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小学学籍查询系统入口
2021-05-10,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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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市西乡塘区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4-01-17,全文共 6140 字
+ 加入清单为及时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西乡塘区计划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1月22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2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月22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旷工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http://www.xxtq.gov.cn/xxtqjyj/zfxxgg/fdzdgknr/qtzysx/jszp/)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8:30至2024年1月26日17:00
2.资格审查及时间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22日8:30至2024年1月27日17:00
3.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岗位为免笔试岗位,且没有因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而增加笔试环节的,考试费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4年1月22日8:30至2024年1月28日17:00
4.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5.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考试费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至2024年1月30日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至2024年1月30日17:00。
6.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4年2月26日8:30至2024年2月28日12: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上旬。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7.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未达到10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于免笔试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21人以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面试通知为准。
4.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西乡塘区教育局、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西乡塘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4年8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六)联系方式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0771-3397153、0771-4248153;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771-3100195;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5896686、18078455545。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7日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入口
2023-10-25,全文共 380 字
+ 加入清单网址:https://jz.gxeea.cn:8083/gxeeaAudit/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般在什么时间报名、考试?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一年各分上、下半年组织2次。报名、考试时间一般安排为:
上半年:笔试1月中旬报名、3月中旬考试;面试4月中旬报名、5月中旬考试。
下半年:笔试6月底7月初报名、9月中旬考试;面试11月上旬报名、12月上旬考试。
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当次笔试/面试公告为准。
没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可以。
报名笔试/面试不采集、不审核考生是否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考生尚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或未取得等级证书均可报考。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安排和要求,请详询当地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2024年南宁宾阳县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人
2024-03-15,全文共 4601 字
+ 加入清单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中共宾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宾阳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使用编制公开招录(聘)人员的通知》(宾编〔2023〕25号)精神,我县计划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纪律与监督
由人社、教育、编办等部门组成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报名、初审、面试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771-8230000,0771-8229591。邮寄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东段55号(宾阳县教育局)409室,邮编:530400。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划招聘教师30人,其中事业单位实名编制23人、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7人。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具体招聘时间、地点、报名方式以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yang.gov.cn.ipv6.cernewtech.cn/yw/tzgg/)公布为准。
(二)招聘方式。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双向选择”洽谈会的方式招聘。
五、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一)2022年、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二) 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统招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的,不受是否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限制,但必须在当场次招聘会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六、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当场次招聘会报名首日(如2024年3月14日开始网络报名,2024年3月14日为计算截止之日,18-30周岁即为1993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4日出生)。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当场次招聘会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
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报考者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信息,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双选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招聘程序
宾阳县教师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登录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yang.gov.cn.ipv6.cernewtech.cn/yw/tzgg/)专题“2024年宾阳县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点击提交。网络报名审核情况将在招聘活动开展前反馈到应聘人员预留的手机上,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到招聘现场参加复审并现场参加面试。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天,应聘人员持个人简历、就业推荐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材料直接到招聘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当天,招聘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
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需分别参加相应招聘单位的面试。
(三)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后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仍达不到1:2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本场次双选会的招聘计划。
(四)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现场备课、说课。现场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
4.确定拟签约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5.签约。双方达成签约意愿后,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被聘用人员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满3年及以上(3年内不得调动),如需享受相应安家费、住(租)房补贴等优惠政策,需在签约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签约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调动)。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成员至少2名,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入职手续。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
1.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包括五险二金、绩效奖金、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2.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宾办发〔2014〕34号)及《中共宾阳县委办公室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宾办发〔2023〕2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安家费、住(租)房补贴等相应优惠政策。
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精神,服务基层学校岗位教师可申请获得相关助学贷款补偿。
八、其他事项
