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4,全文共 344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细则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4号)、《鹤山市中小学生转学办理指引》等文件精神,结合址山镇一年级招生方案,现制定址山镇2024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转学办理细则。
一、学生转学的相关文件规定
全国学籍管理、广东省学籍管理细则对学生转学作了相关的规定,学籍必须实行“籍随人走”的要求,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
续的学生入学,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根据《广东省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2)的通知》(粤教基函[2017]125
号)、广东省教育强镇(街)
指标体系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鹤山市教育局关于办理转学手续的通知规定,各学校不得超班额接收转入学生,小学规定每个班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
45 人(小学班额≤45 人),已满班额的班级原则上不得再接收转入学生。已在镇内各公办学校就读学生本学期原则上不办理镇内转学手续。
二、申请转入资料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共 3 日)。
家长要在该时 间段内到址山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作资料登记并提交申请转入登记表,逾
期不受理。请家长先在鹤山市址山镇址山小学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表格,根据公示的学位情况填好表格再到中心小学交资料。
工作日办理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
接受学籍业务办理地点:址山镇新莲村委会南兴村旁旧址山小学,中心校办公室
接受学籍业务办理人员:郑老师,电话:8655402
三、转入申请办理须知
(一)址山镇公办小学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学生转入申请,空余学位情况将对社会公示。
(二)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一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
(三)址山镇内转学规定:
1.已在址山就读的学区生按学区就近入学,不办理转入非学区的转学。
2.已在址山就读的政策性照顾生及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入学时统筹安排的学校就读,不办理镇内转学。
3. 经统筹安排转入址山就读的转学学生,不再办理镇内转学。
4.在址山就读的学生因就读期间户籍再迁到其他学区,在对应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转学申请,但只限到对应学区学校,学位额满截止。(学区的划分参照《鹤山市址山镇
2023 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请在鹤山市址山镇址山小学微信公众号查阅)
四、学生转学办理程序
(一)转入址山镇内小学就读的办理程序
1.学生到预读学校所在镇中心小学落实学位,申请转入镇内公办小学每生限报 2
间,如申请转入镇全部小学学位已满,需等待下一学期申请转学时是否有空余学位。
2.预读学校对应年级有学位时,按以下程序办理:学生向预读学校所属镇中心小学递交申请转学材料→预读学校所属镇中心小学审核并加意见→址山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接收
→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办理注册入学→接收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转接。
3.《2024年春季学期拟接收学生名册》经教育局审核同意接收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以电话、书面、短信等多种形式告知家长接收结果(包括没有被接收的学生),并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出址山镇外小学就读的办理程序
1.到址山镇外预读学校落实学位。
2.预读学校和预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接收后,到原就读学校填写《2024年春季转出学生名册》,由转出学校上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完成电子学籍转接。
五、申请转入学生需提交的资料及格式要求
(一)户籍生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学生原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 统打印,并加盖原学校公章)。
2.《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申请理由”中“申请人”要学生签名,并填写日期;“学生家长确认意见”中家长签名,并留两个以上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
3.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 件上签名盖学校公章,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户主页在同一张 A4
纸正面上、报名对象页和父(母) 页在同一张 A4 纸背面上,报名对象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报名对象的出生证明。
(二)政策性照顾生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原
学校公章),交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需要学生和家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政策性照顾生相对应的军人证明、人才证书、经济证明、领养证明等;异地务工人员子的居住证明、社保凭证等;外国籍学生要提供学生护照、本地监护人证明及身份资料、学生出入境记录、出入境有效日期等。
2.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盖学校公章,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可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原学校公章),交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
2.《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申请理由”中“申请人”要学生签名,并填写日期;“学生家长确认意见”中家长签名,并留两个以上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
3.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 件上签名盖学校公章,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户口簿复印首 页和户主页在同一张 A4
纸正面上、报名对象页和父(母) 页在同一张 A4 纸背面上,报名对象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报名对象的出生证明。
4.提供参加积分的材料
(1)居住证明(※址山镇外江门市内的家长到常住地社区或村居委写居住证明;※江门市外的家长到址山派出所出具证明);
(2)社保凭证(在址山镇购买的社保流水);
(3)就业证明,一可提供现址山镇内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的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用工合同,
二可提供鹤山市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执照或者到申请时为止在鹤山市 连续纳税 1 年的证明;
(4)鹤山市志愿服务相关证明;
(5)填写《附 件 1: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计分截止时限: 2024 年 1 月 7 日。
注: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转入公办学校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以上资料除居住证明和社保交原件外,其余证件上交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原件以作查验,递交的资料恕不退回。
六、工作办理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申请转入的学生原则上按户籍(居住地)就近入学。若户籍(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对口学校学位不足,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学位情况全镇统筹安排。
(二)统筹安排优先顺序为:①户籍生;②政策性照顾生;③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中心校在登记时间结束后,根据以上三类学生从①-②-③的顺序安排学位。户籍生按户口迁入先后顺序排队,如迁入时间相同则学区生优先,如迁入时间、学区相同则出生日期在前者优先。政策性照顾生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积分高低安排入学,若积分相同则出生日期在前者优先。
(三)学校受理转学申请时,要做到公平、公正、合规、合理,对于接收的转学学生,要指导督促其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对于未能接收的拟转学学生,学校必须要有明确的理据,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
(四)学校要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学籍资料,不能随意接收存在“问题学籍”学生的资料登记,如出现有问题学籍的学生必须先处理好学籍问题再申请转学。
(五)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及时完成学籍系 统上的转学办理手续。学校不能接收未经鹤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学生。
(六)我市转学办理时间统一为:学期结束前两周和新学期开学后两周申请办理,请各学校严格按照办理时间完成申请转学。
七、本细则由址山镇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 1: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附件 2:2024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址山户籍学生)
附件 3:2024 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扫描二维码下载申请表和积分表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2024 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
(址山户籍学生)
2024 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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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全文共 1462 字
+ 加入清单申请转入学生需提交的资料及格式要求
一、户籍生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学生原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 统打印,并加盖原学校公章)。
2.《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申请理由”中“申请人”要学生签名,并填写日期;“学生家长确认意见”中家长签名,并留两个以上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
3.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 件上签名盖学校公章,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户主页在同一张 A4 纸正面上、报名对象页和父(母) 页在同一张 A4 纸背面上,报名对象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报名对象的出生证明。
二、政策性照顾生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原 学校公章),交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需要学生和家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政策性照顾生相对应的军人证明、人才证书、经济证明、领养证明等;异地务工人员子的居住证明、社保凭证等;外国籍学生要提供学生护照、本地监护人证明及身份资料、学生出入境记录、出入境有效日期等。
2.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盖学校公章,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可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原学校公章),交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
2.《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申请理由”中“申请人”要学生签名,并填写日期;“学生家长确认意见”中家长签名,并留两个以上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
3.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 件上签名盖学校公章,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户口簿复印首 页和户主页在同一张 A4 纸正面上、报名对象页和父(母) 页在同一张 A4 纸背面上,报名对象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报名对象的出生证明。
4.提供参加积分的材料
(1)居住证明(※址山镇外江门市内的家长到常住地社区或村居委写居住证明;※江门市外的家长到址山派出所出具证明);
(2)社保凭证(在址山镇购买的社保流水);
(3)就业证明,一可提供现址山镇内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的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用工合同, 二可提供鹤山市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执照或者到申请时为止在鹤山市 连续纳税 1 年的证明;
(4)鹤山市志愿服务相关证明;
(5)填写《附 件 1: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计分截止时限:2024年 1 月 7 日。
注: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转入公办学校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以上资料除居住证明和社保交原件外,其余证件上交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原件以作查验,递交的资料恕不退回。
附件 1: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附件 2:2024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址山户籍学生)
附件 3:2024 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扫描二维码下载申请表和积分表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2024 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
(址山户籍学生)
2024 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鹤山市宅梧镇2024年春季小学生转学办理细则
2024-01-05,全文共 998 字
+ 加入清单一、办理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0日(逾期不办理)
二、办理对象:
三、转学条件:
(一)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三)六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四、申请转学材料要求:(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一)《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宅梧小学提供,一式两份)
(二)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父母页(要求用一张A4纸双面复印)
说明:若学生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学生的出生证。
(三)《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学校从全国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四)其它证明材料: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需要提供:居住证、社保凭证、政策性照顾生材料、就业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资料。
五、办理程序:
(一)转入宅梧镇就读的办理程序:
1.学生家长于工作日到宅梧小学(龙老师 电话:18027858875)落实学位,如果学位已满,需等待下一学期申请转学时是否有空余学位;
目前宅梧小学转学空余学位公示:
2. 对应年级有学位时,按以下程序办理:学生家长向宅梧小学递交申请转学材料→宅梧镇中心小学加意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接收→宅梧小学通知家长办理注册入学→宅梧小学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转接。
3.若申请转入学生人数多于空余学位,由学校统筹安排,统筹优先顺序为:①户籍生;②政策性照顾生;③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登记时间结束后,根据以上三类学生从①→②→③的顺序安排学位。
户籍生按户口迁入先后顺序排队,如迁入时间相同则本次先递交申请资料的优先;若安排户籍生后仍有学位剩余,政策性照顾生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本次递交申请资料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二)转出到宅梧镇外小学就读的办理程序:
1.到宅梧镇外预读学校落实学位;
2.预读学校和预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接收后,到原就读学校填写转学学生名册,由转出学校上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完成电子学籍接续。
六、注意事项
需要办理手续的家长,请于工作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到宅梧小学递交材料。
