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市便民服务

0

贵阳保险

贵阳保险专题栏目,提供与贵阳保险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贵阳保险问题。

分享

浏览

2494

文章

2387

贵阳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024-04-15,全文共 296 字

+ 加入清单

贵阳市生育保险基金可用于支出的地方:

贵阳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女职工政策内妊娠自然流产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指职工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而实行的避孕、节育手术费用。

贵阳市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的费用:

贵阳市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下列费用:

(一)违反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不属于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的医疗费用;

(三)参保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因医疗事故增加的医疗费用;

(四)胚胎移植的费用;

(五)新生儿的费用;

(六)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贵惠保是什么保险

2024-01-02,全文共 1386 字

+ 加入清单

贵惠保是什么保险

“贵惠保”二期产品由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指导,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主承,联合中国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人寿、华贵保险、太平财险、安诚财险、新华保险、太平洋产险、国寿财险、大地保险、大家财险共12家保司共同承保,德圣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惠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运营技术支持,为贵州省基本医保参保人量身定制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具有不限投保年龄、不设健康要求、不设户籍限制以及低保费、高保额等特点。自2022年8月推出以来,得到了全省各族人民的积极响应。截止2023年11月,服务用户超过十万人次,赔付总金额超过5000万元,最高单次赔付金额超过40万元。

保障详情:

贵惠保常见问题解答

1、“贵惠保”是什么?

“贵惠保”是由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指导,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主承,联合中国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人寿、华贵保险、太平财险、安诚财险、新华保险、太平洋产险、国寿财险、大地保险、大家财险共12家保司共同承保,德圣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惠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运营技术支持,为贵州省基本医保参保人量身定制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我已经有医保,还需要购买“贵惠保”吗?

有需要!“贵惠保”作为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指导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专为贵州省基本医保参保人量身定制,重点保障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障、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可以有效缓解贵州百姓因意外/大病住院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

3、哪些人可以参保“贵惠保”?

只要您是贵州省基本医保参保人,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户籍、既往病症均可保。

4、医保个人账户是否可以为家人缴费?

可以!参保人可使用贵州省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包括本人在内3位直系亲属 (父母、配偶、子女) 缴费。

5、如何查询个人参保凭证?

“贵惠保”为您提供电子参保凭证。保单生效后,您可以进入“贵惠保”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查询电子参保凭证。

6、“贵惠保”参保时间及保障时间?

参保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2月29日

保障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7、“贵惠保”有等待期吗?

“贵惠保”产品不设等待期。

8、“贵惠保”有免赔额吗?

责任一: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免赔额1.5万元;

责任二: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障,免赔额1.5万元;

责任三:45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免赔额0元。

9、如何申请理赔及查询理赔进度?

保障生效期间,发生符合保险责任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中申请理赔按钮,发起理赔申请及查询理赔进度。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502000进行理赔报案及查询。被保险人也可通过共保体保险公司的线下门店服务人员协助办理理赔申请。

10、可否为其他人缴费“贵惠保”?

您可以为他人购买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只能为包括本人在内3位直系亲属购买) ,但每位被保险人只能保一份。

11、有贵州医保,但户籍不在贵州是否能参保?

可以的,凡是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投保。被保险人在接受诊疗期间享受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先经贵州省医保报销后,剩余符合保险责任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保单约定赔付。

12、错过本次参保机会,以后还能参保吗?

很遗憾!错过本次参保机会,您只能等到下一年度开放参保期间购买。

展开阅读全文

贵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2023-10-09,全文共 912 字

+ 加入清单

单位和个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2019年5月1日起:单位缴费比例16%,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企业如何缴纳社保费

一、新参保单位

(一)用人单位在市场监督、机构编制、民政等注册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应在30日内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原则上由属地经办机构受理。在非注册地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地办理相关手续后,工伤保险可在生产经营地机构办理。经办机构通过注册登记部门数据平台或官方网站可以获取用人单位登记信息的,在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通过上述渠道接受信息,确定各险种参保费率,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纸质材料。经办机构无法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获取用人单位登记信息的,用人单位需到经办机构办理登记。

(二)每月10日前单位登陆社保网厅,办理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等变更业务;

(三)变更完成后,在网厅生成应收核定并打印《征集通知单》,然后点击推送税务;

(四)单位持《征集通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工商登记信息确认,并进行参保缴费信息关联。已在税务进行了工商登记信息确认的单位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参保缴费信息关联。

二、已参保单位

(一)单位登陆社保网厅,办理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等变更业务;

(二)变更完成后,在网厅生成应收核定并打印《征集通知单》,然后点击推送税务;

(三)已与银行办理代扣业务的缴费单位,与银行签订的代扣协议继续有效,原则上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将费款足额存入签约账户。

三、已参保但长期无缴费现恢复缴费的单位

(一)单位到社保申请恢复缴费;

(二)单位登陆社保网厅,办理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等变更业务;

(三)变更完成后,在网厅生成应收核定并打印《征集通知单》,然后点击推送税务;

(四)单位持《征集通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参保缴费信息关联。

四、缴费方式:

1、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2、网上申报: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费。

3、已签订银行代扣协议,由税务机关发起扣款。参保单位也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费。

展开阅读全文

贵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吗?