(一)本文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从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宾阳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71--8229591(农老师)。
监督电话:0771-8230000。
附件:
2024年宾阳县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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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2023年下半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3-10-24,全文共 4891 字
+ 加入清单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安排,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定于11月8日至11日报名,12月9日至10日考试。为做好我区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知晓。
考试有关政策要求和报考常见问题请考生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此文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社会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和“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相关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报考。
(1)符合以下情形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2)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学历的人员,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得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3)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中职教育等),尚未毕业及具备相应学历的不得报考。
二、时间安排
(一)注册时间:11月8日9:00起。
(二)报名时间:11月8日9:00至11日17:00。
(三)审核时间:11月8日9:00至12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
(四)交费时间:11月8日9:00至14日24:00。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2月4日至9日。
(六)考试时间:12月9日至10日(个别考区可能要增加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七)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起。
三、报名须知
面试报名流程见附件1。
(一)注册。
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在我区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除外)。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有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寻求帮助解决。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所有考生须于11月8日9:00至11日17:00期间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2.信息填写要求。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本人或让他人、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代为报名填写的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已交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信息变更处理。考生报名时,应按当前有效身份证的姓名和号码报考。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须要先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后再报考。申请办法为: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笔试成绩查询页面截图、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笔试合格后信息变更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在11月6日17:00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而无法报名当次面试。
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而不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以变更前的信息、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面试合格后再申请信息变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区设置。
面试在全区14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任意考区报考。但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等科目只在南宁考区开考,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具体面试科目和代码见附件2。
(四)报名信息审核。
1.及时查看审核结果。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会给出审核结果,超过48小时或审核截止时间后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建议考生更换其他电脑查看审核结果,如仍为“待审核”状态,请考生联系考区主管单位咨询(附件3)。
审核结果有2种呈现方式,分别为:“审核通过,待支付”或“审核不通过”。
2.审核不通过的处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请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五)交费。
审核通过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区和考试科目信息。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
四、考试事项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将于12月4日至9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试要求。
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考试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4)、《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或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如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应及时补办。
临时身份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出具,并且要包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公安部门公章,考试时间在有效期限内。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桂E+”查看附近的广西警e邮设备站点,前往自助机办理;也可到公安机关办理。具体样式见附件5。
(三)考核内容。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的“资料下载”查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 “考试命题-其他考试命题”(或者直接使用链接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查看广西自命题科目试题示例。
(四)考核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计算机的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由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广西自命题科目面试,由考官根据试题清单上提供的问题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方式。
除了抽题和备课环节,其他规定程序与以上考核方式相同。各考区在抽题和备课环节的要求如下:
钦州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2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5份。
来宾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3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崇左考区:考生自备1本试讲教材,按抽题员现场指定教材中的某部分章节为面试内容进行备课、试讲,无需提供教材复印件。建议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不自带教材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除钦州、来宾和崇左外的其他考区:考生须自行确定试讲内容,预先备课,做好教案,考试时直接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2024年1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六、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三)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附件:1.报名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0月23日
2024年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24-02-18,全文共 6731 字
+ 加入清单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6年2月19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2月19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2月20日至2006年2月19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2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南宁市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诚信参加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使用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虚假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如确认报名信息的时间(自次日起算)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2天的,可能会导致2024年2月23日18:00前未能收到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3日18: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2月23日18: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6日18: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试费。报考人员在线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时间为2月27日10:00。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7日12: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无需重新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4年3月1日8:0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1日8:00至17:00。
