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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

南宁兴宁区专题栏目,提供与南宁兴宁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宁兴宁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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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

2024-05-11,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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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兴宁区办证点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8号(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办公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771-26146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免费照相的无需提交)

(三)居民身份证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

1.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2.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

(1)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2)监护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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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兴宁区第一幼儿园招生摸底对象+时间+入口

2024-04-25,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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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第一幼儿园位于兴宁区天狮岭路2号那考河湿地公园旁,是一所由兴宁区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公办幼儿园。为正确掌握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园情况,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现对我园周边适龄儿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有意向报读的幼儿家长仔细阅读,认真填报。

注意事项

1.本次填报仅为制定招生政策提供依据,不作为2024年适龄儿童入园就读的依据。

2.请广大家长如实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位幼儿仅填报一次,不可重复填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本园尊重幼儿及家长隐私,将保证填报信息安全,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摸底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小班3-4周岁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4-5周岁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5-6周岁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2.适龄儿童,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信息填报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填报摸底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771-386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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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024-03-01,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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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承担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1

嘉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

2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民主路健康体检中心

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20号

3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7号

4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7号

5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二里1号

6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7号

7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南宁市兴宁区共和路209号

8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63号

9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南宁市兴宁区友爱南路9号

10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西路13号

11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卫生院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街101号

1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门诊部

青秀区桃源路80号

14

南宁广济高峰医院

兴宁区邕武路14-2号

15

兴宁区五塘镇中心卫生院

兴宁区五塘镇邕梧路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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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兴宁区天德路幼儿园新生入学摸底填报时间+入口

2024-04-25,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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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天德幼儿园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天德路13号(北投荷院配套幼儿园),是隶属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管辖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正确掌握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园情况,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现对我园周边适龄儿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有意向报读的幼儿家长仔细阅读,认真填报

01、摸底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小班3—4周岁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4—5周岁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5—6周岁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二)适龄儿童,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02、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5月7日

03、摸底调查方式

请您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以下问题,每位适龄儿童只填报一次,请不要重复填报。所填信息保密处理,请放心填写,感谢您的支持!

1.本次填报仅为制定招生政策提供依据,不作为2024年适龄儿童入园就读的依据。

2.请广大家长如实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位幼儿仅填报一次,不可重复填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本园尊重幼儿及家长隐私,将保证填报信息安全,不会泄露个人信息。感谢您的支持!

招生咨询电话:0771-2247755

幼儿园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天德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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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宁兴宁区市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回市区小升初报名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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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7号)精神及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工作部署,结合城区实际,本城区将采用网络填报信息和现场审核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兴宁区2024年市区外小学就读学生回市区进行小升初报名工作。

一、招生对象

市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指小学阶段不在南宁市市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南宁市市区范围指: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及其乡镇小学)。初中需回南宁市市区就读的本市城区户籍学生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登记在兴宁区辖区内。

二、报名材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登记地址在南宁市兴宁区辖区内);

3.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兴宁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5.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

5月15日8:00—5月26日23:00

2.现场审核时间:

5月25日—5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如因特殊情况需改期的,将以最新通知时间为准。

(二)现场审核材料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金川路小学(玉蟾路9号)

(三)其他要求

1.家长在网络填报信息成功后需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材料,到现场时请带上所需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后复印件需留存。

2.请到现场审核提交材料的家长,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3.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审核材料的家长,可委托南宁市的亲友代为办理,受委托人需携带家长委托书、学生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办理材料审核。

4.材料审核现场不提供停车位,请家长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安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可供参考路线,公共汽车:W29路(玉蟾大乌路口、玉蟾降桥路口)、75路(降桥玉蟾路口)、75区间社区巴士(降桥玉蟾路口)、608路(降桥金川路口)。地铁:3号线(兴桂路站)、5号线(降桥站)。

