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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

重庆生育专题栏目,提供与重庆生育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重庆生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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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申请需要结婚证吗

2023-08-29,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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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9月1日起!不需要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落实积极生育政策,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9月1日期间,符合本通知相关情形的参保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统一和规范生育津贴计发口径,计发生育津贴时采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该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核定的职工工资口径一致。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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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胎、三胎生育条件

2024-05-16,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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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什么情况在可以生二胎?重庆二胎政策有哪些内容?重庆针对二胎有哪些政策?重庆二胎政策包含哪些情况?重庆颁布了哪些二胎政策?

生育条件

合法结婚的夫妻可以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生育二孩以上条件:

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是经医学干预后,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再婚夫妻

再婚夫妻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育(复婚除外):

(一)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三胎生育条件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经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 这一规定将原来的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改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意味着公民有权在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自主决定生育三个子女。

对于已经共同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如果子女死亡或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充分体现了对特殊家庭的人文关怀。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可以从三方面理解:

一是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生育子女的数量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二是再婚夫妻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进行合并计算,再婚后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三是已经共同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相同数量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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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的人能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吗

2014-11-06,全文共 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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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的当事人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吗?

答:如果当事人的户口薄婚姻状况一栏空白或显示未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查阅相关档案的基础上,可以为未婚生育的当事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具体用途

1. 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

2. 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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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孩生育保险待遇

2024-05-16,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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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胎生育哪些对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需要哪些资料?小编为您介绍:

(一)生育生活津贴;(二)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生育保险条件

(一)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申领材料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

(1)《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收据(票据)原件1份;

(5)住院或门诊费用汇总清单原件1份(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病历资料(产前检查结果或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原件1份(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二)生育津贴申领

(1)《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医疗诊断证明1份(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领流程

生育登记备案

参保人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时,需生育登记备案。(参保人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进行生育登记备案。)

具体备案操作步骤如下:1.微信搜索并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服务大厅”,注册或登陆“重庆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3.登陆成功后,在界面最下方选择“服务”—“生育登记备案”;

4.进入“生育登记备案”界面,填写“备案信息”并点击“确认”,显示“生育登记备案成功”即可。

生育医疗费报销

1.联网结算。参保人在重庆市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结算时需提供:有效医保结算凭证。2.异地生育手工报销。参保人在重庆市外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需全额垫付后,由参保人所在单位经办人持规定材料到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申请办理,报销后由参保单位与参保人清算相关费用。

生育津贴

可由参保人所在单位经办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递交申报资料(线下申报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医保窗口,联系电话:42757523),报销后由参保单位与参保人清算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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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流动人口结婚生育证明怎么办

2024-04-25,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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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发﹝2021﹞59号)。

二、适用范围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含再婚夫妻)。

(二)已经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的。

三、办理时间

群众在子女出生前应进行生育登记(含再生育登记,下同),领取纸质或电子生育服务证登记回执。因特殊情况子女出生前未进行登记,应在小孩出生后及时补办登记。

四、办理机构

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五、办理方式及流程

采取“线上”网络登记和“线下”现场登记两种方式。

(一)线上网络登记

1. 登记对象登录重庆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渝快办”(以下简称“渝快办”)。网址:https://zwykb.cq.gov.cn/。

2. 实名注册“渝快办”账户并登录(已注册的直接登录)。

3. 选择登记地个人服务“生育服务证登记”事项在线办理。

4. 按要求如实填写生育登记表单内容并承诺提交。

5. 工作人员通过办证系统对登记信息按照审核比对规则进行审核比对,情况属实,直接办结并短信通知。情况不属实告知审核比对未通过不能办理或到登记机构现场核实办理。

6. 登记对象可登录“渝快办”查询下载生育服务证登记结果回执或到线下登记机构打印纸质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登记回执作为生育登记电子证件办理结果,与纸质生育服务证具有同等效力。可登陆“渝快办”或到登记机构查验真伪。

(二)线下现场登记

1. 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代办人到登记机构现场填写重庆市生育(再生育)服务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并承诺签字。委托代办的,出具委托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件,填写委托代办项目并签字。

