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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就业

南昌就业专题栏目,提供与南昌就业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昌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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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流程(附图解步骤)

2024-02-02,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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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流程

政策规定

自2024年2月1日(明天)起,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实施灵活就业缴存政策,在线上就可以自助开户缴存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设立灵活就业缴存账户,缴存方式为委托代扣方式。

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年参保缴费标准下限,同时不得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推荐阅读: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

操作指南

(以个人网上业务大厅为例)

01、进入南昌公积金官方网站 http://ncgjj.nc.gov.cn/

02、在右上角找到【个人网上业务大厅】

03、点击界面下方【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04、根据界面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05、根据界面提示上传材料图片

06、在阅读协议勾选后,点击【确定】

07、确认个税申报申请及刷脸验证身份

08、点击【确定】,业务提交成功!

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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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

2023-12-11,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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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南昌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自住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业务的办理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

第四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以自愿为原则,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书》(以下简称缴存使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港澳台人员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以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五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由本人承担,属于缴存人个人所有。

第六条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协议缴存、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的原则。

第七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等公共服务政策。

第二章 缴存

第八条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设立灵活就业缴存账户,缴存方式为委托代扣方式。

(一)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有一个正常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开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时,原单位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先办理封存手续。

(二)灵活就业人员设立灵活就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须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缴存使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年参保缴费标准下限,同时不得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月缴存基数是指灵活就业人员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实际收入,月平均实际收入高于或等于当年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依据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申报明细等证明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公积金缴存年度内每年可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原则上在每年的7月份。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第十条灵活就业人员应从账户设立的当月起按协议约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得办理账户设立前的补缴。

第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可自愿停止缴存。自愿停止缴存当月,应及时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缴存账户连续停缴三个月以上的,公积金中心将自动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第十二条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后,超过6个月仍未缴存的且无缴存余额及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公积金中心将自动注销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个人账户与单位缴存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间不能转移合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个人账户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第十四条灵活就业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举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就职后,按照单位在职职工缴存政策继续缴存。

第三章 提取

第十五条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南昌市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十六条灵活就业人员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终止自愿缴存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销户提取其灵活就业缴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终止自愿缴存的12个月之内不可再次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十七条已办理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其住房公积金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第十八条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死亡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依法处置。

第四章 贷款

第十九条灵活就业人员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第二十条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须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三)借款申请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灵活就业缴存账户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未办理以购房原因提取公积金的业务;

(五)公积金贷款用于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

(六)借款申请人应为房屋买受人或不动产载明的权利人之一;

(七)具有符合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

(八)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第二十二条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除满足第二十一条条件外,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灵活就业缴存账户累计缴存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第二十三条以单位代扣代缴方式缴存的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的,可以参与可贷额度的计算。

第二十四条以灵活就业缴存方式和单位代扣代缴方式缴存的月份不合并计算,账户余额不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第二十五条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参照南昌市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房款时,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十七条灵活就业人员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以缴存账户作为优先还款账户,不足部分可通过约定的银行账户还款。

第二十八条灵活就业人员自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出现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贷款逾期的,视为贷款违约。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在每期贷款还款日,灵活就业人员仍存在逾期行为的,按当期应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罚息)的20%计收违约金。灵活就业人员拒不履行及时还款义务或拒绝缴纳违约金,视为严重违约,公积金中心可依法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三十条灵活就业缴存资金与单位缴存资金统一管理,分项核算。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公积金中心可按照轮候规则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第三十一条当灵活就业缴存体系不足以维持持续性运营,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公积金中心可暂停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已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继续缴存及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贷款,如本办法中未作出规定的,参照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时,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应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留存和使用相关共享信息,经授权查询的共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灵活就业人员应配合公积金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查证。

第三十四条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个人缴存基数的,从按核实调整后的缴存额开始缴存的时间重新开始计算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和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防范和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司法部门要求查封、冻结、划扣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公积金中心依据有关规定协助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

政策来源: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n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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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地址+电话

2023-01-31,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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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①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

电话:0791—83805628、86700710

②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中路126—2号

电话:0791—85710627

③进贤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进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电话:0791—85652421

