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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沧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3年沧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需要在3月14日前完成注册,报名流程及条件等详见正文。

2023-03-09,全文共 4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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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设置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3日、14日举行。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5月13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5月1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省市两级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沧州市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将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3月14日前完成注册,3月10日9时-16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报考人员选择报名考区时,原则上应根据现工作地、居住地进行选择。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请沧州市的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3月17日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街28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5月10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实施

沧州市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两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9元),其余三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对照表网址: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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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沧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流程+入口)

2023-03-09,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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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3月14日前

报名入口:zg.cpta.com.cn

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3月14日前完成注册,3月10日9时-16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报考人员选择报名考区时,原则上应根据现工作地、居住地进行选择。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请沧州市的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3月17日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街28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5月10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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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4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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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4〕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8日、19日举行, 选择报考地点为“沧州”的考生,在沧州市参加考试。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5月18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9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1.提供学历验证/认证报告。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须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但务必在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2.加强报名资格审查。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3月20日前完成注册,3月13日9时-22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7时。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他人代为承诺,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沧州的考生于3月25日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有效期内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27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5月11日-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考前未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禁止使用自带草稿纸。

(二)考试实施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它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声称未携带手机的应试人员须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

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9元,其余三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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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23-03-09,全文共 1357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一、考试安排

2023年度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7日、28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4日、5日。“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

其他各专业考试地点设在沧州市。

二、报考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报名流程

2023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上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14日-20日17时30分,下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15日-21日17时30分。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网上报名对应入口,按要求注册、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上半年最晚于3月23日17时、下半年最晚于8月24日17时进行网上交费即完成报名。“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报考人员“考试考区”项务必选择石家庄,其他专业报考人员“报名省市”项和“考试考区”项应保持一致。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上半年于3月23日17时前、下半年于8月24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上半年自5月24日起,下半年自11月1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工信教[2016]11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各科目上机费每人每科73元(其中每人每科代国家收取18元),其它专业考试各科目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每人每科代国家收取18元)。

六、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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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024-03-07,全文共 1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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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答: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3月20日前完成注册,3月13日9时-22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7时。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他人代为承诺,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沧州的考生于3月25日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有效期内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27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5月11日-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考前未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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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24-03-07,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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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3月13日9时-22日17时

报考人员注册时间:3月20日前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3月20日前完成注册,3月13日9时-22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7时。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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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2024-03-07,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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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安排如下:

5月18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9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拓展:

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8日、19日举行, 选择报考地点为“沧州”的考生,在沧州市参加考试。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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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27,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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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公告

沧州交通学院(Cangzhou Jiaotong

College)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2008年,前身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为普通民办高校。学校位于渤海之滨——英雄城市黄骅,地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渤海新区,东临渤海,南接齐鲁,北依京津,西邻雄安,坐落北京大都市圈城市群之中,属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重要地区。学校设10个学院,37个本科专业(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特色,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管理类专业为优势),目前在校生20000余人。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建设发展需要,现就2024年度教师(含辅导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博士学位人员优先)。

2.普通高校已办理退休手续,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年龄在65岁以下的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预备)党员;

4.2024年度招聘计划(含专业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薪酬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按学校薪酬体系落实相关待遇。

(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符合住宿条件者学校安排住宿。

(三)学校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相应教师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工作,可为在校教职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

(四)正式聘任后与学校签订京津冀劳动合同(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人事档案由学校委托当地人才统一管理。

(五)除享受我校相关待遇外,还可通过申请“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享受住房保障、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生活服务等政策待遇。

三、应聘程序

(一)应聘资料投递:请应聘者于2024年5月22日前将《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文章末尾附件1、附件2)及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xyrs@czjt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例: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师岗+张三、某某大学、金融工程;沧州交通学院辅导员岗+张三、某某大学、XX专业)。

(二)初选: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通知面试事宜。

(三)考察:根据应聘岗位不同,采取测评、面试、试讲等不同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

(四)公布结果:考察结束后,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拟录用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信息

官方网站:http://www.czjtu.edu.cn

地 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二)招聘咨询

1.人事处咨询:

田老师、于老师

电话:0317-8887106

2.各学院咨询:

经济管理学院:

郑老师 电话:0317-5335061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尹老师 电话:0317-8885532

轨道交通学院:

刘老师 电话:0317-8882015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郭老师 电话:0317-8885205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代老师 电话:0317-8885202

艺术学院:

左老师 电话:0317-8887091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电话:0317-8887053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孙老师 电话:0317-8882025

通识教育学院:

王老师 电话:0317-8885185

五、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

附件1: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xls

附件2: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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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专升本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是什么

2024-04-19,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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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专升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什么

答: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1.公共文化考试:英语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8:30-9:30,政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10:30-11:30。

2.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非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下午14:30-17:00;艺术类专业开考时间为下午14:30,结束时间详见附件1。

拓展:

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请考生提前准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入考点时主动向安检人员出示,并自觉接受违规物品人工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

附件1.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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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开始

2024-02-29,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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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开始

一、认证次数和人员范围

全年认证一次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

全年认证两次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

二、认证时间和相关规定

全年认证一次的,自2024年1月10日至6月30日为全省自助认证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请务必于5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自助认证。

全年认证两次认证的,第一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4月30日;第二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10月30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请务必分别于4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两次自助认证。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于每个待遇领取人来说,距离上次自助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应立即停止发放其待遇,待核实情况后再依规做相应处理。

三、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进行刷脸自助认证。

“河北人社”下载安装二维码

图源:沧州人社

“易人社系统”下载安装二维码

图源:沧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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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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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沧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全市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沧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次数和人员范围

1、全年认证一次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

2、全年认证两次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

二、认证时间和相关规定

1、全年认证一次的,自2024年1月10日至6月30日为全省自助认证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请务必于5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自助认证。

2、全年认证两次认证的,第一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4月30日;第二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10月30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请务必分别于4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两次自助认证。

3、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于每个待遇领取人来说,距离上次自助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应立即停止发放其待遇,待核实情况后再依规做相应处理。

三、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进行刷脸自助认证。

“河北人社”下载安装二维码

“易人社系统”下载安装二维码

资格认证关乎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待遇领取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本人或其亲属应及时告知单位和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同时,社保待遇认证工作接受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受理对于死亡冒领、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损害社保基金行为的举报,并认真核实,依法依规查处。

四、咨询举报电话

沧州市本级:3206635

南皮

8866456

东光

7721766

河间

3239369

南大港

5897830

任丘

2230377

中捷

5481094

孟村

6724506

沧县

3059857

吴桥

7275006

肃宁

6125020

泊头

8280561

献县

6010358

运河区

3050563

海兴

6629786

新华区

3016297

黄骅

88877265263313、5263318、5263327

高新区

8692523

开发区

5508268

港城

8883887

盐山

6227113

青县

4326640

临港

7559682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人社APP认证操作指南

附件2:易人社APP认证功能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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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时间

2024-01-22,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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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时间

答:审核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3月5日,由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考点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审核方式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或单位考生报名材料(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指导考生按附件2顺序装订。

其中,经各县(市、区)卫健局审核通过的需在考生《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和《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上加盖公章,经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审核通过的需在考生《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加盖公章。

附件2-1 202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各类别执业医师)

附件2-2 202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各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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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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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和《河北考区关于开展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冀医考办〔2024〕1号)要求,结合沧州市实际,现就做好沧州考点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网址http://www.nmec.org.cn),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选择“沧州考点(代码07)”,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无需网上上传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前,先按要求准备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不得延续使用往年上传的证件照)报名上传照片前须通过“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下载地址见附件1)进行检测处理。检测过程严格按页面说明操作,检测通过后保存,登陆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时上传(还可通过页面提供的即时证件照采集小程序直接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未经该工具检测的照片。

2.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2024年仍须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审核,方可参加2024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审核方式

1.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或单位考生报名材料(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指导考生按附件2顺序装订。其中,经各县(市、区)卫健局审核通过的需在考生《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和《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上加盖公章,经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审核通过的需在考生《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加盖公章。

2.考点现场审核(审核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3月5日,由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考点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区复审。

自2024年度开始,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和公卫考生均在驻地所在地报名并进行现场审核。其中,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市疾控中心考生由本单位组织到考点参加现场审核,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卫考生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审核。

