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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小学

广州中小学专题栏目,提供与广州中小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广州中小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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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时间

2024-01-12,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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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时间2024年4月12日前后

查询入口https://cjcx.neea.edu.cn/html1/folder/21064/9282-1.htm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2024年4月12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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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各区公办中小学学位预警信息汇总(不断更新)

2024-01-04,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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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

2023年12月28日,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4公办义务教育学位预警的通告,涉及5个镇街共9所学校。

根据2024年生源预测数据,增城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位供给紧张的公办学校有:

荔城:增城区实验小学、增城区挂绿小学、增城区富鹏小学

新塘:增城区新塘镇第二小学、增城区新塘镇鹤泉小学、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

永宁:增城区凤凰实验小学

荔湖: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

宁西:增城开发区小学

天河区

天河区在2023年招生细则中也包含了2024年对部分初中和小学的学位预警。

华阳小学、龙口西小学、天府路小学、体育东路小学兴国学校、旭景小学5所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1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五一小学、棠下小学、华景小学、中海康城小学、骏景小学5所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2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华康小学、员村小学2所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3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广州中学、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2所学校:自2024年起 (含2024年),穗籍适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3年8月31日之后拥有该中学招生地段的房产(含对口小学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初中的,若该房产(含对口小学地段房产)学位已被本校或其对口小学占用(相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孩子不受影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公办初中学位。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从化区

2023年12月28日,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也发布了“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预警的通告”。

根据2023年招生入学情况,结合2024年户籍生源预测数据,2024年,从化区以下公办中小学学位供给紧张:

江埔街道:河东中学

街口街道:河滨小学、新城小学

城郊街道:向阳小学

太平镇:太平镇第二中心小学、广州南方学院附属小学、从化区太平第二中学、广外从化实验中学

鳌头镇:鳌头镇第二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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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5名(本科/硕士可报)

2023-08-02,全文共 5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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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区教育局招聘华师附中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8月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是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创办,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全面管理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新城核心区,占地面积160亩。学校于2022年9月建设落成并正式开学,现有小学一年级5个班,初中一年级8个班。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5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1.数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其余学科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2.广州市增城区在编在职教师。

3.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其本科所学专业也须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4.年龄条件。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高级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5.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的专业不相符,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也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1)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证书,同时曾获得下列荣誉或者奖项: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单位(包括教研院、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等)组织的教学、教学论文、教学演讲等教学类比赛二等奖以上(以上比赛仅限个人获奖,不含二人以上团体获奖)。

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7.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硕士等专业的方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意见。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至8月11日17时(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岗位招聘人数与网上成功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5)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6)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18时至笔试开考前。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和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额),其面试(试教)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

4.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5.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6.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合格人员按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未达1:5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7.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3年8月20日(星期日),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资格审查目录表顺序整理好)。

3.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资料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试教)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4.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试教)人员。

(四)面试(试教)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教)。

2.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

3.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音乐教师岗位面试(试教)时长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试教,5分钟为专业技能展示,按照试教成绩占50%、专业技能展示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试教)成绩;其余岗位面试(试教)时长10分钟。

4.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的面试(试教)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试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相同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3.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报到。

(七)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职称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

五、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网站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方式1.应聘人员将所咨询的问题及联系电话以邮件发送至邮箱hfzcrs@163.com,工作人员查收邮件后将通过电话进行回复,请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方式2.咨询电话:020-61161907(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投诉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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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小学教资笔试网上报名流程(2024上半年)

2024-01-12,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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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

无论考生是否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

第二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三步:阅读报考须知,填报个人信息。

第四步:上传个人照片。

第五步:考试报名。

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六步:信息初审。

各考区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否则本轮报名审核不通过。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第七步:信息核验。

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考区进一步核验个人信息真实性。内地考生核验失败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港澳台考生无须等待核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上述平台,上传指定的港澳台有效证件。

第八步:查看审核结果。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核验失败的考生上传材料后),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

第九步:缴费。

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当次报考信息自动注销。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十步:打印准考证。

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4日00:00起登录网报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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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常见问答汇总

2024-01-12,全文共 3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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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不成功怎么办?

答: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及服务器维护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部署,考试期间报名人数众多,可能会造成网络拥堵,建议考生错峰报考。

2.为什么有些已经关闭的考区又重新开放?

答:因各考区考位有限,在报名过程中如果发现报名人数过多,超出考区承受范围已达一定比例,则考区会临时关闭报名通道。待本考区已报名考生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考位被释放出来后,如本考区仍有剩余考位,则重新开放本考区报名通道,接受考生报名。

3.提交报名信息后多久可以看到审核结果?

答:广东省是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大省,考生人数众多,且报名高峰期集中在报名第一天,审核工作量庞大,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第一天18:00起陆续呈现,请考生予以理解,耐心等待。

4.填写报名信息后,提示身份证号已注册,怎么办?

答:身份证号已注册,可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他人代报造成。如该身份证号注册的手机为本人使用,可凭此手机找回密码后登录系统修改个人信息;如非本人手机号码,可联系报名系统客服(联系方式见报名系统首页),请求更正本人注册手机号码。

5.审核不通过,提示相片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答: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考生须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清晰度和大小均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6.户籍和居住证不在当地,可以选择当地的考区吗?

答:非在校生报考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

7.提交报名信息后很久了还是“待审核”状态。

答: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考区将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核验,请考生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留意接收报名机构发出的短信。内地考生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1月16日17:00前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1月16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1月16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

8.按照短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了,人工审核也已经通过了,为什么报名系统还是显示审核不通过?

答: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与上传平台属于不同系统,数据不能同步,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且信息核验失败后,上传平台将读取考生信息并等待考生上传材料,如果考生此时修改报名系统上的个人信息,将造成两个系统上的数据不一致,从而影响审核结果。请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务必等待审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9.港澳台考生怎么报考?

