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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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落户政策

成都入户分为:调动、安置、招录人员入户;投靠、收养人员入户;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入户;学历入户;积分入户等。

2024-01-19,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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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5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两《办法》将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与现行户籍政策相比,成都落户条件将进一步优化,细则如下↓

最新细则点击查看:落户政策|居住证积分政策

主要变化如下↓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8+1”县(市))将取消积分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积分入户政策也得到优化,如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中的社保缴存时间降至3年。在积分指标上也更加注重技术技能指标和个人贡献指标。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主要亮点变化是:

“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此外,在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同时,更具科学性。推荐查看:2024成都户籍新政具体有哪些方面调整?常见落户类型:(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

常见落户类型条件+材料+办理
积分入户点击阅读
本科以上学历落户点击阅读
应届大专落户点击阅读
往届大专落户点击阅读
技能人才落户点击阅读
职称专业人才落户点击阅读
投靠落户点击阅读
购房入户点击阅读

最新消息:成都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运动员、裁判员来蓉入户认证办理的通知》。

点击查看:成都体育人才落户政策成都工匠入户办理指南

成都市落户方法大全(各个落户类型政策)

一 、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其签署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涉军退役、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年满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办理身份证且需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时,须到场办理。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三、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完整政策点击查看: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本细则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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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缴纳社保落户政策2024(落户+平迁)

2024-01-08,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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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2024年2月20日起,在“8+1”县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即可落户

在“8+1”县(市)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下述县(市)城镇地区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新政实施后,在“8+1”县(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

具体来讲:需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8+1”县(市)具体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

平迁政策:通过新政“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这部分居民户口迁移政策:

而这部分居民,从落户之日起计算,户籍登记和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即可申请将户口迁移到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12+2区域”。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253036519587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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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毕业生落户政策2024(本科+大专+研究生)

2024-04-18,全文共 3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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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入户(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前置条件:

成都市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国内取得学历提供);

(注:也可以进入成都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人才服务码】获取)

也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小工具: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4、毕业证(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国内取得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取得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

备注说明

1、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落户的,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大专毕业生落户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落户到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国内取得学历提供)

(注:也可以进入成都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人才服务码】获取)

也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4、毕业证(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国内取得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取得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省级社保的还需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入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提供)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备注说明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

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落户的,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成都市无住房。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入户(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跟之前政策比取消了年龄限制)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国内取得学历提供);

(注:也可以进入成都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人才服务码】获取)

也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小工具: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毕业证(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国内取得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取得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

备注说明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落户的,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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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境外落户类政策汇总2024

2024-02-21,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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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回国定居

前置条件: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来蓉定居的华侨。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华侨回国定居证》和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原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前置条件: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成都市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原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人口系统无历史注销记录的,由入户地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后办理。

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定居入户

前置条件: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并回本市定居的。台湾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并回内地定居的。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原件)

《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原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取得中国国籍外国人来蓉定居入户

前置条件:外国人获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并来蓉定居的。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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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成都新政策2024

2024-01-23,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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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积分落户政策(自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积分入户条件: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规定时限内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基本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最新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来啦,自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主要变化如下

1、“8+1”县(市)取消了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此次积分入户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8+1”县(市)取消了积分入户。“8+1”县(市)具体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

“8+1”县(市)之外的其他区域仍将继续执行积分入户政策,具体包括: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新都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津区12个中心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和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个城市新区(下称“12+2区域”)。

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积分入户的积分指标包括:稳定就业指标、稳定居住指标、技术技能指标、个人贡献指标、年龄指标等5项加分项;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个人违法犯罪指标等2项减分项。总积分为两者之和。

2、积分入户社保缴纳条件由连缴5年降至3年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中还有一项明显变化:即在成都“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由现行的5年变为了“3年及以上”。这一变化也将更加利于来蓉落户人员。

3、区(市)县见义勇为模范表彰也可以纳入积分入户加分项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在积分入户的五项加分项中,“个人贡献指标”是其中之一,这次新政首次将获奖表彰下放到了区(市)县级。申请人获得了区(市)县级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都可积分加分。

2024年2月20前执行政策:成都积分落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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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2024年最新条件

2024-01-23,全文共 5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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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落户有不同条件

