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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2023小学入学条件

学校不同,具体入学条件也不一样,户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2024-04-16,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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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1.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按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2.入学以下学校还需具备的条件

(1)通师一附、通师二附、城中小学、实验小学、朝晖小学、崇川小学、同和小学

①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参照入学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原则确认。

②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即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③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2)北城小学、启秀市北小学

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二)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入学。

1.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崇川区购房的,按施教区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

(2)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

(3)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注:如法定监护人提交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属于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学校的施教区,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租住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三)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点击查看:2023南通崇川区小学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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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通师一附小学入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4-04-16,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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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师一附、通师二附、城中小学、实验小学、朝晖小学、崇川小学、同和小学

①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参照入学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原则确认。

②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即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③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2)北城小学、启秀市北小学

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二)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入学。

点击查看:2023南通崇川区小学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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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海安市招生入学条件(幼儿园+小学+初中)

2023-07-17,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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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学

1.城区入学条件

幼儿园小学初中按施教区(服务区)招生的对象须“户证一致”,即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相一致,且法定监护人对提供的住宅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入学儿童的监护人(父母)在我市城区确无住房,需动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入学,或者动用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监护人双方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且要求儿童与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该户籍地址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相一致。

2.非城区入学条件

幼儿园、小学、初中招收户籍在其施教区(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3.招生办法

(1)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我的海安”APP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2)网上初审;

(3)网上初审不合格的,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

(4)对通过网上初审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

(5)公示录取名单;

(6)发放入学告知书。

(二)统筹安排入学

1. 城区统筹入学条件

主要面向六类对象:

一是符合“户证一致”要求,但不符合获证时限要求的城区入学儿童;

二是入学儿童监护人的房产和全家户口在城区,但两者地点不一致的;

三是入学儿童全家在城区只有户籍但没有相应房产证的;

四是在海安城区创业、务工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五是本市非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城区创业、务工的;

六是其他按政策应该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城区统筹入学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房产证(无房的不需要)。监护人在海安城区务工的,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的社保(不少于12个月)证明;在海安城区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已纳税或免税证明、至少两名员工的企业社保(不少于6个月)证明。

2.非城区统筹入学条件

主要面向在海安(非城区)务工、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非城区统筹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居住证。监护人在海安(非城区)务工的,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的社保(不少于6个月)证明;在海安(非城区)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严禁招收不具备上述统筹入学条件的市外户籍儿童。

3.统筹入学办法

城区统筹入学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主要办法是:

(1)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我的海安”APP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初审;

(3)初审不合格的,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

(4)对通过初审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现场填报志愿学校;

(5)统筹安排入学;

(6)公示录取名单;

(7)发放入学告知书。

非城区统筹入学由区(镇)教管办在区(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招生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有空余的学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做到招生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海安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入学儿童户籍不在海安,其监护人须在海安务工或创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报名参照公办学校网上申请、材料初审和现场复审的基本流程。

招生政策: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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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南山湖小学入学信息查询时间+入口

2024-04-16,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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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一年级家长朋友:

您好!祝贺您的孩子成为一名光荣的山湖娃!您可通过扫描下方的二维码查询您的孩子的入学信息(输入孩子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身份证号码如有X为大写)。请您于8月31日上午,按学校通知的时间段带孩子到相应班级报到,办理好相关入学手续。美丽的山湖园里惊喜连连,期待孩子们在这里开启一段美妙的山水学园之旅!

新的学期,新的梦想,让我们一起携手向未来!

南山小学2023年8月31日

如您查询中出现问题,请电话咨询:18068164039

各学校分班查询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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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崇川区小学招生报名汇总

2023-11-14,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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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幼升小学报名汇总:持续更新中~

南通市朝晖小学点击进入
南通市八一小学点击进入
南通市张謇第一小学点击进入
南通市沿河桥小学点击进入
南通市五山小学点击进入
南通市崇川小学点击查看
南通市同和小学点击查看
南通市启秀市北小学点击查看
南通市五里树小学点击查看

南通通师一附点击查看

南通市十里坊小学点击查看

南通市鹤涛小学点击查看
南通市唐闸小学点击查看
通师二附点击查看
南通市实验小学(北校区)点击查看
南通市崇川区永怡小学点击查看
南通市实验小学(南校区)点击查看
南通市城中小学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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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崇川区小学招生政策

