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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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民政局行政辅助岗招聘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拟委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往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从事行政辅助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招聘方案备案如下:

2024-01-16,全文共 1030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名额

招聘行政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限居住地在重庆市大足区;

(三)限女性;

(四)年龄在30周岁以内;

(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财务、统计相关知识;

(七)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

(八)无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等记录;

(九)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行政辅助岗→点击此处报名

咨询电话:43356372、4372332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求职登记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统一汇总并报送给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经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面试后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1个月),并定向派遣至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从事相关工作。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反馈的用工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六、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2500元/月,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行政辅助岗→点击此处报名

附件:《求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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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招聘行政辅助工

2024-05-31,全文共 1625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名额

行政辅助工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党纪、政务处分及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等,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无纹身,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岗位条件

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无条件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有1年及以上办公室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沟通协调能力强,热爱工作,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伪造学历、学位、各类资格证件;

(五)无合法身份证件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

(六)伪造、夸大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足以影响单位对是否录用进行判断的;

(七)患有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类疾病等入职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身体情况无法胜任工作的;

(八)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四、工作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景路121号附2号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行政辅助工→点击此处报名

咨询电话:43356372、4372332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求职登记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首页、增减页)、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退役士兵需带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技能测试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统一汇总报名名单并报送给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考核面试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考核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认排名。总成绩=现场终端技能测试×60%+面试×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因拟录用的人员自行放弃、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并定向派遣至重庆市大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反馈的派遣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在面试之后的招录环节中,如出现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重庆市大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行政辅助工工资235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附件:求职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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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公路养护中心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派遣制)

2024-05-24,全文共 1883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因工作需要限居住地或户籍地在重庆市大足区(区外考生需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三)年龄30岁及以下(即1993年5月31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擅长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

(七)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2024年 5月30 日16:00截止;

(二)报名要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与相关证件(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六、笔试、面试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面试

当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超过20:1(不含)时,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行政办事员专业知识,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公司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确定,当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同时进入面试,根据行政办事员专业知识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二)面试

当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低于20:1(含)时,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组织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由用工单位和公司共同组织,面试综合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按招聘条件结合用工单位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国衡公司按规定组织,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政审。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由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后,实施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由用工单位根据个人特点确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合同期满后,重庆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养护中心反馈的派遣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行政辅助人员为3000元/月(含个人社保应缴部分)。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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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档案馆招聘行政辅助岗位

2024-04-25,全文共 1755 字

+ 加入清单

岗位是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派往重庆市大足区档案馆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行政辅助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限户籍地为重庆市大足区;

(三)年龄30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熟悉基本电脑操作;

(六)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

(七)具体从事档案搬运、上架等相关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安排,能接受工作加班及值班;

(八)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其他渠道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人社局南贤楼201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红/蓝底免冠登记照1张;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4)工作经历证明;

(5)自行下载填写《求职登记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核筛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3-43356372、023-43723324。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统一审核汇总,合格者人数在20人以下的,进行面试招聘,超过20人的,进行笔试和面试招聘。具体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进行。体检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按规定组织,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和征信材料。

六、聘用

对拟定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并定向派遣至重庆市大足区档案馆从事相关工作。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档案馆反馈的用工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七、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29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应缴部分)。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审查单位客观公正进行审查的,给予审查不合格结论,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

附件下载:

求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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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交通事务中心招聘2名行政辅助工作人员

2024-03-27,全文共 1975 字

+ 加入清单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大足交通事务中心委托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派遣到重庆市大足区交通事务中心从事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确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因工作需要限居住地或户籍地在重庆市大足区(区外考生需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三)年龄35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能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一定写作基础;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

(七)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2024年3月29日16:00截止;

(二)报名要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与相关证件(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者应按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短信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

(5)区外考生需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国衡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予以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国衡公司按规定组织,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政审。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由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后,实施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由用工单位根据个人特点确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合同期满后,重庆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反馈的派遣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行政辅助人员为3000元/月(含个人社保应缴部分)。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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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交通局招聘3名行政辅助工作人员

2023-11-30,全文共 1863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30日后出生的);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符合拟聘用岗位其它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2023年12月6日16:00截止;

(二)报名要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与相关证件(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者应按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短信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4)《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

(5)区外考生需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国衡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予以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国衡公司按规定组织,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政审。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由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后,实施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由用工单位根据个人特点确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合同期满后,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反馈的派遣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行政辅助人员为2500元/月(含个人社保应缴部分)。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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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生态环境局招聘2名行政辅助工作人员

2023-11-30,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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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因工作需要限居住地或户籍地在重庆市大足区(区外考生需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三)年龄35岁及以下(即1988年11月30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擅长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

