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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二套房怎么认定?举例说明

惠州的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其中房子主要指的是惠州市区范围内的房子套数,并且该套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2023-10-23,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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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说明

主要看申请人申请贷款的这套房,是否属于在惠州的第二套房,如果属于的话就是二套房;不属于的话就不是二套房,其中要注意的是,房子套数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举例子:我与父亲准备联名在惠州购买一套二手房我名下是无房的,但我父亲在惠州有一套房产,请问我现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能按首套房认定?

根据“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本市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的规定,因您父亲是此套房产的共有产权人,他在本市有一套房产,需一并计算房产套数,所以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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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已受理未发放),按照新利率执行: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按揭合同约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下述为旧利率,新利率如上):

·1-5年(含5年)利率不低于3.025%

· 6年以上利率不低于3.575%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5倍执行;

拓展:我家庭之前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现在已结清,想在惠州购买一套住房是按首套房还是二套?

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需结合其家庭在我市的住房套数,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其家庭名下在我市无房的,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2)如其家庭名下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的,可按二套住房执行

(3)如其家庭名下在我市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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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教资认定第二阶段认定对象

2024-04-19,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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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对象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拓展——仲恺高新区认定范围

1、户籍在仲恺高新区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仲恺高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仲恺高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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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三套房能贷款么?

2023-10-23,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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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拓展

1、首套住房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在与开发商签订的按揭合作协议中约定首付比例的,最低首付比例按照约定执行。如有组合商业贷款,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要求不一致时,按照两者中取高者进行确定;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5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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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2023-10-23,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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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利率不低于3.025%

· 6年以上利率不低于3.575%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5倍执行;

拓展:我家庭之前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现在已结清,想在惠州购买一套住房是按首套房还是二套?

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需结合其家庭在我市的住房套数,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其家庭名下在我市无房的,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2)如其家庭名下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的,可按二套住房执行

(3)如其家庭名下在我市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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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能贷多少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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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房最高贷款额度:

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

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

注: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拓展:

在本市有一套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在外市有一套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可以用惠州这套房产来申请商转公贷款吗?是按照第几套认定呢?

因在外市的房产是商业贷款,不管结清或未结清,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均不纳入住房套数的计算范围内,因此在我市仅有的这一套商业住房可以按首套房政策申请商转公

(含商转纯公和商转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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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优化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解读

2023-10-23,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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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通知》出台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是如何认定的?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即‘认房”房屋套数只认惠州市区域(包括各县区)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包含已签备案合同但未办妥不动产权证书的),“不认贷”即不将商业住房贷款纳入住房套数计算范围,同时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也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举例说明:

以前在深圳或惠州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目前在惠州市无房,现想在惠州重新购买一套房产,可以再次用公积金贷款吗?如何认定房产套数?

这种情况之前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已结清,且在惠州市无房的情况下,再次购房可以按首套房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既然是“不认贷”那是否在全国不管用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的,都不认贷款次数吗?是否支持第三套房贷款?

根据相关规定,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惠州市)的、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含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

记录的、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举例:我家庭之前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现在已结清,想在惠州购买一套住房是按首套房还是二套?

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需结合其家庭在我市的住房套数,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其家庭名下在我市无房的,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2)如其家庭名下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的,可按二套住房执行

(3)如其家庭名下在我市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问:在本市有一套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在外市有一套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可以用惠州这套房产来申请商转公贷款吗?是按照第几套认定呢?

因在外市的房产是商业贷款,不管结清或未结清,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均不纳入住房套数的计算范围内,因此在我市仅有的这一套商业住房可以按首套房政策申请商转公

(含商转纯公和商转组合)贷款。

举例

我家庭名下在中山有一套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在东莞有一笔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在惠州有一笔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能否把惠州这套房产申请商转公贷款?