(六)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南宁市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专题,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4年3月25日8:30至3月30日10:00。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本次招聘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
3.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5月下旬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7.本次招聘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在“南宁市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专题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核减后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市)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各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4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24161。
2023年南宁兴宁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3-11-07,全文共 5995 字
+ 加入清单为及时补充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兴宁区现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1月13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13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1月13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兴宁区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8:30至11月17日17:00。
报考人员请登录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nxn.gov.cn/)“南宁市兴宁区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3日8:30至11月17日17:30。
兴宁区教育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11月13日8:30至11月18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交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兴宁区教育局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11月20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0日8:30至17:30。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无需重新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考试费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5日8:00。
已成功交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兴宁区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题,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2.考试类别:本次招聘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
3.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12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未达到10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兴宁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兴宁区教育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将于2023年12月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兴宁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若面试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兴宁区教育局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兴宁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经兴宁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4年1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由兴宁区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兴宁区教育局将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七、相关事项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11965;0771-3290958
附件:
1.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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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6日
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
2024-02-27,全文共 4199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及时补充南宁市江南区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计划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22、2023年毕业且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南宁市第三十八中学、南宁市智兴路初级中学、南宁市五一西路学校、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南宁市白沙路学校、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学、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学、南宁市江南区贵义路小学和南宁市西园路小学,共计划使用实名编制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其中中学40名、小学10名,由城区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统一安排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即视为自愿服从城区安排拟聘单位,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待招聘会举办时间确定后在更新公告中明确。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
3.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2年、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教师公开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或违约的人员;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协议→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高校双选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2024年3月2日9:00-16:00)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2024年3月2日-3日8:30-17:30)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2024年3月7日-8日8:3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1)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3)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6)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招聘当天,招聘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者就业推荐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材料进行审查。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如未取得以上证件的可暂不交验,但需向招聘小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
因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招聘小组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招聘小组组织评委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谈,每人3-5分钟。面谈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从教潜质等情况,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需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谈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根据面谈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谈入围面试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谈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当天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招聘小组批准后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小组视各双选招聘会实际情况确定后,以书面(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讲课)方式。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材内容。综合对报考人员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如面试成绩并列,将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本次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当天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由报考人员携带三方协议以备现场签约。如签订协议后出现自愿放弃的,则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考察组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确定岗位与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及对应拟聘单位后,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单位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南宁市江南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服从统一安排到岗,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替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未尽事宜,由南宁市江南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咨询电话:0771-4810932,监督电话:0771-4887916
附件:
1.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6日
2023年下半年广西中小学教资面试报名须知(时间+入口+费用)
2023-10-24,全文共 1661 字
+ 加入清单时间安排:
(一)注册时间:11月8日9:00起。
(二)报名时间:11月8日9:00至11日17:00。
(三)审核时间:11月8日9:00至12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