(七)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2023年12月6日16:00截止;

(二)报名要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与相关证件(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者应按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短信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4)《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

(5)区外考生需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国衡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予以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国衡公司按规定组织,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政审。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由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后,实施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由用工单位根据个人特点确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合同期满后,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反馈的派遣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行政辅助人员为2500元/月(含个人社保应缴部分)。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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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5名工作人员

2024-05-31,全文共 2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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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岗位是由重庆市大足城市管理局拟委托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派往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事相关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拟招聘城管执法辅助岗协管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工作作风严谨踏实。

(六)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斜视、无口吃、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退役军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城市管理执法相关专业毕业或者有从业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过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偷窃、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5、违反协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事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公开招聘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起至2024年6月6日16:00止。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2. 报名要件: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各大商业银行出具)。

3.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件打包(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电子档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之前进行,需本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纸质件1份,具体时间由公司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按招聘条件结合用工单位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由用工单位和公司共同组织,面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通过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一般入职体检等规定执行,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工作由国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政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向政审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七、考察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由大足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经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协商人员是否递补以及递补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待遇

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流程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2500元/月,由国衡公司与其完善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派遣到用工单位,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合同期满后,公司根据大足城市管理管理局反馈的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审查单位客观公正进行审查的,给予审查不合格结论,应聘者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2024年度招聘城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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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城市管理局招聘5名城管执法辅助工作人员

2024-02-21,全文共 1994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拟招聘城管执法辅助岗协管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工作作风严谨踏实。

(六)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斜视、无口吃、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退役军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城市管理执法相关专业毕业或者有从业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过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偷窃、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5、违反协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事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公开招聘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起至2024年2月27日16:00止。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2. 报名要件: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各大商业银行出具)。

3.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件打包(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电子档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之前进行,需本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纸质件1份,具体时间由公司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按招聘条件结合用工单位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由用工单位和公司共同组织,面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通过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一般入职体检等规定执行,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工作由国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政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向政审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七、考察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由大足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经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协商人员是否递补以及递补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待遇

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流程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2500元/月,由国衡公司与其完善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派遣到用工单位,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合同期满后,公司根据大足城市管理管理局反馈的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审查单位客观公正进行审查的,给予审查不合格结论,应聘者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2024年度招聘城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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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城市管理局招聘2名城管执法辅助岗协管员

2023-12-22,全文共 1981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拟招聘城管执法辅助岗协管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工作作风严谨踏实。

(六)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斜视、无口吃、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退役军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城市管理执法相关专业毕业或者有从业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过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偷窃、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5、违反协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事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公开招聘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起至2023年12月26日16:00止。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2. 报名要件: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

3.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件打包(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电子档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之前进行,需本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纸质件1份,具体时间由公司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按招聘条件结合用工单位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由用工单位和公司共同组织,面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通过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一般入职体检等规定执行,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工作由国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政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向政审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七、考察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由大足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经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协商人员是否递补以及递补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待遇

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流程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2500元/月,由国衡公司与其完善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派遣到用工单位,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合同期满后,公司根据大足城市管理管理局反馈的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审查单位客观公正进行审查的,给予审查不合格结论,应聘者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2023年度第四批招聘城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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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公安局招聘39名警务辅助人员

2023-11-30,全文共 4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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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数量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名,其中男性32人,女性7人。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文职辅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口吃、重听、色盲、文身、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或心理疾病等。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材料)齐全,能在试用期内将档案转移至指定档案存放地点;

(六)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6.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0.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从事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离职未满两年的;

13.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4.有纹身的;

15.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聘用人员在入职后需在试用期内及时形成或调取个人人事档案,未能成功的,视为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转正,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及审查。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大足区人社局南贤楼201办公室。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红/蓝底免冠登记照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4)学历证明材料:应聘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应聘勤务辅警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1份(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人民银行或者央行授权的商业银行柜台、手机APP开具个人征信报告,若个人征信报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做不合格处理);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见附件2),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统一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通过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工作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不提供任何参考复习资料,重点考核应聘者平时积累、基本技能、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由飞驶特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飞驶特公司统一公布。

(三)体能测试

飞驶特公司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测人员,若进入体测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体测(小于1:4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测环节)。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及以上不达标为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飞驶特官网上予以公布。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官网、电话或短信为准)。

(四)面试

参加面试者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小于1:3比例的,则体测合格全部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制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飞驶特官网上予以公布。

面试由飞驶特公司和大足区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官网、电话或短信为准)。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三条第六项情形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其他成绩并列情形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体能测试中长跑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基本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由飞驶特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核查个人信用信息,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查询本人个人信用信息并打印;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小组。考察小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大足区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选择报考岗位内包含的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飞驶特公司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大足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实习期薪酬为基本工资210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单位为其购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习期满转正定级后薪酬结构设置为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