鹤山市宅梧镇中心小学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鹤山市中小学转学咨询电话表
鹤山市龙口镇小学2024年春季转学办理指南
2024-01-05,全文共 1335 字
+ 加入清单龙口镇小学2024年春季转学办理细则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鹤山市中小学转学办理指引》要求,结合龙口镇实际,特制定《龙口镇小学2024年秋季转学工作细则》。
一、登记时间、办理流程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月2日——1月10日(工作日)。
(二)登记办法
申请转入龙口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到龙口镇中心小学办公室登记资料(提交转入登记表),逾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龙口镇中心小学(0750)-8738996
(三)流程
1.根据公布学位情况,查看相应年级有无学位。
2.按照本细则要求备齐所有资料(申请表及积分表填写的家长,请到龙口镇中心小学办公室领取或在“魅力龙口”公众号下载)。
3.到龙口镇中心小学办公室递交申请资料(同时带备资料原件)。
4.资料审核。
5.结果公示。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协华小学门口公告栏和协华小学公众号进行接收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结束后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二、办理须知
(一)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学生转入申请。原则上镇内不转学,不接收鹤山市内其他镇户籍学生。
(二)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一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
(三)可申请转入的对象规定
1.龙口镇户籍尚在龙口镇外上学的适龄儿童(新迁入龙口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
2.非鹤山市户籍符合借读条件(见附件2)的有正规学籍学生。
3.龙口镇属企业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子女经龙口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龙口镇组织人事办公室核定,可按高层次人才子女处理。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龙口购房并已经办理了居住证、非鹤山市户籍且有正规学籍的学生(与其他普通借读生一样申请)。
(四)转入需提交的材料
户籍生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借读生(即附件2中序号1—8中所列的学生)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4.其它材料(按照附件2要求)。
递交的资料恕不退回(资料原件当面验核后退回给家长)。请按照附件4要求提交资料。
三、其它
(一)如遇到申请转入学生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数时,借读生要实行积分竞争。(见附件1)
(二)学位安排优先顺序及其他办理规定按照附件3要求办理。
(三)未有学位安排的处理办法:用上述办法处理后,如学位已满,则剩下的学生不能再办理转入,未有学位安排的学生需在下学期重新登记资料并排队。
(四)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转入公办学校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龙口镇中心小学转学咨询电话:8738996
联系人:朱老师、简老师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五 上午8:00-11:15、下午2:30-4:30
附件:
1.附件1:(2024年春季龙口镇小学转学)借读生积分表.docx
鹤山市共和镇公办学校2024年春季转学办理指南
2024-01-05,全文共 1798 字
+ 加入清单鹤山市共和镇公办学校2024年春季转学办理细则
根据《鹤山市中小学生转学办理指引》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共和镇的招生细则,为使我镇插班入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制定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工作细则。
一、申请及填表时间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4日到各学校门卫室扫码领取《鹤山市共和镇公办(中学)小学转学申请表》及《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也可以直接关注共和镇各学校订阅号识别二维码领取),下载表格填写完整相关内容,中学提交到共和中学,小学到中心小学提交资料验核。企业人才子女先到镇经发办进行报名,由镇相关部门审批,资料同时提交到镇经发办,逾期不受理。
二、插班入学原则、学区划分原则、招生对象及招生顺序
(一)插班入学原则
1.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五条规定,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班额超过省定标准的年级不能再接收学生,起始年级(一、七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六、九年级)第二学期不接受转学插班。2024年春季可申请插班年级有:详见附件1。
①共和中学:七年级、八年级;
②共和镇中心小学: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③鹤山工业城第一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
④平岭小学: 二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2.已经在本镇公办小学就读的学生不接受申请。
3.学区划分:参考《2023年秋季鹤山市共和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原则》的学区划分为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
1.优待政策性照顾生;
2.共和镇户籍生;
3.政策性照顾生;
4.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企业人才子女,由鹤山工业城统筹;
5.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中学:
1.优待政策性照顾生;
2.共和镇户籍生;
3.政策性照顾生;
4.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企业人才子女,由鹤山工业城统筹;
5.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对象及统筹安排先后顺序
1.统筹安排优先顺序如下:
①优待政策性照顾生;
②共和户籍生;
③政策性照顾生;
④企业人才子女;
⑤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2.说明:优待政策性照顾生由市统筹安排;共和户籍生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户籍迁入时间统计至2024年1月4日;政策性照顾生年龄由大到小进行排序,政策性照顾生情况表见附件2;企业人才子女由鹤山工业城(共和镇)审批,提供名单;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积分高低排序,积分表见附件3。
三、申请资料提交地点及审核时间
(一)中学资料提交地点及审核时间
1.2024年1月 8日上午8:30-11:30到共和中学门卫室;
2.审核时间:2024年1月 8日下午。
(二)小学资料提交地点及审核时间
1.地点:共和镇中心小学家长接待室(门卫旁);
2.审核时间:现场审核,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①共和镇户籍生审核时间:2024年1月 8日上午8:30-11:30。
②政策性照顾生:2024年1月10日。说明:若户籍生人数超出招生人数,此项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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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申请程序
1.提交资料;
2.资料审核;
3.资料公示;
4.上报审核;
5.公布插班生名单;
6.办理转学。
说明:若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入读资格。
五、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一)户籍资料【首页和户主页、父(母) 页、父(母)身份证,报名对象页。
(二)《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原学校公章)。(此项为必需资料,报名时上交原件)
(三)异地务工人员提交资料详见《鹤山工业城(共和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
(四)材料整理顺序为:《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表》——《积分表》——户籍资料——就业证明——计划生育备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
温馨提示:
1.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安排;
2.通知办理转学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不再补办。
3.安排学位后不服从安排、不办理转学的一年内不接受再次申请插班和安排学位。
六、中小学咨询电话
0750-8300885,0750-830501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件2:非鹤山市共和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提交资料明细表.docx
开平市2024春季学期转学办理时间
2024-01-05,全文共 345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时间:
办理程序:
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学校收集学生转学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进行登记,列出转学理由,将转学申请名单及申请资料,统一于2024年1月19日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出具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学校盖公章确认。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接收的转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纸质学籍和电子学籍),转入学校办理好相关转学手续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电子学籍转接(调档)。
每学期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一次转学手续,新学期开学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推荐阅读:开平市2024年中小学生春季学期转学最新政策
开平市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办理时间+程序+要求+规定
2024-01-05,全文共 945 字
+ 加入清单开平市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办理程序
(一)办理时间:
中小学生春季转学受理时间:
2024年1月8日-1月19日。
(二)办理程序:
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学校收集学生转学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进行登记,列出转学理由,将转学申请名单及申请资料,统一于2024年1月19日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出具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学校盖公章确认。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接收的转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纸质学籍和电子学籍),转入学校办理好相关转学手续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电子学籍转接(调档)。
每学期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一次转学手续,新学期开学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三)办理要求:
各镇(街)学校由中心学校统一收集送市教育局办理。各完(高)中、直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长师附小、碧桂园学校、金山中学三所民办学校由学校直接送市教育局办理。
(四)办理规定:
1、申请转入学生拟入读年级的平均班额在班额设置要求(小学≤45,初中≤50,高中≤55)内的,各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接收登记。如学生申请转入年级的平均班额已满,原则上不予登记,如必须登记,则统筹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2、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情况,申请转入的学生原则上按户籍就近入学。若户籍(居住地)所在招生区域的学校学位不足,学校应向群众说明情况,如必须登记,由中心学校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局直学校可直接做好登记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3、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及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能接收未完成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为进一步规范转学行为,切实保障转学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城区公办中小学校的转学申请采取部门联审制度,申请转学的学生资料将送往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经审核属实方取得申请转学资格,转学申请结果以学校通知为准。若经查核发现以虚假资料申请转学,将取消其转学申请资格。
5、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学生转学,必须严格控制班额情况,不得超班额招生,其他流程与公办学校学生转学规定一致。
鹤山市址山镇春季转学办理时间
2024-01-05,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鹤山市春季转学申请转入资料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共3日)。
家长要在该时间段内到址山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作资料登记并提交申请转入登记表,逾期不受理。请家长先在鹤山市址山镇址山小学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表格,根据公示的学位情况填好表格再到中心小学交资料。
工作日办理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
接受学籍业务办理地点:址山镇新莲村委会南兴村旁旧址山小学,中心校办公室
接受学籍业务办理人员:郑老师,电话:8655402
>>>推荐阅读:鹤山址山镇2024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转学办理细则原文
开平市2024春季学期转学申请材料有哪些?
2024-01-05,全文共 903 字
+ 加入清单申请资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
办理程序:
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学校收集学生转学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进行登记,列出转学理由,将转学申请名单及申请资料,统一于2024年1月19日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出具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学校盖公章确认。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接收的转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纸质学籍和电子学籍),转入学校办理好相关转学手续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电子学籍转接(调档)。
每学期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一次转学手续,新学期开学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要求:
各镇(街)学校由中心学校统一收集送市教育局办理。各完(高)中、直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长师附小、碧桂园学校、金山中学三所民办学校由学校直接送市教育局办理。
(四)办理规定:
1.申请转入学生拟入读年级的平均班额在班额设置要求(小学≤45,初中≤50,高中≤55)内的,各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接收登记。如学生申请转入年级的平均班额已满,原则上不予登记,如必须登记,则统筹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2.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情况,申请转入的学生原则上按户籍就近入学。若户籍(居住地)所在招生区域的学校学位不足,学校应向群众说明情况,如必须登记,由中心学校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局直学校可直接做好登记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3.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及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能接收未完成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为进一步规范转学行为,切实保障转学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城区公办中小学校的转学申请采取部门联审制度,申请转学的学生资料将送往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经审核属实方取得申请转学资格,转学申请结果以学校通知为准。若经查核发现以虚假资料申请转学,将取消其转学申请资格。
5.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学生转学,必须严格控制班额情况,不得超班额招生,其他流程与公办学校学生转学规定一致。
开平市2024年中小学生春季学期转学最新政策
