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6,全文共 382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时间安排的公告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定于2024年1月14日举行。具体如下:
一、笔试时间:2024年1月14日(星期日)上午。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二、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两个科目的考试。
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务必于笔试前3日内(2024年1月11日9时至1月14日9时)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hhpta.org.cn)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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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
2024-01-31,全文共 411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划定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阅卷已结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如下:
结合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整体情况,经研究,划定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市特殊教育学校)。考生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首页“成绩查询”,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成绩查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月8日,此后将关闭查询通道,请应聘人员尽快查询并妥善保管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面试等事宜请关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
呼和浩特教育系统2024年招聘教职工笔试温馨提示
2024-01-11,全文共 900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温馨提示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定于2024年1月14日(星期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于2024年1月11日9时至1月14日9时自行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知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二、提前熟悉考点地址、交通路线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及周边停车情况、交通线路,做好出行规划,防止因交通拥堵或走错考场影响考试(考点地址详见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考点信息表)。
三、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一)入场前仔细检查并妥善保管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文具,以免耽误考试。
(二)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四者有其一即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放在桌面上。如在开考前忘记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请及时到考点考务办签订《未带有效身份证件考生承诺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
(三)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考试时严禁将通讯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时请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按要求存放物品,对号入座。
四、请注意保护个人答题信息
考试结束铃声响起,请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笔试后,将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测,被认定为作答内容雷同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考试时,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影响考试成绩。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考点信息表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月11日
2024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面试公告
2024-03-26,全文共 2700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面试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简章》《岗位表》等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形式
(一)教师岗位。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1.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1)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教师,以及需要专业技能及特长的中职专业课教师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其他学科教师不需要加试。
(2)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3)测试时长根据测试内容确定,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有关说明详见附件2。
特别提醒:报考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面试人员,所报考岗位在《岗位表》“其他条件”一栏已标明“面试环节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岗位表》请参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二阶段报名后调整招聘计划数的公告》(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2097.html)。
2.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1)所有学科教师均需参加,采取“讲课+答辩”方式进行。
(2)讲课内容按报名岗位从呼和浩特市现行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中职教师岗位使用的参考教材详见附件3。
(3)报名人员独立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其中,讲课成绩80分,答辩成绩20分。
3.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计算
(1)仅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岗位:面试成绩=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5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
(二)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及管理岗位
1.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面试采取“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答辩”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满分80分,答辩成绩满分20分。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面试时间包含准备时间。
2.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试题为2道题。
(三)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日语等语言类教师岗位报名人员应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进行面试。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四)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含《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通知单》)。
二、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剩余评委分值取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报名人员当场面试成绩。
(二)面试合格分数线
1.教师及教辅岗位
(1)教师及教辅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含)。
(2)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教师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均须各达到70分(含)。
(3)面试成绩未按照上述要求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管理岗位。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特殊情况造成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三、面试时间、地点、打印《面试通知单》及注意事项
(一)整体时间安排:2024年3月30日至4月21日。面试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含《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通知单》,下同)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打印《面试通知单》:通过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资格复审且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3月29日,为期2天。
特别提醒: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面试人员,请务必打印并认真查阅《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通知单》,其他岗位面试人员无需打印。
(三)注意事项:请尽早打印并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所有面试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和《面试通知单》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特别是外地居住人员,请提前做好行程规划。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影响面试成绩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面试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考体育、舞蹈教师岗位的,请于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前,自行打印附件4,并在测试场地交给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组织方。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面试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信息,均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hpta.org.cn)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二)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教育系统未针对本次公开招聘制作任何形式的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请勿随意在各类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中填写个人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面试时应聘人员着装应大方得体,不得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附件:1.《报考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面试人员名单》
4.《专业综合技能测试责任及风险告知书(体育、舞蹈教师岗位)》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2日
呼和浩特教育系统2024年招聘教职工报名与资格初审
2023-12-21,全文共 4312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
招聘人数
2024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031名。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工作;第二阶段进行普通岗位的报名工作。同一岗位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
(1)第一阶段
①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20:00;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24:00。
②第一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或消减的岗位计划数将转入普通岗位,也可合并至同一单位报名学历和专业等条件一致的普通岗位,一并放到第二阶段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12月25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第二阶段
①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00至12月31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00至2024年1月1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8日9:00至2024年1月1日17:00。
②第二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男女1:1比例设置的招聘岗位取消或削减的招聘计划数可调剂到同一单位报名学历和专业等条件一致的不限性别岗位使用;其他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月2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3)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呼和浩特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1)报名人员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或岗位所要求从业资格证书的证书等级、获取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报名人员在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①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②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报名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报名人员须在所学专业中标明专业方向。
