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市便民服务

0

济宁人员

济宁人员专题栏目,提供与济宁人员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济宁人员问题。

分享

浏览

2131

文章

5529

济宁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4-03-08,全文共 345 字

+ 加入清单

济宁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29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061元。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供养金的基本生活费发放给其个人,供养金的照料护理费可以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统筹使用,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发放给受委托的单位、个人或者购买服务,用于向供养人员提供日常照料或者生病护理服务。

济宁特困人员供养形式和内容

特困人员供养形式分为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可自行选择供养形式。评定为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

推荐阅读:济宁特困人员供养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济宁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对象+条件+程序)

2023-10-23,全文共 6791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1日18:00至11月2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报考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11月5日18:00至6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11月6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5.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6.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12月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4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将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4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分批次组织实施。首批招考岗位计划,与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一起发布,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于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不需要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安排进行。

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各再发布一次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相应文职人员岗位。

五、特别提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推荐阅读:2024军队文职公开招考网上报名系统

展开阅读全文

2023汶上县中都技工学校招聘行政管理人员简章

2023-10-30,全文共 1634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汶上县中都技工学校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汶上县中都技工学校是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一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双轨并行的全日制特色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汶上县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建有教学楼、学生公寓、一体化实训中心及高标准的实验实训室、图书室、阅览室、学生餐厅、体育场等。学校办学基础扎实,设施设备完善,专业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规范,师资力量优厚,独具特色的一体化育人模式。学校设有康复医学系、信息工程系、商务管理系、机械工程系、职教高考升学部、基础部6个系部,开设康复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修、模具制造等10个专业及方向。

学校由中航通飞控股集团投资举办,具有扎实的职业教育办学基础和丰富的职业教育办学经验。学校秉承“特色教育理念,弘扬大国工匠精神,培育高端技能人才,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办学宗旨,以“德行天下,技赢未来”为校训,旨在培养品德高尚、技术过硬的应用型人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

4.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大学本科专业要求

研究生专业要求

其它条件要求

校长助理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不限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办公室副主任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不限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招生办副主任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不限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办公室行政人员

3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招生宣传人员

5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网上预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含近期照)、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sxzdjgxx@126.com。

招聘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二)资格初审

学校由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适时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告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需携带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应聘岗位、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取流程

考试分为面试、答辩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

(二)答辩

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三)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答辩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看学历以及相关从业年限、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体检

应聘人员接到体检通知后,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等相关要求参照汶上县教师招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福利待遇

工资面议。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保,提供免费住宿及生活补贴,定期为教职工量做校服,每年一次健康查体,教师职称评定享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汶上县经济开发区泉河大道1999号

微信公众号:中都技工学校

展开阅读全文

济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2023-11-08,全文共 3283 字

+ 加入清单

济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鲁人社发〔2015〕6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济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竞争方式择优产生岗位聘用人选的用人方法。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竞聘上岗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逐步构建起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第四条 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

第五条 竞聘上岗应当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情况和考核结果为基本条件,采取适合单位以及岗位特点的办法进行。

第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一般按现聘岗位类别进行竞聘。根据工作需要,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相互转岗竞聘相应岗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竞聘的,须从严掌握。

第七条 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空缺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第二章 竞聘范围

第八条 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为单位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一)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的;

(二)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的;

(三)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

(一)确定涉密岗位人选;

(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首次确定岗位的;

(三)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订合同的;

(四)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向低等级岗位调整的;

(五)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的;

(六)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竞聘条件

第十一条 参加竞聘上岗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现聘岗位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首次聘用到高一层级最低等级不满一个聘期的,一般不得参加上一层级或同层级上一档的竞聘。

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

第十三条 工勤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一)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考核);

(二)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一般实行逐级竞聘。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层次人才,可越一级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竞聘。越级竞聘必须从严掌握。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竞聘两类岗位。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管理岗位人员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后,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两年内(含考核基本合格年度)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工作人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工作人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工作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第四章 竞聘程序

第十八条 竞聘上岗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九条竞聘上岗应结合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同行评议、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价、技能水平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拟定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应当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竞聘结果的公示范围应与竞聘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二条 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首次聘用到高一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聘用在该层次的最低等级。

