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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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明节高速免费吗?附免费时间

2024清明节高速免费通行时间:4月4日00:00至4月6日24:00,共3天。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2024-03-21,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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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明节高速免费吗?

根据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来看,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由于清明节属于上述的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2024年清明节期间高速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2024年清明节高速免费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4月4日(星期四)00:00

结束时间:2024年4月6日(星期六)24:00

免费车辆包括哪些?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时间怎么算?

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

建议各位车主尽量选择同一类型车道(即在哪个通道上的就在哪个通道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特别是在人工通道上的高速,下高速时不要选择ETC通道,否则将无法正常通行,因没有入口信息,出口栏杆机不会抬杆,只能折返至人工车道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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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春节高速免费吗?附免费时间

2024-01-08,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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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春节高速免费吗?

2024年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段起止时间为2月9日(除夕)00:00至2月17日(正月初八)24:00。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1〕46号)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公路保通保畅及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

免费车辆包括哪些?

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时间怎么算?

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车辆上下高速判断

特别提醒

走人工通道上的高速,不建议在ETC车道下高速。建议各位车主尽量选择同一类型车道(即在哪个通道上的就在哪个通道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ETC车辆。

特别是在人工通道上的高速,下高速时不要选择ETC通道,否则将无法正常通行,因没有入口信息,出口栏杆机不会抬杆,只能折返至人工车道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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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端午节高速免费吗?

2024-05-16,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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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端午节高速免费

根据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来看,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由于端午节不属于上述的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2024年端午节期间高速不免费通行。

节日介绍

端午节,又称端阳节、龙舟节、重午节、重五节、天中节等,日期在每年农历五月初五,是集拜神祭祖、祈福辟邪、欢庆娱乐和饮食为一体的民俗大节。端午节源于自然天象崇拜,由上古时代祭龙演变而来。仲夏端午,苍龙七宿飞升于正南中央,处在全年最“中正”之位,正如《易经·乾卦》第五爻:“飞龙在天”。端午是“飞龙在天”吉祥日,龙及龙舟文化始终贯穿在端午节的传承历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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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考时间2024年(附具体时间)

2024-05-14,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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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高考时间公布

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参加文化课全国统考,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考生参加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和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1.文化课全国统考

(1)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2024年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其中,外语(含听力测试)科目先进行笔试,后进行听力考试;笔试部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听力部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

2.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

高职对口招生各类别考试于2024年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3.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自治区统考(含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6个类别实行自治区统考,考试时间、科目及计分等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戏曲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部批准,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考试的科目、时间和计分办法等由相关高校发布。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

体育类专业考试实行全区统考(即自治区统考),考试时间、科目及计分等按《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内招考普〔2024〕5号)执行。高职对口招生体育类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高职班”的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全区统考,不再参加原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组织的相关测试。此类考生的累计总分按照350分制折合作为体育类专业综合分,即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体育专业考试总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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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龙钞币第二次预约时间(附具体时间)

2024-04-16,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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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

预约时间安排

龙币:纪念币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

龙钞:纪念钞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

预约攻略

1、全部采取线上预约兑换方式;

2、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工作由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5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银行)共同承担,兑换网点及每个网点可兑换品种、数量,公众可通过承办银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点营业厅公示等方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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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学考时间2024(附具体时间)

2024-04-10,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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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科目考试时间
7月6日历史8:00-9:00
地理10:00-11:00
化学15:00-16:00
生物学17:00-18:00

考试对象

本次考试开考科目为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统考科目。报名仅限已注册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并符合在我区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条件的高一年级新生。高二年级考生如已考以上科目中有不合格的,可重新报考相应科目(注:不合格科目仅限补考一次)。除以上考生以及高三年级休学到高二年级或高一年级考生、区外转入我区考生和具有我区户籍拟在我区参加合格性考试的过渡阶段特殊情况考生外,其他考生一律不允许报考。

选课报名缴费

考生考籍注册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综合服务平台”,选择“考试报名”进行选课报名并缴费。已经完成考籍注册的高二年级补考考生可直接进行选课报名并缴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名称和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2〕481号)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生每科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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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五一高速公路免费吗?免费几天?