二、报考要求

(一)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 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报考执业医师,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2年8月15日(含)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9年8月15日(含)前注册,方可报考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需上传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三)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 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必须包含诊疗范围页)。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五)《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 考核证明》,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提供每个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带教老师执业证,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六)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短线医学专业加试: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岗位必须是院 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申请加试需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八)身份为军队及武警干部、军队及武警士兵、军队文职人员的考生,可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加试。

(九)规培学员应在规培基地所在地的考点报名。规培基地需提供报考的规培学员名单,并在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右上角标注“XX级专硕规培”或“XX级社会规培”的标识。

(十)凡持2003年(含)以后毕业的中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

(十一)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十二)香港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深圳考点;澳门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珠海考点;台湾非大陆学历考生可自愿就近选择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河北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可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健局要加大对违规挂靠报名考生的甄别力度,重点核准考生报考单位真实性,切实制止挂靠报名、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对个别报名人员数量异常(如同一机构内有多名具有相似学历、户籍非本地的考生报考,明显超出正常报考人数范围)的医疗机构,要通过核查其本地《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居住在亲属家中的除外)、社保购买记录、工作合同、诊疗活动记录单或收入转账信息等原始资料,核实考生填报的工作单位是否与实际相符。对隐瞒违规行为,不配合核查,不主动报告,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机构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国家医学考试考务管理系统”提示学信网无法匹配的,要重点核对身份证号(特别是“X”应为大写)、毕业证书编码、毕业专业等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无误;民科网无法匹配的,要重点核对助理资格证和执业证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无误。

(三)因今年报名时间紧,任务重,考区及考点不组织二次审核,请各单位在审核材料时务必严格把关,严禁将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审核通过,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

附件1“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下载地址

附件2-1 202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各类别执业医师)

附件2-2 202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各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附件3-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3-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附件3-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3-4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附件4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沧州考点各县(市、区)报名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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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度国考调剂公告

2024-01-15,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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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部分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除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参加调剂的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拟调剂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拟调剂职位和原报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调剂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

(三)未进入原报考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只能申请1个调剂职位。进入调剂职位面试的,不得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二、调剂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自即日起,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

(二)报名

2024年1月15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报职位并提交调剂申请。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调剂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参加调剂时,请直接与拟申请调剂的招录机关联系,在2024年1月17日18:00前提交书面调剂申请。

(三)资格审查

2024年1月18日8:00至1月19日18:00,招录机关对调剂本单位职位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依次按照报考者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于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按照报考者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三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24年1月20日之后,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调剂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公务员局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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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

2024-01-04,全文共 3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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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1月12日开始,现将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日程安排

图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报考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省。

(三)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当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学历条件

(一)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可凭在读学历申请相应类别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

2.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含3+2)专科、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

3.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一年级(含)以上学生;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六)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四、考区选择

所有考生均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申领地报考。辛集市考生请选择石家庄考区。

在校生还可选择在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月12日8:00至15日9:00,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点击“报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待审核”。1月15日9:00之前报名信息未成功提交的,将不能再报名。

报名前,考生须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照片不得开美颜及美化修图。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审核

2024年1月12日14:00至16日17:00,各考区将对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随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待支付”。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

审核未通过人员,可在16日17:00审核截止前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修改个人信息或照片后,须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提交后再次处于“待审核”状态,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审核确认。如审核系统提示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或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审核,或及时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在16日17:00审核截止前向考区提请核实。未及时提请核实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2024年1月12日14:00至17日24:00,已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各科目需要合并缴费)。报考费65元/科次。缴费后,本次报名成功。建议考生在缴费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4日至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考位为考区统一编场,随机分配。

六、成绩查询

2024年上半年笔试成绩公布日期为4月12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hb2024cj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4月26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图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七、其他说明

(一)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电子邮箱正常使用。

(三)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作弊行为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考试违规行为详见附件1)。考生违规行为将录入考生违规数据库,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校。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回放复查,发现违纪作弊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六)参加教师资格笔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身体情况、年龄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考生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面试及资格认定问题请见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相关说明。

(七)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八)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

(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有未通过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科目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八、各考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00,14:30-17:00)、邮箱、网址及微信公众号

图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2日

附件: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代码列表

图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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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上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告