2024-01-04,全文共 234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和《开平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规定(试行)》(开教办〔2017〕61号)的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中小学生春季学期转学的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一)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二)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
(三)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三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
(四)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需有我市户籍、当年参加我市中考,且中考成绩达到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分数线。原则上,高二第一学期后,不再受理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
(五)由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须具有我省户籍,并持有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
二、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办理程序
(一)办理时间:
中小学生春季转学受理时间:
2024年1月8日-1月19日。
(二)办理程序:
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学校收集学生转学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进行登记,列出转学理由,将转学申请名单及申请资料,统一于2024年1月19日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出具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学校盖公章确认。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接收的转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纸质学籍和电子学籍),转入学校办理好相关转学手续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电子学籍转接(调档)。
每学期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一次转学手续,新学期开学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三)办理要求:
各镇(街)学校由中心学校统一收集送市教育局办理。各完(高)中、直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长师附小、碧桂园学校、金山中学三所民办学校由学校直接送市教育局办理。
(四)办理规定:
1.申请转入学生拟入读年级的平均班额在班额设置要求(小学≤45,初中≤50,高中≤55)内的,各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接收登记。如学生申请转入年级的平均班额已满,原则上不予登记,如必须登记,则统筹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2.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情况,申请转入的学生原则上按户籍就近入学。若户籍(居住地)所在招生区域的学校学位不足,学校应向群众说明情况,如必须登记,由中心学校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局直学校可直接做好登记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3.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及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能接收未完成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为进一步规范转学行为,切实保障转学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城区公办中小学校的转学申请采取部门联审制度,申请转学的学生资料将送往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经审核属实方取得申请转学资格,转学申请结果以学校通知为准。若经查核发现以虚假资料申请转学,将取消其转学申请资格。
5.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学生转学,必须严格控制班额情况,不得超班额招生,其他流程与公办学校学生转学规定一致。
附:开平市中小学转学咨询电话
城区学校(小学) | 咨询电话 |
三埠中心学校 | 2395308 |
达德小学 | 2387219 |
新安小学 | 2286348 |
东河小学 | 2385996 |
中山小学 | 2385799 |
迳头小学 | 2033989 |
思始小学 | 2398257 |
星光小学 | 2211707 |
沿江西小学 | 2323732 |
西郊小学 | 2212893 |
培育小学 | 2239751 |
港口小学 | 2228281 |
祥龙学校 | 2368237 |
春华小学 | 2399905 |
长师附小(民办) | 2213660 |
长沙中心学校 | 2335523 |
谭宏帙纪念小学 | 2222337 |
幕村小学 | 2223334 |
梁金山小学 | 2286785 |
宝源小学 | 2378001 |
侨园路小学 | 2399681 |
澄江小学 | 2329850 |
长沙实验学校 | 2338681 |
翠山湖实验学校 | 2882293 |
风采实验学校 | 2289931 |
特殊教育学校 | 2399036 |
碧桂园学校(民办) | 2888323 |
城区学校(初中) | 咨询电话 |
忠源纪念中学 | 2257285 |
风采华侨中学 | 2325075 |
苍江中学 | 2361292 |
世界谭氏中学 | 2207301 |
东河中学 | 2397605 |
港口中学 | 2200360 |
新荻中学 | 2385375 |
开平市第七中学 | 2367820 |
翠山湖实验学校 | 2882293 |
风采实验学校 | 2289931 |
特殊教育学校 | 2399036 |
金山中学(民办) | 2227728 |
高中阶段学校 | 咨询电话 |
开平市第一中学 | 2611831 |
开平市第二中学 | 2732846 |
开平市开侨中学 | 2360281 |
开平市长师中学 | 2398608 |
开平市教伦中学 | 2628002 |
开平市忠源纪念中学 | 2257285 |
开平市风采华侨中学 | 2325076 |
开平市风采中学 | 2330166 |
乡镇 | 乡镇学校 | 咨询电话 |
水 口 | 水口中心学校 | 2730270 |
沙冈中学 | 2202023 | |
庆扬中学 | 2712518 | |
开平市第二中学 | 2733073 | |
月 山 | 月山中心学校 | 2789297 |
沙 塘 | 沙塘中心学校 | 2882796 |
苍 城 | 苍城中心学校 | 2821831 |
开平市第八中学 | 2822256 | |
龙 胜 | 龙胜中心学校 | 2857226 |
大 沙 | 大沙中心学校 | 2899461 |
马 冈 | 马冈中心学校 | 2877419 |
开平市第四中学 | 2877417 | |
塘 口 | 塘口中心学校 | 2672922 |
赤 坎 | 赤坎中心学校 | 2612302 |
开平市第六中学 | 2612340 | |
百 合 | 百合中心学校 | 2510845 |
蚬 冈 | 蚬冈中心学校 | 2522565 |
金 鸡 | 金鸡中心学校 | 2558378 |
赤 水 | 赤水中心学校 | 2577216 |
开平市第五中学 | 2579750 |
市教育局 | 咨询电话 |
2216505 | |
2289291 | |
2289297 |
蓬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指引
2024-01-04,全文共 2216 字
+ 加入清单一、办理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15日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申请方式
(一)区直学校的转学由蓬江区教育局负责办理,采用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
(二)各镇(街)学校的转学由镇(街)中心学校负责办理,采用线下办理的方式进行(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见第五点)。
三、区直学校转学办理流程
(一)排队取号。有转学需求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家长,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5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蓬江区教育局门卫室排队领取顺序号。
(二)递交申请资料。领取到顺序号的家长,按照号码上显示的时间和顺序,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蓬江区教育局一楼党员活动中心递交申请(申请条件和申请资料见附件)。
(三)资料核查。家长递交的申请资料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申请条件,家长签字确认并领取受理回执。
(四)资料复核。家长所递交的申请资料将进一步提交至公安户政、人社、不动产信息登记中心等部门进行复核,核查工作预计在1月底完成,请家长耐心等待。经复核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区教育局将会电话通知家长取回申请资料;经复核后符合转学条件的,可等待学位分配。
四、学位安排
蓬江区教育局将根据申请转学的人数,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学位安排结果将在2月2日前由转入学校通过电话通知家长,转学通知书由转入学校派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服从接受教育局学位安排结果的,家长可在2月19日前开学注册时,携带转学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注册手续;不接受教育局学位安排结果的,蓬江区教育局不再另作学位安排。
五、咨询方式
附件:转入蓬江区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及所需资料清单
序号 | 对象 (条件)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户籍学生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 |
⑵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出生证 | |||
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公寓等);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 |||
⑷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2 | 现役军人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 现役军人为蓬江辖区内服役 |
⑵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⑶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⑸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3 | 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 在蓬江辖区内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
⑵人才证明 | 江门市人社局核发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或“人才绿卡” | |||
⑶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⑸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4 | 父(母)户籍在蓬江区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①转学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转学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 非江海区户籍 |
⑵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的出生证 | |||
⑶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5 | 父(母)购房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 父(母)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非江海区户籍) |
⑵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的出生证(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公寓等);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 |||
⑷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6 | 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 ⑴身份资料 | 转学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 适龄儿童父母为境外人士 |
⑵监护人资料 | ⑴境外人士:①转学对象父(母)委托蓬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成年人做监护人的委托书或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 | |||
⑵香港、澳门居民:提供转学对象或父(母)在蓬江区居住的居住证。 | ||||
⑶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7 | 暂住5年以上(含5年)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 父(母)同一方同时持有五年居住证和五年在蓬江区缴纳的社保 |
⑵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的出生证(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⑵居住证 | ①江门市以外:转学对象父(母)持有在蓬江区内连续不间断居住满五年或以上的《居住证》(从持有居住证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连续不间断五年或以上时间),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
②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转学对象父(母)须持有五年或以上的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蓬江区中心城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者父(母)在蓬江区共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 ||||
⑶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在蓬江区连续不间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或以上的(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连续不间断五年依时缴交,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查询结果为准) | |||
⑷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说明:
1.蓬江区教育局负责办理区直学校的转学申请,各镇街中心学校办理相应镇街学校的转学申请;
2.转学学位将视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及各年级班额情况统筹安排;不以地段为主分配学位;
3.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4.区直公办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5.凡是转入年级班额超过规定班额的,则该年级不再接收转入申请;
6.咨询电话0750-3221287。
2024年新会区圭峰会城地区公办小学招生简章
2024-04-26,全文共 9166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对象
(一)年龄范围
年满六周岁(指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新生入学年龄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临时未取得户籍的儿童,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符合入学年龄规定的可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的原因,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凡报名时家长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发现,作如下处理: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小学就读。
(二)报读条件
1.房户一致(第一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及其直系亲属的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相关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件用途标注为“住宅”,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都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即适龄儿童的户籍必须在学区范围内,且其直系亲属相关不动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产权属父(母)100%拥有,或父母两人100%共有;
(2)产权属适龄儿童本人100%拥有,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其直系亲属100%共有;
(3)产权属父(母)与直系祖辈100%共有,或父母两人与直系祖辈100%共有;
(4)产权属直系祖辈100%拥有,且父母均在学校所属镇(街)无不动产(需提供区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所属镇(街)无名下不动产的证明);
(5)产权属直系祖辈与其全部或部分子女100%共有,同时适龄儿童的父(母)也是该不动产的共有人之一,且适龄儿童的父母均在学校所属镇(街)无不动产(需提供区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所属镇(街)无名下不动产的证明);如适龄儿童自出生办理入户起其户籍就在该不动产所对应地址,且户籍信息从未发生变更,则适龄儿童的父母无需提供区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所属镇(街)无名下不动产的证明;
(6)如圭峰会城地区适龄儿童在学区范围内的实际住所是租住区住建局的公房的,则所租公房必须是适龄儿童在圭峰会城地区的唯一居住地,需提供其父母或祖辈与公房管理所签订的有效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新会区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圭峰会城地区无名下不动产的证明;