2024-04-07,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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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五一高速公路免费吗?免费几天

政策规定

根据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来看,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由于劳动节属于上述的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2024年劳动节期间高速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时间:

2024年5月1日00:00-5月5日24:00,共5天

免费车型:

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8座和9座小型客车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

8座及8座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各类货车和客货两用车都不属于免费范围。

注意事项:

①在非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时处于免费时段,则免费通行

②在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公路时是非免费时段,则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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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新城区医院免费两癌筛查时间+地址+电话

2024-03-19,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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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城区医院免费两癌筛查

新城区医院为适龄已婚妇女(35 -- 64 周岁)开展免费宫颈癌 TCT

筛查,免费乳腺癌彩超筛查(彩超筛查异常含免费铂靶检查),有符合条件者可电话联系或按注意事项直接前往筛查。

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3年内未参加过免费两癌筛查的人群

2.宫颈癌TCT筛查避开月经期,前3天禁止阴道冲洗、上药等

3.24小时内禁止性生活

4.有单位或者团体需要集中采集的,20人以上,我们可上门采集!联系电话:18748160351杨大夫(微信同号)

体检时间:

宫颈癌筛查(咨询电话:0471-6904053 5610681)

时间:周一到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乳腺癌筛查

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备注:周六、周日需提前预约 预约电话:13488576311(乳腺)

体检地址:

新城区医院南院区----新城区哲里木路77号

地点:一楼妇产科门诊 彩超室

新城区医院北院区----新城区山水路12号山水商务广场B座

地点:二楼妇产科门诊一楼彩超室

体检流程:

妇产科门诊录入信息一妇产科采集TCT外科乳腺触诊一彩超室乳腺彩超一妇产科门诊

备注:

来院进行两癌筛查者,首先请到妇科门诊进行基础信息登记,后再进行宫颈癌或乳腺癌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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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二建考试时间2024年(附具体时间)

2024-03-11,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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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6月1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
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2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市政、水利)
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

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作答。为加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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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赛罕区第二幼儿园报名时间+官网入口+电话

2024-05-31,全文共 1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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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赛罕区第二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第二幼儿园是一所市级示范幼儿园,办园规模为14个教学班,其中有2个托育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保育教育活动。幼儿园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为确保2024年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赛罕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呼赛教发【2024】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赛罕区第二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

小班拟招收75名适龄幼儿。

四、招生范围

优先招录幼儿园所在院内(二毛小区7号楼至19号楼),“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需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符合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未超出当年招生计划直接录取,超出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如有剩余学位,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招录小区外赛罕区城区“房户一致”幼儿,录满为止。

特别说明:入园意向为城区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由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否则视为在本区域无入园需求。

五、招生流程

(一)5月31日于我园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招生公告。

(二)6月11日8:00 — 6月18日18:00进行信息采集。

凡符合赛罕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登陆呼和浩特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hhhtjy.org.cn/

)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办幼儿园入园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填报志愿,只可填报一所幼儿园,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完整,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6月18日18:00后方可打印信息采集表。

(三)二毛小区(7号楼至19号楼)符合“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以及赛罕区城区“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审核时间:

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审核。

一名监护人带领幼儿持打印好的信息采集表与需提交的材料到我园进行资格审核。

(四)所需材料:

1.幼儿信息采集表打印件。

2.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幼儿所在户籍户口簿原件。

4.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是有效购房合同、网签合同等。(对出生报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且户口没有迁出入、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父母出具市四区无房证明)。

5.与网上信息采集一致的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6.符合我园摇号条件的适龄双胞胎幼儿监护人可在现场审核材料时向园方申请捆绑摇号。

备注: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如采集信息幼儿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格审核合格后幼儿园全部录取;如同一类型幼儿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采取电脑随机录取。

(五)6月25/26日电脑随机录取。

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的幼儿园,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电脑随机录取当日22:00后结果公布。

