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阳公租房申请指南
2023-12-21,全文共 6236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德阳市市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德阳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二)本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人均年收入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来确定,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德阳调查队发布的数据为准);
(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德阳市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具有普通高中、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二)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不含5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签订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并缴纳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具有进入单位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户籍在德阳市市区范围以外;
(二)在德阳市市区内工作并实际居住均满2年,实际居住时限以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时间起算;
(三)本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五)截止申请之日连续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六)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温馨提示
本办法中的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登记或网签备案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中的共同申请人是指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以及与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共同生活的被监护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租房:
(一)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含2年)在德阳市市区买卖、赠与、拍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房屋的;
(二)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三)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满足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登记机动车辆价值(不含税价)超过8万元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五)有登记或网签备案的非住宅房屋;
(六)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申请材料
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主要如下: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面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证明、低保证明或低收入证明;
(五)居住证明;
(六)共同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的,须出具学校就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四)收入证明;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六)居住证明;
(七)共同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的,须出具学校就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德阳市住建局书面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若共同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其出具书面承诺书并捺印;
(二)书面申请书,申请单位在申请时须明确入住人员;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五)申请人的学历证明;
(六)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德阳市住保中心签订三方合同。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四)收入证明;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六)居住证明;
(七)共同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的,须出具学校就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经德阳市人才办认定的市本级及德阳经开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户籍在我市的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户籍在我市的部分优抚对象(部分优抚对象是指德阳籍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因战五至八级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且在德阳市市区内无住房的,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户籍、收入限制。租金按照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收取。
委托他人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审核流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德阳市住建局送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积金、残联等相关部门,各部门应在收到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比对信息。德阳市住建局在所有比对信息反馈后2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保障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经德阳市住建局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5个工作日。
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德阳市住建局应当以书面有效方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对新就业无房职工,用人单位依照当地有关规定,协助德阳市住建局等部门对职工保障资格进行审核。
保障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部分优抚对象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
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优先保障符合保障条件的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重疾、残疾家庭、国家及省级优抚对象、退伍军人。
实物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单身或夫妻以一室户型为主,单亲家庭或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以二室户型为主。超出保障面积按市场租金收取。
租赁补贴是指向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货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住房屋的住房保障方式。对有住房的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租赁补贴优先的保障方式。
租赁补贴发放参考标准:
(一)面积计发标准:
1.保障对象为单身或夫妻的,计发标准45㎡;
2.保障对象为单亲家庭或三人及三人以上的,计发标准60㎡。
(二)发放比率:
1.保障对象为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发放比率100%;
2.保障对象为德阳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发放比率70%;
3.保障对象为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发放比率50%。
(三)计算公式=面积*市场租金*发放比率。
租金收取
政府投资修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对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继续执行低租金(原廉租住房租金水平),对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德阳市市区市场租金水平的60%执行,其他保障对象原则上按照德阳市市区市场租金水平的70%收取。若保障对象情况发生变化,配租户型由原二室一厅调整为一室一厅,在不调换原房屋的情况下则调整租金,以一室一厅(德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所有一室一厅房源的建筑面积取平均值)的建筑面积为基础值,超出该基础值的面积部分收取市场租金。若应配租户型为一室一厅但一室一厅房源不足,调配为二室一厅的,租金按照以上情况收取,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除外。
保障性住房小区物管费用按梯度收取,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按5元/月/户收取,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政府招标价的70%收取。
符合保障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按照相应等级减免部分租金。
(一)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或者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有保障对象是残疾人的,房屋租金减免20%;
(二)保障对象中有病故军人遗属的或者本人是残疾军人的,房屋租金减免30%;
(三)保障对象中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房屋租金全免;
(四)属其他困难情形的,经核定实际情况后酌情减免。
使用与退出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对新就业无房职工,用人单位依照当地有关规定,对定向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分配,切实履行对入住职工的管理责任,并督促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退出保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合规使用。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申请。
德阳市住建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给予1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法律责任
德阳市住建局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德阳市住建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六条处理。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德阳市住建局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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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公租房住房管理规定