④安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安义县东门路329号

电话:0791—83416720

⑤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东湖区三经路699号

电话:0791—87838342

⑥西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西湖区抚生路168号

电话:0791—86255268

⑦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青云谱区政府内

电话:0791—88460116

⑧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青山湖区东升大道566号青山湖区市民中心

电话:0791—86361588

⑨新建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新建区长堎镇礼步湖大道370号

电话:0791—83752361

⑩红谷滩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红谷滩区茶园街366号市民中心四楼

电话:0791—83833970

⑪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昌高新区火炬五路绿地玫瑰城203号人力资源产业园9楼

电话:0791—88192398

⑫南昌经开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昌经开区双港西大街528号国家人力资源产业园

电话:0791—83803731

⑬湾里管理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湾里管理局蟠峰路与竹山路的交汇口

电话:0791—8376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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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人才十条购房补贴政策咨询电话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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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同时有企业和灵活就业参保记录的女性退休年龄计算方式

2022-12-01,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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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既有企业参保缴费记录又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记录的女职工退休年龄计算方式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文件,此类人员退休年龄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参保人员为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以其申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时的参保缴费比例来确定参保身份,如果申报办理退休时是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即缴费比例为24%(单位16%+个人8%),则可以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规定来确定退休年龄;

2.如果申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时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即缴费比例为20%,则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但如果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法》出台之前(即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记录的,则可按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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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发布进一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相关问题通告

2022-12-01,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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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相关问题通告

近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问题作了进一步工作提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我省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二、按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仍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确定;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确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在企业职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之间进行参保身份转换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其申领基本养老金时的参保身份确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年龄。

四、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记录的,可按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办理退休。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同步执行。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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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服通大中专学生就业落户线上办理流程一览

2023-08-01,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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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服通大中专学生就业落户办理

大中专学生就业落户“一件事”汇集了就业登记,社会保障卡申请,就业创业证申领,档案的接受、转递,户口迁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入落户)等一系列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 以前,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需跑人社、公安2个部门,分5次办理、递交13个材料、综合办理时长33个工作日。

● 现在,毕业生只需在线上操作,提交1次申请、填写一套表单、提供10个材料,一次不跑就能办理落户。

赣服通大中专学生就业落户线上办理流程

1.支付宝搜索“赣服通”或应用市场下载“赣服通”APP。

2.首页点击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找到大中专学生就业落户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

3.选择要办的事项、受理地区。

4.准备材料、完成授权

5.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填写收件信息

6.点击查看办件或在赣服通首页点击我的,在我的办件查看办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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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只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记录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2022-12-01,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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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只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记录的女职工退休年龄确定方式:

1、根据《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因此,如果某女性自始至终都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则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即可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2、另外,按照我省如赣府厅发〔2010〕29号、赣府厅发〔2011〕38号、赣人社发〔2013〕58号文以及被征地农民参保办法、退捕鱼民参保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参保缴费的女性参保人员,其本质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也仍然是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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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相关规定(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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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政策原文)

2024-01-05,全文共 1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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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南昌市发布《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实施意见》简称南昌“人才10条”政策!

本意见所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范围: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历届毕业生;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南昌“人才10条” 政策

1.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

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后须在昌就业满3年,对未达到规定年限离开南昌或将户口迁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补贴。

(备注:2020年12月南昌人才10条部分内容调整(落户+签订劳动合同时限)

3.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创办的优质创业项目,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

4.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

对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

(备注:2020年12月南昌人才10条部分内容调整(落户+签订劳动合同时限)

5.支持“985”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

对来昌创业就业的“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6.支持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凡引进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与本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标准,给予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7.支持驻昌院校设立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在驻昌院校设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引导鼓励在校大学生落户南昌、毕业后留昌创业就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指导中心,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8.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工作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有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求职招聘、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努力为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提供贴心服务。

9.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

支持县区(开发区)积极盘活现有存量公寓,并按照统筹规划、多点布局思路,结合人才需求,择址建设一批集居住消费、社交文娱、就学就医等配套功能的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建设一批产权型人才住房。同时,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自建人才公寓。落户南昌且在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技师(二级)以上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最长可租住3年,人才公寓出现供不应求时应通过摇号进行定向配租。

