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市便民服务

0

南昌招生

南昌招生专题栏目,提供与南昌招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昌招生问题。

分享

浏览

4634

文章

4289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招生计划

2018-07-15,全文共 758 字

+ 加入清单

学校简介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隶属于江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学院2004年被教育部、建设部列入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系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首批德国"双元制"教学试点院校,江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确定的江西省建设系统职业教育基地,省人事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江西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性质:大专和中专统招学校

主办单位:江西省建设厅

主管部门:教育厅;建设厅

特色:建筑类、工程类

创办时间:学校创办于1958年

类别
专 业
学费
招生对象
补助说明
中专

学制
三年
建筑工程施工
(工业与民用建筑)
2500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补助说明: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免学费

2、以下县区农村户籍学生可获2000元/年的助学金,共二年
赣州市: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
吉安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
抚州市:乐安县
萍乡市:莲花县

3、非上述学生按比例补助
工程造价
2500
建筑装饰
2500
土建工程检测
(工程监理)
2500
建筑设备安装
2500
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
2500
园林绿化
2500
市政工程施工
25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
2500
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
2500
工程测量
2500
数控技术应用(筹)
2500
大专

学制3+2
五年
建筑工程技术(工民建)
2500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补助说明: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免学费补助和助学金!
工程造价(预决算)
2500

提示:

1. 准备好录取所需材料,如准考证,毕业证等;

2.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补助条件的新生,请准备好相应证明材料。

4.正式开学时间:8月20日

咨询电话:高主任18170885288

地址:庐山南大道1659号。(舍里甲高路出口往南昌市区方向150米,中国石化加油站旁)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入口(附查询步骤)

2023-12-20,全文共 249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chsi.com.cn)

操作步骤流程

①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②进入考研成绩查询页面

③选择报考院校进行查询(按页面提示登录或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准考证号后可以查询。)

该页面仅提供最新年度成绩查询,如有疑问,请咨询发布单位。

注:不是所有院校的分数都能在研招网上查询到,只有在研招网上传分数的院校可以查。如果在研招网上查不到成绩,可根据所报考院校规定的查询通道查询即可。

推荐阅读: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成绩公布时间(初试)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昌高中招生政策最新调整内容

2024-03-28,全文共 408 字

+ 加入清单

为积极落实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公民同招”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满足新时代科学选才和招录多样化需要,服务考生及家长就学选择,2024南昌市继续深化城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

调整情况如下:

一是合并招生档次。将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原第一批次A档、第一批次 B 档合并为第一批次,原第二批次A档、第二批次B 档合并为第二批次。

二是优化志愿设置。将特长志愿纳入统招志愿。调整后,第一批次设置12个志愿,含1个均衡志愿、11个统招志愿;第二批次设置10个志愿,即10个统招志愿;第一、二批次统招志愿中,考生各批次最多填报2个特长志愿。

三是调整录取方式。仍按照“先均衡、后统招”的顺序分批次择优录取。调整后,第一批次只设一个均衡志愿,均衡志愿录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

城区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3986480

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咨询电话:86213989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江西高考招生体考成绩查询及复核广告(附时间)

2024-05-13,全文共 332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江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查询及申请复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统分工作已完成,考生可于5月13日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

1.申请时间:2024年5月14-15日(周二至周三)工作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要求:考生须向高考报名点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

3.复核程序: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考点进行。

4.复核范围:是否存在漏统、错登、错统等情况,评分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

特此公告。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5月13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公示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政策(时间+要求+地点)

2023-12-08,全文共 271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7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2023〕8号)文件精神,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12月份进行。现将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工作原则和要求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由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省教育厅领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按录取层次分批进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各层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学校公布的录取原则对招生学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一)录取工作具体规定和要求

1.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招生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专业计划调整和新生录取工作。要配备专职计算机技术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通讯联络,负责保管登录口令,做好保密工作。

2.严格按照“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流程”(见附件1)进行录取。正式投档前,各招生学校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完成专业计划调整。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按招生学校最终确定的各层次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数,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同分全投。招生学校要按时下载投档考生电子档案,经阅档后,及时上传预录取、预退档考生电子档案,并相应调整专业计划,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同分录取规则。录取过程中,专业计划有变动,允许后续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招生学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以及考生统考科目投档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如招生学校提出要求则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对外公布征集志愿。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3.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均需有专业加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不合格,而文化成绩上了同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如填报了非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志愿,则可按非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志愿录取。

4.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如本科层次未被录取,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达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填报了专科层次志愿,可作为专科层次二志愿参加专科层次录取。

5.招生院校可在不修改分层次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同层次专业计划调整方法”(见附件2),对专业计划视生源情况通过“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予以调整。但办学形式为“函授”“业余”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为办学形式为“脱产”的招生计划。

6.每层次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网及其“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公布缺额院校的分专业缺额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分校缺额专业计划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与原填报的第一志愿的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

7.在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招生计划仍有剩余的可按征集志愿逐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10分;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专业,以及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按征集志愿逐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录取,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8.招生院校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为依据,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自行印制。

9.根据网上录取后没有考生纸质档案的实际情况,各招生院校要以《新生录取通知书》《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此表由考生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打印,或由招生院校在录取系统打印)等为依据,建立录取新生纸质档案。

10.各招生院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全面核查新生身份及报考资格、照片等方面的信息,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录取至专升本层次的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并与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证件真实属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的责任书。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身份信息、照片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录取院校应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者,由录取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或不签责任书的考生,录取院校要一律清退,否则遗留问题由录取院校负责,清退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学生签订的责任书由录取院校保管留存。

(二)纪律要求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各成人高校要切实维护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为考生、高校和社会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和干扰。对成人高校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违纪事件,要及时严肃处理。

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见附件3)。

三、录取地点

江西省教育考试招生录取管理服务中心(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5楼)。

附件:1.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略)

2.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同层次专业计划调整方法(略)

3.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4.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信息表(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高考2024年招生计划如何设置的?

