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6,全文共 47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关于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对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业地产),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人,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
1、 购房补贴范围
指购房人(不含企业)购买的坐落于长沙县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及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工业地产)。
2、购房时间的认定
以长沙县不动产交易系统中有效网签合同首次打印时间为准,契税及个人维修资金缴纳时间(现房维修资金为维修资金更名时间)以业务系统中资金入账时间为准。此三项完成时间均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方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
注意事项:
同一家庭 (夫妻双方及未满 18周岁的子女)重复购买有退房记录的同一套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房屋有共有人的,补贴申请人由共有人之间共同协商,仅能以共有人中一人作为申请对象,不得多人重复申请。购房人领取购房补贴后申请退房的,需全额退还补贴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在办理退房手续前核实其资金退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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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购房契税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资料)
2022-12-06,全文共 67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长沙县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长沙县购房补贴申请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补贴标准
对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业地产),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人,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
三、申请时间
购房补贴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资料
(1)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完税数据)
(4)购房人缴款发票(复印件 )
(5)购房人的有效银行卡或存折 (复印件)
(6)《长沙县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请表》(附件1)
(7)xx 项目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2)
五、申请流程
本次购房补贴以房地产项目为单位统一申请,集中受理,由开发企业在活动期间收集相关资料,做好汇总表格,并于有效申请时间内提出申请。
1、开发企业向县住建局窗口提交其项目申请的分户申请资料及汇总表,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核实维修资金入账时间并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转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2、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网签时间及退房情况并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转税务部门办理。
3、税务部门核实契税完税时间并签署意见。
4、县财政局组织县住建局、县自资局、县税务局等单位,召开审批联席会议,审定汇总名单。
5、县住建局将补贴审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取得批准后将补贴信息在星沙时报公示,并将资金拨付至购房户银行卡。
相关链接>>>长沙县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2023长沙县购房契税补贴什么时候发?
2023-09-08,全文共 453 字
+ 加入清单各开发企业已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了资料,根据操作细则资料目前正在各部门(住建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间流转审批,相关单位从2023年7月开始审批工作,因业务量巨大,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加点审核资料。
如您符合长沙县2022年度购房补贴领取条件,且开发商正常申报,预计年内完成补贴发放。
申请条件
根据《关于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对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业地产),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人,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
1、购房补贴范围
指购房人(不含企业)购买的坐落于长沙县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及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工业地产)。
2、购房时间的认定
以长沙县不动产交易系统中有效网签合同首次打印时间为准,契税及个人维修资金缴纳时间(现房维修资金为维修资金更名时间)以业务系统中资金入账时间为准。
此三项完成时间均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方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
长沙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地点
2023-06-27,全文共 935 字
+ 加入清单在长沙工作的博士毕业生首次购房后,可以申请10万元的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及标准:
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长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在长首次购房给予同等购房补贴。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纳时间限制。
申报材料:
1、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2、在长工作的情况证明和由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开具在长工作情况证明的单位必须是在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单位,并需出具单位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属于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还需出具非在编职工证明和聘用劳动合同;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职工证明。如果工作单位和社会保险缴存单位不一致的,还需由工作单位开具委托第三方缴存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双方加盖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原件。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办理流程:
申报对象可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
第一步:进入“长沙人才APP”,点击【乐享政策】
第二步:点击搜索框,搜索购房补贴
第三步:选择【人才购房补贴】,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全年受理,每季度审批。
线下受理部门及地址:
购房补贴的申请由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德政园网点受理。
地址: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房产交易大楼三楼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731-84662152
温馨提示:
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新引进高级技师及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长沙研究生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地点+补贴标准)
2023-06-27,全文共 953 字
+ 加入清单在长沙市域内工作的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购房后,可以申请3万元的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
① 新来长工作;
② 硕士研究生毕业;
③ 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④ 在长沙首次购房;
补贴标准:3万元
申报材料:
1、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2、在长工作的情况证明和由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开具在长工作情况证明的单位必须是在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单位,并需出具单位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属于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还需出具非在编职工证明和聘用劳动合同;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职工证明。如果工作单位和社会保险缴存单位不一致的,还需由工作单位开具委托第三方缴存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双方加盖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原件。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办理流程:
购房补贴由市住建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常年受理,按季度集中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
申报对象可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
2、审定
市住建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补贴对象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3、公示
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款全额拨付至个人社保账户;
办理地址:
购房补贴的申请由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德政园网点受理。
地址: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房产交易大楼三楼
温馨提示:
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新引进高级技师及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相关链接>>>长沙硕士购房补贴政策一览(最新)
长沙博士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3-06-27,全文共 543 字
+ 加入清单根据2022年4月28日长沙人社发布的人才政策,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工作的博士、2022年5月1日(含)后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购房补贴,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标准
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工作的博士毕业生,2022年5月1日(含)后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10万元购房补贴。
1、境内博士
35周岁(含)以下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境外博士
境外高校博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3、编制内博士
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
二、申请入口
2、“长沙人才”APP;
三、申请材料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进入长沙人才APP,首页点击【乐享政策】
第二步:为人才部分,搜索购房补贴
第三步:找到对应的人才购房补贴,点击【在线申报】即可。
温馨提示:
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新引进高级技师及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长沙硕士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3-06-27,全文共 499 字
+ 加入清单长沙人才新政45条规定,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硕士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具体如下:
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工作的硕士毕业生,2022年5月1日(含)后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境外高校毕业生
35周岁(含)以下的境外高校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二、补贴标准
3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请材料
四、申请入口
网站:长沙人才智慧导航
APP:长沙人才APP(应用商店搜索下载)
四、申请流程
申报对象可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
第一步:进入“长沙人才APP”,点击【乐享政策】
第二步:进入搜索框,搜索购房补贴
第三步:选择【人才购房补贴】,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温馨提示:
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新引进高级技师及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长沙高级技师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3-06-27,全文共 505 字
+ 加入清单长沙市对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在长首次购房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申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
二、补贴标准
对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在长首次购房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报入口
网站:长沙人才智慧导航
APP:长沙人才(可在应用商店搜索下载)
四、申报流程
五、申请所需资料
1、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2、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3、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温馨提示:
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新引进高级技师及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长沙在编博士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入口)
2023-06-27,全文共 64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长《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沙部分兼职内引进的博士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注意: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1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2、在长工作的情况证明和由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开具在长工作情况的单位必须是在长沙市域内注册的单位,并需出具所在单位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公章的证照复印件;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职工证明。如果工作单位和社保缴存单位不一致的,还需由工作单位开具委托第三方缴存社保的证明文件(双方加盖公章);
3、毕业证书;
4、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四、申请入口
1、长沙人才智慧导航
2、“长沙人才”APP;
五、申请流程
六、发放方式
博士的10万元购房补贴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6万元,自首次发放补贴之日起仍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续发补贴余额4万元;
长沙正高级工程师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入口)
2023-06-27,全文共 560 字
+ 加入清单根据《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沙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在长首次购房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一、申请条件
1、长沙市域内制造业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2、购房补贴申请人必须在所购房屋网签备案合同或者权属证明上是权利人(含共有人);
3、新引进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3万元
三、申请材料
1.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2.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3.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四、申请入口
1、长沙人才智慧导航
2、“长沙人才”APP;
五、申请流程
温馨提示:
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新引进高级技师及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长沙县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2022-12-06,全文共 951 字
+ 加入清单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长县住建发[2022] 68
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购房财政补贴发放工作,现制定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购房补贴范围是指购房人(不含企业)购买的坐落于长沙县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及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工业地产)。
第二条
购房时间的认定,以长沙县不动产交易系统中有效网签合同首次打印时间为准,契税及个人维修资金缴纳时间(现房维修资金为维修资金更名时间)以业务系统中资金入账时间为准。此三项完成时间均需在
2022 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时间段内,方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本次购房补贴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