六、附则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司为本次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3723324、023-43356372。

附件1: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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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2023-10-26,全文共 4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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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岗位是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大足公安局工作

一、招录数量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5名,其中男性65人,女性10人。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文职辅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口吃、重听、色盲、文身、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或心理疾病等。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材料)齐全,能在试用期内将档案转移至指定档案存放地点;

(六)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6.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0.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从事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离职未满两年的;

13.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4.有文身的;

15.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聘用人员在入职后需在试用期内及时形成或调取个人人事档案,未能成功的,视为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转正,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登录飞驶特人才网(http://www.fsthr.com/),打开本次招聘信息,在招聘启事下方点击“报名链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待定,将在飞驶特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大足区人社局南贤楼201办公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红/蓝底免冠登记照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4)学历证明材料:应聘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应聘勤务辅警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1份(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人民银行或者央行授权的商业银行柜台、手机APP开具个人征信报告,若个人征信报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做不合格处理);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统一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通过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工作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不提供任何参考复习资料,重点考核应聘者平时积累、基本技能、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由飞驶特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飞驶特公司统一公布。

(四)体能测试

飞驶特公司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测人员,若进入体测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体测(小于1:4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测环节)。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及以上不达标为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飞驶特官网上予以公布。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官网、电话或短信为准)。

(五)面试

参加面试者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小于1:3比例的,则体测合格全部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制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飞驶特官网上予以公布。

面试由飞驶特公司和大足区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官网、电话或短信为准)。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三条第六项情形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其他成绩并列情形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体能测试中长跑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基本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由飞驶特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核查个人信用信息,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查询本人个人信用信息并打印;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小组。考察小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大足区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文职辅警岗1、文职辅警岗2、文职辅警岗3、勤务辅警岗6、勤务辅警岗7、勤务辅警岗8、勤务辅警岗9、勤务辅警岗10,这8类岗位的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选择报考岗位内包含的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飞驶特公司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大足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实习期薪酬为基本工资210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单位为其购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习期满转正定级后薪酬结构设置为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

六、附则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司为本次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3723324、023-43356372。

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点击此处报名→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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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益性工作人员招聘

2024-05-31,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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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择优招用、动态退出”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主要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三、招用范围和对象

重庆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身体健康的以下人员:(一)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二)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四)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五)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四、薪酬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按月支付工资报酬,待遇等按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用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报名时间

请报名人员于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期间在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A栋405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位毕业证复印件、简历)。

六、录用方式

报名、面试、局办公会研究决定、政审、体检、入职。

联系人:万均,联系电话:15823375260,联系地址: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A栋4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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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招聘施药员

2024-05-31,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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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名额

施药员1名,负责对垃圾堆体进行消杀除臭。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限居住地或户籍地在重庆市大足区;

(三)小学及以上学历;

(四)限男性,55岁以内;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

(六)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

(七)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环卫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四、工作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前进社区。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施药员→点击此处报名

咨询电话:43356372、4372332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求职登记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首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红底照片1张。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考核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统一汇总报名名单并报送给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考核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考核方式:现场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六、聘用

对拟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并定向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用工单位反馈的用工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考核的应聘者须在考核时间前20分钟到考核地点准备,超过考核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在考核之后的招录环节中,如出现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25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等),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附件:求职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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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

2024-05-24,全文共 4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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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大足籍)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0: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西南大学第8教学楼(北碚区天生路2号)。

(三)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大足区教委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

2024年5月25日上午10:10—12:00。

(二)面试地点。

西南大学第8教学楼(北碚区天生路2号)。

(三)面试内容。

面试为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试讲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在体检完成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当天现场公布。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并按原签订的协议规定处理,且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大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其中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有其他约定事项者,按约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4381723。

(四)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3-4378063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附件4: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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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招聘收费员

2024-05-23,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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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信息

(一)收费员

1、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熟悉计算机操作,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35岁及以下。

二、聘任期间的待遇

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下午5点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医院行政教学楼组织人事科328)。应聘者应根据报名岗位的招聘条件,附以下资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四、咨询电话:023-4378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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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5-22,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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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劳动保障协管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优先)

(二)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

(三)其他条件

1、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及责任意识,无不良记录。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

3、能力要求: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会Excel等各类公式应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认真细致、思路清晰、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为群众服务意识。

四、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岗位工种为劳动保障协管,主要从事行政审批业务接件、材料初审,办件引导、指导,电话通知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17:00。

(二)简历投递:564146743@qq.com。

(三)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19942274377

(四)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失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重庆市大足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审核及面试