2024-05-13,全文共 1108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江西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省(区)之一,2024年将首次迎来新高考。

2024年招生计划如何设置的?

新高考的招生计划由招生高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大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各批次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招生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

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不区分首选科目的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科目组和历史科目组招生计划,以招生高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01、普通类招生计划

我省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历史、物理科目组2个组别分别呈现。

编制招生计划时,按照“历史科目组”和“物理科目组”两类分本、专科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按“历史科目组”,也可按“物理科目组”招生,须分开编制招生计划。呈现方式为院校专业组,各招生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招生高校在安排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性别、身体条件、外语语种等要求应当相同。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举例说明

A大学的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等若干专业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该大学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若干专业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在招生计划呈现时,该大学分为2个院校专业组,“A大学专业组1”和“A大学专业组2”,其中“A大学专业组1”包含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等专业;“A大学专业组2”包含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

02、艺术类招生计划

我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区分历史、物理科目组,综合考虑科类、省统考与校考等因素,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分类编制,招生高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在赣招生计划。除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若有选科要求或对于考试主科(如器乐主项、声乐主项等)、培养方向(如唱法、器种、舞种等)有要求的专业,原则上应单设“院校专业组”。

03、体育类招生计划

我省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区分历史、物理科目组,招生高校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在赣招生计划。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2024年拟招生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一览表

2024-01-02,全文共 323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拟在赣招生高校艺术专业校考信息一览表

下载入口

请点击下列附件下载查看:2024年拟在赣招生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一览表.pdf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相关提示:

1.各科目准考证均实行网上打印。考生可凭身份证号、考生号及报名密码等信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自行打印。网上打印系统将于2023年11月27日9:00后开放。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考生须知》等有关材料,严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3.考点(考试封闭区域)禁止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入口处采用智能安检门安检。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按要求提前抵达考点(考试封闭区域),留足时间接受入场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查询时间

2024-01-02,全文共 368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公布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及申请复核程序的公告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卷统分工作已经结束。

1月4日起,考生可登录“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或“江教在线”网站以及“江教在线app”查询成绩。

我省2024年校考专业资格线为:书法类、美术与设计类180分;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150分;舞蹈类、表(导)演类135分。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

1.申请时间:2024年1月4-5日(周四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要求:考生须向高考报名点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

3.复核范围:是否存在漏改、漏统。评卷宽严不在复核范围内。

特此公告。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2日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征集志愿时间+缺额院校

2023-12-20,全文共 634 字

+ 加入清单

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征集志愿(高中起点升专科层次)说明

1、本次网上征集志愿为:高中起点升专科层次。

2、征集志愿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00至15:00。填报征集志愿时间截止后,未参加填报或未确认提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批次征集志愿填报。

3、高中起点升本科层次、高中起点升专科层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本次征集志愿填报,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分数和科类选择适合的缺额院校及专业。

4、该批次设置一个征集志愿。

5、考生使用本人的报名序号(或身份证号)和网上报名时本人设置的密码登录“江西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征集志愿填报系统。

6、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成〔2023〕21号)规定,只对征集志愿降分。对征集志愿录取后仍生源不足的院校按考生征集志愿及缺额专业计划逐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10分;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按征集志愿逐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录取,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7、填报征集志愿网址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19日

2023年江西省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专科层次缺额院校统计.xlsx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试指南

2024-02-22,全文共 16634 字

+ 加入清单

江西省2024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试指南

目 录

一、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二、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三、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四、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批次安排

五、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日程安排

六、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分布图

一、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将于4月3日至4月29日在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以下简称考点)举行,为确保体育统考安全顺利,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1.2月中旬,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将发布《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考试指南》),请考生仔细阅读,熟悉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赴考时间。考点将严格按照考试批次安排考生入场,非当日当批次考试考生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3月27日起,考生可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下载打印《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并在网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熟悉考试流程

3.进入考点: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

考试区域实行闭环管理,考生须步行进入考点,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点入口处为南昌航空大学北门(在前湖大道上)。考生进入考点后,须按规定线路通道进入候考区。

4.检录:考生在每个项目考试前,须先参加检录。各考试项目的检录均按照《考试指南》上考生的考试编号(由计算机随机确定)从小号到大号依次进行。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相应的检录处等候检录,接受身份验证。

5.确定考试场地:

(1)100米跑、800跑两个项目按考生的考试编号顺序确定跑道或场地;

(2)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足球、篮球四个项目按考试编号顺序确定考生的临场考号及考试分组,再由每组临场考号为“1”的考生代表本组抽签确定考试场地。

6.考试:考生检录完毕后,须在工作人员的调度和引导下有序上场(道)考试,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须当场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须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如经评委或主考审核后仍有异议,可向考务办(督导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考点考务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

7.补、缓考:

(1)因伤病申请办理缓考的考生,须提供该考生所在考试批次结束日期(含)前一周内三甲医院开具的伤病证明;

(2)与体育单招考试日期冲突的考生办理缓考,须提供有关体育单招考试准考证;

(3)100米、800米跑项目中退的考生申请补考,须凭田径组开具的补考单并经考务办审核,获准补考的考生均安排在该考生该项目正常考试当日单元时间的最后进行,如需延缓至第11批次进行补考,须提供中退当日三甲医院开具的伤病证明。