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一、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市或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企业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级组织、人社、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3.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文职人员证,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落户公函和花名册,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驻地证明。

4.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市)安置通知,离休证。

5.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

6.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7.原成都市户籍迁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毕业证(肄业证或学校正式退学文件)。

非成都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设区的市)且一方迁入成都市的,可申请随父或母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和毕业证(户口已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提供),学籍证明(户口未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生提供),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8.博士后,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9.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转业军官、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异地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随配偶安置的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父母或子女安置的提供父(母)、子(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回原籍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复员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随军家属,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可单独办理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随军报告审批表(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军官证,任职命令或团级以上任职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或部队营房证明。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军队离退休干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离)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符合安置条件的提供)。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结婚证。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投靠的父亲或母亲一般应为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如需投靠非直接抚养方的,父母双方应协商一致到场提交申请。父亲或母亲再婚,未成年人需投靠继父(母)的,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提交申请。

投靠父或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非婚生育的提供),亲子鉴定(非婚生育投靠父亲的提供)。

投靠继父或继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和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的书面声明。

父母系双军人的未成年人,可申请投靠(外)祖父母。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军官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父母双方的书面声明,父母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成都市户籍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通过购房入户本市5年后,可申请其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被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按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父或母及被投靠人同时到场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父母到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调动文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应在高原生活的病情诊断书,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成都市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国护照(已入境),本人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华侨回国定居证》和中国护照(已入境),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

4.外国人获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五)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等法律文书。

二、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大专学历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的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二)“天府英才卡(A卡)”“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天府英才卡A卡(注册地为成都)或蓉城人才绿卡。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符合成都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规定时限内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四、在成都市辖县(市)、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可申请落户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多套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可申请户口迁移。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落户被投靠人户籍地址。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连续满3年(自落户之日起计算),且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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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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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24(最新消息)

2024-01-22,全文共 2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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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消息

2024年1月5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两《办法》将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与现行户籍政策相比,成都落户条件将进一步优化。具体如下↓

根据最新版《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才落户政策如下↓(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大专学历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的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二)“天府英才卡(A卡)”“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天府英才卡A卡(注册地为成都)或蓉城人才绿卡。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符合成都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基本材料

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变化:人才落户放宽至大专学历

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新政实施后,最值得关注的是,“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入户,这意味着学历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同时,取消了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年龄限制(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但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在落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时,需要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12+2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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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

此前,成都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运动员、裁判员来蓉入户认证办理的通知》

点击查看:运动员裁判员来蓉入户认证办理指南

点击查看:成都工匠入户办理指南

成都人才落户

成都人才落户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学历人才落户

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三、技能人才落户

下面就来看看不同种类人才落户的具体政策。

一、学历人才落户

学历人才落户又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三类。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

入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 ,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落户指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指南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

入户条件: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落户指南:大专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办事指南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落户指南: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成都落户指南

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入户条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落户指南:成都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三、技能人才落户

入户条件: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落户指南: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指南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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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落户最新政策2024

2024-01-22,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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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才落户政策如下↓(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大专学历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的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二)“天府英才卡(A卡)”“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天府英才卡A卡(注册地为成都)或蓉城人才绿卡。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符合成都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基本材料

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与之前政策的变化:人才落户放宽至大专学历

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新政实施后,最值得关注的是,“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入户,这意味着学历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同时,取消了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年龄限制(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但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在落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时,需要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12+2区域”)。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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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落户最新政策

2024-01-22,全文共 7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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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落户政策变化:

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主要亮点变化是:

“8 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 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8 1”县(市)城镇地区。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此外,在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同时,更具科学性。

推荐查看:2024成都户籍新政具体有哪些方面调整?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2月20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非成都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由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代办人出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其签署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其办理。办理回国定居、退出现役、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年满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且需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时,须本人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入户地点: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三、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市或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企业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级组织、人社、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3.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文职人员证,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落户公函和花名册,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驻地证明。

4.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市)安置通知,离休证。

5.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

6.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7.原成都市户籍迁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毕业证(肄业证或学校正式退学文件)。

