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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口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跨省转移吗?

海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为养老保险和医保,是可以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的,非特殊情况不用转移。

2023-10-13,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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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移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依据现有政策,变更就业地后,实现养老保险跨统筹区(一般是跨省)、跨制度转移。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办理跨省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是按年度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保障,如果换省份居住了,可以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年底集中征缴期参加该省份的居民医保即可。

总的来说,虽然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流动性大,但不用担心所缴纳的社保会浪费哦~可以跨省转移、累积。

温馨提醒:

如果是跨省流动就业的,除了子女上学、购房、工龄认定等需要社保证明和涉及医保报销的情形外,社保关系并不需要立即办理转移手续。可以在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确定待遇领取地时,再将其他地区的社保关系统一归集到待遇领取地。另外,社保关系不转移,缴费记录不会被清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按规定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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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所需材料

2024-03-22,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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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女40至50岁之间,男50至60之间;2、下岗灵活就业人员;3、自己交职工养老、医疗保险;4、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5、未在领失业金或失业金已领完;6、未在领失业补助金或已领完:7、海口市缴纳社保;8、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不处在营状态。

4050返还申请流程:

一、已做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到所属街道(镇),由街道(镇)经办人员录入灵活就业信息,在《就业创业证》上打印灵活就业信息。

二、到所属街道(镇)填写《海口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海口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3、6、7页各两份);2.《海口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3.《海口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登记表》一式两份;4.《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三份;6.本人开户的建设银行卡+本人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一式两份,并盖上手印;7.户口本,户主+本人那页一式两份;8.就业登记表一份;9.灵活就业工作照片两张。

注:1.如外地户口的需再提供居住证复印件一式两份;2.申请当月必须把当月的养老保养、医疗保险缴费成功才可申请,否则不予以申请当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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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什么社保?

2023-10-13,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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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两种制度可选择:

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海南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外省户籍人员可以使用居住证办理我省的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哦~)

二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增加补充养老渠道,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有两种制度可选择:

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样也没有户籍限制哦~)

二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属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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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哪些人可以领就业救助?可以领多少钱?

2024-05-24,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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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四个精准,多措并举帮助就业、提高收入。

一是精准识别低收入人口。依托各级民政部门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分层分类开展就业救助获取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积极对接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保、残联、妇联等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交互分析,精准识别低收入人口,为开展分层分类就业救助匹配合适的政策和服务。

二是精准落实就业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投入“真金白银”全方位支持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

●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人口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就业救助政策。

●低收入人口单位就业的,运用“直补快办”模式,给予吸纳企业和单位社保补贴和招用奖励补贴。

●灵活就业的,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落实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

●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的,落实税收减免政策,首次创业并正常运营一年给予创业补贴。低收入人口可申请最高个人30万,小微企业4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低收入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各市县可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帮扶。

三是精准开展就业服务。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针对低收入人口分类开展就业服务。联合省残联、省妇联、高校等举办专场招聘会,为不同低收入人群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服务。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低收入人口积极学习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开展就业帮扶“晴天行动”,采取“铁脚板+大数据”全面摸排,“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目前已为2.87万名困难人员建立就业帮扶档案。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实现5300多名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3.27万失业人员再就业。

四是精准搭建服务平台。当前全省已经建成了244个就业驿站,就业驿站分布在全省的乡镇、重点园区、高校、城市的社区,就业驿站起到很好地把就业服务向低收入人口身边推送的作用。就业驿站今后将继续深度参与全省各项的就业专项服务,主动走进低收入人口的家庭,讲解就业政策、登记就业意向、摸底培训需求,开展职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介绍,组织人员就近灵活就业和到单位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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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灵活就业人员支付宝怎么缴费?

2023-12-07,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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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缴费渠道:支付宝市民中心

医保缴费流程

①打开支付宝首页,定位城市,点击“市民中心”,进入“社保-灵活就业医疗缴费”;

②填写参保人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属期,点击“下一步”;

③选择参保机构,点击“下一步”;

④确认缴费信息,点击“去支付”,完成缴费;

⑤返回首页可点击“缴费记录”查看。

养老保险缴费流程

①打开支付宝首页,定位城市,点击“市民中心”,进入“社保-灵活就业养老缴费”;

②填写参保人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属期,点击“下一步”;

③选择参保机构,点击“下一步”;

④确认缴费信息,点击“去支付”,完成缴费;

⑤返回首页可点击“缴费记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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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如何申领

2023-11-10,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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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初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证件复印件;

3.完全失地农民提供完全失地证明。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申请人在市、区、镇(街)政务服务部门(政务大厅)或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提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海口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公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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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咨询电话

2023-11-10,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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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公咨询电话

秀英区:

地点:秀英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海口市秀英区美俗路3-6号)