2024-03-29,全文共 550 字

+ 加入清单

贵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吗?

答:不能!申领人参保单位性质须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不能申领)。

贵阳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址:http://zscx.osta.org.cn/http://jndj.osta.org.cn/)上能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贵阳市企业参保职工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审核要点:

①发证时,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6个月(含)以上;

②申领人取得证书时需处于失业保险参保状态;

③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④申领人参保单位性质须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不能申领)>>推荐阅读:贵阳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贵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2023-08-30,全文共 2951 字

+ 加入清单

贵州省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教育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黔府办发〔2019〕2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及征缴期限

(一)筹资标准

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不低于102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将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集中征缴期

2024年度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380元/人/年标准缴费。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

(三)零星征缴期

1.普通群众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按102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特殊困难人员(特困人员等)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享受全年动态参保政策,按380元/人、年的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生儿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2025年只征收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90天的新生儿),以上两类群体享受90天动态参保政策,按380元/人、年的标准参保缴费。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分类资助参保

(一)全(定)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2〕19号)、《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稳步调整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医保倾斜政策的通知》(黔医保发〔2022〕1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除黔府办发〔2022〕19号、黔医保发〔2022〕16号规定以外,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其他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其资助标准由各市(州)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进行明确。

(二)享受资助条件

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前认定身份并缴费的特殊困难人员,均可享受参保资助。集中征缴期结束后,除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和按规定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参保缴费的符合医疗资助政策的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新生儿,享受动态参保和参保资助政策,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只享受动态参保政策,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380元/人的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标识特殊困难人员身份

各市(州)医保、税务部门应牵头指导县级医保部门,积极与同级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沟通,在每年集中征缴期前,将各自职责范围内认定的特殊困难人员共享医保部门。县级医保部门再将各类特殊困难群体资助缴费标准、特殊困难人员明细等数据,及时共享同级税务部门。

县级税务部门根据同级医保部门共享的特殊困难人员名单,在社保费标准版系统中做好特殊身份标识工作。对于全额资助人员,由省税务局统一完成零申报。对于定额资助人员,医保、税务部门应准确标识身份、设置征缴标准,保障困难人员参保及时享受政府资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

居民医保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权利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有效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对各级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的重点指标内容。在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中,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黔府办发〔2019〕28号)规定“继续采取政府统一组织,乡镇、街道、村居集中代收缴纳为主,其他缴费渠道为辅的缴费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确保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坚持目标导向

2024年基本医保参保目标以户籍人口的95%予以明确,对参军、异地已有参保人员等合理化不参保户籍人员,可计算为各统筹区总体目标完成情况中。同时,在工作推动过程中,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将结合常住人口、省(内)外参保情况、国家下达任务数,再确定各市(州)具体的基础目标和激励目标,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相应工作激励。各地要紧紧围绕“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的要求,做实做细城乡居民参保征缴工作,努力推动目标任务的完成,持续巩固我省基本医保参保率。

(三)强化部门联动

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医保部门负责牵头拟定参保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在集中征缴期开启前,做好各类特殊困难人员身份标识,并推送税务进行系统配置;税务部门负责全面履行居民医保费征缴职责,加大征收力度。持续优化征缴信息系统,积极拓宽自主缴费渠道,不断提高线上征收能力和效率;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足额安排、按时拨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参保资助资金;教育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各级各类在校学生(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人员数据共享和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负责提供特殊困难人员名单,并协助医保、税务部门加大对所属困难群体的参保宣传动员,共同督促未参保对象及时缴费参保。

(四)提升宣传实效

各级有关部门要着眼“保存量”和“提增量”相结合的方式。主动补齐工作短板,聚焦参保薄弱环节,聚焦学生儿童、新生儿、流动人口及特殊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深度挖掘扩面潜力。要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创新宣传形式,改进宣传方法,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广设政策咨询台,面对面答疑解惑。要善于挖掘身边典型案例,运用大量疾病报销实例,全方位、多层次、点对点的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广的特点,利用短视频、电梯广告、户外大屏等方式,大力宣传参保的好处,不参保对家庭的影响。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感染身边人,强化群众参保意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积极引导其主动参(续)保。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五)强化督导调度

各市(州)医保、税务部门要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指导工作,以阶段性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充分发挥结果“指挥棒”的作用。省医保局、省税务局也将适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工作通报等方式,强化督导问效,并将各市(州)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医保专项评价和税务绩效考核项目中,进一步与下一年度相关工作考核挂钩。

通知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s://ylbzj.guizhou.gov.cn/zfxxgk/fdzdgknr/zcfg_5623824/202308/t20230829_82111522.html

展开阅读全文

贵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2024-04-15,全文共 425 字

+ 加入清单

参保范围

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并适用于国家机关合同制工人,社会团体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增职工以起薪当月应发工资作为个人月缴费基数,如个人月工资收入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0%以上的,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比例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现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

参保流程

参保单位提供齐全的申办材料经综合部审核通过,按参保单位的单位性质,分别到征缴一部、征缴二部和征缴三部办理。办理费用

办理费用:不收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