第二十三条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要在20个工作日内将聘用结果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按照约定的岗位目标、职责、聘用期限进行管理,对所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事业单位负责人、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聘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应成立5人以上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具体负责对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领域、行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竞聘上岗实行回避制度。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竞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工作机构成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外聘专家、本单位同行在组织实施竞聘上岗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竞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 严肃竞聘上岗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其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竞聘结果客观公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机关工勤人员和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原济宁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争聘用的指导意见》(济人字〔2008〕9号)同时废止,事业单位其他有关岗位竞聘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4月份济宁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报考指南

2024-03-27,全文共 2636 字

+ 加入清单

一、报名范围

凡在我省工作、生活的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3个月以上)均可按规定的测试时间,报名参加测试。

特别提醒:根据《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高校学生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测试采用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8:30—4月10日24:00,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预报名,首次登陆需要进行注册。具体流程为:登录账号→报名入口→山东→我要报名→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服务中心→测试时间→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所在单位一栏填写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信息核对→报名成功(此处显示报名成功仅为信息上传成功,还需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考生依据相应测试日期任务进行报名,个人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版照片,规格为390×567像素,支持JPG/JPEG/PNG格式,1M以内。要求清晰、端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参照证件照标准),该照片为准考证照片。考试当天现场采集照片为证书照片,采集后照片后期不能修改,请合理着装。

(2)“从事职业”一栏选择考生目前所从事职业,无对应项的考生选择“社会其他人员”。“所在单位”一栏填写考生单位名称,未参加工作的考生填写家庭住址。

(3)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填写报名信息时,考生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一栏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能够收到短信验证码的手机号码(此项报名成功后无法修改)。

(4)报名完成后,请考生通过报名网站上方“报名查询”及时查看个人报名情况,如有审核不通过或者审核待修改信息,请及时处理。缴费截止后未及时修改的系统自动取消报名信息。测试机构向省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确认提交考生信息后,信息不予更改。

三、测试费用及缴费时间、流程

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次50元。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将在4月12日收到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的缴款码,考生须在4月12日—4月16日17:00使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缴款码”在“山东非税统缴平台”或非税代收银行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时间结束后缴款码作废不再安排测试。具体缴费流程为:微信关注“山东财政”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非税缴费→按缴款码→输入20位缴款码→下一步→确认缴费→选择微信、支付宝或银行柜台现场缴费→缴费成功。缴款码短信可能会被手机防骚扰功能拦截,没有收到缴款码短信的考生请查找手机的拦截信息或与测试中心联系。应试人完成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如本人弃考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不予退款。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请在4月22日开始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入后在页面上方点击“准考证打印”,完成准考证打印。

五、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测试方式:本次测试按照国家语委规定,从2023年4月1日起启用新的测试系统进行测试。采用人脸防作弊系统,考生需配合测试站采集人脸信息后方能登录考试。同时新规程取消了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考生在信息采集时,由系统随机分配考试机位和考试试卷,请各位考生做好充分的测前准备。题型包括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命题说话。第四道命题说话有2道题目,考生需在测试环节中自主勾选,否则默认为第一道题,考生勾选后有30秒的时间准备(不得使用纸笔),说话时长为3分钟。

2.测试时间:考生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请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报到。信息采集现场需刷身份证,请考生考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3.测试地点:济宁教育学院(济宁市金乡县中心东路39号),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周边环境及乘车路线,合理安排交通,提前到达考点,避免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等原因耽误考试。

4.测试流程为:考生报到→核对证件→候测→信息采集→测试→离场。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1.成绩查询: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左右(如有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查询。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和微信小程序获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纸质证书领取:请测试合格需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纸质证书的考生,及时关注济宁市教育局官网(/)、济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济宁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证书领取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济宁教育学院培训处领取,或采用邮寄到付方式领取。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不组织相关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服务中心(原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办授权的济宁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定点机构,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工作,切勿轻信社会上各种非法中介和个人“助考”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本次测试不限定报名数量。

2.考生应严格遵守测试纪律。考生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所在单位。

3.考生要对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济宁市语委办或测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7—2317726;0537—6560020。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济宁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报考通知

2023-12-21,全文共 2585 字

+ 加入清单

济宁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方案

为满足广大考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社会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做好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测试时间安排