非成都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设区的市)且一方迁入成都市的,可申请随父或母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和毕业证(户口已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提供),学籍证明(户口未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生提供),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8.博士后,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9.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转业军官、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异地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随配偶安置的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父母或子女安置的提供父(母)、子(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回原籍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复员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随军家属,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可单独办理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随军报告审批表(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军官证,任职命令或团级以上任职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或部队营房证明。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军队离退休干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离)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符合安置条件的提供)。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结婚证。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投靠的父亲或母亲一般应为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如需投靠非直接抚养方的,父母双方应协商一致到场提交申请。父亲或母亲再婚,未成年人需投靠继父(母)的,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提交申请。

投靠父或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非婚生育的提供),亲子鉴定(非婚生育投靠父亲的提供)。

投靠继父或继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和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的书面声明。

父母系双军人的未成年人,可申请投靠(外)祖父母。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军官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父母双方的书面声明,父母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成都市户籍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通过购房入户本市5年后,可申请其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被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按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父或母及被投靠人同时到场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父母到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调动文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应在高原生活的病情诊断书,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成都市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国护照(已入境),本人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华侨回国定居证》和中国护照(已入境),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

4.外国人获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五)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等法律文书。

四、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大专学历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的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二)“天府英才卡(A卡)”“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天府英才卡A卡(注册地为成都)或蓉城人才绿卡。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符合成都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规定时限内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六、在成都市辖县(市)、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可申请落户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多套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可申请户口迁移。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落户被投靠人户籍地址。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连续满3年(自落户之日起计算),且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七、概念解释佐证材料及特殊情形

(一)概念解释

1.合法稳定住所:在成都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安置房、人才公寓、农村房屋。

2.直系亲属:本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3.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

4.按权限调动、招录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符合《公务员法》第七十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的人员。

(二)佐证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确认交房);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人才公寓提供人才公寓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农村房屋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农村房屋主管部门核查的未拆迁无证住房佐证材料等。

2.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收养证、亲子鉴定书等证件,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证明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

3.部队营房佐证材料:部队营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房证明和派出所登记的居住信息。

4.无房佐证材料:住建部门查询打印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30天以内)。

(三)特殊情形

办理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时,房屋由街道、镇政府统一拆迁,处于安置过渡期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夫妻双方本市无房佐证材料申请,落户公共集体户。

八、法律责任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2.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二)按照《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于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要注销户口,迁回原住地。

(三)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规定,民警违反规定办理户口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

九、本细则未列情形(疑难户口)由各区(市)县疑难户口集中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研究结果作为公安机关作出决定的依据。

十、本细则自2024年2月20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公通〔2021〕66号)同时废止。

十一、本细则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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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落户政策最新实施细则(完整版)

2024-01-19,全文共 6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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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非成都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由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代办人出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其签署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其办理。办理回国定居、退出现役、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年满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且需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时,须本人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入户地点: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三、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市或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企业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级组织、人社、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3.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文职人员证,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落户公函和花名册,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驻地证明。

4.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市)安置通知,离休证。

5.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

6.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7.原成都市户籍迁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毕业证(肄业证或学校正式退学文件)。

非成都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设区的市)且一方迁入成都市的,可申请随父或母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和毕业证(户口已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提供),学籍证明(户口未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生提供),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8.博士后,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9.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转业军官、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异地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随配偶安置的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父母或子女安置的提供父(母)、子(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回原籍安置的转业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复员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随军家属,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可单独办理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随军报告审批表(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军官证,任职命令或团级以上任职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或部队营房证明。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军队离退休干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离)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符合安置条件的提供)。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退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结婚证。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投靠的父亲或母亲一般应为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如需投靠非直接抚养方的,父母双方应协商一致到场提交申请。父亲或母亲再婚,未成年人需投靠继父(母)的,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提交申请。

投靠父或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非婚生育的提供),亲子鉴定(非婚生育投靠父亲的提供)。

投靠继父或继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和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的书面声明。

父母系双军人的未成年人,可申请投靠(外)祖父母。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军官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父母双方的书面声明,父母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成都市户籍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通过购房入户本市5年后,可申请其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被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按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父或母及被投靠人同时到场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父母到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调动文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应在高原生活的病情诊断书,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成都市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国护照(已入境),本人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华侨回国定居证》和中国护照(已入境),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