30日,过期不予受理。
第三条 同一家庭 (夫妻双方及未满 18
周岁的子女)重复购买有退房记录的同一套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房屋有共有人的,补贴申请人由共有人之间共同协商,仅能以共有人中一人作为申请对象,不得多人重复申请。购房人领取购房补贴后申请退房的,需全额退还补贴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在办理退房手续前核实其资金退还情况。
第四条 申请购房补贴业务流程
本次购房补贴以房地产项目为单位统一申请,集中受理,由开发企业在活动期间收集相关资料,做好汇总表格,并于有效申请时间内提出申请。
1.开发企业向县住建局窗口提交其项目申请的分户申请资料及汇总表,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核实维修资金入账时间并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转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2.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网签时间及退房情况并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转税务部门办理。
3.税务部门核实契税完税时间并签署意见。
4.县财政局组织县住建局、县自资局、县税务局等单位,召开审批联席会议,审定汇总名单。
5.县住建局将补贴审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取得批准后将补贴信息在星沙时报公示,并将资金拨付至购房户银行卡。第五条 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完税数据)
(4)购房人缴款发票(复印件 )
(5)购房人的有效银行卡或存折 (复印件)
(6)《长沙县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请表》(附件1)
(7)xx 项目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2)
长沙县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材料+流程)
2022-10-19,全文共 714 字
+ 加入清单长沙县公布了重点产业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硕士可以申请购房补贴,详细信息如下。
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符合《长沙县重点产业博士需求目录》并在长沙县企业全职工作一年(含)以上的新引进博士、新引进硕士2022年5月9日(含) 后在长沙县首次购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其中属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所高校或“双一流"高校中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硕士,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购买存量房的,购房时间以房屋权属证书时间为准。首次购房指除购买此套住房外,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在长沙县范围内无商品房交易记录;同一住房仅适用一名人才。
申报材料:
申报资料包括人才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人才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证明、购房网签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长沙县范围内无商品房交易记录证明等。
申报流程:
购房补贴由人才所在企业进行申报。
(一) 申报。申报对象登录长沙县星光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填写相应申报表,并将相关资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平台。(搜索星光人才小程序)
(二)初审。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函商相关部门后,提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名单。
(三)审定。将建议名单提请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定。
(四)公示。将拟支持名单采取相应方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将支持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或个人账户。
长沙县重点产业博士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2022-10-19,全文共 665 字
+ 加入清单长沙县公布了重点产业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支持实施细则,重点产业博士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以下是申请指南,供大家参考。
申请条件:
① 符合《长沙县重点产业博士需求目录》;
② 长沙县企业全职工作一年(含)以上的新引进博士;
③ 2022年5月9日(含) 后在长沙县首次购房的;
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购买存量房的,购房时间以房屋权属证书时间为准。
首次购房指除购买此套住房外,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在长沙县范围内无商品房交易记录;;同一住房仅适用一名人才。
申报材料:
申报资料包括人才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人才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证明、购房网签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长沙县范围内无商品房交易记录证明等。
申报流程:
购房补贴由人才所在企业进行申报。
(一) 申报。申报对象登录长沙县星光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填写相应申报表,并将相关资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平台。(搜索星光人才小程序)
(二)初审。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函商相关部门后,提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名单。
(三)审定。将建议名单提请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定。
(四)公示。将拟支持名单采取相应方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将支持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或个人账户。
浏阳限时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2022-09-13,全文共 701 字
+ 加入清单根据《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浏阳市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2年9月10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在浏阳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或新建商品房商业、办公类非住宅(均不含二手房),且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缴纳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并登记备案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0日0:00—2023年2月28日24:00
三、补贴标准
浏阳市新建商品房住宅(不含二手住房)在2022年9月10日0:00至2023年2月28日24:00期间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缴纳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并登记备案的,按实缴契税金额100%发放购房补贴。通过撤销网签、备案和已由开发商取消网签业务受理的购房人,再次对同一房号进行签约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四、申请资料
购房补贴申请表(也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市民之家”住建局窗口、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发建设局窗口领取)。
1、申请人身份证明(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已网签、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原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公章)。
4、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须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及契税完税证明上的名称一致)。
五、申请流程
2023年3月10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建商品房住宅或非住宅购房申请人,统一委托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相关收件资料按业务管辖范围分别到“市民之家”住建局窗口、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发建设局窗口申请。
六、申请地点
“市民之家”住建局窗口、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发建设局窗口
长沙去库存契税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时间+标准)
2022-07-04,全文共 683 字
+ 加入清单6月30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财税补贴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长沙市内五区范围内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存量非住宅商品房买卖
望长浏宁四区县(市)可参照施行。