2023-05-22,全文共 2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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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零择校”,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1.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按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2.入学以下学校还需具备的条件

(1)通师一附、通师二附、城中小学、实验小学、朝晖小学、崇川小学、同和小学

①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参照入学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原则确认。

②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即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③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2)北城小学、启秀市北小学

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二)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入学。

1.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崇川区购房的,按施教区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

(2)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

(3)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注:如法定监护人提交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属于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学校的施教区,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租住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三)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方法

(一)持房产证入学的,对照入学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按施教区学校公告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持居住证入学的,对照入学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选择学额有空余的、距离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学校现场审核合格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明确学生注册报到时间和入学要求。

六、日程安排

(一)各校在6月1日前张贴招生公告,招生公告要详细说明施教区范围、报名手续要求、网上预报名二维码及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同时将招生公告通报有关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网上预报名填报时间截止到6月20日。

网址:

http://xsbm.ntccjy.com/bm/xxindex

二维码:

(二)7月2日至3日,各学校接受施教区内学生现场确认。

(三)7月5日至6日,有学额空余的学校接受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现场确认。

(四)为更好的方便适龄儿童报名入学,7月2日至3日、7月5日至6日,教体局在通师三附西校区协调解决入学中的疑难问题。

报名时间以后提交入学材料的,一律统筹安排。

七、招生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组,明确人员分工及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与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全面落实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流程,规范学籍注册,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及时纠正和依法依纪查处各种违纪违规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严肃问责。

(三)保障入学

1.

确保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学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妥善做好他们的入学安置。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特教中心同时接受新生报名。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我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学校要主动承担送教任务,帮助学生建立学籍并送教上门。

2. 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学额已满学校要积极疏导随迁子女监护人到周边学校咨询、报名。学校不得拒收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

(四)规范办学。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提前接受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各班的学额数量、师资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禁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超规模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总数,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

(五)做好宣传。各校要认真、及时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学校公告等方式发布招生信息,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宣传招生信息,设立专门招生咨询电话,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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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教育直属小升初招生入学条件+材料

2024-05-10,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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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以下并称“主城区”)的入学儿童少年,以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1.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少年须与祖辈(至少一人)、父母(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之后)。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在主城区无房证明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之后)。

(4)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提供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作为入学材料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居住私租房的无房户,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入学南通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南通市学田中学具体要求: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参照入学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原则确认。

(2)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初中三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4年6月10日以前(含6月1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二)户籍不在主城区的入学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1.法定监护人已经在主城区购房的,入学申请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

(3) 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4)《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2.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租住的,入学申请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2024年1月1日前领取)。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2024年1月1日前签订或领取)。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连续缴费清单),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5)《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三)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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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小学入学报名指南

2024-04-16,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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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开学季家长希望让自己的小孩能够进入到理想的小学学校,南通小学入学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报名材料?便民100为您整理了南通小学入学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入学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南通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入学条件

1、年满六周岁,具有本市区户籍的儿童;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获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入学材料

本地适龄儿童: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入学流程

1、持报名所需材料按施教区学校公告时间报名

2、学校审核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取公示

3、学生按注册报到时间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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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崇川区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2024-04-11,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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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具有南通崇川区户籍;

(二)在南通市崇川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南通市崇川区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三)在南通市崇川区内的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四)驻南通市崇川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五)持南通市崇川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南通市崇川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局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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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崇川区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2024-04-11,全文共 3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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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安排

2024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共分三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9日17时,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1日17时,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时。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

二、受理机构

南通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办理部门:崇川区教师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13-85797090)

三、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具有南通市崇川区户籍;

(二)在南通市崇川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南通市崇川区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三)在南通市崇川区内的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四)驻南通市崇川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五)持南通市崇川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南通市崇川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局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五、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六、关于现场确认工作

(一)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认定:网报成功的申请人请于5月8日至10日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次认定:网报成功的申请人请于6月25日至27日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次认定:网报成功的申请人请于10月29日至31日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第一次认定体检时间为5月13日至15日(详情见附件1《崇川区2024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第二次和第三次认定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现场确认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513-85797090)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

