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
2024-01-02,全文共 487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
日前,呼和浩特市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57号),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
政策执行后,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时,以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市四区为六个独立的认房单元,家庭成员在认房单元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信贷政策。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相关信息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记录。
同时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此项政策的落地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呼和浩特上线首次首套房查询结果证明功能(附流程图解)
2023-10-13,全文共 1099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上线“首次首套”查询结果证明功能
为更好落实《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第九条规定,方便购房人便捷办理“首次首套”查询结果证明,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0月13日起,申请人在办结不动产转移登记(分户)后,即可从“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申请“首次首套”查询结果证明。
二、申请完成后,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7个工作日内,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查询结果。
三、具体申请流程
1. 通过关注“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
2.在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
3. 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未登录”。
4. 输入权利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账号,点击“下一步”。
5. 输入注册手机号及下方所有信息后,点击“确认”完成注册。
6. 完成注册后,再次输入注册手机号进行登录,并实名认证,点击右下方“我的”,“实名认证”。
7. 在实名认证页面进行自拍并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后,认证状态为:已认证。即完成实名认证。
8. 点击左下角“首页”,点击“首次首套查询”。
9.
在查询页面显示当前需要办理契税补贴的房屋信息,申请人点击该房屋信息进行勾选,再点击下一步。如该页面未查询到任何房屋信息,则表示没有符合“首次首套”契税补贴政策的房屋。
10. 在电话一栏中,输入联系电话,点击提交。在提交前请确认信息无误。
11. 提交后进入“查询记录”页面,显示该账号下所有已申请的首次首套查询记录,且查询状态为“查询中”。
12.
等待查询结果,审核通过后会收到“符合”或“不符合”的短信通知。若“符合”,就可以进入公众号,在“首次首套查询”功能下,点击“查询记录”;若不符合,则表示不符合“首次首套”契税补贴政策。
13. 如果符合“首次首套”契税补贴政策,在查询记录中,查询状态为“查询完成”;如果不符合,查询状态则为“不符合”,仅短信通知。
14. 点击“查看”后,即可显示查询结果。
15. 长按屏幕将查询结果下载,打印后提交至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契税补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用于接收通知短信,请务必填写准确。
(二)为防止恶意查询,申请人一次仅可申请一笔查询。如再次查询,需在本次查询结果中点击“取消”按钮后,方可再次申请。
(三)如需核验“首次首套查询结果”,可在“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中,进入“办事大厅”页面,点击右上角的扫描二维码标志,扫描“首次首套查询结果”右上角的核验码查看相关信息。
(四)“首次首套查询结果”可根据办理契税补贴部门要求,采用彩色或者黑白打印。
(五)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0471-410226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