(四)交费时间:11月8日9:00至14日24:00。
报名须知:
(一)注册。
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在我区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除外)。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有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寻求帮助解决。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所有考生须于11月8日9:00至11日17:00期间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2.信息填写要求。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本人或让他人、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代为报名填写的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已交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信息变更处理。考生报名时,应按当前有效身份证的姓名和号码报考。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须要先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后再报考。申请办法为: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笔试成绩查询页面截图、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笔试合格后信息变更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在11月6日17:00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而无法报名当次面试。
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而不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以变更前的信息、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面试合格后再申请信息变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区设置。
面试在全区14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任意考区报考。但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等科目只在南宁考区开考,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信息审核。
1.及时查看审核结果。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会给出审核结果,超过48小时或审核截止时间后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建议考生更换其他电脑查看审核结果,如仍为“待审核”状态,请考生联系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审核结果有2种呈现方式,分别为:“审核通过,待支付”或“审核不通过”。
2.审核不通过的处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请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五)交费。
审核通过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区和考试科目信息。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
2023年下半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官网入口
2023-10-25,全文共 381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1月10日起
成绩查询入口:
成绩复核申请时间: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复核申请入口:
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南宁中小学学校转出办理指南
2020-04-14,全文共 446 字
+ 加入清单办理对象:
办理材料:
不需办理材料,由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学校做好登记。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周,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除外)。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7230;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887965;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79;
西乡塘教育局:0771-2802396;邕宁区教育局:0771-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5255;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6063;
高新区教育局:0771-5816845;经开区教育局:0771-4950793;
东盟经开区教育局:0771-6301354;横县教育局:0771-7227332;
宾阳县教育局:0771-8222288;上林县教育局:0771-5222365;
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7;隆安县教育局:0771-6526711。
南宁中小学复学办理指南
2020-04-13,全文共 586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条件:
中小学校学生
办理材料:
1.载明复学原因的复学申请书;
2.原因病休学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原因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而休学的,提供国外、境外就读经历的相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原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长期无法正常学习而休学的,提供该原因消失的有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审核同意的,报主管教育审核;
3.主管教育局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转入学校;
4.主管教育审核同意的,学校及其主管教育局为学生保留学籍(恢复学籍)。
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7230;
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887965;
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79;
西乡塘教育局:0771-2802396;
邕宁区教育局:0771-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5255;
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6063;
高新区教育局:0771-5816845;
经开区教育局:0771-4950793;
东盟经开区教育局:0771-6301354;
横县教育局:0771-7227332;
宾阳县教育局:0771-8222288;
上林县教育局:0771-5222365;
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7;
隆安县教育局:0771-6526711
2024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150人
2024-04-08,全文共 442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简章
为解决我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计划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150名,其中,事业编制126名,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2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龄条件对应出生日期等具体事宜,待双选会举办时间、地点确定后在更新信息(简章)中明确。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每次双选会报名首日(根据双选会举办时间确定,以更新简章中信息为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2年、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公招、双选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专场招聘活动及到各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专场招聘会,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招聘,根据岗位条件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简章发布
《2024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简章》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ming.gov.cn/)公布。
2024年4月—8月,根据各高校双选会、人才交流会等举办时间及招聘工作实际,武鸣区教育局将提前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当次对应的招聘信息(简章),明确当次招聘的时间、地点、年龄要求等具体事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后续招聘信息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有报考意向的人员请注意关注。
按招聘时间节点,如果第一场次招聘按计划完成所有招聘任务的,后面场次将不再进行;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为止。
五、招聘程序
2024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组织招聘单位到区内外部分高校开展若干场现场招聘会,具体招聘日程视高校工作安排决定,具体以当次双选会对应发布的招聘简章为准。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2024年未毕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以及《2024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工作人员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1.面试
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面试工作由南宁市武鸣区双选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应按面试通知要求到达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报考人员未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当天发放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定为说课或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选。面试重点对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仪表仪容等方面进行综合面试考核评分。面试成绩并列的,当天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定为说课或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选。
2.说课
(1)说课人选的确定。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说课人选;财务管理岗位不需进行说课,直接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选。