德阳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2023-12-21,全文共 1346 字
+ 加入清单一、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二、德阳市市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三、德阳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四、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2.本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人均年收入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来确定,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德阳调查队发布的数据为准);
3.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五、德阳市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具有普通高中、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2.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不含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签订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并缴纳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具有进入单位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户籍在德阳市市区范围以外;
2.在德阳市市区内工作并实际居住均满2年,实际居住时限以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时间起算;
3.本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5.截止申请之日连续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6.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温馨提示
1.本办法中的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登记或网签备案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2.本办法中的共同申请人是指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以及与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共同生活的被监护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租房:
1.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含2年)在德阳市市区买卖、赠与、拍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房屋的;
2.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满足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除外;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登记机动车辆价值(不含税价)超过8万元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5.有登记或网签备案的非住宅房屋;
6.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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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公租房住房管理规定
2024德阳岗位补贴申请方式及所需材料
2024-04-16,全文共 300 字
+ 加入清单一、申报材料:
《就业创业证》
享受岗位补贴年限的证明材料
单位发放的工资明细账(单)
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等
二、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
申领人可以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写岗位补贴申请信息。
系统按照业务规则校验通过后,需服务对象经办人签名确认,并上传和建立申报材料的电子档案。
2、线下申请:
申领人可以携带申报材料的原件,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窗口或基层平台进行申请。
受理机构会代为填写补贴申请信息,系统校验通过后,同样需要服务对象经办人签名确认申请信息,并由受理机构代为上传和建立申报材料的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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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结婚登记申请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2023-12-01,全文共 370 字
+ 加入清单旌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2553439
地址:德阳市泾河路136号。
罗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3123598
地址:罗江区万安北路318号附31号
广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5302465
地址:广汉市常德路1号。
什邡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8215775
地址:什邡市方亭街道蓥峰北路131号
绵竹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909328
地址:绵竹市景观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
中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7250320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
中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仓山点):
联系电话:7171107
地址:中江县仓山镇政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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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个税手续费返还申请
2022-03-22,全文共 338 字
+ 加入清单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申请返还手续费流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获取结报单】,核对每期明细数据后点击【下一步】。
2、查看并确认结报单,再点击【申请退库】。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查看并确认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等待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温馨提示
1、若发现结报单中数据有误,可到办税服务厅核对并确认结报单。
2、需办理注销的单位需在注销前到办税服务厅完成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
3、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由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费清算。
2023下半年德阳什邡公租房申请条件
2023-10-24,全文共 1244 字
+ 加入清单什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户口状况: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非直系亲属、挂靠户口和已有住房未迁户口的、未满18周岁的成员未随父母的不计入)具有市区常住非农户口。
2.收入状况:申请人家庭是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核定为城镇低保边缘(低收入)的家庭,或人均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729元。下同)的80%的家庭(单独成户的个人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的。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主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非农户口。
2.主申请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超过60个月。
3.主申请人在市区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有本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已履行至少1年,现用工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
4.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5.申请人及配偶(包括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内无自有(或共有)住房,未享受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政策,在本市辖区内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灾后安居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或直管公房(包括已被纳入保障人口的情形)。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非市区户口),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主申请人在市区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有本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已履行至少2年,现用工单位为其连续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
2.主申请人取得市区居住证明并在市区实际居住满2年。
3.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4.申请人及配偶(包括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内无自有(或共有)住房,未享受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政策,在本市辖区内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灾后安居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或直管公房(包括已被纳入保障人口的情形)。
其他规定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以家庭、单独成户的个人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特殊情况下,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作为主申请人。
2.现住直管公房、城市安身房、因单位破产收归国有的住房或单位安排的住房(不包括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的,家庭所有人员均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享受实物配租保障,应退出原住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户口簿记载的直系亲属为三代4人及以上;
(2)户口簿记载的直系亲属为二代4人及以上但属两个婚姻家庭的;
(3)户口簿记载的直系亲属为二代4人及以上但有子女已满30岁未婚的且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仍不能满足人均15平方米的;
(4)在住房轮候期内;
(5)只能享受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或自愿只享受租赁补贴保障的。
德阳中江县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如何申请办理?