第1-11批次考生缓考均安排在第11批次进行,第12批次考生缓考安排在当批次进行。

所有考生仅可办理补(缓)考一次,其他情况均不予办理。

三、注意考试安全

8.考生不得服用兴奋剂等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服用的食品、药品、营养品等应注意健康、均衡、合理。

9.在每个项目考试前考生应自行做好准备活动,考试前30分钟之内避免进食。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应做好全身肌肉的拉伸,防止肌肉拉伤。800米跑考试应充分做好心肺系统的准备活动,并把握好准备活动的时间。

10.严禁考生将铅球、刀具、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考点。考试时应注意自我保护,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11.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应进行肌肉放松,800米跑考试后不要立刻坐下或躺下,应慢走直至心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12.考生如患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相关疾病,应主动向设区市招考机构派驻考点的工作人员报告,是否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谨慎决定,如因自身身体原因在考试中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3.考生考试期间如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领队老师、考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四、及时关注成绩

2024年体育统考成绩将于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查询本人成绩。

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县(区)教育考试中心递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结果由所属县(区)教育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成绩复核仅限是否存在漏评、漏统、错登、错统情况,评分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

考试期间考点咨询服务电话:

考务组:0791-83867806;

保卫组:0791-83863110;

信访组:0791-83863976、15798661985;

邮箱:jxtygk2024@126.com;

其他时间,可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791-86765366。

二、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区和考场。

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自觉接受考务人员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铅球、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考点,严禁拍录或上网传播考场内与考试有关的信息,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严禁服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考试作弊,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违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进入候考区、考试区后,不得到其他考试区域奔走观看,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吹哨,不准乱扔杂物和尖锐物品;考试全程须穿着符合要求的服饰、鞋袜,文明参考,不得赤裸上身。

6.考生考试时须将号码牌粘贴在身体规定位置,不得用衣物遮挡号码牌,不得倒贴号码牌。

7.每组考试完毕,考生须在成绩记录表上规定位置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者,须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如经评委或主考审核后仍有异议,可向考务办(督导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考点考务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

8.考试期间,如遇恶劣天气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必须待主考宣布考试暂停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到安全区域等候通知。

9.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务人员;考试结束,应立即携带有关物品有序离场,不得在考试场地内逗留。

10.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条款作出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Ⅰ.考试项目、分值和计分办法

一、考试项目(共5项)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4原地推铅球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2选1)

1.篮球;2.足球。

二、各考试项目分值和计分办法

考生专业总分为100分,以上五项考试各占20分,计分办法为:

专业总分=(100米跑得分+800米跑得分+立定跳远得分)÷45×100×60%+[原地推铅球得分+篮球(或足球)得分]÷150×100×40%

计取成绩得分时,以评分标准中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中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按其中较高的分值计分。

Ⅱ.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身体素质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速度素质

1.考试项目

100米跑

2.考试方法

按国家田径竞赛规则全能部分100米跑规定进行考试,采用电子仪器计时(备用一套人工计时程序,若仪器出现故障则采用人工计时成绩),每组10人,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和使用起跑器。

每组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给予警告,之后同一组的一名或多名考生每次起跑犯规,均将被取消该单项的考试资格,判单项成绩为0分,且不予补考。

3.评分标准

100米评分标准

男子

女子

分值

成绩(秒)

分值

成绩(秒)

分值

成绩(秒)

15

14.6

14.2

13.8

13.4

13

12.59

12.19

11.79

11.39

11

10.6

10.2

9.8

9.4

9

8.6

8.2

7.81

7.41

7.01

6.61

6.21

5.82

5.42

5.02

4.63

4.23

3.83

3.44

3.04

2.65

2.25

1.86

1.46

1.07

0.67

0.28

0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

>15

15

14.81

14.62

14.44

14.25

14.06

13.87

13.68

13.5

13.31

13.12

12.93

12.74

12.56

12.37

12.18

11.99

11.81

11.62

11.43

11.24

11.06

10.87

10.68

10.5

10.31

10.12

9.93

9.75

9.56

9.37

9.19

9

8.81

8.63

8.44

8.25

8.07

7.88

7.69

7.51

12.8

12.9

13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7.32

7.14

6.95

6.76

6.58

6.39

6.2

6.02

5.83

5.65

5.46

5.28

5.09

4.9

4.72

4.53

4.35

4.16

3.98

3.79

3.61

3.42

3.23

3.05

2.86

2.68

2.49

2.31

2.12

1.94

1.75

1.57

1.38

1.2

1.02

0.83

0.65

0.46

0.28

0.09

0

16.9

17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8

(二)下肢力量素质

1.考试项目

立定跳远

2.考试方法

采用电子仪器测量,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标志线后起跳。

动作规格:双脚站在起跳线后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原地双脚起跳,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测验时应穿常规运动鞋进行测试。

测验方法:考生徒手测试三次,每次电子仪器自动记录成绩,以三次测试中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3.评分标准

立定跳远评分标准

男子

女子

分值

成绩(米)

分值

成绩(米)

分值

成绩(米)

分值

成绩(米)

