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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专项专题栏目,提供与南昌专项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昌专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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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附岗位计划)

2023-10-12,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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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计划

面向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经由乡镇卫生院与招聘的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自愿到村卫生室服务3年,均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二、招聘原则

平等自愿,公正透明、择优录用

三、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注册条件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不存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不予注册情况的均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计划

各县(区)招聘计划如下表所示,咨询招聘时间、注册聘用等具体事宜,请联系各县(区)卫生健康委。

(二)免试注册程序

1、个人申请(9月20日-12月30日):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向村卫生室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注册聘用: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由乡镇卫生院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3、培训上岗: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按照岗前培训与岗前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其中岗前培训紧扣村卫生室功能定位,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岗前实训主要在乡镇卫生院或服务能力较强的村卫生室开展相关技能培训。

五、福利待遇

大学生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绩效分配上向大学生乡村医生适当倾斜。乡镇卫生院在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

2023年 9月15日

资料来源: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n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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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条件

2024-03-20,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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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3届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6月以后离校未就业(人事档案未调动)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藏医学、民族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且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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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时间

2024-03-20,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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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00-3月28日17:00。

考生通过江西人事考试网相关报名专题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模式,笔试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省人事考试中心钟骏林,电话:0791-88312215).

笔试时间

笔试。江西省统一组织《医学基础知识》闭卷笔试,定于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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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流程

2023-12-01,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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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流程

专项计划单独编制,按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执行。省属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计划编制工作。

(一)高校专项安排在本科批次单志愿录取,在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原则上执行特殊选拔参考分数线。

(二)国家专项(无政审面试要求)、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列入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投档时,线上生源不足的有关高校,执行统一降分投档政策。

(三)国家专项(有政审面试要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投档时,线上生源不足的有关高校,执行统一降分投档政策。

上述凡未获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专项计划志愿均为无效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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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义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时间+地点)

2023-10-27,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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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义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为促进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文件要求,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结合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发〔2023〕6号)文件,现就安义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不存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不予注册情况的均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计划

本次乡村医生招聘计划共2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安义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地点: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12月30日。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1)2023年安义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实行严格审核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安义县卫健委人事股和医政医管股联合审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资格审核,经安义县卫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四)福利待遇

实施现有乡村医生福利待遇。

三、办理程序

(一)岗前培训

由安义县卫健委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拟聘乡村医生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二)执业注册

岗前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所需资料按相关要求提供。

(三)人员要求

受聘人员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其他合法执业证书到注册的村卫生室服务3年,新招用大专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在5年内应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考取时由原注册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得再次以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为基本条件申请注册。

四、工作职责

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巩固拓展健康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踊跃报名,服务我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咨询电话:0791-83439967。

附件1请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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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标准+申报方式(附图解步骤)

2023-12-05,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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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住房租金篇操作指南

扣除范围: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1500元/月(定额扣除)

2.市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辖区户籍人口 超过100万的城市,1100元/月 (定额扣除)

3.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800元/月。(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

1.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扣除

3.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可以分别扣除

注意事项:

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确认流程:

一、首次填写或信息有变动

1.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在首页,通过“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选择“住房租金”。

2.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住房租金”及扣除年度,点击“确认”。

3.做好填报准备: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后,准备好有关资料,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住房租金信息填写:确认本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基础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并填写住房租金支出信息及主要工作城市。

5.选择申报方式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通过单位按月扣缴。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自己年终一次汇算。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扣除信息无变动

如果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3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第一步:下载并打开个税APP首页—中间“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功能界面。

图源:个人所得税(下同)

第二步:进入该功能界面,“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一键带入”。

第三步:根据提示“将带入2023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第四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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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国家专项审核表在哪下载(附下载入口)

2023-12-01,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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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国家专项审核下载入口

附件下载

1.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申报资格审核表.doc

2.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申报资格审核表.doc

申报指南

1.申报国家专项的考生可到报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考试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申报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国家专项审核表》,见附件1

