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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布2024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我省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1-19,全文共 2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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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我省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已参加2024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二、照顾项目

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20〕5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2月2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请。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四、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报《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4)、《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5),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3月1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3月3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5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3月7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2.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方的监督,高中阶段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保留至2024年12月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1.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2.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

3.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4.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5.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

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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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2024-01-19,全文共 1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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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1.烈士子女考生(不含公安烈士子女)

考生持《登记表》和《烈士证明书》原件,以及烈士与该考生关系的证明,到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2.公安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考生

由公安部门负责信息采集。

3.残疾人民警察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残疾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考生

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信息采集。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荣誉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7.退出部队现役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士兵退出现役的证件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8.军人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考生

由省军区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信息采集(具体要求可咨询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门)。

9.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10.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设区市台湾事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1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

归侨:考生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设区市统战(侨务)部门出具的考生归侨身份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设区市统战(侨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身份证明办理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12.5A级青年志愿者考生

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13.技能大赛获奖应届中职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复印件,经所在学校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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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生申报时间

2024-01-19,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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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9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高考录取照顾资格就是俗称的“高考加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提出申请。

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2月2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请。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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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一季度福州人才房保障资格申报及审核流程

2024-03-15,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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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一季度福州人才保障资格申报审核流程

1.申报:人才于2024年3月18日-4月9日通过线上提出申报,提交完整材料,4月9日后不再受理;人才需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资格初审:人才提出申报5个工作日内,人才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受理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并一次性告知人才需补充完善的佐证材料;人才需于2024年4月17日前补充完整,逾期未补齐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3.资格复审:申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市人社局复审专班对初审结果进行交叉复审,市房管局、市国房中心、市不动产中心对申报人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及政策性实物住房享受情况进行核实,市税务局对企业地方贡献、个人地方贡献进行核实。

4.复审情况提交市人才专题会研究审定。

5.根据市人才专题会议定结果,将复审情况提交市人才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会研究审定。

6.公示:对“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7.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对“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公告(1个工作日)。

8.发放《“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经申报、初审、复审、公示、公告等程序后,将向保障家庭发放《“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由初审窗口通知人才领取。

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发布在市人社局官网和“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人才服务-人才住房保障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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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布2024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2024-03-11,全文共 1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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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布2024中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省、市属初中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福州市2024年的中招报名工作将于3月11日-15日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工作也同时进行。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4月24日-26日补报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中学学籍的应届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生或社会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和往届生,下同),户籍转入本市时间截至当年中考补报名。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

(1)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于3月11日-15日线上自行报名(含体育考试项目),3月19日-21日线下签字确认,报名网址:https://fzszzb.fzedu.gov.cn:7243/iexam-fuzhou-web/,报名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2)本市学籍的八年级学生:地理、生物考试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上传中招报名系统,考生无需自行报名,正在休学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2024年7月1日前复学的学生经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可报名参加考试。

(3)社会考生(往届生)及非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回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现场报名并确认(含体育考试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中招办联系电话:

鼓楼区中招办:0591-83632086;台江区中招办:0591-38105820;仓山区中招办:0591-83306007;晋安区中招办:0591-87517216;马尾区中招办:0591-63190307;长乐区中招办:0591-28927572;福清市中招办:0591-85261600;闽侯县中招办:0591-22986407;连江县中招办:0591-26225360;闽清县中招办:0591-22333190;罗源县中招办:0591-26831974;永泰县中招办:0591-24853153;高新区中招办:0591-62335160。

三、报名材料

(一)应届考生

1.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线上自行报名,考生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审核。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

2.回本市户籍地报考的应届考生:持①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就读学校的在学证明;③地理、生物成绩证明(省内考生);④由就读学校提供各考查科成绩;⑤由就读学校提供的报考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体检表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3.应届考生档案:①考生报名表;②考生体检表;③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④户口簿复印件;⑤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⑥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⑦休学审批证明(休学经历的考生)。

(二)社会考生(往届生)

1.社会考生(往届生):持①本人本市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力证明;③综合素质评定,默认等级合格,若原等级为优良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提供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社会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不超十八周岁(2006年9月1日后出生)且不能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报考普通高中按中考学科投档总分扣减40分后再参加普高录取。