(7)如适龄儿童的实际住所属拆迁户居住临时房的,均凭有效的拆迁合同佐证。
注:上述(1)至(5)项中共有产权不足100%的、(4)至(6)项中适龄儿童父母不能提供其在学校所属镇(街)无名下不动产的证明的【其中第(5)项,如适龄儿童户籍信息符合要求,则无需提供“无房证明”】,不属于房户一致(第一类)类别。
2.房户分离(第二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
以适龄儿童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为入学依据的,只安排户主的直系亲属入读,原则上同一地址每年只安排一个学位(双胞胎以上除外),同一地址其余适龄儿童按照无房无户类别学生安排学位。
适龄儿童直系亲属的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
以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不动产作为入学依据的(相关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件用途标注为“住宅”,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且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该不动产份额不能低于50%;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则相关不动产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产权属父(母),或父(母)与他人共有;
(2)产权属适龄儿童本人独有,或适龄儿童本人与他人共有;
(3)产权属直系祖辈,或直系祖辈与他人共有,且父母在圭峰会城地区无名下不动产(需提供由区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圭峰会城地区无名下不动产证明)。
注: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无房无户类别学生安排学位。
3.无房无户学生(第三类)
除政策照顾生以外,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其直系亲属的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均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具体需满足以下就读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户籍在新会区(圭峰会城地区以外)或其父(母)户籍在新会区,且其直系亲属在圭峰会城无名下不动产;
(2)父母委托新会区居民为监护人(或父/母在新会区就业或经商)并居住在新会区的外国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国外或港澳台人士);
(3)江门市以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新会区内居住满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至少在2023年9月1日前(含9月1日)由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签发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在新会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未中断)。家长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4)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指台山、开平、恩平以及鹤山)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新会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未中断)。
注:①对父(母)未在我区购房的蓬江区及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我区自2020年开始对其不再提供学位。
②父(母)不在境内工作或常住的境外适龄儿童,需同时提供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由新会区常住户籍居民承担该适龄儿童在新会区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
③符合无房无户学生类型中(1)类的适龄儿童,报读相关学校时,父(母)无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政策照顾生
1.现役军人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的子女;
3.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新会区一至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5.在新会区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在新会区以外、江门市内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顶尖、一级和二级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招生办法
实行分学区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并采用网上公开受理报名、学校结合实际现场核验报名资料的招生方式。各小学结合招生计划数,针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次按类别录取。其中,圭峰小学、文华小学、华侨实验小学的招生安排以后文为准。具体如下:
1.录取房户一致学生;
2.房户一致学生录取完毕后,如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再录取房户分离学生。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少于或等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多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3.房户一致和房户分离的学生全部录取完毕后,如学校还有剩余学位,继续录取无房无户学生。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少于或等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多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4.剩余学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的方式就读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
(1)圭峰小学面向圭峰会城地区新会大道以北片区符合条件的房户一致学生、房户分离学生招生,适龄儿童报读圭峰小学的入学条件需与报读学区学校的入学条件保持一致。如新会大道以南房户一致学生、房户分离类别适龄儿童已有哥哥姐姐在圭峰小学就读的,可选择报名参与圭峰小学电脑派位,同时放弃参与华侨实验小学电脑派位资格。学生报名总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学生报名总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录取,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具体负责学生录取和注册工作,对因学生不按时注册产生的空缺学位,按派位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学生依次递补。注册与补录安排均与新会区民办小学同步。未被录取的学生,参与原报名登记学校学位安排。
(2)华侨实验小学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提供1个班学位招收居住在圭峰会城地区的香港或澳门籍适龄儿童。
如父(母)为香港或澳门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总数多于该类学生的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录取;如父(母)为香港或澳门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总数少于或等于该类学生的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剩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录取父(母)为非香港或澳门籍的适龄儿童。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是招收文华小学学区范围内选择报读华侨实验小学的房户一致类别学生。
三是接收文华小学学区范围内选择报读文华小学而在电脑派位中未中签的房户一致类别学生。
四是接收未能入读文华小学的政策照顾生。
五是招收报读华侨实验小学的政策照顾生。
六是在完成以上五类学生的招生任务后,剩余学位面向圭峰会城地区新会大道以南片区的房户一致学生、房户分离学生招生,适龄儿童报读华侨实验小学的入学条件需与报读学区学校的入学条件保持一致。
学生报名总数少于或等于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学生报名总数多于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录取,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具体负责学生录取和注册工作,对因学生不按时注册产生的空缺学位,按派位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学生依次递补。注册与补录安排均与新会区民办小学同步。
(3)文华小学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房户一致学生。如报读文华小学的房户一致类别学生总数少于或等于该校的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如报名总数多于该校的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对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具体负责学生录取和注册工作,对因学生不按时注册产生的空缺学位,按派位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学生依次递补。未中签的房户一致学生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华侨实验小学。
二是房户分离学生。文华小学完成报读该校的房户一致类别学生的招生任务后,如有学位剩余,则继续录取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类别学生。如报名总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如报名总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对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具体负责学生录取和注册工作,对因学生不按时注册产生的空缺学位,按派位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学生依次递补。报读文华小学的房户分离类别学生也可以同时报读华侨实验小学,参加该校面向圭峰会城地区新会大道以南片区相关学生的电脑派位。不能入读文华小学和华侨实验小学的学生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三是无房无户学生。文华小学学区范围内无房无户学生,只能报读文华小学,未能入读文华小学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其他注意事项
1.确保政策照顾生学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江门市贯彻〈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2024年新会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指引》等文件精神,本指引所涉及的政策照顾生仍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针对不同学生类型,根据相关政策并结合学生的入学志愿安排就读学校或者结合志愿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保障特殊儿童入学权利
各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应保障居住或生活在圭峰会城地区的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其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全部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3.统筹安排因学校学区调整而导致兄弟姐妹就读不同学校的房户一致和房户分离类型学生入学
因学校学区自2020年重新调整而导致兄弟姐妹就读不同学校的房户一致以及房户分离类型学生,可在其哥(姐)所就读学校登记报名。其中,房户一致的学生可直接入读;房户分离的学生与学校现有学区内房户分离的学生入学权益均等。
备注:圭峰小学学生及平山小学、红卫小学原民办班学生的弟(妹)不在上述统筹范围内。
4. 统筹安排上一年度新会区纳税前30强的企业(集团,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核心骨干人员子女就读圭峰会城地区公办小学
为增强我区企业(集团)对各类紧缺人才的吸引力,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新会区纳税前30强的企业(集团,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具体名单以区职能部门提供为准)核心骨干人员可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与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统筹安排圭峰会城地区各小学教职工子女就读其父(母)任职学校。
为提高新会区义务教育学校对优秀教育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各学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工可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结合各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其今年入学的子女就读本人所任职学校。
6.统筹安排圭峰会城户籍的低保户子女入读学区学校
针对圭峰会城户籍的低保户子女,由圭峰会城中心小学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读学区学校。
7.统筹安排枢纽新城片区暂未划分学区的小区业主适龄直系亲属入读
为推动珠西枢纽新城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公共配套服务,满足该片区群众子女入学需求,华侨实验小学在按计划完成依次录取新生的同时,由区教育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该片区内暂未划分学区的小区业主适龄直系亲属入读。
8.入学材料认定时间有效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当日止
所有适龄儿童的入学材料认定有效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当日止(不含政策照顾生)。凡入学材料显示时间超过认定有效时间的适龄儿童,以网上报名结束当日前材料所显示的信息为依据确定学生所属生源类型。
9.统筹安排相关群体的入学需求
各校完成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由会城中心小学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可适当支持属地重点企业核心骨干职工子女、近两年受到区以上人民政府名誉表彰的先进人物或劳动模范的子女、符合市、区、镇(街)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确有特殊困难的适龄儿童等相关群体的入学需求。
三、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2024年圭峰会城地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网上预报名;
第二阶段:学校现场核验材料(圭峰小学除外);
第三阶段:电脑派位;
第四阶段:圭峰小学、文华小学、华侨实验小学新生注册及补录
第五阶段:其余公办小学房户一致和房户分离学生注册
第六阶段:入读他校的房户分离学生以及所有无房无户学生注册
针对适龄儿童入学条件中的圭峰会城地区户籍信息,将采取现场验证的方式进行核验。针对适龄儿童入学条件中的监护人不动产信息,将采取职能部门数据共享和现场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验。针对《广东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办理情况以及社保缴费记录,将主要通过职能部门数据共享的方式进行核验。相关适龄儿童家长在提交信息10个工作日后可自行登陆招生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修改报名信息。如系统显示报名信息处于待审核状态,则说明该生信息需经现场核验,家长可静候验证点学校的电话或短信通知。
如家长对系统显示的审核结果持有异议,报名期间可持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按指定时间到相关学校申请复核。
(一)网上预报名
1.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5月15日(星期三)下午5:00家长登录“新会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http://jmzsbm.jiangmen.cn/xhpt/wp/loginsignsxh.html或通过“相约新会”微信公众号底部“招生服务”栏目点击“小学报名”),根据平台的提示自行录入有关信息,资料提交后系统生成预报名条形码。家长可将预报名条形码另存至手机或打印,现场核验材料当日向学校出示。其中,各校“房户一致”学生和“房户分离”学生除申请报读学区所属学校外,新会大道以北的学生还可同时申报圭峰小学和华侨实验小学港澳融合班(该班只招收港澳籍儿童);新会大道以南的学生还可同时申报华侨实验小学或华侨实验小学港澳融合班(该班只招收港澳籍儿童)。
2.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读同一所学校的,所填报志愿必须一致。
注: 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会城地区公办小学张贴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报读条件、录取方式以及工作日程)。
(二)学校现场核验材料
1.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00—中午12:00,验证点学校现场核验不能通过职能部门数据共享进行审核的房户一致学生及房户分离学生材料。华侨实验小学同时现场审核华侨实验小学港澳融合班学生报名资料以及文华小学自愿报读华侨实验小学房户一致学生报名资料。其中,报读华侨实验小学港澳融合班的学生在核验材料工作当天带备相关资料到华侨实验小学现场核验:
(1)家长到指定学校,并带备以下材料:
①预报名条形码;
②适龄儿童个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同时携带《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境外适龄儿童提供个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港澳台地区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提供国外护照以及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原件及复印件,且相关材料的签发时间均在有效期以内;
