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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2024-04-11,全文共 9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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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教育局2024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呼教通字〔2022〕40号)、《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呼教通字〔2022〕41号)、《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呼教通字〔2024〕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对我旗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国家、自治区、呼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切实保障教育公平、维护正常的招生入学秩序、持续巩固和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为重点任务,组织实施我旗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旗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全旗的招生政策,划定合理的招生区域,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统一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原则。

旗教育局要依靠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旗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分班方法、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旗教育局备案。

(五)坚持公民同招、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

将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旗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擅自跨旗县区、盟市招生。在保持学区划分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学区划分范围。对教育资源不够均衡、择校愿望强烈的片区,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一)“幼升小”入学工作

1.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土左旗区域内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截至2024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

(2)在学校片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原籍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务工证明(企业职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旗教育局统一划定入学片区,学校按入学顺位依序安排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当年招生计划则全部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则按照入学顺位优先保障招生计划人数内各前顺位段适龄儿童入学,超出计划部分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剩余招生计划的100%,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旗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报名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旗教育局全程监督管理。

适龄儿童入学顺位如下:①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片区内落户且房户一致的→②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片区内落户无房的→③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片区内购房未落户的→④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租房居住且监护人在区域内稳定工作的。

3.招生程序

(1)预报名旗内小学入学报名采取“幼小衔接、对口直升”“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方式进行。由各片区内学校完成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及信息初审等工作。采集信息内容包括学生户籍、监护人不动产证明或房产证明、外来务工证明等有效材料。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片区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并不再为其安排学位;适龄儿童只可选择片区内一所学校填报志愿,不得重复报名或多校报名,如查重发现有重复报名信息则自动调整为最后入学顺位。信息采集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21日。

(2)信息复审察素齐镇内小学及金山学校、金川第一学校、金东学校、东方学校、志达学校“幼升小”学生信息复审由旗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他各乡镇学校自行安排信息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于6月底前报旗教育局教育股备案。信息复审时间:2024年6月24日—28日。

(3)结果公示旗内各小学招生结果要于2024年7月15日前由各片区学校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到每名新生手中。公示结果报旗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4)报名注册旗内各小学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幼升小报名注册工作。

(5)阳光分班旗内各小学于8月10日—20日完成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

4.片区划分

(1)察素齐镇镇内学校

①一校:西园社区〔东至博彦路、南至五里坡路(耕地)、西至耕地、北至敕勒川大街〕、中山南路社区〔东至人民路、南至土默特大街(原新建街)、西至博彦路、北至敕勒川大街〕。

②回校:全胜路社区长安东街以北区域(东至沙河路、南至长安东街、西至人民路、北至敕勒川大街)、友好社区东胜街(太平街)以北区域〔东至云川路(原化肥路)、南至东胜街(太平街)、西至沙河路、北至敕勒川大街〕、光明路社区〔东至光明路、南至榆林后街、西至云川路(原化肥路)、北至敕勒川大街〕、滨河社区防洪坝东北区域〔东至阿勒坦汗路(第一街)、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防洪坝、北至草原街〕。

③四校:塔布赛西社区〔东至沙河路、南至铁路、西至博彦路、北至土默特大街(原新建街)(包含原站南街社区范围)〕、全胜路社区长安东街以南区域〔东至沙河路、南至土默特大街(原新建街)、西至人民路、北至长安东街〕、友好社区东胜街(太平街)以南区域〔东至云川路(原化肥路)、南至铁路、西至沙河路、北至东胜街(太平街)〕、塔布赛东社区(榆林村、饲养场以及铁路两侧平房区散居户)、瓦窑旧村、山盖村、讨合气村、秃力亥村、兰灿村、倘不浪村、尔胜村、什兵地村。

④六校:滨河社区防洪坝西南区域(东至防洪坝、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全胜北路、北至草原街)、人民路社区〔东至全胜北路、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中山北路、北至水泥厂(含西沟门村)〕、中山北路社区(东至中山北路、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大众北路、北至绕城路)。

⑤蒙校:敕勒川社区朱尔沟路(旧高速路)以东区域(东至高速路出口、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朱尔沟路、北至绕城路)、太平社区(东至此老村、南至铁路、西至光明路、北至敕勒川大街)、此老村、朱尔沟村、苏盖营村、王气村、瓦窑新村。

⑥民中附小:大众路社区(东至大众北路、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地质队院西墙、北至绕城路)、把什社区(东至地质队、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把什路、北至绕城路)。

⑦把民校:原把什区域服务中心所辖区域。

⑧草原社区〔东至阿勒坦汗路(第一街)、南至草原街、西至全胜北路、北至绕城路〕内适龄儿童按多校联片报名方式入学,可选择回族小学或第六小学报名入学(只可选报一所学校入学),报名后如超出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将报名该校的草原社区片内适龄儿童统一安排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⑨敕勒川社区朱尔沟路(旧高速路)以西区域〔东至朱尔沟路、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阿勒坦汗路(第一街)、北至北绕城路〕内适龄儿童按多校联片报名方式入学,可选择回族小学或蒙古族学校报名入学(只可选报一所学校入学),报名后如超出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将报名该校的敕勒川社区朱尔沟路以西区域内适龄儿童统一安排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⑩一校、回校、六校片区内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至蒙校、四校、民中附小报名就读。