(2)说课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不安排说课。具体说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说课内容及方式。由用人单位成立学科教学技能评分组就教育教学能力对报考人员备课、说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说课满分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3.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说课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说课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及说课结果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选; 财务管理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选。
新聘用人员须在南宁市武鸣区从事招聘岗位对应的教育教学、财务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
(六)考察
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及说课结果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财务管理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选。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遵纪守法、学习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南宁市武鸣区双选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后聘用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ming.gov.cn/) 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未尽事宜,由南宁市武鸣区双选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咨询电话: 0771-6224125
监督电话:0771-6228511
附件:
1.2024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资面试报名时间
2023-10-24,全文共 310 字
+ 加入清单(一)注册时间:11月8日9:00起。
(二)报名时间:11月8日9:00至11日17:00。
(三)审核时间:11月8日9:00至12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
(四)交费时间:11月8日9:00至14日24:00。
报名费用: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
2024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4-03-22,全文共 6497 字
+ 加入清单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南宁市青秀区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自主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6年3月25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3月25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3月26日至2006年3月25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3月2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青秀区近年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笔试岗位)、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教育培训进入“2024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网址按提示进行操作,并上传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诚信参加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使用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如确认报名信息的时间(自次日起算)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2天的,可能会导致2024年3月29日17:00前未能收到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8:30至3月29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青秀区教育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3月29日17: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5日8:30至3月31日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1.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4年3月25日8:30至4月1日12:00。
2.免笔试岗位无需缴纳笔试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笔试岗位为符合条件且已缴费)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青秀区教育局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考试费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4年4月2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日8:30至18:00。
(六)免笔试岗位增设筛选环节
免笔试岗位招聘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0人以上(不含10人),增设筛选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知识测验,再根据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知识测验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知识测验满分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知识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知识测验的具体时间、地址及相关事宜由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参加知识测验人员。
(七)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教育培训进入“2024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4年4月17日8:30至4月21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笔试岗位)、知识测验(免笔试岗位如需增设)、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试题,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4月底至5月上旬前,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5天。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若面试总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确定考察人员由青秀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工作组对拟聘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察工作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出具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面试成绩)由招聘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青秀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附件一岗位计划表(笔试岗位)中序号1、2、3、4、5号初中心理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初中物理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小学特殊教育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为统筹招聘岗位,在考察和体检均合格后,考生可按照岗位最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青秀区教育局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4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待遇
纳入城区聘用教师控制数管理,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任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青秀发布等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十、纪律监督
(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招聘工作。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639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老师0771-5826393。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宁市青秀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笔试岗位)
2.2024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免笔试岗位)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
2024年南宁中小学春季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预约入口+流程
2024-02-23,全文共 406 字
+ 加入清单为加强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方便学校和交警部门的沟通联系,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南宁交警”微信公众号推出了“交通安全教育预约”功能。有宣教需求的学校,可通过此功能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交警部门将安排人员到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预约流程:
1、关注“南宁交警”微信公众号
2、在公众号底部菜单进入
3、进入预约界面
进入“交通安全教育预约”页面,点击“一键预约”按钮,跳转页面到“交通安全教育预约须知”页面,阅读后点击“交通安全教育预约须知”按钮,跳转到选择课题页面,勾选课题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4、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预约
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预约,完成预约流程。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人将收到预约成功确认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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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入口
2024-01-09,全文共 350 字
+ 加入清单网址:https://jz.gxeea.cn:8083/gxeeaAudit/
2023年下半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
查询时间:
2024年1月10日起
广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5日17:00。
(二)审核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6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月16日17:00)。
(三)交费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7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3月4日至9日。
(五)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7:00。
(六)考试时间:2024年3月9日。
(七)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4月12日起。
南宁青秀区新建7所中小学和幼儿园
2023-10-11,全文共 1031 字
