核人员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通过邮寄递交申办事项材料的纸质版,验证通过后邮寄相关证明文件或电子证照反馈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

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限期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原件。

3.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原件。

4.相关部门出具的录用、调动或接收证明,原件。

5.配偶随迁需要结婚证,原件。

6.拟入户地依据材料,原件。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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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收养落户办理指南

2023-09-20,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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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已办理收养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

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限期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入户申请表。

3.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收养人的户口簿原件。

5.收养登记证原件。

6.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收养人的结婚证

8.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属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件。注:属省内户籍的不需提供。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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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武江区低保申请指南

2023-09-15,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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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武江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本区户籍的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流程

申请人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和核对报告。申请人对核对报告有异议的,申请人提出异议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出具复核报告。

审批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2 个工作日内开展信息核对→乡镇(街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理/受委托乡镇(街道)完成生活状况综合评估→乡镇(街道)在出具或者收到评估材料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按照当地低保标准与综合评估后家庭月人均收入的差额确定人均保障金额→在村、社区以及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7 日→公示期满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收到材料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公布→次月发放低保金。

救助标准

城镇低保标准:8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580人/元/月。

申请材料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

3、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

各镇街办公电话

新华:8708071

惠民:8705312

西河:8738905

龙归:6452218

重阳:6547038

西联:8732980

江湾:644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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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返韶留韶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2023-09-09,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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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条件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韶关户籍人员。

2. 离开韶关行政区域求学、务工后返回韶关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 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4.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5月17日以后。

5.用人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

三、应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户口簿;劳动合同;外出求学返乡人员提供毕业证书(限全日制毕业生),省外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

四、应核验信息

省内务工返乡人员核验就业登记信息或社保缴费记录;退役信息。

五、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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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急办理韶关护照要多久?

2023-02-06,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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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急办理韶关护照要多久?

答:对具备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推荐阅读:加急事由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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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要什么材料

2023-12-21,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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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交下列资料:

1.《韶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

3.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人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非公积金缴存人,由其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个人自愿缴存的,认定缴存基数为其月收入);

4.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5.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及银行转账或存现凭证;

6.家庭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和房产交易信息证明((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免提交;纸质版自出具之日起60日内有效);

7.提供国家政务平台查询的公积金贷款页面截图;

8.个人征信报告(自出具之日起60日内有效);

9.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契税发票、售房人房地产权证、售房人收款账号;

10.使用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提供生育登记凭证等符合多孩政策的材料;

11.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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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公积金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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