15

14.85

14.71

14.56

14.41

14.27

14.12

13.97

13.83

13.68

13.53

13.39

13.24

13.09

12.95

12.8

12.65

12.51

12.36

12.21

12.07

11.92

11.78

11.63

11.48

11.34

11.19

11.04

10.9

10.75

10.61

10.46

10.31

10.17

10.02

9.88

9.73

9.58

9.44

9.29

9.15

9

8.85

8.71

8.56

8.42

8.27

8.13

7.98

7.83

7.69

7.54

2.86

2.85

2.84

2.83

2.82

2.81

2.8

2.79

2.78

2.77

2.76

2.75

2.74

2.73

2.72

2.71

2.7

2.69

2.68

2.67

2.66

2.65

2.64

2.63

2.62

2.61

2.6

2.59

2.58

2.57

2.56

2.55

2.54

2.53

2.52

2.51

2.5

2.49

2.48

2.47

2.46

2.45

2.44

2.43

2.42

2.41

2.4

2.39

2.38

2.37

2.36

2.35

7.4

7.25

7.11

6.96

6.81

6.67

6.52

6.38

6.23

6.09

5.94

5.8

5.65

5.51

5.36

5.22

5.07

4.92

4.74

4.63

4.49

4.34

4.2

4.05

3.91

3.76

3.62

3.47

3.33

3.18

3.04

2.89

2.75

2.6

2.46

2.31

2.17

2.02

1.88

1.74

1.59

1.45

1.3

1.16

1.01

0.87

0.72

0.58

0.43

0.29

0.14

0

2.34

2.33

2.32

2.31

2.3

2.29

2.28

2.27

2.26

2.25

2.24

2.23

2.22

2.21

2.2

2.19

2.18

2.17

2.16

2.15

2.14

2.13

2.12

2.11

2.1

2.09

2.08

2.07

2.06

2.05

2.04

2.03

2.02

2.01

2

1.99

1.98

1.97

1.96

1.95

1.94

1.93

1.92

1.91

1.9

1.89

1.88

1.87

1.86

1.85

1.84

<1.84

15

14.84

14.69

14.53

14.38

14.22

14.07

13.91

13.76

13.61

13.45

13.3

13.15

13

12.84

12.69

12.54

12.39

12.24

12.09

11.94

11.79

11.64

11.49

11.34

11.19

11.05

10.9

10.75

10.6

10.46

10.31

10.16

10.02

9.87

9.72

9.58

9.43

9.29

9.14

9

8.86

8.71

8.57

8.43

8.28

8.14

8

7.85

7.71

7.57

7.43

7.29

7.15

2.4

2.39

2.38

2.37

2.36

2.35

2.34

2.33

2.32

2.31

2.3

2.29

2.28

2.27

2.26

2.25

2.24

2.23

2.22

2.21

2.2

2.19

2.18

2.17

2.16

2.15

2.14

2.13

2.12

2.11

2.1

2.09

2.08

2.07

2.06

2.05

2.04

2.03

2.02

2.01

2

1.99

1.98

1.97

1.96

1.95

1.94

1.93

1.92

1.91

1.9

1.89

1.88

1.87

7.01

6.87

6.73

6.59

6.45

6.31

6.17

6.03

5.89

5.75

5.61

5.47

5.34

5.2

5.06

4.92

4.79

4.65

4.51

4.38

4.24

4.11

3.97

3.83

3.7

3.56

3.43

3.3

3.16

3.03

2.89

2.76

2.63

2.49

2.36

2.23

2.09

1.96

1.83

1.7

1.57

1.43

1.3

1.17

1.04

0.91

0.78

0.65

0.52

0.39

0.26

0.13

0

1.86

1.85

1.84

1.83

1.82

1.81

1.8

1.79

1.78

1.77

1.76

1.75

1.74

1.73

1.72

1.71

1.7

1.69

1.68

1.67

1.66

1.65

1.64

1.63

1.62

1.61

1.6

1.59

1.58

1.57

1.56

1.55

1.54

1.53

1.52

1.51

1.5

1.49

1.48

1.47

1.46

1.45

1.44

1.43

1.42

1.41

1.4

1.39

1.38

1.37

1.36

1.35

<1.35

(三)耐力素质

1.考试项目

800米跑

2.考试方法

按国家田径竞赛规则全能部分800米跑规定进行考试,采用电子仪器计时(备用一套人工计时程序,若仪器出现故障则采用人工计时成绩)。考试采用不分道跑的方法进行,每组20人,即第一起跑线13人,第二起跑线7人,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准穿钉鞋参加考试。

3.评分标准

800米评分标准

男子

女子

分值

成绩(秒)

分值

成绩(秒)

分值

成绩(秒)

分值

成绩(秒)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023-12-08,全文共 430 字

+ 加入清单

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科123分(其中艺术、体育类86分);理科116分(其中艺术类81分)。

2.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科189分(其中艺术类132分),理科162分(其中艺术类113分)。

3.专科起点升本科:文史、中医类200分,艺术类148分,理工类108分,经济管理类102分,法学类174分,教育学类150分,农学类136分,医学类148分。

4.“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科起点升本科 :理工类152分,经济管理类152分,农学类152分。

注: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应层次文、理科分数线的70%划定,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23年12月6日-26日 进行:6日-15日 高中起点升本科录取;6日-15日

专科起点升本科录取;8日-26日 高中起点升专科录取。每层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查询录取结果。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强基计划和原自主招生有哪些区别?

2024-04-11,全文共 678 字

+ 加入清单

强基计划和原自主招生哪些区别?

