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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认定

桂林认定专题栏目,提供与桂林认定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桂林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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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人才认定线上申报入口

2024-01-15,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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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受理入口:》点击进人才申报线上入口

受理范围

我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在我区自主创业的人才,以及在我区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申报人申报认定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层次,可以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桂人社发〔2023〕87号)。

2024上半年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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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有多久(单位+个人)

2024-03-08,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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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一、申报时效:

(一)由所在单位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申报时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之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个人申报时效: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不管何种情形,如劳动关系正在仲裁或诉讼中结果尚未定论等也必须1年内申报)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参加自治区本级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的工伤认定由该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目前,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由市人社局工伤科负责,在临桂及11个县参保的单位由各参保地的人社局负责。没参保的单位由生产经营地人社局负责。

桂林市工伤认定地点现设在桂林市社保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工伤认定可电话联系:2812636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依仁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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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工伤认定申请指南

2024-03-08,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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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工伤认定申请指南

一、申报时效:

(一)由所在单位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申报时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之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个人申报时效: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不管何种情形,如劳动关系正在仲裁或诉讼中结果尚未定论等也必须1年内申报)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参加自治区本级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的工伤认定由该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目前,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由市人社局工伤科负责,在临桂及11个县参保的单位由各参保地的人社局负责。没参保的单位由生产经营地人社局负责。

桂林市工伤认定地点现设在桂林市社保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工伤认定可电话联系:2812636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依仁路24号

二、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伤者或死亡近亲属签字并按手印);

2、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法律文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收复印件审核原件)

4、伤者(或死者)居民身份证;(收复印件审核原件)

5、首次门诊病历;入院、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或疾病证明书;检查结果(如CT检查报告单等);死亡证明;抢救记录;火化证明;(收复印件审核原件)

注:医疗材料不需要费用清单

6、1份单位同事或领导对事故发生时所见所闻的旁证材料(首先介绍旁证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情况后,再写其所见所闻情况)。旁证人需签名按手印;

7、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户口、房产证、简易路线图;

8、单位对伤者事故当天的作息证明(盖公章)和考勤表;

9、因公外出期间受到伤害的,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单位派工证明;

10、发生事故的物证、音像、图文资料;(没有可以不交)

11、发生死亡事故的需用人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1份。

12、与工伤事故相关的其他材料。(按补正要求提供)

三、办理时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法定7个工作日内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会以短信或电话通知经办人。

工伤认定结果查询电话:0773—2859003

四、办事地点:

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保中心73号窗口(秀峰区依仁路24号,市中心广场旁),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桂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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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2024-03-08,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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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工伤认定需要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伤者或死亡近亲属签字并按手印);

2、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法律文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收复印件审核原件)

4、伤者(或死者)居民身份证;(收复印件审核原件)

5、首次门诊病历;入院、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或疾病证明书;检查结果(如CT检查报告单等);死亡证明;抢救记录;火化证明;(收复印件审核原件)

注:医疗材料不需要费用清单

6、1份单位同事或领导对事故发生时所见所闻的旁证材料(首先介绍旁证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情况后,再写其所见所闻情况)。旁证人需签名按手印;

7、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户口、房产证、简易路线图;

8、单位对伤者事故当天的作息证明(盖公章)和考勤表;

9、因公外出期间受到伤害的,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单位派工证明;

10、发生事故的物证、音像、图文资料;(没有可以不交)

11、发生死亡事故的需用人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1份。

12、与工伤事故相关的其他材料。(按补正要求提供)

桂林工伤认定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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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第六类人才认定条件

2023-10-23,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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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人才

1.近 5 年广西创新争先奖获得者(个人奖);

2.近 5 年广西杰出工程师奖获得者;

3.广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5.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6.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7.获得全日制高校博士学位人员;

8.获得“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含定向选调生);

9.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

双一流高校包括哪些?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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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首批高层次人才认定所需材料(附申请表下载)

2024-01-15,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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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所需材料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向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交纸质材料,也可通过“八桂英才网”线上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如劳动聘用合同、任职证明等;申请人通过柔性引进形式,每年在广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需由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明确每个工作阶段的起止日期)。

(3)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入选证明及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证明等。