(4)报名“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需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的保留单位和存入时间。具体情况请咨询档案关系保留单位。
(5)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6)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提示: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8)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9)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12年本科专业新旧对照表》及后续增补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和后续增补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两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6.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报名人员须在一级学科专业名称后加注研究方向。
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报名人员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认定参照上述办法进行。
7.《岗位表》中研究生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则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报名;研究生专业要求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则符合专业要求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也可报名。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区全部设在呼和浩特市区。
10.报名期间,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报名网站根据需要,将适时公布相关岗位报名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资格的初审与缴费
1.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人监督指导。
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2.报名人员对简章和《岗位表》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岗位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初审通过者(含符合减免报名费条件的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缴费,需要缴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呼和浩特地区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名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缴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
(2)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
①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②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3年12月22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3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③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尚未毕业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减免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经招聘单位审核汇总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名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办理退费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
2024呼和浩特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报名费多少钱?
2023-12-21,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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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用
初审通过者(含符合减免报名费条件的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缴费,需要缴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呼和浩特地区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名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缴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
(2)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
①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②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3年12月22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3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③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尚未毕业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减免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经招聘单位审核汇总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名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办理退费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
招聘人数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4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031名。本次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
①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20:00;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24:00。
第二阶段
①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00至12月31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00至2024年1月1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8日9:00至2024年1月1日17:00。
2024呼和浩特教育系统招聘1031名教职工简章(附岗位表)
2023-12-21,全文共 13380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提前启动202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实施方案》,为建设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031名,其中含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7名(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招聘岗位信息请阅读《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报名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4年8月31日上岗前,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考试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7.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22日(不含)至2005年12月22日(含)期间出生。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名人员须为2023年12月22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3年12月22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2023年12月22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可以应聘其他岗位。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以取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退伍时间起计算。
(三)个别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表》)。
“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可以视为相关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
(四)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简章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不含)之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在编教职工。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工作;第二阶段进行普通岗位的报名工作。同一岗位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
(1)第一阶段
①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20:00;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24:00。
②第一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或消减的岗位计划数将转入普通岗位,也可合并至同一单位报名学历和专业等条件一致的普通岗位,一并放到第二阶段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12月25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第二阶段
①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00至12月31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00至2024年1月1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8日9:00至2024年1月1日17:00。
②第二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男女1:1比例设置的招聘岗位取消或削减的招聘计划数可调剂到同一单位报名学历和专业等条件一致的不限性别岗位使用;其他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月2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3)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呼和浩特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1)报名人员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或岗位所要求从业资格证书的证书等级、获取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报名人员在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①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②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报名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报名人员须在所学专业中标明专业方向。
(4)报名“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需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的保留单位和存入时间。具体情况请咨询档案关系保留单位。
(5)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6)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提示: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8)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9)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12年本科专业新旧对照表》及后续增补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和后续增补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两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6.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报名人员须在一级学科专业名称后加注研究方向。
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报名人员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认定参照上述办法进行。
7.《岗位表》中研究生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则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报名;研究生专业要求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则符合专业要求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也可报名。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区全部设在呼和浩特市区。
10.报名期间,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报名网站根据需要,将适时公布相关岗位报名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资格的初审与缴费
1.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人监督指导。
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2.报名人员对简章和《岗位表》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岗位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初审通过者(含符合减免报名费条件的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缴费,需要缴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呼和浩特地区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名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缴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