(1)以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以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南通市崇川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驻南通市崇川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南通市崇川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南通市崇川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南通市崇川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南通市崇川区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6.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认定时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相片背面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七、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公告中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我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在崇川教育信息网(www.ntccjy.com)公布。对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将另行在崇川教育信息网发布。

(五)其他未尽事项以《江苏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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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崇川区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是多少?(附条件)

2024-03-29,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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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标准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给予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相同申领条件的,按照补贴标准的1.2倍执行;夫妻一方达到20万元购房补贴标准,另一方达到5万元购房补贴标准,按照20万元补贴标准的1.1倍执行。由夫妻中的一方按程序发起申报。

申报条件

2019年7月1日以后崇川区企业(注册和纳税在崇川区,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从崇川区外首次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型人才以及高职称型人才或高技能型人才。申请人才须引进时取得相关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职业资格,在崇川区购房并已经成功申领南通市的“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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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崇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条件)

2024-02-26,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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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4南通崇川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2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4)退役军人岗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南通籍或南通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2021年从南通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报名前应主动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事宜。南通市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13-89519308。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7)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退役后参加过政策性安置,或参加过专项招聘且取得聘用资格后自愿放弃的;军龄满1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服现役未满2年或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

2024南通各区事业单位招聘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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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编计划(附条件)

2023-10-19,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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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根据各街道(开发区)事业编制空缺情况、今年符合基本条件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数量,提出指导性招聘计划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2名,原则上各街道(开发区)名额不超过1名。

招聘对象

全区各社区(村)优秀党组织书记。

招聘基本条件

1.在职、在岗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满6年(以202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时间,下同),或担任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及居(村)委会主任累计满9年(其中担任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满3年及以上),以满12个月计1年。年龄原则上要求男性不超过57周岁(1965年10月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2周岁(1970年10月以后出生),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工作,爱岗敬业。3.工作业绩明显。(1)所任职的社区(村)近3年综合考核连续在本街道(开发区)排名前1/2,或近3年中有1年综合考核在本街道(开发区)排名前1/2,有1年在前1/4,且无排名末位情况。(2)本人2022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等次及以上。4.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5.2022及2023年度在安全生产方面无“一票否决”的情况。6.具体考核标准详见《崇川区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人员量化打分表》。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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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报名条件+要求(2023)

2023-09-04,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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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3. 1987年9月至2005年8月之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9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2)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上述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9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资格条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人员。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实施,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3月1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3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崇川区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报名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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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如东县实验小学分班信息查询入口+流程

2023-09-01,全文共 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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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扫描下方的二维码,查询小朋友的班级吧!

查询入口

请输入孩子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后四位进行查询

报到时间

9月2日上午8:00—11:00

教室分布

温馨提示

1.所有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请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学校西门广场。

2.将孩子送至相应教室即可离校,不得聚集在教室门口。

3.中午放学,请在西门广场指定班级区域接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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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海安市实验小学分班名单查询入口

2023-08-30,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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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班查询

海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长江路校区一年级及凤山校区一、二年级家长,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学生身份证号,查询学生所在班级。

特别提醒

1.9月1日为新生到校、到班报到注册日。

长江路校区一年级家长在上午8:00带孩子凭《海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红色)进入所在校区的相应班级,为孩子登记相关信息;该校区学生第一批(1-12班)放学时间为11:00,第二批(13-25班)放学时间为11:20,请准时接孩子。

凤山校区一年级家长在上午8:00带孩子凭《海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红色)进入所在校区的相应班级,为孩子登记相关信息;二至四年级家长和孩子上午8:00一同进班报到,在完成项目任务后自行离校。

2.因学校周边无停车位,建议绿色出行,车辆行人均要遵守交通规则。进入校园不随意丢垃圾、不大声喧哗、不攀爬建筑物、不践踏或破坏景点……大手牵小手,共同营造文明有礼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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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皋市志颐小学2023新生分班查询入口在哪里?

2023-08-29,全文共 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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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入口

扫二维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分班信息。

1.8月31日下午1:40-2:00,牵着爸爸或妈妈的手,带上空书包、文具盒等物品从学校西大门进入校园。

2.查看下面教室分布示意图,找到自己的班级,和家长一起进入教室哦!