(2)原金川、金山及台阁牧镇区域内学校(含民办学校)

统筹考虑原金川及周边区域现有教育资源分布及未来几年区域内新建校布局情况,进一步优化整合原金川、金山、台阁牧区域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学位供给。

①金川第一学校:招收大青山以南、金海高架以北、彩虹桥以西、黄金大道以东区域内适龄儿童。

②金山学校:招收大青山以南、呼包铁路以北、黄金大道以西、牛牛营村以东区域和牛牛营村、瓜房村、大(小)沟门村、大(小)瓦窑村适龄儿童。不得擅自招收其他乡镇学生。

③台阁牧中心校、台阁牧中心校栽生分校、达尔架小学招收本辖区内适龄儿童。④志达学校、东方学校、金东学校3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在500人以内,在优先保障原金川、金山及台阁牧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可向旗教育局提交补招申请,经旗教育局审核批准后面向全旗补招适龄儿童。⑤金海高架以南、呼包铁路以北、乌素图沟(彩虹桥)以西、黄金大道以东区域内适龄儿童按多校联片报名方式入学,可自愿选择台阁牧中心校、台阁牧中心校栽生分校、达尔架小学、金川第一学校就读(只可选报1所学校入学)。报名后如超出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将报名该校的该区域内适龄儿童统一安排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⑥上述各学校如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由旗教育局统一安排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未被录取的由旗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区域公办学校就读。(3)其他乡镇学校:其他各学校以本乡镇为区域招收本辖区内适龄儿童。

5.招生计划

(二)“小升初”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结业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土左旗区域内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截至2024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

(2)在学校片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原籍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务工证明(企业职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采取小学对口直升和电脑派位等方式进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私下违规招生。

(1)凡具有察素齐镇正居户口的小学六年级结业学生(截至2024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原则上全部升入二中就读(也可按志愿申报在民中就读)。

(2)凡在察素齐镇内小学就读但不具有符合要求的察素齐镇正居户口的小学六年级结业学生(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根据招生计划,全部按比例电脑派位分入二中和民中。

(3)金山学校六年级结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就读;金山学校八一爱民分校、毕民校小学六年级结业生可按志愿选报金山学校或民中升学就读。

(4)金川第一学校六年级结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

(5)达尔架小学六年级结业生可按志愿选报台阁牧中心校、金川第一学校升学就读;如报名人数未超过选报校当年剩余招生计划则全部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当年剩余招生计划则按照选报校服务片区入学顺位优先保障招生计划人数内各前顺位段适龄儿童入学,超出计划部分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旗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入学顺位详见前文)。

(6)台阁牧中心校、台阁牧中心校栽生分校六年级结业生原则上升入台阁牧中心校初中部就读;白庙子镇辖区内3所小学结业生原则上就近升入白庙子中心校初中部就读。善岱镇、敕勒川镇、北什轴乡、塔布赛乡辖区内小学结业生原则上升入民中就读。

(7)民办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校内小学结业生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8)所有初中校一律按旗教育局招生花名册统一组织招生入学,不得擅自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区域社会零散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旗教育局报名,由旗教育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审验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由旗教育局按当年招生计划及入学顺位统筹安排入学。

3.报名登记

(1)下载文件表册。于6月3日--14日从本校邮箱中下载,提前安排学生和家长做好报名登记、造册及照相等相关准备工作。

(2)报名登记造册。6月17日--21日,由各小学组织本校小学六年级学生进行报名登记工作,并填写打印相关表册。--报名登记表。学生报名登记时需持户口以及近期免冠彩照一张(一寸红底,印有“2024届小学毕业生”字样),并填写《2024年土默特左旗小升初报名登记表》,统一于6月25日前报教育股。--民办初中报名志愿表。各学校小学六年级结业生中有升入民办初中校意向的学生需持近期免冠彩照一张(一寸红底,印有“2024届小学毕业生”字样)填写《2024年土默特左旗民办初中报名志愿表》,并由学校统一于6月25日前报教育股。--花名册。《2024年土默特左旗六年级毕业学生花名册》,要按班级为单位填写。各小学填写花名册时,还需分类填写、分类造册:一类是报名公办学校直升派位的(察镇内小学还需将报名公办学校直升派位类别细分为是察镇户籍的、不是察镇户籍的),二类是报名旗内民办初中校就读的,三类是土左旗以外户籍结业生回原户籍地升学就读及随迁至父母工作地升学就读的。《花名册》要求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都上报,纸质材料要由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25日前报教育股418室,电子版发送到mbtsunwei@163.com邮箱。

(3)零散生报名。未在土左旗就读的土左旗户籍小学六年级结业生及随迁至土左旗辖区内稳定居住的随迁子女,如有返回户籍地或随迁地就读初中的意愿,需持相关材料到旗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并由旗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入学顺位与“幼升小”招生一致)。具体办理时间:6月10日--6月28日;具体报名地点:旗教育局教育股418室;所需审验材料:①户籍生需携带:学生本人电子学籍信息卡、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监护人房产证明;②随迁子女需携带:学生本人电子学籍信息卡、原籍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监护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务工证明(企业职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4.审验录取

