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便民服务

0

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2024

成都常见的落户类型有积分入户、学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投靠落户等,每个落户类型都有各自需满足的条件

2024-01-08,全文共 554 字

+ 加入清单

成都常见的落户类型有积分入户、学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投靠落户等,每个落户类型都有各自需满足的条件↓↓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投靠、收养人员

1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成都市户籍成年子女的。

4被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

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成都市辖县(市)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县(市)城镇地区。(成都东部新区参照执行)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县(市)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均满3年(自落户之日起计算),且符合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详细的落户政策可以点击查看:2024成都落户政策(持续更新)

更多相似推荐

大专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2024?

2024-01-09,全文共 479 字

+ 加入清单

最新政策:以下政策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指南:

入户条件:

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成都普通全日制往届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指南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展开阅读全文

落户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2024-02-22,全文共 4432 字

+ 加入清单

成都最新落户条件(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一、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3.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入户。

4.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5.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6.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7.原成都市户籍迁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非成都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设区的市)且一方迁入成都市的,可申请随父或母入户。

8.博士后,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9.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转业军官、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异地安置的转业军官

回原籍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复员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随军家属,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可单独办理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随军报告审批表(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军官证,任职命令或团级以上任职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或部队营房证明。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军队离退休干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离)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符合安置条件的提供)。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结婚证。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投靠的父亲或母亲一般应为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如需投靠非直接抚养方的,父母双方应协商一致到场提交申请。父亲或母亲再婚,未成年人需投靠继父(母)的,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提交申请。

投靠父或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非婚生育的提供),亲子鉴定(非婚生育投靠父亲的提供)。

投靠继父或继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和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的书面声明。

父母系双军人的未成年人,可申请投靠(外)祖父母。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军官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父母双方的书面声明,父母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成都市户籍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通过购房入户本市5年后,可申请其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被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按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父或母及被投靠人同时到场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父母到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调动文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应在高原生活的病情诊断书,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成都市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国护照(已入境),本人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华侨回国定居证》和中国护照(已入境),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

4.外国人获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五)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等法律文书。

二、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大专学历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的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二)“天府英才卡(A卡)”“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天府英才卡A卡(注册地为成都)或蓉城人才绿卡。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符合成都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规定时限内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四、在成都市辖县(市)、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可申请落户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多套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可申请户口迁移。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落户被投靠人户籍地址。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连续满3年(自落户之日起计算),且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全文政策:点击查看2024成都落户政策最新实施细则(完整版)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积分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材料?

2024-01-23,全文共 378 字

+ 加入清单

积分入户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注:基本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积分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原件);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原件及复印件);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 (原件);

5、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提供对应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

展开阅读全文

成都落户需要什么资料2024?

2024-01-22,全文共 664 字

+ 加入清单

成都落户所需的基本材料

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佐证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确认交房);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人才公寓提供人才公寓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农村房屋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农村房屋主管部门核查的未拆迁无证住房佐证材料等。

2.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收养证、亲子鉴定书等证件,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证明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

3.部队营房佐证材料:部队营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房证明和派出所登记的居住信息。

4.无房佐证材料:住建部门查询打印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30天以内)。

特殊情形

办理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时,房屋由街道、镇政府统一拆迁,处于安置过渡期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夫妻双方本市无房佐证材料申请,落户公共集体户。

不同的落户类型,所需要的具体材料是不一样的哦,点击查看2024成都落户政策(持续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积分入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2024-01-10,全文共 525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2月20日起,成都积分入户条件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成都高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持有本市居住证人员。(不纳入积分入户资格的区域: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2024年2月20日前:

积分入户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目前为140分),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25303651958784.shtml

展开阅读全文

成都高新区汽车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2024?