家长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或到我园门口公告栏查看招录结果。

(七)具体入园报名时间和程序在幼儿园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保教费执行市级示范园标准460元/月,餐费23元/日。

七、相关说明

(一)报名填报信息和提交的入园审核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在审核过程中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产生质疑,园方可要求法定监护人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家长,一经查实,取消其幼儿的入园资格。

(二)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幼儿园进行资料复审,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三)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期间,请各位家长谨遵时间安排,佩戴口罩,避免造成人员聚集。

八、招生地址、电话

1.幼儿园地址:赛罕区诺和木勒大街二毛小区院内

2.报名咨询电话:0471—592105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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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玉泉区第二幼儿园报名时间+条件+官网+电话

2024-05-31,全文共 2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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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玉泉区第二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园所简介·

玉泉区第二幼儿园成立于1987年,1993年评为一类甲级幼儿园,2014年1月评为呼和浩特市级示范园,2017年11月评为内蒙古幼儿足球教育示范园,是一所拥有三十余年办学经验的公办幼儿园。我园拥有一支教育理念先进、团结向上的领导班子和一支“敬业、乐业、专业”的教职工队伍,班级人员配备“两教一保”,专业达标率为100%,教师均拥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其中区级骨干教师10名,曾多次荣获市、区级奖项。

►招生原则

1.服务家长、统筹安排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从发布招生信息、报名到录取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

小班年龄: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要求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表达与沟通,适宜加入集体生活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

小班:75人

►招生条件

1.玉泉区户籍且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其法定监护人为户主。

2.对出生随法定监护人一方报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且户口没有迁出入、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视为符合招生条件。

3.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幼儿未超出玉泉区第二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可直接录取;超出招生计划数的,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4.如符合玉泉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招录计划数未满,将对法定监护人在玉泉区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进行补录,如超出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报名流程

网上信息采集→打印信息采集表→现场审核材料{适龄幼儿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幼儿网上信息采集表的纸质资料(预报名表)、法定监护人在玉泉区购买住宅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电脑随机录取(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采取电脑随机录取)→入园报名→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时间及程序

(1)公示招生简章

时间:2024年5月31日

地点:玉泉区第二幼儿园门口、玉泉区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

请搜索微信号:YQQDEYEY或玉泉区第二幼儿园

(2)网上信息采集

凡符合玉泉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自愿选择“玉泉区第二幼儿园”为意向园所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法定监护人登陆“玉泉区公办幼儿园入园服务平台”电脑浏览器端口(https://www.hhhtjy.org.cn/)进行信息采集并填报志愿,只可填报一所幼儿园,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完整,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如网上符合招生条件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城区公办幼儿园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否则视为在本区域无入园需求,网上信息采集不分先后,不限人数。为避免网络拥堵,家长不必集中在第一天,可分散进行采集。

1.网上信息采集时间:

2024年6月11日8:00—6月18日18:00

2.网上信息采集网站:

登陆呼和浩特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hhtjy.org.cn/),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办幼儿园入园服务平台”,点击玉泉区报名入口。

★注:必须由电脑浏览器端口进入,苹果电脑自带浏览器无法登陆,请选择其它浏览器。

3.网上信息采集说明:

(1)首次注册

(2)仔细阅读报名通知

(3)用户注册

(4)选择户籍

(5)填写正确信息,提交注册,等待审核

(6)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打印信息采集表

(★上图需打印)

(7)如忘记密码,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4.打印信息采集表时间:

2024年6月18日18:00关网后,家长可打印报名表。

(信息提交成功,系统将自动分配一个注册序列号,注册序列号为密码找回,幼儿信息查询凭证,须牢记!)