济宁市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安排4期,分别安排在1月、3月、4月、5月。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名范围

凡在我省工作、生活的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3个月以上),均可按规定的测试时间,报名参加测试。

特别提醒:根据《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高校学生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测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预报名,首次登陆需要进行注册。具体流程为:登录账号→报名入口→山东→我要报名→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测试时间→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所在单位一栏填写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信息核对→报名成功(此处显示报名成功仅为信息上传成功,还需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考生依据相应测试日期任务进行报名,个人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版照片,规格为390×567像素,支持JPG/JPEG/PNG格式,1M以内。照片要求清晰、端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参照证件照标准)。

(2)“从事职业”一栏选择考生目前所从事职业,无对应项的考生选择“社会其他人员”。“所在单位”一栏填写考生单位名称,未参加工作的考生填写家庭住址。

(3)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填写报名信息时,考生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一栏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能够收到短信验证码、缴款码的手机号码(此项报名成功后无法修改)。

(4)报名完成后,请考生通过报名网站上方“报名查询”及时查看个人报名情况,如有审核不通过或者审核待修改信息,请及时处理。缴费截止后未及时修改的系统自动取消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间,个人信息可通过“修改/删除”按钮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

(5)测试前一周左右,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入后在页面上方点击“准考证打印”,完成准考证打印。

四、测试费用标准及缴费流程

1.费用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次50元。

2.缴费流程: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收到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的缴款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流程为:微信关注“山东财政”公众号,选择微服务→非税缴费→按缴款码→输入20位缴款码→下一步→确认缴费→选择微信、支付宝或银行柜台现场缴费→缴费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时间结束后缴款码作废不再安排测试。缴款码短信可能会被手机防骚扰功能拦截,没有收到缴款码短信的考生请查找手机的拦截信息或与测试中心联系。应试人完成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如本人弃考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不予退款。每期测试缴款码发送时间、缴费时间见测试时间安排。

五、测试方式、流程

1.测试方式:本次测试按照国家语委规定,从2023年4月1日起启用新的测试系统进行测试。采用人脸防作弊系统,考生需配合测试中心采集人脸信息后方能登录考试。同时新规程取消了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考生在信息采集时,由系统随机分配考试机位和考试试卷,请各位考生做好充分的测前准备。题型包括读单音节字、读多音节字词、朗读短文、命题说话。第四道命题说话有2道题目,考生需在测试环节中自主勾选,否则默认为第一道题,考生勾选后有30秒的时间准备(不得使用纸笔),说话时长为3分钟。

2.测试流程为:考生报到→核对证件→候测→信息采集→测试→离场。

3.请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报到。信息采集现场需刷身份证,请考生考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1.成绩查询: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如有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查询。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moe.gjzwfw.gov.cn/)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纸质证书领取:请测试合格需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纸质证书的考生,及时关注济宁市教育局官网(/)、济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济宁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证书领取公告,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济宁教育学院培训处领取。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不组织相关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办授权的济宁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定点机构,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工作,切勿轻信社会上各种非法中介和个人“助考”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

2.考生应严格遵守测试纪律。考生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3.考生要对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济宁市语委办或测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7—2317726;0537—6560020。

济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山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2023-12-08,全文共 1378 字

+ 加入清单

2024山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级职称

医士(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护士(师):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024山东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查询

展开阅读全文

2023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辅警人员招聘公告

2023-10-30,全文共 3123 字

+ 加入清单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扎实推进“平安兖州”建设,根据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一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辅警共22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说明》(附件1)。

二、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3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有特殊技能和部队退役的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身高1.6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觉、嗅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优先招聘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及子女。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附件6)。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招聘简章内容,自愿报名。

(一 )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495759334@qq.com。

1、邮件标题:姓名+手机号

2、邮件内容(以下内容用同一个压缩包发送):

①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同一个页面上、JPG或PDF格式);

② 户口簿的户主页(标明户口性质的那一页)、索引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扫描件(以上三页扫描到同一个页面上、JPG或PDF格式);

③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或证明、特殊技能证书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④ 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⑤ 其他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⑥ 1寸近期彩照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⑦ 填写完整的附件2(个人简历和亲属栏严格按备注要求填写)、附件3、附件7(excel或word版);

