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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告

2024-04-23,全文共 3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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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4年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海军相关单位从事装备维修、物资器材存储、后勤保障、文化服务等工作的技术工岗位。具体招考岗位计划见附件。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建设等敏感岗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对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依据报考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考察,具备岗位要求能力的可认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应当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户籍条件。

(七)其他条件。应当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的时间,不晚于2024年7月31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海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公告,并公示招考岗位计划(附件1)。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4月20日08:00至26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2024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报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把握不准的,可联系招考单位进行咨询。

报考人员确定拟报考的岗位后,应先进行资格初审、再完成报名确认。具体程序:(1)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2)。(2)用人单位对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3)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报考不收取报名费。

资格审核范围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报考人员需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相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报名期间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符合理论考试加分优待政策的军烈属等人员,可随资格审核材料一并上传加分申请(主要说明有关加分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

具体加分政策:(1)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2)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4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3)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理论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三)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于5月13日9:00至19日9: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海军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于5月19日上午9:00至11:00统一进行,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文与社会、国防和军队、时事政治等,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大纲见附件3)。海军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技能考核安排在6月中旬左右,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用人单位确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技能考核成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

海军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各单位组织的技能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含政策加分)、技能考核成绩分别占40%、60%。

(四)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对象和公示。9月上旬,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并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从报到之日起算。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海军招考咨询电话:010-66960260。

2024年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海军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局。

附件:

1.海军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计划

2.各招考岗位资格审核电子邮箱

3.海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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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附属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2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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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附属幼儿园教师方案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师范类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附属幼儿园教师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的幼儿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3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4.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

6.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此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6日,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笔试成绩按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折算百分制后60分。

3.面试内容:岗位01面试内容为教学展示与技能展示,岗位02面试内容为教学展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5.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与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5)教师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6.4月25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将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7.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标准按福建省幼儿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最终资格审核以主管部门及省人社厅审核为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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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2月14日特殊日期采取预约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2024-01-26,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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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2月14特殊日期采取预约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公告

图源: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满足广大群众办理婚姻登记需求,长乐区婚姻登记中心将在2024年2月14日(正月初五春节假期)安排全员上班。为避免出现“扎堆登记”情况,长乐区婚姻登记中心将采取预约方式分批、分时段办理婚姻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度增加预约数量。

在确保不出现“扎堆登记”的情况下,适度增加2月14日预约登记数量,共预约登记80对(其中:电话预约68对,闽政通APP预约12对),尽力满足广大群众的婚姻登记需求。

二、预约的时间和方式。

预约时间:从2024年1月26日开始至2024年2月9日为止。

预约方式:通过拨打长乐区婚姻登记中心电话(0591—28923347)进行预约,或者通过闽政通APP的“办事预约”区块进行预约,预约登记名额80对约满即止。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为确保2月14日婚姻登记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建议成功预约的当事人,提前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合影彩照3张等相关材料到长乐区婚姻登记中心进行预审,以避免当天因材料出现问题而无法顺利办理登记。

长乐区民政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婚姻幸福和登记日期无关,请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只要夫妻同心、琴瑟和鸣,每天都是登记结婚的好日子,都值得纪念。请大家主动避开登记高峰期,选择错峰登记。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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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3-09-21,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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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为福州水务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营福州市内河、湖面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运营等。公司致力于挖掘、开发福州内河旅游资源,打造福州文化旅游的新名片。现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

招聘岗位

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薪酬待遇

税前工资(含绩效):4000-5000元/月,每月进行月度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分数发放绩效工资。享受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起;

(2)报名方式: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下载电子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及其相关证件以附件形式投递至邮箱lh@fzslwp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姓名+岗位名称”);

(3)应聘人员报名后,经面试考核,根据成绩择优拟定人选,经健康体检合格后录用试岗。

咨询电话:87827822、87821890转分机809(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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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公告

2023-09-07,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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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需要分摊享受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三、纳税人尚未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享受,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2023年度已经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四、《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纳税人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五、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报送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辅导和政策精准推送工作,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确保减税红利精准直达。

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涉及的其他管理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2年第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8月30日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14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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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州闽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青年人才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3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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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青年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闽侯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人才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闽侯县青年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考生可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可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月31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4年1月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4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

1、报名:报考者于2024年1月31日8:00至2月4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的时间。