“强基计划”是教育部在深入调研、总结高校自主招生十六年试点经验,充分借上海等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与以往自主招生相比,强基计划取消论文、专利等作为入围高校考核条件的做法,将以往自主招生的“降分录取”改为“基于统一高考的多维度考核评价”,按综合成绩重新排序、择优录取。

对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明确解释,强基计划和原自主招生计划有五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选拔定位不同。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而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二是招生专业不同。

自主招生未限定高校招生专业范围;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安排招生。

三是入围校考的依据不同。

自主招生的入围依据主要是考生的申请材料;强基计划的入围依据是考生高考成绩,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是录取方式不同。

自主招生采取降分录取的方式,最低可降至一本线;强基计划将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85%)、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体现对学生更加全面的考查。

五是培养模式不同。

相关高校对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培养方式上未作特殊安排;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将实行小班化、导师制,并探索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实现招生培养良性互动。

推荐阅读:2024年强基计划39所学校招生简章(附报名入口)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2024-02-22,全文共 803 字

+ 加入清单

江西省2024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区和考场。

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自觉接受考务人员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铅球、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考点,严禁拍录或上网传播考场内与考试有关的信息,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严禁服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考试作弊,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违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进入候考区、考试区后,不得到其他考试区域奔走观看,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吹哨,不准乱扔杂物和尖锐物品;考试全程须穿着符合要求的服饰、鞋袜,文明参考,不得赤裸上身。

6.考生考试时须将号码牌粘贴在身体规定位置,不得用衣物遮挡号码牌,不得倒贴号码牌。

7.每组考试完毕,考生须在成绩记录表上规定位置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者,须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如经评委或主考审核后仍有异议,可向考务办(督导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考点考务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

8.考试期间,如遇恶劣天气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必须待主考宣布考试暂停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到安全区域等候通知。

9.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务人员;考试结束,应立即携带有关物品有序离场,不得在考试场地内逗留。

10.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条款作出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15

14.85

14.7

14.55

14.4

14.25

14.1

序号

日期

工作内容

责任人员及单位

1

3月初

退役大学生士兵校内考查

有关考生

招生高校

2

3月上旬

各招生高校上报退役大学生

士兵校内考查结果

招生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3

3月15日前

各招生高校发布招生章程

招生高校

4

3月18—21日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缴费

全体考生

5

3月24—30日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缺额征集志愿填报、录取

招生高校

有关考生

6

4月上旬

考点设置,编排考场、准考证

省教育考试院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7

4月17—19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全体考生

8

4月20日

统一考试

全体考生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9

5月15日前

成绩查询以及复核工作

有关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

10

5月中旬

公布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教育厅

11

5月下旬

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

招生高校

12

5月31日前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全体考生

13

7月

复核考生录取数据及资格

省教育厅

招生高校

14

7月31日前

发放录取名册,高校发放考生

录取通知书

省教育考试院

招生高校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2024-01-06,全文共 5410 字

+ 加入清单

江西省2024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加强专升本工作规范管理,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高校

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各校办学情况及生源情况,统筹安排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高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各校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另行发布。招生计划含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主要安排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承担专升本招生计划任务。

(二)联合培养计划。具备联合培养资格的高职院校及专业(群)须为国家“双高”专业(群)或我省第二轮省级“双高计划”立项的学校和专业(群)(具体见附件2)。开展联合培养的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由双方对接商谈,并于2024年2月底之前将双方达成合作的协议报省教育厅备案。 参与联合培养的本科高校当年每校联合培养计划原则不得超过1200人;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当年每校培养计划原则不得超过800人,每专业原则不得超过200人。每所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开展联合培养相互原则不得超过4所,高职院校每专业原则只能与1所本科高校相应专业开展联合培养。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照公办本科高校相应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联合培养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学生缴纳的学费以及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主要用于提高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奖助补等方面。其他事项参照《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执行。

(三)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分为免试计划和非免试计划两类。

1.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招生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2.未来工匠培育计划。继续实施江西省“未来工匠培育计划”,2024年,分别在南昌航空大学、华东交通大学设立“航空强省班”“交通强省班”,招收全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工科类赛项并获奖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设立“旅游强省班”,招收全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遴选办法另文通知。

3.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安排适量获奖学生招生计划,学生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全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奖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奖(排名前三),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④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家级铜奖以上、省级银奖以上的。

4.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从2021年招生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省教育厅将根据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合理安排专升本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学校、专业,足额安排招生计划,具体免试招生工作要求见附件3。

5.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招生计划。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队选手,且符合有关我省专升本 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保送至高校相应的本科专业。保送录取本科专业的高校限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省教育厅将根据当年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报名情况,合理安排专升本免试招收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学校、专业,足额安排招生计划。具体保送程序和工作要求按教学厅〔2020〕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4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四、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五、招生专业

由省教育厅划定高职院校专业(类)对应报考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类)、职教本科专业(类),供专升本考生选报志愿。原则上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对应本科专业。详情见《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后续另行公布)。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额外增加招收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等原因而导致不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的专业,招生高校可将相关专业排除在专升本招生范围之外或对报考学生所学专业作出限制性条件,但须在学校专升本 报送计划和招生章程中作出明确说明。

高校招生专业如无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对应年级的在读学生,不得安排专升本招生计划。

六、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专升本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获奖学生等相关信息。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9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4。

(二)考试时间。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原则上于4月底前完成。

(三)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

(四)命题和评卷。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九、志愿填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依据各招生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对照《指导目录》网上填报志愿学校及对应志愿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附件3要求填报志愿。

十、录取

(一)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 报名、志愿填报、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

(二)专升本招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招生高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四)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未满额的院校,可适当降低分数,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高校上传录取考生录检复核。

(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来工匠培育计划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附件3要求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专升本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高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章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和各校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严禁捆绑招生,有偿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领导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各相关处室和省教育考试院分工负责实施,各设区市教育局具体落实考务工作。有关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招生录取工作由高校招生部门牵头负责,确保专升本考试组织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二)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各高校要加强录取资格审核,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三)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各高校要全面准确解读专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对2024年专升本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