2.社会考生(往届生)档案:①考生报名表;②考生体检表;③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力证明;④户口簿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

1.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五城区):4月13日-28日,4月29日、30日为机动备考日。五城区回原籍考生、往届生考试时间:5月7日。

2.英语口语人机对话考试(全市):5月18日-19日,逾期不予补考。

3.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全市):

4.其他事项以《2024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为准,待福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会议审定后另文下发。

附件:

(1号)附件:2024年福州市中考报名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pdf

福州市中招办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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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招办发布规范福州中招供需批录取工作公告

2024-04-16,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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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招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招供需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省、市属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

为更好地维护中考中招工作秩序,规范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现拟进一步规范福州市中招供需批录取工作,具体如下:

一、参加供需批录取条件

1.考生:参加当年福州市中考且尚未被任何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供需批录取。

2.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可参加当年供需批录取。其中,提前批未完成招生计划在供需批原则上以该招生类型继续录取,不重新组织专业测试。

二、志愿设置

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供需批各设置3个梯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原中考志愿填报方式,在监护人监护下登录福州阳光中招网,自行补报供需批志愿。

三、录取办法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民办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均根据供需批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条件

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供需批录取条件仍按当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供需批录取条件以当年发布的供需批录取通知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供需批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体育、艺术特色班需具备同一项目专业测试入围成绩(入围结果),专业测试入围名单以中考前各校上报市中招办的名单为准,不再进行专业补测试,参加公办普高(含综合高中班)特色班、特长生专业测试的项目入围成绩(入围结果)可同时适用于民办普高的同一项目,民办普高之间专业测试项目入围成绩(入围结果)不互认。

2.考生及家长应与招生学校沟通,了解招生区域、收费标准、住宿条件等,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填报供需批志愿。

3.未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及普高(含综合高中班)线下生,自行到普高学校就读的,将不能建立普高学籍且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未被任何普高学校录取的考生,即使回原户籍地就读高中,也无法建立普高学籍。

4.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至五年专或中职学校的考生,无法建立普高学籍。

5.任何学校、机构均无资格或权限为其他学校“代招”、“代收”或代办任何招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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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4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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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选调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一)计划从省内外部分高校(见附件1)福建生源2024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本科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400名(见附件2),其中:党政类355名、法院类25名、检察院类20名。

(二)计划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2024年全日制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中,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拔一定数量选调生,不限生源地,名额不作指令性安排。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福建建设服务奉献。

(三)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五)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下同)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录取的,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在2024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六)研究生、本科生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并获得一定的表彰、奖励和取得优秀的学习成果。(1)博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2)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3)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或校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正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或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4)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5)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云霄、诏安、平和,建宁、宁化、泰宁、清流、明溪,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武平、长汀、连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七)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的,均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第一专业须为法学类。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含报考非定向研究生取得全日制学历,但行政关系或工资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现役军人和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推荐报考。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未满福建省选调生最低服务期限取消公务员录用或者被辞退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8:00起至12月11日24:00止。考生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http://fjrclh.fzu.edu.cn)“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填写《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予以取消选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填报志愿:博士研究生不受生源地和选调类别限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选调志愿类别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每位考生仅限报1类,原则上按照生源地(即参加高考时本人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地区。

省内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考生报名后高校资格审查,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般按推荐名额1:10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制)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复核。(2)高校对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统一打印、分发报名表,并要求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2024年1月21日前,由高校统一打印分发准考证。(3)高校将《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

省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考生报名后省委组织部资格审查,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般按推荐名额1:10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制)确定参加考试初步人选。(2)考生从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审查后盖章,尽快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条件审核。(3)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2024年1月21日前,考生从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考试。2024年1月21日(星期日)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举行,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博士研究生考《申论》(下午2:00—5:10),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00—3:30)和《申论》(下午3:30—5:10)。