③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证明”指不动产证或盖有区住建局备案章的购房合同,如相关不动产是二手房,必须以不动产证为准,不接受购房合同;如圭峰会城城区适龄儿童提交的不动产产权的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则该住所必须是适龄儿童在圭峰会城城区的唯一居住房屋,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由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会分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圭峰会城地区无名下不动产的证明;如圭峰会城地区适龄儿童在学区范围内的实际住所是租住区住建局的公房,则所租住的公房必须是适龄儿童在圭峰会城城区的唯一居住房屋,需提供其父母或祖辈与公房管理所签订的有效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会分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圭峰会城地区无名下不动产的证明);
④凡涉及祖辈不动产或祖辈租住的公房的,如户口簿不能显示直系亲属关系,需另外提供祖孙关系证明原件。
2.5月18日(星期六)下午2:00—下午5:30,验证点学校现场核验不能通过职能部门数据共享进行审核的无房无户学生报名资料:
无房无户学生家长到指定学校,并带备以下材料:
(1)预报名条形码
(2)身份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同时携带《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境外适龄儿童提供个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港澳台地区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提供国外护照以及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原件及复印件,且相关材料的签发时间均在有效期以内;父(母)不在境内工作或常住的境外适龄儿童,需同时提供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由新会区常住户籍居民承担该适龄儿童在圭峰会城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
其中,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需达到下述条件之一,且亲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核验:
①江门市以外户籍:
父(母)持有在新会区内居住满6个月或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至少在2023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签发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在新会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未中断)。家长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②江门市下属县市(区)(指台山、开平、恩平以及鹤山)户籍:
父(母)在新会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未中断)。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的现住所证明:如儿童现住所地址与父(母)本人持有的《广东省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地址一致,则不用提供此项材料,只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即可;反之,则提供父(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等;
注:适龄儿童户籍在新会区(圭峰会城地区以外)或其父(母)户籍在新会区的,父(母)无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3.5月22日(星期三)上午8:00,各验证点学校公布核验无误的房户一致学生、房户分离学生以及无房无户学生名单。其中,华侨实验小学同时公布港澳融合班报名学生名单和文华小学自愿报读华侨实验小学房户一致学生名单。
(三)电脑派位
1.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圭峰小学、华侨实验小学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文华小学房户一致、房户分离学生和其余公办学校房户分离学生、无房无户学生如有需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安排学位顺序号。参与电脑派位的学校当日在学校门口公示派位顺序号。
2.6月13日(星期四)下午3:00,参与电脑派位的学校在学校门口公示按招生计划、派位顺序号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其余学校在学校门口公示拟录取的房户一致、房户分离学生名单。
(四)圭峰小学、文华小学、华侨实验小学新生注册及补录。
1.圭峰小学、文华小学及华侨实验小学新生注册。
6月15日(星期六)上午8:00—下午4:30,圭峰小学、文华小学、华侨实验小学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2.圭峰小学、文华小学及华侨实验小学新生补录。
6月15日(星期六)下午4:30—下午5:30,圭峰小学、文华小学完成补录。下午4:30-下午6:00,华侨实验小学完成补录。
注:
1.文华小学学区范围内的各类学生报名指引:
(1)房户一致类别学生:在文华小学和华侨实验小学之间限报其中1所,不能同时报读2所;
(2)房户分离学生:必须要报读文华小学,同时可选报华侨实验小学,参加电脑派位;
(3)无房无户学生:必须要报读文华小学。
2.如适龄儿童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同时被2所(含2所)以上学校录取,一旦学生在其中1所电脑随机派位学校注册后,其余电脑随机派位学校不能再录取该生。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的学生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五)其余公办小学房户一致和房户分离学生注册
6月16日(星期日)上午8:00—下午5:30,除圭峰小学、文华小学、华侨实验小学外,其余公办学校房户一致以及房户分离学生不超招生计划数的,房户一致、房户分离学生均到报读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房户一致以及房户分离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各校根据招生计划通知报读本校且尚未注册的房户一致学生和房户分离学生(按派位号从小到大)到报读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六)入读他校的房户分离学生以及所有无房无户学生注册
1.6月21日(星期五)上午11:00,会城地区相关公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数、剩余学位数、剩余学位安排工作方案。
2.6月22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统筹安排入读学校的房户分离学生以及所有无房无户学生到指定学校注册。
招生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咨询电话:6623069、6623837、6623108
会城中心小学咨询电话:6327185
2024年圭峰会城地区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片
2024-04-26,全文共 1789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圭峰会城地区公办小学招生学区范围安排
圭峰小学
圭峰会城新会大道以北片区,含江咀村、奇榜村、沙岗村、都会村、大滘村、东甲村、西甲村、灵镇村、永安村、仁义村、三联村、河北村等。
华侨实验小学
圭峰会城新会大道以南片区,含梅江村、天马村、天禄村、茶坑村、西盛村、大洞村、孖冲村、群胜村、九龙村、二宁村、南庚村、七堡村、七堡社区、潭冲村、冲那村等。
实验小学
注: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小学入读。
文华小学
注:该校具体入学安排以《2024年新会区圭峰会城地区公办小学招生简章》为准。
梅江小学
梅江村以及新会大道南侧、三和大道东侧、今洲路北侧、启超大道西侧的部分区域。
人民小学
城郊小学
城南小学
伦文钜小学
注:冈州大道西北侧、西门路西侧、紫云路西南侧区域的“房户一致”和“房户分离”学生可选报伦文钜小学或城西小学。
河南小学
城西小学
注:
1、冈州大道西北侧、西门路西侧、紫云路西南侧区域的“房户一致”和“房户分离”学生可选报城西小学或伦文钜小学。
2、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小学入读。
南园小学
红卫、南宁小学
平山小学
注: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小学入读。
西园小学
德兴小学
注: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小学入读。
北园小学
东区学校、东甲小学
注: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小学入读。
茶坑学校
茶坑村、大洞村和西盛村。
天马小学
天马村。
天禄小学(正在改扩建,新校名待定)
天禄村以及今洲路以南、三和大道南以西片区(含宏海新城、骏凯豪庭、金禧花园、保利西海岸等一带)。
都会小学
都会村。
奇榜小学
奇榜村、沙岗村。
江咀小学
江咀村。
南坦学校
群胜村、九龙村、二宁村和南庚村。
南竹柏顺小学
七堡村、七堡社区。
潭冲小学
潭冲村、冲那村。
2024年圭峰会城地区
公办初中招生
学区范围安排
葵城中学
圭峰会城地区
新会华侨中学
注: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中学入读。
陈经纶中学
注: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中学入读。
梁启超纪念中学(葵湖校区)
注: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中学入读。
东方红中学
注: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中学入读。
会城华侨中学
创新初级中学
注: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中学入读。
河南初级中学
梁启超纪念中学(实验校区)
注:如该学区范围内“房户分离”学生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房户一致”学生后的剩余学位数时,需采取派位方式确定“房户分离”学生入学,不能入读该校的“房户分离”学生由教育部门安排到附近中学入读。
李文达中学
七堡社区、七堡村、潭冲村、冲那村
源清初级中学
东甲村、西甲村、大滘村
都会学校
都会村、沙岗村、奇榜村、江咀村
茶坑学校
茶坑村、大洞村、西盛村
南坦学校
九龙村、群胜村、二宁村、南庚村
2024台山台城地区公办小学入学方案
2024-04-26,全文共 8682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和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发现报读资料造假,不予安排入学,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学位安排
综合考虑户籍、房产登记地址、是否实际居住、入户时间等实际情况,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区域生源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房户一致、产权独立、实际居住”优先安排,“房户分离、挂靠户籍、购房未住”统筹安排。
(一)学位资格类别
1.地段划分生
第一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第一类。
(1)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下同)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父母共同或父/母单独100%拥有,并已实际居住(提供该房址水电费缴交发票或电子发票证明,下同),儿童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且该儿童在2024年5月19日前入户本址。
(2)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台城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中心出具的该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在台城名下无房产的证明,下同),并已实际居住,儿童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且该儿童在2024年5月19日前入户本址。
(3)港澳台籍(即香港、澳门和台湾户籍,下同)适龄儿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地址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父母共同或父/母单独100%拥有,并已实际居住,儿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地址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址一致,且该儿童在2024年5月19日前取得本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第二类:上述第一类情况中,其他条件符合,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第二类。
(1)房产产权不足100%,但不少于50%(即房产权属人除直系亲属外,还包含其他人员,下同)。
(2)房产未实际居住的(无法提供该房址水电费缴交发票证明)。
(3)适龄儿童2024年5月19日后入户本址或取得本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
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并已实际居住,儿童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
第四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第四类。
(1)适龄儿童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且户籍户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但与家庭房产地址不一致。
(2)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但家庭房产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单独或共同拥有。
(3)适龄儿童属单位集体户籍满半年以上(以资料核准日期为准),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一致,并在报读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在台城无直系亲属家庭房产。
(4)上述“第三类”情况中,若房产产权不足100%且不少于50%或未实际居住的。
2.政策性照顾生
①现役军人子女;②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③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④就职服务于台山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江门市、台山市顶尖人才子女,江门市、台山市高层次一、二级人才子女,台山市市管拔尖人才子女);⑤先进人物的子女(在台山市内居住和服务、近两年受到江门市以上人民政府名誉表彰的先进人物或劳动模范的子女);⑥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子女(江门市荣誉市民子女,台山市大型企业和纳税大户的高层管理人员〔指上一年度(2023年)台山市纳税前30名企业的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等职务〕子女)。
3.横湖、廛溪村委会辖区自然村原籍适龄儿童入读新宁小学校本部。
(二)入读安排
1.政策性照顾生可自愿申请,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不同类别等级、申请意愿、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2.地段划分生根据学校招生人数、招生区域,按照上述资格类别从第一类到第四类的顺序依次安排就读。
(1)如学区内的适龄儿童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则全部安排入读。
(2)如学区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按照学位资格类别依次安排入读,即安排第一类后,仍有剩余学位,再安排第二类,以此类推。若某一类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则该类适龄儿童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入读名单,未能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部门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学区内一类资格适龄儿童同胞哥哥、姐姐已在该校就读的(今年毕业的六年级学生除外),该儿童优先安排入读。
3.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4.根据政策规定,港澳台籍适龄儿童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为台城地区)且在有效期内,按有台城户籍安排就读。
5.为提高我市学校对优秀教育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凡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职一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教职工,结合各学校招生实际和申请意愿,统筹安排其子女入读其任职学校。
6.新宁小学学区第一类资格适龄儿童,采用电脑派位方法分别安排在新宁小学校本部800人(含政策性照顾生)和广旭校区300人就读。具体操作:资料核准时,新宁小学一类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校本部或广旭校区就读,某个校区超过招生计划的,则采用电脑派位分流到另一个校区就读,安排在广旭校区就读的学生三年后返回新宁小学校本部就读。
新宁小学一类资格适龄儿童,如果上一年有哥哥、姐姐安排在台城二小或台城中心小学就读的,可以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选择这两所学校就读。
新宁小学第二至四类资格适龄儿童,安排在新宁小学北校区就读。
(三)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结合台城地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办学规模、行政区域、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具体地段划分见附件3《台城地区2024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
三、招生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至15日。
2.登录台城地区小学一年级预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报资料并打印报名表(注:请及时打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无法打印)。报名网址:http://www.gbox100.com/ynj/。