(四)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涉专升本考试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考试期间实行巡考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责令整改。招生高校要对招生录取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招生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联合培养过程管理。专升本联合培养高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开展教学指导、教学评价、督导评估与学生管理等工作,确保联合培养工作规范、科学、高效运行。要完善联合培养制度,由本科院校牵头,建立联合培养高校沟通衔接机制,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强化对联合培养学生日常管理,要在培养方案制定、教学管理、实习实训、毕业设计 (论文)、就业指导与学籍管理等方面实现全过程管理与监督。省教育厅将加强对专升本联合培养高校的检查指导,对发现联合培养组织机构不健全、联合培养制度不完善、联合培养过程不规范的高校,将采取调减招生计划、减少联合培养专业、取消联合培养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网上系统提示完成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缴费。

(二)有关专升本招生网上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含征集志愿)等具体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三)本实施方案由江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1.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名单

2.具备联合培养资格的高职院校及专业名单

3.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

4.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附件.pdf.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流程

2023-12-01,全文共 340 字

+ 加入清单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流程

专项计划单独编制,按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执行。省属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计划编制工作。

(一)高校专项安排在本科批次单志愿录取,在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原则上执行特殊选拔参考分数线。

(二)国家专项(无政审面试要求)、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列入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投档时,线上生源不足的有关高校,执行统一降分投档政策。

(三)国家专项(有政审面试要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投档时,线上生源不足的有关高校,执行统一降分投档政策。

上述凡未获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专项计划志愿均为无效志愿。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日程安排

2024-02-22,全文共 2544 字

+ 加入清单

江西省2024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日程安排

批次

日期

考试项目

上午(8:00)开始

下午(14:00)开始

考生编号

考生编号

第一批

43

100M跑

010001-010860

010861-011707

铅球

立定跳远

010861-011290

010001-010430

足球

011291-011707

010431-010860

44

800M跑

010001-010860

010861-011707

铅球

立定跳远

011291-011707

010431-010860

足球

010861-011290

010001-010430

第二批

45

100M跑

020001-020940

020941-021867

铅球

立定跳远

020941-021410

020001-020470

足球

021411-021867

020471-020940

46

800M跑

020001-020940

020941-021867

铅球

立定跳远

021411-021867

020471-020940

足球

020941-021410

020001-020470

第三批

47

100M跑

030001-031000

031001-032001

铅球

立定跳远

031001-031500

030001-030500

足球

031501-032001

030501-031000

48

800M跑

030001-031000

031001-032001

铅球

立定跳远

031501-032001

030501-031000

足球

031001-031500

030001-030500

第四批

410

100M跑

040001-041040

041041-042053

铅球

立定跳远

041041-041560

040001-040520

足球

041561-042053

040521-041040

411

800M跑

040001-041040

041041-042053

铅球

立定跳远

041561-042053

040521-041040

足球

041041-041560

040001-040520

批次

日期

考试项目

上午(8:00)开始

下午(14:00)开始

考生编号

考生编号

第五批

412

100M跑

050001-051060

051061-052091

铅球

立定跳远

051061-051590

050001-050530

足球

D051591-052091

050531-051060

413

800M跑

050001-051060

051061-052091

铅球

立定跳远

051591-052091

050531-051060

足球

051061-051590

050001-050530

第六批

414

100M跑

060001-061000

061001-061951

铅球

立定跳远

061001-061500

060001-060500

足球

061501-061951

060501-061000

415

800M跑

060001-061000

061001-061951

铅球

立定跳远

061501-061951

060501-061000

足球

061001-061500

060001-060500

第七批

417

100M跑

070001-071100

071101-072183

铅球

立定跳远

071101-071650

070001-070550

足球

071651-072183

070551-071100

418

800M跑

070001-071100

071101-072183

铅球

立定跳远

071651-072183

070551-071100

足球

071101-071650

070001-070550

第八批

419

100M跑

080001-081060

081061-082122

铅球

立定跳远

081061-081590

080001-080530

足球

081591-082122

080531-081060

420

800M跑

080001-081060

081061-082122

铅球

立定跳远

081591-082122

080531-081060

足球

081061-081590

080001-080530

第九批

421

100M跑

090001-091060

091061-092129

铅球

立定跳远

091061-091590

090001-090530

足球

091591-092129

090531-091060

422

800M跑

090001-091060

091061-092129

铅球

立定跳远

091591-092129

090531-091060

足球

091061-091590

090001-090530

批次

日期

考试项目

上午(8:00)开始

下午(14:00)开始

考生编号

考生编号

第十批

424

100M跑

100001-100900

100901-101775

铅球

立定跳远

100901-101350

100001-100450

足球

101351-101775

100451-100900

425

800M跑

100001-100900

100901-101775

铅球

立定跳远

101351-101775

100451-100900

足球

100901-101350

100001-100450

第十一批

426

100M跑

110001-110800

110801-111578

铅球

立定跳远

110801-111200

110001-110400

足球

111201-111578

110401-110800

427

800M跑

110001-110800

110801-111578

铅球

立定跳远

111201-111578

110401-110800

足球

110801-111200

110001-110400

第十二批

428

100M跑

120001-121100

121101-122181

铅球

立定跳远

121101-121650

120001-120550

篮球

121651-122181

120551-121100

429

800M跑

120001-121100

121101-122181

铅球

立定跳远

121651-122181

120551-121100

篮球

121101-121650

120001-120550

注:第1-11批次全部为足球考生,缓考全部安排在第11批次进行;第12批次全部为篮球考生,缓考安排在当批次进行。4月9、16、23日休息。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

2024-05-16,全文共 15182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校: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落地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考试安全

1.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市、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辖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中学要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把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强化部门协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和升级,有效屏蔽无线电作弊信号;加强入点入场安全检查,严格各考点入口智能安检,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严防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等进入考点考场;积极试点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3.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加强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健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高考期间,各地要建立应急指挥专班,调度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确保新高考平稳落地