2. 工作人员将《登记表》内容及时录入办证系统并按审核比对规则进行审核比对,情况属实及时办理。情况不属实告知审核比对未通过不能办理及其原因。

3. 视其需要可打印生育服务证登记回执或纸质生育服务证。

六、提交材料

网上登记凭登记人相关证件材料如实在线填写登记表单内容,登记机构不需要提交证件材料。

现场登记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含电子证件);办理再生育服务证还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原件;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材料用于登记机构现场双向审核比对信息使用,不再收取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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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单位现在有员工怀孕了,需要做什么准备吗?如何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2024-03-19,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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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现在员工怀孕了,需要什么准备吗?如何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答:参保职工在怀孕并办理生育服务证后,需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生育登记备案,即可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结算产前检查以及分娩住院医疗费。

备案流程如下:

(1)微信搜索并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服务大厅”,注册或登陆“重庆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3)登陆成功后,在界面最下方选择“服务一“生育登记备案”;

(4)进入“生育登记备案”界面,填写“备案信息”并点击“确认”,显示“生育登记备案成功”即可。

注意:若基本信息未显示,请退出“生育登记备案”界面,在“我的”一“退出登录”后再重新登录。备案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产前检查费及住院医疗费。在重庆市外分娩的,目前无法进行联网报销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再凭相关资料手工报销。

生育待遇申报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参保单位应及时进行工资总额申报,确保参保人计算生育津贴时医保系统获取的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准确无误。在确定单位全员工资已成功申报的第二个月后再进行生育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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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结婚/生育/产假政策

2024-03-14,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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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

结婚登记材料

1.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有效的户口簿。

①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②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必须是未婚,户口簿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信息一致方可办理,不一致的到有关部门(派出所)更正。

2.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结婚的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离婚当事人和丧偶当事人再婚(复婚)的需带上离婚证件或法院的判决书。初审判决书需由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终审判决书和调解书不需出具证明。

结婚登记范围

目前,重庆市继续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1日,期限为2年。试点范围包括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和万盛经开区,实施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

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市的,无需提供《暂住登记凭证》或《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可以在本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当事人双方均不是重庆户籍的,可在其中一方在渝经常居住地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需提交一方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结婚登记预约

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23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

婚假

图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婚假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属于带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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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与医疗一同缴纳,不单独缴纳。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单位:8.5%,个人:2%。

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作用

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可以报销参保人本人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包括报销其妻子的生育费用或生育津贴。

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组成

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由三部分组成:门诊产检的报销(产前检查)、住院费用的(定额)报销(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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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领取:

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且继续缴费,第七个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以读卡信息为准)。产检、生产报销时均应满足上述条件。按现有政策:个体参保或虚拟单位参保的职工医保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要求,现所有妊娠相关的门诊、住院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均需在报销前完成生育登记备案。

职工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的支付范围

产前检查过程中,甲类、乙类检验、检查项目,可纳入生育保险报销。(门诊诊察费、门诊留观床位费、治疗费、药品、耗材、卫材费不纳入生育保险报销)。

一次孕期报销限额

图源: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重医妇儿医院

注:以医院上传的其怀孕首次检查时间为起始时间,8个月为一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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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图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加上重庆增加的80天产假,那么重庆产假共178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1.难产(指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增加产假15天。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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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图源:重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128天)。

根据我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及128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计发生育津贴。

计发生育津贴时采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该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核定的职工工资口径一致。

护理假

图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育儿假

图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的,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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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是按128天还是178天算的

2023-10-20,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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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是按128天还是178天算的

答:市医保局回复,根据我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及12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计发生育津贴。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明确“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

我们将积极跟进国家相关部门统一规范政策出台情况,在全国统一规范政策出台前,按照我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执行生育津贴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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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医疗费没有联网结算怎么办?

2024-03-19,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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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没有联网结算怎么办

答:重庆市市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应行联网结算报销,如果未在医院联网结算报销,可联系医院进行反结算。重庆市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再凭相关资料手工报销。

生育津贴由谁申请办理?

答: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领生育津贴期间不参保能否领取生育津贴待遇?