3、申诉时间:2024年1月31日8:00至2月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岗位分别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考试前资格复审工作。此次招聘采取网上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网站提交考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报考者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2月18日8:00至2月21日12:00。

2、提供的材料: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报名时未入学的2024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考察和体检时已在学校就读的,须提供解除学籍的证明。

3、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考试名单将在考试前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予以公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闽侯县委党校岗位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围绕专业知识进行面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余岗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若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最终考试成绩排名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面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六、考察和体检

1、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2、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31日。

七、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从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九、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网站和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十、咨询和监督

有关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0591-22928759;监督投诉电话:0591-2298228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本公告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2024年闽侯县青年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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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福建分行2024贺岁纪念币和纪念钞余量兑换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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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福建分行2024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余量兑换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以下分别简称贺岁币、贺岁钞)首次发行剩余部分兑换,我行将在指定分支机构提供办理余量兑换服务,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式与区域

贺岁币、贺岁钞余量兑换仍采取先预约、后兑换方式发行。福建省贺岁币、贺岁钞余量兑换全部采取线上方式预约。预约期,公众(不限制我行客户)可通过我行线上渠道进行预约。

二、发行图案

正面

背面

正面

背面

三、预约期与预约方式

1、贺岁币余量兑换预约期

2024年4月18日22时至2024年4月19日24时

2、贺岁钞余量兑换预约期

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4月19日24时

3、预约方式

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我行线上渠道(官方网站、手机银行、微银行)进行预约。

路径:手机银行-生活-纪念币预约

四、兑换期与兑换方式

兑换期:2024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在此期间,已预约成功者持办理预约时登记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业务。因兑换期包含周末,请关注兑换网点的营业时间,以免影响兑换。

五、预约、兑换规则

1.贺岁币面额10元,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贺岁钞面额20元,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10张。

2.贺岁币、贺岁钞每人各能预约一次,重复预约无效。

3.预约、兑换的有效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4.代他人领取纪念币,需持本人及被代领人预约时登记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且代领人数不超过2人。

5.公众只能在其预约的网点兑换,且不允许分次兑换。

六、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普通纪念币的余量兑换为发行剩余部分,前期各承办银行按照管理要求对余量的纪念币进行归集整理、重新清点包装,故此次普通纪念币兑换工作中存在非原封盒、非原封卷,普通纪念钞存在非原封把、冠字号码不完全连续的情况,请公众予以谅解。

七、兑换网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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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从教荣誉证书和园丁福卡申领和颁发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1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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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从教荣誉证书》和“园丁福卡”申领和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福州市出台《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持《从教荣誉证书》的教师可申领“园丁福卡”,并可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铁和普线公交。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85号)》文件精神,现就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和“园丁福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宫、电化教育机构、研究院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从教年限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一)计算从教年限时,按其参加教师工作当年当月起算,至申办荣誉证书当年度8月底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二)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受各种处分的教师,受处分期间仍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四)经组织批准调动,手续齐备,在两所及以上学校任教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五)教师退职、辞职、辞退后重新参加工作,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前后任教时间,可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上述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只适用于审核、颁发从教荣誉证书,不与教师工资、津贴、福利待遇等挂钩。

三、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学校(单位)统一申报。符合颁发荣誉证书条件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查阅本人档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部门审核确认,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学校(单位)直接报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处审核确认。

申报时应提交学校(单位)申请报告和《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园丁福卡”申办人员基本信息表》《申办单位经办人员联络表》(附件1、2、3、4),从教荣誉证书编号编写规则详见附件5。

(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核。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负责审核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从教荣誉证书申报,并将审批表及简明表汇总报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处。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及各市属学校需将《“园丁福卡”申办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骑缝章加公章)扫描彩色PDF+电子版Excel表格,并压缩文件包命名:单位名称+“园丁福卡”申办,于2023年11月29日前发送至福州市教育局法规综合处(行政审批处)邮箱fzjyfg@163.com。

(三)统一申报时间。2023年从教荣誉证书的申报时间为11月-12月。2024年起,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

(四)证书及卡片发放。材料审核完成后,市教育局审批处通知各单位前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并发放证书及卡片。

四、“园丁福卡”公共交通优惠范围

(一)地铁: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铁线路,在优惠期限内不限次数使用。

(二)公交:市本级公交企业(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康驰新巴士有限责任公司、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一元一票制和两元一票制公交线路,在优惠期限内不限次数使用。

