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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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医疗救助结算方式有哪些?

很多梅州市的市民朋友对最新的医疗救助十分感兴趣,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最新医疗救助的结算方式。

2024-01-09,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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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

2.“手工报销”。因非主观原因未能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可由个人先行支付,在一年内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低保证(特困人员凭证)、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单据、费用清单等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3.“先诊疗后付费”。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核实其医疗救助对象的资格,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紧急危重困难病人入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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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救助?

2024-01-09,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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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梅州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印发了《梅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梅市医保规〔2023〕2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较重的,按规定给予倾斜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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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医疗救助保障内容有哪些?

2024-01-09,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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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可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那么什么是医疗救助?

近日,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梅州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印发了《梅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梅市医保规〔2023〕2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保障内容

资助参保:

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费用救助:

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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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异地就医能不能享受医疗救助?

2024-01-09,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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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做好异地安置和异地转诊医疗救助对象的登记备案、就医结算按规定转诊的医疗救助对象,按本细则的救助标准予以救助。未按规定转诊的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下调50%

异地就医医疗救助:

1.医疗救助:按规定转诊的医疗救助对象按本细则的救助标准予以救助。未按规定转诊的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下调50%。

2.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按本细则的救助标准予以救助。省内未备案或省外就医不享受倾斜救助。

3.医疗救助:已成功办理备案

4.倾斜救助:省内就医且成功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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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那些人可以获得医疗救助?

2024-01-09,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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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梅州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印发了《梅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梅市医保规〔2023〕2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一)

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指某一时期收入较低或者无劳动收入及其他经济来源的困难人员,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二)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即符合《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闲难家庭救助办法》规定的支出型闲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三)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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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暂停办理

2024-01-02,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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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5日18:00停机升级,暂停线上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1月9日00:0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二)税务机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8日00:00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1月12日00:0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二、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开停机时间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尽量减少因系统升级对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带来的不便。

(二)如果您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过程中存在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33热线、12345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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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上限

2023-12-29,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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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082元/月 (6694X300%)

下限为4016元/月(6694X60%)

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为基数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并将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向职工公布。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 7%。

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按6694元/月申报缴纳,缴费费率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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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雁中学招聘咨询方式及交通指引

2023-12-07,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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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

梅州市梅县区沿江南路1-1号

位置:

梅州市梅雁中学(原东中分校)

办公电话:

0753-2568880

移动电话:

13560992999

邮箱:

mzdzfx@163.com

相关介绍:

梅州市梅雁中学(原东山中学梅县新城分校)是一所民办全日制完全中学,由梅州首家上市公司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按省一级标准于2002年投资兴建。学校地处梅江河畔,属梅州市城市中心区,占地面积近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绿化面积3万多平方米。学校设备设施先进完备,校园环境优美,校内配套生活设施齐全。全校现有教学班66个,学生3200余人,专任教师近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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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粤东医院招聘怎么报名?(报名方式+招聘流程)

2023-12-07,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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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

方式一:电脑端(推荐)报名地址:

https://super.9453job.com/User/EnrollViewDetailes?pid=850

方式二:手机端长按下方报名码前往“报名小程序”,按照指引填写完成报名。

(二)招聘流程

网投简历→网上资格审查→资料复核→线下专业考核(笔试)→线下面试→医院审批→试工(除医师岗、研究岗)→入职体检→医院官网公示→往届生办理入职手续、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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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去哪里办理加注普通护照?(办理窗口+咨询方式)

2023-12-06,全文共 1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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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

办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龙东路出入境接待大厅一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1236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7路、10路、4路公交车到达市公安局站,步行到梅州市公安局境管理接待大厅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9-31号公安窗口

办理地点: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彬芳大道53号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9-31号公安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3391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彬芳大道53号(原梅州大会堂)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4号公安出入境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25号文体中心三楼1-4号公安出入境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1129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梅县文体中心”(3楼):1、市内乘坐公交车13路、20路、22路、23路、24路、25路、28路、30路、34路、46路、56路至“梅县文体中心”

站点,步行150米;2、市内乘坐公交车10路至“人民广场”站点,步行500米。

兴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兴城和平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1至15号窗

办公电话:0753-333511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兴宁市和平路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内乘坐公交车1路、2路、5路、19路

平远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项综合服务出入境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南97号县文体中心东门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专项综合服务9-10号出入境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9900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08∶30—11∶45,14∶3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公交车、中巴车到平远县粤运汽车站,步行到马路对面约300米至文体中心一楼(即平远县行政服务中心)。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路7号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25号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路7号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25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7061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1路、2路、4路公共汽车,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梅州市大埔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地点: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山庄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办证大厅出入境窗口(81-84号)

办公电话:0753-518327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本县各乡镇办事者可乘坐本镇至县城的公交车或农村客运车到县城文化广场下车,步行15分钟左右;也可自行选择交通工具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2、县城内办事者可自行选择交通工具或步行到到五虎山庄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3、县外办事者可利用导航寻索,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到达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