4.全力做好改革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抓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赣教考字〔2024〕1号,以下简称《2024年高考方案》)各项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新高考首考平稳落地。加强全流程全员模拟演练,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服务。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调联动;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提供给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参考使用。

5.深化考试内容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查融入试题,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内容体系。注重考查学生的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引导培养探索性、创新性思维品质。优化试卷结构和试题形式,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开放性。持续加强命题和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6.稳步实施艺术体育类招考改革。进一步加强艺术类专业统考能力建设,完善统考科目和内容,实现考试科类全覆盖;精心做好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确保有效衔接。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要加强校考与省级统考衔接,合理确定校考形式及内容,科学制定招生录取办法,严格选拔标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办法,严格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相关高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三、严格规范招生管理

7.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江西省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8号)等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的管理,切实维护高校招生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紧紧围绕当前教育考试安全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切实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组织开展高考“诚信教育月”活动,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弘扬诚信考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涉考条款,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8.严肃规范招生行为。各高校要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要加强对招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和解读招考政策;任何高校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提前收费预定生源,不得与学生签订协议、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严禁恶性抢夺生源和相互诋毁;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不得利诱学生“先上车后买票”;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9.加强考试招生培训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0.规范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各地要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

四、进一步优化宣传服务

11.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各地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健全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避免唯分数论、唯升学论,推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鼓励学生成长为不同类型的人才,实现学以致用。各地各校不得以各种方式公布宣传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要加强舆情监控,防范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等有害信息传播。

12.优化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通过专题讲座、视频直播、在线答疑、电话咨询等方式,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多渠道公共服务。要充分发挥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对一线班主任、任课教师培训,熟练掌握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为考生提供优质的个性化咨询服务。要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请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1日

附件: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按《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3〕18号,以下简称《报名办法》)执行。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各市、县考试中心和中学应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尤其针对特殊类型招生,加强资格审核和复验工作。对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3.各市、县考试中心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在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重要环节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的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报名办法》有关要求,由县考试中心根据考生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5.所有完成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包括单考单招,强基计划,保送生,少年班,各类特殊选拔、推荐免试等)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5号)文件要求,由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参与高考体检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军事类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有关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的体测、面试等,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高校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6.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普通高考全国文化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高职单招)考试等。各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必须加强对各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7.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文化科目实行“3+1+2”模式,考试时间为6月7—9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成绩组成详见《2024年高考方案》。

8.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由我省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00信息技术(计算机);15:00至17:00英语(不考听力)。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9.文化统考各科试卷均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部分。选择题卷和非选择题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书写在答题区域外、草稿纸和试卷上的答案均无效。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毫米中性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行购买配置,为满足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

10.文化统考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各市、县(区)应加大投入、加强保障,确保试卷保密、外语听力播放设备、标准化考场、5G信号屏蔽仪、安检仪、身份验证终端、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安检系统、手机统一管理等设施设备建设、运行和维护。考点须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教育厅批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有关管理制度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24号)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制度”“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各考区要建立健全“监考员信息库”制度,切实抓好监考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一支人员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考务管理队伍。要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考场的功能和作用,严格规范考务管理。有关考试组织、考务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11.兼报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戏曲类专业除外);报考仅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由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艺术类考生未达到相应层次文化和专业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相应层次专业录取。

12.兼报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体育专业统考。体育专业考试未达相应层次文化和专业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相应层次体育类专业录取。

13.报考日语语种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14.高职单招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四、评卷

15.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评卷点进行。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加强对评卷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评卷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评卷工作,加强评卷工作人员管理,落实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考评卷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评卷教师的选聘由评卷点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在有关高校、中学推荐入选“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管理系统”的人员中择优遴选。各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学要大力支持本地本校教师参加高考评卷工作。

五、考试成绩通知及复核

16.考试成绩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将通过“江西教育网”(jyt.jiangxi.gov.cn)、“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等渠道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及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考生卷面分呈现;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后的分数呈现。

17.成绩复核。考后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漏转;如有漏改、漏统、漏转,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到报考地的县考试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成绩复核申请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18.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上线率”等内容。

六、考生档案

19.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县考试中心组织建立,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由县考试中心统一保管或委托报名点保管(报名点不得启封、拆阅)。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高校报到,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结束后分批将录取名单分发给考生所在县考试中心。县考试中心应主动联系、督促已录取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手续。当年未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县考试中心应于10月底前退回考生报名点。县考试中心须认真做好档案的交接记录。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考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考生高考纸质档案应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学籍证明材料,往届生毕业证复印件;

(4)考生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材料:①享受优惠加分考生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②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招生报考资格审核表。

考生享受加分优惠的情况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七、招生章程

20.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1.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学费,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22.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定。

高校应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将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八、招生计划编制

23.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所属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相关要求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编制、调整、执行本校招生来源计划。高校对本校编制的来源计划负责,相关说明内容应简明扼要,且与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要切实加强对预留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经集体研究决定本校预留计划的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严禁高校通过预留计划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或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在赣招生高校按照《2024年高考方案》有关要求编制在赣招生计划,各专业的选科要求须在专业中注明。可不分省编制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其计划编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定向招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计划、预科班计划须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一般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24.参加提前批本科录取的包括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和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本科专业,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参加提前批高职(专科)录取的院校(专业)包括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航海和基层医学定向招生等高职(专科)专业。

九、填报志愿

25.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报考高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注意有关高校(专业)的特殊要求(如成绩要求、体检要求、性别要求、外语语种要求等),尽量回避限报的院校(专业)。

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高校在赣招生计划,按《2024年高考方案》和选科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填报志愿的密码卡将在6月8日上午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负责保管密码,如因考生对密码保管不慎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填报的高考志愿是一种电子“契约”,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