(3)现场资料审核

1.审核时间:

2024年6月22日

上午8:30 ~11:30

★注:请家长按照时间带领孩子来园进行资料审核。

2. 审核地点:

玉泉区第二幼儿园一楼大厅

3. 审核材料:

(1)适龄幼儿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与幼儿页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幼儿网上信息采集表的纸质资料1份(预报名表)。

(3)法定监护人在玉泉区购买住宅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注:前来审核材料的家长需配合保安进行登记。

(4)电脑随机录取

(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采取电脑随机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时间:

另行通知(请保持预留手机号畅通)

2.电脑随机录取地点:另行通知

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全程摄像,需有区纪检人员、幼儿园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签约网络公司技术人员、区人大代表和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现场参加电脑随机录取的家长代表通过随机抽签决定,家长代表人数为5—10人。

★注:作为家长代表仅参与招生电脑随机录取的过程,并不会影响录取的结果。

3.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公示时间:电脑随机录取当日22:00后

4.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公示方式及地点:

(1)家长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网上信息采集网站https://www.hhhtjy.org.cn/)

(2)玉泉区第二幼儿园门口公布招录结果

(5)入园报名

1.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家长持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报名,由招生工作小组对幼儿就读资质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退还登记材料原件,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时间一天,逾期不予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2.所需材料:

(1)幼儿近期一寸红色免冠照一张。

(2)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3)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在儿童预防接种地即可开具)

(4)近一个月内玉泉区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前来审核材料的家长需配合保安进行登记。

-特别说明-

1.家长提交的入园申请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产生质疑,园方可要求补充提供相应的其它证明材料。

2.凡在资料复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3.请家长保持预留手机号畅通,以便资料审核时能及时联系到您。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玉泉区第二幼儿园所有。

【招生咨询电话

0471-5971521或18947913807(邬老师)

【招生咨询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微信公众平台】

请搜索:YQQDEYEY或玉泉区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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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演唱会时间安排

2024-05-30,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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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演唱会时间安排

2024呼和浩特凤凰传奇演唱会

2024年,在出道20周年之际,凤凰传奇正式启动《吉祥如意》巡回演唱会。吉祥如意,是对凤凰传奇过去二十载的回顾与庆祝,也是对未来的向往与期待,更是对二十年来一直支持与陪伴凤凰传奇的朋友们的美好祝福。走过籍籍无名,走过繁花似锦,他们的脚步从未停下;传递快乐,感受快乐,共享快乐,或许这就是凤凰传奇所带来的力量。

时间

2024年8月16日、17日(预计,代官宣)

地点

呼和浩特体育中心体育场(预计,代官宣)演唱会详情:点击查看

2024张信哲未来式终极版世界巡回演唱会呼和浩特站

张信哲《未来式终极版世界巡回演唱会》正式官宣呼和浩特站,定于6月22日 (星期六)登上呼和浩特体育场(成吉思汗大街)舞台,为张信哲《未来式终极版世界巡回演唱会》开启全新版图!

时间:2024.06.22 周六 20:00

场馆:呼和浩特市 | 呼和浩特体育场演唱会详情:点击查看

2024薛之谦“天外来物”巡回演唱会—呼和浩特站

时间:2024.07.05-07.06

场馆:呼和浩特市 | 呼和浩特体育场

演唱会详情:点击查看

2024邓紫棋呼和浩特演唱会

好消息!@GEM鄧紫棋 《I AM GLORIA世界巡回演唱会》再次解锁七城:郑州、青岛、南京、福州、哈尔滨、台州、呼和浩特!

门票即将陆续开抢,敬请留意!演唱会详情: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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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确认时间+入口+材料

2024-05-30,全文共 1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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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确认

特别提醒:以驻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身份进行认定的申请人,请按照学校安排提交相应材料

其他以社会人员身份进行认定的申请人,参照以下流程办理:

1.全程网办。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中,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确认工作。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3日—6月17日),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21日17:00,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2.上传证明材料。

申请人要结合本人具体情况,按照以下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完整。材料上传仅限 PDF 文件,所有文件均为 PDF

文件,每项材料的文件应小于 1M。

(1)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①户籍在呼和浩特市的,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扫描件;

②非呼市户籍,但在呼和浩特市居住的,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在呼和浩特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