2024-01-04,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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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上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告

2024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举行,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现将河北省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1月9日9:00至1月16日17:00

考试时间:3月23日至2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8日9:00开始

二、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条件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不同科目的考试。同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不得单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

考点根据本学校机房设备情况等设定本考点的考试日期、开考科目、报名容量(即机位数)、每位考生限报科次。考点机位报满后,不再接收考生报名。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点击进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信息填写、照片上传、交费等步骤。

(三)报名费用

一级45元;二级、三级80元;四级45元。

(四)电子照片要求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来用于合格证书,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照片像素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最小为48mm×33mm(高×宽)。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扩展名为jpg。照片文件大小要求:20KB-200KB。

三、级别和科目

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请查看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

四、考试成绩及证书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结果,成绩等第共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当次考试成绩。考生对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

(三)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不下发纸质版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报名信息,未能一次性完成报名时,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继续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一旦网上缴费成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或退考。

(二)单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严禁考生单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重复报名考试者将按照违规处理。

(三)同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省级承办机构报名,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

(四)考生入场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和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手机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如有携带需在安检前集中存放。考试当天根据天气情况穿戴合适衣物,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以免因安检耽误入场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期间交通路况信息和天气预报信息,务必提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区域入口,合理做好出行规划和安排所携带考试用品。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需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考试期间,将对全部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控、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进行录像回放复查,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违规行为录入考生违规数据库,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校。考试期间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给予停考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2024上半年沧州市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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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2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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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之滨,晓岚故里,坐落于大运河畔的沧州市中心医院已经历了120多年的风雨历程。根据医院全力打造“沧州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和“大三环”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战略,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院简介

沧州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898年,是国家首批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河北省区域性医疗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沧州合作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留学生学院教学医院、河北医科大学沧州临床医学院。2022年在国家卫健委开展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A级,全国排名进入前200位,居沧州市三甲医院榜首。2022届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列居“艾力彼2022届地级城市医院100强”第12位,河北省首位。

医院是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分中心建设单位、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急性心肌梗死规范化救治定点医院、全国心血管介入培训基地、中国心源性卒中防治基地、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级示范高级卒中中心、中国卒中中心培训基地、全国护理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级房颤中心、全国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级罕见病诊疗医院成员单位、全国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院、全国心血管病护理及技术培训基地、全国临床试验规范化培训进修基地试点单位;设有韩雅玲院士工作站;拥有省卫健委批准的沧州市肿瘤诊疗中心、沧州市心脏病治疗中心、沧州市脊柱外科治疗中心、沧州市关节外科治疗中心、沧州市体检中心五大中心。

医院建筑面积56.52万㎡,构建起以院本部为中心,以脑科院区、眼科医院、南院区、康复院区等市区分院为二环,以河间分院、盐山分院等县级分院为三环的“大三环”医疗服务体系。现有编制床位4499张,高级职称人员887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33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1591人。

医院拥有4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2个学科、94个科室是省级临床重点建设(培育)专科,产科专业等5个科室被评为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形成以“介入治疗技术、腔镜治疗技术、移植治疗技术、立体导航定向技术、分子靶向精准诊疗技术、体外生命支持技术”为代表的六大高精尖技术领域,逐步实现了外科手术微创化,内科手术介入化。SCI论文从零起步已累计发表1094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4132篇,中华系列杂志发表359篇,承担省部级、市厅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165项,国自然在内的省级以上项目30项,荣获省科研二等奖在内的省市多项科研奖项394项,省科技进步奖12项。获得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疗扶贫榜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300多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名。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专业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有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意识。

4.符合医院毕业生接收的基本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毕业后必须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专业型硕士(取得规培证)、具有英语六级证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规培合格当年按照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可按应届毕业生参加招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沧州市中心医院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需求表》

三、应聘程序

1、个人投递简历。

(1)个人填写基本信息

登陆沧州市中心医院官网(www.cz96120.com),点击右下方“人才招聘”,根据提示项目录入个人信息,请一定根据实际情况详实填写,为保证联系畅通,请务必填写后详细核实个人登记信息,确保联系电话准确无误。

(2)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czszxyyrlzyb@126.com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11月30日17:00。根据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若因不符合要求而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要求