(4)非全职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为自主创业人才及自由职业者的,由其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所在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出具推荐意见),有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或签字确认。

咨询电话:0771-5505003、0771-3818665

服务平台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2024广西人才认定线上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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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指南

2024-03-08,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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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具有桂林市户籍或在桂林市常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下列登记失业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 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已 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处于失业状态 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实施统一征地后, 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办理材料:

1.认定为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需提供失地失海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证明;

2.认定为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备查);

3.认定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证书(原件备查);4.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审核认定表》。

三、办结时限:即时办结(认定零就业家庭需7天公示期)

四、结果送达:现场送达五、咨询电话:0773-2813303

六、办公时间和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分中心( 桂林市西凤路6号一楼A厅2、3号窗口)

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桂林工作的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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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中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有哪些?

2023-10-23,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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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我国承认的高级职业资格主要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的高技能人才为高级技师。如:汽车维修工高级技师.

电工高级技师、计算机维修高级技师、车工高级技师、钳工高级技师、家用电器维修工高级技师、化学检验工高级技师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有两个版本,分别是: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和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两种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管理类(统考)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只是对应于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级别,但不等同高级技师,管理类不属于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如: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物流师、电子商务师、计算机维修师、理财规划师等。

高级工技术等级评定

(1) 工作年限20年以上(98以前参加工作),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级工。

(2) 工作年限25年以上(93年以前参加工作),本工种年限满10年以上(08年以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3) 工作年限、本工种年限满20年以上(98年以前参加工作并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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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灵活就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3-11-21,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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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认定

(一)灵活就业的形式

1.无固定雇主,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非正规方式的就业形式。

2.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方式的就业形式。

纳入灵活就业主要形式有:

(1)从事社区服务业的包括:街道小贩、家庭作坊、家庭日用品维修、夜市摊点等。

(2)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包括:家政钟点工、儿童接送、老年人陪护、病人陪护、居家手工艺等。

(3)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劳务服务的。

(4)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就业形式。

纳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具体工作种类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灵活就业的认定

1.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期间,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到常住地所在社区(乡镇)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社区(乡镇)应及时对申请对象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核查意见、核查资料上报县(市、区)就业服务中心。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由申请人灵活就业所在用人单位出具或个人承诺,应包括灵活就业工种、就业收入、就业时间、证明人或所在单位证明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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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023-12-01,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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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残疾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低保家庭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失地人员;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1)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是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所需资料】

1、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两份;

2、提交两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3、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4、《就业创业证》(原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复印所有有内容的页面)。

5、相关证明材料。

6、零就业家庭和失地人员认定需在城区审核后前往市经办机构办结;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结(零就业家庭社区公示7天、市就业中心公示7天;失地人员需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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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通知

2024-01-15,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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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通知

受理材料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 广西高层次人才 “一站式”服务窗 ( 6号、7号窗口)

咨询电话:0771-5505003,0771-3818665

受理首批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0日

申请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认定参考目录(

2023年)的通知 》(桂人社发〔 2023〕87号)的相关凭证,包括: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入选证明及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证明等。

3.

在我区工作的有关凭证。申请人全职在广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任职证明。申请人通过柔性引进形式,每年在广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累计

3个月以上的,需由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明确每个工作阶段的起止日期)。

申请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盖章,有关证明材料需加盖 “与原件相符”印章或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

1.2024年起,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认定工作,受理首批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0日;下半年受理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向“服务平台”申请的,需报送《申请表》一式两份 ,用word软件编辑,A4纸双面打印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报送数据光盘一张

(光盘内含上述所有加盖公章申请材料扫描版、《申请表》可编辑电子版、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1张)。

3.在“八桂英才网”申请的,需通过人才认定系统填报申请信息,生成《申请表》后经单位盖章 ,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文档 上传系统。

4.服务平台邮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6号、7号窗口)

收件人:黎顾问

联系电话:0771-5505003,0771-381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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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 (2023年)

2024-01-15,全文共 3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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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 层次人才

1.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5.高等学校一级教授。

6.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7.国家实验室主任。

8.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项目入选者。

9.诺贝尔奖(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沃尔夫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图灵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10.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 瑞典、日本等国家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1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B 层次人才