(三)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于2024年2月29日以后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参加福建省2024届引进生综合管理(博士)职位选拔面试成绩合格且符合福建省2024年度博士选调生报考资格条件的,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可作为福建省2024年度博士选调生考察人选。硕士、本科选调生考察人选按报考类别及地区选调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组织考察。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2024年3月前后到高校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五)组织考察人选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考察人选资格审查、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及博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确定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硕士、本科法院类、检察院类拟录用人员时,如计划录用名额多于考察对象人数,则按照自愿原则,从符合调剂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考察对象中,根据资格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优先从报考同类别且未被列为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对象中调剂;个别法院类、检察院类招录名额仍不满时,分别从报考检察院类、法院类且未被列为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对象中调剂。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不再调剂。

(七)公示。委托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适宜选调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八)决定录用。录用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高校和选调地区或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办理就业、档案接转、选调生(公务员)录用等手续。录用人员不能放弃选拔资格,坚持放弃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予以取消选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得报考福建省选调生。空缺的招录名额均不再增补。

四、录用安排

(一)安排去向。(1)博士选调生:根据“双向选择”结果确定工作单位。(2)硕士、本科党政类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县(市、区),硕士选调生可安排到县(市、区)党政机关或乡镇;本科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乡镇。(3)硕士、本科法检类选调生:硕士选调生,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有编制及职数空缺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本科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如果编制或职数没有空缺,安排到其他县(市、区)法院、检察院。

选调生不得安排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安排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到。2024年7月25日,选调生随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接收的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报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到后应立即上岗。7月26日—12月31日期间取得两证的,应在取得两证15天内报到并上岗。

(三)基层锻炼。新录用选调生须到基层锻炼。(1)省、市两级机关的选调生及公安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2)县乡两级机关的选调生:招录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3)法院、检察院机关选调生到基层锻炼2年期间,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

(四)最低服务期限。分配到设区市级机关的,在所在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服务满4年(含试用期,下同);分配到县级以下机关的,在所在县(市、区)应服务满4年,其中分配到乡镇(街道)的,在所在乡镇(街道)应服务满3年;定向招录到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须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在所在县(市、区)应服务满5年。

五、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信息、动态及其他有关安排,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及时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选调生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联系电话:0591—85022808(兼传真),85022807。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 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邮编:350003。

附件:1. 2024年度福建省硕本选调生选拔范围高校名单

2. 2024年度福建省硕本选调生招录名额计划安排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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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才房保障资格申报需要哪些材料(2024年第一季度)

2024-03-15,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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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一季度福州人才保障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1.《福州市“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须有人才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或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人单位盖章,);

2.身份证;

3.落户证明材料:户口本;

4.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5.申报之日前3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养老社保缴交证明;

6.所在单位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群体、民办非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记执照复印件;

7.家庭成员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现状与历史);

8.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单位劳务派遣协议及个人劳务派遣合同;

9.税收证明:在民办非企业、合伙制企业等不产生企业地方贡献的用人单位工作的申报人需提交个人所得税税单;

10.学历证明材料:以学历进行申报的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结果及学历学位证书。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结果等;

11.技能证明材料: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进行申报的人才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http://jndj.osta.org.cn/)查询结果等;

12.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A类、B类、C类)、福州市高层次人才(D类、E类、F类)进行申报的,需提供人才入选证明材料(相应证书和批文);

13.以职称进行申报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社部12333平台(https://www.12333.gov.cn/cas/login?service=https://www.12333.gov.cn/shiro-cas)证书信息查询结果;

(2)未在人社部12333平台查询到职称证书信息的,须提供职称证书、通过任职资格批复文件或申报时的评审表,或可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进行补录信息。

【申报方式】

1.申报途径:市人社局“榕e社保卡”APP首页-专题服务-人事人才-“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系统。

2.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表》,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以扫描件或截图方式一并提交上传系统。

3.人才应如实填报信息,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申请人,其申请资格自动丧失,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将其违诺行为记录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4.申报材料可通过信息比对或人工核查等方式核验的,可无需上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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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受理对象

2024-03-14,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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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受理对象

符合《“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1-5型保障对象,具体如下:

1型保障对象: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

2型保障对象: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州市第一层次人才(D类);

3型保障对象:福州市第二层次人才(E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

4型保障对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型保障对象: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福州市第三层次人才(F类)、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保障对象学历、职称、业绩等条件达到新层次的,经申请认定后可按新层次住房标准予以保障。

人才以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进行申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就高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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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4年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时间

2024-03-14,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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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4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1.申报:2024年3月18日9点-4月9日16点