1、基本情况登记表(本科生见附件1,研究生见附件1.1,“本人签字”部分需手写);

2、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规培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流程见附件2,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注册备案表);

4、英语等级证书、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人签名”处需手写)。

以上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多个PDF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按照规定报名时间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大小不宜超过10Mb,同时保证清晰度。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注:医院官网为个人情况接收渠道。医院官网填写个人信息和邮箱发送个人PDF材料均需按照官网要求进行填写、发送。

2、资格审查、考核。

(1)人力资源部将于考核前对所有投递简历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方式以短信通知及后续通知为准)。

(2)组织考核:医院人力资源部将于考核前5天电话或短信通知,考核时间等具体事宜将在医院官网公布。

(3)应聘者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取消资格。

3、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沧州市中心医院关于新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规定,对考核合格人员将进行公示、体检、与医院签订《三方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等相关程序。

四、其他情况说明

1、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工作安排后续通知,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手机短信及沧州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应聘程序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及考核作弊者,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7-2075641

通讯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6号

沧州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附件1:本科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2:硕士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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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2023-11-18,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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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3年下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时间

11月20日-25日(8:00-22:00);

(二)材料确认和提交时间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

11月26日(9:00--11:30);

(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12月1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四)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1.发布时间:2024年1月6日17:00;

2.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申请毕业。(申请毕业的条件及要求等详情请查看“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二)考生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3年11月-2024年1月)有效,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五)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进行学历核查。学历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详情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申请学位的考生,建议于毕业申请前主动联系本专业的主考院校,了解该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

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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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员工招聘75人公告

2023-11-16,全文共 5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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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员工招聘公告

因公司发展需要,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公开招聘员工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简介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注册成立,是沧州市人民政府单独出资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现有员工4100余人,拥有36家下属公司。集团自成立以来,以服务和推动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同时,推进企业经营业绩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成功获得"AA+主体信用评级。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员工75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以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员工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一)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是指2023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国家普通高考统招毕业生;2023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具备未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的国家普通高考统招毕业生,以及2023年8月及以后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及以前年度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实现首次就业、且非在读的国家普通高考统招毕业生,以及2023年8月以前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其中,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所需“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

5、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各类公职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9)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员工少于80人的该国有企业招聘的岗位,不得应聘员工超过80人的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条件的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首日,处分期限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

2、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年限以应聘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相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在校生实习、兼职、社会实践、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逾期不能取得的,可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五、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沧州人才网、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公告。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其它各阶段相关通知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造成的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8:00时至2023年11月22日17:00时止。

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00期间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1月22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合理选择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605。注意:仅支持电脑端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本人专业、学历、学位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

(4)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请务必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

(5)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考试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此类招聘岗位如在规定报名时间无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岗位招聘;本次公开招聘特设岗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其他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对于报名时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或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或综合素质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调减本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交信息不完整、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资格初审不合格。以准考证开始打印日审核结果为准,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

3、择优确定笔试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综合岗位需求、应聘人员条件、与申报岗位的匹配度等,择优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行测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形式及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沧州人才网、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造成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名额3倍的,在该岗位招考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沧州人才网、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与技术、综合素质等。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沧州人才网、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公布。

5、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按面试成绩的100%计入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招录岗位名额1:1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录岗位的考察与体检人选,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人选结果。体检与考察人选明确放弃体检与考察资格的,在报考同岗位且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时最后1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或递补人选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均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先后顺序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或递补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统一组织(时间、医院和注意事项电话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原体检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2、考察。采取走访调查、电话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招聘人员考察表》(另行通知)和报名时填写的相关资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的原件。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以及体检或考察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且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工作,递补方式按本公告有关要求进行。招聘结果公示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集团公司审核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沧州人才网、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公示7天。

(八)聘用和报到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门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个人档案材料)等供查验。在规定报到时间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或专业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报到上岗后,由所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岗位进行聘用,薪酬按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差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对考试、录取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内容完全真实、准确,对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报名资料、考试作弊、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等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取消录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的,公司解除《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证件审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沧州市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317-3560788

(二)监督电话:0317-2060637

附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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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学院2023年度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2023-11-04,全文共 2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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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学院(Cangzhou Jiaotong

