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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公告在哪里看?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2024-02-22,全文共 4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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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五、办理时间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七、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备案。同时,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同一单位多次取得股权激励的,由该单位合并计算扣缴税款。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单位取得股权激励的,可将之前单位取得的股权激励有关信息提供给现单位并由其合并计算扣缴税款,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合并申报。

九、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3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汇算申报、多次股权激励合并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十、退(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或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及其他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十一、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十二、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服务与征管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1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pdf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pdf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月31日

点击阅读政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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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个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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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申报指南(时间+入口+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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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申报指南时间+入口+操作流程

申报入口:个税APP

申报时间:年度汇算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预约时间: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预约入口+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详细操作流程【2023年度如公布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

第一步:准备申报

可通过个税APP进行申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选择申报年度:2022年度

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1.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前期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您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2.如存在少预缴税款,则需要补税。

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需点击【立即缴税】, 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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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退税办理入口(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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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办理入口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入口:

https://etax.chinatax.gov.cn/download.html

申请时间:

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之间申请退上年度的税

温馨提示: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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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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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方式哪些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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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申报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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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申报什么时候开始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温馨提示:有汇算初期(2024年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024年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2024年3月21日至6月30日办理的,无需预约!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1、自行办理。

2、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3、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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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时间表(开始时间+预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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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时间表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预约时间:

有汇算初期(2024年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024年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2024年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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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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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条件什么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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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年度汇算时间什么时候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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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年度汇算时间什么时候截止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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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怎么预约办理?附流程图

2024-02-22,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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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怎么预约办理?附流程图

预约时间:

2023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于2024年2月21日开通,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21日后(每日6:00-22:00)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如您连续2次预约后未办理年度汇算,将不能再次预约。

预约步骤图:

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有些人可能需要补税,那么相应的,就有人可能会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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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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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查询(综合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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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退税什么时候开始退(开始时间+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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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时间: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备注: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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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垦集团2024年度校园招聘公告

2024-05-21,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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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或2023届毕业未就业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综合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安徽农垦集团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简历筛选、考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发送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及简历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ahnkrsc@163.com邮箱。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投递简历,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材料信息。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6月4日。

五、其他事宜

招聘期间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相关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551-6816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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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23,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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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敬业奉献,吃苦耐劳;

6.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22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一般按照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步骤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环节安排根据岗位需要另行通知。

(二)背景调查

根据岗位需要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相关背景调查、考察工作。

五、薪资待遇

1.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政策执行,薪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工会会员福利、定期体检、培训等各项福利与保障,享受带薪年休假等国家法定休假;

2.入职后,根据工作表现,研究生学历可择优提拔为公司正科级,本科学历可择优提拔为公司副科级。

3.入职两年后可参加公司后备干部选拔,综合素质表现优异者有机会提拔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当年公司选拔方案为准)。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17∶00截止报名。

(二)报名网址:http://gtjy.hrpta.cn/index.php。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

1.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2.本人亲笔填写的《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3.本人亲笔填写的《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由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业绩证明、荣誉证书、成功案例等)扫描件;

6.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决定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七、其他事项

1.招聘期间请确保个人所填联系方式的准确与畅通。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此次选聘工作使用。

4.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需求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2: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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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投集团2024年度春季招聘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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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福利待遇

拟录用人员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享受免费工作餐、生日福利、健康体检、工会互助保险、通讯补贴、带薪休假等多种员工福利,以及阅览、瑜伽、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

合肥百大集团2024春季公开招聘公告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大集团”)是合肥市属国有企业,安徽省首家商业零售上市公司。目前产业覆盖零售业及农产品流通两大主业,旗下共有子公司47家,参股公司8家,拥有24家百货购物中心、195家合家福超市、25家百大电器门店、21家百大易购跨境直销中心、5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2家加工配送中心、35家标准化菜市场等300余家连锁经营网点,同时涉足电子商务、跨境直销领域,运营合肥空港进境口岸,形成了多业态、全品类、全渠道和线上与线下融合、内贸与外贸结合的产业体系。现因公司发展需要,百大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报名方式

1.通过合肥市国资委网站、合肥市百大集团网站、各大媒体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在电脑端进入百大招聘通道(http://job.hfbh.com.cn/)报名,公司不接受其他形式和渠道投递的简历。

2.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1日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企业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二)企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员工享受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带薪年休假等。

招聘公告原文 >>>>百大招聘--公告 (hfbh.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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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操作步骤(附流程图)

2024-03-14,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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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

如果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3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第一步:下载并打开个税APP首页—中间“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功能界面。

图源:个人所得税(下同)

第二步:进入该功能界面,“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一键带入”。

第三步:根据提示“将带入2023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第四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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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5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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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

附件:202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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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度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旌德县户籍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人员,还须于3月4日前进行身份审查。身份审查由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团以上驻宣部队政治机关共同组织实施,身份审查合格的发给相关证明。考生报名后须及时将此证明电子版报资格审查单位(电子邮箱:1346757920@qq.com)。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的紧缺岗位(岗位代码为1308010、1308011、1308012)和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岗位代码为1308003),开考比例降低至2:1。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2024年度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5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等6个小类)。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宣城市。

(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成绩排名情况,供考生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岗位的放宽到130分、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放宽到12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其中,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放宽到55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加分政策: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4月1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到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股(旌德县政务新区环城北路与城东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63-8603970)申报加分事宜。

(五)考核赋分: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考生,由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团以上驻宣部队政治机关组织考核赋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均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按5:1、其他岗位按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详见《2024年度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资格复审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方式请考生关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并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其他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前,先将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折算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具体合成方式:

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折算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与考核分分值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折算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0.5+考核分分值×0.5。

其他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折算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折算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所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其中,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旌德县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63-8603970(旌德县人社局事业股)

0563-8603676(旌德县人社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63-8601110 (旌德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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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1,全文共 4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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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安徽省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程序

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核准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统一笔试、监督指导等工作;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专业测试和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8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4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5个类别(中小学教师类细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2个小类,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等6个小类)。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30日14:30-17:30和3月31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2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63783)申报加分事宜。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拟定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面试、试讲、答辩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将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省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有关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55338、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处)0551-62606473(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2024年度安徽省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电话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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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后职位计划核减或取消公告

2024-02-19,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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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职位计划核减取消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经对各职位报名情况筛查审定,现将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职位的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月19日10:00至16: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

附件: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后职位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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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4年度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2024-01-30,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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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4年度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党政干部队伍结构,为合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决定开展2024年度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工作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310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00名,高新、经开、新站三个开发区各20名,市属国有企业50名。

二、引进对象

报考安徽省2024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未被确定为初步人选且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考生。

被确定为安徽省2024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初步人选但放弃填报志愿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党政储备人才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签订协议、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 1月29日9:00至 2月 3日16:00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市2024年度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报名”专区报名,本次报名分为“市直事业单位和开发区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报名”“市属国有企业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报名”2个类别,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同时报名,逾期不再报名。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四、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引进,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三个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者,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同时给予省外来肥面试考生交通和食宿补贴,采取包干形式,有关标准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面向部分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告》。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

报考人员如对报名和引进工作有疑问,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1.市直事业单位

政策咨询0551- 63536114

监督电话0551-63536195

2.合肥高新区管委会

政策咨询0551-65324309

监督电话0551-65329626

3.合肥经开区管委会

政策咨询0551-63679142

监督电话0551-63679097

4.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

政策咨询0551-65777576

监督电话0551-65777052

5.市属国有企业

政策咨询0551-63536574

监督电话0551-63536512

6.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62615147,0551-62669622

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本公告由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会同中共合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合肥市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和开发区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2.合肥市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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