(2)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
①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②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3年12月22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3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③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尚未毕业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减免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经招聘单位审核汇总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名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办理退费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含中学类和小学类),校医岗位采用医疗卫生类(E类)试卷(西医临床类),其他岗位采用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各岗位试卷类型详见《岗位表》。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名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名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民族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四)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
(五)笔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名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后续有关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面试组织实施和资格复审递补的前提下,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迟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按照资格复审通知有关要求,于规定的日期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岗位必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材料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本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须于2024年8月31前提供)。
(5)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辅岗位提供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6)报名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7)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附件3)。
(8)报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入时间;
(9)报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1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呼和浩特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12)本简章和《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他能够佐证本人报名资格的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后续有关公告。
(二)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日语等语言类教师岗位报名人员应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进行面试。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四)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
1.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1)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教师,以及需要专业技能及特长的中职专业课教师参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其他学科教师不需要参加。
(2)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所有学科教师都需要参加,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3)仅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岗位,面试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加试专业综合技能的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且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
2.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面试采取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3.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1.教师、教辅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管理岗位: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特殊情况造成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符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条件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后确定),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四)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体检机构中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报名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供招聘单位参考使用。
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
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4.报名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5.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需书面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有关人员起聘时间以备案时间为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于经备案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依据聘用通知办理聘用及其他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对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
(6)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
取消聘用后产生的缺额,在《花名册》备案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取消聘用后产生的缺额,在《花名册》备案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花名册》备案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得要求拟聘用人员提前上岗。招聘单位确因教育教学急需教师提前上岗的,须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上岗,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上岗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时间。
5.《花名册》备案后,相关招聘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对空缺岗位实行补充招聘
《花名册》备案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采取“1+N”方式补充招聘,允许应聘人员使用本次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进行改报、直接面试。“1+N”补充招聘的时间、岗位及其他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后续有关公告。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报名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报名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三)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表》。报名人员需咨询或投诉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
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减免报名费申请表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承诺书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0日
2024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公告(1031人)
2023-12-18,全文共 500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我市教育系统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计划招聘1031名教职工,含市特殊教育学校7名(市民政局所属单位),本次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发布《简章》《岗位表》
关于本次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各类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等详细信息,请于近期(预计12月20日)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hpta.org.cn)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查询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和《岗位表》。
二、报名网站及时间
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hpta.org.cn)进行报名。本次报名计划分设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12月22日至24日;
第二阶段为普通岗位,报名时间:12月28日至31日。
三、笔试试卷类型
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提供3类试卷,分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中学、D类小学)及医疗卫生类(E类西医临床)。具体试卷类型请查阅《岗位表》。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
2024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预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228 字
+ 加入清单经批准,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031名,本次招聘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详情拟于近期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hpta.org.cn)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发布,请随时关注上述网站有关通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4日
拓展阅读
2023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1070名教职工公告
2023-03-21,全文共 531 字
+ 加入清单经批准,我市教育系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共计划招聘1070名教职工,其中含市特殊教育学校13名(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网站
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三、笔试时间
(一)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将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本级及部分盟市同时组织笔试。
请务必确认报考意愿后再报名,避免多头报名、缴费造成经济损失。
(二)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四、笔试试卷类型
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共提供3类试卷,分别为A类、D类、E类。具体采用何种试卷请查阅《招聘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等详细信息,请于近期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招聘教职工面试温馨提示
2024-03-27,全文共 520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面试温馨提示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面试整体时间安排于2024年3月30日至4月21日期间进行,面试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现将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
《面试通知单》(含《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通知单》)于2024年3月28日-29日2天内打印。
二、面试通知单打印网址
通过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资格复审且具备面试资格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
三、注意事项
请尽早打印并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所有面试人员务必按照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单》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特别是外地居住人员,请提前做好行程规划。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影响面试成绩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面试人员自行负责。