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服务分厅1号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G235国道丰顺县汤南镇工业园区阳光路段新蓝天小区1号)

办公电话:0753-689930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车到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G235国道丰顺县汤南镇工业园区阳光路段新蓝天小区)

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2层出入境1-5号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2000号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2层出入境1-5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418522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2路公交车到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每隔十五分钟一趟车,从早上6:00时发车至下午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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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去哪里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窗口+咨询方式)

2023-12-02,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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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

办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和平路18–3号婚姻登记处窗口

办公电话:0753-219686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具体时间:

每周六上午(9︰00-11︰30);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日)、中秋节(农历中秋)以及国庆节(10月1日)上午(9︰00-11︰30)。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调休时间包含周六的,则不增补时间提供登记服务。

位置指引:公交线路:1、乘坐15路、19路、26路区政府站下车步行约106米到达

2、乘坐8路、13路、15路、20路、26路泰康路口站下车步行约215米到达

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6号婚登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2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6号婚登窗口

办公电话:0753-85865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市内乘坐13路、20路、22路、23路、25路、至“梅县文体中心公交站

兴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兴宁市兴城和平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301号婚姻登记处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5338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具体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1︰30);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日)、中秋节(农历中秋)以及国庆节(10月1日)上午(9︰00-11︰30)。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调休时间包含周六的,则不增补时间提供登记服务。

位置指引:兴宁市兴城和平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岭下河东路81号平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一楼登记1号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岭下河东路81号平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一楼登记1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9899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国庆节(10月1日)当天上午09:00~11:30正常办公,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位置指引:乘坐新能源公交7路、8路、9路、17路车在税务局站下车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分厅

办理地点:蕉岭县蕉城镇桂岭大道中194号蕉岭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号楼1号房1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89221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蕉岭县蕉城镇桂岭大道中194号 (蕉岭汽车站往北200米左右)

大埔县婚姻登记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婚姻登记中心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269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本县各乡镇办事者可乘坐本镇至县城的公交车或农村客运车到县城文化广场下车,步行15分钟左右,也可自行选择交通工具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

2、县城内办事者可自行选择交通工具或步行到到五虎山庄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3、县外办事者可利用导航寻索,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到达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

丰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广场路236号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婚姻登记窗口30号-34号

办公电话:0753-6686239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2:30-6:00。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乘坐3路车,在千江花园站下车往西北方向步行约200米到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2000号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层13—18号

办理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2000号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层13—18号

办公电话:0753-445858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当天上午上班)

位置指引:乘坐2路公交车到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每隔十五分钟一趟车,从早上6:00时发车运行至下午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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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去哪里办理暂停养老保险待遇?(办理窗口+咨询方式)

2023-12-02,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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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办事大厅3、4、5、6号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办事大厅3、4、5、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5031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梅州市剑英体育馆对面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梅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3号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梅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11-13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3-219677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点30分至12点 下午:14点30分至18点(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位置指引: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彬芳大道53号(原梅州大会堂)1、市内乘坐8路、10路、11路、17路、19路至“市财政局”公交车站,步行50米。2、市内乘坐4路、6路、7路、11路、14路至“江南车站”公交车站,步行200米。3、市内乘坐6路、15路至“市公安局”

公交车站,步行200米。

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25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3-70号社保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25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3-70号社保窗口

办公电话:0753-2589504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梅县文体中心”(4楼):1、市内乘坐公交车13路、20路、22路、23路、24路、25路、28路、30路、34路、46路、56路至“梅县文体中心”

站点,步行150米;2、市内乘坐公交车10路至“人民广场”站点,步行500米。

兴宁市1楼待遇核发股室10-14号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兴宁市人民大道中142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社保)分厅1楼10-14号综合服务窗口

办公电话:0753-3254827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兴宁市人民大道中142号一楼:市内乘坐公交车5路、7路

平远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71号待遇核发股窗口

办理地点: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98号(新车站对面)综合政务服务中心71号待遇核发股窗口

办公电话:0753-889932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位置指引:平远县新车站对面

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15号窗口

办理地点:蕉岭县蕉城镇的府前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15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71869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0-11:45,下午14:4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路、4路、5路、7路、9路/10路至“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步行25米。

大埔县社保局核发股

办理地点:大埔县湖寮镇五虎山山庄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核发股41号、42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55590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1、本县各乡镇办事者可乘坐本镇至县城的公交车或农村客运车到县城文化广场下车,步行15分钟左右;也可自行选择交通工具直接到湖寮镇五虎山山庄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办事

2、县城内办事者可自行选择交通工具或步行到湖寮镇五虎山山庄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办事

3、县外办事者可利用导航寻索,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到达湖寮镇五虎山山庄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7号待遇核发股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广场路236号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2楼17号待遇核发股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03321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乘坐3路车,在千江花园站下车往西北方向步行约200米到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五华县社保局14-15号窗口

办理地点: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2000号,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第一层

办公电话:0753-443565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乘坐2路公交车到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每隔十五分钟一趟车,从早上6:00时发车运行至下午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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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积金提取(提取方式+提取条件+提取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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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提取

满足以下条件便可以进行公积金租房提取:

1、本人(以及配偶)在梅州市范围内或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2、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

3、职工缴存状态必须为正常;

4、职工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点击查看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2)退休提取

职工已领退休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缴存单位一堆退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封存,并且没有未缴清的公积金贷款便可以申请公积金退休提取。

点击查看公积金退休提取流程

(3)公积金死亡提取

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点击可查看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

(4)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梅州市危房鉴定C级或C级以上,可提供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点击查看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5)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在本省或在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建造自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点击查看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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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社保?参保方式是什么?