四、报名流程

五、报名方式

本次个别报名需通过手机端打开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行填报。

网址:https://zsbma.nnedu.com

六、兴宁区小升初报名咨询电话

0771-329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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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023-12-14,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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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2023年中小学及南宁市各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招生咨询电话

兴宁区公办中小学

1

南宁市解放路小学

0771—2800493

2

南宁市人民路东段小学

0771—2829673

3

南宁市安宁路小学

0771—2622964

4

南宁市朝阳路小学

0771—3397078

5

南宁市华强路小学

0771—2410958

6

南宁市燕子岭小学

0771—5627113
5680978

7

南宁市兴宁区官桥小学

0771—5622485

8

南宁市兴宁区虎邱小学

0771—5632402

9

南宁市沙江小学

0771—3325260

10

南宁市凤凰小学

0771—3311937

11

南宁市澳华小学

0771—2867192

12

南宁市中兴小学

0771—2864522

13

南宁市明秀东路小学

0771—3295220

14

南宁市虹桥小学

0771—2865626

15

南宁市兴桂路小学

15678154966

16

南宁市那考河小学

15678154966

17

南宁市朝阳路小学玉蟾校区

0771—2202526

18

南宁市兴望小学

0771—3339921

19

南宁市金川路小学

17776698800

20

南宁市邕武路学校

13978633011

21

南宁市第三十九中学

0771—2864081

22

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初级中学

0771—2233918

23

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

0771—3300968

24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中心小学

14795492303

25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中心学校

0771—4753906

26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中心学校

0771—4257047

27

南宁市兴宁区九曲湾小学

0771—2205256

28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四塘小学

0771—4737443

29

南宁市兴宁区平云路小学

17344228603

30

南宁市兴宁区第一初级中学

0771—5820635

31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四塘中学

0771—4240005

32

南宁市第四十五中学

0771—4229240

33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初级中学

0771—4257024

34

南宁市兴宁区天德路学校

13877160071、
19206721020

35

南宁市兴宁未来学校

15277035366

36

南宁市兴宁区平云路北段小学

18977153599

兴宁区民办小学

1

南宁市兴宁区东城小学

18077164582、
18777167064

2

南宁市兴宁区桃李小学

13978112113、
13768116212

3

南宁市兴宁区崇高小学

0771—3321258 、
13807801547

4

南宁市兴宁区中南小学

13878114736

5

南宁市兴宁区振华学校

0771—5653522、
18777142724

6

南宁市兴宁区金源城卓立小学

0771—5786321

7

南宁市兴宁区畅春湖学校

0771-2817739、
13807883351

兴宁区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1

南宁市兴宁区兴宁中学

0771—5763999、
17377168187

2

南宁市兴宁区崇尚中学

0771—3330329,
13707714674

3

南宁市兴宁区西南华侨中学

15577183688、
19977003838

4

南宁市兴宁区育新学校

0771—5618152、
18078151588

5

南宁市兴宁区永华学校

0771—3319190

6

南宁市兴宁区山渐青学校

0771—3360351

7

南宁市兴宁区星河学校

18277168566

南宁市各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1

兴宁区教育局

3290957

2

青秀区教育局

5826379

3

西乡塘区教育局

2802396

4

江南区教育局

4887965

5

经开区教育局

4950793

6

良庆区教育局

4505255

7

高新区教育局

5816845

8

邕宁区教育局

472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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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兴宁区第四幼儿园​入学摸底填报时间+入口+对象

2024-04-25,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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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第四幼儿园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永安北街42号(家园小区旁),是隶属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管辖的一所公办幼儿园。

为正确掌握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园情况,制定招生方案,现对我园周边的适龄儿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有意向报读的幼儿家长仔细阅读,认真填报

注意事项:

1.本次填报仅为制定招生政策提供依据,不作为2024年适龄儿童入园就读的依据。

2.请广大家长如实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位幼儿仅填报一次,不可重复填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本园尊重幼儿及家长隐私,将保证填报信息安全,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摸底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入园年龄

1.小班:3-4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2.中班:4-5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3.大班: 5-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二)适龄儿童,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调查方式