(1)旗内升学审验。审验内容包括小学结业生户籍、随迁证明、学籍等有效材料。审验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结业小学初审报名登记,于6月3日--21日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审验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并不再为其安排学位;二是教育局复审,复审工作涉及察镇内学校和金山学校、金山八一爱民分校、毕民校、金川第一学校、达尔架小学、金东学校、东方学校、志达学校,6月26日--30日按教育股复审日程安排,由镇内各小学和金山学校、金川第一学校、金东学校、东方学校、志达学校选派专人携带学生的毕业花名册、户口原件、学籍信息卡等有效证明,到教育局教育股进行审验。

(2)毕业生异动,注销升学信息。如有回原户籍地升学就读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原籍户口本、不动产证明(或房本)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于6月21日前到旗教育局教育股418办公室办理注销升学手续,签订放弃旗内学校“小升初”片区入学和电脑派位协议,延期不予办理。如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手续造成后期学籍不能正常办理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和家长自己承担。

(3)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拟定于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小升初录取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

(4)招生结果公示旗内初中入学招生结果于2024年8月10日前由各初中学校向教育局报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未报备及公示的新生不予建立新生学籍。(5)旗内各初中学校于8月10日—20日完成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

5.招生计划

(三)“阳光分班”工作安排

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全部实施“阳光分班”,分班工作在开学前两周内由旗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学校参与实施完成,具体过程分为3步:

1.确定班数和班额。

各学校根据旗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录取的学生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和班额。

2.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其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最后将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名单上传至“阳光分班”软件平台。

3.现场随机分班。

旗教育局根据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完成情况统一设定“阳光分班”时间和现场,在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家长、学生、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同时对每个班级对应的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分配,整个过程全程录像。分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和纪检部门分别持有,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

(四)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落实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格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2.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安排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要安排送教上门,并由旗教育局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片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人一案”制定上门送教方案,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残疾人教育专家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安置意见。

3.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旗投产经营企业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4.为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与其在读兄(姐)安排至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

(五)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各学校要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中小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完善校内外“三级控辍保学”体系,抓实疑似辍学生动员劝返工作,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按边缘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三类建立工作台账,健全跟踪监测机制,坚决防止因贫、因病辍学,同时要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劝退、劝转”行为,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把好“入、转、休、复、辍”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超计划数、超班容量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包括培训机构推送),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二)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形式的借读费、赞助费、择校费等;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跨学期收费。

(三)坚决杜绝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的行为,各类民办学校的招生信息须经旗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后统一发布,任何学校未经报备审核不得擅自发布招生信息,对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的学校,一经查实,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各学校要依法保障年满六周岁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各幼儿园不得误导、诱导家长对年满六周岁儿童留园进行“小学化”学前教学。

(五)严控小学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报名入学,任何学校一律不得私自接收不及龄儿童入学,一经查实,学生退回并在全系统通报。

(六)加强宣传服务。

各学校要在招生前召开家长会,为广大家长、学生宣讲招生政策,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切实把我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到位、解释到位,确保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按时入学,确保“小升初阳光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七)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私下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相关责任由违规招生学校承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未经旗教育局审核不得在旗内办理转学,跨旗县、盟市转学需严格上传户籍、随迁等真实有效的转学原因证明材料。

(八)强化监督问责

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招生入学、阳光分班工作的文件精神,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及“阳光分班”过程坚持公开、阳光、透明,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私下招生、接收未参加旗内“阳光招生”的起始年级转入生,对违反招生政策及阳光分班政策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校长约谈、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免去相关责任人职务等处罚;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缩减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土默特左旗教育局关于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的意见》(土左教通〔2020〕53号)文件精神,规范办园行为。秋季开学后,旗教育局将对违规设立“学前班”、招收未办理缓学手续的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园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拒不执行相关政策、诱导适龄儿童不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继续留园上学的相关园所及其主要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如有因身体原因未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秋季开学后两周内至旗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缓学申请。

旗教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471-8156156

0471-8113816

附件:1.招生日程安排

2.《2024年土默特左旗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3.《2024年土默特左旗六年级毕业学生花名册》

4.《2024年土默特左旗幼升小民办学校志愿登记表》

5.《2024年土默特左旗幼升小报名民办学校志愿学生花名册》

6.《2024年土默特左旗小升初民办学校志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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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土左旗初中招生入学政策(最新)

2024-04-11,全文共 2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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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土左旗“小升初”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结业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土左旗区域内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截至2024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

(2)在学校片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原籍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务工证明(企业职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采取小学对口直升和电脑派位等方式进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私下违规招生。

(1)凡具有察素齐镇正居户口的小学六年级结业学生(截至2024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原则上全部升入二中就读(也可按志愿申报在民中就读)。

(2)凡在察素齐镇内小学就读但不具有符合要求的察素齐镇正居户口的小学六年级结业学生(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根据招生计划,全部按比例电脑派位分入二中和民中。

(3)金山学校六年级结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就读;金山学校八一爱民分校、毕民校小学六年级结业生可按志愿选报金山学校或民中升学就读。