2024-04-13,全文共 344 字

+ 加入清单

成都高新区汽车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2024

2024上半年成都高新区汽车消费奖励活动实行线上申请。

申请人购买汽车并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后,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本人的懂车帝APP账号,通过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提交申领资料。

本次汽车消费奖励申请需准备的资料包括: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

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发票开票日期在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之间);

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照片(登记日期须在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之间);

本人境内有效银行储蓄卡照片、开户行信息。

*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 本次活动奖励名额有限,以申领资料提交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具体申领流程待申领通道正式上线后,请在懂车帝APP本次活动专属页面查阅,敬请关注。

展开阅读全文

成都新生儿落户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国内+国外)

2024-03-04,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

国内出生婴儿登记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民族成份声明书。

推荐阅读:成都国内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国外出生婴儿登记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

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集体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父母双方应在本市无房。

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民族成份声明书。

推荐阅读:国外新生儿在成都入户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成都新生儿入户需要什么资料2024

2024-03-04,全文共 525 字

+ 加入清单

国内出生婴儿登记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国外出生婴儿登记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

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4、本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展开阅读全文

积分入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2024-02-23,全文共 308 字

+ 加入清单

前置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入户分值线(100分),可申请积分入户。

1、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持有效居住证人员。(不纳入积分入户的区域: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2、申请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36个月;

3、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推荐阅读:2024成都积分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时间+地点+步骤)

展开阅读全文

成都夫妻投靠落户需要结婚几年才能落户?

2024-02-21,全文共 253 字

+ 加入清单

需要结婚三年,才能投靠落户。前置条件:

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拓展阅读: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展开阅读全文

成都购房落户需要什么资料?

2024-02-20,全文共 665 字

+ 加入清单

一、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推荐阅读:成都市查询房屋信息有哪些渠道(线上+窗口)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住房已交付使用)。(原件和复印件)

二、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推荐阅读:成都市查询房屋信息有哪些渠道(线上+窗口)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住房已交付使用)(原件和复印件)。

完整政策,点击查看:成都购房落户政策2024

展开阅读全文

成都购房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2024-02-20,全文共 525 字

+ 加入清单

一、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前置条件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二、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前置条件: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完整政策,点击查看:成都购房落户政策2024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成都积分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时间+地点+步骤)

2024-02-18,全文共 1002 字

+ 加入清单

积分入户申报指南

前置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入户分值线,可申请积分入户。

1、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持有效居住证人员。(不纳入积分入户的区域: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2、申请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36个月;

3、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原件);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 (原件);

4、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提供对应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

申报时间

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上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

申报地点

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积分窗口进行申报。

点击查看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

办理步骤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填写;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3、到居住证签发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

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积分申请办结时间为1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5、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在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符合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公示3日后,正式公布入户名单(遇节假日顺延),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查询。入户办理时限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拟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表格下载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成都市产业功能区紧缺人才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展开阅读全文

申请成都锦江区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2024-01-26,全文共 410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成都锦江区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1、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锦江区资格的A、B、C、D、E、F类人才。

2、申请人要与锦江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3、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成都人才公寓优惠政策面积

《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符合条件均可租购人才公寓。其中:

A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B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C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D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E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F类人才享受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资格但不享受优惠。

A、B、C类人才可不受工作单位注册地限制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

点击查看:《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

展开阅读全文

成都落户政策2024年最新条件

2024-01-23,全文共 5139 字

+ 加入清单

不同类型落户有不同条件

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一、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市或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企业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级组织、人社、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3.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文职人员证,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落户公函和花名册,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驻地证明。

4.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市)安置通知,离休证。

5.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

6.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7.原成都市户籍迁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毕业证(肄业证或学校正式退学文件)。

非成都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设区的市)且一方迁入成都市的,可申请随父或母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和毕业证(户口已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提供),学籍证明(户口未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生提供),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8.博士后,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9.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转业军官、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异地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随配偶安置的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父母或子女安置的提供父(母)、子(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回原籍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复员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随军家属,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可单独办理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随军报告审批表(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军官证,任职命令或团级以上任职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或部队营房证明。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军队离退休干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离)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符合安置条件的提供)。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结婚证。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投靠的父亲或母亲一般应为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如需投靠非直接抚养方的,父母双方应协商一致到场提交申请。父亲或母亲再婚,未成年人需投靠继父(母)的,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提交申请。