10.支持兑现人才政策“一网通办”

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搭建政府服务平台一一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对人才政策可以“一网查询”,申报审核兑现政策可以“一网通办”。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可以在“港网窗”平台申请兑现落户奖励、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按照“老人老办法、新入新办法”原则,政策发布之后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人才执行本政策;政策发布之前,已在昌创业就业的人才执行南昌市原有人才政策。

政策来源: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 南昌市人民政府 (n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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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及遗失补办服务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1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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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遗失补办服务指南

01、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分上、下两联,其中上联彩色为《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持有,用于到指定单位报到;下联白色为《就业通知书》,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02、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

(一)改派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

1.原《就业报到证》单位以及新接收单位必须在江西省范围内。

2.接收单位为省直单位、中央驻赣单位、跨生源地的市级或市级以下单位,如南昌市的县(区)级单位接收生源地为九江的学生。

(二)提供材料

1.需改派至新单位的。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和新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若与原单位签约的,还需提供原单位解约函。

2.需从原单位改派回生源地的。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单位的解约函。

注:(1)江西籍生源在省外参加专升本考试并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要改派的:需提供盖有省级招办印章的本科学历的录取名册复印件(由学校就业办或档案馆在本人姓名上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或本科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专科、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2)异地高考的江西籍毕业生和来赣就业的省外生源毕业生改派。异地高考的江西籍毕业生和来赣就业的省外生源毕业生改派需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另需提供盖有省级招办印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由学校就业办或档案馆在本人姓名上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或本科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03、本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

(一)改派时限

改派时限为2年,即自毕业时间起24个月内。

(二)提供材料

1.需改派至新单位的。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和新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若与原单位签约的,还需提供原单位解约函。

2.需从原单位改派回生源地的。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单位的解约函。

特别提醒:(1)如需改派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城市的,这些城市有特别要求,请致电0791-88556969咨询。(2)部分毕业生所属生源的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以负责本地范围单位的签转,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04、《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

(一)1986-1998届毕业生

(以下3项任选1项,且只接受线下办理)

1.提供分配花名册(毕业学校档案馆盖有原省教委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教委公章、个人信息、分配信息要清晰准确)、身份证、毕业证。

2.提供录取花名册(毕业学校档案馆盖有省高、中招办录取专用章,招办公章、个人信息要清晰准确)、有效证明材料(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需体现“××××年××月分配至我单位”)、身份证、毕业证。

3.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到学信网申请,中专学历可到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出具学历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需体现“××××年××月分配至我单位”)、身份证、毕业证。

(二)1999届及之后毕业生

1.线下受理。本人带好身份证、毕业证到相应窗口补办。

2.线上受理。2009年及之后毕业进入“江西微就业”微信公众号、赣服通、1233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助办理。其中“江西微就业”微信公众号办理步骤:进入微信→选择添加好友→选择公众号→搜索“江西微就业”→进入“信息服务”→选择“报到证遗失证明”→填写个人信息和毕业信息后提交等待结果。

备注:《就业报到证》改派及遗失补办(省本级)服务机构: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266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0791-88556969)。

国务院规定从202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的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因此,从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不再办理签发、改派、补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事项。我省也按国务院的统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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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不见面办理档案和报到证业务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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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不见面办理档案报到证业务指南

将开展“不见面”服务,您可以通过“网上办”“邮寄或邮件办”“电话咨询办”等方式进行档案或报到证相关业务的办理。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01、网上业务办理

1.档案查询服务

登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个人办事→我要查询→档案存档情况查看→结果。

2.档案转出服务

登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个人办事→档案服务→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网上办理→选择办理地区→选择档案转出→依照页面提醒上传所需材料→提交完成。

02、邮寄或邮件形式业务办理

1.开具调档函服务

个人可以将申请所需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转入单位委托档案管理登记表、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发送至中心对公邮箱(jxjcggfwbsdt@163.com)申请开具调档函,待工作人员审核后开具调档函,可到付邮寄也可以扫描后发送至个人邮箱。