(4)金川第一学校六年级结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

(5)达尔架小学六年级结业生可按志愿选报台阁牧中心校、金川第一学校升学就读;如报名人数未超过选报校当年剩余招生计划则全部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当年剩余招生计划则按照选报校服务片区入学顺位优先保障招生计划人数内各前顺位段适龄儿童入学,超出计划部分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旗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入学顺位详见前文)。

(6)台阁牧中心校、台阁牧中心校栽生分校六年级结业生原则上升入台阁牧中心校初中部就读;白庙子镇辖区内3所小学结业生原则上就近升入白庙子中心校初中部就读。善岱镇、敕勒川镇、北什轴乡、塔布赛乡辖区内小学结业生原则上升入民中就读。

(7)民办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校内小学结业生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8)所有初中校一律按旗教育局招生花名册统一组织招生入学,不得擅自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区域社会零散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旗教育局报名,由旗教育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审验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由旗教育局按当年招生计划及入学顺位统筹安排入学。

3.报名登记

(1)下载文件表册。于6月3日--14日从本校邮箱中下载,提前安排学生和家长做好报名登记、造册及照相等相关准备工作。

(2)报名登记造册。6月17日--21日,由各小学组织本校小学六年级学生进行报名登记工作,并填写打印相关表册。--报名登记表。学生报名登记时需持户口以及近期免冠彩照一张(一寸红底,印有“2024届小学毕业生”字样),并填写《2024年土默特左旗小升初报名登记表》,统一于6月25日前报教育股。--民办初中报名志愿表。各学校小学六年级结业生中有升入民办初中校意向的学生需持近期免冠彩照一张(一寸红底,印有“2024届小学毕业生”字样)填写《2024年土默特左旗民办初中报名志愿表》,并由学校统一于6月25日前报教育股。--花名册。《2024年土默特左旗六年级毕业学生花名册》,要按班级为单位填写。各小学填写花名册时,还需分类填写、分类造册:一类是报名公办学校直升派位的(察镇内小学还需将报名公办学校直升派位类别细分为是察镇户籍的、不是察镇户籍的),二类是报名旗内民办初中校就读的,三类是土左旗以外户籍结业生回原户籍地升学就读及随迁至父母工作地升学就读的。《花名册》要求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都上报,纸质材料要由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25日前报教育股418室,电子版发送到mbtsunwei@163.com邮箱。

(3)零散生报名。未在土左旗就读的土左旗户籍小学六年级结业生及随迁至土左旗辖区内稳定居住的随迁子女,如有返回户籍地或随迁地就读初中的意愿,需持相关材料到旗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并由旗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入学顺位与“幼升小”招生一致)。

具体办理时间:6月10日--6月28日;

具体报名地点:旗教育局教育股418室;

所需审验材料:

①户籍生需携带:学生本人电子学籍信息卡、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监护人房产证明;

②随迁子女需携带:学生本人电子学籍信息卡、原籍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监护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务工证明(企业职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4.审验录取

(1)旗内升学审验。审验内容包括小学结业生户籍、随迁证明、学籍等有效材料。审验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结业小学初审报名登记,于6月3日--21日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审验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并不再为其安排学位;二是教育局复审,复审工作涉及察镇内学校和金山学校、金山八一爱民分校、毕民校、金川第一学校、达尔架小学、金东学校、东方学校、志达学校,6月26日--30日按教育股复审日程安排,由镇内各小学和金山学校、金川第一学校、金东学校、东方学校、志达学校选派专人携带学生的毕业花名册、户口原件、学籍信息卡等有效证明,到教育局教育股进行审验。

(2)毕业生异动,注销升学信息。如有回原户籍地升学就读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原籍户口本、不动产证明(或房本)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于6月21日前到旗教育局教育股418办公室办理注销升学手续,签订放弃旗内学校“小升初”片区入学和电脑派位协议,延期不予办理。如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手续造成后期学籍不能正常办理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和家长自己承担。

(3)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拟定于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小升初录取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

(4)招生结果公示旗内初中入学招生结果于2024年8月10日前由各初中学校向教育局报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未报备及公示的新生不予建立新生学籍。(5)旗内各初中学校于8月10日—20日完成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

5.招生计划

招生日程安排

6月3日--14日:各小学下载相关文件表册,提前安排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小升初家长会;

6月17日--21日:各小学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打印相关表册,6月25日前报教育股 418室;

6月10日--28日:社会零散生到教育局418室报名;6月21日前:办理外出升学学生旗内升学注销手续;

6月26日--30日:教育股组织小升初报名资格复审;

7月底前:完成小升初派位、录取工作;

8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结果公示;

8月10日--20日:各初中学校完成初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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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土左旗小学入学政策(最新)

2024-04-11,全文共 3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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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土左旗小学入学政策最新

1.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土左旗区域内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截至2024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

(2)在学校片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原籍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务工证明(企业职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旗教育局统一划定入学片区,学校按入学顺位依序安排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当年招生计划则全部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则按照入学顺位优先保障招生计划人数内各前顺位段适龄儿童入学,超出计划部分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剩余招生计划的100%,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旗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报名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旗教育局全程监督管理。

适龄儿童入学顺位如下:①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片区内落户且房户一致的→②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片区内落户无房的→③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片区内购房未落户的→④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租房居住且监护人在区域内稳定工作的。

