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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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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面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2024-01-02,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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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将于1月1日在内蒙古落地

2024年1月1日起,我区将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892种。与原目录相比,此次共有126个新药品纳入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新增药品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

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全部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此基础上,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我区又将117个蒙药品种、531个中药饮片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进一步扩大了患者用药保障范围。

完善“双通道”等保障机制

同时,为方便群众用药报销,我区进一步完善“双通道”等保障机制。经专家论证将酒石酸艾格司他胶囊、阿伐替尼片、依库珠单抗注射液、西罗莫司凝胶、丁苯那嗪片等29个国家谈判及竞价药品增补入自治区门诊特殊用药目录。并将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通过医疗机构和药店两种途径保障谈判药品供应,由门诊统筹、门诊特慢病、门诊特殊用药等渠道予以报销。对原“双通道”及门诊特殊用药目录中已调入常规乙类管理的谈判药品仍执行前期“双通道”及门诊特殊用药管理政策,保障患者用药延续性和待遇稳定性。

本次目录执行中,我区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的管理力度。强调医疗机构作为谈判药品配备使用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畅通谈判药品进院渠道,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会议,建立备案采购等绿色通道,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着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用药保障水平,以实际行动助力健康内蒙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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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呼和浩特公交执行夏季运营时间

2024-04-29,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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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呼市公交执行夏季运营时间

根据夏季作息时间的调整,市公交公司定于2024年5月1日起,执行夏季运营时间。

市内常规线路

首班车6:10发车,末班车21:00发车;二环1号线、二环2号线首班车6:10发车,末班车20:00发车。

城乡线路

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各线路首、末班车发车时间如下:

35路首班车6:30发车,末班车18:40发车;

44路首班车7:00发车,末班车19:30发车;

101路首班车6:10发车,末班车(盛乐经济园区管委会)18:40发车;

105路首班车7:00发车,末班车19:30发车;

107路首班车7:00发车,末班车19:30发车;

113路首班车6:10发车,末班车18:30发车;

116路首班车(新华西街站)7:00发车、(金山热电厂)8:00发车,末班车(新华西街站)17:00发车、末班车(金山热电厂)18:00发车;

124路首班车6:30发车,末班车19:30发车;

126路首班车6:10发车,末班车20:00发车;

209路首班车7:00发车,末班车18:40发车;

K8路首班车7:00发车,末班车19:00发车;

和林格尔1路首班车6:10发车,末班车19:00发车;

和林新区云谷环1、2号线首班车7:00发车,末班车18:00发车;

112路、123路首班车7:00发车,末班车18:00发车;

301路、S25路首班车6:30发车,末班车20:00发车;

39路、103路、53路支线、社区5路、社区22路、社区35路首班车7:00发车,末班车20:00发车;

108路、111路、115路、118路、121路、学生公交、定制公交定点发车。

旅游线路

南三环旅游摆渡线首班车7:00发车,末班车19:00发车;

水磨村观光线首班车5:20发车,末班车18:00发车;

生态漫游1号线首班车8:00发车,末班车16:00发车;

生态漫游2号线首班车8:00发车,末班车(黄花窝铺)17:00发车。

夜间专线

夜间1号线、夜间3号线、夜间5号线、夜间6号线、夜间8号线首班车21:20发车,末班车23:00发车;夜间2号线首班车21:20发车,末班车(呼和浩特站站前广场)23:30发车;夜间4号线首班车21:20发车,末班车(呼和浩特东站北广场)23:40发车;夜间7号线首班车21:20发车,末班车(火车东客站地下枢纽站)23:40发车。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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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通知(最新)

2024-01-02,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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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药采购中心、异地就医结算中心:

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以下简称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要求,为落实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现就执行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范围

(一)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全部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药品使用限制和凡例中的解释内容不作调整。

(二)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全部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支付标准包括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

(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

保障局令第1号)相关要求,对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上市的民族药、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外其他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我区基金负担能力及用药需求,经相应的专家评审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按规定向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中明确规定不予支付的饮片不纳入我区基金支付范围。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按照有关规定限于特定医疗机构使用。

二、有关要求

(一)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要及时按规定将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纳入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国家谈判药品要在2023年12月底前在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确保药品供应。

(二)自治区按照国家医保局药品分类与代码制定药品标准数据库,各统筹地区要在2023年12月底之前,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做好目录对照工作,确保按时执行新的药品目录。

(三)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自治区“双通道”管理(含竞价药品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经专家论证将酒石酸艾格司他胶囊、阿伐替尼片、依库珠单抗注射液、西罗莫司凝胶、丁苯那嗪片等29个国家谈判及竞价药品增补入自治区门诊特殊用药目录。将艾尔巴韦格拉瑞韦片调出自治区“双通道”及门诊特殊用药目录。原“双通道”及门诊特殊用药目录中已调入常规乙类管理的谈判药品仍执行前期“双通道”及门诊特殊用药管理政策。

各统筹地区要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1〕10号)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原则,落实谈判药品门诊、药店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做好“双通道”管理机制与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异地就医等政策的衔接,切实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各地要继续加强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应用,推动“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

(四)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谈判药品配备使用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通畅谈判药品进院渠道,在目录公布后2个月内召开专门的药事管理会议,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对本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优化。对暂时无法纳入本机构供应目录,但临床确有需求的谈判药品,要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启动备案采购程序。原则上谈判药品“应配尽配”,医疗机构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绩效考核指标、已纳入“双通道”管理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各地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中,要探索建立谈判药品除外支付或分值补偿机制,鼓励医疗机构新技术、新药品应用。

(五)各统筹地区要结合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管理规定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将定点医药机构执行使用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情况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考核范围。要严格执行国家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加强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安全。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及自治区新增门诊特殊用药、“双通道”管理药品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目录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各统筹地区要及时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馈。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附件1.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zip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药目录.pdf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饮片目录.pdf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目录.pdf

附件5.内蒙古自治区门诊特殊用药目录.pdf

附件6.内蒙古自治区“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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