各县(市)及马尾区、长乐区、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优待政策根据财政管理体制参照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417-422窗口,联系电话:0591-83349431。

(二)请各单位指定经办人员办理,并将《申办单位经办人员联络表》(附件4)于11月6日前发送邮箱fzjyfg@163.com。

(三)“园丁福卡”的挂失、换卡等事宜联系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591-88610336。

(四)为了有序高效地办理《从教荣誉证书》和园丁福卡,避免申办人扎堆排队,请各学校(单位)在材料准备好后与审批处联系,窗口将会错峰安排各校具体的办理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9月起执行,有效期五年,若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下载:

附件1-2 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doc

附件3 “园丁福卡”申办人员基本信息表.xlsx

附件4 申办单位经办人员联络表.xls

附件5 从教荣誉证书编号编写规则.docx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31日

政策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链接:https://jyj.fuzhou.gov.cn/zfxxgkzl/gkml/gzdt_31724/202310/t20231031_47082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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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1日福州新莲花医院九价hpv疫苗摇号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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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福州莲花医院九价hpv疫苗摇号消息

一、疫苗种类和数量

300人份九价hpv疫苗

二、摇号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1日8:00-11月13日16:00

摇号结果公示的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30

三、预约对象

1977年10月16日~2007年10月16日出生的女性朋友

四、摇号须知

1、用户报名参与摇号后,请等待结果公示(公示时间到,系统会自动以相同概率从报名用户中随机抽取中签用户),中签用户需在公示结果后1小时以内完成疫苗预约,逾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

2、根据门诊要求,疫苗预约需“人证合一”。请完善接种人身份证信息,谢谢配合!请务必在您选定的日期到医院来接种完第一针,逾期无特殊未接种者,视为自愿放弃!

请注意:每个摇号活动同一用户、同一个身份证只允许报名一次!且中签后名额不可转让!

五、摇号方式及价格

线上摇号报名。

九价HPV疫苗1328元一针(包含30元服务费),需要打三针哦。

六、接种信息

接种单位:福州新莲花医院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兴业东路21号

目前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时间:周二、周四、周五全天、周六上午

咨询门诊电话:0591-88629380(仅供咨询,不做预约使用)

七、报名摇号操作流程

疫苗采取摇号报名登记,具体的预约流程如下:

进入“福州新莲花医院”公众号,子菜单栏选择“预约疫苗”,点击页面的“秒杀抢苗”专区。

1.预约个人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接种时将核对相关信息,若发现有条件不符的情况将不予接种。

2.为保证预约流程的一致性、公平性,本次采用摇号预约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现场等其他预约方式,名额有限,敬请理解!

3.HPV疫苗与新冠疫苗或者其他疫苗不能同时接种,需间隔至少14天以上。

4.线上预约,到门诊接种缴费。接种后请及时确认,以便后续针次提醒。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门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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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2023-09-21,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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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岗位名称及数量

(一)岗位一:福州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中心话务员1名

1.岗位职责:依托交通运输部12328电话服务平台对全市道路运输包括道路、水路、公路、交通执法等群众来电咨询、投诉、求助等现场解答、建立“12328工单”派转后台等工作。

2.招聘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凭、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普通话标准;熟练计算机软件操作;适应周末及节假日轮班。

3.薪资:含五险一金每月3500-4000元。

(二)岗位二:福州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中心后勤工作人员2名

1.岗位职责:负责日常动态监控数据监测、统计、车辆定位查找、变更运营商车辆审核等工作。

2.招聘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凭、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普通话标准;熟练计算机软件操作;适应周末及节假日轮班。

3.薪资:含五险一金每月3500-4000元。

(三)岗位三:中心食堂帮厨2名

1.岗位职责:负责食材打荷、改刀等准备工作;配合厨师备菜和菜品分发;保持食堂干净整洁、无灰尘油渍,做好垃圾处理;做好食堂消毒和消杀工作;注意用电、煤气安全。

2.招聘条件: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薪资:岗位包干每月2800元。

工作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

报名方式

(一)应聘岗位一和岗位二的应聘者请将本人简历(请写明应聘岗位、联系方式)、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于2023年9月24日前发至邮箱654541457@qq.com。

(二)应聘岗位三的应聘者请直接电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小陈0591-8332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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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月31日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2024-01-31,全文共 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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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福建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1月31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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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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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年华 聚福州2024年春季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福州地铁专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福州市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全面负责地铁项目的投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沿线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