④驻呼和浩特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①持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核验的,需上传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以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申请下载,具体查阅“学信网”);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

②不能通过核验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领取、补办及线上查询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站进行咨询。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①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需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扫描件,《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须联系毕业院校获取。

③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上传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呼和浩特市居住证的社会人员身份申请人,由市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3.网上确认结果查询。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确认”。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查询报名信息”一栏,“认定状态”显示“待认定审批”即表示申请人已通过“网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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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托克托县职称评审工作通知(附时间)

2024-05-30,全文共 8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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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对人才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4〕81号),现就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和条件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自由职业者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

法律法规规定职称评审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我县社会化高级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1日。

2.基层“定向评价”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高级职称,农牧民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4日。基层“定向评价”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下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提出职称评审申请,不得多头报送。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以及自治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为准。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1.高级职称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并逐级上报。

2.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流程。

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由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评审政策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和新修订的评审条件。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一)减少限制性条件要求

1.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具体专业要求见各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3.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4.严格落实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二)实行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1.对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2.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职称不再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推行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3.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可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由市人社局根据自治区相应职称评审条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

4.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含正高级)统计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

5.对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应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组织开展专项评审。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三)赋予用人单位职称评审自主权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三级医院、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区域医疗中心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申请组建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四)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申报人员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和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下列人员可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可不受岗位数额(结构比例)限制,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符合第1至6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第7、8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相应评委会评审。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有关规定,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3.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推荐,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4.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但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职称。

5.在海外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6.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8个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7.列入下列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在培养期内业绩成果突出的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其中,“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三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二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8.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军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继续开展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的原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在单列岗位结构比例内,做好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和文物博物专业领域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2.对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用人单位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申报推荐突出业绩贡献,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等相结合,不得简单一味降低标准条件,造成政策“洼地”,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3.突出服务基层导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乡镇、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具有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工作后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后可认定中级职称。

4.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5.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职称评审激励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城市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当年服务乡镇、村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申报职称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取得现有职称后,累计服务乡镇、村年限达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前1年参评高一级职称。

(六)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继续教育学习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七)对符合条件、未享受疫情防控倾斜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继续实施关心爱护职称倾斜政策

参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仍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市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上述政策并确定享受政策人员名单,在开展职称申报工作前将享受政策人员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八)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

1.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聘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2.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允许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在所创办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可以作为其返回事业单位后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可以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九)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高技能人才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十)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核准后,按照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及时补充设岗,并按职称资格起算时间进行岗位聘用,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十一)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二)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县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托人社发〔2024〕2号)执行。

五、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健全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申报基本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同时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审核

各级主管部门要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确定专人负责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推荐报告。内容须包括:

1.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

2.职称材料接收情况,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按专业汇总申报人员情况;

3.各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已聘岗位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岗位数、双肩挑人员情况、空岗及拟使用空岗申报高级职称情况;

4.中初级职称评审控制职数意见;

5.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是否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6.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情况;

7.申报人员是否有失信违规行为;

8.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意见等。

(二)《托克托县2024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申报材料审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公示结果报告。

七、组织评审要求

(一)严格职称评审程序

1.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和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时限要求和评审程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2.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及评审工作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调查核实;涉及材料真实性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3.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由评委会、自主评审单位在评审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将正式核准备案报告(含公示情况及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www.nmgrck.cn/zcps)。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二)合理设置评价指标

职称评审坚持破除“四唯”倾向,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造。

1.各职称系列通过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科学评价人才。有关评委会可探索将中试成果纳入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2.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创新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3.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自主评审单位,及有关评委会要将专利转化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评价指标。对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与教学科研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对评委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构建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单位)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全过程全链条综合监管体系。被检查的单位、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2.建立职称评审诚信信息库。各单位、主管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持续做好参评人员、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及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诚信信息(失信违规行为)归集报送工作。

出现失信行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信息库,记录期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用人单位视情况,给予提醒告诫、通报批评、取消岗位晋升资格、撤销职称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书面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二)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证书信息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职称电子证书数据统一推送至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人社”“蒙速办”手机APP实现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