+ 加入清单南宁市青秀区近日公布了一批正在建设的新学校,共7所中小学、幼儿园在建中。
南宁市凤岭中学
(南宁市四十七中凤岭校区)
南宁市凤岭中学(南宁市四十七中凤岭校区)位于云景路西段北面,坐落于青秀区航洋核心商圈,用地面积333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614.87平方米,拟建设一所规模为30个教学班的中学。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计划2024年下半年完工,建成后新增学位1500个。
南宁市枫林中学
南宁市枫林中学位于枫林路东面、佛子岭路南面,用地面积2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56.68平方米,拟新建一所规模为24个教学班的学校。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计划2024年下半年完工,建成后新增学位1200个。
南宁市青秀区应高路小学
(南宁市民主路小学分校区)
南宁市青秀区应高路小学(南宁市民主路小学分校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牛湾岛,由开发商(广西霖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建成后移交办成公办学校,拟办为南宁市民主路小学分校,用地面积217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515平方米,拟新建一所规模为36个教学班的小学。项目建成后新增学位1620个。
南宁市金仑路小学
(南宁市园湖路小学金仑校区)
南宁市金仑路小学(南宁市园湖路小学金仑校区)位于水颜岭路北侧、二塘中路东侧,用地面积62666.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940平方米,拟新建一所规模为60个教学班的小学。计划2023年底前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完工,建成后可新增学位2700个。
南宁市望园路小学
南宁市望园路小学建设地点位于青秀区东葛片区望园路中段,用地面积11697.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20.18平方米,拟新建一所规模为24个教学班的小学。计划2023年底前开工建设,2025年完工,建成后新增学位1080个。
南宁市第四幼儿园新园
南宁市第四幼儿园新园建设地点位于中泰路6号,总用地面积7902.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8.84平方米,拟新建一所21个教学班的幼儿园,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正进行室内装修,预计2023年底完工,建成后新增学位630个。
南宁市林里桥中段幼儿园四分园
南宁市林里桥中段幼儿园四分园位于青秀区开泰路东侧、灵龟路北侧,由开发商(中铁房地产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建成后移交政府办园,总用地面积6496.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51.99平方米,拟新建一所18个教学班的幼儿园,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目前正进行室内装修,预计2024年竣工,建成后新增学位540个。
2024年广西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
2023-12-14,全文共 1347 字
+ 加入清单南宁
寒假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至2月25日(共30天)。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26日。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6日,普通高中为7月13日。
玉林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29天(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4日);普通高中共25天(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4日)(注:2024年2月10日是春节)
柳州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幼儿园)
寒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2月23日,共5周(35天)。
普通高中学校
社会实践及寒假时间:2024年1月27日-2月23日,共4周(28天),其中社会实践1周,寒假3周。
百色
义务教育学校于2024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放假;普通高中于2024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假。百色全市中小学校于2024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统一开学。
来宾
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时间从2023年8月28日至 2024年1月26日,共22周。寒假从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4日,共29天。
贵港
根据贵港市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秋季学期校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4日,共29天。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4日,共25天。
桂林
根据桂林市学校2023-2024学年校历表(上学期),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及中职学校于2024年1月26日学期结束,2024年1月27日放寒假,普通高中于2024年1月30日学期结束,2024年1月31日放寒假。
崇左
根据崇左市中小学校2023—2024年度校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月25日放寒假,共5周零1天。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2024年1月27日至2月25日放寒假,共4周零1天。
河池
根据河池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度秋季学期校历,全市中小学寒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36天(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4日);普通高中共29天(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4日)。
钦州
根据钦州市全日制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秋季学期校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止;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止。
梧州
根据《2023—2024学年梧州市中小学、职中学院、幼儿园校历》,2024年1月27日至2月25日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共30天;2024年2月3日至2月25日为普通高中寒假时间,共23天。
防城港
根据《防城港市中小学2023-2024年校历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为2024年1月20日至2月24日;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至2月24日。
贺州
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共22周,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1月27日正式放假,普通高中2月3日正式放假。请各县(区)教科局、各学校(幼儿园)严格遵照执行,合理安排好本学期各项工作。
北海
尚未公布
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023-12-14,全文共 1485 字
+ 加入清单南宁市兴宁区2023年中小学及南宁市各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单位 | 招生咨询电话 |
兴宁区公办中小学 | ||
1 | 南宁市解放路小学 | 0771—2800493 |
2 | 南宁市人民路东段小学 | 0771—2829673 |
3 | 南宁市安宁路小学 | 0771—2622964 |
4 | 南宁市朝阳路小学 | 0771—3397078 |
5 | 南宁市华强路小学 | 0771—2410958 |
6 | 南宁市燕子岭小学 | 0771—5627113 5680978 |
7 | 南宁市兴宁区官桥小学 | 0771—5622485 |
8 | 南宁市兴宁区虎邱小学 | 0771—5632402 |
9 | 南宁市沙江小学 | 0771—3325260 |
10 | 南宁市凤凰小学 | 0771—3311937 |
11 | 南宁市澳华小学 | 0771—2867192 |
12 | 南宁市中兴小学 | 0771—2864522 |
13 | 南宁市明秀东路小学 | 0771—3295220 |
14 | 南宁市虹桥小学 | 0771—2865626 |
15 | 南宁市兴桂路小学 | 15678154966 |
16 | 南宁市那考河小学 | 15678154966 |
17 | 南宁市朝阳路小学玉蟾校区 | 0771—2202526 |
18 | 南宁市兴望小学 | 0771—3339921 |
19 | 南宁市金川路小学 | 17776698800 |
20 | 南宁市邕武路学校 | 13978633011 |
21 | 南宁市第三十九中学 | 0771—2864081 |
22 | 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初级中学 | 0771—2233918 |
23 | 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 | 0771—3300968 |
24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中心小学 | 14795492303 |
25 |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中心学校 | 0771—4753906 |
26 |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中心学校 | 0771—4257047 |
27 | 南宁市兴宁区九曲湾小学 | 0771—2205256 |
28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四塘小学 | 0771—4737443 |
29 | 南宁市兴宁区平云路小学 | 17344228603 |
30 | 南宁市兴宁区第一初级中学 | 0771—5820635 |
31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四塘中学 | 0771—4240005 |
32 | 南宁市第四十五中学 | 0771—4229240 |
33 |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初级中学 | 0771—4257024 |
34 | 南宁市兴宁区天德路学校 | 13877160071、 19206721020 |
35 | 南宁市兴宁未来学校 | 15277035366 |
36 | 南宁市兴宁区平云路北段小学 | 18977153599 |
兴宁区民办小学 | ||
1 | 南宁市兴宁区东城小学 | 18077164582、 18777167064 |
2 | 南宁市兴宁区桃李小学 | 13978112113、 13768116212 |
3 | 南宁市兴宁区崇高小学 | 0771—3321258 、 13807801547 |
4 | 南宁市兴宁区中南小学 | 13878114736 |
5 | 南宁市兴宁区振华学校 | 0771—5653522、 18777142724 |
6 | 南宁市兴宁区金源城卓立小学 | 0771—5786321 |
7 | 南宁市兴宁区畅春湖学校 | 0771-2817739、 13807883351 |
兴宁区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 ||
1 | 南宁市兴宁区兴宁中学 | 0771—5763999、 17377168187 |
2 | 南宁市兴宁区崇尚中学 | 0771—3330329, 13707714674 |
3 | 南宁市兴宁区西南华侨中学 | 15577183688、 19977003838 |
4 | 南宁市兴宁区育新学校 | 0771—5618152、 18078151588 |
5 | 南宁市兴宁区永华学校 | 0771—3319190 |
6 | 南宁市兴宁区山渐青学校 | 0771—3360351 |
7 | 南宁市兴宁区星河学校 | 18277168566 |
南宁市各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 ||
1 | 兴宁区教育局 | 3290957 |
2 | 青秀区教育局 | 5826379 |
3 | 西乡塘区教育局 | 2802396 |
4 | 江南区教育局 | 4887965 |
5 | 经开区教育局 | 4950793 |
6 | 良庆区教育局 | 4505255 |
7 | 高新区教育局 | 5816845 |
8 | 邕宁区教育局 | 4724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