2.补充材料:2023年4月10日-4月17日16点

申报方式

1.申报途径:市人社局“榕e社保卡”APP首页-专题服务-人事人才-“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系统。

2.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人员(见附件1)填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表》(见附件2),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见附件5)以扫描件或截图方式一并提交上传系统。

3.人才应如实填报信息,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申请人,其申请资格自动丧失,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将其违诺行为记录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4.申报材料可通过信息比对或人工核查等方式核验的,可无需上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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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

2024-03-06,全文共 2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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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于2004年2月8日挂牌成立,由原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福建电影制片厂等单位整合而成,是福建省综合实力最强、品牌影响最大的新闻媒体之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报考人员取得的境内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项资格证书(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职称证书等)落款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4.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者,45周岁以下(在1978年2月至2006年2月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者,50周岁以下(在1973年2月至2006年2月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文件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fjgdzp@163.com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

2.学历证书扫描件PDF;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查询认证报告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

5.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表彰、论文)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取得中级职称时间以证明材料为准);

6.提供个人业绩成果代表作1件(以文字形式体现)扫描件PDF(代表作可为学术专著、学术文章、获奖作品、创作方案、技术报告等);

7.《2024年福建广播影视集团招聘报名登记表》、《福建广播影视集团招聘报名统计表》

8.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集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七、考察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业绩成果评审、现场答辩的办法进行;业绩成果评审合格指导线为60分,评审通过的应聘者可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答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以现场答辩成绩确定应聘者的最终排名。

招聘单位提前3天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且业绩成果评审合格的报考者参加现场答辩。

八、考核和体检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集团组织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核时间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0591—38875105 (工作日上班时间)

俞老师 0591—38878375(工作日上班时间)

电子邮箱:fjgdzp@163.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人力资源部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监督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38878989。

附件:

附件1.2024年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招聘报名统计表.xlsx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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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加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范的政策解读

2024-01-29,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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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问:为什么此时发布招生工作意见?五月份左右还会按惯例发布当年招生工作意见吗?

答:出台《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主要是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对2024年招生已明确的变化事项进行提前部署,给予学生家长充足时间建立合理预期,提前做好应对,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按惯例,五月份左右,我市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部署,发布当年招生工作意见。

二、问: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有什么变化?

答:2024年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也就是说:(1)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先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招生。如果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剩余学位,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可跨县(市)区摇号招生。(2)县(市)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招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具体实施办法以各县(市)区当年招生意见为准。

三、二手房产如何界定?

答:如果家长持有的不动产权证附记为买受开发企业,则该房产是一手房,否则是二手房。

四、文件中两所生源爆满学校新的招生办法实施时间是否包含文件发布当天?

答:不包含。以福州三中晋安校区为例,如果文件发布当天取得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对口小学片内二手房产(含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且符合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允许按照回新办校升学政策升入福州三中晋安校区。

五、问:符合五城区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关怀政策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何提交?

答:如果多孩家庭随迁子女填报第一志愿为其哥哥(姐姐)所在学校时,可向报名点学校提供证明哥哥(姐姐)关系的凭证(如户口簿)及身份信息,由报名点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等核验材料。

六、问:文件中要求招生时期对民办学校基本信息公开有何用意?

答: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生家长填报志愿前,明确并公开民办学校地址、收费标准、住宿条件等信息,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家长统筹学校情况和学生意愿、家庭住址、家庭经济条件、父母工作单位地址等,理性填报志愿,避免出现学生摇中后退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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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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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公务员遴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安排

2024-01-19,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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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公务员遴选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安排

本次遴选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网址:http://gwykl.fujian.gov.cn

1、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除选调生专门职位外,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每人可报考1个专门职位,同时还可自主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非专门职位(所报的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可不在同一层级)。

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如该职位仅遴选1人,取消该遴选职位,该职位报考者可在2024年1月30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如该职位遴选多人,将按相应比例减少遴选计划数。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的以报名时职务为准。

2、查询审核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对于遴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至1月29日17:00,报考者于申诉后2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3、申诉审核

1月23日9:00至1月29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等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所有报考者均须于2024年3月13日(周三)9:00后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在报名时提交合格照片方可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同时报考非专门职位和专门职位的选调生将在网上生成两份准考证,两份准考证的考试座位一致,凭任一份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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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发布