请您扫描二维码填报摸底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

0771—2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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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037县道道路临时封闭时间

2024-05-28,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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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县道高峰森林公园南门至北门路段(K15+900-K18+000)下边坡发生山体坍塌,道路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紧急封闭排险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车辆、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决定对037县道部分路段实行道路封闭,禁止车辆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封闭时间

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封闭路段:

037县道(高峰森林公园南门至高峰甘家界牌柠檬鸭总店)路段。

改道路线:

过往车辆请绕行南武大道、那安快速路。

公路封闭期间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敬请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减速慢行,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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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兴宁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3-11-07,全文共 5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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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兴宁区现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1月13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13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1月13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兴宁区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8:30至11月17日17:00。

报考人员请登录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nxn.gov.cn/)“南宁市兴宁区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3日8:30至11月17日17:30。

兴宁区教育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11月13日8:30至11月18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交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兴宁区教育局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11月20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0日8:30至17:30。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无需重新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考试费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5日8:00。

已成功交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兴宁区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题,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2.考试类别:本次招聘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

3.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12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未达到10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兴宁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兴宁区教育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将于2023年12月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兴宁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若面试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兴宁区教育局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兴宁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经兴宁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4年1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由兴宁区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兴宁区教育局将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七、相关事项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11965;0771-3290958

附件:

1.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可下载相关附件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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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兴宁区第五幼儿园入学摸底填报入口+时间+对象

2024-04-25,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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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第五幼儿园,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大乌路28号(中海国际社区一期),是隶属于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管辖的一所公办幼儿园。

为正确掌握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园情况,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现对我园周边适龄儿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有意向报读的幼儿家长仔细阅读,认真填报

注意事项

1.本次填报仅为制定招生政策提供依据,不作为2024年适龄儿童入园就读的依据。

2.请广大家长如实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位幼儿仅填报一次,不可重复填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本园尊重幼儿及家长隐私,将保证填报信息安全,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摸底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小班3-4周岁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2.适龄儿童,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信息填报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填报摸底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771—333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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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兴宁区幼儿园入学摸底最新消息(时间+入口)

2024-04-26,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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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幼儿园新生入学摸底
幼儿园
填报时间填报方式详细信息
兴宁区第一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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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第二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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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第三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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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第四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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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第五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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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狮岭路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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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乌路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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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云路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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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兴路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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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塘南路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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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塘镇中心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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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路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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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塘镇中心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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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马岭路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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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路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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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镇中心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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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兴宁区第三幼儿园摸底调查对象+入口+时间

2024-04-26,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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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掌握2024年秋季学期南宁兴宁区第三幼儿园新生入园基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现对我园周边的适龄儿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有意向报读的幼儿家长仔细阅读,认真填报。

请注意:

本次摸底仅为制定招生政策提供依据,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园就读依据。

2024年秋季招生具体政策届时将在南宁市兴宁区第三幼儿园公众号发布,请您及时关注。

摸底对象

须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一)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小班3-4周岁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4-5周岁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5-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二)适龄儿童,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报名详情

请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以下问题,每位适龄儿童只填报一次,请不要重复填报。所填信息保密处理,请放心填写,感谢您的支持!

(扫描二维码填报摸底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

0771—220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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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28,全文共 3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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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兴宁区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编新机制人员共26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八)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5月28日至2006年5月27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九)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兴宁区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纳入用编管理的人员;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名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南宁市兴东路55号兴宁区卫生健康局907办公室

报名材料:

(1)《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证书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兴宁区卫生健康局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含短信、邮件)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人员。

4.开考比例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本次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均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二)考试

1.增设筛选环节

若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5以上比例的,视报名情况增设筛选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知识测验,知识测验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根据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 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知识测验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知识测验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卫生健康局通知考生,知识测验成绩将在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网站上进行公布。知识测验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