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或军队到我县工作(就业),在原地区(单位、部门)已取得的中、初级职称证书,不能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关专家重新确认,接收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3日。

2.持续做好电子档案建档工作。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评审通过人员电子档案制作建档工作,于核准备案后1个月内,将已经核准(用印)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扫描生成电子版文件后,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取得职称人员可下载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具体操作指南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3.试行职称申报评审进度结果网上查询。为方便申报人员了解本人职称评审进度和结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及时对申报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进度进行更新。申报人员完成线上注册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实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进度和结果。

(三)严格收费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

2、托克托县2024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

3、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

4、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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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时间+科目+地点

2024-05-30,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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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聘

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区

考试科目: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1科。试卷含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各占75分,总分150分。

答题要求:按照报考岗位设2种试卷,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另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为基本素质测试,蒙古语言文字部分为申论,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可选择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任意一种语言文字作答,但整个卷面必须全部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答题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只须填涂答题卡,蒙古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月3日17:00后,考生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www.im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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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三支一扶报名时间+官网入口+条件

2024-05-30,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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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

招募人数

2024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定为2700人(如有变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报名时间

6月4日10:00—6月7日17:00

报名官网

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www.i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说明

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考生报名成功后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

招募对象

(一)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24年内蒙古籍区外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2021年至2023年内蒙古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坚持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工作;

(六)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及以上基础学科、非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基础学科高校毕业生中招募(资格审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基础学科专业为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蒙古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支农(支牧、支林、支水)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水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帮扶乡村振兴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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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三支一扶时间(报名+考试)

2024-05-30,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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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

招募人数

2024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定为2700人(如有变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其中,普通岗位人员招募2317人,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岗位人员)招募383人。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10:00—6月7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6月20日10:00—6月23日9:30

考试时间

2024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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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附时间)

2024-05-30,全文共 4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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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要求,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苏木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24年内蒙古籍区外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2021年至2023年内蒙古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坚持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工作;

(六)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及以上基础学科、非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基础学科高校毕业生中招募(资格审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基础学科专业为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蒙古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支农(支牧、支林、支水)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水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帮扶乡村振兴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三、招募数量

2024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定为2700人(如有变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其中,普通岗位人员招募2317人,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岗位人员)招募383人。(见附件1)

四、管理和服务

“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街道)基层单位服务,服务期为两年。

日常管理。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服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服务单位的管理。

退出管理。“三支一扶”人员因身体状况不适宜在本岗位工作或服务期间升学、就业等个人原因离岗的,按规定解除协议终止服务,由服务单位向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户口、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三支一扶”人员要求将户口留在学校的,按有关规定保留两年;也可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还可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旗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符合入党条件的,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办理。

五、服务期间待遇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36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

六、招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6月4日10:00—6月7日17:00,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www.i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考生报名成功后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

6月20日10:00—6月23日9:30,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 “三支一扶”计划或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考“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可选择旗县中的一个,确定报考类别后,再选择相应的普通岗位或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中的一个,不得兼报。

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同时符合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报考时只需填报其中一项。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区

考试科目: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1科。试卷含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各占75分,总分150分。

答题要求:按照报考岗位设2种试卷,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另一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为基本素质测试,蒙古语言文字部分为申论,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可选择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任意一种语言文字作答,但整个卷面必须全部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组成的试卷,答题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只须填涂答题卡,蒙古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月3日17:00后,考生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www.im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三)确定入选人员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分普通岗位和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两类分别单独划线录取。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要求,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合计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普通岗位和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招募计划的30%。其中,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中的脱贫户、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合计录取比例不足30%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从本旗县报考人员中招募完成。

7月5日以后,考生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www.impta.com.cn),查询录取结果。

7月6日—7月8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打印《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3),到服务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专业,脱贫户、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2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印章后,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服务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附件2),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

7月下旬,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入选的高校毕业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www.impta.com.cn)。