一、本批招聘对象

未参加过福州地铁集团其他校招面试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好年华 聚福州”2024年春季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岗位需求表》

备注: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policy/specialtylist2024.htm

三、报名方式

(一)应聘人员前往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s://ksbm.hxrc.com/inst_user_index2.aspx?planid=1324)进行报名,根据相关要求填写报名资料,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片。

(二)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下列材料,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成一份PDF文件上传: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2.在校期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未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24时;

四、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测评(在线测评、面试)——组织体检——录用——签订协议。

五、温馨提示

本人报名后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动态查看本人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招聘相关通知将以短信(留意短信是否会被拦截)、邮件方式通知。凡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络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咨询电话:0591-87628260、8743219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好年华 聚福州”2024年春季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岗位需求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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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2024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2024-01-10,全文共 4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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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关于2024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现将闽侯县2024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博士。

2.硕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

3.本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的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

备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见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详见附件4);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见2022年教育部发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详见附件5)。

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含县区)在编教师和参聘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选岗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共20个中学教师岗位(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与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高中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证书要求: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他岗位要求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注: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17:30。

2.报名方式:应聘考生扫描本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二维码(见附件6)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五、资格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17:30(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现场审核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A栋3楼311(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91-22986401。

3.所有应聘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如有缺失或逾期则视为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进行资格审核。极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

5.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依规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下载《报名表》用水笔手写填报(详见附件3)。

六、招聘办法

(一)第一类对象:直接考核招聘

1.招聘岗位:本公告附件1中所有岗位。

2.招聘范围:博士;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及本科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

3.考核时间:2024年1月19日。

4.考核方式:由闽侯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面谈考核、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于2024年1月20日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zdlyxxgk/jydt/jszl/)公布。

(二)第二类对象:面试考核招聘

1.招聘岗位:本公告附件1所列岗位减去第一类直接考核对象使用的相应岗位。具体岗位信息将与第一类对象拟聘人选名单一并公示。

2.招聘范围:除直接考核招聘的对象外,其余的应聘考生。

3.参加面试人员不设与录取人数的比例限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片断教学,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高中)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确定拟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按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高分者优先选岗,入围教师若放弃岗位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7.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8.若特殊原因导致面试时间及考核组织方式变化,将另行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聘用规定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未按时来档或审档、考察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 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5.此次招聘的优秀教育人才为编制内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见习期一年),满五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申请调出本县。人才奖励政策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侯委人才办〔202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有享受人才奖励金等相关补贴的教师服务期及违约责任按照侯委人才办〔202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22986401)。

7.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16日。

八、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闽侯县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22986401。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附件:

附件1: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xls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doc

附件5: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pdf

6.报名二维码

闽侯县教育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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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第九中心小学运动场免费开放公告

2022-10-13,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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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放时间:

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9:00--21:00

注意:学校有大型活动或学生训练时场地停止开放。

二、开放场地

田径运动场、篮球场

三、开放对象

1、本校全体师生

2、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人员

3、对以下人员不能进行开放:

(1)身体健康不适者,比如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肿瘤、新型冠状肺炎、结核病、病毒性肺炎、出血倾向疾病或其他不能进行体育锻炼的疾病。

(2)在学校健康活动期间存在不良行为,有诚信记录不良者。

四、开放性质:免费开放

五、入校登记办法

1、进入学校人员请遵循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满足防疫要求方可入场。

2、根据届时的防疫要求及预约流程,提前预约。

六、进校须知

1、学校场地因特殊情况需举行、承担活动或比赛时,将不对外开放;如遇恶劣天气、地质灾害、学校场地维护等情况,将暂停对外开放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学校公告或微信公众号。

2、学校场地及设施对外开放有专人负责,学校保安/带班人员负责锻炼人员进、出学校登记手续。凡进校锻炼人员务必尊重学校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否则将取消进校锻炼资格。

3、入校人员需提前通过“云享动”公众号进行预约,并请遵循届时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满足防疫要求方可入场。

4、入校人员,要做到讲究文明,爱护设施设备,不随意挪动或调试场内器材,如有毁坏学校设施设备需照价赔偿学校有权要求责任者按照价赔偿,责任者会被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内场地运动。

5、入校人员需爱护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吸烟、酗酒,不得将零食带入校园,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矿泉水瓶等废弃物,垃圾请自觉投放垃圾桶内。