3.招生程序

(1)预报名旗内小学入学报名采取“幼小衔接、对口直升”“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方式进行。由各片区内学校完成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及信息初审等工作。采集信息内容包括学生户籍、监护人不动产证明或房产证明、外来务工证明等有效材料。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片区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并不再为其安排学位;适龄儿童只可选择片区内一所学校填报志愿,不得重复报名或多校报名,如查重发现有重复报名信息则自动调整为最后入学顺位。信息采集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21日。

(2)信息复审察素齐镇内小学及金山学校、金川第一学校、金东学校、东方学校、志达学校“幼升小”学生信息复审由旗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他各乡镇学校自行安排信息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于6月底前报旗教育局教育股备案。信息复审时间:2024年6月24日—28日。

(3)结果公示旗内各小学招生结果要于2024年7月15日前由各片区学校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到每名新生手中。公示结果报旗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4)报名注册旗内各小学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幼升小报名注册工作。

(5)阳光分班旗内各小学于8月10日—20日完成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

4.片区划分

(1)察素齐镇镇内学校

①一校:西园社区〔东至博彦路、南至五里坡路(耕地)、西至耕地、北至敕勒川大街〕、中山南路社区〔东至人民路、南至土默特大街(原新建街)、西至博彦路、北至敕勒川大街〕。

②回校:全胜路社区长安东街以北区域(东至沙河路、南至长安东街、西至人民路、北至敕勒川大街)、友好社区东胜街(太平街)以北区域〔东至云川路(原化肥路)、南至东胜街(太平街)、西至沙河路、北至敕勒川大街〕、光明路社区〔东至光明路、南至榆林后街、西至云川路(原化肥路)、北至敕勒川大街〕、滨河社区防洪坝东北区域〔东至阿勒坦汗路(第一街)、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防洪坝、北至草原街〕。

③四校:塔布赛西社区〔东至沙河路、南至铁路、西至博彦路、北至土默特大街(原新建街)(包含原站南街社区范围)〕、全胜路社区长安东街以南区域〔东至沙河路、南至土默特大街(原新建街)、西至人民路、北至长安东街〕、友好社区东胜街(太平街)以南区域〔东至云川路(原化肥路)、南至铁路、西至沙河路、北至东胜街(太平街)〕、塔布赛东社区(榆林村、饲养场以及铁路两侧平房区散居户)、瓦窑旧村、山盖村、讨合气村、秃力亥村、兰灿村、倘不浪村、尔胜村、什兵地村。

④六校:滨河社区防洪坝西南区域(东至防洪坝、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全胜北路、北至草原街)、人民路社区〔东至全胜北路、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中山北路、北至水泥厂(含西沟门村)〕、中山北路社区(东至中山北路、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大众北路、北至绕城路)。

⑤蒙校:敕勒川社区朱尔沟路(旧高速路)以东区域(东至高速路出口、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朱尔沟路、北至绕城路)、太平社区(东至此老村、南至铁路、西至光明路、北至敕勒川大街)、此老村、朱尔沟村、苏盖营村、王气村、瓦窑新村。

⑥民中附小:大众路社区(东至大众北路、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地质队院西墙、北至绕城路)、把什社区(东至地质队、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把什路、北至绕城路)。

⑦把民校:原把什区域服务中心所辖区域。

⑧草原社区〔东至阿勒坦汗路(第一街)、南至草原街、西至全胜北路、北至绕城路〕内适龄儿童按多校联片报名方式入学,可选择回族小学或第六小学报名入学(只可选报一所学校入学),报名后如超出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将报名该校的草原社区片内适龄儿童统一安排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⑨敕勒川社区朱尔沟路(旧高速路)以西区域〔东至朱尔沟路、南至敕勒川大街、西至阿勒坦汗路(第一街)、北至北绕城路〕内适龄儿童按多校联片报名方式入学,可选择回族小学或蒙古族学校报名入学(只可选报一所学校入学),报名后如超出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将报名该校的敕勒川社区朱尔沟路以西区域内适龄儿童统一安排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⑩一校、回校、六校片区内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至蒙校、四校、民中附小报名就读。

(2)原金川、金山及台阁牧镇区域内学校(含民办学校)

统筹考虑原金川及周边区域现有教育资源分布及未来几年区域内新建校布局情况,进一步优化整合原金川、金山、台阁牧区域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学位供给。

①金川第一学校:招收大青山以南、金海高架以北、彩虹桥以西、黄金大道以东区域内适龄儿童。

②金山学校:招收大青山以南、呼包铁路以北、黄金大道以西、牛牛营村以东区域和牛牛营村、瓜房村、大(小)沟门村、大(小)瓦窑村适龄儿童。不得擅自招收其他乡镇学生。

③台阁牧中心校、台阁牧中心校栽生分校、达尔架小学招收本辖区内适龄儿童。

④志达学校、东方学校、金东学校3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在500人以内,在优先保障原金川、金山及台阁牧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可向旗教育局提交补招申请,经旗教育局审核批准后面向全旗补招适龄儿童。

