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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一览

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春季拟公开招聘教师97名,具体岗位详见正文。

2024-03-25,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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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春季拟公开招聘教师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点击图片可放大看详情)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承诺书见附件2)

4.1988年3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到1983年3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4年10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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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表下载(2024)

2024-04-19,全文共 1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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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点击下载

报考条件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党校思政”岗位除外,其余岗位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聘用;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位)认证书。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4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 “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编制内教师(含2024年毕业的海门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及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拟聘用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4年10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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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报名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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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

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68066092,68066085。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7:3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22:00。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09︰00~11︰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网上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7日24: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8日(周六)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暨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电子签约的需提供高校证明或现场承诺)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报告(“党校思政”岗位除外,其余岗位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聘用;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保育托育服务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技能测试环节: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音乐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体育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美术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硬笔、软笔)。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体检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

考察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选岗择校)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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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门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报名时间+入口+缴费

2024-04-19,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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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

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68066092,68066085。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17:3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00~4月30日22:00。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09︰00~11︰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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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如皋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一览

2024-04-15,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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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和数量

详见《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8年4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3年4月以后出生);

4.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原“985”高校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2)“双一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师范类专业毕业,获省级及以上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奖项。

6.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2)报考学历、学位所修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中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如皋籍2024届毕业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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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启东市事业单位招聘115名岗位表一览

2024-02-26,全文共 1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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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2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退役军人岗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南通籍或南通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2021年从南通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4)报考“退役军人”岗位考生报名前应主动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事宜。启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13-69919560。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3316131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2024南通各区事业单位招聘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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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通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一览

2024-02-26,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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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4南通通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

岗位简介表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2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退役军人”岗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南通籍或南通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2021年从南通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考“退役军人”岗位考生报名前应主动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事宜。南通市通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13-86028423。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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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崇川区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4-05-24,全文共 1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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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查询。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3.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之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1978年5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根据岗位要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5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资格条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资格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在聘用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人员。

(5)2024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崇川区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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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开发区招聘教师岗位表下载

2024-05-10,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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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点击下载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4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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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待遇怎么样?2024

2024-04-19,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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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策

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引进的原“985工程”高校、“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是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和原“211高校”师范类等三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分别予以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激励。对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引进的研究生及以上教育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性岗位津贴2万、3万元。

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8日(周六)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保育托育服务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技能测试环节: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音乐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体育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美术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硬笔、软笔)。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学前教育、保育托育服务、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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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海安4月份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

2024-04-12,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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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8名,派遣到海安市公安局相关派出所、机关部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岗位要求:巡防、看护、交警路勤及派出所驻村辅警岗位应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派出所驻所辅警岗位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女性年满18至35周岁,有特殊技能、专长人员经批准可适当放宽1至2岁;男性身高在

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 1.55米以上。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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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南通崇川区招聘110名教师岗位表下载

2024-04-11,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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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崇川区教育系统2024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栏目、崇川教育信息网查询。

附件

1.《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7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到1983年4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底前。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3)“退役军人”岗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南通籍或南通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2021年、2022年从南通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6)2024年11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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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南通通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024-04-07,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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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春季南通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通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nttzrcw.com)查询。

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

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1978年4月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

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7.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岗位代码“40-46”的岗位只接受通州区户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报名。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4年10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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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公告(2024)

2024-04-07,全文共 3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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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

1.报名、照片上传: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4月15日09:00~4月18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15日~4月18日期间09:00~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5日09:00~4月18日17:30。

5.缴费确认:4月15日09:00~4月1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如皋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招聘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人社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650716。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22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招聘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4年5月2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如皋市人社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100元面试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皋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皋市派驻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58033。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876504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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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哪些?

2024-04-07,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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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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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4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4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4)“退役军人”岗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南通籍或南通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2021年、2022年从南通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4年10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7)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退役后参加过政策性安置,或参加过专项招聘且取得聘用资格后自愿放弃的;军龄满1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服现役未满两年或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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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机场招聘岗位表一览

2024-03-22,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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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点击二维码,查看《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人员基本要求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历清白,无不良嗜好和不良行为记录。

2. 热爱民航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认同公司文化,热爱服务工作,愿意履行公司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3. 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积极乐观和团队协作精神。

4.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色弱,能适应夜班工作(体检有行业标准的岗位需达到行业体检要求)。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有重大过失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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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海安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24-03-05,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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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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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1988年3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位)认证书。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4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其他信息”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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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如东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岗位表一览

2024-03-05,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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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如东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1、内勤2名。

2、接警员2名。

3、网格员2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2)因违法违纪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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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024-02-27,全文共 1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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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党建网(http://dj.nantong.gov.cn)、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查询。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2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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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崇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条件)

2024-02-26,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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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4南通崇川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2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4)退役军人岗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南通籍或南通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2021年从南通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报名前应主动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事宜。南通市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13-89519308。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7)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退役后参加过政策性安置,或参加过专项招聘且取得聘用资格后自愿放弃的;军龄满1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服现役未满2年或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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