⑧ 附件6《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扫描件(如需要)(JPG或PDF格式)。

⑨ 附件4《诚信承诺书》附件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签字捺印后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2日。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5、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听通知携带身份证、附件5《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原件、附件4《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基本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到达比例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处置、形象气质、岗位适应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

(三)体能测评。共测评三项内容,分别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因体检和政治

考核不合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致使拟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考核。

七、录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手续,派遣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辅警岗位工作。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被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正式聘用后,月应发工资为3700元左右(含单位、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动态调整,经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人员每年月工资增加100元,聘用期间,发放制式辅警服装,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13705370940

附件:

1、《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说明》

2、《招聘报名登记表》

3、《就业人员登记表》

4、《诚信承诺书》

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6、《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7、《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展开阅读全文

山东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通知

2023-10-31,全文共 1698 字

+ 加入清单

山东省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我省地方财政,在已有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800元。省财政对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补助比例按照鲁政发〔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解决。调整后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的标准为:抗战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2800元,其他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2300元。

三、对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50元,提至每人每年9450元。中央和省财政对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补助比例按照鲁政发〔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解决。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提至每人每年10080元。中央和省财政对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补助比例按照鲁政发〔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解决。

五、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军人(含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等)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提至每人每年10080元。中央和省财政对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补助比例按照鲁政发〔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解决。

六、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540元,提至每人每年8280元。

七、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40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88元。中央和省财政对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补助比例按照鲁政发〔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解决。

八、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补贴标准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年113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年1021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中央财政按上述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省级负担。

九、此次调整标准所需中央财政核拨资金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另行下达。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资金,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要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优化工作方式、提高确认质效,进一步夯实优抚数据基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附件:

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2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微山气象局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2024-03-18,全文共 824 字

+ 加入清单

2024微山气象局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社厅等11部门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工作要求,微山县气象局见习基地拟公开招募1名见习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见习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3、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基地管理;

5、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服从见习基地工作安排;

6、已见习过人员不可重复见习,在校在读学生不可参加见习。

7、正在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及本人为企业法人、股东或个体经营者不得参加见习。

02 |报名程序

1、符合招募条件的见习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个人页)、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微山青年见习基地就业见习报表三份(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自我推荐书等材料到见习基地报名(报名表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

2、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多于该见习岗位的,由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进行双向选择。

3、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22日。

4、见习人员确定后,由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5、见习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类、文学类专业优先录取)。报名地址:昭阳街道创达大厦C座6楼,联系方式:8268121。

03 |见习待遇

见习期限原则上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按规定发给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见习期间见习基地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病或已落实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需向见习基地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见习基地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并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

04 |见习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见习基地对见习期满人员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并出具《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

2024年3月1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兖矿新里程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信息工程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3-12-11,全文共 2386 字

+ 加入清单

兖矿里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护理信息工程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兖矿新里程总医院是新里程健康集团旗下医院。前身是兖矿集团总医院,创建于1972年,坐落在“孔孟之乡”山东省邹城市,是当地唯一一家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是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医院、济宁东部区域医疗中心、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及国家矿山救护中心兖州分中心。

医院设院本部、东院区,下辖7家直属分院、9家直属卫生服务站,总床位近2000张。医院整合现有学科体系,本部重点提升急危重症、疑难病例的诊疗能力,东院区着力提升健康管理、慢病防控与康复治疗的能力;在本部、分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内生型三级诊疗体系中,全力打造“防控治康养”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医院着力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肿瘤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中心、健康管理中心8大中心,其中,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已通过国家级标准版认证。

医院职工可享受国科大平台医教研资源,包括职称评定、课题申请、学术基金申请、科研奖项申报、学术进修与培训等。

医院拥有世界最新款瓦里安Halcyon速锐智慧放疗加速器、德国西门子3.0T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美国通用宝石能谱CT、西门子大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西门子多排螺旋CT、多座高压氧舱、全自动分析生化仪等高端医疗设备1500余台(件)。