6、进入校园服从学校管理,禁止翻越通道闸、栏杆,非法闯入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擅自进出未开放的区域。

7、进入校园锻炼人员,要主动购买一份个人运动保险,同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锻炼,不做危险动作。凡锻炼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或场地设施问题出现的伤害事故、与进入学校体育场地的健身人员发生冲突等伤害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由市民自行与保险公司处理,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入校人员未经学校审核,不得在校园内私自开展危险的体育活动,严禁在场地内进行包括教学培训、赛事组织、广告宣传等活动,同时所有宠物一律禁止入场。

9、在学校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入校人员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谨防丢失,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10、患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等疾病,不宜剧烈运动者,谢绝入内。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本人负责。未成年人进场须有监护人全程陪同,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11、为了您的运动健康,进场运动必须穿着合适的运动服及运动鞋(禁止穿高跟鞋进入体育场),如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12、运动场内禁止开展噪音较大的活动,例如广场舞、交际舞、暴走等。

1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腐蚀性物品、管制刀具及滑板车、平衡车、溜冰鞋等对场地有损害的运动器械等进入运动场。禁止在场地内野餐、禁止追打、嬉戏吵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违反规定,将纳入本校运动人员黑名单之中,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4、禁止将车辆驶入运动场地,禁止攀爬各种运动设施,以免发生意外,不听劝诫者后果自负。

15、请按约定时间进入场地活动,活动结束时请自觉离场。如有发现滞留场地情况,将视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须知在运动场公示,凡进入运动场的市民,均视为已阅读并承诺上述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不听劝告,态度恶劣者将承担全部责任,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内场地运动,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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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更新中)

2024-03-27,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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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

更新时间:2024年3月22日

2024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参聘教辅人员)公告70人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福清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024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024年福清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报考者于2024年4月3日8:00至4月7日12:00报名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报考者可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表》,结合个人情况,选择岗位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但考生仍需要确认提交。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详情查看>>>2024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人

更新时间:2024年3月22日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581人

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共有39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

岗位表: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30日8:00至4月3日12:00网上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详情查看>>>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2人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共有3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通过登陆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公告”页面,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可于2024年3月30日8:00至4月3日12: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详情查看: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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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6期福州市社会人士普通话考试报名公告

2024-04-01,全文共 1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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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6期福州市社会人士普通话考试报名公告

此次为面向社会各界人士。

报名网址:bm.cltt.org(先提前注册,只需注册一次长期使用)。

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提供的代报名以及“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一、报名具体安排

线上报名、线上缴费、线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报名时间及其他事项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4月2日上午10:00开始报名(名额有限,人满提前截止,不接受补报)报名网址:bm.cltt.org

2.网上缴费:2024年4月4日中午12:00至4月7日晚上24:00(扫下方文件提供的二维码缴费,届时无需到官网查询个人信息)

3.网上查询、打印准考证:4月10日中午12:00至考前(另行通知,扫二维码查询,而非官网上查询)

4.考试日期:2024年4月20-21日(培训+测试),4月27日、5月5日(仅测试)

5.考试地点:福州教育研究院(鼓楼区光禄坊103号)二号楼一层

6.考前培训时间:2024年4月13-14日(周六、周日)

7.上一次考试成绩未出将无法报名

8.本次报名对象为社会各界人士。

报名对象、缴费要求

(二)报名对象及要求

1.报名对象:社会各界人士,本次报名安排培训班专场:4月20-21日(考前培训+测试,培训费80元,测试费50元,共计130元/生),仅测试专场:4月27日、5月5日(测试费50元/生),请考生们报名时根据自己需要,认真考虑和选择,一旦报名成功将无法变更和撤销。

2.本次报名面向全省社会生,考生无需提供工作证明、医社保卡等相关证明。

3.友情提醒:建议使用搜狗浏览器报名,提前注册完毕,注册时上传的照片请使用正式照片,此照片仅作为报名审核使用,非证书照片。报名时无需再填写信息。报名后信息无法更改,请确认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正确与否。

(三)缴费注意事项及要求

1.网上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4月4日中午12:00至4月7日晚上24:00前扫下方二维码(见附件1)进行在线缴费(提醒:请已经报名成功的考生直接扫码缴费,无需再登录报名官网查询个人信息)。