3.网上填报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有关报名资料到适龄儿童所读的幼儿园申请网上填报资料,并打印报名表。
4.政策性照顾生2024年5月6—10日带齐资料到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107室)报名认定,不需网上报名,已认定为政策性照顾生的,不需参加学校资料现场核准。
(二)资料现场核准
1.家长携带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打印)、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现场核准。
2.台城户籍或有台城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有台城房产的外国籍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或房产地址安排到所属学区内的学校现场核准。
3.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先将有关资料交到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再根据居住地址安排到以下学校现场报名确认。东区:南坑小学;南区:横湖小学;西区:桂水小学、河北小学、南强小学;北区:北坑小学等。
4.现场核准时间:详见附件1。
5.核准资料要求
(1)台城户籍或有台城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
根据不同资格类别提供相应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和购房正式发票(发票遗失的可提供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产权证权属人与适龄儿童直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等)、水电费缴费发票(核查资料日期前1个月)或其他证明材料等的原件。
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含二手交易房产),以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提供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住建局出具的备案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不少于国家规定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等。未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产交易(含二手房产交易)则不予认定,请提前联系办理。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及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2)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原籍户口簿及以下证明资料之一: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租赁证明、居住证(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以核查资料日期为准)、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外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等。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3)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身份证明材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及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注:台城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提供正本登记核准。
(4)外国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父(母)委托监护的公证材料(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及监护人在台城居住的证明材料。
外国出生证明、身份证明等非中文材料需到台山市公证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如果家庭户口簿等证件无法证明出国人员与国内亲属关系的,可提供台山市公证处关系公证书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等有效证明。
(5)政策性照顾生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①现役军人子女:户口簿、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证件;
②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户口簿、消防救援大队证明、消防官兵证件;
③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户口簿、市公安、民政等部门证明或证件;
④就职服务于台山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高层次人才等级证书、户口簿、市委组织部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定证明;
⑤先进人物子女:江门市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⑥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人士子女:相关单位颁发的荣誉市民证书、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并由单位确保身份真实性。
⑦新宁小学学区内横湖、廛溪村委会辖区自然村原籍适龄儿童: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一直在本址且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房产属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另村委会提供适龄儿童原籍居民身份核准证明。
6.资料有效期限
资料的有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其中,不动产登记证明、在台城无名下房产证明等具有时效性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上述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证明材料才有效或权属人本人现场登录粤省事查询相关实时信息,否则不予认定。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三)资料复核
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所有资料登记后均送房产、户籍、自来水、供电等相关部门单位核实,并以复核结果为准。凡提供的房产、户籍在房产和户籍管理部门没有登记备案或不符的,均不予认定。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将按照该适龄儿童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情况处理,并交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四)电脑派位
新宁小学电脑派位仪式于5月31日在台山市教师发展中心进行,届时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宣传媒体等以及随机抽取部分家长参加。
(五)录取结果通知
新宁小学(含北校区)新生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7日由学校通知家长;其他小学新生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11日由学校通知家长(注:填报资料时请准确填报电话号码,填报错误无法通知,责任自负)。
(六)补办报名处理办法
因特殊原因需要补办报名的适龄儿童,请于2024年6月7日携带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办理,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根据各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七)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
新生注册时间为2024年6月16-17日。
四、咨询、联系方式
1.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台城环城北路111号),电话:5577732。
2.台山市新宁小学(台城德政路1号),电话:5509169。
3.台山市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台城台东路98号),电话:5518141。
本方案解释权归台山市教育局所有。
附件:
1.台城地区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及安排
2.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说明
3.台城地区2024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
附件1
附件2
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说明
1.报读年龄:入读小学一年级须年满六周岁,否则无法建立相应学籍。
2.已入读且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
3.招生学区划分
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江门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根据当年入学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参照往年招生地段,做到科学、合理划分各学校的招生片区。招生片区不是固定的,需根据当年生源情况等合理调整。
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从没认定所谓的“学区房”,家长不能轻信个别房企不负责任的销售宣传。招生地段范围仅为起始年级使用,转学插班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
4.就近入学原则
根据有关政策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就近入学”是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家长的房产一致且实际居住的地址就近的学校入学。但“就近”也是相对而言的,因受学校的分布、学校办学规模、生源情况、街区形状不规则和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等客观因素影响,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学校入学,即是可能会在“较近”学校入学,而不一定是“最近”学校入学。
5.直系亲属:本方案指报读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6.坚持“房户一致、产权独立、实际居住”优先就近安排的原则,对于“房户分离、挂靠户籍、购房未住”等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按规定,限制临时购房、临时更改户籍,取得入学资格后再取消购房合同或转卖房产、改回原籍等的现象。房产交易以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或网签为正式确认交易)。凡是弄虚作假行为取得学位资格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学位资格。
7.因新宁小学场室有限,该校今年一年级新生只提供午托服务,仍无法提供宿舍床位午休服务;为优先解决东晖小学学位需求,该校今年一年级新生只提供午托服务,暂不提供宿舍床位午休服务;新宁小学北校区、广旭校区以及台城二小林荣源校区可提供今年一年级新生平躺睡服务。
8.除新宁小学外,其他学校适龄儿童报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将采用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读资格,电脑派位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9.如有其他情况未在本方案列明的,由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研究审核认定报读资格。
附件3
台城地区2024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
台山市新宁小学(含广旭校区)
招生数1100人
学区范围:富居禧公馆、骏景湾豪庭、骏景湾悦峰、骏景湾悦成花园、翰林雅院、保利公馆、保利新公馆、保利和公馆、钜悦广场、幸福里、繁华里、盛世华府、沄璟豪庭、缤纷花园、敏捷悦府、敏捷誉府、雅居乐花园、万达广场、钻石湾豪苑、钻石湾畔山豪门雅苑、碧桂园(碧海云天、翠林花语、翠山湖畔、翡翠香堤、澜花语岸、盈水翠庭、盈水翠苑、云水鸣翠、翠山蓝天、花满园、花园里、花地、映翠湾)、华浩国际城、华浩花园、华浩名庭、翠湖豪庭、天朗明庭、海骏达花园、凯旋豪庭、龙湾三境、星光城、东原印江山府、星湖壹号院、悦滨府星耀、盛世花园、祥兴雅居、碧华园、龙翔花园、盈富花园、东方华成、中环广场、凯悦华庭、碧桂园盈翠苑、金湖豪庭、鸿福豪庭、沙岗湖路2—28号双数、29号起全部、沙岗湖路38号、锦绣花园第3期(38—42号),横湖和廛溪村委会辖区内自然村原籍适龄儿童,上朗社区的南安、龙盛、龙岗、南庆、南盛、南凤、百好、高阳原籍适龄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一直在该村址)等。
台山市新宁小学北校区
(招生数1000人)
学区范围:环市东路53号起、台冲路、金湖路、沙岗湖路1—28号单数、锦绣花园(第3期38—42号除外)、利华豪苑、雅景花苑、龙湾路9号、观澜公馆,上朗社区、礼边村委会、缠溪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等。
台山市东晖小学
(招生数540人)
学区范围:炳礼路、舜德路、博雅华府、金茂广场、昌大昌广场、文华雅诗、嘉裕花园、奥园禧悦台、时代名庭、金福花园、君悦花园、天玑、逸航汇轩、雅居乐御宾府、星徽苑、海怡雅居、陈宜禧路以东(名门誉景至时代广场路段)、东方名城、名门誉景、耀东明珠、时代广场、美嘉华庭、富居天禧、东富花苑,长岭村委会、安步村委会、大亨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富居悦公馆、福美壹号名苑、合水农场、西湖村等。
(东晖小学学区学生可自愿报读台城二小林荣源校区)
台山市台城中心小学
(招生数225人)
学区范围:台东路(原富城大道路段)、富居天悦、环市东路1—51号单数、海园新村、丽景园、东门景三村、源华苑、丰华里原籍村民、富城社区的东和村原籍村民、东方豪苑、东方广场、星辉公馆等。
台山市台城第一小学
(招生数180人)
学区范围:洪湖路、和平路、三台路、光兴路、宝光里、彩宁路、百乐园、隆源大厦、塔山路、富国庄村、富国新村、怡乐雅居、台荻路、合新路、碧翠园、台沙路、环市西路94—110号、荣汇世家、一市路、南盛路等。
台山市台城第二小学
(招生数315人)
学区范围:南门一、二、三、五、六巷、台东路(不含原富城大道路段)、城东路(1—4巷)、前进新村、中山路(巷)、县前路、健康路(巷)、石花路、石花公园路、富居壹号公馆、富居御景、石花华侨新村、安福里、侨中、青云路(巷)、环南1—4里(巷)、环城北路、东云一巷、上坑村、东云路、平安巷、环城西路、草朗街、正市街、丰华里、环城南路、环北大道、学宫路、东城华侨新村双数、东城大道、大门楼、平湖路、岑边村等。
台城二小林荣源校区
(招生数90人)
学区范围:台山市高品质新居住示范区(简称“高品区”,原西湖工业区),学区包括福美壹号名苑、隆泰尚筑苑、香雁湖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以及东晖小学学区范围【即包括炳礼路、舜德路、博雅华府、金茂广场、昌大昌广场、文华雅诗、嘉裕花园、奥园禧悦台、时代名庭、金福花园、君悦花园、天玑、逸航汇轩、雅居乐御宾府、星徽苑、海怡雅居、陈宜禧路以东(名门誉景至时代广场路段)、东方名城、名门誉景、耀东明珠、时代广场、美嘉华庭、富居天禧、东富花苑、长岭、安步、大亨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富居悦公馆、合水农场、西湖村等】。
(东晖小学学区学生可自愿报读台城二小林荣源校区)
台山市台城第三小学
(招生数180人)
学区范围:龙舟路、龙光里、龙河里、龙田里、龙华里(路)、新朗路、新桥路、人民路、革新路、西安路、西濠路、通济路、台西路、桔园路、东华路(巷)、北盛街、北塘路、新河路、荣华花园、祥龙、祥龙一号、祥龙二号、西岩路、西荣街、南塘路、迎朗路、菜市街、中和街、南昌街、西南路等。
台山市居正学校
(招生数180人)
学区范围:环市东路2—42号双数、明珠花园、石华路、东郊路、津华苑、圣堂路、步步高豪庭、阳光豪庭、时代广场、美嘉华庭、富居天禧,长岭村委会、安步村委会、大亨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等。
台山市伯宏小学
(招生数135人)
学区范围:南门路、丰和里、环南后街、南门四巷、秀荷花城、河滨东路、河滨中路、千禧花园、双亭街、圣元里、菓园村、沿河中路、环市中路等。
台山市台城城西开智小学
(招生数135人)
学区范围:台海路、环市西路1—93号、南昌盛村、南昌新村、长盛村、洗布山村、庇厚村、九耀坊、怡景花园、城西华侨花园、金碧花园、筋坑村委会所辖的自然村等。
台山市台城城北小学
(招生数90人)
学区范围:桥湖路41—89号单数和140—188号双数、桥湖南胜村、南胜新村,桥湖龙安村、龙安新村、乔林村,桥湖南安村、石路村,均和小区、湖尾村、湖尾新村、站西路、新华花园等。
台山市台城城东小学
(招生数180人)
学区范围:教育新村、富城社区的东和村、侨雅花园、美琴村、美琴花园、园田村、圣堂坑村、东城华侨新村单数、白石路等。
台山市台城白水小学
(招生数225人)
学区范围:宁桥路、东尧路、东尧村、茂林村、周源村、仁孝路、富丽园、金海湾、海宁路、北乐村、环市西路111号起、富居天逸、龙腾豪园、骏逸华轩,白水村委会、罗洞村委会、圆山村委会、淡村村委会辖区的自然村等。
台山市李星衢纪念学校
(招生数400人)
学区范围:美景新村、彩虹路、沃澜明轩、长兴华府、彩虹花园、骏景园、碧涛园、祥龙名苑、骑龙新村、德福楼、桥湖路、朝阳路,桥湖南胜村、南胜新村,桥湖龙安村、龙安新村、乔林村,桥湖南安村、石路村、均和小区、湖尾村、站西路、新华花苑、嘉华苑、北郊路、侨苑新村、六福山庄、仓下社区,板岗村委会、东坑村委会、北坑村委会、沙坑村委会辖区的自然村,枫情尚城、恒大翡翠华庭、东方华庭、兴华花园、龙宁雅苑、信华新村等。
台山市培正小学
(招生数180人)
学区范围:桥湖路1—39号单数和2—138号双数、嘉华苑、北郊路、侨苑新村、朝阳路、六福山庄、城北南庆村、石洞村、朝阳新村、凤山村、凤鸣轩等。
桂水小学
(招生数90人)
学区范围:桂水路、龙山花园、桂水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等。
南强小学
(招生数45人)
学区范围:水南、泡步、平岗、朱洞、岭背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等。
横湖小学
(招生数45人)
学区范围:横湖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沙岗湖路29号起、华浩国际城、海骏达等。
南坑小学
(招生数45人)
学区范围:南坑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石化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金津广场等。
河北小学
(招生数45人)
学区范围:富华新村、河北、三社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等。
北坑小学
(招生数90人)
学区范围:东坑、北坑、沙坑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等。
台山台城地区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如何入学?