2.面试

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1:5比例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5比例的,经知识测验后入围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兴宁区人社局会同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面试开展前3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兴宁区人社局、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经兴宁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网站以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兴宁区卫生健康局:0771-3290718

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3211965

附件:1.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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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兴宁区第二幼儿园摸底调查时间+方式

2024-04-25,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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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第二幼儿园位于南宁市苏州路63号,是隶属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管辖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正确掌握2024年秋季学期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幼儿园新生入园情况,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现对我园周边的适龄儿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有意向报读的幼儿家长仔细阅读,认真填报。

注意事项

1.本次填报仅为制定招生政策提供依据,不作为2024年适龄儿童入园就读的依据。

2.请广大家长务必本着真实、客观、负责的原则认真阅读问卷并按要求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位幼儿仅填报一次,不可重复填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本园尊重幼儿及家长隐私,将保证填报信息安全,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3.2024年秋季招生具体政策届时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后,在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请您及时关注。

摸底对象

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小班3-4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4-5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5-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摸底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方式

请您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问卷调查表并提交。

咨询电话:0771-2819163、1916383892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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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兴宁区幼儿园入学摸底填报入口汇总

2024-04-26,全文共 1559 字

+ 加入清单

兴宁区第一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信息填报二维码

招生咨询电话:0771-3867266

兴宁区第二幼儿园

摸底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方式:

请您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问卷调查表并提交。

南宁市兴宁区第三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报名详情:

请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以下问题,每位适龄儿童只填报一次,请不要重复填报。所填信息保密处理,请放心填写,感谢您的支持!

(扫描二维码填报摸底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

0771—2201593

兴宁区第四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调查方式:

请您扫描二维码填报摸底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

0771—2201703

兴宁区第五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信息填报二维码:

招生咨询电话:

0771—3331663

天狮岭路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7日

摸底调查方式

请您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以下问题,每位适龄儿童只填报一次,请不要重复填报。所填信息保密处理,请放心填写,感谢您的支持!

招生电话:

0771—2205577

幼儿园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天狮岭1号(中海九玺小区旁)

大乌路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信息填报二维码

招生咨询电话:

0771-2202211

平云路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信息填报二维码

招生咨询电话:

0771-5628656

建兴路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调查表

请您长摁识别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问卷调查表并提交。

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摸底调查问卷

招生咨询电话

孔老师:0771-3128132

韦老师、姜老师:0771-3128392

唐老师、陆老师:18076552617

三塘南路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5月7日

摸底信息填报二维码

招生咨询电话:

0771-3155501

三塘镇中心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7日

招生热线

13397716031(莫老师)

摸查方式

扫描识别二维码,对照内容要求准确、如实填写。

虹桥路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摸底信息填报二维码

招生咨询电话:

0771-2850150

五塘镇中心幼儿园

新生摸底调查

现进行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摸底调查,请有意向让孩子就读五塘镇中心幼儿园的家长填写以下新生摸底调查,填写完直接提交即可,摸底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一5月7日。

摸底说明

本次摸查登记仅用于新生入园摸底调查,不作为新生入学报名材料。具体招生事宜幼儿园后期会另行通知。

招生咨询电话:0771-3107255

招生老师手机:18697937227

鞍马岭路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7日

招生热线

0771-3367058(韦老师)

摸查方式

扫描识别二维码,对照内容要求准确、如实填写。

天德路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5月7日

摸底调查方式

请您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以下问题,每位适龄儿童只填报一次,请不要重复填报。所填信息保密处理,请放心填写,感谢您的支持!

注意事项

1.本次填报仅为制定招生政策提供依据,不作为2024年适龄儿童入园就读的依据。

2.请广大家长如实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位幼儿仅填报一次,不可重复填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本园尊重幼儿及家长隐私,将保证填报信息安全,不会泄露个人信息。感谢您的支持!