2024-05-09,全文共 554 字
+ 加入清单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方式一:由患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具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
中江县有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
中江县人民医院
中江县中医医院
中江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仅认定精神类疾病)
中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仓山中心卫生院)
中江县第四人民医院(龙台中心卫生院)
方式二:由患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乡镇人民政府医保窗口申报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参保患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认定疾病的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
③《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报销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1.直接结算:
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含临时卡)或医保码扫码、刷脸在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实行即时结算。
2.手工报销:
因特殊原因未直接结算的,凭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或医保码、就医购药发票、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检查检验报告单、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到乡镇人民政府医保窗口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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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计发基数+计发天数+申请材料)
2023-11-06,全文共 396 字
+ 加入清单德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计发天数
(一)计发基数:
职工生育 (流产) 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365
(二)计发天数: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生育享受 158 天产假津贴,其中难产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天。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15 天产假津贴;
怀孕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津贴。
德阳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核验原件 | 医保经办机构因暂时无法与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请办理人提供出生证复印件(验原件) |
2 | 病历资料 | 原件 |
温馨提示
1.与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暂时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更多申请材料信息详见:德阳医保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德阳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2023-08-23,全文共 255 字
+ 加入清单贷款申报流程:
贷款申请→贷前审查→合同签订→合同回执→贷款发放
有贷款需求的同学们只需向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供审查: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德阳网约车驾驶员证怎么办?(申请条件+领证流程)
2023-10-24,全文共 367 字
+ 加入清单德阳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阳本地户籍或德阳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身体健康,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德阳网约车驾驶员证领证流程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会同德阳市公安局按规定的条件核查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注意:网约车驾驶员应随车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终止经营的,网约平台公司应当提前30日向许可机关进行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同时将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交回许可机关。
德阳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2023-12-21,全文共 1380 字
+ 加入清单一、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主要如下:
①结婚证;
②单身的,须出具面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③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④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4.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证明、低保证明或低收入证明;
5.居住证明;
6.共同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的,须出具学校就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二、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①结婚证;
②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③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④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4.收入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6.居住证明;
7.共同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的,须出具学校就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德阳市住建局书面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若共同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其出具书面承诺书并捺印;
2.书面申请书,申请单位在申请时须明确入住人员;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4.婚姻状况证明:
①结婚证;
②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③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④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5.申请人的学历证明;
6.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德阳市住保中心签订三方合同。
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①结婚证;
②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③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④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4.收入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6.居住证明;
7.共同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的,须出具学校就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经德阳市人才办认定的市本级及德阳经开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户籍在我市的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户籍在我市的部分优抚对象(部分优抚对象是指德阳籍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因战五至八级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且在德阳市市区内无住房的,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户籍、收入限制。租金按照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收取。
委托他人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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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德阳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申请流程+材料)
2023-10-23,全文共 333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发展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德阳市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在读研究生)在德阳市行政辖区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驻德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德阳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各区(市、县)教体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请查阅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市、县)教体局公告(各地教体局联系电话和网址附后)。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德阳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申请程序
此次申请程序为“网上报名+现场认定”模式。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10月8日-10月31日(8:00-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10月9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空腹到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原东电医院)进行体检。非在德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回德阳体检的,可到当地受理相同种类教师资格申请的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3.11月6日-11月10日(工作日)到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洲广场旁)4楼152号“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请带上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③学历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验证成功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④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有效期半年)。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验证成功的可不提交)。