答:港澳台考生凭指定的有效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省内任一考区。入场考试时,需提供与报名登记相一致的有效证件。

10.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该选择深圳还是选择汕尾报考?

答: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请根据居住证颁发地市选择拟报考区,如居住证由深圳市颁发,则选择深圳市所辖考区报考,如居住证由汕尾市颁布,则选择汕尾市所辖考区报考。

11.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准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准毕业学年学生,能否报考?

答: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广东省关于省内在校生报名条件(见正文(一)报考对象,第3点),而考试期间已满足的,则本次可以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在实际考试期间仍不符合广东省报名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后果(例如面试或认定不予承认)由考生本人负责。

1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该如何报考?

答:上半年报名的考生,可选择“在校生”身份报名;下半年报名的毕业学年学生,报名期间尚未毕业,而考试期间已毕业的,须选择“非在校生”身份报名,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13.补充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还可以再次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提交报名申请吗?

答:请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前可以再次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可。

14.审核通过后,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如因系统原因造成相片丢失或错乱,可联系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请求协助修改。

15.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什么?

答: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它证件不作为本项考试的有效证件。

16.可以凭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报名吗?

答: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内的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都可以作为报名凭证。如果需要上传补充材料,请上传“粤省事”或“支付宝”上的证件完整截图,如需上传其他渠道的证件截图,请提前与所报考区招生办联系,否则无法受理。

17.报名后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请考生在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向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请考区招办根据规定逐级上报,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更正结果为准。

18.广东省高校在校生,为什么审核不通过?

答: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不符合“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这个条件;二是未正确填写在读学校的标准校名,系统无法识别。

19.收到短信提醒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怎么回事?

答: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相片,请核对此3项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件上的完全一致,相片是否本人,确认无误并重新提交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注意:如考生相片P图过度,将会影响跟公安数据的查验效果,请不要上传过度P图的相片。

20.提交报名申请后发现报错科目了,可以改吗?

答:如果目前还是“待审核”状态,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如果目前已经审核通过,则不可再修改任何个人信息(包括科目)。

21.港澳台在校生可以报名吗?

答:根据广东省报名规定,符合年级规定的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可以报考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高校不属于广东省,不符合在校生报名条件。如果考生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港澳台居民报名。如果考生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广东省内,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

22. 广东省内成人高等教育院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以以“在校生”身份报名吗?

答:不可以。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对象”规定,“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报名参加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例如开放大学等)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不符合此项规定。

23.报名后身份证丢失,可以凭电子身份证入场吗?

答:不可以,电子身份证的载体是手机,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员将对考生证件进行再次核实,而手机不可携带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请考生务必检查考试必需证件及材料,如身份证丢失,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以免影响考试入场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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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考什么(2024上半年)

2024-01-12,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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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及科目

1.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不成功怎么办?

答: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及服务器维护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部署,考试期间报名人数众多,可能会造成网络拥堵,建议考生错峰报考。

2.为什么有些已经关闭的考区又重新开放?

答:因各考区考位有限,在报名过程中如果发现报名人数过多,超出考区承受范围已达一定比例,则考区会临时关闭报名通道。待本考区已报名考生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考位被释放出来后,如本考区仍有剩余考位,则重新开放本考区报名通道,接受考生报名。

3.提交报名信息后多久可以看到审核结果?

答:广东省是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大省,考生人数众多,且报名高峰期集中在报名第一天,审核工作量庞大,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第一天18:00起陆续呈现,请考生予以理解,耐心等待。

4.填写报名信息后,提示身份证号已注册,怎么办?

答:身份证号已注册,可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他人代报造成。如该身份证号注册的手机为本人使用,可凭此手机找回密码后登录系统修改个人信息;如非本人手机号码,可联系报名系统客服(联系方式见报名系统首页),请求更正本人注册手机号码。

5.审核不通过,提示相片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答: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考生须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清晰度和大小均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6.户籍和居住证不在当地,可以选择当地的考区吗?

答:非在校生报考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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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1月12日起报名

2024-01-12,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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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http://ntce.neea.edu.cn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2日9:30至15日16:00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

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7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

2024年3月4日00:00

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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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河区中小学学位预警名单

2024-01-04,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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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在2023年招生细则中包含了2024年对部分初中和小学的学位预警

华阳小学、龙口西小学、天府路小学、体育东路小学兴国学校、旭景小学5所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1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五一小学、棠下小学、华景小学、中海康城小学、骏景小学5所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2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华康小学、员村小学2所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3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广州中学、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2所学校:自2024年起 (含2024年),穗籍适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3年8月31日之后拥有该中学招生地段的房产(含对口小学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初中的,若该房产(含对口小学地段房产)学位已被本校或其对口小学占用(相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孩子不受影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公办初中学位。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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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白云区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2023-07-13,全文共 5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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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 2023-07-12 17:26 信息来源: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浏览字号:大中小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4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具体岗位的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其中: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报考人员(2023年毕业生除外)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4.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广东才汇网(网址: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5)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7)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12:00。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2.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等材料按时参加,材料携带不齐的不予确认。只有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三)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2023年7月2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素质评估通知书》参加测试。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零分不参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时间初定为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

2.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博士研究生或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免笔试。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免笔试资格核定。

5.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面试以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的形式告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广东才汇网公布。

(六)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或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免笔试。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七)体检及组织考察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链接查询的方式告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十)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级别聘用或暂聘。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四、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关于印发》(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公告及附件涉及专业技术资格的,均指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涉及年龄、时间限制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涉及工作经验的,均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十)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568、8637170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1.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资格审核目录表.docx

5.关于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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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广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对象及条件

2024-01-12,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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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对象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1.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

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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