您中山和东莞的房产均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范围内,其家庭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范围内,惠州仅有一套不动产且商业住房未结清的,可按首套房政策申请商转公(含商转纯公和商转组合)贷款。

但需注意的是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月还款额仍将纳入月负债计算还款能力。

问:《通知》出台后,共同产权人(非配偶)拥有的房产套数和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如何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家庭成员与共有产权人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住房套数应合并计算,每一个部分产权的住房均计算为一套房,即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本市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举例

我与父亲准备联名在惠州购买一套二手房我名下是无房的,但我父亲在惠州有一套房产,请问我现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能按首套房认定?

根据“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本市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的规定,因您父亲是此套房产的共有产权人,他在本市有一套房产,需一并计算房产套数,所以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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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贷款二孩生育家庭需要什么材料才能认定?

2023-10-18,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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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认定材料

职工应当提供可以体现家庭子女(二个及以上现有子女)情况的户口薄。如户口簿无法体现家庭子女情况的,可以补充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如存在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离异、再婚家庭的子女个数按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申请贷款时需提供离婚协议(离婚登记备案)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佐证材料;

收养的子女可计入家庭子女个数,如户口簿无法体现家庭子女情况的,需提供收养登记证等可以证明合法收养关系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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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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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是以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时在惠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不动产(含购房合同)确定的住房套数为准。

之前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在已经结清,想再买一套住房是按首套还是二套?

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经结清的,结合家庭住房套数,有三种情形:

A.如果职工家庭在我市无房,可按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B.如果职工家庭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可按二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C.如果职工家庭在我市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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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3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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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

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贷款资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四)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合法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条件,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五)按规定支付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期房款,或者持有自筹资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六)申请贷款时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继续依规缴存;

(七)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八)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惠州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惠州公积金贷款人才优惠政策(对象+政策内容)贷款流程

(一)申请人在下列规定期限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1.所购住房为预售商品房、现房的,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且已付首期房款之日起到该合同约定的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前申请;

2.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受理时点为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申请时效为不动产登记受理回执签发之日起90天内或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90天内申请;

3.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该住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

(二)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及齐整材料后,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审核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公积金中心准予贷款的,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由受委托银行、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书。不准予贷款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十七条受委托银行对公积金 中心作出的准予贷款决定或对申请人符合贷款的条件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积金中心复核确认。公积金中心复核后认为确有风险的,可以撤销准予贷款决定,并通知受委托银行和申请人。第十八条公积金中心应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结余情况及风险管理的要求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发放额度,经管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住房公积金年度发放额度按月实施,以公积金贷款发放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贷款。

各类型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流程点此查看:惠州公积金贷款流程贷款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必须在我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3、申请人及配偶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消费性贷款、车贷、其他经营性贷款近5年内合并计算逾期累计超过6期(不含本数)、连续超过3期(不含本数)的,或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近2年内逾期累计超过6期(不含本数)、连续超过3期(不含本数)的不予贷款));

4、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人家庭所有负债每月还款金额扣除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50%);

5、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6、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7、 同意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抵押、质押和其他形式的担保;

8、各种贷款类型所需的材料。

异地缴存职工

惠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材料(购买二手房)

惠州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材料(购买商品房)

惠州异地公积金贷款材料(预售商品房)

本地缴存职工

惠州公积金购买预售房贷款所需材料

惠州公积金翻建自住房贷款材料清单

惠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惠州公积金贷款大修自住房所需材料

惠州公积金贷款现房(商品房)申请材料

惠州自建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一览

惠州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材料

额度与利率

贷款利率

一、首套房

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2.35%

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2.85%;

二、二套房

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低于2.775%

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低于3.325%

注:

1、2024年5月1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已受理未发放),按照新利率执行。

2、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按揭合同约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贷款额度

(一)按照房贷比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以下的比例;

1、购买自住住房为预售商品房、现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2、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或工程总造价的60%。

(二)不高于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对单一申请人发放的贷款不得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共同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总额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金额之和,且单独计算金额不得高于管委会确定的单笔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总额不得高于管委会确定的共同贷款最高贷款限额;

(三)按照供收比计算的最高贷款额度:每月住房贷款还贷金额(含商业贷款)扣除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50%;