答:不能,参保人在享受生育津贴期间需正常参保才能享受待遇。

提交生育报销材料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没有时间限制,由于政策规定津贴是按月支付给单位(通常需 5-6 个月支付完毕,经办人需每月到经办机构领表对账),建议津贴领取期结束后一次性领取,只需对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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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2023-10-20,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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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以后,只需所在单位经办人在网上审核确认相关信息,即可一键申领生育津贴。相比以往的办事流程,真正做到了“零材料”“零跑腿”,实现生育津贴办理省时省心一次办。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进入

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平台:https://zwykb.cq.gov.cn/

点击首页界面的“登录”即可跳转到登录界面,根据提示选择法人用户输入账号密码,完成登录。

(如果注册账号出现问题,可联系认证中心客服023-89257599)

登录成功后即可跳转到平台首页,进入“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选择“生育津贴办理”事项。

进入“生育津贴办理一件事”界面后,点击“智能导办”按钮即可进行业务办理。

单位经办人进入“生育津贴申领须知”界面,需先仔细阅读“生育津贴申领须知”内容。

单位经办人进入业务办理界面,根据职工生育年度选择申报年份,若没有确认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先点击确认;已确认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正常申报。

进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认界面后,点击明细查看,核实无误后,点击“基数点击确认”(已确认的直接进行下一步)。

单位经办人填写姓名电话,核对单位账户及职工生育相关信息后,可选择人员进行生育津贴一件事一键申报。

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可点击“补充医学证明材料”拍照上传。

申报成功后,可在生育津贴查询页面查询单位申报记录与进度,下载筛选条件所对应的生育津贴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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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日起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2024-04-25,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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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范围报销(不包括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待遇享受标准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医保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待遇标准和随单位参保职工一致。

门诊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超过支付限额后,继续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照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报销。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一个孕周期最高支付额度、支付比例、范围与随单位参保职工标准一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人员不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中断缴费后是否享受待遇的三种主要情况

第一种:已经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并办理补缴的,补缴月份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第二种:参保期间中断缴费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并足额补缴的,其原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再次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第三种: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3个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职工医保,且职工医保待遇正常的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参保人员超过3个月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自缴费当月起重新计算,再次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举例:李女士在单位工作参保一年后离职,三个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并补缴的,多久后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若超过三个月,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多久后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三个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并补缴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超过三个月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需再次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切换参保关系待遇衔接的两种主要情况

第一种: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当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职工医保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其中,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按12.5%的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即,要么居民医保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超过6个月,要么居民医保折算后缴费年限+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超过6个月。举例:

王女士连续3年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后,转为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她的3年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为5个月(3年36个月×12.5%=4.5个月,向上取整为5个月),还需接续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1个月后,满足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之后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第二种:以个人身份参保接续转为随单位参保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举例:

张女士已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4个月,转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医保2个月后,满足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报销。

特别提示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按照我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国(境)外生育的,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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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网上办理入口

2023-10-20,全文共 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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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网上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据了解,“生育津贴办理一件事”上线后,压缩50%的办理时间,原本需要最少30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长缩短至最少15个工作日,由原来的5个线下环节,减少到3个线上环节,并利用大数据技术,采用材料整合、数据共享等方式最大化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了“零跑腿”“零材料”“网上办”“高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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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申领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2023-08-29,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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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问题,无法领取结婚证生育保险正常缴纳,参保地渝中区,请问能不能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和领取到生育津贴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17 号)规定,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区医保局进一步沟通。联系人:简老师,联系电话:023-63557879。

重庆生育津贴条件

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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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流动人口结婚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2024-04-25,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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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开

1.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2.女方现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线上开

渝快办网址:重庆政务服务网 (https://zwykb.cq.gov.cn);

操作流程:注册登录-选择机构(区县-乡镇街道-【村居】)-选择事项(个人事项-生育收养-生育服务证登记)- 在线办理;

注意个别区县配置会略有差异。

操作流程

1、账户登录(实名注册渝快办账户)

2、选择机构(区县-乡镇街道-【村】)

3、选择事项(个人事项-生育收养-生育服务证登记)-在线办理)

登记须知

1、愉快办登录之后,增加提示登记对象阅读“生育登记须知”并保持至少15秒钟时间,便于宣传了解生育登记的具体政策和相关要求。点击“我已阅读须知”方可继续。详见上图。

2、逐一填写信息,星号为必填项,最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

3、审核通过后,收到短信在线打印回执,再次登录申请人账号(重复前面登录步骤),点击在线办理,再点击证件查询。

4、点击查询,下载电子证件或者打印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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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未婚生子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2023-08-29,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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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未婚生子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答:小编咨询了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说不一定要看各区政策,所以小伙伴可以问下自己区的社保局

下面是小编在渝中区找到的关于未婚生子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解答: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17 号)规定,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领取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计算方式

根据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计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照128天算(在此基础上,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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