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科研处招聘伦理审查专员(12.30截止)
2023-12-02,全文共 538 字
+ 加入清单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科研处招聘伦理审查专员
为加快推进伦理质控分中心建设,同时加强伦理审查效率,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现拟招聘伦理审查专员1名(专业技术岗),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临床医学、药学、伦理学等专业优先;
3.有伦理审查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有较好沟通表达能力与服务意识,工作有条理,办事严谨、认真、负责。
二、岗位职责
1.负责伦理办公室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医院伦理审查制度等修订和完善,组织伦理审查会议;
3.负责省伦理质控分中心办公室相关工作;
4.处室临时交办的工作等。
三、应聘方式
如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供职者请按照要求投递简历及上传岗位相关资格证书,于2023年12月31日前登陆以下网址:https://edu.zjyy.com.cn:38081/service/zhaopinFront/home.html,搜索“科研处”,具体面试时间及安排待定,请保持手机畅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20-61643083
联系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人事处10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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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租赁补贴领取期间需要审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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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审查流程:
(一)保障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婚育等情况。资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出具受理凭证。
(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保障对象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加具初审意见后同时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复核。经复核通过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核定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和保障标准后报送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
经复核不通过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市住房保障部门应自取消资格之日起20日内书面告知保障对象并说明理由。
(四)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核通过的申请对象情况在市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调查核实。
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并自取消资格之日起20日内书面告知保障对象并说明理由。
(五)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自期限届满次月起按对应的保障标准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或续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