4.外国人获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

(五)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等法律文书。

四、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一)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大专学历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的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二)“天府英才卡(A卡)”“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天府英才卡A卡(注册地为成都)或蓉城人才绿卡。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符合成都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规定时限内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六、在成都市辖县(市)、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可申请落户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居住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多套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可申请户口迁移。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落户被投靠人户籍地址。

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连续满3年(自落户之日起计算),且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七、概念解释佐证材料及特殊情形

(一)概念解释

1.合法稳定住所:在成都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安置房、人才公寓、农村房屋。

2.直系亲属:本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3.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

4.按权限调动、招录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符合《公务员法》第七十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的人员。

(二)佐证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确认交房);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人才公寓提供人才公寓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农村房屋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农村房屋主管部门核查的未拆迁无证住房佐证材料等。

2.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收养证、亲子鉴定书等证件,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证明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

3.部队营房佐证材料:部队营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房证明和派出所登记的居住信息。

4.无房佐证材料:住建部门查询打印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30天以内)。

(三)特殊情形

办理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时,房屋由街道、镇政府统一拆迁,处于安置过渡期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夫妻双方本市无房佐证材料申请,落户公共集体户。

八、法律责任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2.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二)按照《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于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要注销户口,迁回原住地。

(三)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规定,民警违反规定办理户口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

九、本细则未列情形(疑难户口)由各区(市)县疑难户口集中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研究结果作为公安机关作出决定的依据。

十、本细则自2024年2月20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公通〔2021〕66号)同时废止。

十一、本细则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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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历落户政策2024(条件+材料)

2024-01-08,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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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政策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

1、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2、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3、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注: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大专落户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经市人社局验证的“人才服务码”;

5.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社保缴纳清单(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须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成都落户政策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25303651958784.shtml

常见问答

1、学历落户是指在成都就读毕业生么

学历落户是指户口在成都以外,或已落户成都本市高校集体户(入学前非本市户籍),通过学历的方式将户籍迁入成都。

2、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落的是集体户吗

有合法稳定住所落住房,没合法稳定住所可落集体户

3、大专学历积分落户城区,不在需要居住证了?

35周岁全日制大专学历可直接落户成都,不需积分,落户城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4、研究生没有工作单位和岗位可以直接落户吗?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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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专落户政策2024

2024-01-08,全文共 2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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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以下政策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落户条件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答: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经市人社局验证的“人才服务码”;

5.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社保缴纳清单(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须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指南:

入户条件:

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以“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办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联系函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毕业生报到”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推荐阅读:

大专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办事指南

成都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指南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落户的,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2、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东部新区和近郊区无住房。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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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落户新规政策解读(含图解)

2024-01-05,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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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在总体架构上,继续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政策体系,在政策设置上,保留原国家层面政策、居住证积分入户政策、人才入户政策,增加在县(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落户政策。

主要内容

本办法为条目式结构,共9条,在总体架构上,保持过去的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政策体系。主要内容是依据原有条件入户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在政策设置上,继续保留原国家层面政策23项,居住证积分入户1项,人才入户4项,增加在县(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的人员落户政策1项。全文整体政策29项。保留部门职责、违法违规相关条款。

(一)保留的入户政策。

保留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积分入户等政策;其中军队安置政策的名词称谓按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

(二)完善的入户政策。

适当放宽学历落户限制,一是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范围从县(市)扩大到全域。

二是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年龄限制。

(三)增加的入户政策。

一是增加在成都市所辖县(市)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入户条款内容,全面取消了县(市)落户限制。

二是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增加招录部队文职入户条款内容。

解读机构:成都市公安局

解读人:马俊

联系电话:028-86405529

主要变化

变化一:人才落户放宽至大专学历

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新政实施后,最值得关注的是,“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入户,这意味着学历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同时,取消了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年龄限制(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但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在落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时,需要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12+2区域”)。

变化二:在“8+1”县(市)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县(市)城镇地区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新政实施后,在“8+1”县(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

具体来讲:需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而这部分居民,从落户之日起计算,户籍登记和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即可申请将户口迁移到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12+2区域”。

图解读《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图源:成都发布

政策原文通知,点击查看成都落户新规全文(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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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专生落户政策2024

2024-01-05,全文共 1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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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4年1月5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两《办法》将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与现行户籍政策相比,成都落户条件将进一步优化,成都市公安局将在新政施行前公布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8+1”县(市))将取消积分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积分入户政策也得到优化,如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中的社保缴存时间降至3年。在积分指标上也更加注重技术技能指标和个人贡献指标。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主要亮点变化是:

“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此外,在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同时,更具科学性。

人才落户放宽至大专学历

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新政实施后,最值得关注的是,“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入户,这意味着学历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同时,取消了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年龄限制(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但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在落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时,需要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12+2区域”)。推荐查看:2024成都户籍新政具体有哪些方面调整?