3.根据座位安排就坐,家长扫码实名加入班级群。

4.2:00-3:30各班召开班会,3:30-4:30新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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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启东小学+幼儿园+中学报名信息汇总

2023-08-04,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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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面持续更新~

2023小学招生|初中招生|幼儿园招生

小学

启东市聚阳小学(点击查看
启东市新港小学(点击查看
启东市寅阳小学(点击查看
启东市红军小学(点击查看
启东市南阳小学(点击查看
启东市香格小学(点击查看

幼儿园

启东市海复幼儿园:(点击查看
南通启东新港幼儿园(点击查看
启东市大洋港幼儿园(点击查看
启东市东元幼儿园(点击查看
启东尚德幼儿园(点击查看
启东市瑞德幼儿园(点击查看

中学

启东市东南初级中学(点击查看
启东市第一中学(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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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启东市红军小学2023年招生报名时间(附材料)

2023-07-04,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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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年龄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原海复区域内。

三、招生计划

共招90名。

四、报名时间

本地生:7月15日;外地生:8月25日。

五、报名方式及材料

户籍所在地学生:请提前准备含有该名新生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与适龄儿童户籍一致的户主一页+孩子父亲一页+孩子母亲一页+孩子本人一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写上监护人联系电话)、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等有效材料、《预防接种卡》。新生只能由1位家长陪同进校。结束后,速离校,不逗留。

(1)服务地点:红军小学一号楼一2班教室。

(2)服务时间:7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外地生报名方式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在办理时,监护人及其子女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与所在乡镇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乡镇居住的居住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招生学校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教管办将根据学校的学额,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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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东县2023小学施教区一览

2023-06-02,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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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施教区总范围:

县城城区及城乡结合部,东部至五总村、六总村 1~27

组(分乡河以西)、三桥村:南部(双沙河以北)至三桥村、余荡村、野营角村、银杏村、芳泉村;西部至芳泉村、虹桥村、掘西村、振新社区;北部至振新社区、北场村。

1.如东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如东县实验小学(本部):区块

6、7、12。东至钟山路(起于南康河)接富春江路至雨润城中心路,西至洋口运河,南至珠江路(止于雨润城中心路),北至嫩江路(南康河,止于钟山路)。

(2)如东县友谊路小学(如东县实验小学城中校区):区块

8、10、11、20、21、30。东至兴华路接爱民路至通海路(止于通海桥).江海西路(起于通海桥止于朝阳桥)、青园路(从丁棚桥向南)、余新线、童华线,西至G228(含虹桥村,不含一里墩村),南至掘港街道与曹埠镇交界处(含银杏村),北至珠江路(东止于兴华路)。

(3)如东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如东县实验小学城北校区):区块

1、2、3。东至掘苴河接嘉陵江路至泰山路(止于富春江路),西至洋口运河,南至嫩江路(南康河)接钟山路至富春江路(止于泰山路)北至振兴社区(不含凤阳村)。

2.如东县掘港小学教育集团

(1)如东县掘港小学(本部):区块 5、9、13、14、16、17、27。东至扶海大道(公共河以北掘坎河以南,含六总村分乡河以西

1~27组),西至雨润城中心路接珠江路、兴华路接爱民路至通海路、人民路(国防桥向北),南至江海中路接人民路、掘坎河接公共河,北至富春江路(起于雨润城中心路)、东环路、掘坎河。

(2)如东县解放路小学(如东县掘港小学城东校区):区块4、15。东至掘九河,西至掘苴河接嘉陵江路至泰山路,北至北场村(不含金凤村),南至富春江路(起于泰山路)接掘苴河、东环路及掘坎河。

3.如东县宾山小学:区块

18、19、22、23、24、25、26、28、29。东至扶海大道(含宾东村、三桥村、港南村)、人民路(起于国防桥止于江海中路),西至掘苴河(起于朝阳桥止于通海桥)(含盛世华城文峰大世界、实验中学等)、青园路、余新线、童华线,南至双沙河(含灯塔新村、余荡村、野营角村等),北至江海中路(含三元世纪城、831

文体中心等)、掘坎河、公共河(含金色家园、豪景花苑、宾东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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