咨询电话:0898-68666725

龙华区:

地点:龙华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金园办公区406室)

咨询电话:0898-66890923

琼山区:

地点:琼山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号琼山区社保大楼)

咨询电话:0898-65875270

美兰区:

地点:美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二楼)

咨询电话:0898-6530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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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口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要求

2023-10-16,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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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对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下同):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补贴标准: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为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补贴对象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月数给予补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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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口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社保缴费基数

2023-09-11,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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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费率

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050元。2023年度我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150元,下限为4830元。

1.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愿选择,费率为20%。

月缴费金额:966

2.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缴费费率为6%。

月缴费金额:483

缴费时间

养老保险可以一年一交,也可以按月、季度缴费!医保需要按月或按季度缴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我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自主选择缴纳2023年度内1-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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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哪些人可以领医疗救助?可以领多少钱?

2024-05-24,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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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主要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聚焦主责,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一是对特困群众、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100%给予救助,年度限额2000元;住院和门特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100%救助,年度无限额。

●二是对低保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90%资助,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80%救助,年度限额2000元;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80%~85%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限额8万元。

●三是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90%资助,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出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的部分按60%救助,超出20%的部分按65%救助,年度限额6万元。

●四是对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出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的部分按50%救助,超出35%的部分按55%救助,年度限额4万元。2023年全省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18.33万人、资助资金5875.55万元,门诊和住院救助18.01万人、救助资金1.8亿元。

第二,主动探索,推进多层次医疗救助示范区建设。目前,已经初步构建起多层次救助机制,基本实现了四个“转变”——变“多地跑”为“数据跑”,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变“事后救助”为“全过程管理”,变“单一救助”为“合力救助”。2023年8月“海惠帮”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已有785名患者通过多层次医疗救助平台申请获得救助,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1.08亿元,经医保报销7100.87万元,多层次医疗救助金额共计1648.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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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哪些人可以领助学补助?可以领多少钱?

2024-05-24,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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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教育救助部分提出“对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海南省户籍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特惠性学生资助或残疾人教育扶持助学项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

享受特惠性学生资助的对象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阶段的海南省户籍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的标准是:学前幼儿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生活费,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生活费、400元学习生活用品费,初中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生活费、400元学习生活用品费,高中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生活费、1000元住宿费和教材费(已经免的不再发补助),中职学生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生活费,且不需要学生申请,由市县教育局对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提供的人员信息与在校学生进行比对,核实学生就读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通过社保卡将特惠性学生资助资金发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享受残疾人教育扶持资金的对象为: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的海南省户籍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中的残疾学生。扶持资金的标准是:学前幼儿、高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生活费,且由学生或家长向残联部门申请,经残联部门审核、审批后发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的对象为:海南省农村户籍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补助的标准是: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生活费,且不需要学生申请,但要求学生提供在校就读证明,由乡村振兴部门核实学生就读情况,公示无异议后,乡村振兴部门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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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惠政策

2024-05-14,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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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缴存职工一样,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享有缴存利息,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另外还可额外享有缴存补贴。

(一)享受低息贷款,节省贷款利息:灵活就业人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以贷款5年以上为例,住房公积金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1%,商业银行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为3.75%。若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100万元,期限30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较商业贷款可节省利息支出12.99万元。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缴存补贴:自2024年5月1日《办法》施行之日起,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连续缴存满12个月或按年缴存资金留存满12个月,对12个月的累计缴存额按年利率1%计提缴存补贴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已补贴的缴存额不重复补贴;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累计缴存不满12个月的,不享受缴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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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终止指南

2024-05-14,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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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通知》,里面提到了关于海口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终止条件的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因自愿停缴、转为单位职工或转至外省接续缴存等原因不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应及时办理缴存终止业务。

(一)办理渠道

“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以及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二)业务材料及审核流程

缴存终止业务实行零材料办理,线上自主办结,线下一级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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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灵活就业公积金办理线下网点大全

2024-05-13,全文共 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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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

1、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1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联系电话:0898-65203050

2、海口市美兰区世纪大道16号海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大厅

联系电话:0898-66733001

海口:

1、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住房公积金柜台

联系电话:0898-66718173

2、海口市世纪大道16号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大厅

联系电话:0898-6655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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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信息变更指南

2024-05-13,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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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方式、缴存管理局、扣款银行账号等缴存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业务。

(一)办理渠道

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以及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二)业务材料及审核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在上下限范围内,每年可变更一次,变更业务所需材料及审核流程参照本通知的第一条开户缴存业务办理。

2.缴存比例、缴存方式、缴存管理局、扣款银行账号变更,实行零材料办理,线上自主办结,线下一级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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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信息变更指引