医院与北京阜外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上海中山医院、上海瑞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台湾长庚医院、新西兰国立奥塔哥大学威灵顿医学院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协作关系。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百家“三好一满意”示范医院、全国十佳优秀企业医院、全国诚信示范医院、山东省省管企业文明单位、全国医院擂台赛总决赛最佳管理奖等荣誉称号。

新里程健康集团是国内医疗健康领域的改革者、创新者和引领者,以医疗服务为集团发展引擎与产业入口,构建医疗集团、康养集团、医药集团和保险公司的“四位一体”健康产业格局。新里程健康集团是国科控股旗下的大健康产业平台,拥有新里程股份(002219)、新里程医疗、新里程康养、独一味制药、爱心人寿保险等专业平台,在全国近20个省份控股管理近40家二甲以上医院和200家基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30000张。

兖矿新里程总医院秉承“让人人享有更美好的健康服务”的使命,将致力于成为医教研协同发展的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及应用基地,努力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鲁西南一流研究型三甲医院。

一、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信息工程岗位为在编正式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护理岗位为劳务派遣制员工,缴纳五险。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并根据医院科室绩效考核执行相关待遇。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如有变动,以医院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

(二)报名材料

1.《兖矿新里程总医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可登录医院官网下载填写,电子版需word格式、并在表中附电子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的所有学历)、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4.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已通过考试未发证书人员请上传考试通过成绩单)。

5.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荣誉证书。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兖矿新里程总医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电子版以“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按照应聘岗位发送至相应邮箱。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兖矿新里程总医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电子版以“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按照应聘岗位发送至相应邮箱。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要填写所在单位全称。

2.应聘人员只能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并确保考试时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通过后,已提交的个人资料及应聘信息将无法更改。

4.网上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过程中及时登录个人邮箱关注审查状态,如未能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医院要求及时补充资料,视为审核不通过。

5.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加入招聘QQ群,及时查看群消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填写错误或通信不畅等情况,造成报名失败或无法考试的,视为放弃应聘或录用资格。

6.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未按要求填报或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医院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及录用

(一)考试

按岗位特点、专业等组织考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医院将结合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前医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医院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

(三)公示

医院综合考虑岗位需要、人员素质、资格复审和体检等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聘录用人员名单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用通知,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件:兖矿新里程总医院应聘信息登记表

展开阅读全文

济宁领失业金人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2024-03-12,全文共 617 字

+ 加入清单

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一、受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不再纳入补贴范围。

二、申请材料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服务大厅中“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阅读《技能提升申请须知》后据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即时审核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中。审核不通过的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查询”模块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受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343244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济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系统

(办理网址:http://117.73.253.202:8089/skillsUpgrading/skillsUpgradingApply.jsp

现场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7号窗口。

展开阅读全文

济宁特困人员供养指南

2024-03-08,全文共 1791 字

+ 加入清单

济宁特困人员供养指南

一、保障范围

凡具有济宁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这三个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1)特困人员;(2)60周岁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二、申请程序

审核确认特困人员供养待遇按村(居)民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和审核、县级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实施。审批权下放后,按村(居)民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

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乡镇(街道)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主动帮助申请。

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对申请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初评,提出审核意见。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乡镇(街道)对拟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街道)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对确认为特困人员的,乡镇(街道)应当为其建立救助供养档案,自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

对不予确认为特困人员的,乡镇(街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三、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乡镇(街道)对批准的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确定照料护理档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依据6项指标综合评估: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认定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含3项)以下指标不能达到的,认定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含4项)以上指标不能达到的,认定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四、供养形式

特困人员供养形式分为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评定为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五、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29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061元。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供养金的基本生活费发放给其个人,供养金的照料护理费可以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统筹使用,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发放给受委托的单位、个人或者购买服务,用于向供养人员提供日常照料或者生病护理服务。

六、联系方式

咨询监督电话:0537-2250706(济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办公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省运会指挥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电话:

任城区:0537-5661590

兖州区:0537-3433307

曲阜市:0537-6570870

泗水县:0537-4298908

邹城市:0537-5258386

微山县:0537-8222744

鱼台县:0537-6227776

金乡县:0537-8716504

嘉祥县:0537-6987214

汶上县:0537-7296041

梁山县:0537-7618016

高新区:0537-3255623

太白湖:0537-6537028

经开区:0537-698172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