招生咨询电话:0771-2247755

幼儿园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天德路13号

昆仑镇中心幼儿园

摸底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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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28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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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9人

2024-04-16,全文共 4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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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做好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兴宁区计划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笔试招聘39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22、2023年毕业且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计划招聘教师39名,其中使用实名编制27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12人,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6年4月21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4月21日。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

(九)招聘岗位的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岗位条件要求专业对口,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3.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的,或《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1)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提供);(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1日至4月2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一楼。

3.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兴宁区教育局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4.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增设筛选环节

招聘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0人以上(不含10人),增设筛选环节,考生需先统一进行面谈。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兴宁区教育局以书面(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谈人员。

面谈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从教潜质等情况,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需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谈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面谈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谈入围面试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面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筛选环节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筛选环节的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筛选环节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筛选环节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网站和招聘现场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采用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筛选环节的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招聘单位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兴宁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经兴宁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结果报南宁市人社局备案。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兴宁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兴宁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兴宁区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为补充兴宁区新建学校教师干部队伍,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即视为自愿服从城区工作安排。

(二)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招聘工作。

(三)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宁区教育局通知公告版块(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tzgg_27579/)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771-3290742;监督电话:0771-3290958。

附件:1.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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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港澳通行证续签自助机在哪

2024-05-11,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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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兴宁区办证点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8号(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办公大楼一楼)

咨询电话:0771-26146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6:30

备注:以实际办理点为准。建议提前打电话咨询是否还可自助签注办理。

热点问题答疑:

一、赴港澳地区旅游签注可以智能办理吗?

根据相关规定,广西区内户籍居民及持有效南宁居住证的人员,可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使用智能签注设备自主提交申请。需提醒市民注意的是,目前智能签注设备仅办理3个月一次、1年一次赴港澳旅游签注。

其他类型签注及国家工作人员等另有规定要求的人员,仍需到人工窗口办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件,请妥善安排行程。

二、赴港澳旅游签注可以委托办理吗?

目前港澳旅游签注申请需由本人办理,对老幼病残孕,以及确实无法到场的特殊群体,需委托他人代办的,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委托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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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兴宁区地图全图高清版

2016-07-21,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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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地图全图高清版(点击可查看大图)

兴宁区简介:

地名:兴宁区隶属:南宁
行政代码:450102身份证前6位:450102
长途区号:0771邮政编码:530000
车牌号码:桂A行政级别:市辖区
人口数量:约31万人人口密度:413人/km2
辖区面积:751平方公里

兴宁区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所辖的一个市辖区,辖3个街道:民生街道、朝阳街道、安宁街道;3个镇: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兴宁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的六个城区之一,规划编码为(450102),面积751平方公里,人口31万,位于市中心,向东北方向延伸。

兴宁区是南宁市最老的城区之一,也是城市的商贸中心区,辖区内商贾云集,商贸服务业十分发达。兴宁区的历史,几乎可与南宁的历史划上等号,辖区内的城隍庙、孔庙、水塔脚、新会书院,无不见证了南宁市的历史。而兴宁区的经济,也伴随着这座城市一同走过了漫长的发展路程。

兴宁区行政区划:

行政代码面积简介
民生街道45010200110km2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地处南宁市高峰里零号,成立于1989年12月29日,是兴宁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下辖15个社区和1个城中村。
朝阳街道45010200222.8km2朝阳街道办事处是1989年经兴宁区政府批准而设立的行政派出机构,担负着驻朝阳街道辖区的兴宁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户和城市居民的行政管理和服务
三塘镇450102101192km2概况:三塘镇位于南宁市东北面,地处城郊结合部,与兴宁区东沟岭新区连成一片,南梧公路贯穿其中,交通便利,土地资源丰富。
五塘镇450102102280km2概况:五塘镇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东北部,北靠武鸣县,东与昆仑镇毗邻,东南连伶俐镇,南临长塘镇,西与四塘镇接壤。
昆仑镇450102104133km2概况:昆仑镇位于邕宁县境东北部,北靠武鸣县,东北与宾阳县毗邻,南临伶俐镇,西连五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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