College)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2008年,前身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目前在校生20000余人。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现针对我校二级学院部分专业教师(含辅导员)进行补充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招聘高级职称3人,青年教师5人,招聘教研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教研室

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要求

高级职称

青年教师

工程管理

1

2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物流管理

——

2

物流管理及物流工程专业

旅游管理

1

——

旅游管理相关专业

财务管理

——

1

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酒店管理

1

——

酒店管理相关专业

2.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招聘高级职称1人,青年教师27人,招聘教研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教研室

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要求

高级职称

青年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3

计算机相关专业
(有实际开发经验者优先)

软件工程

——

12

物联网工程

1

2

物联网相关专业
(有从事嵌入式、物联网相关开发经验者优先)

3.轨道交通学院

轨道交通学院招聘高级职称1人,青年教师7人,招聘教研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教研室

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要求

高级职称

青年教师

交通运输

——

3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相关专业

(铁路运输及城市轨道交通研究方向优先)

轨道交通信号

1

4

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研究方向优先)

4.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招聘高级职称1人,青年教师8人,招聘教研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教研室

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要求

高级职称

青年教师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

(有强电背景优先)

自动化

——

3

自动化相关专业

人工智能

1

3

人工智能相关专业

5.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招聘高级职称1人,青年教师12人,招聘教研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教研室

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要求

高级职称

青年教师

土木工程

——

8

土木工程(道铁、桥梁、结构方向)、测绘工程

工程造价

——

2

土木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铁道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智能建造专业);工程造价(本科为土木类专业)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

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含土木水利暖通方向)、能源与动力工程

6.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招聘青年教师2人,招聘教研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教研室

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要求

高级职称

青年教师

机械工程

——

2

机械电子工程类及相关专业

7.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招聘高级职称2人,青年教师2人,招聘教研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教研室

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要求

高级职称

青年教师

数字媒体艺术

1

1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毕(能够胜任交互设计,动画或游戏设计,平面设计等相关课程的讲解。)

音乐学

1

1

声乐演唱(美声方向)

8.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招聘高级职称1人,青年教师12人,外籍教师1人,招聘教研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教研室

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要求

高级职称

青年教师

英语教研室

——

6

英语、翻译(本硕为英语相关专业且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商英教研室

1

1

英语、商务英语(本硕为英语相关专业且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大英教研室

——

5

英语、翻译(本硕为英语相关专业且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外籍教师

1

英语为外教官方语言

9.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招聘青年教师2人,招聘教研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教研室

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要求

高级职称

青年教师

制药工程

——

2

制药工程及相关专业(能够承担制药专业核心课及专业实验课教学工作,以及实验室管理工作)

10.通识教育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招聘青年教师10人,招聘教研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教研室

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要求

高级职称

青年教师

数学

——

8

数学专业

(有1年以上高校数学教学经历者优先)

物理

——

2

物理学相关专业

(二)招聘素质能力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

1.高端人才招聘条件:

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充分了解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状况,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科带头人员等。

2.青年教师招聘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体教育背景要求见招聘专业要求(辅导员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二、薪酬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按学校薪酬体系落实相关待遇:

(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符合住宿条件者学校安排住宿。

(三)学校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相应教师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工作,可为在校教职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需有一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四)正式聘任后与学校签订京津冀劳动合同(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人事档案由学校委托当地人才统一管理。

(五)除享受我校相关待遇外,还可通过申请“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享受住房保障、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生活服务等政策待遇。

三、应聘程序

(一)应聘资料投递:请应聘者于2023年11月12日前将《沧州交通学院2023年度教师补充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沧州交通学院2023年度教师补充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文章末尾附件1、附件2)及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xyrs@czjt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例: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岗+张三、某某大学、金融工程)。

(二)初选: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通知面试事宜。

(三)考察:根据应聘岗位不同,采取测试、面谈、试讲等不同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

(四)公布结果:考察结束后,人事处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拟录用人员。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7-8887106

联系人:田老师 于老师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zjtu.edu.cn

mail:xyrs@czjtu.edu.cn

地 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招聘公告原文

附件1:沧州交通学院2023年度教师补充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2:沧州交通学院2023年度教师补充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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