(四)不高于个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个人可贷款额度: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佘额X8;

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20。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共同贷款最高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有关规定拟定,报经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五)房屋贷款的比例:

(一)购买自住住房为预售商品房、现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二)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或工程总造价的60%。

注:贷款可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年限加上房龄不得超过40年。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以可贷款年限较长的为最长年限。公积金贷款截止年限一般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截止年限不得超过其中后退休者的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六)最高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属于人才贷款的除外】

贷款还款

1.正常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 (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2、提前还款手续

公积金提前还款分为全额提权还款和部分提前还款。

备注:申请全额提前还款或部分提前还款的,需提供银行提前还款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银行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剩余贷款金额明细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或部分提前还款金额。

3、提前还款流程

如果是纯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前结清贷款请借款人本人带齐身份证、按揭合同到签订按揭合同的受托银行现场办理或登录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申请。取房产证和注销抵押请联系受托银行。

不是的话:

(1)借款人可以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日前向受委托银行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经受委托银行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2)受委托银行应将提前还款的有关情况按月汇总后书面通知公积金中心。温馨提醒

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前,最好先查询一下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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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通知

2024-05-20,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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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

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5月17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2024年5月1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已受理未发放),按照新利率执行。

三、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按揭合同约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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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工伤认定办理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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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认定材料

1、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认定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内,所在单位应当向我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表》(本表在工伤与社会保障股领取),并提交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我局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认定结论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自作出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如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认定地点

惠州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认定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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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各区县教资认定体检时间+医院

2024-04-19,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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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

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4月24日上午8:00-10:30,周六日和节假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上午8:30-10:30,周六日和节假日除外

体检地点: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三楼普检区

仲恺高新区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周六日除外)

体检医院: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妇幼计生中心(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甲子路139号)

博罗县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

第一阶段:4月24日-29日

第二阶段:6月24日-6月29日(申请人需扫码预约,每天限50个号)

体检医院

博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六路16号)

龙门县

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4月2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第二阶段:6月21日—7月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不可体检)。

体检地点: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

惠阳区及大亚湾

(一)第一阶段体检时间:2023年4月12日—4月25日 (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8:00 - 12:00。

(二)第二阶段体检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6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8:00 - 12:00。

二、体检地点: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A栋3楼健康管理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

惠东县

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6日的工作日;

第二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的工作日。

体检地点: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带身份证和体检表,空腹)。

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30(下午不可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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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恺高新区教资认定体检须知(时间+医院)

2024-04-19,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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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周六日除外)

体检医院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妇幼计生中心(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甲子路139号)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医院进行体检。

未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贴好照片、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体检时间每天8时开始,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10:30前完成。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到交表处。

注: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

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无需自取。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公布,请自行查询。

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公布,请自行查询。

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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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博罗教资认定体检医院+时间+预约时间

2024-04-19,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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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规定时间

第一阶段:4月24日-29日

第二阶段:6月24日-6月29日(申请人需扫码预约,每天限50个号)

体检医院

博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六路16号)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进行体检。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的10:30前完成。体检费用自理。

第一阶段体检预约码

第二阶段体检预约码

申请人在现场审核当天需提交盖有体检合格章的体检表。未能按时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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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龙门教资认定体检医院+时间+注意事项

2024-04-19,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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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4月2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第二阶段:6月21日—7月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不可体检)。

体检地点: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

符合龙门县认定范围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表,空腹)。

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项目完成后,体检表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如果申请人体格检查合格,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龙门县总医院领取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申请人员未能按时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和提交体检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我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752-789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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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阳教资认定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2024-04-19,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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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阳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一)第一阶段体检时间:2023年4月12日—4月25日 (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8:00 - 12:00。

(二)第二阶段体检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6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8:00 - 12:00。

二、体检地点: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A栋3楼健康管理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须空腹和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健康管理中心

四、体检费用:须自行到惠阳区中医院收费处交费。

五、体检完成:确认体检完毕后将体检指引单及自带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交至医院体检科。

