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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邑县购房补贴申请对象+条件

成都大邑县购房补贴第一类申请对象为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2024-04-23,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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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支持哪些人才购房?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包括“大邑人才计划”“安邑人才”“大邑工匠”等。

第三类:在我县就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县“四上企业”中层及以上岗位人才。

拓展阅读: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完整版)

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2.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可依据同一套住房同时申报购房补贴。申报人所用住房为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

3.申请人为重点企业人才的,应与我县用人单位具有至少6个月以上的劳动关系。

(二)用于申请补贴的房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须是新建商品住宅,是指能够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的住房,不包括商业、车位、二手房等;

2.房屋购买时间应在补贴活动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活动期间内对已网签备案房屋通过注销、变更等方式重新办理网签备案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3.所购房屋不属于安置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推荐阅读: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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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条件

2023-10-19,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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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条件

1、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符合条款支持规定,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只能在本政策或青羊区其他类似政策条款择一申报,不可重复享受。

2、2022年11月20日(含)起新进入青羊区工作的符合《青羊区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未超过12个月(以毕业证发放时间为准);

3、与青羊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或自主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含)以上;

4、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5、申请人未享受青羊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与青羊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完整申请指南:点击查看成都青羊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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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锦江区夏季汽车消费补贴申请时间、对象及标准

2024-05-29,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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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购锦城 擎动未来”成都锦江区2024夏季汽车消费补贴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

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锦江区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实施以旧换新或者购置家用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

(一)新车购置补贴

补贴包含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四档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第一档:消费者购买裸车价15万元以下的家用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汽车),补贴1000元。

第二档:消费者购买裸车价15万元(含)—30万元的家用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汽车),补贴3000元。

第三档:消费者购买裸车价30万元(含)—80万元的家用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汽车),补贴5000元。

第四档:消费者购买裸车价80万元(含)以上的家用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汽车),补贴10000元。

申请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购车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行驶证上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单台车仅限申请1次补贴。若高档次补贴名额使用完毕,可按照低档次申请补贴。例如购买裸车价80万元(含)以上家用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汽车),若10000元档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可申请5000元档补贴,若5000元档补贴资金也使用完毕,可申请3000元档补贴,以此类推。

(二)旧车置换补贴

在购车补贴基础上,对活动期间在区内限上经销企业完成售卖旧车购买新车的情形,额外叠加500元购车补贴。

(三)购车贴息

2024年9月底前,对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消费者一年期一次性补贴。

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报人需先行购买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购车支付凭证等申报材料,申报汽车置换补贴的需取得二手车销售发票。

第二步:申报人在云闪付平台“锦江区2024年夏季汽车补贴”小程序内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及副页、二手车销售发票等资料。

第三步:对申报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发票真伪、机动车行驶证真伪、是否符合补贴档次等。审核期间申报人可以通过云闪付平台“锦江区2024年夏季汽车补贴”小程序查询审核进度。

第四步:在补贴申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人提交申请的审核,资料不齐的将予以退回修改。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逾期未完善的视为放弃,名额收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通过,名额收回。

第五步:审核通过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汽车消费补贴统一打入申报人本人账户。

活动车企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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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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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标准及细则解读

(一)支持标准。对落户新津且在津全职工作的人才,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时,根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中人才类别,给予E类及以上人才一定额度的购房支持,鼓励人才扎根新津。

(二)细则解读。购房支持分别按照A、B类人才15万元、C类人才10万元、D类人才5万元、E类人才2万元进行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户口在新津且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二)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三)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个人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无房证明;

6.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相关证明;

7.根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中人才类别证明资料;

(三)企业资料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8.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四、申报渠道

由个人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由向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审核单位:区人社局负责审核人才类别,区公园城市局负责审核购房资格。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新津科创通

五、政策咨询

区公园城市局(82518637)

拓展阅读:人才分类

政策来源,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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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对象

2024-04-28,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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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

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对于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申请补贴资金有哪些要求?