特别提醒: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面试人员,请务必打印并认真查阅《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通知单》,其他岗位面试人员无需打印。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3月26日
2024呼和浩特教职工招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形式
2024-03-26,全文共 1149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面试
整体时间安排:2024年3月30日至4月21日。面试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含《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通知单》,下同)公布的内容为准。
面试形式
(一)教师岗位。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1.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1)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教师,以及需要专业技能及特长的中职专业课教师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其他学科教师不需要加试。
(2)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3)测试时长根据测试内容确定,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有关说明详见附件2。
特别提醒:报考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面试人员,所报考岗位在《岗位表》“其他条件”一栏已标明“面试环节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岗位表》请参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二阶段报名后调整招聘计划数的公告》(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2097.html)。
2.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1)所有学科教师均需参加,采取“讲课+答辩”方式进行。
(2)讲课内容按报名岗位从呼和浩特市现行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中职教师岗位使用的参考教材详见附件3。
(3)报名人员独立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其中,讲课成绩80分,答辩成绩20分。
3.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计算
(1)仅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岗位:面试成绩=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5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
(二)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及管理岗位
1.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面试采取“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答辩”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满分80分,答辩成绩满分20分。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面试时间包含准备时间。
2.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试题为2道题。
(三)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日语等语言类教师岗位报名人员应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进行面试。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四)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含《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通知单》)。
拓展阅读
点击查看:
2024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计划数调整公告
2023-12-27,全文共 280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一阶段报名后调整招聘计划数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第一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或消减的岗位计划数将转入普通岗位,也可合并至同一单位报名学历和专业等条件一致的普通岗位,一并放到第二阶段报名。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一阶段岗位调整一览表
2.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一阶段调整后岗位表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呼和浩特教育系统2024招聘报名人数统计查询入口
2023-12-25,全文共 234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教育系统2024招聘报名人数统计查询
查询方式
可以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官网进行查询最新报名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人数统计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情况(截至12月24日上午10:30)
招聘简章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031名,其中含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7名(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024呼和浩特教育系统招聘报名人数统计(截至12月24日)
2023-12-25,全文共 4582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情况(截至12月24日上午10:30)
学校 | 岗位 | 拟招聘人数 | 报考人数 |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公益一类) | 小学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15 |
小学音乐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21 | |
小学美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37 |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4 | |
小学劳动教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9 | |
呼和浩特市智能技术应用学校(公益二类) | 中职语文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3 |
中职数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1 | |
中职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20 | |
中职机电及自动化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8 | |
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公益二类) | 中职思政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1 |
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公益二类) | 中职数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1 |
中职思政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0 | |
呼和浩特市食品与医药卫生学校(公益二类) | 中职思政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0 |
中职体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10 | |
中职食品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5 | |
中职护理学教师(1)(项目人员岗位) | 1 | 4 | |
中职护理学教师(2)(项目人员岗位) | 1 | 1 | |
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益一类) | 办公室干事(项目人员岗位) | 1 | 2 |
会计(项目人员岗位) | 1 | 44 | |
新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中学语文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4 | 2 |
小学语文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2 | 17 | |
中学数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4 | 9 | |
小学数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3 | 7 | |
中学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6 | |
小学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7 | 32 | |
中学物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4 | |
中学生物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6 | |
高中思政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0 | |
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4 | 0 | |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2 | |
中学历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10 | |
中学音乐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1 | |
小学音乐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3 | |
中学体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4 | 17 | |
小学体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9 | |
小学美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11 |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6 | |
回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中学语文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3 | 2 |
小学语文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9 | 2 | |
小学数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4 | 3 | |
中学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3 | 55 | |
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9 | 2 | |
中学地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3 | |
中学体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4 | 4 | |
中学心理健康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1 | |
会计(项目人员岗位) | 1 | 32 | |
玉泉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小学语文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4 | 6 |
小学数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1 | |
小学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23 | |
赛罕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小学语文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6 | 27 |
小学数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6 | 7 | |
中学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4 | 8 | |
小学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15 | |
高中物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2 | |
中学物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4 | 3 | |
高中化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5 | |
中学化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14 | |
中学生物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7 | |
高中思政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0 | |
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4 | 4 | |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1 | |
高中历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1 | |
高中地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0 | |
中学地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5 | 8 | |
小学音乐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11 | |
小学体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0 | 22 | |
小学美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7 | 60 | |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3 | |
中学信息技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3 |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4 | |
高中心理健康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5 | |
小学科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1 | |
土默特左旗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高中语文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5 | 0 |
小学语文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6 | 4 | |
高中数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4 | 1 | |
小学数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5 | 0 | |