⑤金海高架以南、呼包铁路以北、乌素图沟(彩虹桥)以西、黄金大道以东区域内适龄儿童按多校联片报名方式入学,可自愿选择台阁牧中心校、台阁牧中心校栽生分校、达尔架小学、金川第一学校就读(只可选报1所学校入学)。报名后如超出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将报名该校的该区域内适龄儿童统一安排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⑥上述各学校如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由旗教育局统一安排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未被录取的由旗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区域公办学校就读。

(3)其他乡镇学校:

其他各学校以本乡镇为区域招收本辖区内适龄儿童。

5.招生计划

招生日程安排

小学一年级:

5月10日--20日:教育股(幼教)组织各幼儿园进行幼升小信息摸底、登记,建立六周岁儿童花名册;

6月3日--6月21日:各小学招生预报名;

6月24日--28日:教育股组织幼升小信息复审;

7月15日前:各小学进行幼升小招生结果公示、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0日前:各小学完成幼升小新生入学报名注册工作;

8月10日--20日:各小学完成初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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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新生报到入学须知

2023-08-15,全文共 4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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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新生入学须知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经过十余年的学业夯基,作为莘莘学子的一员,你将昂首迈入新的驿站。热烈祝贺并真心欢迎你被录取到我校学习、生活!在今后的人生履历中,将永远有内蒙古师范大学与你相伴!为保证来校后大家可以正常学习和生活,请注意以下有关事宜:

一、报到地点

(一)在赛罕校区报到的学生有:民族学人类学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设计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科学技术史研究院。

(二)在盛乐校区报到的学生有:教育学学院、蒙古学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心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工艺美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三)在盛乐校区报到的新生可凭乘车票在赛罕校区南门小广场乘校车前往盛乐校区。

(四)乘车路线

1.从呼和浩特站出发

路线A:呼和造特站地铁二号线D口上车(阿尔山方向)→诺和木勒站下车B口出→换乘公交53路/83路凯德MALL站(什兰岱方向)→师大北门站下车(预计42分钟)

路线B:在火车站乘坐34路公交(格尔图方向)→师范大学站下车(预计45分钟)

路线C:在火车站乘坐60路公交车(地矿金地小区方向)→师大北门站下车(预计44分钟)

2.从呼和浩特东站出发

路线A:在火车东客站乘坐83路公交→师大北门站下车(预计50分钟)

路线B:乘坐地铁一号线G口上车(伊利健康谷向)→将军衙署站下车B1口出→在国航大厦公交站换乘公交车K4(金桥阿木尔场站方向)→在内师范大学站下车(预计1小时)

3.从白塔机场出发

路线A:在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站乘坐机场巴士1号线(火车站方向)→市政府站下车→换乘公交83路在市政府站换乘公交83路(华美汽配方向)→师大北门下车(预计1小时17分)

路线B:在坝堰(机场)站乘坐地铁一号线B口上车(伊利健康谷方向)→将军衙署站下车B1口出→在国航大厦公交站换乘公交K4路(金桥阿木尔场站方向)→在内师范大学站下车(预计1小时9分钟)

二、收费须知

(一)各专业收费

1.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翻译、数字人文、民族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哲学、历史学、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商务英语、俄语、日语等专业4200元/学年。

2.经济学、经济与金融专业4400元/学年。

3.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新闻学、数字经济、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商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材料物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地理科学、土地资源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城乡规划、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科学教育等专业4600元/学年。

4.物流管理(航空物流)、交通管理(机场运行与管理)、软件工程(网络编程)等专业10000元/学年。

5.旅游管理(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16000元/学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收费按照上级部门公布为准。

7.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16500元/学年。

(二)住宿费1000/学年。新生可自主购买公寓用品。咨询电话:0471-4393400 (赛罕校区)、 0471-7382997(盛乐校区)

(三)体检与保险费

1.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体检,需准备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新生入学体检费:70元。

3.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360元;咨询电话:0471-4392368、0471-4391983。

(四)军训服装费100元。咨询电话:0471-4392556。

(五)缴纳方式

新生于开学报到前可以选择通过学校“迎新系统”、“自助缴费平台”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1.绑定“内蒙古师范大学企业微信”,在微信企业号或者企业微信的“工作台”中点击“迎新报到”,完成迎新报到流程,其中包括费用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公众号“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服务平台”底部菜单“迎新服务”栏目中的“迎新系统手册”。

2.进入“内蒙古师范大学官网”首页,点击进入“公共服务”,选择“自助缴费平台”登录缴费。

可使用任意银行卡进行缴费,缴费时如银行卡有支付金额限制,可以修改缴费金额,分批次缴清费用。支付完成后将会看到缴费成功的提示。若发生已扣款但是未提示缴费成功,请立即联系缴费平台,客服电话:3303589。

三、需携带的资料

(一)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学籍档案等。各项材料中的姓名要与入学通知书的姓名一致。

(二)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程序

1.团组织关系:团员团组织关系均使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转接。新入学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并完成转接,选择转入团组织为所在新生班级团支部,如,内蒙古师范大学XX学院XX团支部。

2.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向校团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71-7383841。也可通过“内师青春汇”微信公众号“服务”栏目了解。

(三)户籍关系,学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471-4392596、0471-7381017。