2.收费标准: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2004]费195号文件以及福州市发改委局(榕价费[2005]1号)文件,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收费标准如下:培训费为80元/人;测试费为社会生50元/人。

3.注意事项:报名均为开放式,考生属于自愿报名,报名和缴费都成功后,才可参与考试。报名成功后需遵守以下要求:(1)在报名截止后,考生无需到国家网报名系统查询个人信息,具体以后续的缴费系统和准考证查询系统内考生信息为准。(2)报名成功后至考试前期间不得重复在全国其他任一考点同时报名。(3)缴费成功后则不支持退款,请慎重考虑后再缴费。(4)多次报名又不缴费者将视为恶意报名者,本中心有权不接受该生报名。

(四)查询准考证和打印准考证

查询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0日中午12:00至考前(扫二维码查询,而非官网上查询)。

4月10日中午12:00前本公众号将另行发文告知查询准考证链接,考生查询到自己信息、确认无误后自行截图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打印信息清晰有效),准考证在考前任何时间均可打印。

二、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为:2024年4月13-14日。采取线上直播授课,以及老师在线互动语音答疑,教学视频可回看三天。

2.考生请在4月12日前留意手机短信,按照要求加入班级培训。4月12日未收到短信请在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及时联系本中心(0591-83324293)。

3.请提前下载钉钉APP。

三、考试地点

福州教育研究院(鼓楼区光禄坊103号)。

考生按准考证上报到时间提前十分钟到2号楼一层候考室报到。

四、考生考试携带材料及要求

1.身份证原件(无原件不予参加考试);

2.准考证(截图并打印);

3.考生应严格按准考证上报到时间报到,不早到,不迟到;

4.考生应严守“一米线”,不聚集不交流,考后立即离开考点。

5.考试当天需现场采集照片,请考生穿深色衣服

五、其他

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所有相关文件推送以本公众号为准,请考生认准此官方微信公众号。

考试相关事宜以及报名时遇到问题请联系普通话中心:0591-83324293,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

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同步启用依此命制的试卷库。

附件1:

福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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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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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总医院2024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连江县总医院(暨连江县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县级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因新院投用、医院发展、人力资源储备等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实行合同制聘用。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在校或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符合岗位要求;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事业单位及卫生行业相关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请于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连江县医院新院(敖江镇丹凤西路12号)行政科研楼三楼人事科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待定,具体地点以医院通知为准。

3.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4.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70分及以上。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成绩按面试成绩排列名次。

(四)公示

经考核合格、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届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报名表:

联系方式:0591-26232375

薪资待遇:薪酬待遇按连江县总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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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起福州地铁接驳6号专线公交线路变更公告

2023-11-17,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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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福州地铁接驳6号专线公交线路变更公告

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从2023年11月21日起,变更地铁接驳6号专线公交线路起讫站点和行驶走向,具体方案如下:

一、起讫站点:建新花卉中心--齐安公交总站;

二、线路走向:车辆从建新花卉中心站发车,按原线路行驶至育达学校站后,改行齐安路至齐安公交总站,返程车辆从齐安公交总站发车,行驶齐安路、东岭路至育达学校站后恢复原线路行驶,至玉兰站后改行洪湾南路、花溪南路、东岭路至东岭三环路口站后恢复原线路行驶至建新花卉中心站;

三、增设站点:花溪南路口(往建新花卉方向)、齐安公交总站;

四、取消站点:国艺花鸟市场、山道、盘屿中学(盘屿地铁站)(往建新花卉方向)、盘屿地铁站A口、盘屿、天水、吴山、吴凤(往建新花卉方向)、艾默生路、盖山竹榄地铁站;

五、其他不变。

特此公告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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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福建分行2024龙年贺岁纪念币/纪念钞预约兑换公告

2024-01-02,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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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预约兑换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中国人民银行将于近期采取预约兑换方式发行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以下分别简称“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2024年贺岁币每枚面额10元,发行总量1.2亿枚,2024年贺岁钞每张面额20元,发行总量1亿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承办地区

我行承担福建省辖内(不含厦门)部分预约兑换工作。客户可登录我行互联网网站,了解预约兑换网点、可预约额度及网点营业时间。

兑换、可预约额度及网点营业时间请扫码

预约兑换安排

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发行采用核查机制,具体核查规定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26号。