2.申报高校专项的考生可到县考试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申报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高校专项审核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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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2024-03-21,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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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

江西省统一组织《医学基础知识》闭卷笔试,定于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

试卷满分

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报送成绩

笔试结束 5 日内,省人事考试中心向省专班报送成绩,省专班将划定笔试合格线,并将笔试成绩分别反馈至各设区市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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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昌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安排

2023-01-31,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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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2023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专项服务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造福于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47号),定于2023年一季度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积极营造有利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集中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帮扶。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 援助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至3月

三、服务对象

1.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有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意向的农民工,返乡农民工,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帮扶对象;

2.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1年以上、大龄、身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江西省就业求职信息登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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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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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有编制吗

2024-03-21,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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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满服务期限,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办理下编手续,收回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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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流程

2023-12-01,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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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流程

县考试中心组织对考生专项资格进行逐一审核、公示,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重点核查,省教育考试院将进行相关筛查和统一公示。

(一)资格审核公示

1.县考试中心应在4月1日前完成各专项资格考生的审核、公示。其中对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要依据考生网上申报情况及书面《国家专项审核表》《高校专项审核表》进行资格审核、公示。《国家专项审核表》《高校专项审核表》将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2.根据教育部要求,对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专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籍信息须分别与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学籍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确保一致。如有不一致,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省教育考试院将按时汇总全省各专项资格考生名单,对专项计划录取过的往届考生进行筛查,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高校专项考生名单进行复核比对。

4.取得地方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即取得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资格。

(二)“农村户籍”考生认定

“农村户籍”考生认定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户籍”考生:

1.考生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sj/tjbz/tjyqhdmhcxhfdm/2023/index.html查询各地最新城乡代码);

2.考生原户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报名点应依据上述原则及考生提交的户口簿认定其是否属于“农村户籍”考生,准确填写《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各县考试中心须对网上填报为“农村”的考生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更正为“城镇”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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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2023-12-05,全文共 6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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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住房租金篇】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4、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6、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7、合租住房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8、我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住房贷款利息篇】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4、个人填报住房贷款相关信息时,“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什么意思?

如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的,填写本栏。无此情形的,无须填写。

如夫妻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100%扣除的,则购买者需填写本栏并选择“否”。另一方应当在同一月份变更相关信息、停止申报扣除。

如夫妻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的,则夫妻双方均需填写本栏并选择“是”。

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根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7、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8、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继续教育篇】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暂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3、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4、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5、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的扣除?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扣除。由于您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6、我现在处于本硕博连读的博士阶段,父母已经申报享受了子女教育。我博士读书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可以申报扣除继续教育吗?

如您有综合所得(比如稿酬或劳务报酬等),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3600元/年)。

7、参加自学考试,纳税人应当如何享受扣除?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8、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是否可以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教育,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赡养老人篇】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3、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不能。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4、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6、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7、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8、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3000元扣除标准?

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篇】

1、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谁?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6、婴幼儿9月份满3周岁,9月份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在当年能否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同时扣除。1到8月份婴幼儿未满3周岁,处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8、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子女教育篇】

1、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2、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3、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6、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7、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8、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篇】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3、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4、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5、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6、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7、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8、如何理解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的关系?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上述所称的1.5万是“起付线”,8万是限额。

【其他】

1、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哪些申报方式享受,有什么不同?

您可将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本人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扣除。

一般来说,指定扣缴义务人申报在取得收入时便可享受扣除,而自行申报更适合注重个人隐私的纳税人。

2、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3、扣除年度什么意思?可以选择多年吗?

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4、我实际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与预期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1.请检查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有误。

2.与扣缴义务人确认是否存在其录入金额错误或未及时下载您填报的扣除信息等问题。

3.在您与扣缴义务人均填写正确的情况下,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或税务机关。

5、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可以修改吗?