成都市大专落户可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两种,它们在落户条件和落户区域上有明显差别。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落户区域:没有限制。

具体政策:点击阅读

二、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落户区域:东部新区、近郊区(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具体政策: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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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新落户政策2024

2024-01-05,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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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政策

2024年1月5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两《办法》将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与现行户籍政策相比,成都落户条件将进一步优化,成都市公安局将在新政施行前公布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8+1”县(市))将取消积分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积分入户政策也得到优化,如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中的社保缴存时间降至3年。在积分指标上也更加注重技术技能指标和个人贡献指标。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主要亮点变化是:

“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此外,在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同时,更具科学性。推荐查看:2024成都户籍新政具体有哪些方面调整?

成都落户类型有积分入户、技能人才入户、学历入户、投靠入户等

居住证积分入户

所需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温馨提示: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 2023—2024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自2023年8月28日起、2024年8月27日止。

技能人才入户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

年龄45周岁以下的外地户籍

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现所在单位推荐

温馨提示

须在成都法人单位从事与技能工种相匹配工作。

取得技师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不受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的只需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

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查询:http://202.61.89.173/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http://zscx.osta.org.cn

学历入户

大专学历入户

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可申请学历入户,两者落户之后无区别。

温馨提示

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时间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

往届大专毕业生入户年龄限制为35周岁以下。

本科学历入户

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双证研究生也可以通过学历入户哦。

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

博士后学历入户

非本市户籍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完整落户政策: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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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24(最新消息)

2024-01-05,全文共 1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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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消息

2024年1月5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两《办法》将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与现行户籍政策相比,成都落户条件将进一步优化,成都市公安局将在新政施行前公布实施细则。

人才落户放宽至大专学历

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新政实施后,最值得关注的是,“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入户,这意味着学历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同时,取消了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年龄限制(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但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在落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时,需要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12+2区域”)。推荐查看:2024成都户籍新政具体有哪些方面调整?

此前,成都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运动员、裁判员来蓉入户认证办理的通知》

点击查看:运动员裁判员来蓉入户认证办理指南

点击查看:成都工匠入户办理指南

成都人才落户

成都人才落户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学历人才落户

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三、技能人才落户

下面就来看看不同种类人才落户的具体政策。

一、学历人才落户

学历人才落户又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三类。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

入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 ,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落户指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指南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

入户条件: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落户指南:大专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办事指南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落户指南: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成都落户指南

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入户条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落户指南:成都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三、技能人才落户

入户条件: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落户指南: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指南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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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落户政策

2024-01-05,全文共 1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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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5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两《办法》将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与现行户籍政策相比,成都落户条件将进一步优化,成都市公安局将在新政施行前公布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8+1”县(市))将取消积分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积分入户政策也得到优化,如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中的社保缴存时间降至3年。在积分指标上也更加注重技术技能指标和个人贡献指标。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主要亮点变化是:

“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此外,在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同时,更具科学性。推荐查看:2024成都户籍新政具体有哪些方面调整?常见落户类型:

常见落户类型条件+材料+办理
积分入户点击阅读
本科以上学历落户点击阅读
应届大专落户点击阅读
往届大专落户点击阅读
技能人才落户点击阅读
职称专业人才落户点击阅读
投靠落户点击阅读
购房入户点击阅读

最新消息:成都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运动员、裁判员来蓉入户认证办理的通知》。

点击查看:成都体育人才落户政策成都工匠入户办理指南

成都市落户方法大全(各个落户类型政策)

一 、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其签署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涉军退役、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年满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办理身份证且需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时,须到场办理。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三、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完整政策点击查看: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本细则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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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专升本可以本科落户成都吗?

2024-05-29,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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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如果专升本了,是否享受同全日制本科落户政策?