(一)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

1.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领军项目)。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项目)。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A 类)。

6.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

(二)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或者项目负责人

1.国家实验室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2.自治区实验室主任。

3.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三)获得以下奖项(称号)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2.国家工程师奖。

3.全国创新争先奖牌(创新团队带头人)、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7.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创新奖。

8.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论文奖(第一作者)。

9.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广西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10.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1.全国中医药首席科学家。

12.国医大师。

13.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四)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三、C 层次人才

(一)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

1.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项目)。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

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B类及未分类人选)。

6.科技部等8部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7.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8.国家文化英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9.“神农英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

10.八桂学者。

11.自治区特聘专家(第九批及以后批次)。

(二)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或者项目负责人

1.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

2.自治区实验室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三)获得以下奖项(称号)

1.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6.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文联文艺评奖(12 个奖项)、中国作协文学评奖(4

个奖项)等中宣部保留的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相应获得者(署名或排名第一的个人)。

7.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

8.中国专利金奖(第一发明人)。

9.中华农业英才奖。

10.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11.中华技能大奖。

12.世界技能大赛金牌。

13.广西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广西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广西科学技术合作奖(第一完成人),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14.全国优秀企业家。

15.全国名中医。

16.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四)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最高通讯作者在以下期刊发表论文:

1.《自然》(Nature)。

2.《科学》(Science)。

3.《细胞》(Cell)。

(五)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四、D 层次人才

(一)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

1.国家青年文化英才(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2.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C类人选)。

3.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及全国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

4.“神农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

5.自治区特聘专家(第一至八批)。

6.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八桂青年学者)。

7.广西文化领军人才(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8.广西医学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139”计划(领军人才)。

(二)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或者项目负责人

1.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

2.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获得以下奖项(称号)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二等奖(第二完成人)。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

4.世界技能大赛银牌。

5.中国专利银奖(第一发明人)。

6.广西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广西科学技术合作奖(第二完成人)。

7.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8.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9.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

10.岐黄学者。

11.自治区优秀专家。

(四)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五、E层次人才

(一)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或现任(曾任)以下职务

1.广西文化青年拔尖人才。

2.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

3.广西医学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139”计划(学科带头人)。

4.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5.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或资质(资格)

1.世界技能大赛铜牌。

2.全国技术能手。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

4.全国青年岗位能手。

5.青年岐黄学者。

6.广西创新争先奖(团队负责人、个人)、广西杰出/卓越工程师奖。

7.广西青年科技奖。

8.桂派中医大师。

9.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10.取得 2 国以上执业证书,并具有 10 年以上专业从事涉外诉讼工作经历的律师。

11.正高级船长、轮机长、船舶电子员、引航员。

(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2024上半年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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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23-12-05,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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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管理、教学等工作的人员

2.在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咨询公司等从事高级管理金融、法律、咨询等工作的人员;

3.在国内外知名文化机构、传媒机构、艺术院校等从事文化、传媒、艺术等工作的人员

认定条件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包括:

1.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并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2.在所从事的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专业技术水平或者管理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3.在所从事的领域内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或者商业影响力,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4.在所从事的领域内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在桂林市外学习(含驻桂林高校)或工作;

(七)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名人员均须于5月1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5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拟引进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名(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核定);

(八)报名年龄: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之间出生),职位计划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均以5月17日为时间节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名,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名。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名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工作人员、原为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其他事项

(一)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应根据个人情况报名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完整或错误,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咨询电话:0773-281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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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2023-11-21,全文共 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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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实现就业且登记失业的,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一)残疾人员;

(二)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

(六)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

(七)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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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批高层次人才认定流程2024

2024-01-15,全文共 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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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4首批高层次人才认定流程

1、向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或八桂英才网提交申请材料

2、服务平台对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和形式审查

3、服务平台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评审

4、公示、审定、审批和发证

(图源:八桂英才网)

2024广西首批高层次人才认定所需材料(附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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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高层次人才认定所需的双一流高校有哪些?

2023-10-24,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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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大学指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大学。双一流,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入选了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大学。双一流指两个一流,且只要入选了一个一流,就能被称为双一流大学。国内双一流大学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1. A类36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2. B类6所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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