2024-01-19,全文共 4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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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省、市两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计划遴选450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下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参公单位):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含市本级)机关、中央及省级机关设在福建省设区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下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以报考所在设区市的市级机关(参公单位):福建省县(市、区)以下(含县本级)机关、中央及省、市级机关设在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中央机关在厦门市直属机构的下设单位(含派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厦门市市直机关(参公单位)。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下同)。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确定等次的。

除选调生专门职位外的其他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层次的职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调生可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

(1)在最新一批上报省委组织部的优秀选调生名单内的;

(2)参加工作以来曾获得县处级及以上表彰的;

(3)近五年年度考核获得1次优秀等次的;

(4)博士、硕士、本科选调生录用为选调生后累计在县乡两级机关工作分别满5年、8年和10年以上的。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录用职位约定)。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含参公单位)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含选调生),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务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2014年度(含)之后考录到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2015年度(含)之后考录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央机关设在设区市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所在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和所在系统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前述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参照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或参与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的工作经历(包括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或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赴自贸区、福州新区、武夷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及省派驻村第一书记领队等;省委、省政府组织选派参加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应急处突等一线专项工作3个月以上〈多次参加的时间可累加〉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月。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网址:http://gwykl.fujian.gov.cn。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除选调生专门职位外,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每人可报考1个专门职位,同时还可自主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非专门职位(所报的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可不在同一层级)。

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如该职位仅遴选1人,取消该遴选职位,该职位报考者可在2024年1月30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如该职位遴选多人,将按相应比例减少遴选计划数。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的以报名时职务为准。

(二)查询审核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对于遴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至1月29日17:00,报考者于申诉后2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三)申诉审核

1月23日9:00至1月29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等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所有报考者均须于2024年3月13日(周三)9:00后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在报名时提交合格照片方可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同时报考非专门职位和专门职位的选调生将在网上生成两份准考证,两份准考证的考试座位一致,凭任一份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3月17日09:00—12:00

3.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职位的,只能选择遴选单位所在设区市为考区参加考试。1月29日17:00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报考者可在2024年4月12日后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单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由遴选单位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两次后不再递补。

同时报考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的选调生,若均入围面试,在资格复审开始前,须选择确认所参加面试的职位,并向两个遴选单位报告,资格复审开始之日起不再更改职位,逾期未选择面试职位的,默认参加专门职位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录网上传材料供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推荐表》及其他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两次后不再递补。

面试入围人选须登录福建考录网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根据《填写说明及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任免机关(单位)审核盖章,并按管理权限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福建考录网等上公布,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电话通知面试人选。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若有专业面试的,以职位表中注明的分值权重为准)。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若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公示

(一)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计划数在2人以上的,可适当降低考察对象的比例。

(二)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单位提出。

专门职位考察对象放弃遴选资格的,3年内均不得报考省、市两级公开遴选专门职位和面向选调生的推优遴选。

(三)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福建考录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遴选人员须在新遴选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体检、试用等要求以职位表公布的为准。

六、咨询服务和考务监督

有关遴选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先在福建考录网上查询,还可在2024年1月22日至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反映:

(一)报考非专门职位政策咨询和考务监督电话:福建省省直机关单位:0591-87813629;福州市:0591-86293925;厦门市:0592-2896655;漳州市:0596-2050281;泉州市:0595-28386620;莆田市:0594-2281683;三明市:0598-8223027;南平市:0599-8803085;龙岩市:0597-2313850;宁德市:0593-2870935;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5699。

(二)报考专门职位政策咨询电话:福建省省直机关单位:0591-85022803;福州市:0591-86211793;厦门市:0592-2893850;漳州市:0596-2032515;泉州市:0595-22289007;三明市:0598-8269027;莆田市:0594-2680979;南平市:0599-8860265;龙岩市:0597-2313850;宁德市:0593-2836136;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5741。

(三)职位咨询。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资格审核、面试等方面问题,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各遴选单位的联系电话。

(四)技术咨询。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005916970。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

(三)省公务员局和各遴选单位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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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福建省中考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的通知