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对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反馈的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聘用人员多渠道自主就业创业有序退出公益性岗位。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七、待遇

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每月薪酬基本工资2100元+生活补助,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按照法定节假日休息。

八、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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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放疗技师招聘

2024-05-21,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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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

(二)学历要求:大专学历及以上;

(三)专业要求:医学影像技术;

(四)其他条件:具有医学影像技师(士)证和直线加速器LA技师大型设备上岗证,具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五)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

二、聘任期间的待遇

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下午5点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简历投递邮箱xyyzgk2006@163.com。应聘者应根据报名岗位的招聘条件,附以下资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相关证件扫描件。

4.工作证明扫描件。

四、咨询电话:023-4378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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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公安局招聘100警务辅助人员

2024-05-20,全文共 5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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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重庆捷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派往永川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 文职辅警: 年龄18至35周岁,户籍为重庆籍或持有重庆市居住证,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有特殊规定除外;

2. 勤务辅警: 年龄18至30周岁,户籍为重庆籍或持有重庆市居住证;已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 有完整的人事档案,并能确保在试用期(2个月)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单位指定的人事档案存放点。人事档案不得缺失学籍档案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

5. 部分岗位特殊要求:岗位要求年龄、学历、经历、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匹配)、技能等以各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5月26日,如年龄18至35周岁,是指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

13.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

14.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 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 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 见义勇为人员;

5. 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6.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辅警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

2.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 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 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 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7. 聘用人员在报考前,请先核实自己的人事档案情况,确保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报名。在试用期届满前,如不能调取人事档案到指定保管地点或人事档案不完整的,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已录用的,单位有权随时解除。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两年,其中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岗位绩效、津补贴构成。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2100元及相关津补贴,试用期满转正后月收入为31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加班工资。实习期满正式评定层级后,发放层级工资200-500元/月。年终考核奖2000-3000元(按永川区公安局辅警考核工作规定执行)。加入工会,会员享受工会慰问,并且购买职工互助保险。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工作用餐。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6日12:00。

2. 网上报名流程:有意者请登录“捷众人力招募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求职报名–永川辅警招录页面进入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应根据界面展示的各岗位实时报名人数,合理选择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 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持本人近期1寸蓝底或者红底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同一张);

(4)本人户口簿(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重庆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退伍军人需出具退伍证明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6)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鲜章)。

(7)个人信用信息及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应聘人员(重庆籍)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联合奖惩”栏“公众查询入口”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外地籍考生通过当地“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栏目查询。同时,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有逾期情形的须到银行打印明细)。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捷众公司通过短信或者公众号“捷众人力招募中心”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4.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捷众公司公众号“捷众人力招募中心”通知为准。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者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题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捷众公司公众号“捷众人力招募中心”公布。

(四)体能测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4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4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试当月。

3.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4.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捷众公司公众号“捷众人力招募中心”公布。

5. 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面试

1.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1:2的则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由捷众公司公众号“捷众人力招募中心”统一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的为第二优先顺序,其它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体检项目中除视力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外,其余项目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父母、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人页+增减页+户别页)复印件3份、一寸登记照(蓝底或者红底)3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份、上家单位离职证明或者街道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1份、招商银行工资卡(一类卡)复印件1份,由捷众公司组织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永川区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

2022年至今已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另需在“重庆人社”APP办理类别为“近两年高校毕业生”的失业登记,同时将办理成功界面截图并打印2份;若考生为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2份。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工作期间,用工单位可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调整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岗位,薪酬随岗位变动做相应调整。

五、附则

本公告由重庆捷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捷众公司。

咨询电话:023-68850249、15736380776

联系人:李老师

公司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1幢4-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司为本次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重庆捷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派往永川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情况一览表》

2. 《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时再交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tTdUFsZDOk5XsvXjoFTgQ

提取码:8739

请关注“捷众人力招募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求职报名–永川辅警招录页面进入报名,后续相关事宜请关注“捷众人力招募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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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大足区龙石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5-17,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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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社会保险协理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时间为准)。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

(三)其他条件:

1、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及责任意识,无不良记录。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

3、能力要求: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会Excel等各类公式应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认真细致、性格外向、思路清晰、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为群众服务意识。

四、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工作岗位在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险协理岗位,主要从事社保、医保、就业相关工作。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

(二)报名地点:龙石镇人民政府劳动就业窗口。

(三)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43582899

(四)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失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审核及面试:由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社保所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对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巴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重庆巴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反馈的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聘用人员多渠道自主就业创业有序退出公益性岗位。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七、待遇:

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每月薪酬基本工资2100元,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按照法定节假日休息,龙石镇人民政府每月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八、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

1.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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