六、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仅以当次为准,本次体检不进行补检、复检。

七、体检报告:本次体检不提供公众号查询体检报告,交由区教育局统一发布体检结果。

八、有关要求:

(一)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与体检;女性按照时间合理安排体检,避开生理期。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各体检人员体检前须填写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表》(附件2)【检查表自带】个人信息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按公告要求贴好照片。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因个人原因服用药物,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

负。

(六)需【空腹】进行采血检查;抽血后可吃早餐(早

餐自备)。

(七)体检者不可配带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检查结果,请本人签字确认。

拓展: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由区教育局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函件交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我市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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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教资认定体检时间+地点

2024-04-19,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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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一)第一阶段体检时间:2023年4月12日—4月25日 (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8:00 - 12:00。

(二)第二阶段体检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6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8:00 - 12:00。

二、体检地点: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A栋3楼健康管理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须空腹和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健康管理中心

四、体检费用:须自行到惠阳区中医院收费处交费。

五、体检完成:确认体检完毕后将体检指引单及自带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交至医院体检科。

六、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仅以当次为准,本次体检不进行补检、复检。

七、体检报告:本次体检不提供公众号查询体检报告,交由区教育局统一发布体检结果。

八、有关要求:

(一)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与体检;女性按照时间合理安排体检,避开生理期。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各体检人员体检前须填写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表》(附件2)【检查表自带】个人信息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按公告要求贴好照片。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因个人原因服用药物,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需【空腹】进行采血检查;抽血后可吃早餐(早餐自备)。

(七)体检者不可配带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检查结果,请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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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东教资认定体检医院+时间

2024-04-19,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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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6日的工作日;

第二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的工作日。

体检地点: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带身份证和体检表,空腹)。

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30(下午不可体检)

地址:惠东县环城南路新车站往白花方向800米

咨询电话:0752-8999600。

体检结果以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最终结论为准。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至体检中心前台,由体检中心统一移交县教育局,无需本人带体检合格证明到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提供惠东县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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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城区教资认定体检须知(时间+医院预约)

2024-04-19,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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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4月24日上午8:00-10:30,周六日和节假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上午8:30-10:30,周六日和节假日除外

二、体检地点: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三楼普检区

咨询电话:2359719(上午7:45-12:00,下午2:30-5:30)

三、体检预约

关注“惠州三院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1)(每天限预约200人);按照预约时间凭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三楼308室普检区自助开单或3楼A区前台开单,缴费后按流程进行体检。

四、体检缴费:自助机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

五、体检完成:确认体检完毕后将体检指引单及双面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交回三楼健康管理中心A区前台。

六、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仅以当次为准,由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出具并统一交回惠城区教育局,无需自取。

七、对体检结果教育局公示后如有疑问,请正常工作日(下午2:30-5:30)到三院健康管理中心4楼401咨询。

八、体检要求

(一)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与体检,各体检人员体检前须【自带】《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3),并填写好个人信息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按公告要求贴好照片(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保持一致)。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逐项填齐,不能遗漏、表格双面打印,请各位体检者必须填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表头。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禁隐瞒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既往病史。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三)需【空腹】进行采血检查;留尿液标本时女性避开月经期前后;抽血后可吃早餐(早餐自备)。

(四)如服用有感冒药、中药及等可能造成肝损伤的药品、化妆品建议停用一周以上。

(五)在抽血及做胸片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

(六)体检前三天尽量清淡饮食,避免高蛋白、高脂、高糖饮食、不饮酒、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晨起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着宽松衣服(女性不着连衣裙、连裤袜)参加体检。

(八)体检者不可配带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医生确认完成检查方可离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检查结果出具,请本人签字确认。

“惠州三院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户体检预约操作指引

首先:微信搜索公众号“惠州三院健康管理中心”,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公众号。

第一步:进入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体检”,选择“个人预约”。

第二步:将套餐列表拉到最后,选择“快速预约(教师资格证)”,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第三步:填写个人资料,选择体检时间,提交订单即可,无需线上缴费。

体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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