1、预约期

预约时间:2024年贺岁币预约期为2024年1月3日22时至2024年1月4日24时;2024年贺岁钞预约期为2024年1月3日22时30分至2024年1月4日24时。

在预约期内,客户可凭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预约。每位客户仅能预约一次2024年贺岁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每位客户仅能预约一次2024年贺岁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张。此次我省网点预约额度全部为线上预约额度,线上预约额度可通过网络渠道查询。

网络渠道预约:建行国际互联网网站、移动门户、个人网银、个人手机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微信公众号、建行生活APP、掌上网点微信公众号、劳动者港湾APP、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

预约开始前15分钟,客户可进入预约申请页面了解需填写的预约信息,预约开始后,提交预约申请,页面跳转显示“预约申请已经受理”后即表示预约申请提交成功,此环节我行不再发送短信通知,客户也可点击“预约记录查询”查看预约申请提交结果。

2、核实期

核实时间:2024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8日

预约期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将对客户全部预约记录进行核查。客户可在1月7日0点后通过我行预约渠道查询预约结果。通过核查的客户预约成功,可正常兑换。如在两家及以上银行重复预约2024年贺岁币或2024年贺岁钞的,或上一次京剧币已预约但未兑换的,无法通过核查,不能办理兑换。

如您未通过核查,可在核实期内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选择我行承办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预约兑换的网点,办理撤销重复预约或约而未兑记录并保留本次兑换资格业务。

3、兑换期

兑换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

预约成功的客户,请在本人约定的日期,持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预约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余量兑换安排

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兑换期结束后一周内,未兑换部分,人民银行将组织开展余量兑换,余量兑换的时间安排、兑换方式、证件要求、兑换网点及各网点分配数量请登录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及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的互联网网站查询。

特此通告。

温馨提示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3〕第21号,2024年贺岁币和2024年贺岁钞预约、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如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未成年人未办理,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二、线上渠道预约路径:

1、建行国际互联网网站(PC端IE8以上浏览器登录www.ccb.com- “网点业务预约”菜单)

2、移动门户(移动端登录m.ccb.com-“预约纪念币”)

3、个人网银(登录网银-“我的账户”-“网点业务预约”菜单

4、个人手机银行(下载4.3.5以上版本建行手机银行客户端-点击首页右侧“更多”-“网点服务”-“兑换纪念币/钞”或在首页顶部搜索栏搜索关键字“纪念币”)

5、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关注“中国建设银行”,点击“悦生活”-“纪念币预约”菜单)

6、建行生活APP(点击“网点”-预约宣传图,预约前需进行用户注册)

7、掌上网点微信公众号(点击“精选活动”-“纪念币预约”或键入“纪念币”-点击预约链接)

8、劳动者港湾APP(点击首页宣传栏中预约宣传图)

9、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热门服务”-“纪念币预约”)。

三、我行仅支持本行预约记录查询,如客户需了解本人身份证号码所有银行预约记录,可在核实期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查询,查询地址以人民银行公告为准。

四、若本次预约未兑换,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并影响下一次普通纪念币兑换,请预约成功的客户按时办理兑换。

五、前往网点办理兑换业务,请提前确认营业时间。

六、预约期限结束即停止办理预约登记工作;兑换期内未兑换的纪念币即预约作废。

七、如本通告内容与各地人民银行要求有不一致之处,以当地人民银行要求为准。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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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2024-01-05,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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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计划录用4543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7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三)职位要求

报考专门职位、2024年应届生岗位等的资格条件可查询《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四)时限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考生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的截止时间以组织实施项目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其他未经公告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网址:http://gwykl.fujian.gov.cn

要求现场报名的职位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2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含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职位的,只能选择福州考区参加考试。1月19日24:00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二)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职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三)申诉审核

1月9日9:00至1月15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四)笔试确认

1月17日9:00至1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笔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3月13日9:00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3月16日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14:00—16:30《申论》;

3月17日0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

考生可于2024年4月12日后通过福建考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全省最低合格线。

(三)面试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建考录网或相关网站上公布。

考生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可通过福建考录网提交面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查。考生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不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5%、15%、50%的比例计算。有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公安系统其他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的计算比例执行。

(五)其他考试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考录网上另行公告。

需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或体能测评的职位,面试合格者应全部参加测评,不得申请延期;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录用职位的约定执行。

六、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职位招考条件,熟悉报考流程和职位有关要求,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及时完成报考手续;

(二)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福建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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