⑥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请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⑧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限德阳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⑨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⑩听障人员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因特殊原因无法来现场审核的,可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时请按上述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准备齐全,除体检表和本人照片须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需原件的均可邮寄复印件(复印件上本人签字盖手指印)并提供本人承诺书(见附件1),于11月10日前确保邮寄至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所需材料清单:
①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 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申请的应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④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⑤ 学历证书复印件
⑥ 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⑦ 一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版本,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并用照片袋装好)
⑧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⑨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⑩ 承诺书原件
邮寄信息: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152号;收件人:“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电话:0838-2306961。
注意:邮寄材料应确保窗口于11月10日前收到。
五、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
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安排将在现场确认结束后30日内在德阳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德阳教育”进行公布,请申请人及时上网关注。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上传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5.德阳市教育局已建立“德阳市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730383824),请所有申请人(限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扫描二维码入群,方便认定事宜的咨询和指导。
6.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相关事宜请分别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市、县)教体局。咨询电话及网址:
区(市、县) | 电话 | 公告网站 |
德阳市教育局 | 0838-2502610 |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00838020-4&areaCode=510600000000 |
旌阳区教体局 | 0838-2655255 | http://www.tfjy.gov.cn |
中江县教体局 | 0838-7213266 | http://www.zhongjiang.gov.cn/gk/zwgk/fdzdxxgk/rsxx/1548662.htm |
绵竹市教体局 | 0838-3217262 | https://www.mz.gov.cn/ |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 0838-5350637 | http://www.guanghan.gov.cn/gk/bsbw/hzsp/spbw/1619529.htm |
什邡市教体局 | 0838-8203092 | http://www.shifang.gov.cn/ |
罗江区教体局 | 0838-3121597 | https://www.luojiang.gov.cn/ |
德阳失业保险金申请领取指南(附申请入口)
2024-04-21,全文共 430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入口
二、申请流程
点击左侧“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登陆后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相关问题解答
1、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申领失业保险金有时间限制吗?
答: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届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3、找到工作后,试用期能继续领失业保险金吗?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4、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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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德阳什邡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标准+范围)
2023-10-24,全文共 1365 字
+ 加入清单什邡租赁补贴的申请条件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1.“单边户”家庭
具体是指主申请人的配偶属农村户口或非市区户口的家庭。
“单边户”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及其父母、子女中有二人取得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已满1年(含1年)。
(2)有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的二人无住房或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未享受集体土地征收住房过渡性安置政策。
(3)主申请人的配偶在市区内无自有(或共有)住房和未享受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政策;在本市辖区内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灾后安居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或直管公房(包括已被纳入保障人口的情形)。
(4)该家庭不属于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2.转让私有房屋已满4年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在领取租赁补贴满一年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领取租赁补贴满二年后,可进入实物配租住房轮候期〕。
3.因特殊困难转租、转让直管公房并办理过户手续已满5年的家庭(2009年1月1日之前转租、转让直管公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在领取租赁补贴满一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领取租赁补贴满二年后,可进入实物配租住房轮候期)。
(二)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指父母、子女共4人及以上但子女未满30岁且未婚的家庭),人均保障面积不够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租赁补贴并按纳入租赁补贴保障的人数发放补贴。
(三)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的保障家庭,在轮候期内发放租赁补贴。
(四)领取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即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什邡租赁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以户为单位计发。分散供养人员300元/户.月;最低收入家庭1-2人户270元/户.月;最低收入家庭3人及以上户360元/户.月;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1-2人户240元/户.月;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3人及以上户320元/户.月;城镇中等偏下、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家庭1-2人户180元/户.月;城镇中等偏下、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家庭3人及以上户240元/户.月。
租赁补贴标准可由市住建局依照上级要求及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发放的具体事宜,以市住建局公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情况
(一)政府集中供养的人员。
(二)单独成户的个人是在校学生的。
(三)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单位已安排住房的。
(四)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灾后安居住房)的。
(五)有私有非住宅的。
(六)转让私有房屋未满4年的。
(七)转租、转让直管公房未满5年的。
(八)转让私有房屋二处(次)或转租、转让直管公房二处(次)的。
(九)房屋征收(包括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金额超过20万元的(安置金额以安置补偿协议载明的总金额为准)。
(十)因离婚失去住房未满2年的。
(十一)因离婚房产已分割(或协议住房由对方居住),但未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的家庭。
(十二)30周岁以下单独成户的个人(其中:军烈属、1-2级肢体残疾、1-2级盲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已成年的孤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德阳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除外)。
(十三)经什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其他不纳入保障的情形。
2024德阳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怎么申请?