答: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2)申请人报废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申请人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4)申请人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

(6)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完成开具。

推荐阅读:汽车以旧换新申请全指南(时间+对象+标准+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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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2024-04-23,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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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凡取得大邑县购房补贴发放资格的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时,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其享受优惠政策的面积给予补贴。实际购房面积低于享受优惠政策面积标准的(夫妻双方据同一住房同时申报的,优惠政策面积标准为夫妻双方各自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之和),以实际购房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计算和发放。享受优惠政策面积的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符合A类认定条件的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F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县级专家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第三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企业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同时符合多个补贴申领标准的人才,可就高选择其一,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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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条件

2024-04-23,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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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大邑县实际,从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才购房补贴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一、支持对象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包括“大邑人才计划”“安邑人才”“大邑工匠”等。

第三类:在我县就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县“四上企业”中层及以上岗位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2.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可依据同一套住房同时申报购房补贴。申报人所用住房为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

3.申请人为重点企业人才的,应与我县用人单位具有至少6个月以上的劳动关系。

(二)用于申请补贴的房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须是新建商品住宅,是指能够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的住房,不包括商业、车位、二手房等;

2.房屋购买时间应在补贴活动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活动期间内对已网签备案房屋通过注销、变更等方式重新办理网签备案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3.所购房屋不属于安置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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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4-04-23,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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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增强我县人才吸引力,实现各类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结合大邑县实际,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才购房补贴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具体支持哪些人才购房?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包括“大邑人才计划”“安邑人才”“大邑工匠”等。

第三类:在我县就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县“四上企业”中层及以上岗位人才。

拓展阅读:2023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完整版)

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2.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可依据同一套住房同时申报购房补贴。申报人所用住房为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

3.申请人为重点企业人才的,应与我县用人单位具有至少6个月以上的劳动关系。

(二)用于申请补贴的房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须是新建商品住宅,是指能够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的住房,不包括商业、车位、二手房等;

2.房屋购买时间应在补贴活动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活动期间内对已网签备案房屋通过注销、变更等方式重新办理网签备案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3.所购房屋不属于安置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补贴标准是多少?

凡取得我县购房补贴发放资格的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时,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其享受优惠政策的面积给予补贴。实际购房面积低于享受优惠政策面积标准的(夫妻双方据同一住房同时申报的,优惠政策面积标准为夫妻双方各自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之和),以实际购房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计算和发放。享受优惠政策面积的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符合A类认定条件的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F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县级专家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第三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企业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同时符合多个补贴申领标准的人才,可就高选择其一,不重复享受。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完成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3个月内,向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和产业发展科(大邑县桃源大道248号县住建局一楼)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3份;

请扫码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就同一套住房共同申请需提供);

3.截至申请日前6个月社保缴纳明细(企业人才需提供);

4.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摘要(开发企业提供);

5.购房补贴发放银行卡复印件。

活动咨询电话:县住建局产业科028-605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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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4-03-20,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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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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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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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怎么申请

一、申请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 A、B、C、D、E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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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2024/01/03至2024/10/31

三、申请标准

1.人才取得购房补贴领取资格后,按实际购房款40%给予A、B 类人才最高10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20%给予C 类人才最高4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5%分别给予D、E 类人才最高10万元、3万元补贴(实际购房款不含应由人才个人承担的相关税费)。

2.新房实际购房款以商品房备案合同金额为准;二手房实际 购房款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与二手房交易税收核定房价金额的较低值为准。

3.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按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人才所占产权份额比例兑现购房补贴。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若家庭成员不止一人符合条件,以 单个家庭成员所对应的最高补贴标准对整套房实际购房款进行补贴。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购房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在温无自有产权住房; 申报人在温无住房转让记录且未享受过温江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 类人才于2022年11月7日—2026年3月28日在温购买商品房(不含人才公寓、“一企一策”人才住房)或二手房(不含直系亲属名下房源)

3.B、C、D、E类人才在温累计工作时长及个税缴纳时长均不少于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五、申报材料

六、政策咨询

1.区住建局 住保中心:028-82727193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82668503

材料下载:诚信申报承诺书(适用人才政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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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4-03-05,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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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 A、B、C、D、E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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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购房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在温无自有产权住房; 申报人在温无住房转让记录且未享受过温江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 类人才于2022年11月7日—2026年3月28日在温购买商品房(不含人才公寓、“一企一策”人才住房)或二手房(不含直系亲属名下房源)

3.B、C、D、E类人才在温累计工作时长及个税缴纳时长均不少于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信息来源: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wenjiang.gov.cn/service/declaration/detail/?id=5bbb117a73e852b00a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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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社工证补贴申请时间+条件2024

2024-03-01,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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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15日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申报对象

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2、在新都区全职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满一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申报条件

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一)2021年及之后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并完成登记取得登记证书(此奖励为一次性,切勿重复领取);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活动。

更多申请指南,点击查看2024年新都区社工人才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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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标准+入口+材料)

2024-01-19,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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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

支持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 A、B、C、D、E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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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标准

1.人才取得购房补贴领取资格后,按实际购房款40%给予A、B 类人才最高10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20%给予C 类人才

最高4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5%分别给予D、E 类人才最高 10万元、3万元补贴(实际购房款不含应由人才个人承担的相关税费)。