2024-05-13,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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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灵活就业保障,解决从业者办事困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联合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基于省大数据管理局建设的“海易办”平台基础能力,将12个相关事项进行打包整合推出“灵活就业一件事”联办服务。这12个事项其中就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撤销、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等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平台上实现信息申报、变更等。

“灵活就业一件事”服务网上申请操作流程

请打开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根据以下步骤点击操作:

第一步,打开海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

第二步,搜索框输入“灵活就业一件事”并搜索。

第三步,选择企业所在市县进行点击,点击后的弹窗中选择所在乡镇,如无则选择县级单位,点击“确认”,可查看“灵活就业一件事”的办事指南

第四步,申请材料准备完成后,办事指南页面“在线办理”按钮,根据情形问答进行情形选择。

一般情况下,如未办理过的事项请先选“是”,根据情形问答选择,系统会自动组合需办理的事项,情形选择完成后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办页面。

第五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在线申请表,部分申请表信息已自动获取共享数据并填入,需检查已自动填入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上传申请材料。

第六步,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选择“是否邮寄办理结果”,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办理”即完成“灵活就业一件事”的打包申请。办件提交后,在“用户中心”的“一件事办件”列表可查看办件总体进展,如有问题可打办事指南页面“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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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指引(附图文)

2024-05-13,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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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以及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海易办”APP开户缴存操作指南

(一)登录“海易办”APP。选择“公积金”模块,在“灵活就业人员专区”中,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如下图:

(二)填写缴存基本信息。录入本人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录入身份证件号,选择缴存直属局,录入缴存基数,填写扣缴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图:

缴存信息填写说明:

(1)缴存直属局,为本人所在市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具体经办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业务。

(2)缴存基数,不低于本人缴存所在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本人缴存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缴存基数高于本人缴存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需提供上一年度本人相关收入或税收证明材料。

(3)账户银行,与缴存银行一致,录入缴存银行账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及海南银行中任选一家进行缴存。缴存资金将从灵活就业人员所选定银行的本人账户中进行扣款,用于缴存每期住房公积金。

(三)填写协议信息。进入协议登记信息模块,选择缴存比例、协议周期等信息后提交即可完成,如下图:

协议信息填写说明:

(1)缴存比例,在不低于10%,不超过24%的范围内自主选择;月汇缴总额等于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系统计算)。

(2)协议周期,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三种不同扣款周期进行缴存。选择按月的,每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当月缴存额;选择按季的,每3个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3个月缴存额;选择按年的,每12个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12个月缴存额。

(3)首次托收月,可选择最早从开户月份起进行缴存,也可选择从开户月份后的月份开始缴存。

(4)每月扣缴日,缴存住房公积金采用委托代扣方式,每月20日为固定扣缴日,在扣缴日我局将从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的扣款银行账户,按约定金额和协议周期足额扣缴。

开户缴存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灵活就业人员填报的缴存基数不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开户实行“零材料”办理,线上自主办结,线下一级审核办结。

(二)灵活就业人员填报的缴存基数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在办理开户缴存时,应提供上一年度本人相关收入或税收证明材料,二级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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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费注意事项

2024-05-13,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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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申请所需材料及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填报的缴存基数未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行零材料办理,线上自主办结,线下一级审核办结。

2.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填报的缴存基数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应提供本人上一年度收入流水或纳税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二级审核办结。

缴存基数和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低于本人所在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具体上下限参照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每年发布的缴存基数范围。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缴存方式:

1.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三种不同方式缴存。选择按月的,每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当月缴存额;选择按季的,每3个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3个月的缴存额;选择按年的,每12个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12个月的缴存额。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采用委托代扣方式,自起始缴存年月开始扣缴。每月20日为固定扣缴日,在扣缴日从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的扣款银行账户按约定缴存额足额扣缴,扣款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应与缴存银行一致。

缴存管理局及缴存银行:

缴存管理局为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所在市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具体负责经办、审核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业务。

缴存银行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受委托银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及海南银行中任选一家进行缴存。

办理渠道:

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以及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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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05-13,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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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退休、死亡、出境定居等;

2.在我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且终止缴存满半年。

(二)办理渠道

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以及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三)申请材料及审核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提取条件的,按我省住房公积金现行提取规定申请办理。

2.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提取条件的,实行零材料办理,线上自主办结,线下一级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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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05-13,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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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条件

1.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满足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并且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其中:

(1)按季或按年的方式缴存金额足额留存在账户时间可视为连续缴存时间;

(2)从本省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从异地缴存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还需在我省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2.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三)办理渠道

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以及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四)申请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申办公积金贷款业务材料按照我省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提供。

(五)其他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期限、利率、还款能力计算标准、贷款额度、贷款担保及贷后管理等事项按我省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应采用住房公积金对冲还款或约定提取方式。月还款额超出借款人月缴存额的,超出部分可从其还款银行账户中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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