邮寄办理收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三楼,下同。

2.档案转出服务

个人可以将调档所需材料(如调档函、身份证复印件、调档申请书等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至我中心或拍照上传发送至中心对公邮箱(jxjcggfwbsdt@163.com)申请办理档案转出业务,待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后,档案由我中心通过机要渠道或EMS渠道寄至发函单位。

3.出具档案相关证明及政审证明服务

个人可以通过发邮件或邮寄政审公函相关材料至我中心,待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出具证明后,可以到付邮寄或扫描后发送至个人或单位。

4.报到证遗失补办服务

个人可以将申请所需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书等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至我中心或拍照上传发送至中心对公邮箱(jxjcggfwbsdt@163.com)申请开具报到证遗失证明,待工作人员审核并出具报到证遗失证明后,可以到付邮寄或扫描后发送至个人。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03、电话咨询业务办理

1.档案服务咨询电话:0791-86371944。

2.报到证服务咨询电话:0791-8855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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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就业求职信息登记平台入口

2023-01-31,全文共 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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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就业求职信息登记平台

(一)平台入口

(1)入口一:点击此处扫码进入;

(2)入口二:点击此处直接进入

(二)温馨提示:

(1)如果您近期有求职意愿,可以进行就业求职信息登记;

(2)收到您的信息后,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企业将会主动联系您。

【相关内容拓展阅读】

☑ 南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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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怎么确定?附相关规定

2022-12-01,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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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确定方式:

情况一:只有企业参保缴费记录的

可根据《关于完善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4号)》来确定其退休年龄。

1、原身份为干部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

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确定;

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上的,退休年龄原则上按年满50周岁确定;经本人自愿申请,退休年龄也可按年满55周岁确定。

2、原身份为工人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

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原则上按年满55周岁确定;经本人自愿申请,退休年龄也可按年满50周岁确定;

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上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确定。

3、原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改制、化解过剩产能时:

原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改制、化解过剩产能时,已经按职工安置政策(方案)确认的退休年龄办理了离岗退养手续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再变更。

4、企业女职工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规定选定退休年龄时:

企业女职工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规定选定退休年龄时,应填写《企业女职工选定退休年龄申请单》并签字,申请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情况二:只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记录的

根据《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因此,如果某女性自始至终都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则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即可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另外,按照我省如赣府厅发〔2010〕29号、赣府厅发〔2011〕38号、赣人社发〔2013〕58号文以及被征地农民参保办法、退捕鱼民参保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参保缴费的女性参保人员,其本质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也仍然是55周岁。

情况三:既有企业参保缴费记录又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记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文件,此类人员退休年龄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参保人员为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以其申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时的参保缴费比例来确定参保身份,如果申报办理退休时是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即缴费比例为24%(单位16%+个人8%),则可以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规定来确定退休年龄;

2.如果申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时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即缴费比例为20%,则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但如果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法》出台之前(即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记录的,则可按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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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发布进一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相关问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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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昌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安排

2023-01-31,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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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2023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专项服务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造福于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47号),定于2023年一季度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积极营造有利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集中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帮扶。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 援助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至3月

三、服务对象

1.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有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意向的农民工,返乡农民工,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帮扶对象;

2.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1年以上、大龄、身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江西省就业求职信息登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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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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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昌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对象+标准+入口

2023-08-16,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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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昌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对象+标准+入口

(一)范围与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以下简称见习对象)参加见习的见习单位(基地)。见习对象在申请参加见习时须处于失业状态(即进行失业登记)。

(二)标准与期限

按照见习单位所在县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试点补充工伤保险、对见习人员指导管理费用。

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在见习期内,见习单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办理提示

有需要的用人单位可在电脑端搜索:“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进行查询、办理,也可向所在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办理。

办理入口: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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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昌惠企政策福利及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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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解答

2023-12-11,全文共 1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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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解答

一、可申请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群是指哪些人?

答:是指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

二、在外地有单位在为我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南昌可以开设灵活就业缴存公积金账户吗?我已有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账户还能再开设灵活就业账户吗?灵活就业账户与单位缴存账户有何区别?

