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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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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

2023-09-20,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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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及本市、县人才引进政策,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市、县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我市先进水平以上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和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转移产业和重点企业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获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人才;

(四)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人才。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点击所需办理事项后的“在线申办”,通过身份认证平台验证后,上传提交相关事项所需材料的电子版。

2.后台预审: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在后台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电子版后,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以及材料填写是否准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预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电话通知申办人不予受理。

3.后台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提交符合要求的,业务部门受理人员正式予以受理。

4.后台审核: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5.发证:业务部门审核人员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通过邮寄递交申办事项材料的纸质版,验证通过后邮寄相关证明文件或电子证照反馈。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

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 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限期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入户申请书。需声明在我市有无房产、有无单位、以及现住所住址。

3.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4.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5.相关人才认证材料。

6.有父母、配偶、子女随迁且亲属关系在户口簿中不能清晰反映的,另需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有效凭据或有权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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