2024-01-08,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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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福建省中考考试科目时间安排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教育考试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20〕18号)等文件要求,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科目及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实行省级统一考试,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与《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同场合卷进行。经研究,2024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19日—21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24年我省中考具体报名办法由各设区市制定,报我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综〔2013〕3号)执行。各地应于3月31日前完成中考报名工作,并于5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本地区分县(市、区)试卷申报表报送至我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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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2024-01-05,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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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计划录用4543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7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三)职位要求

报考专门职位、2024年应届生岗位等的资格条件可查询《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四)时限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考生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的截止时间以组织实施项目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其他未经公告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网址:http://gwykl.fujian.gov.cn

要求现场报名的职位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2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含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职位的,只能选择福州考区参加考试。1月19日24:00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二)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职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三)申诉审核

1月9日9:00至1月15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四)笔试确认

1月17日9:00至1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笔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3月13日9:00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3月16日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14:00—16:30《申论》;

3月17日0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

考生可于2024年4月12日后通过福建考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全省最低合格线。

(三)面试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建考录网或相关网站上公布。

考生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可通过福建考录网提交面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查。考生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不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5%、15%、50%的比例计算。有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公安系统其他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的计算比例执行。

(五)其他考试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考录网上另行公告。

需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或体能测评的职位,面试合格者应全部参加测评,不得申请延期;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录用职位的约定执行。

六、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职位招考条件,熟悉报考流程和职位有关要求,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及时完成报考手续;

(二)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福建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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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州鼓楼区文博小金星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消息

2024-05-30,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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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州鼓楼区文博小金星幼儿园2024秋季招生消息

预报名登记对象

小班:2020.9.1—2021.8.31

托班:2021.9.1—2022.8.31

开始预约登记欢迎咨询

完成预登记后,老师将联系家长参加探园活动。

园所简介

福州市鼓楼区文博小金星幼儿园创建于2008年,先后被评为“中国十大儿童教育领先品牌”、鼓楼区示范性幼儿园”、“福州市民办3A单位”等荣誉称号。文博小金星幼儿园以绘本内容为依托,渗透游戏精神,确立儿童为本的理念,实践创新,让儿童亲近绘本,实现绘本与主题活动、游戏活动的融合,自然而然地统筹五大领域;让孩子们在自主“悦读”中提升经验、感悟真情、体验游戏,在自主“悦读”活动中自由创想、自主体验、多元表达表现和想象创造。幼儿园独特的环境,进一步深化了“环境育人”的理念,丰富了幼儿园的教育内涵,促进幼儿全面、健康、有个性的发展。境与书的交融比比皆是----让阅读成为孩子们的生活方式。

招生热线:18060483860(黄老师)

幼儿园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国光路83号(文博小金星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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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高考具体时间安排

2024-05-21,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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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州高考具体时间安排

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

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注:外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只公布转换后的赋分成绩,不公布原始成绩。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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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高考时间和科目

2024-05-21,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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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高考时间科目

各位同学和家长,2024年福建省高考时间已确定,考试将于2024年6月7日-9日举行。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26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

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注:外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只公布转换后的赋分成绩,不公布原始成绩。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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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21,全文共 2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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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人才招聘公告

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二级企业,负责福州市所辖六区七县(市)的食盐销售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5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往届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离职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其他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内指身份证所载出生日期在1994年5月1日(不含)之后。

(2)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日之前取得。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条件要求的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3)招聘岗位的专业范围参照《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

人才招聘公告在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中国海峡人才网页面和中国海峡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2.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index.aspx)和网站首页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上传文件时按序命名):

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与岗位条件设置相关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审核不合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审核不合格)。

(4)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上述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5)上述所有岗位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保持通畅,招聘相关通知将以短信(留意短信是否会被拦截)通知,凡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络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全流程中若经发现考生存在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依然达不到开考要求的则取消该岗位开考。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考录比3:1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权重、面试成绩占50%权重,加总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一并列入。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电话、短信或相关方式通知。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6.考试流程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下一环节资格,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前一环节符合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录比1:1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的人选;

2.考核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开展;

3.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招聘人选在中国海峡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

吴老师:0591-87628390

陈老师:0591-87383142

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人才招聘目录.xlsx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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