高中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2 | |
小学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2 | |
中学物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0 | |
高中化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1 | |
中学生物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1 | |
高中思政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0 | |
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0 | |
高中历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2 | |
中学历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0 | |
高中体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2 | |
中学体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0 | |
托克托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高中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0 |
初中英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2 | |
高中物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0 | |
初中物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0 | |
高中生物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0 | |
高中思政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1 | |
和林格尔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小学语文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1 |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0 | |
高中历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0 | |
初中历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3 | |
初中地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0 | |
高中音乐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4 | |
高中体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2 | |
初中体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0 | |
小学体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5 | |
初中美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4 | |
小学美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6 | |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2 | |
小学科学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5 | 0 | |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3 | 2 | |
高中日语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3 | |
中职护理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1 | 4 | |
中职牧医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6 | |
小学特殊教育教师(项目人员岗位) | 2 | 0 | |
会计(项目人员岗位) | 1 | 15 | |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公益一类) | 小学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8 | 109 |
小学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8 | 57 | |
中学物理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30 | |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12 | |
中学体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34 | |
小学体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70 | |
小学科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28 | |
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公益一类) | 会计(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29 |
呼和浩特市现代信息技术学校(公益二类) | 中职信息技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2 |
呼和浩特市智能技术应用学校(公益二类) | 中职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7 |
中职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9 | |
中职英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71 | |
中职思政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8 | |
中职体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9 | |
中职计算机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31 | |
中职机电及自动化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4 | 32 | |
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公益二类) | 中职日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1 |
中职机电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15 | |
中职电子商务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6 | |
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公益二类) | 中职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8 |
中职思政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7 | |
中职地理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32 | |
中职历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9 | |
中职美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68 | |
呼和浩特市食品与医药卫生学校(公益二类) | 中职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5 | 85 |
中职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18 | |
中职思政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4 | |
中职体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69 | |
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益一类) | 初中特殊教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4 |
初中心理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5 | |
初中体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2 | |
初中美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47 | |
新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中学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34 |
小学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5 | 81 | |
中学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58 | |
小学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7 | 69 | |
中学英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92 | |
小学英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174 | |
高中物理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9 | |
中学物理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53 | |
中学化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144 | |
中学生物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170 | |
高中思政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4 | |
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6 | 77 | |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8 | 60 | |
中学历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70 | |
中学地理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49 | |
中学音乐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113 | |
小学音乐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43 | |
中学体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38 | |
小学体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31 | |
中学美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67 | |
小学美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05 | |
中学信息技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80 |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45 | |
高中日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37 | |
中学心理健康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61 | |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32 | |
小学科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4 | 28 | |
回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小学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0 | 122 |
小学英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169 | |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2 | 96 | |
中学音乐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88 | |
小学音乐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5 | 225 | |
中学美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86 | |
小学美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4 | 198 | |
中学信息技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43 |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59 | |
党务干事(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81 | |
玉泉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小学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3 |
小学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16 | |
小学英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06 | |
小学体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58 | |
赛罕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小学语文教师(男)(高校毕业生岗位) | 13 | 59 |
小学语文教师(女)(高校毕业生岗位) | 13 | 194 | |
小学语文教师(不限性别)(高校毕业生岗位) | 12 | 236 | |
小学数学教师(男)(高校毕业生岗位) | 10 | 40 | |
小学数学教师(女)(高校毕业生岗位) | 10 | 84 | |
小学数学教师(不限性别)(高校毕业生岗位) | 11 | 84 | |
小学英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120 | |
中学历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68 | |
小学音乐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94 | |
小学体育教师(男)(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76 | |
小学体育教师(女)(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62 | |
小学体育教师(不限性别)(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53 | |
小学美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4 | 218 | |
土默特左旗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中学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6 |
小学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32 | |
中学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7 | |
小学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0 | 55 | |
小学英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4 | 170 | |
中学生物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37 | |