各级教育考试中心和有关学校要组织专业人员切实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及方法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十、录取

26.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执行。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

27.录取批次。历史、物理、艺术类:设提前批本科、本科(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批次。

体育类:设本科、高职(专科)2个批次。

三校生类:设本科、高职2个批次录取。

28.普通类考生录取。历史、物理类投档按照《2024年高考方案》规定执行,艺术类投档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24〕2号)执行,体育类投档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考试招生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3号)执行。

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招生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单志愿)均无效。

各高校应合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尤其是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须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使符合录取要求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29.三校生类考生录取。三校生类设置本科、高职2个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征集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总分相同的考生,投档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三校生类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次与普通类本科同时进行,高职批次与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

30.集中录取结束后不组织补录,高校不得以“预科生”等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31.高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招生学校自行印制,通知书上除了具备通知书的编号、考生姓名、电子照片、考生号或身份证号、录取院系专业、报到时间等内容外,还必须在醒目处标注“本通知信息须与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的录取结果一致才有效”。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录取通知书印制、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关于严格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印制发放寄递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22〕29号)执行。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严禁未录先发、滥发新生录取通知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

32.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及我省招生工作安排,我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中旬左右结束。

33.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高校规定时间内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须及时向录取高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

高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如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十一、录取政策

34.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35.凡符合第34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考生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政策考生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7号)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有关单位出具证明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享受加分考生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集中公示。

36.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7.历史、物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学校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38.边防子女预科班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39.部分高校招收保送生、强基计划等特殊形式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已被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统考。

40.军队院校招生办法按《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执行。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办法按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执行。定向培养军士招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41.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十二、定向就业招生

42.考生可根据定向就业招生规定条件选择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在入学注册前分别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历史、物理类定向招生在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线下20分内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4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44.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4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2024年国家、地方、高校、苏区四个专项计划招生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23号)执行。

十四、信息公开公示

45.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4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根据招生类型不同,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分别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取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考试中心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4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省教育考试院信访咨询电话:0791-86765593;举报邮箱:ksyjjjc@jxeea.cn。

十五、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48.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教育部授权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强基计划、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依法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49.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或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六、招生考试经费

50.各市、县(区)招生考试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51.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52.对参与报名、体检、命题、制卷、运卷、监考、评卷、巡考、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各地可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教育考试考务经费开支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财教〔2020〕15号)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政策。各地应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教育考试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学厅〔2020〕1号)、《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西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教考字〔2023〕14号)等有关规定,将教师参加高考命题、监考、评卷等工作纳入继续教育,计入学时,折算学分。

十七、附则

53.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54.本实施意见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批次安排

2024-02-22,全文共 420 字

+ 加入清单

江西省2024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批次安排

批次

设区市

考试时间

第一批

上饶市(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鄱阳县)

4月3—4日

第二批

上饶市(玉山县、铅山县、横峰县、德兴市)

4月5—6日

第三批

上饶市(弋阳县、余干县、万年县、婺源县)、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全南县)

4月7—8日

第四批

赣州市(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

安远县、定南县、兴国县)

4月10—11日

第五批

赣州市(宁都县、于都县、会昌县、石城县)

4月12—13日

第六批

赣州市(寻乌县、瑞金市、龙南市)、

萍乡市、鹰潭市

4月14—15日

第七批

宜春市

4月17—18日

第八批

吉安市

4月19—20日

第九批

新余市、抚州市

4月21—22日

第十批

南昌市、景德镇市

4月24—25日

第十一批

九江市

4月26—27日

第十二批

所有篮球考生

4月28—29日

注:第1-11批次全部为足球考生,缓考全部安排在第11批次进行;第12批次全部为篮球考生,缓考安排在当批次进行。4月9、16、23日休息。

展开阅读全文

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2023-12-08,全文共 707 字

+ 加入清单

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星期

层次

高本

专本

高专

12月6日

星期三

投档,院校录取

投档,院校录取

12月7日

星期四

上午调整专业计划,下午后续投档

调整专业计划,后继投档

12月8日

星期五

上午院校录取,下午调整计划统计缺额数据

上午院校录取,下午调整计划统计缺额数据

一志愿投档,院校录取

12月9日

星期六

网上征集高本志愿(9:00-15:00)

网上征集专本志愿(9:00-15:00)

院校录取,调整专业计划

12月10日

星期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调整专业计划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调整专业计划

院校录取,调整专业计划

12月11日

星期一

征集志愿后续投档,院校录取

征集志愿后续投档,院校录取

院校录取,调整专业计划

12月12日

星期二

上午调整专业计划,下午降分投档

上午调整专业计划,下午降分投档

一志愿后继投档,院校录取

12月13日

星期三

院校录取,调整专业计划

院校录取,调整专业计划

院校录取,调整专业计划

12月14日

星期四

降分后续投档

降分后续投档

院校录取,调整专业计划

12月15日

星期五

院校录取

院校录取

下午投高本转高专志愿

12月16日

星期六

院校录取,调整专业计划

12月17日

星期日

调整专业计划

12月18日

星期一

后续投档,院校录取

12月19日

星期二

调整计划,下午统计缺额数据

12月20日

星期三

网上征集高专志愿(9:00-15:00)

12月21日

星期四

上午投征集志愿,下午院校录取

12月22日

星期五

调整计划,下午征集志愿后续投档

12月23日

星期六

院校录取,调整计划

12月24日

星期日

降分投档,院校录取

12月25日

星期一

调整计划,降分后续投档

12月26日

星期二

院校录取

注:12月4-5日,投档组准备数据、测试录取系统;计划组、院校调整计划。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