7月31日前,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所辖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数量,严格按照普通岗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报考意向,划定支教、支农(支牧、支林、支水)、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人员范围,公开透明派遣入选人员到基层服务单位报到。

(四)其它事项

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高校毕业生的成绩加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执行。

2.脱贫户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范围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家庭子女;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子女(2024年5月31日前未实现动态清零)。

3.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指取得省级卫生健康委颁发的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

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服务旗县(市、区),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

5.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享受的相关政策

(一)自治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定向考录。

(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

(三)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市、区)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接收单位,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四)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附件:

1.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招募计划表

2.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4.自治区及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和资格审查地址(三支一扶)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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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时间+医院名单

2024-05-30,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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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一)体检人员及体检时间

1.体检人员:通过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网上确认”人员。

2.体检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24日,请体检人员于规定日期的上午7:30到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医院及预约方式。体检人员从以下医院任选一所进行体检。

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山水路12号山水商务广场B座,联系方式:0471—5615818。

2.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东街9号,联系方式:0471—3671125。

3.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快速路18号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门诊部北区四楼体检中心,电话:0471—6691104。

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电话:0471—4917136、4917176。体检人员须通过关注“内蒙古第三医院心身体检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公众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套餐”进行预约。

5.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地点:赛罕区包头大街33号,联系方式:0471—3596180。

(三)体检人员携带物品和注意事项。体检人员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和《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附件3)进行体检,将体检表和照片页一并交至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1.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严禁替检,如经发现按弄虚作假处理,填入教师资格系统限制库,5年内不得在全国任何认定机构申请;

2.体检须空腹,体检前勿饮酒,不吃油腻、高脂肪食物。身体如有特殊情况者请向医务人员说明原因;

3.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前台。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向医院交纳;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认定;体检需复查的,由医院通知,体检人员需配合;

5.体检后未接到市教育局和医院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

6.因妊娠期体检人员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市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后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市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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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及流程

2024-05-30,全文共 2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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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报名流程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须按照“网上申报——网上确认(上传材料及审核)——体检——证书发放”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市2024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注意: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注意: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有关公告。

2.选择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将“认定机构”选择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根据本人户籍、居住地所在地,选择相应的旗县区教育局。

3.信息填报及核验。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学历信息核验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信息的核验功能。

(1)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实名核验相关问题”;

(2)关于完善个人身份信息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5条“个人身份信息补充、修改等问题”;

(3)关于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5—47条“考试相关问题”;

(4)如学历、学籍信息核验不能通过,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13条“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

(5)如普通话证书核验不能通过,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14条“普通话证书相关问题”;

4.上传本人彩色白底照片。申请人须上传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同时,申请人需准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的白底一寸照片,照片底部需打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用于后续的体检和证书制作。

关于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照片的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15条“上传图(照)片过程中的问题”。

5.填写《个人承诺书》。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需修改,再次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即可重新获取二维码并签名。

6.生成“报名序号”。网报系统将在申请人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该“报名序号”将贯穿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全过程,请申请人务必认真保存。

(二)网上确认

特别提醒:以驻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身份进行认定的申请人,请按照学校安排提交相应材料。

其他以社会人员身份进行认定的申请人,参照以下流程办理:

1.全程网办。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中,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确认工作。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3日—6月17日),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21日17:00,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2.上传证明材料。申请人要结合本人具体情况,按照以下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完整。材料上传仅限 PDF 文件,所有文件均为 PDF

文件,每项材料的文件应小于 1M。

(1)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①户籍在呼和浩特市的,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扫描件;

②非呼市户籍,但在呼和浩特市居住的,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在呼和浩特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

④驻呼和浩特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①持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核验的,需上传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以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申请下载,具体查阅“学信网”);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

②不能通过核验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领取、补办及线上查询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站进行咨询。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①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需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扫描件,《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须联系毕业院校获取。

③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上传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呼和浩特市居住证的社会人员身份申请人,由市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3.网上确认结果查询。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确认”。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查询报名信息”一栏,“认定状态”显示“待认定审批”即表示申请人已通过“网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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