中学地理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5 | |
小学音乐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30 | |
中学体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7 | |
小学美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66 | |
中学信息技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1 |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28 | |
特殊教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6 | |
托克托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初中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14 |
高中化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18 | |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5 | |
初中美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30 | |
高中体育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36 | |
和林格尔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公益一类) | 初中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25 |
小学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4 | 51 | |
初中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6 | 38 | |
小学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6 | 26 | |
高中英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2 | 51 | |
小学英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51 | |
初中物理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3 | 42 | |
高中化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2 | |
初中化学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26 | |
高中思政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 | 1 | 4 |
2024呼和浩特教育系统招教职工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2023-12-21,全文共 518 字
+ 加入清单2024呼和浩特教育系统招教职工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4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031名,其中含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7名(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
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符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条件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后确定),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四)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2024呼和浩特教育系统招聘资格复审(附材料)
2023-12-21,全文共 1772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4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031名,其中含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7名(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名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后续有关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面试组织实施和资格复审递补的前提下,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迟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按照资格复审通知有关要求,于规定的日期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岗位必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材料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本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须于2024年8月31前提供)。
(5)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辅岗位提供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6)报名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7)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附件3)。
(8)报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入时间;
(9)报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1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呼和浩特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12)本简章和《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他能够佐证本人报名资格的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024呼和浩特演唱会时间安排
2024-05-30,全文共 573 字
+ 加入清单2024呼和浩特凤凰传奇演唱会
2024年,在出道20周年之际,凤凰传奇正式启动《吉祥如意》巡回演唱会。吉祥如意,是对凤凰传奇过去二十载的回顾与庆祝,也是对未来的向往与期待,更是对二十年来一直支持与陪伴凤凰传奇的朋友们的美好祝福。走过籍籍无名,走过繁花似锦,他们的脚步从未停下;传递快乐,感受快乐,共享快乐,或许这就是凤凰传奇所带来的力量。
时间
2024年8月16日、17日(预计,代官宣)
地点
呼和浩特体育中心体育场(预计,代官宣)演唱会详情:点击查看
2024张信哲未来式终极版世界巡回演唱会呼和浩特站
张信哲《未来式终极版世界巡回演唱会》正式官宣呼和浩特站,定于6月22日 (星期六)登上呼和浩特体育场(成吉思汗大街)舞台,为张信哲《未来式终极版世界巡回演唱会》开启全新版图!
时间:2024.06.22 周六 20:00
场馆:呼和浩特市 | 呼和浩特体育场演唱会详情:点击查看
2024薛之谦“天外来物”巡回演唱会—呼和浩特站
时间:2024.07.05-07.06
场馆:呼和浩特市 | 呼和浩特体育场
演唱会详情:点击查看
2024邓紫棋呼和浩特演唱会
好消息!@GEM鄧紫棋 《I AM GLORIA世界巡回演唱会》再次解锁七城:郑州、青岛、南京、福州、哈尔滨、台州、呼和浩特!
门票即将陆续开抢,敬请留意!演唱会详情:点击查看
2024呼和浩特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安排
2024-05-22,全文共 1279 字
+ 加入清单2024呼和浩特中考录取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答: 2024 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体育、艺术、科技类等特长生和英才计划录取、第一次“统招”录取、“分招”录取、第二次“统招”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公布中考成绩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
时间: 2024年7月9日
(2) 体育、艺术、科技类等特长生,英才计划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
时间: 2024年7月11日 8:00-18:00已通过体育、艺术、科技类等特长生和英才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的“统招”“分招”及职业学校秋季招生体育、艺术、科技类等特长生和英才计划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4年7月13 日。
(3)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 2024年7月14日8:00-16日18:00
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网上填报志愿期间将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本人中考成绩、网上公布的市区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各录取分数段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和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填报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
已通过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分招”录取和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
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4年7月17 日。
(4)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 2024年7月18 日 8:00-20 日18:00
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网上填报志愿期间将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本人中考成绩、网上公布的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计划、各录取分数段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和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填报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
“分招”最低录取线为市区统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有“分招”资格的考生对照 9 所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网上实时动态排名以及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分招”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
未通过“分招”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二次“统招”录取.已通过“分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次“统招”录取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 2024年7月21日。
(5)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 2024年7月22日8:00-23 日18:00
(6)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
完成时间: 2024 年7月24 日
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 2024年7月25日。
(7)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实验班及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完成时间: 2024年7月25日
(8)旗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完成时间: 2024 年 7月 25 日
(9) 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务必于 2024 年 8月31 日前到录取学校报到,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各普通高中学校依据招生录取结果和实际报到学生名单,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在 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2024上半年呼和浩特回民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时间)
2024-05-22,全文共 3546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实施办法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4﹞6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范围内的人员。
(二)持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资格种类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资格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 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回民区教育局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
(1)2024年6月 3 日—6月 17 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30—12:00和下午14:30—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小府北路回民区教育局二楼人劳股一室(人事)
咨询电话:0471-5205781
2.身份证明
(1)户籍在回民区的,提交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持有有效期内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回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部队。
3.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6.体检合格证明
具备认定条件的人员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医院)通过微信在“回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另行通知。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具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户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居住证的申请人,由回民区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8.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上要印有身份证号和姓名,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其他
打印附件《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封面》。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在“回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