答:不可以。但在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封存且无单位缴社保的情况下可开设灵活就业账户。灵活就业账户与原单位缴存账户是在职工个人账户下分开设立的两个子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与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账户间不能转移合并。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如何开户?需哪些材料?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渠道申请办理公积金开户业务。开户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一类银行卡、签订《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书》,缴存基数(月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还需提供收入证明材料。

四、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以中心每年公布的为准。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当年社保缴交基数下限,具体以人社局每年公布的为准。

五、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缴存比例可按以下比例自由选择:10%、12%、14%、16%、18%、20%、24%。

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基数和比例可以调整吗?

答:可以。在每个公积金缴存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内可办理一次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

七、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时与中心签订按月托收协议。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每月托收日前在托收账户预留足够金额。如因账户冻结、信息变更或余额不够等原因托收失败,应在当月25日之前及时处理并至中心柜台申请补托收,否则视为当月公积金断缴。

八、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可以办理提取业务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符合条件的可办理提取。

九、灵活就业人员不想再缴存公积金了可以停缴吗?

答:可以。职工若在中心无公积金贷款,未被限制账户且无在途业务的,可申请办理停缴业务并提取其账户余额。但仅能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中的余额。

十、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在南昌市行政区域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十一、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缴存多久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灵活就业缴存账户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灵活就业缴存账户累计缴存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十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贷款额度为多少?

答: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4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6万元。

十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答: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30倍×缴存时间系数×剩余缴存年限系数。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限额基础上上浮20%,但月还款额仍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收入、缴存时间及账户余额仅计算灵活就业缴存账户。

十四、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为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参照南昌市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执行。

十五、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怎么计算?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十六、灵活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否直接用于还款?

答:灵活就业人员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以缴存账户作为优先还款账户,不足部分可通过约定的银行账户还款。

十七、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办理渠道?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公积金业务。

线上渠道有:南昌公积金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

线下办理地址: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区办事大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咨询电话:0791-12345。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icMZwirtbAHHc6cz0X4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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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离职后重新就业如何继续缴存公积金?

2023-09-13,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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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离职后重新就业如何继续缴存公积金

离职后重新就业,不论是在南昌还是异地就业,皆可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1、在南昌公积金缴存单位就业,职工仅需提供个人信息至单位经办人,单位操作同城转移并启封后即可继续缴存南昌公积金;

2、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单位就业,正常缴存6个月后,您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将南昌公积金中心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您异地公积金中心的个人账户内继续缴存。资金转移成功后,您的南昌公积金个人账户将自动注销。详情可咨询转入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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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积金个人账户同城转移

同城转移是指职工由于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调动等原因,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办理方式:

1、柜台办理   2、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南昌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通知书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业务办结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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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出台16条稳就业措施

2023-06-09,全文共 2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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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

01、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

及时梳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惠企政策兑现、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等服务机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02、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特点,持续改进和丰富信贷产品,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开发线上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产品,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创新风险评估方式,提高贷款效率,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便利度,助力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03、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等于上年度新增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除以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的百分比)。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04、鼓励创业吸纳就业

促进服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扩岗,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在校生及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在此3类行业企业新创业且信用良好的,创业担保贷款在20万元以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吸纳1人以上新增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再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05、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对2023年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6类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向放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06、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

围绕重点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坚持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高质量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

07、鼓励企业吸纳青年就业

鼓励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吸纳就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08、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按规定实施代偿。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考研加分、高定工资等支持,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09、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

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10、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

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统筹各地各单位选调生招录需求,进一步加大面向省内外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工作力度。

11、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试点地区的补充工伤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12、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育和扶持

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推荐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按规定给予场地免费、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政策指导等支持。对新入驻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房租、物管费、卫生费等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13、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

对就业困难人员持续落实就业服务“1131”计划,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及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分别按照每人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上述政策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4、保障就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15、优化经办服务

细化实化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同步梳理前期本地出台的阶段性稳就业政策,统一政策适用范围、享受条件和申报流程,明确办事指南、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限,加强大数据比对识别,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为就业大局总体稳定提供有力保障。要全面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省、市、县、乡、村五级“就创之家”。

16、强化宣传解读

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广泛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短视频等多种媒体,扩大政策知晓度,稳定各方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人社惠企政策兑现窗口,为中小微企业、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体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精准高效的政策推送和政策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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