(四)学籍档案如需邮寄,邮寄地址为录取通知书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与就业办公室。

四、请2023级新生务必关注“内师领航”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服务学生”栏目中的“新生须知”仔细阅读后,下载易班app并认真完成预报到手续、新生入学教育学习考试、新生心理普查等相关事宜,否则将会影响到校后的报名。

五、新生入学后要统一进行复查、复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71-4392514,各学院办公电话查询师大主页/公共服务/办公电话,网址http://www.imnu.edu.cn/tel20210623.pdf。

七、校园网络及信息系统登录

同学们在使用校园网络、校园卡和信息系统等方面有疑问时,请向学校信息中心咨询,我们会第一时间协助解决!信息中心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如下:

校区:赛罕校区

信息中心:信息技术楼501室 电话:0471-4392011

校园卡管理中心:田家炳书院楼西南角1楼 电话:0471-4393683

(一)“内蒙古师范大学企业微信”绑定流程

校内业务系统登录认证方式为微信扫码认证或手机短信认证,故新生需要尽快绑定学校企业微信,步骤如下:

1.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服务平台”(事业单位);

2.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迎新服务”,然后点击“企业微信绑定”栏目;

3.同意“用户协议”后会弹出“账号绑定”界面,输入用户信息,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注意手机号必须是绑定微信的手机号)和图片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进行短信验证;

4.验证通过后会出现“内蒙古师范大学企业微信”二维码,长按二维码并关注,至此成功绑定学校企业微信。

5.注意事项

(1)绑定过程中提示“输入信息有误”等信息

首先自行认真核对输入信息,如仍无法进入下一步请联系学校信息中心。

(2)进入微信企业号后无法看到应用

首先确认绑定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否和微信绑定的手机号码一致,如果不一致则需要解除企业微信绑定后重新绑定企业微信,解除绑定入口与绑定企业微信入口一致;其次可以尝试取消关注企业号,再重新关注企业号。

成功绑定学校企业微信后,可在“企业微信”APP中使用学校企业微信。

(二)校外用户访问校内资源

从互联网访问校内信息系统(如信息门户、研究生教务系统、CNKI等)时,须通过学校WEBVPN系统访问。访问方法如下:

可通过 “学校主页”—“公共服务”—“ VPN服务”登录;

直接访问VPN系统(https://atr.imnu.edu.cn)登录。

(三)校园卡使用

学生校园卡使用中国工商银行“银校联名卡”,联名卡具有金融功能和校园卡功能,首张联名卡(校园卡)由学校统一发放给学生本人,联名卡的校园卡功能已经开通,金融功能需要到就近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激活开通。

学生可下载APP“完美校园”,进行注册认证后可使用虚拟校园卡进行充值和消费。

卡片遗失补办流程:

首先,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中国工商银行锡林南路支行(赛罕校区)/盛乐信息中心一楼工商银行网点(盛乐校区)免费办理“银校联名卡”;

拿到“银校联名卡”之后,持卡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开通校园卡功能。

(四)上网账号使用

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园无线网络已覆盖两校区大部分区域,覆盖率达到95%,包括宿舍楼、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餐厅等楼宇场所均已覆盖。学生入校后可搜索校园无线网络信号(imnu-wlan),认证通过后可使用校园网资源。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赠送10GB免费流量套餐使用。

上网账号为学生学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最后一位为X的输入大写X)。初次登录校园网时系统会自动跳转到修改密码页面,提示用户修改密码,请按照密码规则提示进行密码修改。

注意事项:

1.学生使用账号上网时,应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此账号上网产生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学生不得擅自转借、转让账号,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并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以免被盗用。

3.登录校园无线网时,建议选择“自动登录”、“记住密码”和“无感知登录”等便捷功能。

4.校园无线网对登录的设备数量或类型进行了一定限制,建议关闭“随机MAC”(安卓终端)或“私有地址”(苹果终端)功能,以避免无法上网或频繁掉线等问题。

5.学生可关注公众号“IP校园”,进入公众号内,选择左下角“校趣多”小程序进行套餐余量查询、校园网套餐购买、设备下线、密码重置等操作,后台留言可以询问相关网络问题,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相关操作。

(五)电子邮件申请

新生如需使用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可在绑定内蒙古师范大学企业微信后,通过“企业微信”APP-“工作台”-“邮箱申请-学生”服务流程自助申请。用户可通过访问电子邮件系统的帮助文档获得所需帮助信息或电话咨询信息中心。

注意事项如下:

1.邮箱开通后,如超过6个月未登录,邮箱将被禁用,3个月内未解冻,邮箱将被删除。邮箱解冻可通过学校“企业微信”APP-“工作台”-“邮箱解冻”流程服务申请办理。

2.邮箱账号及登录网址

电子邮件账号: 学号@mails.imnu.edu.cn

电子邮件系统登录网址:http://stu.mails.imnu.edu.cn

登录电子邮箱后,可以在旧版邮箱首页点击“自定义别名”来设定邮箱的自定义别名。

3.登录电子邮箱后,请绑定手机号并开启二次验证,如忘记密码可用手机验证码重置。绑定手机步骤:

网页登录电子邮件系统,选择“应用中心”-“密保平台”,在密保平台中完成绑定手机和开启二次验证功能。

4.如使用客户端程序(如Outlook、Foxmail等),需按下列参数配置:

电子邮件账号:学号@mails.imnu.edu.cn

SMTP服务器地址:smtp.mails.imnu.edu.cn

POP3服务器地址:pop3.mails.imnu.edu.cn

IMAP服务器地址:imap.mails.imnu.edu.cn

(六)正版软件、终端威胁防护(EDR)

学校部署了正版软件平台和终端威胁防护系统,为师生提供正版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套件、金山WPS办公套件、MATLAB、EDR等软件的下载、安装和激活服务。

EDR终端威胁防御系统基于目前PC

用户的真实应用环境和安全威胁而设计,除了拥有强大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反病毒引擎等核心底层技术之外,更考虑到目前互联网环境下,用户所面临的各种威胁和困境,有效地帮助用户解决病毒、木马、流氓软件、恶意网站、黑客侵害等安全问题。

正版软件平台:https://software.imnu.edu.cn

终端威胁防御系统:http://edr.im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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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级新生报到入学须知

2023-08-18,全文共 2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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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级新生入学须知(持续更新中)

一、2023级新生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3年8月26、27日

(二)报到地点:

1.内蒙古艺术学院云谷校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云谷大道)

影视戏剧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二人台表演方向、音乐剧表演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舞台美术方向),美术学院(美术学、中国画、书法学、绘画专业各方向),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新媒体学院(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各方向),文化艺术管理学院(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

2.内蒙古艺术学院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方向),舞蹈学院(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少数民族预科班。

特别提示:请不同校区的新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学校安排车到火车站(呼和浩特站和呼和浩特东站)和飞机杨(白塔机场)接站(06:00-20:00)。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新生,请自行安排交通事宜。

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到手续,三个证件的个人信息必须一致,如信息不一致,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时须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并携带一寸彩色照片六张。区外学生档案与户口接转办法按各省市规定办理。

三、新生按规定日期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履行请假手续,两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请假电话:0471-4978356,3964244传真:0471-4978356。

四、学杂费标准

1.学费(网上缴费):待定

2.住宿费(网上缴费):新华校区:800元/学年,云谷校区:1000元/学年。

3.保险费和体检费(网上缴费):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按照呼和浩特城镇居民收费文件标准执行(待文件下发后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70元。

4.行李费:为方便学生,防止黑心棉流入校园,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经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质量检验合格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整套床上用品495元(棉被2米x1.5米1条新疆棉花及纯棉布,棉褥2米x0.9米1条新疆棉花及纯棉布,羊毛床垫2米x0.9米1条羊毛及聚脂纤维布,被罩2.15米x1.55米2条纯棉斜文布,床单2.2米x1.55米2条纯棉斜文布,枕套0.6米x0.4米1条纯棉斜文布,枕巾0.48米x0.68米2条纯棉,荞麦皮枕芯0.35米x0.55米1个)新生在入学报到期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根据需要自主选购床上用品,咨询电话:0471-4978923。新生入学也可自备床上用品,公寓床尺寸为950mm*2100mm。

五、交费方式

2023年8月25日—9月2日,请识别二维码(二维码见文末),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缴费。所有费用必须在网上缴费,一律不收取现金。咨询电话:

0471-3297012、3297016、3297015、3297019、4000770160、4006891859。

六、户籍迁移

1.内蒙古自治区区外新生户口迁移按照自愿办理的原则,不做强制要求。如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前往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开学后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寸白底免冠照2张、白底免冠照电子版(刻光盘)交至内蒙古艺术学院党委云谷校区保卫部(处)116办公室。2.按照公安部门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区内新生不予办理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471-4973660。

七、党、团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转接:(1)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转接,通过全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不再使用纸质介绍信,转接前要向学院明确接收党支部名称。

(2)内蒙古自治区外转入的党员(含预备党员),需要由转出党组织线上发起转接申请,若无法在线上转接,则开具纸质介绍信(加盖党委组织部公章)交党员本人携带。介绍信抬头为:内蒙古艺术学院党委,转往地址填写转入学院的党支部,如:内蒙古艺术学院XX学院XX党支部。

(3)新生党员在报到时请携带党员档案(无法在线上发起转接申请的,还需携带纸质介绍信),按照各学院要求进行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党总支统一出具同意接受证明交至校党委组织部。

团员组织关系需要线上线下同时转接。线上“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新入学团员本人或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内蒙古艺术学院各二级学院新生团支部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入所在学院的团支部,如,内蒙古艺术学院XX学院XX团支部。原则上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线下团员档案转接:新入学团员在报到时请携带团员档案,按照各学院要求进行线下材料审核,所在学院团总支负责人核查团员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八、奖助学金与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乌兰夫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3个等级,资助标准分别为一等44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200元/人。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宝音德力格尔蒙古族长调民歌奖学金、珠兰其其柯民族艺术教育奖学金和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为其学习和生活提供保障。有助学贷款需求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申请绿色通道入学,可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471-4978923。

九、学校不建立任何官方微信群、QQ群等,请新生们注意甄别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如有问题咨询请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请新生及家长关注内蒙古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学校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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