2023-11-21,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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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地点: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所需材料: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

线上办理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线上服务渠道,轻松办理参保登记。

不仅如此,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还可申领社保补贴,具体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温馨提示:有的灵活就业人员,为了图省事,也为了防止社保中断,花钱找机构代缴社保,当心钱财、权益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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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失业登记受影响吗有的灵活就业人员,为了图省事,也为了防止社保中断,花钱找机构代缴社保,当心钱财、权益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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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2023-10-31,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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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

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户籍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含大中小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包括外来农业转移人员及其儿童、港澳台同胞(含本市就读的港澳台大中小学生)。

二、筹资标准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文规定:

2024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参保人员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居民医保费。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普通居民缴费方式。

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缴费。

线上可通过:(使用微信扫一扫进入各渠道)

粤医保 粤省事 粤税通

线下可通过代征银行窗口、税务部门窗口、签约银行扣款等方式。

(二)、在校学生缴费方式。

由学校负责,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集中办理参保手续。

(三)、特殊人员缴费方式。

对纳入梅州民政部门管理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本地乡村振兴部门管理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享受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参保。

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优抚对象等享受当地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人员,其个人缴费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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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办法》政策解读

2023-08-29,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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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办法》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基金筹集和管理、职工医保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医疗费用结算、医药管理和监督、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降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将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调整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并降低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从6.3%调整为6%。同时,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调整为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以减轻低收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

(二)逐年延长缴费年限:在现有年限政策基础上,采取逐步过渡、逐年延长的方式进行缴费年限的延长。男职工从2023年至2028年每年增加1年,2029至2030年每年增加2年,最终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30年;女职工从2023年起每年增加1年,至2027年及之后,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

(三)保障退休人员待遇有效衔接:已缴满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不实行延长缴费年限,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待遇。而在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

(四)提高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医保政策范围内11万元提高到职工医保实际支付限额15万元。累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后,职工医保参保人最高支付限额达到70万元。

(五)提高生育保险待遇。产前检查由定额支付提高为足额支付。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除产检外的分娩、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定额补助调整为足额支付,并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降低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标准。从“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以每年递增10%计算”调整为“以办理一次性缴费时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6%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有效减轻退休职工的缴费负担。

(七)完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相关接续政策。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调整为: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当月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允许足额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但不享受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待遇,从补缴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1年以上的,不允许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费,重新缴费后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并在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满6个月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八)规范清理医保政策。根据省政策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超出省医保待遇清单范围的制度政策,婚检和地贫基因检测费用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因此不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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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方式一览表(地址+电话)

2021-08-12,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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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婚姻登记“全城通办”预约功能于6月21日开通。梅州市民政局建议,当事人可通过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页版)、粤省事小程序提前预约办理登记。

梅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单位地址咨询电话
梅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梅江区金山和平路18-3号0753-2196868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婚姻登记处梅县区府前大道行政服务中心4楼0753-8586532
兴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兴宁市文化广场公共服务中心3楼0753-3253381
蕉岭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蕉岭县蕉城镇桂岭大道中194-1号0753-7892219
平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平远大道兔子岗民政福利服务中心内0753-8898999
大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埔县湖寮镇五虎山庄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0753-5526977
丰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丰顺县新世纪广场南路236号0753-6686239
五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81号公共服务中心3楼0753-445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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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2024-02-29,全文共 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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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工资标准是什么?梅州最低工资是多少?梅州平均工资是多少?便民100小编为你解答。

月最低工资标准

梅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梅州最低工资标准金额:不低于1620元/月

颁发时间:2021年11月18日

生效时间:2021年12月1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梅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梅州最低工资标准金额:不低于16.1元/小时

颁发时间:2021年11月18日

生效时间: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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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薪酬待遇)

2024-01-18,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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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待遇:工资收入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试用期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为入职者办理养老、事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战斗员、驾驶员岗位每月享受6-8天带薪假期,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假期。

(六)符合国家消防员招聘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国家消防员招聘考试,通过后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并在考试中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政策。

附件下载: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4.体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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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表)

2024-01-18,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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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梅州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

进一步加强梅州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组织开展2024年第1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2023年第5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补充)。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拟聘用人员经统一培训合格后,签定正式合同(一般为3年)。

二、招聘岗位

驾驶员13人,战斗员26人,共39人。

职位表

附件下载: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4.体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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