2.新房实际购房款以商品房备案合同金额为准;二手房实际 购房款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与二手房交易税收核定房价金额的较低值为准。

3.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按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人才所占产权份额比例兑现购房补贴。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若家庭成员不止一人符合条件,以 单个家庭成员所对应的最高补贴标准对整套房实际购房款进行补贴。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购房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在温无自有产权住房;

申报人在温无住房转让记录且未享受过温江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

类人才于2022年11月7日—2026年3月28日在温购买商品房(不含人才公寓、“一企一策”人才住房)或二手房(不含直系亲属名下房源)

3.B、C、D、E类人才在温累计工作时长及个税缴纳时长均不少于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是否必备
1诚信申报承诺书。必备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必备
3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才为法定代表人的,若无劳动合同,可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在温近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A类人才可不提供),在温近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社保参保缴费凭证(A、B类人才可不提供)。必备
4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已备案)及购房票据,或二手房住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二手房交易税票。必备
5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必备
6B、C类人才还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享受补贴结束后继续在温工作3年)。据实提供
其它说明
1.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2.申报人应在购买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购买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3.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前申请撤销所购 住房网签备案的,如尚未兑现购房补贴,则不予兑现;已经兑现需退回补贴,退回补贴前不予受理撤销备案申请。4.本条款常态化开启政策申报定期兑付政策资金。

政策咨询

1.区住建局 住保中心:028-82727193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82668503

材料下载:诚信申报承诺书(适用人才政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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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解读

2024-01-05,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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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5+1区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租金标准)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家庭

(1)家庭人口两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5+1区域城镇户口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2.户籍单身居民

(1)5+1区域城镇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个人年收入2.5万元及以下;

(3)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申请人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可以的,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就可以减免租金,具体减免人群和对应比例如下:

(一)公租房保障对象中有低保人员的,房屋租金减免20%;

(二)公租房保障对象中有特困人员的,房屋租金减免80%;

(三)公租房保障对象中有残疾人的,房屋租金减免20%;若有残疾军人的,房屋租金减免100%;

(四)公租房保障对象属于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房屋租金减免100%;

(五)公租房保障对象成员均在60岁以上的,房屋租金减免50%。

若公租房保障对象有上述多种情况的,可以申请累计减免租金,直至租金减为零。

政策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dzj.chengdu.gov.cn/cdzj/c150804/zcwj_detail.shtml?id=3dea55a424a64f61981f69055edcd118&syh=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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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2024年度

2024-01-02,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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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2024年度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年满35周岁;(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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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4-01-02,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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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0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0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0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0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0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0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0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02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03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04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

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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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企业稳岗返还补贴申请对象

2023-11-03,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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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劳务派遣单位在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期间,暂不纳入稳岗返还对象。

拓展阅读:什么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向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一定比例返还参保单位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政策截止时间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点击查看:2023成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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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2023年度

2023-10-30,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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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2023年度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年满35周岁;(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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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标准)

2023-10-27,全文共 3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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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居住证积分结果(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自主查询并打印)、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四)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请方式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四、保障标准

(一)面积标准。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

(二)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需求实际,健全保障标准、保障准入条件动态调整机制。自本文件实施的次月起,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按照《成都市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执行。租赁补贴计发标准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从调整后的次月起执行。

(三)发放比例。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100%执行;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70%执行;年收入4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年收入5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40%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30%执行;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

成都市户籍居民中,低保对象及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或家庭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

五、计算公式

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计发标准×发放比例。

七、发放年限

成都市户籍居民领取租赁补贴年限期满后,经审核仍符合届时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可继续申领租赁补贴;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总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不超过3年。

八、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咨询电话

序号地区公开咨询电话
1成都天府新区68773121
2成都高新区85329897
3锦江区84531499
4青羊区81715282
5金牛区87612978、87537869
6武侯区85440059
7成华区84399067
8龙泉驿区84858332
9青白江区83691078
10新都区89396620
11温江区82727193
12双流区85801811
13郫都区87862150
14简阳市27228483
15都江堰市87112052
16彭州市83707181
17邛崃市88772065
18崇州市82279717
19金堂县84997692
20新津县82518637
21大邑县88290117
22蒲江县885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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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3-10-27,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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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入口: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点击进入)

二、线上申请流程

申领对象:成都市户籍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

第一步:进入后点击【成都市户籍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申请】

第二步:进入后,需要按照流程填写相关资料,点击提交即可(注:首次进入需要登录)

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申请对象: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

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

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三、现场申请流程

1、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2、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3、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https://www.chengdu.gov.cn/chengdu/c153012/gzfzlbt_co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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