2024-04-22,全文共 2303 字
+ 加入清单台城地区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安排原则
学位安排
综合考虑户籍、房产登记地址、是否实际居住、入户时间等实际情况,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区域生源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房户一致、产权独立、实际居住”优先安排,“房户分离、挂靠户籍、购房未住”统筹安排。
(一)学位资格类别
1.地段划分生
第一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第一类。
(1)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下同)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父母共同或父/母单独100%拥有,并已实际居住(提供该房址水电费缴交发票或电子发票证明,下同),儿童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且该儿童在2024年5月19日前入户本址。
(2)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台城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中心出具的该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在台城名下无房产的证明,下同),并已实际居住,儿童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且该儿童在2024年5月19日前入户本址。
(3)港澳台籍(即香港、澳门和台湾户籍,下同)适龄儿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地址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父母共同或父/母单独100%拥有,并已实际居住,儿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地址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址一致,且该儿童在2024年5月19日前取得本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第二类:上述第一类情况中,其他条件符合,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第二类。
(1)房产产权不足100%,但不少于50%(即房产权属人除直系亲属外,还包含其他人员,下同)。
(2)房产未实际居住的(无法提供该房址水电费缴交发票证明)。
(3)适龄儿童2024年5月19日后入户本址或取得本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
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并已实际居住,儿童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
第四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第四类。
(1)适龄儿童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且户籍户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但与家庭房产地址不一致。
(2)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但家庭房产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单独或共同拥有。
(3)适龄儿童属单位集体户籍满半年以上(以资料核准日期为准),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一致,并在报读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在台城无直系亲属家庭房产。
(4)上述“第三类”情况中,若房产产权不足100%且不少于50%或未实际居住的。
2.政策性照顾生
①现役军人子女;②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③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④就职服务于台山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江门市、台山市顶尖人才子女,江门市、台山市高层次一、二级人才子女,台山市市管拔尖人才子女);⑤先进人物的子女(在台山市内居住和服务、近两年受到江门市以上人民政府名誉表彰的先进人物或劳动模范的子女);⑥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子女(江门市荣誉市民子女,台山市大型企业和纳税大户的高层管理人员〔指上一年度(2023年)台山市纳税前30名企业的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等职务〕子女)。
3.横湖、廛溪村委会辖区自然村原籍适龄儿童入读新宁小学校本部。
(二)入读安排
1.政策性照顾生可自愿申请,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不同类别等级、申请意愿、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2.地段划分生根据学校招生人数、招生区域,按照上述资格类别从第一类到第四类的顺序依次安排就读。
(1)如学区内的适龄儿童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则全部安排入读。
(2)如学区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按照学位资格类别依次安排入读,即安排第一类后,仍有剩余学位,再安排第二类,以此类推。若某一类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则该类适龄儿童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入读名单,未能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部门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学区内一类资格适龄儿童同胞哥哥、姐姐已在该校就读的(今年毕业的六年级学生除外),该儿童优先安排入读。
3.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4.根据政策规定,港澳台籍适龄儿童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为台城地区)且在有效期内,按有台城户籍安排就读。
5.为提高我市学校对优秀教育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凡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职一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教职工,结合各学校招生实际和申请意愿,统筹安排其子女入读其任职学校。
6.新宁小学学区第一类资格适龄儿童,采用电脑派位方法分别安排在新宁小学校本部800人(含政策性照顾生)和广旭校区300人就读。具体操作:资料核准时,新宁小学一类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校本部或广旭校区就读,某个校区超过招生计划的,则采用电脑派位分流到另一个校区就读,安排在广旭校区就读的学生三年后返回新宁小学校本部就读。
新宁小学一类资格适龄儿童,如果上一年有哥哥、姐姐安排在台城二小或台城中心小学就读的,可以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选择这两所学校就读。
新宁小学第二至四类资格适龄儿童,安排在新宁小学北校区就读。
(三)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结合台城地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办学规模、行政区域、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具体地段划分见《台城地区2024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
2024台山台城幼升小公办小学招生办法(时间+流程)
2024-04-22,全文共 2284 字
+ 加入清单台城地区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至15日。
2.登录台城地区小学一年级预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报资料并打印报名表(注:请及时打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无法打印)。报名网址:http://www.gbox100.com/ynj/。
3.网上填报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有关报名资料到适龄儿童所读的幼儿园申请网上填报资料,并打印报名表。
4.政策性照顾生2024年5月6—10日带齐资料到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107室)报名认定,不需网上报名,已认定为政策性照顾生的,不需参加学校资料现场核准。
(二)资料现场核准
1.家长携带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打印)、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现场核准。
2.台城户籍或有台城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有台城房产的外国籍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或房产地址安排到所属学区内的学校现场核准。
3.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先将有关资料交到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再根据居住地址安排到以下学校现场报名确认。东区:南坑小学;南区:横湖小学;西区:桂水小学、河北小学、南强小学;北区:北坑小学等。
4.现场核准时间:详见附件1。
5.核准资料要求
(1)台城户籍或有台城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
根据不同资格类别提供相应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和购房正式发票(发票遗失的可提供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产权证权属人与适龄儿童直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等)、水电费缴费发票(核查资料日期前1个月)或其他证明材料等的原件。
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含二手交易房产),以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提供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住建局出具的备案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不少于国家规定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等。未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产交易(含二手房产交易)则不予认定,请提前联系办理。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及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2)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原籍户口簿及以下证明资料之一: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租赁证明、居住证(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以核查资料日期为准)、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外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等。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3)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身份证明材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及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注:台城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提供正本登记核准。
(4)外国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父(母)委托监护的公证材料(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及监护人在台城居住的证明材料。
外国出生证明、身份证明等非中文材料需到台山市公证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如果家庭户口簿等证件无法证明出国人员与国内亲属关系的,可提供台山市公证处关系公证书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等有效证明。
(5)政策性照顾生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①现役军人子女:户口簿、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证件;
②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户口簿、消防救援大队证明、消防官兵证件;
③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户口簿、市公安、民政等部门证明或证件;
④就职服务于台山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高层次人才等级证书、户口簿、市委组织部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定证明;
⑤先进人物子女:江门市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⑥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人士子女:相关单位颁发的荣誉市民证书、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并由单位确保身份真实性。
⑦新宁小学学区内横湖、廛溪村委会辖区自然村原籍适龄儿童: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一直在本址且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房产属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另村委会提供适龄儿童原籍居民身份核准证明。
6.资料有效期限
资料的有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其中,不动产登记证明、在台城无名下房产证明等具有时效性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上述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证明材料才有效或权属人本人现场登录粤省事查询相关实时信息,否则不予认定。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三)资料复核
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所有资料登记后均送房产、户籍、自来水、供电等相关部门单位核实,并以复核结果为准。凡提供的房产、户籍在房产和户籍管理部门没有登记备案或不符的,均不予认定。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将按照该适龄儿童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情况处理,并交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四)电脑派位
新宁小学电脑派位仪式于5月31日在台山市教师发展中心进行,届时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宣传媒体等以及随机抽取部分家长参加。
(五)录取结果通知
新宁小学(含北校区)新生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7日由学校通知家长;其他小学新生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11日由学校通知家长(注:填报资料时请准确填报电话号码,填报错误无法通知,责任自负)。
(六)补办报名处理办法
因特殊原因需要补办报名的适龄儿童,请于2024年6月7日携带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办理,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根据各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七)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
新生注册时间为2024年6月16-17日。
2024台山台城地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2024-04-22,全文共 449 字
+ 加入清单>>>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和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发现报读资料造假,不予安排入学,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网上预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5月15日。
2.登录台城地区小学一年级预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报资料并打印报名表(注:请及时打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无法打印)。
3.报名网址:http://www.gbox100.com/ynj/。(报名时间暂未开始)
4.网上填报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有关报名资料到适龄儿童所读的幼儿园申请网上填报资料,并打印报名表。
5.政策性照顾生2024年5月6—10日带齐资料到教育局107室报名认定(已认定为政策性照顾生的,不需参加学校资料现场核准)。
2024蓬江区棠下镇公办小学报名材料有哪些?