投靠父或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非婚生育的提供),亲子鉴定(非婚生育投靠父亲的提供)。

投靠继父或继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和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的书面声明。

父母系双军人的未成年人,可申请投靠(外)祖父母。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军官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父母双方的书面声明,父母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成都市户籍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通过购房入户本市5年后,可申请其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被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按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父或母及被投靠人同时到场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父母到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调动文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应在高原生活的病情诊断书,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成都市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国护照(已入境),本人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华侨回国定居证》和中国护照(已入境),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

4.外国人获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五)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等法律文书。

二、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大专学历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的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二)“天府英才卡(A卡)”“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天府英才卡A卡(注册地为成都)或蓉城人才绿卡。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符合成都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规定时限内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四、在成都市辖县(市)、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可申请落户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多套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可申请户口迁移。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落户被投靠人户籍地址。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连续满3年(自落户之日起计算),且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推荐阅读:2024成都落户政策最新实施细则(完整版)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2024

2024-01-22,全文共 970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最新版《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才落户条件如下↓(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二)“天府英才卡(A卡)”“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符合成都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与之前政策的变化:人才落户放宽至大专学历

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新政实施后,最值得关注的是,“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入户,这意味着学历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同时,取消了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年龄限制(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但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在落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时,需要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12+2区域”)。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成都落户条件2024年新规(附材料)

2024-01-22,全文共 5220 字

+ 加入清单

成都最新落户条件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注:基本材料

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一、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市或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企业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级组织、人社、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3.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文职人员证,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落户公函和花名册,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驻地证明。

4.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市)安置通知,离休证。

5.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

6.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7.原成都市户籍迁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毕业证(肄业证或学校正式退学文件)。

非成都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设区的市)且一方迁入成都市的,可申请随父或母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和毕业证(户口已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提供),学籍证明(户口未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生提供),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8.博士后,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9.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转业军官、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异地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随配偶安置的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父母或子女安置的提供父(母)、子(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回原籍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复员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随军家属,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可单独办理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随军报告审批表(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军官证,任职命令或团级以上任职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或部队营房证明。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军队离退休干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离)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符合安置条件的提供)。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结婚证。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投靠的父亲或母亲一般应为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如需投靠非直接抚养方的,父母双方应协商一致到场提交申请。父亲或母亲再婚,未成年人需投靠继父(母)的,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提交申请。

投靠父或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非婚生育的提供),亲子鉴定(非婚生育投靠父亲的提供)。

投靠继父或继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和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的书面声明。

父母系双军人的未成年人,可申请投靠(外)祖父母。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军官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父母双方的书面声明,父母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成都市户籍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通过购房入户本市5年后,可申请其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被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按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父或母及被投靠人同时到场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父母到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调动文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应在高原生活的病情诊断书,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成都市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国护照(已入境),本人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华侨回国定居证》和中国护照(已入境),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

4.外国人获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五)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等法律文书。

二、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大专学历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的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二)“天府英才卡(A卡)”“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天府英才卡A卡(注册地为成都)或蓉城人才绿卡。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符合成都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规定时限内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四、在成都市辖县(市)、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可申请落户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多套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可申请户口迁移。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落户被投靠人户籍地址。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连续满3年(自落户之日起计算),且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全文政策:点击查看2024成都落户政策最新实施细则(完整版)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成都社保落户条件+材料+区域

2024-01-19,全文共 641 字

+ 加入清单

成都市辖县(市)、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可申请落户下述区域城镇地区(自2月20日起实施)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多套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可申请户口迁移。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落户被投靠人户籍地址。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连续满3年(自落户之日起计算),且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推荐阅读:2024成都落户政策最新实施细则(完整版)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成都学历落户条件+材料(大专/本科/研究生)

2024-01-19,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

注:以下政策自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入户条件

1、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3、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大专落户区域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

另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大专学历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的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推荐阅读:2024成都落户政策最新实施细则(完整版)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