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若相关信息填报错误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的,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已经办理过扣缴申报,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修改。

6、公司为我申报的信息我能修改吗?我申报的信息公司能够修改吗?

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的扣缴义务人只可以查看不可以修改。扣缴义务人为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修改,您修改之后,扣缴义务人不可以再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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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怎么申报(附申报流程)

2023-12-01,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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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申报流程

1.符合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报(勾选),符合多项条件的须同时申报,考生未在网上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申报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的考生还须填写书面申报表。

根据教育部规定,上述专项计划录取过的往届考生,不再具有各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申报国家专项的考生可到报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考试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申报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国家专项审核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分别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3月1日前交报名地县考试中心审定,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高校专项的考生可到县考试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申报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高校专项审核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3月1日前交县考试中心审定,逾期不予受理。经审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考高校申请,未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申报者视为自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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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要服务几年

2024-03-21,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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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服务年限

答:不低于6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满服务期限,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办理下编手续,收回事业编制。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

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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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2024家电专项惠民补贴活动(时间+内容)

2024-04-26,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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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家电专项惠民补贴活动

为贯彻落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家电消费潜能,满足广大群众家电更新换代需求,上饶市商务局、上饶市总工会于4月底联合上饶市京东家电(明珠广场店)开展“畅享生活·百万惠民”家电专项惠民补贴活动。

活动名称

“畅享生活·百万惠民”家电专项惠民补贴活动。

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报名可以不买,不报名无法享受补贴)

活动时间:4 月 27 日上午 9:00-20:00

参加范围

上饶市辖区内的居民(含外地临时在上饶市人员)及工会会员

活动地点

上饶市信州区庆丰路明珠广场京东家电(上饶银行旁)

补贴金额

此次补贴费用由上饶市京东家电具体执行,共补贴 600万元,用于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厨房电器、小家电等,补贴数量共计 5000 台(套)。

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

童经理 18770321040

俞经理 18679371136

线上报名(识别二维码报名):

相关事项

1.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4月27日,到上饶市信州区庆丰路明珠广场京东家电(上饶银行旁), 向工作人员提供证件信息和报名信息,工作人员查验信息符合后根据报名信息发放相应的补贴券。每户限购空调柜机1台,挂机3台,电视2台,冰箱1台,洗衣机1台,厨房电器或小家电5套。

2.上饶市区县内免费送货上门,不着急送货者交全款可免费寄存一年零三个月。

3.上饶市京东家电(明珠广场店)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签订质量承诺书,保障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放心舒心的优质服务,补贴中如出现价格、质量、服务、售后等问题,应由上饶市京东家电(明珠广场店)按照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妥善给予反馈解决。

4.上饶市京东家电(明珠广场店)承诺:在本次“畅享生活 百万惠民”家电专项惠民补贴活动中,门店所有产品销售价格低于日常活动价及线上官方旗舰店销售价格;销售产品为厂家正品, 且支持保价180天;期间每一位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可支持三方比价(正规渠道,正规产品,不享受售后质保的串货产品及返修产品除外),支持买贵补差。

5.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上饶市京东家电(明珠广场店)所有。

部分热销产品补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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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2024-03-21,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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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0791-83986748

南昌县卫生健康委:0791-85710073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0791-85651651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0791-83439967

新建区卫生健康委:0791-83756082

红谷滩区卫生健康委:0791-86206109

经开区卫生健康办:0791—83961201

湾里管理局卫生健康办:0791-83797539

(二)监督电话

南昌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1-83986750

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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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最新)

2023-12-05,全文共 4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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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如下:

政策一(2023年发布)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3年8月28日

政策来源: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政策二(2022年发布)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2年3月19日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chinatax.gov.cn)

政策三(2018年发布)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 继续教育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 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能拒绝提供。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第二十六条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以下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一)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三)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四)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

上述数据信息的格式、标准、共享方式,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第三十一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来源: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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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2024-03-21,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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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总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

在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公示

市工作专班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县级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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