2024-04-16,全文共 2619 字
+ 加入清单附件1
非棠下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中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序号 | 对象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在棠下镇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在棠下辖区内居住的现役军人 |
⑵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2 | 在棠下镇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在棠下辖区内居住和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人才证明 |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3 | 在棠下镇居住和服务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
⑵在职消防人员证明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应急部门相关证明 | |||
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4 | 父(母) 在棠下镇购房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父(母)在棠下镇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配套公寓等) | |||
5 | 父(母)户籍在棠下镇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名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⑶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6 | 在棠下镇居住的外国籍、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 ⑴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 适龄儿童父母同为境外人士 |
⑵监护人资料 | ①境外人士:报名对象父(母)委托棠下镇户籍成年人为监护人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③监护人房产证。 | |||
②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供其父母在棠下镇居住的居住证。 | ||||
7 | 父(母) 在棠下镇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适用于初中新生报名入学要求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 江门市以外: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棠下镇连续不间断居住1年(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居住证》;不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必须持有在棠下镇连续不间断居住3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居住证》 | |||
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棠下镇合法租赁住房的合同,租赁期限须早于2023年9月1日,且到2024年5月31日依然生效。或者父(母)在棠下镇共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不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必须持有在棠下镇连续不间断居住3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租赁合同。 | ||||
⑷社保缴费清单 | 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蓬江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近1年(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缴费记录。不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蓬江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近3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缴费记录。 | |||
8 | 父(母) 在棠下镇居住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适用于小学报名入学要求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居住证 | 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棠下镇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持有至少在2023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或棠下镇派出所签发且仍有效的居住证)。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
⑷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 |||
9 | 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的父(母) 在棠下镇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适用于小学报名入学要求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 |||
⑷房屋租赁合同 | 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棠下镇合法且生效的租赁住房合同,租赁期限须早于2023年9月1日。或者父(母)在棠下镇共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产权为父(母)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
说明:
1.不接受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报名。
2.非棠下镇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杜阮镇、荷塘镇、潮连街、环市街、白沙街、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没有在棠下镇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3.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镇户籍或在本镇购房,则可按序号4、5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5.家长报名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镇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镇不另作安排学校入学。
6.2023年10月份以后通过补缴社会保险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视为不符合条件。
7.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附件2
棠下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资料明细表
类 别 | 提供的资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
棠下镇户口适龄儿童 | 1、户口簿: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 2.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房产房的租房合同等其中一项。 |
说明:①在网上报名时已经确认并已打印报名回执的不需到现场再报名。没确认的需到棠下镇中心学校(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城区兴棠路4号113)现场进行报名。②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必须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③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作假的则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所产生后果自负。 |
注:中心城区、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户籍的适龄儿童由中心城区和各镇街安排入学。
2024年蓬江区棠下镇公办小学报名指南
2024-04-16,全文共 3365 字
+ 加入清单(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每日23:00至次日8:00为维护时间)
(二)报名网址
2024年蓬江区棠下镇公、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平台
http://jmzsbm.jiangmen.cn/pjpt/wp/loginsignslpjtx.html?studenttype=1
(三)报名流程
1.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注册账号,如实填写资料,上传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
2.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后,将进入公办学校报读确认页面,报读公办学校请选择“是”(如选择“否”,将不会分配公办学校学位)。点击下一步,进入民办学校志愿填写页面,家长可自愿选择报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报名指引详见本文第三点),如只需要报读公办学校,请选择“否”并点击“保存”。
3.资料保存成功后,可选择“确认提交”或暂不提交信息,若暂不提交信息可返回继续编辑报名信息;若选择“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系统生成待核查信息,自动进入审核,家长可以打印或者截图预报名资料,确认提交后不再受理户籍和房产地址变更。没有按“确认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4.系统资料核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若填写的信息与相关部门审核信息一致,通过验证,家长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按钮可以打印报名表回执,完成报名手续;若填写的信息与相关部门审核信息不一致,家长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按钮登录后,报名系统将会提示,家长需要携带学生户口本、出生证、社保证明、居住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附件1、2),到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中心学校(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城区兴棠路4号113)进行现场审核。
注意:家长在系统中确认报名成功后,镇中心学校不再受理户籍地址的变更。
(四)报名材料
非棠下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中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序号 | 对象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在棠下镇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在棠下辖区内居住的现役军人 |
⑵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2 | 在棠下镇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在棠下辖区内居住和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人才证明 |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3 | 在棠下镇居住和服务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
⑵在职消防人员证明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应急部门相关证明 | |||
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4 | 父(母) 在棠下镇购房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父(母)在棠下镇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配套公寓等) | |||
5 | 父(母)户籍在棠下镇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名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⑶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6 | 在棠下镇居住的外国籍、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 ⑴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 适龄儿童父母同为境外人士 |
⑵监护人资料 | ①境外人士:报名对象父(母)委托棠下镇户籍成年人为监护人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③监护人房产证。 | |||
②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供其父母在棠下镇居住的居住证。 | ||||
7 | 父(母) 在棠下镇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适用于初中新生报名入学要求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 江门市以外: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棠下镇连续不间断居住1年(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居住证》;不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必须持有在棠下镇连续不间断居住3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居住证》 | |||
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棠下镇合法租赁住房的合同,租赁期限须早于2023年9月1日,且到2024年5月31日依然生效。或者父(母)在棠下镇共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不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必须持有在棠下镇连续不间断居住3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租赁合同。 | ||||
⑷社保缴费清单 | 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蓬江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近1年(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缴费记录。不在棠下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蓬江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近3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缴费记录。 | |||
8 | 父(母) 在棠下镇居住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适用于小学报名入学要求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居住证 | 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棠下镇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持有至少在2023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或棠下镇派出所签发且仍有效的居住证)。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
⑷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 |||
9 | 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的父(母) 在棠下镇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适用于小学报名入学要求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 |||
⑷房屋租赁合同 | 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棠下镇合法且生效的租赁住房合同,租赁期限须早于2023年9月1日。或者父(母)在棠下镇共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产权为父(母)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
说明:
1.不接受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报名。
2.非棠下镇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杜阮镇、荷塘镇、潮连街、环市街、白沙街、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没有在棠下镇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3.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镇户籍或在本镇购房,则可按序号4、5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5.家长报名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镇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镇不另作安排学校入学。
6.2023年10月份以后通过补缴社会保险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视为不符合条件。
7.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棠下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资料明细表
类 别 | 提供的资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
棠下镇户口适龄儿童 | 1、户口簿: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 2.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房产房的租房合同等其中一项。 |
说明:①在网上报名时已经确认并已打印报名回执的不需到现场再报名。没确认的需到棠下镇中心学校(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城区兴棠路4号113)现场进行报名。②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必须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③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作假的则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所产生后果自负。 |
注:中心城区、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户籍的适龄儿童由中心城区和各镇街安排入学。
2024蓬江区杜阮镇公办小学报名指南
2024-04-11,全文共 4350 字
+ 加入清单2024蓬江区杜阮镇公办小学报名指南
一、招生辖区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杜阮镇辖区的学校由杜阮中心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指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杜阮镇户籍和符合入学条件(见附件1)的非杜阮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棠下镇、荷塘镇、潮连街、中心城区(即环市街、白沙街、滨江新区、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杜阮镇购房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和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发现报读资料造假,不予安排入学,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三、报名入学条件
报名的适龄儿童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条件:
1.具有杜阮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报名条件之一(详见附件1)并在我镇居住的非杜阮镇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棠下镇、荷塘镇、潮连街、中心城区(即环市街、白沙街、滨江新区、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杜阮镇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每日23: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五、报名入口
六、报名办法
本镇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的家长要根据杜阮中心学校公布的《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操作指引》的报名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其中,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归属到中心城区进行报名,具体请参照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办法如下:
(1)需在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网上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相关部门反馈一致的确认为报名有效,家长不需到现场审核。
(2)网上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网上后台信息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家长需要到江门市蓬江区杜阮中心学校确认报名资格。
七、报名流程
1.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注册账号,如实填写资料,上传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
2.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后,将进入公办学校报读确认页面,报读公办学校请选择“是”(如选择“否”,将不会分配公办学校学位)。点击下一步,进入民办学校志愿填写页面,家长可自愿选择报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报名指引详见本文第三点),如只需要报读公办学校,请选择“否”并点击“保存”。
3.资料保存成功后,可选择“确认提交”或暂不提交信息,若暂不提交信息可返回继续编辑报名信息;若选择“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系统生成待核查信息,自动进入审核,家长可以打印或者截图预报名资料,确认提交后不再受理户籍、房产地址变更。没有按“确认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4.资料核查在5月底完成。若填写的信息与相关部门审核信息一致,通过验证,家长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按钮,可以打印报名表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5.如果填报信息与相关部门审核信息不一致,家长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按钮登录后,报名系统将会提示,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居住证明、社保清单等资料(详见《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附件1、2),到蓬江区杜阮中心学校(蓬江区杜阮镇贯溪新围街二巷1号之一202)进行现场审核。
八、注意事项
1.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的生源,2024年统一在中心城区端口报名,报名网址:http://jmzsbm.jiangmen.cn/pjpt/wp/loginsignslpj.html?studenttype=1。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范围包括山畔雅苑、御景豪苑、福泉新邨、联发悦澜山(悦澜雅居)、碧辉园、灏景园、中梁旭辉壹号院(雅滨园)、龙光龙湖(御海阳光花园)、合生帝景花园、碧桂园珑悦府、大观华府。
2.家长在系统中确认报名成功后,杜阮中心学校不再受理户籍和房产地址的变更。
九、报名材料
附件1 非杜阮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中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序号 | 对象 | 核查证件(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在杜阮镇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在杜阮辖区内居住的现役军人 |
⑵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2 | 在杜阮镇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在杜阮辖区内居住和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⑶人才证明 |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 | |||
3 | 在杜阮镇居住和服务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
⑵在职消防人员证明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应急部门相关证明 | |||
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4 | 父(母) 在杜阮镇购房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父(母)在杜阮镇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配套公寓等)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 |||
5 | 父(母)户籍在杜阮镇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名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⑶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6 | 父(母) 在杜阮镇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适用于初中新生报名入学要求.2021年起,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居民在蓬江区居住证明只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产证。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⑶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 江门市以外:在杜阮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杜阮镇连续不间断居住1年(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居住证》;没在杜阮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杜阮镇连续不间断居住3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居住证》。 | |||
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在杜阮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杜阮镇合法租赁住房的合同,租赁期限须早于2023年9月1日,且到2024年5月31日依然生效。没在杜阮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须持有在杜阮镇连续不间断居住3年或以上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早于2021年9月1日,且到2024年5月31日依然生效。 | ||||
⑷社保缴费清单 | 在杜阮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蓬江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近1年(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缴费记录。没在杜阮镇公办小学就读的报名对象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蓬江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近3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缴费记录。 | |||
7 | 在杜阮镇居住的外国籍、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 ⑴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 适龄儿童父母同为境外人士 |
⑵监护人资料 | ①境外人士:报名对象父(母)委托杜阮镇户籍成年人为监护人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③监护人房产证。 | |||
②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供其父母在杜阮镇居住的居住证。 | ||||
8 | 父(母) 在杜阮镇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适用于小学报名入学要求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⑶居住证 | 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杜阮镇居住6个月或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持有至少在2023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签发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有效的居住证)。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
⑷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 |||
9 | 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的父(母) 在杜阮镇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适用于小学报名入学要求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⑶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 |||
⑷房屋租赁合同 | 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杜阮镇合法且生效的租赁住房合同,租赁期限须早于2023年9月1日,且到2024年2月29日依然生效。 |
说明:
1.不接受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报名。
2.非杜阮镇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棠下镇、荷塘镇、潮连街、中心城区(即环市街、白沙街、滨江新区、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没有在杜阮镇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3.非杜阮镇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及本人的《出生证》。
4.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镇户籍或在本镇购房,则可按序号4、5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6.家长报名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镇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镇不另作安排学校入学。
7.2023年10月份以后通过补缴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视为不符合条件。
8.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附件2 杜阮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类 别 | 提供的资料 |
杜阮镇户籍的 适龄儿童 | 1.户口簿: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 2.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房产房的租房合同等其中一项。 |
说明:①在网上报名时已经确认并已打印报名回执的不需到现场再报名。没确认的需到杜阮中心学校(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贯溪新围街二巷1号之一202)现场进行报名。②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③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作假的则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所产生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