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
三、补贴标准
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以网签时间为准),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
新购买存量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转让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登记时间为准),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
四、申请流程
去库存补贴申请流程分以下3种情况:
(1)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购房人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后,应委托开发企业在“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中提交去库存补贴的申请。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已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予以受理。
(2)购买存量非住宅商品房:购房人购买存量非住宅商品房的,在申请办理存量房网签备案时,应提交去库存补贴申请。交易中心在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予以受理。
(3)通过司法途径购买的非住宅商品房:通过司法途径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购房人办理网签备案或取得不动产证后,向交易中心申请,交易中心对已备案并缴纳契税或已取得不动产证书的,予以受理。
五、发放方式
交易中心根据市住建局的审核结果,统一将去库存补贴全额拨付至购房人个人银行卡账户。
注意:已享受去库存补贴的购房人,与出卖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应主动退还补贴后才能办理后续手续。在政策执行前已购买,撤销网签后再购买同项目的,不纳入享受去库存补贴政策的范围。
宁乡高新区技术工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资料)
2022-07-01,全文共 507 字
+ 加入清单宁乡高新区根据《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和《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实体经济降成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出台了技术工人购房减负政策,每人每年补贴最高5000元。
申请条件:
1、在宁乡高新区工业企业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技术工作满6个月(以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为准);
2、取得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工及以上技术工人;
3、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申报期间)在宁乡高新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
4、已享受宁乡高新区拆迁户限价商品房购房优惠的技术工人,不得再申请享受本办法购房贷款利息补贴;
补贴标准:
按购房总贷款前三年利息的20%予以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申报资料:
1、宁乡高新区技术工人购房补贴申请表(个人);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个人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6、购房贷款合同复印件;
7、12个月内的贷款利息清单原件;
申报和办理时间:
《方案》指出,园区每年5月或11月集中接受申报和办理。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
2、资格预审;
3、复审;
4、审定公示;
5、资金拨付;
2024长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指南(标准+范围+申请入口)
2024-04-28,全文共 718 字
+ 加入清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
施行时间: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补贴范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
1,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2,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补贴申领流程: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bfqc.scjss.mofcom.gov.cn/
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支付宝扫一扫)
(抖音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信息;
2,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4,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长沙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条件(标准+发放流程)
2023-12-26,全文共 503 字
+ 加入清单哪些人可以申报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长沙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中处在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的孤儿、残疾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或来自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流程: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
求职创业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由学校组织毕业生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的通知文件为准。
长沙市各级咨询电话:
市本级:0731-84907731/84907732
湖南湘江新区:0731-88999902
芙蓉区:0731-84682057
天心区:0731-85899262
开福区:0731-84558648
雨花区:0731-85880196
望城区:0731-88059658
长沙县:0731-84018510
浏阳市:0731-83631186
宁乡市:0731-88981205
2023长沙望城购车补贴政策(补贴金额+条件+申请入口)
2023-11-01,全文共 722 字
+ 加入清单2023长沙望城区汽车补贴活动
补贴申领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消费券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
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一)申领人须为自然人车主。
(二)自2023年11月1日0时至2023年11月30日24时期间,在望城区指定车企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并开具望城区指定车企发票。
(三)所购家用乘用车新车已经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购买燃油车乘用车还须完成购置税缴纳。
补贴标准
申领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予以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注:1.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2.汽车消费补贴资金额度有限,按照消费者申领时间顺序的先审先放,名额先到先得,发完即止。3.每位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活动车企清单:点击查看
申领渠道:
符合汽车促销活动申领条件的个人于2023年11月1日10:00至2023年11月30日24时期间登录云闪付平台,进入补贴申请入口。
云闪付平台
申领指南:点击查看
申领所需材料:
(一)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三)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照片。
(四)购买传统燃油乘用车新车还须提交车辆购置税缴纳凭证照片。
核销规则:
(一)具体适用商户可在活动入口页面点击“消费券适用商户”处查看。
(二)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参与线下活动商家消费时,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进行核销使用,消费券单张面额100元,满101元可用一张10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三)消费券有效期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券过期不补发。
(四)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2023长沙浏阳汽车补贴申请条件
2023-09-14,全文共 293 字
+ 加入清单2023浏阳汽车补贴申请条件
1.申领奖励对象为在浏阳市内(限上车企)购买传统燃油车新车或新能源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或为在浏阳市内出售自有乘用车并在浏阳市内(限上车企)购买乘用车新车(含燃油车和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
2.新车购车发票须在浏阳市开具,发票开具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含)至2023年10月31日(含)期间,发票销货单位名称须为浏阳市限上车企。
3.出售自有乘用车的二手车交易发票须在浏阳市开具,发票开具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含)至2023年10月31日(含)期间。
4.购置车辆的不含税价须在10万元(含)以上。
5.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在浏阳市缴纳。
>>>点击查看:申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