2024-04-29,全文共 262 字
+ 加入清单一、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0日前
二、申报入口
三、申请流程
电脑端进入后,点击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补贴
填写受理地及相关信息,阅读相关细则及告知书后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即可
手机端进入后,点击“申请补贴”
选择补贴受理地,填写相关信息,阅读细则及用户告知书后,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即可
具体申报流程、申报进度可通过相应入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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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技能补贴怎么申请?(申请流程图)
2023-09-14,全文共 181 字
+ 加入清单德阳技能提升补贴详细步骤
第一步:进入四川e就业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业务办理】
第二步:进入后,在下方选择【领补贴】选项后,点击【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注意:未登录需要先登录,进行人脸识别绑定。
第三步:点击后,确认并根据提示填写自己的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完成后,上传技能证书和卡号,点击【保存】即可
2024德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指南(入口+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203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方式一:
微信搜索公众号“四川e就业”,打开后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
登录后点击“就业创业服务”栏目“微申报”
申请方式二:
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
进入后点击“业务办理”或“个人服务”,选择对应业务申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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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什邡公租房申请材料汇总
2023-10-24,全文共 968 字
+ 加入清单什邡公租房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什邡公租房申请材料下载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需提交资料部分)
什邡市市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工资性收入证明
婚姻状况声明书
什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办理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向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地点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受理人员将《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单》发给申请人,申请人按《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单》准备好申请资料交受理人员审验,审验合格后,受理人员发给《申请审批表》,并做好受理情况登记。
(二)审核:
1、申请人持填写好的《申请审批表》和提供的全部资料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审核户口情况和居住情况,户口和居住不在同一社区的,应分别接受审核,审核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
2、申请人持《申请审批表》到市社保局窗口接受社保缴纳情况和养老金领取金额审核,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
3、申请人持《申请审批表》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接受住房情况审核,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
4、申请人持《申请审批表》到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接受工商注册及登记情况审核,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
5、申请人持《申请审批表》到市民政局接受收入情况审核,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
6、申请人将前述部门审核后的《申请审批表》和提供的全部资料交至辖区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各部门审核内容进行综合审核,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
7、申请人将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的《申请审批表》和全部资料交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住保中心对前述各部门的审核情况和其他需要审核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审核,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
8、《申请审批表》未列出的需其他部门联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备案、机动车登记、婚姻登记、住房公积金等情况),由市住保中心将申请人名单汇总后转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审核。审核时间依实际情况确定。
(三)公示
审核通过的,由住保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审批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住保中心提出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的意见和保障方式建议,并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登记:
审批合格的由住保中心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由市住建局书面通知保障对象进入轮候住房时期;对审核未通过或公示异议成立或审批不合格的,由市住建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审批表》和全部资料由住保中心存档。
德阳医保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2023-09-05,全文共 510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核验原件 | 医保经办机构因暂时无法与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请办理人提供出生证复印件(验原件) |
2 | 病历资料 | 原件 |
温馨提示
1.与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暂时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二、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0838-2591155
办公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大厅(25-34号窗口)
网办渠道: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办结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五、结果送达或查询
可通过德阳市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六、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838-2591155,0838-2500113
七、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838-2534490
附件:个人承诺书
内容来源“德阳医保局”:https://ybj.deyang.gov.cn/bsbw/bszn/sybj/1219999.htm
2023德阳驾驶证申请须知(条件+类别)
2023-12-16,全文共 2857 字
+ 加入清单一、准驾车型及代号
二、如何申请?
一、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 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 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 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
身高: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
视力: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单独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右下肢正常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9.
年龄在70周岁以上能够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哪些情况下不能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四、如何申请增驾?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
(二)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五、哪种情况不能申请大中型客货运车辆驾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四)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
(五)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六)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六、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如何申领?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取得该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一年内累计居留九十日以上的,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二年以上。
七、有境外驾驶证如何申领临时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需要临时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按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对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停居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有效期可以延长至一年。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人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未按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再次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