答:已经取得本科学历的,享有本科落户政策。

拓展阅读:本科学历落户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毕业证;《教育(教育部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

如果毕业后将户口落到集体户,是否要求在规定年限必须迁出?

答:落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后,无规定年限必须迁出的限制,但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后,应及时将户口迁入住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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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高校毕业生最新落户指南

2024-05-29,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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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论您是哪一类人才落户请先准备以下材料

毕业生落户公共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外地生源就学期间户口保留在家的)或户口迁移证(就学期间户口迁到高校的);

3、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来看看其次您属于哪一种落户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点击查看:落户指南)

本科学历毕业生(点击查看:落户指南)

专科学历毕业生(点击查看:落户指南)

本地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

落户方式: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工作地限制。

落户材料:所需材料:毕业证(肄业的提供肄业证,退学的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

热门问答

硕士应届毕业生在其他城市工作,在成都没有住房,可以申请落户成都任意区域吗?

答:可以的。

问:本科毕业,目前户籍在成都学校集体户上,意向工作单位在四川天府新区,可以把户籍迁到高新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吗?还是迁到四川天府新区的工作单位集体户?

答:本科毕业生可以自由选择落户区域,不受工作地影响。

问如果毕业后将户口落到集体户,是否要求在规定年限必须迁出?

答:落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后,无规定年限必须迁出的限制,但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后,应及时将户口迁入住房地。

问:全日制大专如果专升本了,是否享受同全日制本科的落户政策?

答:已经取得本科学历的,享有本科落户政策。

问:全日制专科毕业,想落户成都东部新区,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答:户口簿/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

问:我是都江堰市人,读书时将户口迁到了武汉,今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计划到金牛区工作,现家里在成都无房,可以将户口落到金牛区吗?

答:可以的。

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该如何获取?

答:可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成都人社局、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打印。

办理流程

01线上办理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

2、进入“微户政”实名认证注册——进入户籍类业务“市外户口迁入”模块--

选择对应业务类型——答题评估——按提示上传材料——提交审核——反馈审核结果。

3、收到审核结果后可选择预约办理或者邮寄办理。

选择预约办理的,在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入户地办证中心领取预约号后到预约窗口办理。

选择邮寄办理的,可选择快递员上门取件或自行前往附近邮政点自寄。

02线下办理

持相关材料直接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附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c_HZaUuA7SkDZHybfyp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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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欢乐谷超级儿童节活动时间、门票信息、免票政策

2024-05-24,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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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欢乐谷超级儿童节

2024超级儿童节「就爱撒欢运动会」,5月18日-6月10日儿童免票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8日-6月10日

活动内容

《米小圈上学记2》、《海底小纵队》第九季、《舒克贝塔》等8大超级IP集结开展撒欢运动会、见面会、偶像巡游

人偶“撒欢”大巡游、科学实验室、《掘乐家族》儿童剧、小丑泡泡秀、奥特曼主题馆一周年见面会

单人票价格

230元

使用方式

一名购票成人、长者、学生或年卡用户均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5米(含)或10周岁(不含)以下的儿童入园

使用须知

一大免一小,如双人年卡或合家欢年卡用户,则可免费携带两名儿童

有效期

1、购买时指定入园日期当天有效,一次性使用,再次入园须另外购票:

开闭园时间仅供参考,根据当日天气状况以景区现场公告为准

【适用人群】

身高超过1.5米(不含)和年龄大于10周岁(含)且不满60周岁(不含)的游客

年龄均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购买须知

1、当天15:50前购买并付款成功可订当日票

2、在所有网络平台购票,同一身份证号用户限购1张,同一手机号码限购3张;

3、购买时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及身份证号码,填错不可修改。

4、此票仅限中国大陆身份证预定,回乡证、护照等无法购买。

使用方法

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景区检票口刷闸机直接入园,无需换票。

2、一个订单购买多张票请一并入园,不接受拆分验证或部分退改 。

3、入园时间:闭园前1小时停止检票入园,请合理安排游玩时间,闭园时间以景区当日公示为准。

退改规则

1、电子凭证一经验证视为消费,不可退改及转让;

2、未使用的电子凭证于过期后30天内可申请全额退款,逾期不可退改;

3、在线申请退款,5个工作日内款项原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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